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研究与理论话语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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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研究与理论话语的更新

【内容提要】社会大变革、大动荡的时代必定是理论话语大创化、大革新的时期。理论话语的更新不外乎“有循于旧名”与“有作于新名”两条途径。所谓“旧瓶装新酒”,与其说是理论话语的蜕变,毋宁说是理论话语的更新。“政治”、“意识形态”、“阶级”等概念都因文化因素的注入而改变了内涵。理论话语的更新总是表现出历史的具体性,它就像钟摆一样在本质主义与功能主义这两极之间来回摆动,但它在特定时期是何种状态和面貌,则完全取决于当时的时代潮流和学术风尚。在文化研究的大背景下,理论话语的更新更多表现出功能主义的倾向,显示了较强的社会性、实践性和后现代文化的去分化倾向。

一“有循于旧名”与“有作于新名”

大凡社会大变革、大动荡的时代,必定是理论话语大创化、大革新的时期。说时势造英雄也好,说英雄造时势也罢,反正这是出大师、出王者、出英雄豪杰的时代,正是这种“卡里斯玛”(Charisma)式的人物,引领着整个时代的思想新潮,也不断开创理论话语的新局面。叶燮《原诗》云:“从来豪杰之士,未尝不随风会而出,而其力则尝能转风会。”具体到理论话语的更新,《荀子·正名》言:“若有王者起,必将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任何时代的理论话语都并非凭空而来,它总是对于已有话语资源的继承创新,这不外乎两条途径,一是“有循于旧名”,就是直接沿用前人创造而至今仍具有生命力、仍能发挥积极作用的话语。二是“有作于新名”,对于那些今天已经失效而变得不合时宜的话语,就不能原封不动地照搬和因袭,而应进行修正、改造和重建。其具体做法又分两种,

一种即所谓“旧瓶装新酒”,就是在原有语词外壳中填进新的内涵,整个概念从字面上看似乎是旧有的、传统的、为人熟知的,但内涵却有所偏离和变异,而这种偏离和变异也就意味着创新。譬如在文化研究中常用的概念“文化批判”,就是从康德的“批判”到马克思的“批判”,再到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一步步转化过来的,原有的语词外壳未变,但其内涵经过多次偏离和变异已相去甚远,而整个概念则发生了与时俱进的新变。一种即所谓“概念大换班”,当旧有的语词外壳已经无法容纳新的内涵时,那就势必遭到抛弃,进而打造新的语词外壳以适应现实,重新熔铸那种言说内容与言说形式相一致的语词概念,就像寄居蟹丢掉旧的螺壳一样,去寻找新的更大的螺壳。譬如罗兰·巴特、朱丽娅·克里斯蒂娃、乔纳森·卡勒等人经历了从“结构”到“建构”再到“解构”的一波三折,德里达从“差异”推演出“延异”,举一反三地牵出了“播撒”、“间隔”、“空隙”等一大堆新词,让·鲍德里亚则从“外爆”引申出“内爆”,从“真实”引申出“超真实”,从“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引申出“符号价值”,如此等等,上演了一出出“概念大换班”的好戏。

在以上三类情况中,所谓“有循于旧名”属于老问题,不必多论;所谓“概念大换班”从1980年代中期以来所论颇多,也无须赘言;唯有“旧瓶装新酒”式的话语更新,至今似尚未予以足够重视,尤其是在如今文化研究方兴未艾之际,又多了一些讲究,也自有其内在机理,因此有必要进行深入研究。

二“旧瓶装新酒”:理论话语的更新

所谓“旧瓶装新酒”有其语言学上的根据,依语言学之说,任何概念都由能指与所指两个方面构成,二者一般是相互一致的、对应的,但也经常存在不一致、不对应的情况。索绪尔指出:“能指和所指的联系是任意的,或者,因为我们所

说的符号是指能指和所指相联结所产生的整体,我们可以更简单地说:语言符号是任意的。”①这种语言符号的任意性在于能指与所指之间经常发生游离和错位,这就造成了语词概念的蜕变,产生“言在此而意在彼”、“言未改而意已变”的效果。

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的意义是在使用中形成的,他说:“一个词的意义就是它在语言中的使用”,“每一个记号就其本身而言都是死的。是什么赋予了它以生命呢?——它的生命在于它的使用。”②不过任何语言都是在具体的语境中使用的,如果脱离了一定语境,那么语言就是死符号、空躯壳,是无意义的。因此不妨说,是具体的语境给予了语言以活的生命和灵魂。在如今文化研究的大背景下,语言的表达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广阔空间,语词的内涵变得像被魔术点化似的变幻无穷,而语词外壳的变化则相对滞后和落伍。在这样的情况下,语言符号的能指与所指之间的游离和错位便不可避免,语词概念的蜕变便成为大势所趋,不过这与其说是理论话语的蜕变,毋宁说是理论话语的更新,它以新的生命、新的境界昭彰了理论旨趣的变更和迁移。以下可以举数例说明之:

凯特·米利特的《性的政治》是较早标举女权主义的开风气之作,该书的核心问题如书名所示即在于“政治”一词,因此该书的首务就在于对“政治”概念重新进行定义。凯特·米利特认为,现有的政治理论在处理权力关系时,根据的是习以为常的社会惯例,“现在,我们急需建立一种不完全以惯例为出发点的政治理论”。而她给出的答案也堪称旗帜鲜明:“政治”并不“只是包括会议、主席、政党等事物的狭隘领域”,而是指“人类某一集团用来支配另一集团的那些具有权力结构的关系和组合”。她指出,在对这些权力关系进行界说时,“我着重考察那些界限明确、始终如一的人类集团的成员之间的关系和相互作用。这些集团是:种族、阶层、阶级,和按性别区分的集团(男人和女人)。”③这就是说,

存在于性别、种族、阶级之间的权力关系也理应归属“政治”范畴,只不过它不同于党派、议会、制度之类一般社会政治,而是一种文化政治了。虽然“文化政治”概念的提出是后来的事,但米利特已经敏锐地意识到关乎性别、种族、阶级之中权力关系的“政治”至关重要,值得为之张目。

作为一名女性,凯特·米利特痛切地感到,在性别、种族、阶级的权力关系中,尤以两性之间的权力关系之不公为甚,因为男权制实施了一种男人对女人的“内部殖民”,它比任何形式的种族隔离和阶级壁垒更严酷、更普遍、更持久,“两性之间的这种支配和被支配,已成为我们文化中最普及的意识形态,并毫不含糊地体现出了它根本的权力概念。”④因此她认为,性别政治足以成为文化政治的典型形式,她通过对于亨利·米勒的《性》、梅勒的《一场美国梦》、让·热内的《窃贼纪事》等三部小说中性描写的分析得出以下结论:“当我们希望从根本上讨论两性关系时,我们就引入‘政治’这一术语,因为在概括两性历史的和现存的相对状况的本质时,它特别有用。”⑤

在文化研究中,“意识形态”也是使用频率较高的热词,这一概念的传统含义是人们再熟悉不过的,但如今人们对它却别有新解。其中伊格尔顿颇具代表性,试看他给出的界说:

我所说的‘意识形态’,粗略说来,是指我们的说话和信仰与我们所生活的社会的权力结构和权力关系联结的方式。我所说的‘意识形态’,并不是简单地指人们所具有的根深蒂固的、常常是无意识的信仰,我具体地是指那些与社会权力的维护和再生有着某种联系的感觉、评价、理解和信仰的模式。⑥

概观以上论述,可知伊格尔顿所说“意识形态”有两点要义:一是强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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