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信用证下的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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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方式下的单据制作

信用证方式下的单据制作

根据《UCP500》的解释,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的前提下,凭规定单据: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或承兑和(或)支付受益人开立的汇票,或2、授权另一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和支付汇票,或3、授权另一银行议付简而言之,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信用证支付方式的一般程序包括以下几个基本环节,以即期信用证为例:图解说明:①进出口双方在买卖合同中规定使用信用证方式支付②进口人向当地银行(开证行)提出申请,填写开征申请书,依照合同填写各项规定和要求,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向银行开立以出口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③开证行根据申请书的要求,向出口人(受益人)开出(信开或电开)信用证,并寄交(发给)出口人所在地分行或代理行(统称通知行)④通知行核对印鉴(密押)无误后将信用证交出口人⑤出口人审核信用证与合同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并备齐各项货运单据,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请当地银行(议付行)议付。

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按照汇票金额扣除利息,把贷款垫付给出口人⑥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他指定的付款行)索赔。

开证行(或其他指定的付款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⑦开证行通知进口人付款赎单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特点1、是一种银行信用。

由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

2、是一种独立自足的文件。

信用证的开立是以买卖合同作为依据,但信用证一经开立,即独立合同二存在。

因此,信用证业务的有关当事人如开证行、受益人等只凭信用证的规定办事,而不管买卖合同如何规定。

如: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经检验与合同不符,但是所有单据均与信用证的规定一致,此时银行也要履行付款责任。

反之,如果货物与合同完全相符,但单据与信用证不一致,开证行有权拒付贷款。

3、是一种单据买卖。

在信用证方式下,实行的是“凭单付款”原则。

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审核

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审核

信用证的特点
01
独立性
信用证一经开立,便独立于基础 交易合同,银行仅根据信用证的 条款进行付款。
02
严格相符原则
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必须与信用证 条款严格相符,否则银行有权拒 付。
03
信用证欺诈例外原 则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存在欺诈行 为,法院有权干预信用证的执行。
信用证的种类
01
不可撤销信用证
开证行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 义务,不得撤销或修改。
审查单据制作是否规范
检查单据的填写、签章等是否规范,确保没有格式错误或遗漏。
关注特殊条款
对信用证中特殊条款或附加条件进行重点审核,确保满足要求。
综合审核
综合分析单据之间的一致性
将所有单据进行综合比对,确保各单据之间 信息一致,没有矛盾。
判断是否符合交单条件
根据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条件,判断单据是否 满足交单要求。
保兑信用证
由保兑行对信用证进行保兑,承担 第一付款责任。
03
02
可撤销信用证
开证行有权在不需要通知受益人的 情况下撤销或修改信用证。
不保兑信用证
未经保兑行保兑,仅为开证行的付 款承诺。
04
02 单据审核要点
单证一致
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单据上的信息应与信用证条款完全一致,包括商品描述、 数量、金额、运输方式等。
确保信用证金额、货物数量、品质规格等关键信息 准确无误,并与合同一致。
注意单据的欺诈行为
01
核实单据的真实性,确保单据是合法、有效的,避免使用伪造 或变造的单据。
02
仔细核对单据上的信息,如发票号、提单号、装运日期等,确
保单据之间的一致性。
注意单据中是否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如货物描述、数量、

(完整版)国际结算习题集5-10章+答案(重新排版,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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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信用证一、填空题1.简单地说,信用证是银行开立的一种 ( )的付款承诺。

2.在信用证业务中,通知行一定是开证行的()。

3.当作为中间商的出口商,不能从进口商处获得可转让信用证时,他在收到不可转让信用证后,可以用开立()的方式来达到同样目的。

4.信用证是银行应买方要求和指示向卖方开立的、在()凭与信用证条款规定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5.信用证保证了信用证受益人交到银行的()将得到支付。

6.信用证是()与信用证受益人之间存在的一项契约。

7.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对于受益人履行契约的审查仅针对()进行。

8.受益人交单后,如遇开证行倒闭,信用证无法兑现,则受益人有权向()提出付款要求。

9.保兑行一旦对信用证加具了保兑,就对该信用证负有()付款责任。

10.()是开证行指定的对议付行或付款行、承兑行进行偿付的代理人。

二、单选题1.开证银行是主债务人,其对()负有不可推卸的、独立的付款责任。

A 付款人B受益人C代理行D解付行2.偿付行只有在()存有足够的款项并受到开证行的偿付指示时才付款。

A开户行B代理行C开证行D出口商3.未经开证行、保兑行(如有)以及受益人同意,既不能修改也不能撤销的信用证,是()。

A不可撤销信用证B可撤销信用证C代办信用证D代理信用证4.议付是指由一家信用证允许的银行买入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和单据,向受益人提供()。

A资金收付B货物流通 C 资金融通D往来账户5.信用证是一种()A正式的付款保函B有条件的付款担保C无条件的付款担保D没有风险的付款方式6.以下不属于信用证结算方式特点的是()A有银行信用作保障B独立的文件C只管单据D不可转让7.信用证主要体现了()A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的契约关系B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契约关系C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契约关系D开证行与议付行之间的契约关系8.所谓信用证“相符”的原则,是指受益人必须做到()A单据与合同相符B单据与信用证相符C信用证与合同相符D单据与货物相符9.属于银行信用的支付方式是()A托收B电汇C信用证D支票10.信用证是依据买卖合同开立的,出口商要保证安全收汇,必须做到()A提交的单据与买卖合同规定相符B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规定相符,单据与单据之间一致C提交的单据既要与买卖合同规定相符,又要与信用证规定相符D当信用证与买卖合同规定不一致时,提交的单据应以与买卖合同相符为主。

第十一章 信用证项下的单据 《国际结算》PPT课件

第十一章  信用证项下的单据  《国际结算》PPT课件
• 7.在需要索赔时,发票是索赔方向理赔方必须提交的单据 之一。
• 8.全套商品单据的中心。在信用证业务中,要以商业发票 作为中心,对其他商品单据做横向的审查。
二、商业发票的主要内容
• (一)商业发票的首文部分 • 1.“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字样 • 2.出口商的名称、地址、电传号码等 • 3.发票的“抬头”,即进口商的名称、地址等 • 4.发票的号码、开立日期和地点。 • 5.进、出口交易合同的号码。 • (二)商业发票的本文部分 • 1.商品名称和货物描述。 • 2.商品数量。 • 3.商品总额与单价。 • 4.货物的包装与重量、尺码、体积。 • 5.价格条件。 • 6.货物装运港和卸货港名称、运输标志、装货船名、装船日期等。 • 7.其它内容。
第一节 银行审单标准
• 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 • 虽然从性质上来说,信用证与其所可能依据的销售合同在
法律上是完全独立的两份法律文件,但是信用证的条款和 销售合同还是有密切联系的。不过,信用证不可能也没有 必要完完整整地把销售合同中的条款全部反映到信用证条 款中来,开证申请人(进口商)通常只是有选择性地在信 用证中规定那些证明受益人履行其各项义务的单据。这时, 针对信用证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的事项,受益人可以根据 《UCP600》中的“相关适用条款”制作单据,银行也会按 照这些条款来审单。
第三节 商业发票
• 一、商业发票的概念及其作用
• 二、商业发票的主要内容
• 三、其它形式的发票
一、商业发票的概念及其作用
• (一)商业发票的概念 •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在国际贸易中通常简称发票
(Invoice)。它是出口商对于一笔交易的全面说明,是结汇工作 中的必备单据之一。它不仅是记载货物品名、数量、价格、支付 条件及装运内容的发货清单,也常成为出口商陈述、申明、证明 和提示某些事宜的书面文件。

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

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

第七章 第一节 信用证的种类
对开信用证
一国的出口商向另一国的进口商输出商品,同时又向他购 进货物,这样可把一张出口信用证和一张进口信用证挂起钩来, 使其相互联系,互为条件,这种做法称为对开信用证 (reciprocal credit)。对开信用证的特点是:第一张信用证 的受益人和申请人分别是第二张回头信用证的申请人和受益人, 第一张信用证的开证行和通知行分别是第二张回头信用证的通 知行和开证行。
不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可执行权利转 让给他人的信用证。
第七章 第一节 信用证的种类
可转让信用证、不可转让信用证和背对背信用证
背对背信用证又称对背信用证,是指一张信用证的 受益人以这张信用证为保证,要求该证的通知行或其他 银行在该证的基础上,开立一张以本地或第三国的实际 供货人为受益人的新证,这张新证就是背对背信用证, 它是一种从属性质的信用证。
第七章 第二节 信用证项下的贸易融资
信用证打包放款
打包放款是银行在信用证项下对出口商供的短期融资, 它具有以下特点:
1.打包放款的发放时间是出口商接受信用证之后,发货 和交单之前。
2.打包放款的目的是向出口商提供备贷、发货的周转资 金。
3.打包放款的金额不是信用证的全部金额。打包放款的 金额只是信用证金额的一部分,融资的具体金额由打包放款 银行根据出口商资信、存款数目、抵押品以及在本行的业务 来确定。
第七章 第一节 信用证的种类
即期付款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 承兑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
承兑信用证 远期付款并需要开立汇票的信用证就是承兑信用证。 这种信用证要求受益人开立以指定银行为付款人的远期汇 票,连同规定单据向指定银行作承兑交单,该行确认汇票和单 据表面合格后,即收下单据并将已承兑的汇票交还给受益人 (或受益人的委托银行),负责到期付款。

信用证交易中的主要单据

信用证交易中的主要单据

信用证交易中的主要单据(上)许俊强【学科分类】金融法【出处】《信用证诉讼原理与判例》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10月版第二章【写作年份】2005年【正文】第一节信用证业务中单据的重要性一、单据的范围和种类(一)单据的范围信用证可分为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光票信用证的受益人不提供任何单据即可支取款项,而跟单信用证的受益人在支取款项时,需要提供汇票和相关单据。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中的“单”即是题述的单据,但何谓单据UCP500未有明确的规定。

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之银行委员会曾就何谓单据作出意见,ICCCR004指出,在国际结算业务中,“单据”是相对于“货物”而言的概念,它的范围既包括商业单据(如运输、保险单据),也包括金融单据(如汇票等)。

信用证业务是单据业务,银行不能接受和处理单据以外的东西,如果汇票不是一种单据,则其将不适用UCP500对单据的所有规定,那么,受益人有权在到期日后提交汇票(因为UCP500第43条只规定“单据不得迟于信用证到期日提交”),这显然是不合理、不符合UCP500的精神的。

(二)单据的种类1、金融单据和商业单据如上所述,单据包括金融单据和商业单据。

(1)金融单据何谓金融单据UCP500未作定义,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托收统一规则》规定金融单据是指汇票、本票、支票或其他类似的可用于取得款项支付的凭证。

金融单据具有货币属性,或直接充当货币支付职能或为货币的支付作出承诺、保证。

金融单据一般可以转让,具有流通性。

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的金融单据有汇票、本票和支票,其中汇票的使用最为经常,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关于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下称ISBP)对什么是可以接受的汇票专门作出具体的规定。

(2)商业单据何谓商业单据UCP500未作定义,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托收统一规则》规定,商业单据是指发票、运输单据、所有权文件或其他类似的文件,或者不属于金融单据的任何其他单据。

信用证下的单据

信用证下的单据

……………………………………………………………………………………
Dear Sir,
We (name of person making the declaration), do hereby declare that
we are the manufacturers of the article(商品)covered by the above
第9-10章
信用证结算中使用的单据
主要内容
• 第一节 商业单据 • 第二节 运输单据 • 第三节 保险单据 • 第四节 其他单据
国际结算中单据的重要性
在国际结算中,银行只处理单据
进口商 商品
单据
银行 我不懂商品 !
单据
承运人
单据是国际结算的核心 不同种类的交易要求不同的单据
出口商 商品
承运人
出单人不明确
单据种类金融票据汇票本票支票运输单据海运提单不可流通海运单铁路运单公路运单航空运单邮政收据合联合多式运输单据保险单保险单保险凭证暂保单保险声明联合凭证官方文件产地证书健康证书商品检验证书进出口许可证收讫发票已收货款样品发票商业单据商业发票形式发票领事馆发票海关发票签证发票单装箱单重量单等等?商业单据主要是指描述商品品质或证明其状况的单据
• 11.签名。
12.特别条款。
• 二、其他属商业发票的发票 • 1.形式发票。 • ①作为交易的卖方向可能的买方报价的一种形
式,即充当交易的发盘,以供进口商参考; • ②在外汇管制较严的国家,买方要用形式发票
来申请外汇及进口许可证。 • 2.证实发票。 • (1)货物符合某项合同或形式发票; • (2)货物是或不是某特定国家所产; • (3)买方要求卖方在发票上加注的其内容真实

第六章 信用证项下的商业单据

第六章 信用证项下的商业单据

• 1992年8月国内某公司向莫斯科出口货物,该公司将货物 装入集装箱内,获得了提单,并由此委托某船务公司和某 铁路对外服务公司共同承担了该批货物的国际铁路运输 代办托运业务。船务公司和铁路外服公司以自己的名义 与天津铁路分局张贵庄车站签订了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合 同,并按照提单内容填写了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 1992年9月26日,铁路张贵庄车站将上述集装箱装入车号 为C771313的货车内运出。1992年10月1日,该批货物经 由中国满州里车站交付给俄罗斯后贝加尔车站。根据有 关规定,该批货物应于1992年11月5日前运抵俄罗斯莫斯 科车站,但从应运到之日起逾期一个月仍未运到。天津 保险公司经审核后根据莫斯科保险公司提供的有关材料 和无货物检验报告,于1993年1月19日按货物全部灭失向 投保人某公司进行了赔偿,并因此取得了代位求偿权,向 天津海事法院提起了诉讼。两被告提出了管辖权异议。 • 本案争论的焦点是什么?应该怎样解决?
五、信用证项下对商业发票的要求 (一)UCP600对商业发票的要求 (二)审核商业发票的要点 1.签发人应是信用证指名的受益人,如果发票上有签发人的地址, 则该地址应是信用证上受益人的地址 2.除非信用证另有明确规定,商业发票的抬头人应是信用证的开 证申请人 3.对商品的描述,如名称、品种、品质、包装等,应该与信用证 规定完全一致 4、数量 5、交易的价格条件必须与信用证规定一致 6、单价中“佣金”或“折扣”的记载 7.公证人证实或证明 8. 正、副本份数应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9. 手签 、签发日期 10.不能有“临时的(Provisional)”、“形式的(proform)”、 “错漏当查(E.& O.E.——Errors and Omissions Excepted )”之类词语或文句 11、相关号码

信用证业务及其单据处理

信用证业务及其单据处理
审证无误后,应由相应级别的有权 签字人签发信用证,并根据开证申 请书的要求,以相应的开证方法发 出信用证。
二、信用证的通知
开证行开立信用证后,理论上说可 以将信用证直接寄交出口人。但在实 际业务中,开证行都会通过在出口人 所在地的另一家银行(通知行)通知 信用证,由通知行在验明信用证的真 实性后,再通知出口人。
信用证是根据买卖合同开立的, 其内容应完全与合同相符。但实 际中,出口人收到的信用证条款 经常会与买卖合同的条款不一致, 所以,出口人收到信用证后,必 须认真审查信用证条款,确认其 与买卖合同的规定相符。
2.审查信用证条款的可接受性 3.价格条款的完整性 FOB和CFR价格术语下,信用证中
5.受益人收到修改书后,如果同意接 受,则信用证项下的修改自此生效。 如果受益人拒绝接受修改,将修改 通知书退回通知行,并附表示拒绝 接受修改的书面文件,则信用证项 下的修改视为无效。但受益人应该 注意:对同一修改内容的部分接受 是不允许的,因此是无效的。
6.在转让信用证的使用中,根据UCP500 第48条d款的规定:第一受益人必须在要 求转让而未转让前不可撤销地指示转让 行:它是否保留不允许转让行将信用证 的修改通知第二受益人的权利。转让行 如同意在这些条件下办理转让,它必须 在转让时将第一受益人有关修改的指示 通知给第二受益人。
二、信用征的修改
如果受益人和/或银行在审证中 发现信用证条款不能接受和/或其 中有与买卖合同不一致之处和/或 含有不完整的条款等,受益人应要 求修改信用证。有时,进口人也可 能由于形势的变化而要求修改信用 证。
(一)修改的原则
在任何情况下,不可撤销信用证 的修改应由开证申请人提出,由开 证行修改,并经开证行、保兑行 (如已保兑)和受益人的同意,才 能生效。

信用证方式下的单据制作与审核操作实战培训PPT课件( 33页)

信用证方式下的单据制作与审核操作实战培训PPT课件( 33页)

5. 寄单索偿 (1)信用证指定了付款行(paying / drawee
bank),则议付行交单给付款行索偿。 (2)指定了偿付行(reimbursing bank),则
寄单给开证行,同时向偿付行索偿。如 偿付行拒绝偿付,则开证行承担付款责 任。 (3)没指定其他银行,则寄单给开证行索偿。
注意:开证行和付款行的付款是不可追索的。
• C国某外贸公司向德国出口一批瓷器100件, 1件/箱,价格为USD20 000.00/PC CIF 汉堡, 合同总金额为200万美元;不可撤销即期信 用证付款。
• 交货前外贸公司按合同规定投保了一切险, 并取得了与信用证表面相符的一切单证。
• 但货到德国后,德国商人发现货物中有4箱 货与样品不符,另有6箱货已碰损破碎。
– 开证行所在国与我国是否存在贸易往来 – 开证行所在国与我国是否签有贸易支付协定 ③开证行的资信,付款责任及索汇路线
开证行的付款责任 – 信用证是否可撤销 – 有无明确表示付款的文句 – 信用证是否已生效
2、受益人审核
① 开证行的付款责任
– 信用证的性质 – 信用证是否已生效
② 开证申请人、受益人名称/地址是否正确 ③ L/C到期的时间、地点 ④ L/C的装运期、交单期和有效期衔接是否合理
3. 付款人可以是开证行,也可以是开证行指定的银行。 收款人可以是信用证受益人,或是其指定的银行。
二、即期付款信用证流程
出口方
买卖合同
受益人
④货物
⑥⑤ ③ 垫交 通 付单 知
议通 付知 行行
出口地银行
② 开证
⑦寄单 ⑧ 偿付
进口方 申请人
① ⑨⑩ 申 通付 请 知款
赎赎 单单
开付 偿 证款 付 行行 行

第二节信用证的当事人及其权利与义务第三节信用证的业务程序

第二节信用证的当事人及其权利与义务第三节信用证的业务程序

第十页,共138页。
案例分析1:某出口公司收到一份国外开来的L/C,出
口公司按L/C规定将货物装出,但在尚未将单据送交当地银
行议付之前,突然接到开证行通知,称开证申请人已经倒
闭,因此开证行不再承担付款责任。问:出口公司如何处
理? 将货物出运后,按照信用证条款的规定, 分制析作:好议L/全付C属部,于单要银据求行并开信送证用交行,议付开付款证行。行负进首行要付款责任。
(1)信用证“软条款”:开证行可随时单方面解除其保证
付款责任的信用证,使信用证在性质上成为可撤销信用证,
容易造成单证不符而遭开证行拒付。 (2)目的:骗取出口商质押金、佣金或骗取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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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页,共138页。
(3)比较常见的软条款主要有:
--信用证暂时不生效:如“进口许可证签发后通知生效”、“待货样 经开证人确认后再通知信用证生效”,何时生效由银行另行通知。
式发出”。该贸易公司收到来证后,即将质保金260万元人民 币付给了买方指定代表,装船前,买方代表来产地验货,以
货物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签发“装运通知”,致使货物滞留
产地,中方公司根本无法发货收汇,损失十分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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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页,共138页。
案例三
质量检验证书
运输单据
Inspection certificate(or Cargo receipt)issued
(1)为什么银行拒付? (2)收到来证后,我方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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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页,共138页。
【分析】
(1)信用证项下要求单证必须相符,否则银行不予议 付。本案中装运单与信用证不符,所以银行可以拒付。

信用证下的单证

信用证下的单证

信用证下的单证信用证下的单据制作,留着看如何快速高效地推广企业?信用证单据基本内容一.汇票一般包括以下的内容:1.“Bill of Exchange”(汇票)字样汇票上应明确标明“Bill of Exchange”(汇票)字样。

2.汇票的出票条款(Drawing Clause)出票条款又称为出票依据。

它是说明汇票是依据某个信用证的指示而开发,是说明信用证开证行将对汇票履行付款责任的法律依据。

一般情况下,信用证对汇票的出票条款都有明确规定。

3.汇票期限(Tenor)汇票上必须明确表明是即期付款还是远期付款,即汇票的付款时间必须是可以确定的,否则,汇票本身是无效的。

汇票上一般应有“At____Sight”的字样。

如果是即期汇票则为“At Sight”,如果是远期汇票,则应填写远期天数;例如,如果信用证中规定是60天远期,则应表示为“At 60 Days Sight”。

汇票的期限一般有以下几种:(1)At sight[即期付款](2)At 30(60,90,180...)Day after Sight [见票后30(60,90,180...)天付款];(3)At 30(60,90,180...)Days after Date of Issue[出票后30(60,90,180...)天付款];(4)At 30(60,90,180...)Days after Date of Bill of Lading[提单的出单日期后30(60,90,180...)天付款]4.汇票的金额(Amount)汇票上的金额必须有小写和大写两种表示。

金额为整数时,大写金额未尾处必须加打“Only”字样,以防涂改。

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填制(ppt 29页)

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填制(ppt 29页)
ABC Co. Ltd.
(签署) As agent for (或 on behalf of) XYZ Shipping Co. Ltd. Carrier
代理人代表承运人签发提单(提单正面已标明“Carrier”字样)
ABC Co. Ltd.
(签署) As agent for (或 on behalf of) XYZ Shipping Co. Ltd. Carrier 或 As agent for (或 on behalf of )XYZ Shipping Co. Ltd. 或 As agent for (或 on behalf of )the above named. Carrier 或 As agent for (或 on behalf of) the Carrier
空白背书: ABC Co.(签章)
December 11, 2004
保险单填制要点
被保险人 —— 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一般为信用证受益人 保险金额——按信用证规定的金额及加成率投保。如信用证对 此未做具体规定,则按CIF或CIP或发票金额的110%投保
*注意:保单上的保险金额的填法应该是“进一取整”!
代理人代表船长签发提单
ABC Co. Ltd.
(签署) As agent for (或 on behalf of) John Smidth, Master
提单背书
记名背书: * Endorsed to: DEF Co.或 Delivered to: DEF Co.
ABC Co.(签章)
December 11, 2004
则付款人为该银行(即信用证付款行)
*汇票条款中规定:“...on yourselves”
则付款人为通知行,而此时,通知行

信用证中的单据及单据审核-PPT

信用证中的单据及单据审核-PPT

黄曲霉素检验证
数量检验证
尺码单
兽医检验证
检验证书
植物检疫检验证
三、单据审核得一般原则
(一)关于指示、行为单据化得原则
UCP600第五条规定 银行处理得是单据,而不是单据可能涉及得 货物、服务或履约行为。
案例分析 开证行在信用证中规定: 1、货物必须采用十五年船龄船只装船; 2、未规定需提交船龄证明书。
5、持单人(Holder)
经过正当交接手续而持有提单得人。
6、被通知人(Notify Party)
不是提单得当事人,只是收货人得代理人,是 被承运人通知之人。
四、海运提单得种类
(一)已装船提单 (二)备运提单 (三)清洁提单 (四)不清洁提单 (五)转船提单 (六)迟期提单
(一)已装船提单
已装已船装提船单提单
“Signed mercial Invoice in ___copies indicating •L/C •No、 and Contract No、 ” (一式__份签字发票,标明信用证号码和合 同号码)
(二)商业发票审核得要点
1、发票开立人
UCP600第十八条a款i、规定 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商业发票必须由信用证 中指定得受益人出具。
(二)商业发票审核得要点
4、单价与发票金额
UCP600第十八条b款规定 发票得单价与金额应与信用证相一致,发票得金额应与汇票 金额相等并不得超过信用证金额。 银行可以拒收金额超过信用证允许金额得发票。但是,如信 用证项下被授权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或议付得银行,一旦 接受此类发票,只要该银行作出得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 已承兑汇票或已议付得金额没有超过信用证所允许得金额(超 过部分做证下托收),则此项决定对各有关方面均具有约束力 。

跟单信用证下单据的审核培训课件dpsu.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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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P600第十七条e款 如果信用证使用诸如“一式两份(in duplicate)”、“两份(in two fold)”、“两套 (in two copies)”等用语要求提交多份单据,则 提交至少一份正本,其余使用副本即可满足要求, 除非单据本身另有说明。
(五)关于交单时间和地点的规定
UCP600第六条d款
(二)审单的方法
横审:以信用证为中心,审核“单证一致”。 纵审:以商业发票为中心,审核“单单一致”。
二、商业发票的审核要点
1、发票首部必须印有“Invoice”或“commercial Invoice”字样。 2、发票签发人 、抬头人、币种
UCP600第十八条a款 i. 必须在表面上看来系由受益人出具。 ii. 必须做成以申请人的名称为抬头。 iii. 必须将发票币别作成与信用证相同币种。 iv. 无须签字。
第二节 审单的原则、方法及其要求
一、审单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二、商业发票的审核要点 三、汇票的审核要点 四、运输单据的审核要点 五、保险单据的审核要点
一、审单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一)审单的基本原则 1、信用证的任何规定和条款都必须得到执行。 2、审单与合同、货物、服务或其他行为无关。 3、银行审核单据的标准:单证一致、单单一致。
The sum of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rawn under L/C No.123 issued by A Bank dated on 20 June, 2009
一、UCP600关于单据的有关规定
(一)关于指示单据化的规定 (二)关于单据签发人的规定 (三)关于出单日期的规定 (四)关于正副本单据的规定 (五)关于交单时间和地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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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 • 商业发票的作用
– 全部单据的中心 – 交易的证明 – 记帐凭证 – 报关征税依据 – 可代替汇票
• 发票的样式:
– 首文部分
名称、号码、合约或定单号、制作日期和地点、 船名、装卸港、抬头人
– 正文部分
唛头、货物描述、包装件数及数量、价格条件、 单价与累计总额等
– 结文部分
出口人签章、份数、出口许可证号、出具汇票
– 形式发票 (Performa Invoice)
• 预开发票或估价发票,不可用于结算
– 海关发票 (Customs Invoice)
• 它是某些国家的海关(如非、美、澳)制定的一种固定格式
的发票,由出口商填写供进口商报关时使用。 • 作用:1、证明货物的价值;2、证明商品产地
– 领事发票 (Consular Invoice) • 由进口国驻出口国领事认证或出具的发票,需要
For Example
• • • • • • • • • •
Issuing bank: Societe General, France. L/C No: 7081 dated April 1st ,2002 L/C amount: USD9996.00 Applicant: A Navy&Co. Hamburg Advising bank: Bank of China Beneficiary: CNTIEC,China. Expiry date: May 31,2002 B/L dated : May 5th ,2002 Invoice No.97097 Beneficiary’s draft at sight drawn on to the issuing bank and pay to the order of Bank of China for 98% value marked as drawn under the credit.
CERTIFICATE OF ORIGIN OF
THE PELPLE’S REPUBLIC OF CHINA
5/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
6/Marks 7/descript 8/H.S. 9/Quantit 10/Number and ion of the Code y and date numbers goods of invoices 11/Declaration by the 12/Certification exporter
– 倒签提单、预借提单、过期提单 – 直达提单、转运提单、联运提单、联合运输单据
• 提单的制作:*
§6.5 保险单
• 证明保险合同成立的法律文件 • 背书后可以随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让。 • 保险单种类:
– 保险单 – 保险凭证 – 联合凭证 • 附在商业发票上,将承保险别金额期限等内容加注
于发票之上。仅对港澳地区适用,只有当来证表明 可接受联合凭证时才可使用。
per set CIF New York
– 包装及其他(Packed i:
– 发票必须由受益人出具 – 必须做成以申请人抬头 – 发票不要求签字 – 发票金额不得超过信用证规定 – 发票对货物的描述必须与信用证一致
• 注:信用证另有规定的除外
• 其他发票的形式:
PACKING LIST; WEIGHT CERTIFICATE ; QUANTITY CERTIFICATE; CERTIFICATE OF ORIGIN SHIPPING COMPANY'S CERTIFICATE; POST RECEIPTS
投保声明
商检证书
• 三、单据制作要求
– 原则 • 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单同一致、单货一致 • 正确、完整、及时、简明、整洁 – 注意事项 • 种类要齐全、份数要相符 • 保险单签发日期不得迟于提单 • 提单日期不得迟于装运期,装运通知必须在装运
基本单据
BILL OF EXCHANG; COMMERCIAL INVOICE
BILL OF LADING ; TRANSPORT DOCUMENTS INSURANCE DOCUMENTS CUSTOMS INVOICE ; CONSULAR INVOICE ; EXPORT LICENSE
其他单据
• 二、单据的种类
– 跟单信用证汇票(BILL OF EXCHANG) – 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 – 运输单据(TRANSPORT DOCUMENTS ) – 保险单(INSURANCE DOCUMENTS ) – 其他单据(产地证、检疫证、装箱单、品质证等)
项 目
商业单据 运输单据 保险单据 政府单据
第六章 信用证下的相关单据
§6.1单据概述 • 一. 单据的概念
单据是办理货物的交付和货款的支付的一种 依据。单据可以表明出口商是否履约,履约的程度。 进口商品以单据作为提取货物的货权凭证,有了单 据,就表明有了货物。 UCP500第4条: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当事人 处理的是单据,而非单据所涉及的货物、服务或其 他行为。
• 付款期限
– We hereby issue our irrevocable documentary letter of credit No.123 available at 60 days after B/L date – This L/C is available with us by payment at 30 days after receipt of full set of documents at our counters – Draft at 60 days from invoice date
后立即发出 • 银行不接受迟于装运期后21天提交的单据
§6.2 跟单信用证汇票
• 含义: • 关键内容:
– – – – – – – – 受益人开立的用作支取信用证款项的凭证,通常附 全套货运单据,因此称为跟单汇票。 出票人为出口商 收款人通常是议付行 付款人通常是开证行 出票日期和地点 出票条款(Drawn under) 付款期限 金额
BILL OF EXCHANGE No. 97097 Exchange for USD9796.08
At unpaid) .
15th ,2002 Beijing, May dated
Dollars nine thousand seven hundred and ninety-six cents eight only Pay to theUS order of the sum ofSociete General, France. L/C No: 7081 dated April 1st ,2002

• 商业发票的缮制
– 编号(Invoice No.) • 中心单据,其他票据号码与此号码保持一致 – 日期(date) • 应早于提单和汇票的日期 – 收货人或抬头人 • 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地址与信用证一致 – 起运地与目的地明确 • From any Chinese port to London – 商品描述(description of goods) • 数量、品质、包装等条款 – 单价、总值及价格术语(unit price and total amount) • 计价货币、单位价格、计量单位、贸易术语,如:USD10
支付费用。与发票一起使用。 • 核定价格是否合理,进口国据以判断有倾销
– 厂商发票(Manufacture’s Invoice)
§6.4 运输单据
• 海运提单 • 其他运输单
– 空运运单 – 铁路运单 – 邮包收据 – 多式联运单据
海运提单
• 货物收据、物权凭证、运输契约 • 提单的种类
– 已装货提单和备运提单 – 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 指示提单、记名提单和不记名提单
• 汇票金额
– 原则应不超过信用证金额 – 特殊情况 • “Invoice must show CIF value including 5%
commission at the time of negotiation, 5%commission must be deducted from drawings under this credit.” • “USD15500 payable against sight draft , USD8200 payable against 60 days sight”
• 保险单内容:
– 保险人 – 被保险人 – 货物描述 – 保险金额 – 保险费及费率 – 装载工具
开航日期 起讫地点
承保险别
赔付地点 保险日期 保险单签署人
• 风险损失类别
– 全部损失(total loss) – 单独损失(particular loss) – 共同损失(general loss)
• 出票日期和地点
– 出票日期一般在议付时由议付行代填。注意 不能迟于双期,也不得早于提单以及其他附 带单据的日期。 – 出票地点为议付行所在地。
• 出票条款
– 跟单信用证汇票特有的条款 – 含义:要求提交单证必须相符的全套单据后 方才付款。 – 内容包括:开证行及地址、信用证号、开证日期 如:drawn under bank of China,London an ir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 No.123,dated June 15th,2003. – 注意:开证行名称要写全称且必须注明地址
sight of this FIRST of Exchange(Second being Bank of China
Drawn under
Societe General, France.
To
-
Manager signed for : CNTIEC,China.
§6.3 商业发票
• 又称发货单,是结算中必不可少的商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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