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

根据水利部意见,此项目不作为单独审批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审稿)报县水利局组织专家评审后,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涉河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作为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附件一同报批。

《洪水影响评价类项目报告编制大纲(试行)》

洪水影响评价类项目报告编制大纲 (试行) 福建省水利厅 2019年4月

编制说明 根据《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水规计〔2016〕22号)和《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推进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贯彻意见》要求,为规范设计成果,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特编制本大纲。 一、洪水影响评价类情形 洪水影响评价类包括以下四种情形: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河道(海堤)管理范围内涉河工程防洪评价,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项目对水文站水文监测的影响评价。有上述一种及以上情形的,须编制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 二、报告名称及装订要求 1.报告名称及格式 (1)报告名称 报告封面列出报审项目审批情形,并在相应类型中打勾,报告名称为“XXXX工程(XXXX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 (2)报告格式 报告格式详见附录。 2.报告装订 报告各种情形统一装订成册,按前言、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河道(海堤)管理范围内涉河工程防洪评价报告、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项目对水文站水文监测的影响评价报告的顺序进行

编排,如无某情形章节,则跳过该章,后面的章节号顺接前章号进行编排。 三、报告编写有关说明 (一)各情形采用的编制导则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依据《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导则(试行)》(SL/Z719-2015)进行编制;“河道(海堤)管理范围内涉河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办建管[2004]109 号)进行编制;“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依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进行编制;“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项目对水文站水文监测的影响评价报告”依据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建 设工程对水文测验影响分析评价报告示范文本大纲》进行编 制。 (二)报告目录 按前言、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河道(海堤)管理范围内涉河工程防洪评价报告、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项目对水文站水文监测的影响评价报告、总结论与建议进行编写,章节号分别为1、2、3、4、5、6,如无某情形章节,则跳过该章,后面章节序号接前章节号,以此类推。对只涉及一种洪水影响评价类情形的建设项目,可不编写“总结论与建议”章节,对两种评价情形及以上的洪水影响类建设项目,应对后续章节中同类内容适当精简。报告目录详见附录,各章节有关说明及编写要求如下: 1.前言

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

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 合同 委托单位:XXX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XXX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等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编写《XXX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垫江县普顺镇龙溪河梨树居委、磨滩村段污水主管网防洪评价报告、大丫口河普顺镇跃进村10社石梁坡人行便桥防洪设计方案。 二、工程地理位置 垫江县普顺镇龙溪河梨树居委、磨滩村;垫江县普顺镇跃进村10社。 三、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国家有关防洪法律法规有关技术要求编写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主要工作: 1、报告的编制。 2、根据报告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四、编制依据 1.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委托书(或合同)。 2.有关项目上报及批复文件。 3.甲方提供的项目设计报告及图纸。 4.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河

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等有关编制规定。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 1.费用总额:本次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用为人民币XXX.00元(大 写XXX元整),由乙方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所有工作完成,甲方取得评审后报告的15日内付清全部费用。 六、成果的提交时间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防洪评价报告和防洪设计方案,待审查通过后向甲方提交成果报告5份。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甲方应配合乙方收集有关基础资料。 ⑵、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 ⑶、甲方在审查通过后,应及时取得行政审批文件。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评价报告,并对其质量负责。 ⑵、乙方应及时联系甲方,按时出席相关审查会议,依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报告,直到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可以出具行政审批文件。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交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和防洪设计方案,并保证该报告能通过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查。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100

防洪评价报告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水利部办公厅文件 办建管[2004]109号 关于印发《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 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根据原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部组织制订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部建设与管理司。 附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办公厅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试行) 1 总则

1.1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下简称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为适应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的需要,规范编制方法,保证编制质量,特制订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全国河道管理范围内大、中型及对防洪有较大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1.3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编制。 1.4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内容的要求,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4.1概述 1.4.2基本情况 1.4.3河道演变 1.4.4防洪评价计算 1.4.5防洪综合评价 1.4.6防治与补救措施 1.5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相关水文部门认可。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 1.6 在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时,应根据流域或所在地区的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价手段和技术路线。对防洪可能有较大影响、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

中小型涉水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具体要求

一、中小型涉水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内容具体要求 ? ?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编制。 ?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内容的要求,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1 概述 ? 2 基本情况 ?3河道演变 ? 4 防洪评价计算 ? 5 防洪综合评价 ?6防治与补救措施 ?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相关水文部门认可。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 ?在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时,应根据流域或所在地区的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价手段和技术路线。对防洪可能有较大影响、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的建设项目,应进行专题研究(数学模型计算、物理模型试验或其它试验等)。 ?在防洪评价工作中除执行本导则外涉及其它专业时,还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 1 概述 ?概述一般应包括项目背景、评价依据、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 1.1 项目背景 ?项目背景应阐明建设项目所在地理位置、总体建设规模、项目前期工作概况及防洪评价编制单位受委托后进行防洪评价编制工作的基本情况。 ? 1.1评价依据 ?评价依据应列出以下内容: ? 1.1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 1.1 .2有关规划文件,包括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综合规划及防洪规划、治导线规划、岸线规划、河道(口)整治等水利规划。 ? 1.1 .3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 1.1 .4有关设计报告的审查意见、批复文件等。 1.3 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阐明评价报告所采用的技术路线,包括所采用的基本资料、分析、计算及试验手段等,简述防洪评价的工作内容。 ? 2.1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概况应介绍与防洪评价有关的涉河建筑物的基本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 2.1 .1涉河建筑物的名称、地点和建设目的。 ? 2.1 .2涉河建筑物的建设规模、特性、防洪标准(校核、设计标准相应洪峰流量、水位,施工期防洪标准及相应洪峰流量、水位)。 ? 2.1.3涉河建筑物的设计方案,包括总体布置、结构型式、与河道堤防的连接方式、与其它水利工程交叉或连接方式、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及建筑设施情况等。 ? 2.1 .4涉河建筑物的施工方案,主要包括施工布置、施工交通组织、主要施工方法、施工临时建筑物设计、施工工期安排、施工期度汛方案和防凌措施等,对于涉及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取土和弃土的工程,还应包括施工取土和弃土方案。 ? 2.2 河道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河道基本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 2.2.1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地理、河流水系、水文气象、社会经济和工程状况。

某电厂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1 概述 1.1项目背景 **新市区是自治区党委、政府指示要建设的现代化首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市新的城市亮点。目前已初具规模,新市区的供热工程原本由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市**热电厂全部负责建设2×300MW机组热源以及热网工程,但为加快该过程的建设进度与***市**热电厂的热源同步进行,北方联合电力公司向市政府提出将其中热网工程的建设任务改由***市基础设施建设部门承担。经市政府议定:为尽早满足新市区快速发展的需要,由***市城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 热网工程必须与***市**热电厂2×300MW供热机组建设同步实施。预计于2007年5月开工兴建,2007年采暖季即可部分投入运行,到2010年采暖季可全部竣工。 1.1.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需要 城市集中供热是城市的基础设施之一,集中供热普及率、热化率是现代化城市的重要标志,它标志着一座城市市民的生活质量、大气环境质量、地面交通运输、城市垃圾处理的文明程度。建设现代化的大城市,必须要创造良好的硬件环境,其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等。集中供热是改善城市环境、改善城市大气

质量,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措施,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是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发展的行业。 (2)城市热负荷发展的需要 针对呼市目前具体情况,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城市建设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现阶段作为城市的基础设施之一,呼市集中供热建设规模已明显落后于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造成一些用户的用热需求得不到满足,越来越多的热用户都采用自建小锅炉房和小煤炉自行供热,致使能源浪费、环境污染严重,这不但影响了***市的城市形象,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为改善***市的环境质量,当务之急是变分散供热为集中供热,取消众多的采暖小锅炉。 《***市城市供热规划》将***市集中供热分成几期建设,其中,集中供热一期及三期工程只部分解决了呼市西区(即呼伦贝尔路以西区域)的供热问题,解决了呼市西半部的环境污染问题。集中供热二期工程(即东南热源厂、东北热源厂),也只部分解决了东南区、东北区的用热需要,减缓了呼市环境污染的程度,但是,***市小黑河以南地区现还没有集中供热热源,环境污染严重,远远没有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故**热电厂2×300MW机组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只有迅速采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才能满足***市日益发展的热负荷需要,才能有效的控制和减少该区域的大气及水质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3)提高城市供热普及率的需要

防洪评价报告

目录 1 概述 (1) 1.1 项目背景 (1) 1.2 评价依据 (2) 1.3 技术路线 (2) 1.4 研究内容 (3) 1.5 高程与平面控制系统说明 (3) 2 基本情况 (3) 2.1 建设项目概况 (3) 2.1.1 工程设计布置原则 (3) 2.1.2 工程总体布置方案 (4) 2.1.3 等级划分、设计荷载组合、参数与设计标准 (4) 2.1.4 排水系统 (5) 2.2 河道基本情况 (5) 2.2.1 河道概况 (5) 2.2.2 河道地质条件 (6) 2.2.3 水文、行洪 (8) 2.2.4水文泥沙 (14) 2.3 现有水利工况及其它设施情况 (15) 2.3.1 防洪护岸及天仙拦砂坝情况 (15) 2.3.2 主要桥梁情况 (15) 2.3.3 其它情况 (15) 3 河床演变分析 (16) 3.1 河道历史演变概况 (16) 3.2 河道近期演变分析 (16) 3.2.1 河道形态变化分析 (17) 3.2.2 河道冲淤量 (17) 4 防洪评价计算 (18) 4.1 数学模型基本原理 (18) 4.1.1 模型计算控制方程 (18) 4.1.2 模型方程离散和求解 (19) 4.1.3 模型计算范围及边界处理 (20) 4.2 数学模型验证 (21) 4.2.1 模型验证计算资料 (21) 4.2.2模型验证计算成果 (21) 4.3 计算条件 (22) 4.3.1 计算方案 (22) 4.3.2拟建工程概化 (22) 4.4 计算成果分析 (22) 4.4.1 断面缩窄率分析 (22) 4.4.2 对水位影响分析 (23) 4.4.3对流速影响分析 (23) 4.4.4 对流场影响分析 (23)

洪水影响影响评价报告法律依据

洪水影响影响评价报告 审批的依据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十七条在江河、湖泊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等,应当符合防洪规划的要求;水库应当按照防洪规划的要求留足防洪库容。 前款规定的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时,应当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符合防洪规划要求的规划同意书。 第三十三条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时,应当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在蓄滞洪区内建设的油田、铁路、公路、矿山、电厂、电信设施和管道,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包括建设单位自行安排的防洪避洪方案。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时,其防洪工程设施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第二十七条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 前款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土地,跨越河道、湖泊空间或者穿越河床的,建设单位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工程设施建设的位置和界限审查批准后,方可依法办理开工手续;安排施工时,应当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和界限进行。 在蓄滞洪区内建造房屋应当采用平顶式结构。 第二十七条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 前款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土地,跨越河道、湖泊空间或者穿越河床的,建设单位应当经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办事指南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办事指南 吉林省水利厅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建设水工程,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未取得有关流域管理机构签署的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要求的规划同意书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在其他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未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签署的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要求的规划同意书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水工程建设涉及防洪的,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其他地区和行业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意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三十八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

部门审查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在江河、湖泊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等,应当符合防洪规划的要求;水库应当按照防洪规划的要求留足防洪库容。前款规定的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未取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符合防洪规划要求的规划同意书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第二十七条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工程建设方案未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前款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土地,跨越河道、湖泊空间或者穿越河床的,建设单位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工程设施建设的位置和界限审查批准后,方可依法办理开工手续;安排施工时,应当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和界限进行。 第三十三条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审批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审批 基础编码:010******* 实施编码:11010500000000005296X100 设定依据: 1、[法律]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发布号令:1997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1997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公布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法条内容:第二十七条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前款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土地,跨越河道、湖泊空间或者穿越河床的,建设单位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工程设施建设的位置和界限审查批准后,方可依法办理开工手续;安排施工时,应当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和界限进行。 2、[法律]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发布号令:1988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修订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公布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法条内容: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3、[行政法规]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发布号令:1988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法条内容:第十一条修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未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安排告知河道主管机关。第十二条修建桥梁、码头和其他设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所确定的河宽进行,不得缩窄行洪通道。桥梁和栈桥的梁底必须高于设计洪水位,并按照防洪和航运的要求,留有一定的超高。设计洪水位由河道主管机关根据防洪规划确定。跨越河道的管道、线路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编制说明 主编单位(签章):天津市龙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日

一、基本情况 1、体系号(或体系外标准的签报号) 2、主持机构: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3、计划批次:1 补助经费(万元):15万元 4、标准级别:行业标准 5、格式体例:工程建设水利行业标准 6、修订(原标准号)/制定 二、背景情况 我国是洪涝灾害多发地区,每年洪涝发生灾害损失位居各类自然灾害首位。因此,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都对防洪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几代人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国已初步建成了由水库、河道堤防、水闸枢纽、蓄滞洪区以及超标准洪水通道构成的防洪减灾体系,在历次大洪水中发挥了显著的减灾效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及各地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由于工程建设需要,许多非防洪设施建在了防洪区内,不仅影响了防洪区的正常运用,同时一旦发生洪水,设施自身安全也将受到影响。为了防止非防洪建设项目造成的防洪影响,上世纪九十年代水利

部逐步建立了洪水影响评价制度,要求各类建设项目在立项之前进行洪水影响评价分析,编写专题报告,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该项制度的建立,有效规范了非防洪项目的建设行为,保护了防洪工程的安全,减轻了建设项目对防洪的影响以及洪水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取得了显著效果。 然而,从十几年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的实际看,由于缺少规范,各类项目对洪水影响评价采用的方法不统一,标准不一致,基础资料、边界条件、计算公式、影响因子筛选以及报告格式等,各行业、各地方均有差异,制约了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的开展。因此,为了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规范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行为,制订《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三、工作过程 1、意见汇总处理情况。包括未采纳意见是否得到与审查会议专家组负责人和提意见专家的理解和支持。 无。 2、重大争议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在黄委本级负责审查的北金堤滞洪区(含金堤河干流北耿庄以下河段)、东平湖滞洪区(含大清河戴村坝以下河段)以及洪泛区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申请和办理。 二、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主席令第88号,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时,应当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在蓄滞洪区内建设的油田、铁路、公路、矿山、电厂、电信设施和管道,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包括建设单位自行安排的防洪避洪方案。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时,其防洪工程设施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在蓄滞洪区内建造房屋应当采用平顶式结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网址:。 3.水利部《水利部关于加强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水汛〔2017〕359号)第四条:由国务院或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策运用、流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商地方人民政府决策运用和对流域防洪有重要作用的蓄滞洪区、洪泛区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跨流域以及本流域内跨省级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由流域机构负责审批,并报水利部备案。 4.《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 520–2014);网址:。 5.水利部《关于印发<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水规计〔2016〕22号);网址:。 6.黄委《关于印发<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黄规计〔2016〕297号,2017年9月11日以黄办〔2017〕285号修订)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第十一条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或以上的,办理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1、在江河、湖泊上新建、扩建以及改建并调整原有功能的水工程; 2、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3、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 4、在国家基本水文监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的工程。 第十二条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权限。只涉及第十一条一种情形的

洪水影响评价合同模板

XXXX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合同 项目地点: XXXX 签订时间:二〇一九年八月

委托方(甲方): XXXX 项目联系人: XXXX 手机号码:XXXX 受托方(乙方):XXXX 项目联系人:XXXX 手机号码:XXXX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XXXX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项目实施地点在XXXX。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编制该项目的内容及要求: 1.编制内容:XXXX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2.编制要求:编写质量及技术上达到技术评审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并取得相应批复。 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编制工作:合同签订后承接任务、踏勘现场,并在资料收集齐全后5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的编制工作。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报告编制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具体需提供的资料待乙方技术人员踏勘现场后提供详细的资料清单。 2.提供工作条件: (1)配备专人负责工作期间的业务联系; (2)提供到现场调查工作的便利条件; (3)按合同要求,及时给付项目经费。 3.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所需的相关资料,否则完成时间顺延。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XXXX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合同总金额为:¥120000.00元整(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包括税费6%),包括现场勘察、报告编制、测量、差旅、装订、评审、税费等费用。 以下情况需另行支付费用: 甲方需加急完成项目的,乙方将安排三名以上高级工程师同时参与项目,加急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2.报告编制报酬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该项目通过技术评审并取得洪评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部款项,即¥120000.00元整(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关于防洪评价报告批复范文

2020 关于防洪评价报告批复范文 Document Writing

关于防洪评价报告批复范文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 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 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 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关于防洪评价报告批复范文一 关于XX市屯里大桥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批复 XX市远博路桥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XX市屯里汾河大桥防洪评价报告》审查的函”(临远路(20xx)02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国家计委、水利部联合发布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我厅组织专家对已竣工的XX市屯里汾河大桥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对你公司委托山西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提交的《XX市屯里汾河大桥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经质疑、讨论和研究,专家组原则同意该评价报告,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请你公司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严格执行。 二、鉴于该河段堤防与桥梁底板空间不能满足20年一遇设防标准下堤防维护及防汛抢险车辆通行的净空要求,因此,业主必须在当地河道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

三、对施工堆渣、弃渣和原施工便道必须尽快彻底地予以清除,对建设过程中已损毁的堤防等水工程设施及时按原状进行恢复,确保20xx年河道安全度汛。该项工作要在当地河道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完成。 四、关于大桥扩建造成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受损问题,应在当地河道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由你单位及时、妥善解决。 附件:XX市屯里汾河大桥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防洪评价报告批复范文二 关于XX管道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XX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XX管道工程(河北省段)防洪评价报告〉的函》(华油气函字〔20xx〕68号)及随文报送的《XX管道工程(河北省段)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收悉。我厅于20xx年1月24日在石家庄市主持召开了《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会,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XX管道工程穿越我省永定河、蓟运河、滦河及冀东沿海诸水系多条河流和永定河泛区,为确保防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工程进行防洪评价是十分必要的。 二、同意输气管道各河道穿越工程的规模和设计防洪标准,

防洪评价报告

目录 1 概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项目背景................................................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设计及评价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防洪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技术路线与工作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评价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高程、坐标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基本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设项目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河道基本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现有水利工程及其它设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河道演变.................................... 错误!未定义书签。 河道天然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河道近期演变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河道演变趋势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防洪评价计算................................ 错误!未定义书签。 防洪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水文分析计算............................................ 错误!未定义书签。 雍水分析计算............................................ 错误!未定义书签。 洪水水面线成果对比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防洪综合评价................................ 错误!未定义书签。

防洪评价工作的必要性word精品

防洪评价工作的必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和三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等要求,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时,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根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二条和第五条,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均应按程序和管理权限向河道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文件,本项目穿越大辽河(浑河),根据《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八条和第二十条规定,按照河道分级管理权限,本工程可研报告报批前工程建设方案应报省水利厅审查同意。 后附相关法律、规范部分条款。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相关法律、规范条款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三十八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二十七条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 第三十三条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时,应当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修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1.4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 第八条在河流上修建工程,要按分级管理权限,报河道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在流域面积大于5000平方公里的大型河流上,由省审核;在流域面积介于1000 至5000平方公里之间的中型河流上,由市(地)审核;在流域面积小于1000平方公里的小型河流上,由县(区)审核。跨市(地)、县(区)工程,由上一级审核。 第二十条修建穿堤跨河工程及防护设施,必须做出设计,按分级管理权限报河道主管部门审批。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流程图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有以下情形的, 作不予受 理的决定, 出具不予受理 通知书: 1.不属于本审查 签署机关受理范围的 (告 知申请人向有受理权限 的机关提出申请); 2.建 设单位隐瞒有关情况、 提 供虚假材料的; 3.法律、 法规、规章 规定的其他不 予受理的。 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 符 合法律形式的,应当一次 性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并 出具补充材料通 受理:收到申请材之日起, 2日内 是否受 必要时征求与建设 项目有关部门

有依法应当听证的事 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 要听证的事项,告知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享有要求听证的权 利。 决定 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决定( 5日内完成) 不准予许可 送达:行政服务大厅将行政许可送达申请人 (3日内完成 结束 水利工程质量等级核定流程图 申请听证 组织听证 审查: 8日内完成,进行听 证、 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所 需 准予许可 备注:流程 图 所指的“日” 均为工作日

项目法人组织参加验收单位进一步研究,研究意 见报质量监督机构 通知项目法人取走核备(核定)资料 结束 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协调 决定 解决 质量监督机构签发核备 (核定) 结论 双方仍有分歧 双方无分歧 开始 不符合验收工作程序报送的 核备(核定)资料,不予受 理,并向项目法人说明不能 受理的原因 报送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项目 法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的,予以受理 审查 核查意见与项目法人验收意见不一致的, 应告知项目法人 核查意见与项目法人验收结论 一致 的,填写核备(核定)意见。 收 受 理 申请人申请 项目法人提出核备(核定)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具体要求

一、防洪评价报告内容具体要求 ?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编制。 ?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内容的要求,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1 概述 ? 2 基本情况 ?3河道演变 ? 4 防洪评价计算 ? 5 防洪综合评价 ?6防治与补救措施 ?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相关水文部门认可。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 ?在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时,应根据流域或所在地区的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价手段和技术路线。对防洪可能有较大影响、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的建设项目,应进行专题研究(数学模型计算、物理模型试验或其它试验等)。 ?在防洪评价工作中除执行本导则外涉及其它专业时,还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 1 概述 ?概述一般应包括项目背景、评价依据、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 1.1 项目背景 ?项目背景应阐明建设项目所在地理位置、总体建设规模、项目前期工作概况及防洪评价编制单位受委托后进行防洪评价编制工作的基本情况。 ? 1.1评价依据 ?评价依据应列出以下内容: ? 1.1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 1.1 .2有关规划文件,包括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综合规划及防洪规划、治导线规划、岸线规划、河道(口)整治等水利规划。 ? 1.1 .3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 1.1 .4有关设计报告的审查意见、批复文件等。 1.3 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阐明评价报告所采用的技术路线,包括所采用的基本资料、分析、计算及试验手段等,简述防洪评价的工作内容。 ? 2.1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概况应介绍与防洪评价有关的涉河建筑物的基本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 2.1 .1涉河建筑物的名称、地点和建设目的。 ? 2.1 .2涉河建筑物的建设规模、特性、防洪标准(校核、设计标准相应洪峰流量、水位,施工期防洪标准及相应洪峰流量、水位)。 ?,包括总体布置、结构型式、与河道堤防的连接方式、与其它水利工程交叉或连接方式、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及建筑设施情况等。 ? 2.1 .4涉河建筑物的施工方案,主要包括施工布置、施工交通组织、主要施工方法、施工临时建筑物设计、施工工期安排、施工期度汛方案和防凌措施等,对于涉及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取土和弃土的工程,还应包括施工取土和弃土方案。 ? 2.2 河道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河道基本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 2.2.1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地理、河流水系、水文气象、社会经济和工程状况。 ? 2.2.2 河道概况。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写要求

洪水影响评价 1本篇主要内容参照洪水影响评价的相关要求编写,并补充雨水排除相关内容。 2 “总则”章节:“评价范围”部分,铁路、公路干线、卫星城、经济开发区、科技园区、住宅区、小城镇、大型骨干企业、重大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涉及的区域,主要由建设项目可能影响的流域、雨水排除区域和洪水可能影响的建设项目区域确定,评价时段包括施工期和运行期。 3“洪水影响分析计算”章节:“建设项目对防洪的影响分析计算”部分补充完善以下内容。 (1)开展“雨水排除影响分析计算”。雨水排除接入区域雨水管网的建设项目,说明雨水管网的分布情况、排水能力和排水去向,计算建设项目对径流系数、产汇流及区域排水的影响。并附相关管网企业证明材料。 (2)开展“流域行洪影响分析计算”。改变区域产汇流特性的建设项目,计算建设项目对区域入河排水总量、洪峰流量、排水过程及河道行洪过程的影响。 (3)“灌溉(供水)与排涝影响分析计算”部分,计算范围在原有“影响洪泛区、蓄滞洪区内排涝、灌溉(供水)水(渠)系的建设项目”的基础上,扩大到“项目建设可能引起现有排涝设施附近内、外水位较大变化的建设项目”。 (4)开展“内涝分析计算”。受内涝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开展设计暴雨条件下,建设项目的受影响范围、水深、历时和损失等。 4“建设项目对防洪的影响评价”章节: (1)“法规规划适应性评价”部分,评价建设项目对相关规划实施的影响时,重点分析项目建设对有关水利规划的实施是否产生不利的影响,是否会增加规划实施的难度。 (2)开展“雨水排除影响评价”。雨水排除汇入区域雨水管网的建设项目,根据雨水排除分析计算成果,评价建设项目对区域管网排水的影响。 (3)“河道行洪影响评价”部分,补充开展改变区域产汇流特性的建设项目,根据流域防洪分析计算成果,评价建设项目对河道行洪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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