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约监督管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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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指引

合同管理指引

合同管理指引1. 目的1.1 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及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定义2.1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经济责任内部考核协议、劳务分包合同、专项分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与租赁合同、工程类咨询或其他服务合同等)、财务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合同、借款合同等)、行政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招聘、办公物资物料采购、房屋/车辆租赁、顾问协议等)以及所有其他载有双方或多方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

2.2 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修改有关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对合同的谈判、拟定、评审、用印、归档、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信息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等全过程的管理活动。

3. 合同管理相关部门岗位职责3.1 公司综合管理部作为合同归口部门,负责合同档案管理,其主要职责:3.1.1 负责公司行政公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各分子公司以及各项目部印章的管理;3.1.2 负责与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及项目部对接工作,帮助指导各分子公司做好日常合同管理工作;3.1.3 负责合同文本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及电子档案的建立;3.1.4 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合同的实施管理;3.1.5 其他与合同管理有关的工作。

3.2 公司财务管理部作为监督部门,主要职责:3.1.1 负责按合同约定审核并办理收付款、督促合同约定的收、付、奖、罚等如约履行;3.1.2 参与所有合同签订前的评审;3.1.3 参与公司重大工程、物资采购及融资等合同/协议的谈判,从财务角度对合同审核把关;3.1.4 负责借款、财产担保、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等合同的具体实施管理;3.1.5 其他与合同管理有关的工作。

合同履约监督管理指引

合同履约监督管理指引

房地产行业合同履约监督管理指引第一条如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或双方理解有分歧时,合同履行主要责任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研讨,出具意见按权限报批后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按合同审批程序报批。

第二条合同履行主要责任部门应当收集会议纪要、往来函件、验收记录、票据等文件资料,并按相关制度要求及时整理归档。

第三条合同履行主要责任部门必须督促对方提交项目印章、文件及材料领用有效签收人的授权委托文件,发文及领用材料必须由有效签收人在资料原件上签字,归档。

第四条如对方存在违约行为,合同履行主要责任部门应及时收集照片、施工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书面形式明确其违约事实及责任,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

第五条如对方拒绝签收文件,合同履行主要责任部门应及时采取特快专递或公证送达的形式送达对方,并保存邮寄回执及相关送达凭证。

第六条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损失超过20万元时,由监理单位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对事故原因及责任进行界定,并形成书面的证据。

由地产公司按合同相关约定追究责任单位的违约责任。

严禁项目程部自行主持召开事故鉴定会,形成会议纪要,作出对我方不利的结论意见。

第七条合同未履行完毕但可先予接收或部分接收的,应详细记录与合同约定或质量标准不符的内容,双方签字确认。

第八条合同履行主要责任部门收到对方的业务函件后,应登记收函台账,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予以书面回复,并报合约部备案;凡涉及重大质量事故、工期、造价及承包范围变更的重要函件,必须经合同管理部进行审核,并建立《重要函件审核台帐》。

第九条项目部工程类合同履行中,如收到合作方经济索赔申请,索赔理由明显不成立的,应在收到书面函件7日内驳回相关申请;对方索赔申请应予以适当考虑的,合同履行主要责任部门应在初审的同时收集对方的违约证据,提出初审意见和反索赔方案报地产公司负责人,由地产公司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审核。

严禁各项目部在地产公司出具审批意见之前以会议纪要、备忘录、函件等书面形式对索赔进行确认。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出资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出资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出资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2.07•【字号】鄂国资法规[2021]8号•【施行日期】2021.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出资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鄂国资法规[2021]8号省出资企业,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资委:为推动省出资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法治国企建设,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省出资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市州国资委要结合实际指导所属出资企业做好合规管理工作。

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

省政府国资委2021年2月7日省出资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有效防控合规风险,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着力打造法治国企,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参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企业,是指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以下简称“省出资企业”)。

本指引所称合规,是指省出资企业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规则等要求。

本指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省出资企业及其员工因不合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受到相关处罚、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指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企业和员工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责任追究、考核评价、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合同履约监督管理制度6篇

合同履约监督管理制度6篇

合同履约监督管理制度6篇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同履约监督管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订立的合同。

第三条合同履约监督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提高合同当事人的诚信意识,促进市场交易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是合同履约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合同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履约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确保合同履约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六条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合同履约规范,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合同履行行为。

第三章合同履约规范第七条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第八条合同当事人应当确保合同的合法性,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九条合同当事人应当建立完善的合同履行机制,明确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方式、质量、价格等要求,确保合同的顺利实施。

第十条合同当事人应当积极协商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争议,及时履行通知、协助等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当事人应当建立履约信用记录,记录合同履行情况,为今后的合同履行提供参考。

第四章合同履约监督第十二条商务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合同履约监督管理工作,对合同当事人的履约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十三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履约监督机制,加强对辖区内合同当事人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合同履约监督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调查、网上监管等方式进行。

监督内容应当包括合同的合法性、履行情况、争议处理等方面。

第十五条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合同履约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反合同履行义务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曝光和惩戒。

第五章合同履约保障第十六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合同当事人的法律服务和支持,提高合同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履约能力。

第十七条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合同纠纷调解机制,为合同当事人提供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新版合同履行监管办法(2024年版)范例

新版合同履行监管办法(2024年版)范例

编号:__________新版合同履行监管办法(2024年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新版合同履行监管办法(2024年版)合同编号_________一、合同主体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二、合同前言2.1 背景和目的鉴于甲方在业务发展过程中需要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管,提高合同履行效率,确保合同各方权益;乙方在合同履行监管方面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为充分发挥乙方优势,保障甲乙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2.2 合同依据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甲乙双方实际情况,制定本合同。

三、定义与解释3.1 专业术语(1)合同履行:指合同各方按照约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各自的权利义务。

(2)监管:指乙方对甲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指导、检查、督促等活动。

3.2 关键词解释(1)合同履行监管:指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合同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履行效率:指合同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履行的程度。

四、权利与义务4.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提供合同履行监管服务。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同履行所需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监管服务费用。

4.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管。

招投标监察工作指引(总则)

招投标监察工作指引(总则)

对招投标工作的监察,是监察的重点工作之一。

为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监督的职能作用,保障集团招投标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制定本指引。

主管领导:林漫俊(集团副总裁兼招投标中心总经理) (一)土建类(包括主体及配套工程、钢结构、地基和基础工程、市政工程等,)负责人:罗宇强。

(二)安装类(包括电梯、空调等机电设备类的安装),负责人:翁曼珊。

(三)装修类(包括大堂及样板房软装、店铺、大厅、门面等的装修 ),负责人:孙忠。

(四)资格审查组,负责人:王全喜。

根据制度规定,集团招投标中心负责 300 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 (设计、勘察、永久供水、永久用电、燃气、供暖、消防、人防设备、防火门、土方、电信、有线电视、绿化苗木等工程除外),需要议标的要履行相应审批流程(一般由林总审批,特殊的报夏总裁审批)。

包括:主体及配套工程、桩基基础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园建工程、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工程、保温工程等。

详见附图。

2022 年集团招投标中心共招标 186 件,合同金额约 80 个亿(不包括 1000 万元以下地区公司所签合同金额)。

2022 年共招标 545 件,合同金额约 89 个亿 (不包括 1000 万元以下地区公司所签合同金额)。

各项目所占比例如下表所示。

通过对照:集团招投标大块还是集中在室内外装修、主体及配套工程、园建工程上, 2022 年比 2022 年所占比例虽有所下降但仍保持在 85%以上。

另据数据显示: 2022 年议标 126 件,所占比例 67.7%,2022 年议标数为 417 件,占当年76.5%,议标比例有上升趋势。

202 2 202 2室内外装修主体与配套园建桩基基础智能化钢结构保温消防人防GRC 构件其他件数952334136332214合同金额47亿29亿3亿地区签合同同上同上同上同上同上同上同上定标金额1亿2200万1600万3000万150万700万360万1亿件数254251063971131810合同金额53亿24亿10亿地区签合同集团签合同 1.28亿公司签合同同上同上定标金额4 亿2.5亿5700万1.7亿6.7亿(一)管理风险制度规定:主体工程、装修工程、园建工程、智能化工程这四大类,投标单位基本上来自于集团战略合作火伴单位库;其他项目招标由集团招投标中心和地区招投标部门征召拟定入围单位。

工程项目合同履约的措施

工程项目合同履约的措施

工程项目合同履约的措施任何工程项目合同都应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在本文范本中,我们细致地列出了甲方(业主)与乙方(承包商)的基本职责。

例如,甲方需按时支付工程款,而乙方则要保证工程质量满足约定标准。

通过责任的明晰化,为合同的顺利执行奠定基础。

履约保证是一项重要措施。

在本范本中,乙方须提交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或由第三方提供的保函,以确保其能够履行合同约定。

若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执行,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以弥补损失。

第三,进度控制对于工程项目至关重要。

范本中设立了详细的进度计划表,并规定了定期的工程进度报告制度。

这不仅有助于甲方及时了解项目进展,也为乙方提供了清晰的工作指引。

一旦发现偏离预定计划,双方应及时协商调整,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第四,质量控制是合同履行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本文范本提出了严格的质量检查流程,包括材料验收、施工过程监督以及最终成果的质量评估。

通过设置多个质量检测节点,可以有效地预防和解决质量问题。

第五,风险管理也是合同履约措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范本详细列举了可能的风险因素,如自然灾害、市场波动等,并为每种风险制定了相应的应对策略。

这样的风险管理机制有助于甲乙双方提前做好准备,减少不确定性带来的影响。

第六,争议解决机制的设立是为了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分歧。

范本提倡优先采用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可依照合同约定的仲裁或诉讼程序来解决争议。

信息透明和沟通机制的建立对于合同的顺利履行同样至关重要。

范本要求双方保持信息的开放性和共享,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交流项目信息,从而避免误解和不必要的纠纷。

这份工程项目合同履约措施范本涵盖了从责任分配到风险管理,再到争议解决等多个方面,旨在为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和保障。

通过这些具体而细致的措施,甲乙双方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责,共同推动项目的圆满完成。

某公司合同管理合规操作指引(2024示范模板)

某公司合同管理合规操作指引(2024示范模板)

某公司合同管理合规操作指引(2024示范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XXX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公司适用本指引。

公司所出资企业、实际控制企业参照执行本办法。

公司所出资企业是指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企业是指公司不直接持有股权,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行为的公司。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与其他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备忘录或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等。

订单是采购方向供货方发出的定货凭据。

订单上约定了标的物品种、价格、质量、数量、履行方式、履行时间等内容,经双方达成合意后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

第五条本指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对合同的起草、评审、签订、履行、变更、转让、解除、终止、归档以及监督检查等实施的一系列行为。

合同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一)规范合同文本,依法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利益;(二)严格审批程序,按照制度规定履行程序,全面评估风险并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三)有效监控过程,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保证合同履行全过程处于可控状态;(四)及时处理纠纷,依法最大限度地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挽回损失。

第六条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管理的规定,严格把控合同审批、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实现合同全流程管理,强化合同履行控制,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七条公司实行统一授权、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合同管理体制。

公司总经理组织领导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合同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doc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doc

提高合同管理效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财政部会计司解读《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合同是企业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规范、约束市场主体交易行为,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秩序。

制定和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旨在帮助企业规范当事人双方经营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控法律风险,促进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本文就此进行解读。

一、合同管理的总体要求企业需要建立一系列制度体系和机制保障,促进合同管理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一)建立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企业应当根据经济业务性质、组织机构设置和管理层级安排,建立合同分级管理制度。

属于上级管理权限的合同,下级单位不得签署。

对于重大投资类、融资类、担保类、知识产权类、不动产类合同上级部门应加强管理。

下级单位认为确有需要签署涉及上级管理权限的合同,应当提出申请,并经上级合同管理机构批准后办理。

上级单位应当加强对下级单位合同订立、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法律部门等作为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对合同实施统一规范管理,具体负责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审核合同条款的权利义务对等性,管理合同标准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定期检查和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促进合同的有效履行等。

(三)明确职责分工公司各业务部门作为合同的承办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承办相关合同,并履行合同调查、谈判、订立、履行和终结责任。

公司财会部门侧重于履行对合同的财务监督职责。

(四)健全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企业应当健全合同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开展合同后评估,对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追究有关机构或人员的责任。

二、合同管理流程合同管理从大的方面可以划分为合同订立阶段和合同履行阶段。

合同订立阶段包括合同调查、合同谈判、合同文本拟定、合同审批、合同签署等环节;合同履行阶段涉及合同履行、合同补充和变更、合同解除、合同结算、合同登记等环节。

2024年度协议履行监管办法

2024年度协议履行监管办法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度协议履行监管办法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协议概述1.1 协议的目的与原则1.2 协议的适用范围1.3 协议的有效期限第二条双方责任2.1 甲方责任2.2 乙方责任2.3 丙方责任第三条协议履行监管流程3.1 计划制定与审批3.2 进度报告与审核3.3 问题反馈与处理第四条监管措施4.1 甲方监管措施4.2 乙方监管措施4.3 丙方监管措施第五条沟通机制5.1 定期沟通会议5.2 紧急情况沟通5.3 沟通记录保存第六条变更管理6.1 协议变更条件6.2 协议变更程序6.3 变更记录保存第七条违约责任7.1 违约行为界定7.2 违约责任承担7.3 违约处理流程第八条争议解决8.1 争议类型界定8.2 争议解决方式8.3 争议处理流程第九条保密条款9.1 保密信息范围9.2 保密信息使用限制9.3 保密信息泄露处理第十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0.1 法律适用10.2 争议解决方式10.3 诉讼地点与管辖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1.1 合同生效条件11.2 合同变更程序11.3 合同终止条件第十二条合同附件12.1 附件清单12.2 附件内容说明12.3 附件修订历史第十三条合同签署13.1 签署程序13.2 签署人员13.3 签署日期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不可抗力14.2 合同的解释权14.3 合同的完整性声明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协议概述1.1 协议的目的与原则本协议旨在明确2024年度协议履行监管办法,确保各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关系的稳定发展。

1.2 协议的适用范围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乙方、丙方在2024年度内开展的合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执行、进度监管、质量控制、沟通协调等方面。

1.3 协议的有效期限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企业内部控制指引——合同管理

企业内部控制指引——合同管理

企业内部控制指引——合同管理合同是企业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规范、约束市场主体交易行为,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秩序。

制定和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旨在帮助企业规范当事人双方经营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控法律风险,促进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本文就此进行解读。

一、合同管理的总体要求企业需要建立一系列制度体系和机制保障,促进合同管理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一)建立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企业应当根据经济业务性质、组织机构设置和管理层级安排,建立合同分级管理制度。

属于上级管理权限的合同,下级单位不得签署。

对于重大投资类、融资类、担保类、知识产权类、不动产类合同上级部门应加强管理。

下级单位认为确有需要签署涉及上级管理权限的合同,应当提出申请,并经上级合同管理机构批准后办理。

上级单位应当加强对下级单位合同订立、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法律部门等作为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对合同实施统一规范管理,具体负责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审核合同条款的权利义务对等性,管理合同标准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定期检查和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促进合同的有效履行等。

(三)明确职责分工公司各业务部门作为合同的承办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承办相关合同,并履行合同调查、谈判、订立、履行和终结责任。

公司财会部门侧重于履行对合同的财务监督职责。

(四)健全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企业应当健全合同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开展合同后评估,对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追究有关机构或人员的责任。

二、合同管理流程合同管理从大的方面可以划分为合同订立阶段和合同履行阶段。

合同订立阶段包括合同调查、合同谈判、合同文本拟定、合同审批、合同签署等环节;合同履行阶段涉及合同履行、合同补充和变更、合同解除、合同结算、合同登记等环节。

房地产开发中的合同风险管理指引(范本文)

房地产开发中的合同风险管理指引(范本文)

房地产开发中的合同风险管理指引引言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合同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法律文书,它规定了开发商和购房者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由于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合同风险是不可避免的。

为了帮助房地产开发商更好地管理合同风险,本文提供了一些合同风险管理的指引。

合同风险的类型1.法律风险:包括合同违约、违法行为等法律问题。

2.经济风险:包括价格波动、资金问题等经济上的风险。

3.技术风险:包括工程质量、技术标准等技术问题。

4.市场风险:包括市场需求变化、竞争压力等市场上的风险。

合同风险管理的策略1. 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应尽可能明确和详细,包括各方的义务和责任、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在编写合同条款时,应充分考虑各方的权益,确保合同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并避免模糊不清的条款。

2. 仔细审查合同文件•权益保护:确保合同条款能够保护自己的权益,如避免过多的责任承担和风险。

•风险分担:确保合同条款能够公平地分担风险,避免过度承担风险。

•条款合规性:确保合同条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违法行为。

•适用条件:确保合同条款的适用条件明确,避免争议和歧义。

3. 建立风险管理机制•风险评估:定期评估合同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风险监测:密切关注市场、技术和经济等方面的变化,及时发现和预防合同风险。

•风险应对:在合同风险发生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和控制风险的影响。

•风险总结:定期对合同风险管理的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不断改进管理措施。

4. 加强合同履约管理•监督合同执行:密切监督合同执行过程,确保各方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合同。

•及时沟通协调:及时沟通和协调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变化,避免产生争议和纠纷。

•合理变更合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合同条款需要变更,应通过合法和公正的程序进行变更,并保留相关证据。

结论合同风险是房地产开发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但通过合理的合同风险管理,开发商可以有效降低合同风险的发生和影响。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16号应用指引—合同管理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16号应用指引—合同管理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加强合同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合同,是指企业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企业合同管理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一)未订立合同、未经授权对外订立合同、合同对方主体资格未达要求、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可能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二)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可能导致企业诉讼失败、经济利益受损。

(三)合同纠纷处理不当,可能损害企业利益、信誉和形象。

第四条企业应当加强合同管理,确定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明确合同拟定、审批、执行等环节的程序和要求,定期检查和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促进合同有效履行,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企业对外发生经济行为,除即时结清方式外,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合同订立前,应当充分了解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等有关内容,确保对方当事人具备履约能力。

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专业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

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并妥善保存。

第六条企业应当根据协商、谈判等的结果,拟订合同文本,按照自愿、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做到条款内容完整,表述严谨准确,相关手续齐备,避免出现重大疏漏。

合同文本一般由业务承办部门起草、法律部门审核。

重大合同或法律关系复杂的特殊合同应当由法律部门参与起草。

国家或行业有合同示范文本的,可以优先选用,但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应当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

合同文本须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应当履行相应程序。

合同履约款清收管理工作指引

合同履约款清收管理工作指引

合同履约款清收管理工作指引1.适用范围1.1为有效提高总部及所属各公司合同履约款项的回款周期,避免合同履约款项形成长期沉欠,保障各单位积极行使合同权利,特制定本管理工作指引。

1.2本管理工作指引所称合同履约款,是指合同相对方因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业务合同,已经发生的到期应付未付的合同款项。

1.3适用于**控股总部有限公司(下称“总部”)及各区域事业部、下属各分子公司、关联公司合同履约款清收处置活动管理。

2.职责及权限分工2.1总部范围内发生合同履约款清收事项,按照业务发生主责制原则,地产类项目由项目部营销部、区域事业部营销客服部作为主责部门,区域事业部营销总监为直接责任人,区域事业部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专业公司按照部门权责确定主责部门,专业公司主责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专业公司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2.2法务职能部门提供诉讼清收专业支持和指导,实施诉讼效果控制管理。

2.3法务职能部门包含法务管控中心和区域事业部法务岗。

2.4各主责部门指定专门对接人协助法务职能部门进行证据收集整理及案件应诉,对接人由各主责部门根据业务情况确定,并将人员名单报送法务管控中心及区域事业部法务岗进行备案。

对接人发生变更的,主责人部门应于变更前5日内进行变更备案。

对接人协助法务职能部门进行合同履约款清欠管理工作。

对接人职责如下:(1)及时传达法务管控中心合同履约款清收管控通知及要求。

(2)督促落实执行法务管控中心合同履约款清收管控规定。

(3)每周汇总上报合同履约款数额及清收进度。

(4)按照法务方案处置流程进行过程性清收。

(5)按法务职能部门要求组织收集整理相关诉讼证据资料。

(6)法务职能部门安排的其它事项。

2.5发生合同履约款清收事项,区域事业部法务应向各主责部门了解清楚欠款人现状及基本证据材料,并按照法务管控中心相关制度要求向法务管控中心发起诉讼流程并收集证据材料,法务管控中心根据各主责部门提供资料确定诉讼方案。

2024年度合同履行监管办法

2024年度合同履行监管办法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度合同履行监管办法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概述1.1 合同双方1.2 合同目的1.3 合同期限第二条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定2.1 履行的义务2.2 履行的期限2.3 履行的地点2.4 履行的方式第三条合同履行的监督与检查3.1 监督的方式3.2 检查的内容3.3 监督与检查的频率第四条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更4.1 变更的条件4.2 变更的程序4.3 变更的效力第五条合同履行中的争议解决5.1 争议的解决方式5.2 争议的解决时效5.3 争议解决的结果第六条违约责任6.1 违约的定义6.2 违约的责任6.3 违约的赔偿第七条合同的解除7.1 解除的条件7.2 解除的程序7.3 解除后的权益处理第八条合同的终止8.1 终止的条件8.2 终止的程序8.3 终止后的权益处理第九条保密条款9.1 保密信息的定义9.2 保密义务的履行9.3 保密信息的例外第十条知识产权保护10.1 知识产权的归属10.2 知识产权的保护10.3 知识产权的例外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1.1 不可抗力的定义11.2 不可抗力的后果11.3 不可抗力的解除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2.1 法律适用12.2 争议解决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修改和解除13.1 合同的生效13.2 合同的修改13.3 合同的解除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通知与送达14.2 合同的附件14.3 合同的翻译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概述1.1 合同双方1.2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规范甲方和乙方在2024年度的合同履行过程,确保双方权益的实现,促进合作的顺利进行。

1.3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第二条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定2.1 履行的义务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提供产品/服务。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接受甲方提供的产品/服务,并支付相应的价款。

合同履约监督管理制度6篇

合同履约监督管理制度6篇

合同履约监督管理制度6篇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同履约监督管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依法签订的合同。

合同履约监督管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的体制。

第三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切实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履约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合同的监督管理,保障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一节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合同履约监督管理部门是负责合同履约监督管理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1. 宣传贯彻有关合同履约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2. 依法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进行监督管理;3. 受理合同争议投诉,调解合同争议;4. 查处合同违法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5. 建立和完善合同履约信用记录,推动诚信体系建设。

第二节监督管理内容及方式第五条合同履约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监督管理:1. 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合同主体的资格、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等;2. 合同的履行情况,包括合同义务的履行、合同变更和终止等;3. 合同争议的处理情况,包括合同争议的调解和仲裁等;4. 合同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包括对合同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第六条合同履约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监督管理:1. 定期检查,对合同签订、履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2. 专项检查,针对特定行业、特定合同进行专项检查;3. 受理举报,对单位和个人举报的合同违法行为进行查处;4. 建立诚信档案,记录合同的履行情况,对诚信度进行评定。

第三节监督管理程序及步骤第七条合同履约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及步骤:1. 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监督检查的对象、内容和方式等;2. 实施监督检查,对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或专项检查;3. 制作监督检查记录,记录监督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和结果等;4.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包括责令改正、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5. 建立诚信档案,记录合同的履行情况,对诚信度进行评定。

合同履约监督管理制度6篇

合同履约监督管理制度6篇

合同履约监督管理制度6篇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同履约监督管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合同的履约监督管理,包括采购合同、销售合同、服务合同等。

1.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合同约定,不得有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

2. 公平交易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有显失公平的情况。

3. 正当竞争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守市场竞争规则,不得有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4. 利益保护原则:合同履约监督管理应当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第四条公司设立专门的合同履约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该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职责,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督能力。

第五条合同履约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确保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处理合同履约过程中的纠纷和争议,协调各方关系,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3. 对合同当事人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价和记录,建立信用档案。

4. 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5. 负责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共同做好合同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合同履约监督管理的内容包括:1. 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对合同当事人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确保合同按照约定履行。

2. 合同纠纷和争议的处理:及时了解和掌握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和争议情况,协调各方关系,依法进行处理。

3. 合同信用档案建立: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对合同当事人进行信用评价和记录,建立信用档案。

4. 合同履约行为的评价:对合同当事人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价,对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较差的给予批评和处罚。

5. 合同履约风险的防范: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和评估,制定防范措施,确保合同履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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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合同履约监督管理指引
第一条如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或双方理解有分歧时,合同履行主要责任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研讨,出具意见按权限报批后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按合同审批程序报批。

第二条合同履行主要责任部门应当收集会议纪要、往来函件、验收记录、票据等文件资料,并按相关制度要求及时整理归档。

第三条合同履行主要责任部门必须督促对方提交项目印章、文件及材料领用有效签收人的授权委托文件,发文及领用材料必须由有效签收人在资料原件上签字,归档。

第四条如对方存在违约行为,合同履行主要责任部门应及时收集照片、施工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书面形式明确其违约事实及责任,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

第五条如对方拒绝签收文件,合同履行主要责任部门应及时采取特快专递或公证送达的形式送达对方,并保存邮寄回执及相关送达凭证。

第六条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损失超过20万元时,由监理单位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对事故原因及责任进行界定,并形成书面的证据。

由地产公司按合同相关约定追究责任单位的违约责任。

严禁项目程部自行主持召开事故鉴定会,形成会议纪要,作出对我方不利的结论意见。

第七条合同未履行完毕但可先予接收或部分接收的,应详细记录与合同约定或质量标准不符的内容,双方签字确认。

第八条合同履行主要责任部门收到对方的业务函件后,应登记收函台账,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予以书面回复,并报合约部备案;凡涉及重大质量事故、工期、造价及承包范围变更的重要函件,必须经合同管理部进行审核,并建立《重要函件审核台帐》。

第九条项目部工程类合同履行中,如收到合作方经济索赔申
请,索赔理由明显不成立的,应在收到书面函件7日内驳回相关申请;对方索赔申请应予以适当考虑的,合同履行主要责任部门应在初审的同时收集对方的违约证据,提出初审意见和反索赔方案报地产公司负责人,由地产公司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审核。

严禁各项目部在地产公司出具审批意见之前以会议纪要、备忘录、函件等书面形式对索赔进行确认。

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的违约行为实施索赔或反索赔。

当履约过程中施工单位违反合同相关约定,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不能满足要求造成我方损失时,履约责任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收集证据,在7天内向对方提出索赔意向,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第十条各项目部对本监管的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行合法有效的维权取证,并负责地产公司履约付款审核工作。

第十一条各项目部依照合同履约关键控制点,对所监管项目的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检查应填写合同履约检查记录表,报合同管理部负责人确认后,将存在的问题向履约责任部门反馈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第十二条对合同履行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合约部应发出提示函或建议函,督促合同履行主要责任部门落实整改。

特快专递形式取证指引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对方发出重要函件而对方拒绝签收时,为留取证据、维护我方权益,由合同履行责任部门采用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送达。

二、特快专递送达应使用中国邮政的“特快专递”业务(即EMS),不宜使用其它民营速递业务。

三、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的填写要求:
A、收件人详情:
1、收件人姓名栏应当准确填写对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合同中约定的联系人姓名。

2、收件人联系电话栏应当准确填写对方公司的办公电话及收件人本人的移动电话号码;在邮寄送达前应事先通话测试,确保所填写的电话号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3、收件人单位名称栏应当填写对方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全称。

4、收件人地址栏应当是对方公司的实际营业地址(注意该地址可能与其工商登记地址有出入)。

如果工商登记地址和其营业地址同时使用的,可以同时邮寄。

5、在“内件品名”空白处,务必清晰填明内装函件的名称及其主要内容,如“对***合同***项目违约要求支付违约金”、“要求于**年**月**日前完成****事项”等;在“信函”、“文件资料”、“物品”的可选项处选择“信函”。

B、寄件人详情
1、我方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地址应准确,寄件人应当填写全名并填写有效的联系电话,确保对方及邮递信息的联系和反馈。

2、寄件人应当在交寄时签名并注明邮寄时间。

四、特快专递邮寄送达的函件应当是原件,其格式、内容要求时应当由合约部审核后方可发出。

五、特快专递邮件寄出时,应当向收寄工作人员提出索要对方签收后邮寄回执的明确要求;在预计可能送达的时间拨打11185服务电话,查询邮寄送达情况并做好记录。

六、送达函件应当一式两份,自留一份。

对方签收后邮寄回执应当与留存的函件同时保存归档。

七、如特快专递邮寄送达不成,应当根据情况采用其他有效的送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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