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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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辅助运输管理规章制度

煤矿辅助运输管理规章制度

煤矿辅助运输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辅助运输管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保护环境,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煤矿生产过程中的辅助运输管理工作,包括运输车辆、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操作规范等。

第三条煤矿辅助运输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煤矿辅助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本规章制度的执行与监督,保障运输安全。

第五条煤矿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参与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责任者将被追究。

第二章运输车辆管理第六条煤矿辅助运输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保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运输安全。

第七条任何运输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不得超载,车速应适当,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八条运输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驾驶员应当集中精神,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严禁走私、非法转运等行为。

第九条运输车辆应当定期保养,维修,保证车辆性能良好,保障运输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运输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等信息,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三章运输设备管理第十一条煤矿辅助运输设备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保证设备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二条运输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设备参数,严禁违章操作。

第十三条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经过培训,掌握相关操作知识和技能,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运输设备各部件应当定期保养,维修,保证设备性能良好,确保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运输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等信息,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六条煤矿辅助运输员工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参与安全生产。

第十七条运输车辆、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根据车辆、设备类型进行分组,配备专业操作人员,确保操作安全。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辅助运输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辅助运输管理,从根本上消除辅助运输的安全隐患,促进煤矿加快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达到消除各类辅助运输事故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的相关条文。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隆华集团所属煤矿所有运输巷轨道运输,包括矿井主运输巷轨道运输、各水平间运输巷轨道运输、采区运输巷轨道运输、工作面两道运输巷轨道运输和各类临时运输巷轨道运输。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各单位应建立各级辅助运输分管领导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管理责任、范围和重点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应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全矿辅助运输工作,对本矿的运输安全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单位应有运输职能管理机构,明确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本单位辅助运输管理工作,对本单位的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明确专职运输队长、非专职运输单位的一名负责人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辅助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明确运输职能管理机构职责范围:一、机电科是各单位运输职能管理机构管理的职能科室,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辅助运输设备的设计审核、综合调配、安装验收、监督检查工作,并负业务指导责任。

矿安监部门对全矿辅助运输负检查、监督责任。

二、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直接[换行]安全责任”的原则。

相关业务单位负责人负管理责任,具体制定领导人负主要责任。

每周审阅所辖范围《辅助运输安全运行检查记录》并签字,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辅助运输安全检查。

三、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辅助运输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级责任,及时发现并处理辅助运输系统问题,建立相关的奖惩办法。

建立运行许可证制度。

制定运行许可证及摘、挂钩标准。

四、负责会同培训部门对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电瓶车司机等要害工种的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考试和年审工作,并建立要害工种管理台帐,记录考试成绩。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1、生产部每季召开辅助运输专业例会,由分管辅助运输的副矿长或运输副总工程师主持,各分管辅助运输部长、技术员、非专业运输队组主管人员参加,总结和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分析事故案例,吸取教训,研究和落实改良措施,减少或杜绝事故的发生,搞好辅助运输平安工作。

2、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规定。

3、严格执行运输巷道封闭管理规定,在运输作业期间严禁任何人进入运输作业区域。

4、运输巷道物料堆放必须执行质标办下发《华润煤业关于井下巷道文明生产动态达标管理的方法》相关规定。

5、非专业队组从事运输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合格前方可进行运输作业,对管辖范围辅助运输设备负主要责任,必须加强对使用范围辅助运输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管理,出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6、严禁任何人随意挪动、破坏辅助运输牌板、设备、设施等。

7、严格执行辅助运输作业工作流程票制度,未执行辅助运输工作流程票的生产部运输队有权不行运输作业。

8、机电部对辅助运输相关电气设备负主要责任,负责日常检查维护管理,出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矿井辅助运输管理办法

矿井辅助运输管理办法

矿井辅助运输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矿井辅助运输管理,确保辅助运输系统安全、高效、有序运行,提高矿井生产效率,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矿井内所有与辅助运输相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物料运输、设备运输、人员运输等。

三、职责分工(一)运输部门1、负责制定和完善矿井辅助运输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2、组织开展辅助运输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

3、负责辅助运输线路的规划、设计和维护,确保运输线路畅通无阻。

4、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辅助运输工作,解决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安全管理部门1、负责监督辅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查处违规行为。

2、参与辅助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三)生产部门1、负责提出辅助运输需求计划,并按时提交给运输部门。

2、配合运输部门做好物料和设备的装卸工作,确保运输安全。

(四)设备管理部门1、负责辅助运输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制定设备维修计划和技术标准。

2、组织开展设备的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提高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

(五)操作人员1、严格遵守辅助运输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运输安全。

2、认真做好运输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辅助运输设备管理(一)设备选型1、根据矿井生产需要和运输条件,合理选择辅助运输设备的类型和规格。

2、优先选用技术先进、性能可靠、节能环保的设备。

(二)设备购置1、按照设备购置计划,严格执行采购程序,确保采购的设备符合质量要求。

2、新购置的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设备安装与调试1、由专业人员负责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确保设备安装牢固、运行平稳。

2、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进行试运行,检验设备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四)设备使用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设备。

2、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北阳庄矿辅助运输安全管理规定根据两级公司精神,为了规范我矿辅助运输管理,预防辅助运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北阳庄矿辅助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一般规定一、对从事辅助运输的职工,特别是电机车、小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等关键岗位职工必须经过全面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机车、小绞车、矿车和安全装备等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维护,司机要固定,不得随意或经常更换。

三、为减少机车、矿车掉道事故,要把轨道工程质量放在重要位置,要使用标准道岔。

机车、矿车掉道后上道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的具体规定及机车、矿车落辙复轨“八必须”和“八不准”的规定。

四、运输器材、设备时,必须按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规定装车、捆绑、运输、卸车,特别是超长、超宽、超重的大件车。

必须用专用的连接装置连接,防脱销必须插到位并旋到防脱槽内,严禁用其它物品代替。

五、设备、物料装车前要根据物料的重量、长度、宽度选择合适的车辆,常用物料装车使用的车辆按照辅助运输管理规定办理。

摆放在铁平板车上的长物料(管子、铁道、工字钢、圆- 1 -木等)严禁与平板车铁面直接接触,必须加方垫木。

运送长材必须在下方拴牢套兜,防止长物料在斜坡运输中的下溜。

六、车辆要按规定存放在车场内,不得随意停放,各车场摘挂钩地点要设置明显的标志,并按规定设置挡车器。

要严格按规程规定进行摘挂钩。

七、行人必须走人行道,不准走道心,并随时注意来往车辆,严禁扒车、蹬车、跳车。

八、井上、下电机车运输严禁顶车,确需顶车,必须挂红灯有跟车工指挥,红灯必须装在红灯架内。

第二部分地面运输一、设备、物料装车不符合管理规定不得下井。

二、向副井顶车,必须事先挂好三环链并联系好,经副井人员同意后方可顶车,严禁顶散车。

三、副井地面用车时,杜绝放飞车,要用电机车运到平车场掩好眼,方可摘三环链。

第三部分电机车运输一、电机车司机操作运行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二、机车驾驶室内严禁搭乘他人(跟车工除外),机车与车辆连接必须使用专用连接装置和防脱销,不准用绳套或溜子链直接挂矿车闭锁头。

运输辅助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运输辅助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运输辅助业的安全管理,保障运输辅助业的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运输辅助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运输辅助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

第三条运输辅助业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依法行政、企业负责、社会监督;(三)科学管理、持续改进、创新驱动。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运输辅助业安全管理的综合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运输辅助业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执法。

第二章运输辅助业安全管理内容第五条运输辅助业安全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运输辅助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二)运输辅助业安全生产投入;(三)运输辅助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四)运输辅助业安全设施设备;(五)运输辅助业安全操作规程;(六)运输辅助业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七)运输辅助业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与统计分析;(八)运输辅助业应急管理。

第六条运输辅助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工作;(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四)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七条运输辅助业安全生产投入:(一)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规模、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要求,合理确定安全生产投入;(二)企业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纳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三)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

第八条运输辅助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二)企业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三)企业应当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辅助运输管理制度

辅助运输管理制度

辅助运输管理制定驾驶员普通规定一、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国家安全监察部门签发的厂机司机特种操作证、公司培训中心入井安全许可证,持证上岗。

二、驾驶员必须熟悉所驾车辆的结构、性能,掌握其操作要领,并能排除普通故障。

三、驾驶员应爱护车辆设施,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工具附件无损坏、丢失。

四、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带烟火入井、严禁私自将车辆交无证人员驾驶。

井下交通运输规一、入井车辆必须完好,不得带病运行。

参照《辅助运输车辆完好标准》。

二、入井车辆必须实行统一编号。

三、入井车辆必须配不小于 2kg 的合格灭火器和防自溜装置。

四、辅助运输队根据工作任务派符合要求的车型,入井、升井车辆必须在井口进行登记,做到一车一杆。

1、车辆必须前有照明和后有红尾灯。

2、车辆的手制动和脚制动按规定有效并符合要求。

3、所有车辆实行编号管理。

4、车辆容貌保持整洁干净不得有碰撞和有擦伤痕迹。

5、车辆电瓶指示及各种仪表完好齐全。

6、车辆必须有警示鸣号喇叭且完好。

7、胶轮车进气和排气完好齐全,不得有碰伤现象。

8、车辆必须有传动部位的防护罩和不低于司机的防护顶杆。

1、车辆在井下直行巷道车速不超过 25km/h 。

2、巷道交叉口、转弯处、下坡时、会车时、行车区域内视线不清时,应鸣 笛,闪光减速慢行。

3、运输巷道有人作业或者进入作业区时,应当注意警示标志,鸣笛、减速行 驶,车速不超过 10km/h 。

4、牵引故障车辆时,主要运输巷道速度不超过 15 km/h ,转弯、下坡时缓 慢通过。

5、发生灾害时不限速;救伤等紧急情况下不限速,其它所有车辆让行。

6、所有辅助运输车辆必须遵循“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原则。

7、 井下作业人员遇行驶车辆时,必须主动避让,就近进入逃避硐室,附 近无逃避硐室时要紧靠一帮站立, 用矿灯晃动示意司机自己的位置, 待车辆 通过后方可作业。

车辆起步前、倒车时、交叉口、转弯处必须鸣笛示警,确认周边无人后 方可启动、通过。

矿井辅助运输管理办法

矿井辅助运输管理办法

矿井辅助运输管理办法.矿井辅助运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矿井辅助运输的管理,提高矿井运输效率,减少事故发生率,本办法制定。

第2条矿井辅助运输包括人员和物资的运输,按照矿井运输规律,采用各种方式和设备进行。

第3条矿井运输应当遵循“安全、经济、高效”的原则。

第4条矿井辅助运输应当规范化、科学化,实行统一管理。

第5条矿井辅助运输工作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以及本矿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6条矿井井下运输科负责矿井内辅助运输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

第7条矿井井下运输科应当制定科学的运输计划,保障矿井内各项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8条矿井井下运输科应当配备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保证运输设备的正常维护和保养,及时处理运输设备故障。

第9条矿井矿工应当加强对辅助运输任务的认识,严格遵守运输规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运输安全。

第三章运输设备的管理第10条运输车辆应当配备专业驾驶员,具有持证上岗的资格。

第11条运输车辆应当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每班次前应当进行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运输作业。

第12条矿井内使用的运输设备应当安全可靠,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应当具备检测合格证件。

第13条运输设备应当经常保洁,防止积尘积渣,确保车辆清洁卫生。

第四章运输作业的安全管理第14条运输车辆必须按照设定的运输路线行驶,不得擅自调离路线。

第15条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当按照矿井内相关规定进行通讯和定位,并配备紧急报警装置。

第16条运输人员应当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放置好救护工具和矿工灯,确保运输安全。

第17条运输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对运输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及故障的排查,确保运输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五章违规行为和处罚第18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车辆和人员,应当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进行现场教育和管理。

第19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重大事故或后果者,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行业标准进行惩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辅助运输是一种物流运输业务,是在主要运输手段的基础上,采用其他辅助运输工具,完成货物运输的方式。

在运输过程中,如何管理辅助运输,保证运输安全、高效和节能,对物流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规范和管理辅助运输,国家制定了辅助运输管理规定,下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一、辅助运输的定义和分类辅助运输是在主要运输手段的基础上,采用其他各种交通运输工具、设备和手段,以实现货物的补运、短途运输和配送,从而实现快速、灵活、高效、节能、经济的物流运输。

辅助运输可以按照运输距离、运输用途、运输模式等各种方式进行分类,常见的辅助运输方式包括物流仓储、配送中心、集装箱、电动车、三轮车等。

二、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目的和意义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辅助运输活动,加强对辅助运输工具和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辅助运输工具和设备的正常使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交通运输的质量和效率,促进物流业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繁荣。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对于保障运输安全、改善运输环境、提高运输效率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辅助运输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物流运输和辅助运输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和运输者。

该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辅助运输工具和设备的规格、尺寸、数量、使用条件和安全措施等;2、辅助运输工具和设备的维修、保养、检验和检测标准,以及管理制度等;3、对于辅助运输过程中的承运人、经营人、驾驶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资格、要求、教育和培训等要求;4、管理和监管机构的职责和义务等。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内容在推进辅助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社会经济效益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实施对于推进物流行业的发展和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实施可以强化对辅助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提高运输效率和运输质量,从而提升物流行业的发展水平和整体效益。

辅助运输规定

辅助运输规定

辅助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辅助运输安全管理,保证辅助运输的规范操作、安全操作、文明操作,特制定本规定。

1. 绞车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和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 调度绞车除专职司机操作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动。

3. 信号必须严格遵守:“一停”、“二开”、“三倒”、“四慢”的规定。

开动绞车前一定要向下一部绞车发清、发明信号,经下一部绞车同意并返回信号后方可启动绞车,信号不明、不清、联系后无答复均不得开车。

4. 操作前,应先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⑴检查绞车各部螺丝、垫圈、开口销、背帽、闸轮圈、顶丝等是否齐全、完整、坚固。

工作闸与制动闸是否灵活、可靠,闸把、轴、销、螺栓有无弯曲、断裂,制动轮有无磨损等。

⑵检查电动机及其控制部分是否防爆,钢丝绳有无断丝,断股、扫绳,有无严重磨损及严重机械破损,绳卡是否完好,可靠。

⑶检查绞车基础是否牢固,使用回绳轮的调度绞车要检查回绳轮轴的磨损及牢固情况。

⑷检查信号系统是否畅通,清晰、可靠。

⑸检查护绳完好情况,绳卡的紧固情况。

⑹检查钢丝绳和车辆及车与车之间的连接完好情况。

5.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开车:⑴准备工作没有完成,不得开车;⑵故障及隐患没有排除,不得开车;⑶信号不明、不清、联系后无答复均不得开车;⑷超运规定量不得开车;⑸其它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的不得开车。

6.井上、下运输物料时装车规定:⑴材料车包括“U”型矿车、平板车、架子车。

⑵ 0.75吨“V”型矿车只允许装土材料,严禁用“V”型矿车向井下运输开关、综保及电机等机电设备。

⑶用材料车装运物料时,宽度不超过1.4米,装运水管、压风管、木柱、装锚杆、钢带、锚索、金属网、道轨、道枕、单体柱等物料时,高度自轨面起不超过1.6米。

⑷用材料车装运道轨时,单车装车数量不得超过下表规定数量:⑸用材料车装运单体液压柱时,单车装车数量不得超过下表规定数量:⑹用材料车装运钢梁、钢腿时,每车装车量钢梁不得超过20根、钢腿不得超过40根。

煤矿辅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辅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煤矿辅助运输安全管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辅助运输车辆、设备、人员及其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

三、管理职责1. 矿长对本矿辅助运输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辅助运输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 机电运输部门负责辅助运输车辆、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4. 作业区(队)负责本区域辅助运输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5. 各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辅助运输安全工作的落实。

四、安全管理措施1. 设备管理(1)辅助运输车辆、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测、维修、保养。

(2)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设备。

2. 人员管理(1)从事辅助运输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无证上岗。

3. 作业管理(1)辅助运输作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矿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3)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 风险管理(1)建立健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度,定期开展风险辨识和评估。

(2)针对高风险作业,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

(3)加强对高风险作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5. 应急管理(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2)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

五、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辅助运输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

2. 作业区(队)定期对本区域辅助运输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各岗位人员对自身作业范围内的辅助运输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六、奖惩1. 对在辅助运输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1. 引言辅助运输是一项重要的物流操作,它涉及到管理、协调和监督运输工具在物流系统中的活动。

为了确保辅助运输的高效性和顺畅性,制定适当的管理规定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点和重要性。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目的是确保运输工具的合理使用和运输过程的顺利进行。

具体目标包括:•提高物流系统的运输效率;•降低物流系统的运营成本;•提高辅助运输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保障货物安全和运输质量;•为客户提供满意的物流服务。

3.1 运输工具的选择和配置根据不同的物流需求,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非常重要。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应对以下方面进行规范:•运输工具的种类和规格;•运输工具的使用年限和更新周期;•运输工具的数量和分配方式;•运输工具的维修和保养要求。

3.2 运输路线的规划和优化辅助运输管理规定应明确规划和优化运输路线的原则和方法,以实现运输过程的高效性和经济性。

其中包括:•根据货物特性和运输需求,选择最佳路线;•合理安排运输工具的停靠点和转运站;•避免运输过程中的重复行驶和空驶,减少能源消耗;•制定应急路线和绕行方案,应对突发情况。

3.3 运输计划的制定和执行运输计划是辅助运输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货物的装载、卸载和运输过程的监控。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应包括以下内容:•确定运输计划的制定周期和流程;•制定货物的装卸要求和流程;•定期进行运输计划的审核和调整;•监控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并及时处理。

3.4 运输文件和信息管理辅助运输管理规定应明确运输文件和信息的管理要求,包括以下方面:•运输合同和协议的签订和管理;•运输文件的归档和保管;•运输信息的收集、监控和报告;•运输信息的共享和交流。

4.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重要性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制定和遵守对物流系统的运作至关重要。

以下是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重要性:•提高物流系统的运输效率和准时性,提高货物的交付率;•降低运输成本,提高物流系统的经济性;•减少运输过程中的事故和损失,保障货物安全和质量;•提高辅助运输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增强客户对物流服务的满意度,提升企业竞争力。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辅助运输管理规定1.管理网络矿井运输工作环节多、动态性强、涉及面广、不稳定因素多,为适应矿井运输工作的需要,加强运输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矿井安全,结合杨村实际,特对运输管理规定修订,以促进运输工作的发展。

矿成立运输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组长:分管副矿长副组长:分管副总工程师成员:技术科分管运输副科长、安检处分管运输副处长、运搬工区区长、机电科科长、生产技术科运输专业组人员组成。

同时,各采、掘及井下辅助单位必须指定一名机电副区长专职负责辅助运输现场管理工作。

2.管理职能(1)负责制定辅助运输近、中、长期规划,组织召开辅助运输专业会议。

(2)负责矿井辅助运输系统的设计、质量监督检查和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进行电机车年检、小绞车年检、架空乘人装置年检检验;窄轨车辆连接器拉力试验和各种斜巷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的定期试验工作。

(4)搞好辅助运输质量标准化工作及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

(5)负责制定辅助运输管理办法和制度,并随现场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

(6)负责辅助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管理,组织协调运输施工和管理。

3.日常管理工作(1)技术科在矿、分管副总两级领导的领导下,搞好矿井的运输管理工作,严把现场施工质量,严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关。

(2)技术科对集团公司要求上报的各种报表按规定时间上报。

(3)技术科搞好每旬、月、季的运输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和所分管的运输质量标准化达标的资料准备工作。

(4)各单位通力合作搞好列车制动距离试验、电机车年审、、小绞车年检、架空乘人装置年检检验及窄轨车辆连接器的拉力试验等工作。

(5)严抓运输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大对运输违章作业人员和单位的处罚力度。

各单位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对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力度,杜绝运输违章现象,保证运输安全。

(6)矿井轨道运输实行分段包片管理,根据矿有关文件的分工对所辖区域的运输设备、轨道工程、安全设施全面负责,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材料装封车管理规定一、有关规定1.凡是食用油或长度不大于2米的材料,一律采用矿车装运。

用矿车装运的材料不许远远超过车沿。

2.长度超过2.5米时,严禁使用矿车装运,应使用相应允许吨位的平板车或岔车装运。

车箱四周必须标明使用单位、设备名称及使用地点。

各种车辆其碰头及连接器必须完好。

3.用平板车装运皮带时必须确保人工难插拔螺丝,并能够并使螺丝枪机。

4.材料车装车总重量不得少于车辆额定载重量。

5.材料装车期间,必须切实掩好车,确保装车时,车辆位置固定。

掩车禁止使用矸石、小棒等小材料掩车。

在斜巷司机必须刹紧闸,并用双绳套将矿车锁在轨道上,钢丝绳径不低于12.5mm。

6.采用岔车或平板车装运时,严禁少于其容许吨位,不GT630M、不极高、不极长,不偏重于,尽量并使战略重点落到车盘的中心边线。

7.超长材料,要专车专运,使用单位派专人护运,装车要严格掌握重心使前后、左右对称,严禁偏载装车。

8.对装运材料、设备的平板车或平板车,必须展开封车,封车使用直径不大于∮6mm钢丝绳与车体栓牢,用绞棍绞紧,绞棍严禁张开车体外沿,并紧固稳固;在车体与设备或设备与设备之间,存有可信的避免车上物料转弯的防范措施。

9.装运电气设备时,要考虑到运输过程中防止撞击,必要时加保护设施。

10.各种材料必须分装分运,严禁混装混运。

11.各种材料车运搬队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载运至更替地点,不得在主要车场、运输巷任一停放。

12.用电机车运送长材料时必须使用专用合格连杆。

13.用电机车载运短材料车时,正常情况下只准拉车,不许顶车(调车和处置事故时除外)。

顶车须用电机车与尾端(即为司机座的另一端)与长材料车连车,并采用合格的专用连杆,确保材料车无法撞到至机车上。

14.任何情况下,严禁用机车在异道拉、顶车。

15.无法采用机车载运的材料车,使用人工手推车载运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轨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手推车。

(2)一个人一次只准推一辆车。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第四章交通运输规定第1条安全环保部根据通风队提供的矿井总进风量和工作面实际风量,规定矿井和各区域允许驶入车辆数量。

第2条车队需设有车辆调度员,负责车辆统一调度。

第3条入井车辆必须完好,不得带病运行。

第4条瓦斯浓度达到0.5%时,便携仪、车载瓦斯断电仪必须报警、停机、断电。

(低污染车辆)第5条入井车辆必须配不小于8kg(或2个4kg)的合格灭火器(人车的驾驶室和后箱分别配备),2个故障警示牌和2个坡道阻车器。

第6条车辆每次出入必须在井口进行登记,井口严格检查,做到一车一杆。

第7条所有车辆井下行车一律执行靠右行驶,“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和“入井方向车辆让行升井方向车辆”的原则,入井方向车辆提前30-50米减速、停车关闭大灯让行。

皮带巷和其他狭窄区域行车执行“行人不行车”的规定,遇到人一律执行“停车、过人、行车”的原则。

第8条巷道内所有作业区域、候车点范围内严禁会车,运送大件时,巷道内的行人必须进入就近的联巷或硐室躲避,人员无法躲避时,司机必须坚决执行“行人不行车”制度。

第9条严禁皮卡车、工程车入井下坡超过二档,防暴车执行低速档入井,严禁下坡熄火滑行和空挡滑行,严禁坡道中途换挡,出现车辆失控,立即采取紧急停车措施,就地停车,汇报待援。

第10条井下主要行车线路作业人员必须穿反光背心,遇行驶车辆时,必须主动灯光示意并避让或进入躲避硐室,严禁用灯光直射司机眼睛,司机必须减速慢行,声光示意。

第11条车辆起步前、倒车时、交叉口、转弯处必须鸣笛、变光示警,确认周边无人后方可启动或通过。

第12条车辆禁止在陡坡、弯道处掉头、临时停车、上下人员。

第13条同向行驶车辆安全运行间距不得小于30米。

第14条封闭或部分封闭交通时,所有车辆必须按临时设置的交通指示标志行车。

第15条在巷道内发生交通事故及车辆故障时,前后30米以外设置明显统一的警示牌,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处理。

第16条井下车辆行驶速度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1、井下辅运大巷行车速度,专用人车、防爆人车、各类工程车车速最高不超过25 km/h,皮卡指挥车速不超过30km/h;井下辅运顺槽巷道行车速度,专用人车、防爆人车、各类工程车车速最高不超过30 km/h,皮卡指挥车速不超过35km/h。

煤矿辅助运输管理办法

煤矿辅助运输管理办法

•煤矿辅助车辆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入井车辆管理,保证辅助运输安全、高效、低耗运行,根据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矿井的掘进头、旺采面、回风巷、总排风巷使用防爆车,主要进风巷暂允许使用低污染车。

第三条工程自卸车禁止运人。

第四条辅助运输车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和《察哈素辅助车辆运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适用范围:察哈素煤矿矿辅助运输车辆及外委区队车辆。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机电组是辅助运输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辅助运输管理与相关业务工作。

其职责:1.负责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

负责平衡、协调解决各单位辅助运输中存在的问题.3.负责对车队车辆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协助车队解决车辆所需的配件,保障车辆的正常运行。

4.组织车队车辆的检验和验收工作。

5。

负责组织与安管办参与辅助运输事故的调查和处罚。

第七条车队是辅助运输车辆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全矿车辆及外委工队车辆的运行管理。

其职责:负责健全各项车辆管理制度以及各个岗位的岗位责任制,以及车辆管理工作的内业资料整理。

负责所有车辆的派遣和日常管理,包括车辆日常运行、完好检查、维护保养、备件计划和大修计划的申报以及督促区队车辆定期计划和大修计划的申报以及督促区队车辆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负责对所有车辆和外委工队司机的技能培训和行车路线的制定,并及时与生产办联系绘制和更换行车路线图,包括对司机的监督管理和违章处罚。

负责矿属所用车辆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车辆的运行成本,是辅助运输节能减排的第一责任单位。

对违规车辆和违规单位有处罚权,是辅助运输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单位。

第八条安全办是全矿车辆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职能部门。

其职责:1. 负责根据机电组的检验合格证对所有入井车辆颁发《准入证》,并有现场检查监督所有车辆运行状况的权利。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辅助运输管理机构及职责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井下辅助运输车辆管理,完善辅助运输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第一节辅助运输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陈志远副组长:杨学明秦刚第二节部门职责1、调度指挥中心职责调度指挥中心负责辅助运输车辆运行管理工作,其职能:(1)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2)负责所有车辆的派遣和日常管理,包括车辆日常运行,维修及安全检查。

(3)负责协调解决各单位辅助运输中存在问题及安检抽查。

(4)做好备件计划的申报及审批。

(5)负责监督胶轮车队的各项内业资料和台账完成,确保辅助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各项工作完成。

(6)负责运输事故调查。

2、车队职责(1)组织新到或大修车辆检验和验收工作。

(2)组织辅助运输车辆种类,数量及更新、报废等中长期计划。

(3)负责矿井车辆定位系统的维护工作。

(4)配合调度指挥中心对车辆进行完好检查。

(5)负责胶轮车队车辆大修计划与实施。

3、安全监察部管理职责(1)负责检查入井驾驶员的入井证、驾驶证、技术操作证及入井携带的必需品。

(2)负责检查驾驶员违章操作,违章驾驶等。

(3)负责检查入井车,杜绝不合格车辆入井。

(4)负责检查运行车辆的超载运输、人货混装、货车拉人等现象。

(5)负责检查车辆、设备的入井票据。

(6)配合调度中心对车辆进行完好检查。

4、生产技术部职责(1)负责道路及巷道维修。

(2)负责巷道通风条件。

(3)监督车辆尾气排放超标。

(4)负责巷道风筒、管道及水袋的悬挂,杜绝车辆碰挂。

(5)负责瓦斯断电保护检查。

(6)入井车辆尾气排放CO测量值不能超过260ppm。

5、项目公司其他部门负有监管职责第三节辅助运输驾驶员操作培训与发证1、驾驶员操作培训和学习胶轮车队定期组织本队员工集中进行培训及考试。

利用班前会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分析安全状况,总结安全经验,制定安全措施。

2、培训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辅助运输管理制度》等内容。

矿井辅助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若干规定

矿井辅助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若干规定

矿井辅助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矿井内辅助运输线路的建设、安装、使用和维护管理。

第二条安全技术要求
1.辅助运输线路必须符合矿山安全和生产规定的要求,具有安全可靠、使用便利、维护管理方便等特点。

2.辅助运输线路必须有相应的防护措施,保证工作人员和设备的绝对安全。

3.辅助运输线路及其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经过鉴定和认证,获得相应的产品合格证。

4.辅助运输线路必须采用最先进的技术,确保其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三条建设资金和技术支持
1.矿山公司必须为辅助运输线路的建设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

2.矿山公司应该聘请最优秀的技术人员,以保证辅助运输线路的安全可靠。

3.矿山公司应该优先考虑国内领先企业的技术和产品,提高辅助运输线路的技术水平。

第四条运输安全管理
1.矿山公司必须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确保辅助运输线路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2.辅助运输线路设备必须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3.辅助运输线路在运行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定期进行安全操作培训。

4.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并处理,确保辅助运输线路一旦出现问题可以及时处理。

第五条法律责任
1.矿山公司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对于违反规定或者有过错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附则
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矿山公司必须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积极采取措施,保障辅
助运输线路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以上是关于矿井辅助运输安全技术管理的若干规定,希望对广大矿山公司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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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运输事故管理制度
一、矿井辅助运输事故分类:
1、副井提升方面:勾头以上及绞车发生的事故(含断绳)应是机电事故,勾头以下的事故(如脱勾、断销、断链、脱轨等)是辅助运输事故。

2、小绞车方面:安装、检修中发生的事故是机电事故;辅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是辅助运输事故。

3、触电是机电事故。

4、不遵守辅助运输制度,扒、蹬、跳、抢罐发生的事故是辅助运输事故。

5、绞车在辅助运输巷道运送设备、材料时发生的事故是辅助运输事故。

二、矿井发生辅助运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必须同时办理调查、登记、统计及报告的相关手续。

三、矿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辅助运输和安全的关系。

要定期对职工进行有关辅助运输安全的教育,确保做到人人遵章守纪,按章作业,防止辅助运输事故发生。

四、对违反辅助运输规章制度造成辅助运输事故者要严肃处理。

五、辅助运输事故责任
1、凡属运输队管辖的车辆、轨道、道路及其它设备设施
等造成的辅助运输事故,事故责任均属运输队。

2、其它非专业辅助运输队组的辅助运输系统(线路、车辆及其它设备设施)发生事故,事故责任属该非专业辅助运输队组。

3、因人员违章造成的辅助运输事故,按违章人员所在单位,划分事故责任。

六、发生辅助运输事故,应积极采取措施,迅速处理,尽量减少损失。

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格地追查分析。

七、辅助运输事故汇报处置程序
1、井下发生各类辅助运输事故时,事故责任单位井下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值班领导详细汇报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性质及事态发展等情况,同时由事故责任单位现场跟班领导或班长,积极组织进行事故现场的抢救或善后处理工作。

2、事故责任单位值班领导在接到事故汇报后,必须按程序及时向本单位主要领导和矿调度室汇报,并通过有效的通讯设备,对事故现场的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进行周密的组织安排与协调指挥。

3、事故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接到事故汇报后,必须及时赶到值班室或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坐镇指挥。

4、调度室在接到事故汇报后,必须积极协调、调度一切资源进行事故抢救或善后处理工作。

5、若发生的辅助运输事故情节较严重时,事故责任单位井下人员在向本单位值班领导汇报的同时,必须向公司调度指挥
部进行汇报,以便调度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有力控制事态发展。

10、事故追查分析与处理
(1)、事故发生后,安全监察部必须进行严肃追查分析,要求跟班领导、班组长及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全部参加。

(2)、事故分析过程中,当事人和责任者必须实事求是地接受调查,如实反映事实真相,对避重就轻或隐瞒事故者,要严肃处理。

(3)、事故追查过程中要做好记录,追查清楚后,并通报检查结果。

(4)、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按照《安全事故处罚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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