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378-201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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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修编情况介绍-曾捷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修编情况介绍-曾捷
对与用水人数无关的用水,如绿化灌溉、地面冲洗、水景补 水等,则根据实际水表计量情况进行考核。
10
6.2.2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评价总分值为7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 分并累计: 1 选用密闭性能好的阀门、设备,使用耐腐蚀、耐久性能好的管材、 管件,得1分; 2 室外埋地管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得1分; 3 设计阶段根据水平衡测试的要求安装分级计量水表;运行阶段提供 用水量计量情况和管网漏损检测、整改的报告,得5分。
条文适用: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条文解释:沿用自原标准一般项第4.3.8、5.3.8条。 当90%以上的绿化面积采用了高效节水灌溉方式或节水控制措施时, 方可判定采用节水灌溉系统; 当50%以上的绿化面积采用了无需永久灌溉植物,且其余部分绿化采 用了节水灌溉方式时,可判定第2款达标。 当选用无需永久灌溉植物时,设计文件中应提供植物配置表,并说明 是否属无需永久灌溉植物,申报方应提供当地植物名录,说明所选植 物的耐旱性能。
7
6.2.1建筑平均日用水量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中的节水用水定额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10分,达到节水用水 定额的上限值的要求,得4分;达到上限值与下限值的平均值要求,得 7分;达到下限值的要求,得10分。
条文适用: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运行评价,设计阶段不参评。
条文适用: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不设置空调设备或系统的项目直接获得满分。 设计评价时,仅评价第1、3款。
条文解释: 采用无蒸发耗水量的冷却技术的项目直接获得满分。 包括采用分体空 调、风冷式冷水机组、风冷式多联机、地源热泵、干式运行的闭式冷 却塔等。 条文中“冷却塔的蒸发耗水量”指排出冷凝热所需的理论蒸发耗水量, 可由冷却塔年冷凝排热量与水的汽化热计算得到。实际补水量大于蒸 发耗水量的部分,主要由冷却塔飘水、排污和溢水等因素造成,蒸发 耗水量所占的比例越高,不必要的耗水量越低,系统也就越节水。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2014核心提示:1 总则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

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1 总则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

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绿色建筑 green building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热岛强度 heat island intensity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可再生能源 renewable energy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统称。

再生水 reclaimed water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水质标准、满足一定使用要求的非饮用水。

非传统水源 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可再利用材料 reusable material不改变物质形态可直接再利用的,或经过组合、修复后可直接再利用的回收材料。

可再循环材料 recyclable material通过改变物质形态可实现循环利用的回收材料。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修编情况介绍-曾捷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修编情况介绍-曾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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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建筑平均日用水量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中的节水用水定额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10分,达到节水用水 定额的上限值的要求,得4分;达到上限值与下限值的平均值要求,得 7分;达到下限值的要求,得10分。
条文适用: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运行评价,设计阶段不参评。
《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1-2010、 《坐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2-2010, 《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8377-2012、 《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8378-2012、
《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8379-2012
运行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纸、设计说明、产品说明书、产品节水性能 检测报告,并现场核查。
6.2.7绿化灌溉采用节水灌溉方式,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 采用节水灌溉系统,得7分;在此基础上设置土壤湿度感应器、雨天关 闭装置等节水控制措施,再得3分。 2 种植无需永久灌溉植物,得10分。
条文适用: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条文解释:沿用自原标准一般项第4.3.8、5.3.8条。 当90%以上的绿化面积采用了高效节水灌溉方式或节水控制措施时, 方可判定采用节水灌溉系统; 当50%以上的绿化面积采用了无需永久灌溉植物,且其余部分绿化采 用了节水灌溉方式时,可判定第2款达标。 当选用无需永久灌溉植物时,设计文件中应提供植物配置表,并说明 是否属无需永久灌溉植物,申报方应提供当地植物名录,说明所选植 物的耐旱性能。
设计 评价 运行 评价
居住建筑 公共建筑 居住建筑 公共建筑
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40分 按总得分50分、60分、80划定一、二、三星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08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08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08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4.04.15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08号
•【施行日期】2015.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408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78-2014,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4年4月15日。

深圳市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深圳市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深圳市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2017 深圳前言为贯彻落实《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3号),规范深圳市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自查与审查工作,提高我市绿色建筑设计质量和技术水平,受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委托,由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与深圳国研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在原《深圳市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试行)》(2015版)基础上进行修订。

本审查要点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吸收了国内绿色建筑审查的成果和经验,结合我市绿色建筑工作的现状和特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编制了本审查要点。

本审查要点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 4.审查材料;5.审查要点;附录。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的要求,修订了评价对象、评价建筑类别界定的原则、评价等级的划分以及审查材料和审查要点的内容。

2.修订了绿色建筑设计专篇说明、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报告、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的内容。

本审查要点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管理,由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负责具体条文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地址:深圳市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509;邮政编码:518031;电子邮箱:cjzxgreen@),以便今后修订和完善。

编制单位: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深圳国研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唐振忠、李泽武、王蕾、庞观艺、张成绪、许媛媛、陈辉虎、周晓璐、黄旭阳、魏泽科、方聪、刘培、李鑫、袁玉华、许鹏远、杨武、张进、邓萝瑰、张沙沙、吴英诺主要审查人员:刘建平、朱宝峰、邢凤春、田智华、鲁艺、凌智敏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5)4 审查材料 (9)4.1 基本要求 (9)4.2 施工图设计要求 (10)4.3 绿色建筑设计专篇要求 (12)4.4 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自评估报告要求 (13)4.5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报告要求 (14)5 审查要点 (15)5.1 规划(建筑)专业 (15)5.2 建筑专业 (26)5.3 结构专业 (44)5.4暖通空调专业 (50)5.5 给排水专业 (68)5.6 电气专业 (83)5.7 景观专业 (90)附录 (95)附录A 标准条文按专业划分索引表 (95)附录B 标准条文按顺序划分索引表 (100)附录C 设计阶段不参评条文 (106)附录D 审查流程 (107)附录E 参考标准及政策文件名录 (108)1.0.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办发〔2013〕1号)的总体要求,为贯彻执行《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3号),推进深圳市绿色建筑的发展,规范和统一深圳市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自查与审查,制定本审查要点。

国家标准_绿色建筑评价标准_GB_T50378_2014解读

国家标准_绿色建筑评价标准_GB_T50378_2014解读

12
标准篇
阶段评价的可行性,以及对于我国推广绿色建筑的积极作用。因 此,《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在评价阶段上也作 了划分,便于更好地与相关管理文件配合使用。
具体方法上,根据此前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有66.3%的反 馈意见同意将“施工管理”、“运营管理”两章的内容仅在运行 阶段评价。基于此,《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将 设计评价内容定为“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 质量”5章,运行评价则在此基础上增加“施工管理”、“运营管 理”2章。
具体指标(评价条文)方面,根据前期各方面的调研成果,以 及征求意见和项目试评两方面工作所反馈的情况,以标准修订前后 达到各评价等级的难易程度略有提高和尽量使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 项目数量呈金字塔形分布为出发点,通过补充细化、删减简化、修 改内容或指标值、新增、取消、拆分、合并、调整章节位置或指标 属性等方式进一步完善了评价指标体系(汇总于表1)。
审查会后,修订组逐条研究确定了对于标准审查专家提出意 见的处理,并结合随后开展的第二轮项目试评工作中反映出来的 问题,最终确定了标准报批稿,于2013年7月上报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此后,历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环境与节能标准化技术 委员会、标准定额研究所、标准定额司的审查和完善,于2014年 4日15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
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燕 程志军 叶凌
摘要
本文介绍了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的修订工作,重点介绍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2014的主要技术内容,适用建筑类型、评价阶段划分、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定级方法、加分项评价、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德国介绍资料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德国介绍资料

• 3. 新风换气系统。新风换气是指在密闭室内的一侧通过专用设备向室内输送新风(新 鲜空气),在另一侧由专用设备向室外排出空气,在室内形成新风流动场。送风设备 还可对进入室内的新风进行过滤、灭毒、杀菌、增氧、预热(冬天;排风设备在空气排 出前可进行热回收交换,减少能量损失。
使用新风换气系统,既可保持室内温度稳定,也 可隔绝室外噪音,还能节约能源。研究结果表明, 使用不带换热功能的新风换气系统,可以节能30%, 如果带换热功能,节能高达80%以上。在德国, 新风换气系统已经与建筑物融为一体,成为不可 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德国建筑节能法规要求, 建筑物在设计时必须考虑通风问题。
• 新标准主要在“定位与原则”和“评价方法”上做了调整。新国标将标准适用范围由住 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和旅馆建筑,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明 确 将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在节地、节能、节材、节水、室内环境质量和运 营 管理六类指标基础上,增加施工管理,体现了绿色建筑的全过程控制,“施工管理”一 级指标在运行标识阶段参评。
目,2015年之后再申请运行标识,如何操作,是坚持旧标准, 还是按照新标准来申请? 另外,新国标2015年启用,但是很多地方一二星评价标准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完成新旧 标准更替,这样就会造成一星级、二星级项目标准抉择问题。“这也是众多绿色建筑 工程师面临的问题。”
• 上述工程师提议,可以以“规划许可文件”的日期为基线,规划审批文件在2015年
之前的依然可以采用旧标准,然后推荐鼓励大家使用新标准。据悉美国的LEED标准就 是以注册时间为基准,来确定采用哪一个版本做考评。
详解德国在节能与绿色建筑领域的 先进技术和实践经验
• 预计到2015年, 德国所有建筑将按照“被动式建筑”标准建造。从低能耗建筑、到3升 房, 再到被动式建筑和零能耗建筑, 德国在建筑节能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以下介绍德 国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建筑节能技术、建筑节能改造、以及行业组织在推进建筑 节能工作中作用等方面的情况。

绿色建筑评估

绿色建筑评估
1 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的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达到 30%,得3分;
2 合理衔接和引导屋面雨水、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并采取相应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 ,得3分;
3 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达到50%,得3分。 4.2.14 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对场地雨水实施外排总量控制,评价总分值为6分。 其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55%,得3分;达到70%,得6分。
4、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14简介
1

各分项 得分
×
权重
+
提高与创新 得分
=
总分
在各分项得分均大于等于40分的前提下:50分 60分
80分
绿色建筑各类评价指标权重
分项
节地与 节能与 节水与水 室外环 能源利用 资源利用 (共15项) (共16项) (共12项)
各分项权重
节材与材料 资源利用 (共14项)
年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
城市
降雨 量 (mm)
设计控制雨量(mm) 55% 70% 85%
拉萨
442 4.9
7.5
11.8
兰州
308 5.2
8.2
14.0
南昌 1609 13.5 21.8 37.4
南京 1053 11.5 18.9 34.2
南宁 1302 13.2 22.0 38.5
上海 1158 11.2 18.5 33.2
具体编制内容可参照以下几个方面:
1、江苏省政府规定的节水要求、地区水资源状况、气象资料本、底地条质件条和件项等目。概况
2、项目概况及市政设施概况。 3、确定节水用水定额、编制用水量计算表。

附录E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评价工具表 (2)

附录E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评价工具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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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19分)
19
5 10 15
公共建筑的容积率(R) 3.5≤R 绿地率 新区建设达到30%,旧区改 建达到25% 新区建设:1.0m2≤Ag< 1.3m2,旧区改建:0.7m2≤ Ag<0.9m2 居住建筑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2 (Ag/m ) 4.2.2 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 (9分) 新区建设:1.3m ≤Ag< 1.5m2,旧区改建:0.9m2≤ 2 Ag<1.0m 新区建设:Ag≥1.5m ,旧 区改建:Ag≥1.0m2 30%≤Rg<35% 绿地率(Rg) 公共建筑 Rg≥40% 开放性 绿地向社会公众开放 5%≤Rr<15% 居住建筑 4.2.3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6分) 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 15%≤Rr<25% 建筑面积的比率(Rr) Rr≥25% 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 Rp1≥0.5 地面积之比Rp1;地下 公共建筑 一层建筑面积与总用 Rp ≥0.7,且Rp <70% 1 2 地面积的比率Rp2 7 2 2 4 6 3 6 35%≤Rg<40%
——
——
5
主要功能房间满足要求 所有区域均满足要求
—— ——
4 8
5.2.10
照明与电气 5.2.11
——
——
3
5.2.12
合理选用节能型电气设备 (5分)
三相配电变压器满足现行国家标 准《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 —— 及能效等级》GB 20052 的节能评 价值要求 水泵、风机等设备,及其他电气 装置满足相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节 能评价值要求 ——
——
——
5.2.1
——
6
设玻璃幕墙且不设外窗的建筑, 其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可开启面积 比例 外窗、玻璃幕墙的可开启部分能 使建筑获得良好的通风 (6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评分表样板(GB50378-2014)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评分表样板(GB50378-2014)

参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评价表中的一星级标准进行建设,项目绿色建筑评分为58.86分。

根据标准规定:绿色建筑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

3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满足本标准所有控制项的要求,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40分。

当绿色建筑总得分分别达到50分、60分、80分时,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绿色建筑各控制项评分权重如下:本建筑绿色建筑评分见下表:指标类别标准条文分值设定得分分值权重节地与室外环境控制项4.1.1 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控制项不打分︹下同︺- -4.1.2 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

- -4.1.3 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 -4.1.4 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

- -评分项4.2.1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8 0.17 1.364.2.2 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

5 0.17 0.854.2.3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4 0.17 0.684.2.4 建筑及照明设计避免产生光污染。

4 0.17 0.684.2.5 场地内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有关规定。

4 0.17 0.68 4.2.6 场地内风环境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动舒适和建筑的自然通风。

4 0.17 0.68 4.2.7 采取措施降低热岛强度。

2 0.17 0.34 4.2.8 场地与公共交通设施具有便捷的联系。

5 0.17 0.85 4.2.9 场地内人行通道采用无障碍设计。

2 0.17 0.34 4.2.10 合理设置停车场所。

3 0.17 0.51 4.2.11 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

5 0.17 0.854.2.12 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采取表层土利用等生态补偿措施。

绿色建筑评价细则

绿色建筑评价细则

绿色建筑评价细则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二0一五年七月前言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 (以下简称《标准》)已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自2015 年1 月1 日起实施。

为了适应当前绿色建筑快速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指导绿色建筑评价工作,在该标准修订过程中,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牵头,联合《标准》修订组专家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相关课题的承担单位,同时启动了原《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以下简称《技术细则》)的修订工作,并于2015 年2 月通过了专家审查。

《技术细则》依据新《标准》进行修订编制,并与其配合使用,为绿色建筑评价工作提供更为具体的技术指导。

《技术细则》章节编排也与《标准》基本对应。

《技术细则》第1 3 章,对我国绿色建筑评价工作的基本原则、有关术语、评价对象、评价阶段、评价指标、评价方法以及评价文件要求等作了阐释;第4 ~11 章,对《标准》评价技术条文逐条给出【条文说明扩展】和【具体评价方式1【条文说明扩展】主要是对标准正文技术内容的细化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原则上不重复《标准》条文说明内容。

E具体评价方式】主要是对评价工作要求的细化,包括适用的评价阶段,条文说明中所列各点评价方式的具体操作形式及相应的材料文件名称、内容和格式要求等,是对定性条文判定或评分原则、对定量条文计算方法或工具的补充说明,明确评价时的审查要点和注意事项等;附录给出了评价中方便查阅参考的《标准》评价指标体系及分值总览、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空调系统冷源机组能效指标等。

《技术细则》的编制工作还得到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绿色建筑标准体系与不同气候区不同类型建筑重点标准规范研究”、“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与综合评价方法研究”课题组专家的大力支持。

各地在《技术细则》的使用过程中,应及时总结经验,将意见建议反馈给我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或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标准规范处(士也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 号;邮编:100013;E-mail:),以便修订完善。

绿色建筑0508

绿色建筑0508

广州白云万达广场(绿色二星认证的商业建筑)
1:外立面以金属板幕墙、局部玻璃幕墙为主,避免大面 积使用玻璃幕墙,设计遵照万达所提供限额设计指标进 行立面设计,满足成本控制的要求,并在限额设计的依 据下的同时也考虑了节能减排的需要,平衡了各幕墙材 料的比例,尽量在造价与立面效果上取得双赢; 2:投入较多资金对屋面进行绿化和美化,在营造绿色环 境的同时,减少了室外太阳辐射对室内的不利影响、增 加了“碳汇”, 屋顶绿化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高效灌 溉方式;
模拟计算第一章节地与室外环境得分
Q1 节 地 与 室 外 环 境 得 分
国标条 是否参 总分 参评 文 评 总分 4.2.1 4.2.2 4.2.3 4.2.4 4.2.5 参评 参评 参评 参评 参评 参评 19 9 6 4 4 6 19 9 6 4 4 6
得分 15 5 3 2 4 0
47(总得分)
47 91 51.64 0.16 8.26
41 74 55.40 0.28 15.51
47 78 60.25 0.18 10.84
34 74 45.94 0.19 8.72
36 89 40.45 0.19 7.68
3:在室内步行街屋顶设置了120㎡的电动窗,能够在室 外条件适宜时开启;
4:所有全空气空调系统都能够根据室外气象 条件的变化,自动实现全新风或可调新风比运 行;
5:结合广州的气候条件,完全利用太阳能为 公寓的浴室提供洗浴用热水; 6:采取精细化建筑平面设计,将主要机房、 泵房等噪声源合理布置在地下室等位置,减少 其对相邻使用空间的噪声骚扰;将对噪声敏感 房间布置在地上的内部区域,远离外界和内部 噪声源的噪声干扰。
= 91(参评总分) X 100 =51.64 ≥40

2014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雨水控制利用评价指标介绍

2014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雨水控制利用评价指标介绍

2014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雨水控制利用评价指标介绍杜晓亮曾捷李建琳吕石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设计院,北京100013)0前言绿色建筑关注水环境改善与水资源利用,雨水控制利用也因此在绿色建筑中得到更多更深层次的关注。

即将实施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以下简称“新标准”)基于低影响开发的理念,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水与水资源利用”两个章节对雨水控制利用提出了系统性的评价指标以及相应的技术措施,评价指标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有助于更好地实现绿色建筑在雨水控制利用方面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1低影响开发与绿色建筑低影响开发(Low ImpactDevelopment,LID)是20世纪90年代末发展起来的暴雨管理和面源污染处理技术,旨在通过分散、小规模的源头控制机制和设计技术来达到对暴雨所产生的径流和污染的控制,使开发地区尽量接近于开发前的自然水文循环状态,其关键在于原位收集、自然净化、就近利用或回补地下水。

从其技术理念和宗旨可以看出,低影响开发注重雨水管理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经过多年的实践运用,该方法在美国、西欧等地得到广泛运用,并有众多代表性案例。

绿色建筑的理念之一是要求最大限度地实现节水、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其中就包含了雨水控制利用的要求,与低影响开发理念所追求的目标相一致。

因此将低影响开发的理念融入绿色建筑的雨水控制利用,将有助于解决目前我们所面临的水环境及水资源难题。

2低影响开发原则下的雨水控制利用措施与传统的雨水控制利用措施相比,低影响开发推崇的措施更注重因地制宜,追求实现接近于自然状况下的水文循环、低耗能且生态化。

我们将此类措施称为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它是由诸如林荫街道、湿地、公园、林地、自然植被区等开放空间和自然区域组成的相互联系的网络,此类设施有: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屋顶绿化、植被浅沟、雨水截流设施、渗透设施、雨水塘、雨水湿地、景观水体、多功能调蓄设施等。

新修订版解读

新修订版解读

新修订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解读一、修订立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4日15日发布第408号公告,批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78-2014,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同时废止)。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基础上进行修订完成的。

二、修订工作1、前期调查研究标准编制计划下达后,先期开展的调查研究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对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的修订意见和建议调研;对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 378-2006的评价方法与条文应用情况调研;对国外新发布实施的绿色建筑评估体系调研。

详细内容介绍可参见文献[1]。

通过上述工作,对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 006近年来的实施情况和实践经验进行了总结,并分析得到了国外相关标准的成熟经验和发展趋势作为我国标准的参考借鉴。

2、标准编制在前期调研工作的基础上,标准修订组于2011年9月召开了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标志着标准修订工作正式启动。

会议形成了修订工作大纲、修订工作规则等文件,确定了标准修订的技术原则。

会后,修订组以全体会议、专题小组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落实了标准框架结构和技术原则,对标准条文进行了初步编写和修改(包括适用范围、评价方式等),形成了标准修订初稿。

修订组于2012年5月召开了“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订稿征求意见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等主管部门领导和国内建筑工程领域以及绿色建筑方面的14位知名专家受邀参会,并对标准修订初稿提出了6点主要意见:技术要求与相关标准合理衔接,一星级技术水平应为在满足相关现行标准基础上的略为提高;明确绿色建筑评价边界,纳入可支持“行为绿色”的技术措施,但不考量建筑使用者的行为;进一步合理确定得分率、权重等的取值,及各个星级的达标技术难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评价技术条文的使用范围及参评条件;编制与标准配套的打分表或软件;对标准进行技术要求、专业用语等方面的整体统筹。

GBT50378-201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201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Assessment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GB/T 50378-201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0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公告现批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378-2014,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4月15日前言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基础上进行修订完成的。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标准编制组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年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的实施情况和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外标准,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11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提高与创新。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将标准适用范围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

2.将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

3.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的基础上,增加“施工管理”类评价指标。

新国标快速评分表(居住)剖析

新国标快速评分表(居住)剖析
3
3
合理衔接和引导屋面雨水、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并采取相应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
3
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达到50%。
3
合计
9
3
4.2.14
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对场地雨水实施外排总量控制。(总分6分)
证明材料
1景观绿化图②景观铺装图③雨水排水图④设计控制雨量计算书
需给排水提供设计控制雨量计算书。
证明材料
1总平面图(应包含规划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容积率等技术经济指标)
2本项目用地面积为:23200m2,总户数为434户,总人数为1389人,人均用地面积为16.71 m2/人,满足要求。
评价内容
评价分值
自评得分
居住建筑
人均居住
用地指标
A(m2)
3层及以下
4~6层
7~12层
13~18层
19层及以上
结合场地情况采取生态补偿措施
3
3
合计
3
3
项目场地内是否有自然水域:□是、☑否,建设过程中是否被改造:□是、☑否;
项目场地内是否有湿地:□是、☑否,建设过程中是否被改造:□是、☑否;
项目场地内是否有植被:□是、☑否,建设过程中是否被改造:□是、☑否;
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是否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是、□否
评价内容
评价分值
自评得分
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55%
3
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0%
6
合计
6
0
4.2.15
合理选择绿化方式,科学配置绿化植物。(总分6分)
证明材料
1景观绿化图②苗木表和种植图③屋顶绿化平面图④垂直绿化种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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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Assessment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GB/T 50378-201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0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公告现批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378-2014,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4月15日前言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基础上进行修订完成的。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标准编制组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年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的实施情况和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外标准,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11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提高与创新。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将标准适用范围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

2.将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

3.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的基础上,增加“施工管理”类评价指标。

4.调整评价方法。

对各类评价指标评分,并在每类评价指标评分项满足最低得分要求的前提下,以总得分确定绿色建筑等级。

相应地,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中的一般项和优选项合并改为评分项。

5.增设加分项,鼓励绿色建筑技术、管理的提高和创新。

6.明确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的评价方式与等级确定方法。

7.修改部分评价条文,并对所有评分项和加分项条文赋以评价分值。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标准规范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研究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同济大学本标准参加单位: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长沙大家物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方兴地产(中国)有限公司圣戈班(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委员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林海燕韩继红程志军曾捷王有为王清勤鹿勤林波荣程大章杨建荣于震平蒋荃陈立叶青徐海云宋凌叶凌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吴德绳刘加平杨榕李迅窦以德郎四维赵锂娄宇汪维徐永模毛志兵方天培1 总则1.0.1 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

1.0.3 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1.0.4 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绿色建筑 green building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 热岛强度 heat island intensity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2.0.3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annual runoff volume capture ratio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2.0.4 可再生能源 renewable energy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统称。

2.0.5 再生水 reclaimed water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水质标准、满足一定使用要求的非饮用水。

2.0.6 非传统水源 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2.0.7 可再利用材料 reusable material不改变物质形态可直接再利用的,或经过组合、修复后可直接再利用的回收材料。

2.0.8 可再循环材料 recyclable material通过改变物质形态可实现循环利用的回收材料。

3 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1.1 绿色建筑的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

评价单栋建筑时,凡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应基于该栋建筑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进行评价。

3.1.2 绿色建筑的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

设计评价应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进行,运行评价应在建筑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3.1.3 申请评价方应进行建筑全寿命期技术和经济分析,合理确定建筑规模,选用适当的建筑技术、设备和材料,对规划、设计、施工、运行阶段进行全过程控制,并提交相应分析、测试报告和相关文件。

3.1.4 评价机构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申请评价方提交的报告、文件进行审查,出具评价报告,确定等级。

对申请运行评价的建筑,尚应进行现场考察。

3.2 评价与等级划分3.2.1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7类指标组成。

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

评价指标体系还统一设置加分项。

3.2.2 设计评价时,不对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2类指标进行评价,但可预评相关条文。

运行评价应包括7类指标。

3.2.3 控制项的评定结果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和加分项的评定结果为分值。

3.2.4 绿色建筑评价应按总得分确定等级。

3.2.5 评价指标体系7类指标的总分均为100分。

7类指标各自的评分项得分Q1、Q2、Q3、Q4、Q5、Q6、Q7按参评建筑该类指标的评分项实际得分值除以适用于该建筑的评分项总分值再乘以100分计算。

3.2.6 加分项的附加得分Q8按本标准第11章的有关规定确定。

3.2.7 绿色建筑评价的总得分按下式进行计算,其中评价指标体系7类指标评分项的权重w1~w7按表3.2.7取值。

表3.2.7 绿色建筑各类评价指标的权重注:1 表中“—”表示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两类指标不参与设计评价。

2 对于同时具有居住和公共功能的单体建筑,各类评价指标权重取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所对应权重的平均值。

3.2.8 绿色建筑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

3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满足本标准所有控制项的要求,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40分。

当绿色建筑总得分分别达到50分、60分、80分时,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3.2.9 对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应按本标准全部评价条文逐条对适用的区域进行评价,确定各评价条文的得分。

4 节地与室外环境4.1 控制项4.1.1 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4.1.2 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

4.1.3 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4.1.4 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

4.2 评分项Ⅰ 土地利用4.2.1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评价总分值为19分。

对居住建筑,根据其人均居住用地指标按表4.2.1-1的规则评分;对公共建筑,根据其容积率按表4.2.1-2的规则评分。

表4.2.1-1 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评分规则表4.2.1-2 公共建筑容积率评分规则4.2.2 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 居住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住区绿地率:新区建设达到30%,旧区改建达到25%,得2分;2)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按表4.2.2-1的规则评分,最高得7分。

表4.2.2-1 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评分规则2 公共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绿地率:按表4.2.2-2的规则评分,最高得7分;表4.2.2-2 公共建筑绿地率评分规则绿地率R g得分30%≤R g<35% 235%≤R g<40% 5R g≥40%72)绿地向社会公众开放,得2分。

4.2.3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评价总分值为6分,按表4.2.3的规则评分。

表4.2.3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评分规则Ⅱ 室外环境4.2.4 建筑及照明设计避免产生光污染,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2,得2分;2 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的规定,得2分。

4.2.5 场地内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有关规定,评价分值为4分。

4.2.6 场地内风环境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动舒适和建筑的自然通风,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在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小于5m/s,且室外风速放大系数小于2,得2分;2)除迎风第一排建筑外,建筑迎风面与背风面表面风压差不大于5Pa,得1分;2 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场地内人活动区不出现涡旋或无风区,得2分;2)50%以上可开启外窗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大于0.5Pa,得1分。

4.2.7 采取措施降低热岛强度,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红线范围内户外活动场地有乔木、构筑物等遮阴措施的面积达到10%,得1分;达到20%,得2分;2 超过70%的道路路面、建筑屋面的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小于0.4,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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