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12年工作要点
2012教育部基教一司、二司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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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2012年工作要点依据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点,义务教育战线2012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总揽,推动各级政府落实责任,推进社会教育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努力缓解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一、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颁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经验交流会的部署,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指导纲要》,抓住“融入”这一关键,突出“全过程”的要求,引导各地各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班主任工作、学校管理等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
开展好“学雷锋日”活动,上好全国“开学第一课”,组织好“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
二、落实教育部与各地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提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落实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各项承诺。
公布备忘录文本及省级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省级义务教育学校标准等附件。
公布签署备忘录的省级规划的2517个县级单位到2020年10年间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时间表。
推动做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项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工作。
推动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
组织实施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
与2011年通过国家“两基”验收的省、自治区协商,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
编写一套适合新时期成人文盲学员需要的扫盲教材。
三、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大力推动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和校外活动按照大力倡导、创造条件、着眼长远、扎实推进的方针,依据《教育部关于联合相关部委利用社会资源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的通知》精神,在公共机构、公共设施、国有企事业等开发社会教育资源建立各种类型的实践基地,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印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09年工作要点》的函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印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09年工作要点》的函](https://img.taocdn.com/s3/m/2ebd1f026ad97f192279168884868762caaebb9f.png)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印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09年工作要点》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9.01.23•【文号】教高司函[2009]11号•【施行日期】2009.0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印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09年工作要点》的函(教高司函[2009]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0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参阅。
附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09年工作要点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三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09年工作要点2009年工作的基本思路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大学生的能力培养为重点,以“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为抓手,充分发挥教育战线专家的指导和智囊作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009年拟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1.按照部党组的工作安排,扎实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通过深入学习调研,认真检查分析,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坚持以“谋划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载体,紧密结合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实际,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高等教育专题的制定,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抓住重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2.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强司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努力使学习实践活动成为司干部解放思想、研究问题、凝练思路、改进作风、廉洁自律的重要过程,不断提高司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努力,确保司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0年工作要点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0年工作要点](https://img.taocdn.com/s3/m/50ba1661905f804d2b160b4e767f5acfa1c78393.png)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0年工作要点一、高等教育改革与创新1. 推进学科专业建设•加强学科发展规划,促进学科交叉与协同创新。
•落实学科评估和优势学科培育机制,提升学科建设质量。
•鼓励高校开展学科专业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改革创新能力。
2. 强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完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推动高校本科教育规模与质量协调发展。
•支持高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试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
3. 推进高等教育国际化•加强高等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提高学生留学和学位互认水平。
•支持高校开展国际化办学,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服务能力。
•打造高等教育国际化品牌,增强国际影响力。
二、高等教育公平与优质1. 推进高等教育公平发展•完善高校招生制度,促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提高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高等教育入学率。
•加强高等教育贫困生资助和就业服务,推动公平发展。
2. 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落实高等教育综合质量评价机制,促进高校内部资源配置优化。
•加大对中西部地区高校的支持力度,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水平。
•加强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增强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
3. 加强职业教育与产业融合•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与产业需求对接,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人才。
•支持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推动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发展。
•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
三、高等教育体制与机制创新1. 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完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推动高校内部治理体制改革,增强高校自主办学能力。
•创新高校评价和激励机制,鼓励高校教师教学和科研创新。
2. 提升高等教育服务能力•推进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加强高等教育继续教育与知识产权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建立高等教育资源共享机制,促进高等教育公共服务的均衡发展。
3. 支持高校创新创业•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创新创业能力的优秀人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人才工作协调小组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人才工作协调小组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29b154de88eb172ded630b1c59eef8c75fbf95e4.png)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人才工作协调小组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2.03.28•【文号】教人厅[2012]1号•【施行日期】2012.03.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人才工作协调小组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教人厅[2012]1号)部内各司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经报部领导批准,现将《教育部人才工作协调小组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有关责任单位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进度,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同时,按照中组部关于落实《国家人才发展规划重大人才工程推进协调工作制度》的要求和任务分工,填写《重大人才工程进展情况登记表》,于每季度末报人事司。
教育部办公厅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附件1:教育部人才工作协调小组2012年工作要点2012年教育部人才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人才工作总体部署,以深入落实人才发展规划和教育规划纲要为主线,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深入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加快重大人才政策创新,突出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1. 进一步加大对人才工作的宣传力度。
广泛宣传和普及科学人才观,认真总结十七大以来教育人才工作经验,大力宣传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人才发展规划先进典型和优秀人才典型。
有针对性地开展人才发展和成长规律研究,推动高校人才学科体系建设。
编发高校高层次人才发展年度报告。
(人事司、部新闻办、研究生司、部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2. 深入实施“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
依托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民族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双语教师培养培训项目、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农村幼儿园园长研修培训计划、高校领导赴海外培训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等项目,重点培养支持2万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学科领军人才和优秀校长。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2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2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7597cdc8ad63186bceb19e8b8f67c1cfad6eee7.png)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2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3.10.14•【文号】教高厅函[2013]33号•【施行日期】2013.10.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2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3]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我部决定普通高校编制发布2012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编制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开展自我评估、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体现,也是向社会展示学校风貌和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
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应在自我评估基础上完成。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以编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为契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将作为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考察的重要依据。
二、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组织完成本地区公办高校2012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鼓励民办高校积极参与。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见附件1),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内容进行适当补充完善后实施。
三、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有关高校完成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写工作,并在本地区高校质量报告基础上,经过分析、总结,形成省级本科教学质量分析报告。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内容要详略得当,格式可灵活多样,报告中要完整、如实体现相应支撑数据(见附件2),字数一般不超过1.5万字。
教高函[2012]13号
![教高函[2012]13号](https://img.taocdn.com/s3/m/ce1c8f06b90d6c85ec3ac640.png)
教高函[2012]13号
教育部关于批准北京大学环境与生态实验教学中心等100个“十二
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通知
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我部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要求,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现决定批准北京大学环境与生态实验教学中心等100个实验教学中心为“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
示范中心所在高校要高度重视示范中心的建设,将示范中心建设纳入学校发展规划,为示范中心建设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充分保障。
示范中心要以培养学生能力为根本目标,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完善运行管理机制,集聚优秀实验教学师资,培育优秀实验教学团队,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创新实验教学模式,建设优质实验教学资源,提高实验教学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有关中央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对本部门所属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体系建设力度,健全配套政策措施,积极组织和支持所属高校加强与其他高校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共同探索实验教学改革新思路、新方法,全面提升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示范中心所在高校要根据专家评审反馈意见对示范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进行充实完善,经论证后于2012年12月30日前报我部备案。
备案的示范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将作为检查验收的基本依据。
附件:“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doc
教育部
2012年8月17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印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印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1391276af342336c1eb91a37f111f18583d00c83.png)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印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6.02.10•【文号】教高司函[2006]14号•【施行日期】2006.02.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印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教高司函[2006]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06年工作要点》已经我部领导审定。
现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附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06年工作要点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二○○六年二月十日附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06年工作要点2006年,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的工作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德育为先,以质量建设为核心,以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为重点,扎实推进“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注重人才培养实践的理论研究,注重教学改革的实践探索,注重人才培养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建设,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高等教育体系奠定良好基础。
2006年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进一步推进教授上讲台,做好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表彰。
认真落实温家宝总理“教授、名师要上课堂”的批示精神,组织开展教授讲授本科课程的专项检查,做好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表彰工作,在此基础上分析教授上讲台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教授上讲台工作。
2.加强高等教育难点热点问题研究,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加强对“高等教育专题研究项目”的指导,组织开展好“研究性学习和创新能力培养的研究与示范”、“地方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模式与方法的研究与实践”等教改项目的研究工作。
制定国家紧缺人才培养计划,根据国家紧缺人才培养的特点深入探讨教育教学模式的改革,加快艰苦行业、国防军工、高新技术领域以及农、林、水、地、矿、油等领域的人才培养。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4年工作要点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4年工作要点](https://img.taocdn.com/s3/m/6e1541ad5ff7ba0d4a7302768e9951e79b896999.png)
1.推进高校教育:
2.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3.加强高职教育的发展:
高职教育是培养高素质技术人才的重要途径,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要求加强高职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就业能力,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4.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
5.加强师范教育:
师范教育是培养优秀教师的基础,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要求加强高校师范专业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培养教师的质量和能力。
此外,还要推动教师教育的,注重教师的职业发展和成长。
6.促进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总体而言,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4年的工作要点主要包括推进高校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强高职教育发展、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师范教育以及促进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这些工作要点旨在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质量和竞争力,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才培养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深入实施教育规划纲要 奋力开创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师资管理研究分会举行2012年常
![深入实施教育规划纲要 奋力开创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师资管理研究分会举行2012年常](https://img.taocdn.com/s3/m/f5566ce381c758f5f61f6789.png)
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 中全会精神, 全面贯彻 论文 3 0余篇 ,形成很好的学术 交流氛 围,
落实 《 国家 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取 得 良好 的 效果 。
(0 022 2 1.0 0年 ) 以及 《 》 国家 中长 期人 才 发 3 0 1年 5至 8月积 极组 织 会 员单 位 .2 1 展 规 划 纲 要 (0 022 2 1.0 0年 ) ,充 分发 挥 学 申报 中 国高 等 教育 学会 “ 二五 ”高 等教 育 》 十
作稳步推进 。 召开了常务理事会、 暑期专题 会、 学术年会 以及教育部人事司委托召开的 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研讨会” 编发 了会 , 21 0 2年 4月 l 3至 l 5日,中国高等教 “ 他指出,随着 “ 教育投 育 学会师资管理研究分会 2 1 0 2年常务理事 刊和优秀论文集等 。 D4 标逐步落实,以及 “ 高 会在 电子科技大学召开,来 自2 家单位的 入 占 G P %” 的 目 9 21计 4 6名代表参加会议 。师资会理事长刘经南 等 学 校创 新 能 力提 升计 划 ” (0 1 划 ) 的 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进入 了前所未 院 士 、中 山大学 原校 长 黄 达人 、电子科 技 大 逐步实施 , 有 的好 时期 。适应 “ 大科 学 时代 ” 出 “ 大成 学 党委 副 书记 李 言 荣 院士 、 川省 教育 厅 副 四 、培养 “ 大人才” 的要求,高等学校应 厅长唐小我、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 果”
报高等教育学会, 获批重点项 目2个, 一般 项 目2 。 个 二是在学会的制度建设和其它方 面进行了一系列工作创新 。 首次面 向会 员单
位 和 社会 人 士 开展 会 徽 征集 活动 , 束 了师 结
资会成立 2 年来无会徽的历史,提升了学 6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24ec9f2d6c175f0e7cd13798.png)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教学厅[2011]10号【发布部门】教育部【发布日期】2011.11.15【实施日期】2011.11.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试点高等学校:2012年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要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和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建立健全高校招生综合评价体系为重点,严格管理,规范有序,确保公平公正和择优选拔。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定位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作为高考制度的重要补充,要坚持方向,在统一高考的基础上,着力完善高校自身的综合评价体系,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且具有创新潜质的考生。
继续探索部分试点高校联考。
各试点高校要加强领导,精心实施,积极探索学校自主考核与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人才综合评价、多样化选拔录取模式,引导中学开展素质教育,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
二、招生简章与计划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的高校须制订本校2012年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及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领导机构、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方式、考核办法、工作程序、入选考生确定标准、录取要求、咨询方式、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
表述要准确、规范、清晰,避免产生歧义或误导考生。
简章及方案报经教育部核准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自主选拔录取计划纳入试点高校年度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有关生源计划编制工作的要求列入“其他类”部分。
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招生程序及要。
2-教高司函〔2012〕11号
![2-教高司函〔2012〕11号](https://img.taocdn.com/s3/m/a60dc059804d2b160b4ec029.png)
请教育部和其他部门(单位)直属高等学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12年3月20日前以快递方式向我司提交以下材料:
1.精品视频公开课选题/课程推荐表(一式五份,附件2);
2.精品视频公开课选题/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3);
3.推荐选题的课程教学录像样盘(每门课程不少于3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视频制作推荐使用标清制式,视频压缩推荐采用H.264编码方式,码流率不低于256Kbps,封装格式推荐使用MP4),或者推荐课程的全部视频光盘;
1.视频信号源
(1)稳定性: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无失步现象,CTL同步控制信号必须连续: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
(2)信噪比:图像信噪比不低于55dB,无明显杂波。
(3)色调: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
(4)视频电平:视频全讯号幅度为1Ⅴp-p,最大不超过1.1Ⅴ p-p。其中,消隐电平为0V时,白电平幅度0.7Ⅴp-p,同步信号-0.3V,色同步信号幅度0.3V p-p (以消隐线上下对称),全片一致。
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司提交附件2和附件3。
附件1、2、3均由"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站()下载,不再印发。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https://img.taocdn.com/s3/m/afabaf7701f69e31433294b7.png)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属各高等学校: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将达到660万人,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工作任务仍然艰巨。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对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现就做好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一、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1.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保障和改善民生,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把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及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对今后5到10年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了战略部署。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在制定本地区、本校“十二五”规划和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意见工作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切实保证组织领导重点统筹、发展规划优先安排、经费投入优先保障。
2.明确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任务。
以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体系为支撑,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为重点,力争保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就业人数持续增加,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人数进一步增长。
二、拓宽渠道,完善政策,更大力度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3.巩固成果,积极开辟新的基层就业渠道。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继续精心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本地基层项目。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doc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doc](https://img.taocdn.com/s3/m/83ec564a05087632311212da.png)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增强科学研究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内涵式发展。
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树立科学的高等教育发展观,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强化特色、注重创新,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
稳定规模,保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规模相对稳定,高等教育规模增量主要用于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以及扩大民办教育和合作办学。
优化结构,调整学科专业、类型、层次和区域布局结构,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多样化需求。
强化特色,促进高校合理定位、各展所长,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注重创新,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鼓励地方和高校大胆探索试验,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
按照内涵式发展要求,完善实施高校“十二五”改革和发展规划。
(二)促进高校办出特色。
探索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制定分类管理办法,克服同质化倾向。
根据办学历史、区位优势和资源条件等,确定特色鲜明的办学定位、发展规划、人才培养规格和学科专业设置。
加快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高水平大学,建设一批世界一流学科,继续实施“985工程”、“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特色重点学科项目。
加强师范、艺术、体育以及农林、水利、地矿、石油等行业高校建设,突出学科专业特色和行业特色。
加强地方本科高校建设,以扶需、扶特为原则,发挥政策引导和资源配置作用,支持有特色高水平地方高校发展。
加强高职学校建设,重点建设好高水平示范(骨干)高职学校。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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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务员局,部属各高等学校: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80万人。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仍然十分复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还不少;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就业形势严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任务更为艰巨繁重。
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省级主管部门)及各高等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服务,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现就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一、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1.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各省级主管部门、各高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以下简称国发16号文件)精神,把2012年作为“落实年”,切实加大政策和工作落实力度,加快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继续大力推进就业优质服务,全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确保2012年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就业人数持续增加;毕业生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困难帮扶、指导服务等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高校的“一把手”要切实加强领导,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各省级主管部门要加大部门协调力度,门、各高校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努力促进少数民族毕业生充分就业。
特别是各少数民族地区省级主管部门和高校要摸清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底数,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国家通用语言培训、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力;要积极开发本地社区、农技、双语教师岗位,继续实施未就业毕业生赴对口支援省市培养计划。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一)-教高[20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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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公布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一)正文:----------------------------------------------------------------------------------------------------------------------------------------------------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201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的评议意见,经研究,现将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公布的2610个经教育部备案的专业(见附件1),以及53个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设置的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见附件2)和7个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设置的新专业(见附件3),可自2013年开始招生(注明需考察的专业除外),需考察的4个医学类专业,待考察合格后方可安排招生。
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
258个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专业(见附件4),不得安排招生。
望各部门(学校)充分利用高校现有的办学条件,加强新增本科专业建设,合理控制招生规模,切实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1.2012年度经教育部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单2.2012年度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设置的国家控制布点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单3.2012年度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设置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专业名单4.2012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单教育部2013年3月28日附件12012年度经教育部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单序号主管部门、学校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备注工业和信息化部1北京理工大学050205西班牙语四年文学2北京理工大学082101武器系统与工程工学3哈尔滨工业大学080906数字媒体技术四年工学4哈尔滨工业大学081005T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四年工学5南京航空航天大学082202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四年工学6西北工业大学081806T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四年工学7西北工业大学082001航空航天工程四年工学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8中央民族大学050261翻译四年文学9中央民族大学130406T中国画四年艺术学10大连民族学院080905物联网工程四年工学大连民族学院081002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四年工学12大连民族学院120205国际商务四年管理学13大连民族学院120206人力资源管理四年管理学14中南民族大学030102T知识产权四年法学15中南民族大学商务英语四年文学16中南民族大学080711T医学信息工程四年工学17中南民族大学100705T药物分析四年理学18西南民族大学020302金融工程四年经济学19西南民族大学030301社会学法学20西南民族大学100803T藏药学四年理学21西南民族大学130204舞蹈表演四年艺术学22西北民族大学04020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四年教育学23西北民族大学070302应用化学四年工学24西北民族大学130206舞蹈编导四年艺术学25北方民族大学040201体育教育四年教育学26北方民族大学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工学27北方民族大学081001土木工程四年工学28北方民族大学101003医学影像技术四年理学中国民用航空局29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082007T飞行器适航技术四年工学30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120407T交通管理四年工学注:专业代码加有“T”者表示特设专业;专业代码加有“K”者表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专业代码加有“H”者表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校名称加有“※”者为经教育部批准和确认的独立学院。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98ebc214531b90d6c85ec3a87c24028915f8595.png)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8.01.31•【文号】教政法〔2018〕1号•【施行日期】2018.01.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教政法〔201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现将《教育部201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教育部2018年1月31日教育部2018年工作要点2018年教育工作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实施“奋进之笔”为总抓手,推进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公平,发展素质教育,加快教育现代化,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1.持续推进学习宣传。
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编写“新时代系列”通俗理论读物。
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领航计划。
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万个示范课堂”。
召开全国大学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果展示交流大会。
组织开展教育系统“爱国·奋斗”精神教育。
深入开展宣讲对谈活动,做到班班讲、人人懂,实现师生全覆盖。
组织“习近平教育思想学悟行”“学习进行时”“行动进行时”系列宣传。
深入开展以“牢记时代使命,书写人生华章”为主题的党、团日活动,以“重走改革开放路,砥砺爱国奋斗情”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以“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为主题的网络教育活动,以“凝聚青春力量,闪耀青春光彩”为主题的典型人物宣传活动。
现代学徒制
![现代学徒制](https://img.taocdn.com/s3/m/f03072e7700abb68a982fb4b.png)
什么是现代学徒制
国际语境中的定义
欧洲统计局(Eurostat)对“学徒制”的界定(2010): 学徒制的目的是完成正规教育系统中某一的教育与培训项目,
它的学习时间由工作场所(可在企业内部或外部)的实践培训和在 教育机构或培训中心的普通/理论教育两个时期相互交替(按周、
月或年)组成。学徒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 ——面向中国制造2025
上海师范大学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
关 晶 副教授 guanjing@
背景
《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点》: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 《教育部2013年工作要点》:启动现代学徒制试点。 《教育部2014年工作要点》: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 《教育部2015年工作要点》:加快推进现代学徒制度试点。
现代学徒制的“现代”特征
功能目的:从重生产性到重教育性
教育性质:从狭隘到广泛 • 从就业培训到职业教育、从非正规培训到正规教育、从终结
教育到终身教育
制度规范:从行会到国家 • 国家法规的保护、国家机构的统筹、课程框架的统一、认证
资质的通行
利益相关者机制:从简单到复杂 • 跨部门合作机制、培训合同的约束、多方严格的监督
更好、更进步、更优越”的意思。 对现代学徒制中“现代”一词的理解,绝不能仅仅只是 时间概念上的。它应代表一种特殊的“类”,包含着这 种学徒制在本质上与过往任何学徒制之间的特殊差异。 这种本质的特殊差异,就是现代学徒制的“现代性”。
2016-3-16 5
什么是“现代”学徒制
现代学徒制的国际比较
德国 瑞士 奥地利 丹麦 爱尔兰 英国 澳大利亚 比利时 荷兰 意大利
在大多情况下,签订学徒制合同或正式协议的主体包括雇主和在该 学徒制开始之前与他人没有其它正式合同关系的人。
2024年教育部工作要点
![2024年教育部工作要点](https://img.taocdn.com/s3/m/9404f257ba68a98271fe910ef12d2af90342a807.png)
2024年教育部工作要点
佚名
【期刊名称】《华夏教师教育》
【年(卷),期】2024()1
【摘要】202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今年从7个方面部署全年教育工作重点任务:着力构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新生态新格局,强化高等教育龙头作用,进一步夯实基础教育基点,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和吸引力,不断开辟教育数字化新赛道,坚定推进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强化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
【总页数】1页(P6-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3
【相关文献】
1.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印发2017年工作要点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人才工作协调小组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3.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4.教育部印发《教育部2016工作要点》
5.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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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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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纠风办、监察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审计厅(局)、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务局、审计局、新闻出版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积极推进源头治理,维护教育公平,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一)切实做好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落实好加大教育投入的各项政策,确保2012年如期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4%的目标。
建立健全教育惠民政策的落实机制,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和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等在内的各项教育惠民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教育经费的,要严肃查处,确保各项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和有效使用。
2012年要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中之重,组织力量对开展试点工作的中西部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680个县(涉及22个省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组织领导机构和责任体系建立,实施方案制定,资金、食品安全、食堂(伙房)建设、招投标管理和信息公开等方面制度建设,专项资金落实等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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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将按照部党组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提高质量30条”)为主线,在抓规范、立标准、定政策、推改革、建机制、树典型、提质量上下功夫,在解决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阶段性突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提高质量30条”有关人才培养工作
1.修改印发《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筹备召开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在高教战线兴起学习宣传贯彻“提高质量30条”的热潮,指导各地各高校制定落实“提高质量30条”的实施工作方案。
做好“提高质量30条”有关本科人才培养任务的落实工作,继续引导各地各高校深入开展教育观念和教学工作大讨论,召开全国高教处长联席会议,举办新建本科院校领导培训班,分类分片召开本科教学工作座谈会,交流夯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的做法经验。
会同直属司筹备召开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主题的第22次直属高校咨询会,交流各地各高校贯彻落实“提高质量30条”的有关政策举措、经验做法,举办各地各高校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成果展。
二、优化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类型和区域布局结构
2.优化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类型结构。
发布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指导各地各高校完成专业对照整理工作,做好2012年度本科专业备案与审批工作。
发布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建设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公共信息服务和管理网络平台。
加大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
加大文化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引导支持高校设置相关专业。
3.优化区域布局结构。
配合国家发改委,加大对中西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启动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组织实施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加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高校发展,深入推进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力度,组织实施好2012年度西部受援高校教师和管理干部进修锻炼工作,总结宣传推广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10多年来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4.配合教改办及时跟踪了解各地各高校有关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督促,组织交流推广试点成果和经验,发挥试点项目的示范、辐射作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
深入推进试点学院综合改革,整体探索以培养创新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学生招录、培养模式、学院管理、教师聘任等方面的综合改革。
5.扎实推进“本科教学工程”建设。
完善国家、地方、高校三级“本科教学工程”体系,发挥建设项目在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上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
推进2012年度规划项目建设,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农林、水利、地矿、石油等行业相关专业以及师范类专业中,支持建设180个本科专业点进行综合改革;建设350门精品视频公开课,着重推出一批中国传统文化类视频公开课,广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建设1100门精品资源共享课,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启动建设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加强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系统建设,扩大实施精品课程师资培训。
6.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继续推进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健全拔尖学生培养跟踪制度,组织参与高校开展交流,促进自我评价、自我完善。
继续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与工信部、国资委、财政部等部委联合在国有大型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继续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与卫生部合作制定医学人才培养标准,与发改委共同建设一批临床医
学实践教学综合基地。
继续实施面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教育。
启动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会同中央政法委探索建立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国内与海外高校合作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新机制。
启动实施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联合农业部印发《关于实施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大力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结合培养高素质农林人才。
实施好“动漫高端人才联合培养实验班计划”。
研究制订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卓越非通用语种人才、卓越会计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方案。
7.强化实践教学环节。
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研制基础类教学实验室基本规范(标准);立项建设90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高等学校实验室在人才培养中作用的若干意见》,启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
8.加强文化素质教育。
会同中宣部、团中央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2012年“五月的鲜花--心中的歌儿献给党”全国大学生校园文艺汇演。
召开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座谈会,进一步引导高校加强和改进红色经典艺术教学、研究和创作工作,组织有关高校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后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新颖的红色经典艺术宣传教育活动。
把优秀传统文化作为高校文化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推进以文理交融为重点的文化素质教育课程体系建设。
加强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召开经验交流会,推广典型做法。
9.推进创新创业教育。
印发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加强创业教育相关课程和教材建设。
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师资培训。
召开创业教育现场经验交流会,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论坛。
实施16300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四、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测评估
10.加强本科教学质量标准建设。
组织专家研究制定本科各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推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业部门(协会)和高校联合制定有关专业
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促进各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本校实际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初步形成符合国情的人才培养质量分类标准体系。
11.稳步推进本科教学评估。
继续推动各高校开展自我评估,建立健全校内质量保障体系。
继续组织部分高校发布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
组织专家研究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建设指南(标准)。
推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完善本地区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成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评估五年规划,做好2012年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评估。
完善本科院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
完成审核评估方案研制工作并开展试点。
推动高水平大学开展学科专业国际评估。
成立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扩大医学教育认证试点,初步建立医学教育认证制度。
12.完成教育部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换届工作,进一步发挥各类专家组织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中的研究、咨询、评价和指导作用。
五、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13.按照中央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教育部负责的93种重点教材编写工作,力争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出版一批工程重点教材。
14.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陆续出版为契机,建立中央、地方和高校分级培训体系,认真开展对教材所涉课程教师的培训,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六、进一步提高司机关建设科学化水平
15.认真执行《教育部专项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转变职能,增强宏观管理能力,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
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注重向基层学习,定人定点赴高校开展调研,全司干部每年两次旁听在京高校教务处处务会议,问需问策于基层。
坚持司内定期学习制度,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的业务水平,建设学习型司局;贯彻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政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建设服务型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