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八章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从宽处罚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
故意犯及过失犯“均须从宽”
(2)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
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一般在司法实践中,十一周岁以下的是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
管教,十一周岁以上的是由政府收容教养。
毁坏
D.因偷拿苹果遭摊主喝骂,遂掏出水果刀将其刺成轻伤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入实施下列哪些行为应当承担刑事
责任?
A.参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造成被运送人死亡的
B.参与绑架他人,致使被绑架人死亡的 C.参与强迫卖淫集团,为迫使妇女卖淫,对妇女实施了强奸
行为的
D.参与走私,并在走私过程中暴力抗拒缉私,造成缉私人员
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对甲应认定为拐卖妇女、儿童罪
C 15周岁的人犯强奸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对甲应认
定为强奸罪
D 拐卖妇女、儿童罪重于强奸罪,既然15周岁的人应对强奸
罪承担刑事责任,就应对拐卖妇女、儿童罪承担刑事责任,
[例] 程某(男,14周岁)因买篮球和小吃等欠账70余元,
为了还账,便于2002年4月21日7时许,从家中走小路到泸县 某镇国营酒厂其爷爷(70岁)的住处,乘爷爷不备时,盗窃 其爷爷枕头下的70多元现金。后程某又捡了半截砖头砸办公 桌的锁时被其爷爷发现,其爷爷称要将此事告知其父母。等
388型移动电话1部,价值人民币3777元。之后,姜某乘出租 车逃跑,被害人孙某亦乘出租车紧追其后。至浦东新区张扬
路、巨野路路口时,被告人姜某下车继续逃跑,并用路旁的
水泥块砸向协助抓捕的出租车驾驶员严安源头面部,致严安 源头面部多处软骨组织挫伤,鼻骨骨折,经鉴定,该伤属轻 伤。
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6周岁) 从轻或减轻刑事责任年龄阶段(14—18周岁)
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
甲(十五周岁)的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
A.春节期间放鞭炮,导致邻居失火,造成十多万元财产损 失
B.骗取他人数额巨大财物,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将他
人打成重伤
C.受意图骗取保险金的张某指使,将张某的汽车推到悬崖下
任。
B.已满16周岁的人具有了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应当负刑事责
任。
C.生理性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病理性醉酒)是精神病的范畴
2、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
3、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 4、减轻刑事责任能力
五、影响刑事责任的因素 (一)年龄 1、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划分 完全不负刑事年龄阶段(不满14周岁) 2002年7月6日,刘某与李某预谋强奸后,将一名未满14周岁
没有身份证明确认其年龄,并坚持称自己未满16周岁。公安机
关遂对李某进行骨龄鉴定,确认其实际年龄为16.3岁。经法院 审理,四人构成抢劫罪,判处阎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 2000元;张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孙某和李某分 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被告人李某怀疑其女友叶某另有所爱,遂起意报复。于1989
为并且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
(二)分类: 根据主体的表现不同,分为自然人犯罪主体和单位犯罪主体 以自然人为原则,以单位为例外。
1、主体必须是自然人。 犯罪是主客观的统一
2、自然人必须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二、研究犯罪主体的意义 1、罪与非罪 2、此罪与彼罪
(2)排除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一般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
段致人死亡,可适用
(3)应当缓刑
4、刑事责任年龄计算 (1)实足年龄即周岁 (2)“周岁”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
(3)“满”从生日的第二天算起
2004年6月1日,阎某、张某、孙某和李某四人经过预谋,于当
晚23时许,来到青年宫附近被害人耿某临时居住的一泊弃破船 前,李某在外望风,阎某等3人进入船舱内翻找物品,并对随 后回到船舱内的被害人耿某拳打脚踢,将其旱冰鞋、男裤、腰 带及35元抢走。次日,公安机关将四人抓获。在审问时,李某
倒,致其当场死亡。沈某见状,立即外逃。当晚11时许,在
外逃途中,沈某看到路上一人臂下夹着手包,一边走一边打 手机,心想该人肯定有钱,想到其外逃不知何时是个终点, 需要钱,随即掏出匕首将持包人刺伤,把包和手机抢走,包 内有现金5000余元等物。沈某到乡下亲戚家躲避一年多。 2005年10月11日,沈某外出闲逛,见路边停着一辆桑塔纳轿 车未锁车门,将车开走准备卖掉。行驶途中,因操作生疏,
第八章 犯罪主体
重点问题 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划分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原则
精神障碍与刑事责任能力
单位犯罪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一、犯罪主体的概念和分类: (一)概念: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且依法应当承担刑事
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社会的行
果的分辨认识能力。(意识)
2、控制能力:行为人具备决定自己是否以行为触犯刑法的能力。
(意志)
3、刑法意义上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有两方面的因素:一是
知识和智力成熟程度。二是精神及人的大脑功能正常与否的状态
张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在执行死刑的命令下达之后,
张某被发现患上了精神病,某人民法院遂终止了死刑的执行。 直至一年后张某精神病痊愈,张某才被执行死刑。期间被害 人家属曾多次要求马上执行死刑,并怀疑人民法院枉法,多 次到有关部门上访,有关部门也多次催促人民法院对张某执
沈某,1990年7月11日出生。2002年至2004年6月之间,沈某
伙同他人多次盗窃,累计盗窃各类财物总计约40000余元。 2004年7月11日晚,沈某被几个朋友邀请到一酒店吃饭,当晚 10时许,因沈某等大声喧哗导致邻座几个客人不满,双方发 生争吵,沈某一怒之下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对方的赵某刺
机潜入蔡家,找来一把菜刀,然后持刀朝正在熟睡的蔡某猛 砍三十余刀,将蔡某砍死在床上。2004年5月20日,邹某被抓
பைடு நூலகம்
获归案。蔡某死后,留下需要抚养的女儿和需要赡养的父母。
请问对邹某如何判处刑罚?
3、老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 (1)从宽处罚 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所犯罪行也供认不讳。张某是在附近一饭店打工的服务生, 年仅15岁。他说自己在实施绑架行为后,因男孩哭喊就捂住 男孩口鼻,导致被害人窒息死亡。
被告人姜某,1986年6月30日生。2002年3月13日晚7时许,被
告人姜某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阳光三村西大门附近,乘人不备,
抓住被害人孙某的左手腕,抢夺得被害人孙某手中得三星牌
重伤的
《刑法》规定,在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奸淫被拐卖的妇女
的,仅定拐卖妇女、儿童罪。15周岁的甲在拐卖幼女的过程 中,强行奸淫幼女。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刑法》第17条第2款没有规定15周岁的人对拐卖妇女、儿
童罪负刑事责任,所以,甲不负刑事责任
B 拐卖妇女、儿童罪包含了强奸罪,15周岁的人应对强奸罪
就是午夜12时,三人预谋后,到某市青年路白云市场附近, 拦路抢劫了一女青年的书包(款物共计2300元)被保安人员
当场抓获。请问对王某如何处理?
邹某(1990年3月18日)家住九江市庐山区赛阳镇赛阳村,此
前系初二在校学生。邹某认为本村26岁的女村民蔡某平时看
其不顺眼。2004年5月19日上午,邹某趁蔡某独自一人在家之
严重。因3人在犯罪时均未成年,因此,依法对他们从轻处罚。 依法以放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某、宋某某无期徒刑,剥 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张某(女)有期徒刑12年。参与 实施放火的张某(男,13岁)因不满14周岁,未追究刑事责任,
已于2002年6月28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收容教养。
2、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
2008年1月17日,在凯旋路上经营一家石材店的叶女士夫妇发
现5岁的儿子迟迟没有回家,随即报了警。傍晚,丈夫便收到 了一条勒索短信:“你的孩子在我手上,请给我准备20万元 钱,等我电话,你只有2天的时间”事发第二天,警方在距离 凯旋路20多公里外的青浦沪青平公路旁,找到了被害男孩的
尸体。根据线索,警方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他对其
1.具有特定职务:公务员、军人 2.从事特定职业: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3.具有特定法律地位:伪证罪 4.被逮捕或者被关押的犯罪分子:脱逃罪
四、刑事责任能力 (一)概念 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1、辨认能力:行为人具备对自己的行为在刑法上的意义、性质和后
其爷爷去门市部将酒卖与他人返回寝室时,程某怕其爷爷真
的将偷钱之事告诉父母而挨骂,遂用扁担将其爷爷打昏倒地, 还惟恐其爷爷没死,又用菜刀将其爷爷的颈总动、静脉切割
断裂,造成其爷爷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泸县人民法院于
2002年6月20日,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根据《刑法》第二 百三十二条,第十七条第一、三款的规定,对程某以故意杀 人罪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
年8月2日下午7时许,使用单刃尖刀将叶当场刺死。当地户口 登记册和被告人李某的身份证记载李是1970年12月21日出生 的。据此,一审法院认定李某犯罪时已满18周岁,以故意杀 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某不服,提
出上诉。二审法院收案后经审理查明:1971年出生的与被告
人同村的有四人,且李某最小。而第四个出生者的时间是 1971年11月。这说明,户口登记册和身份证登记的李的年龄 有误,应予以纠正。最后,二审法院认定李某犯罪时未满18 周岁,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改判其死缓。
2002年6月16日凌晨2时40分许,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院
内,一非法经营的“蓝极速”网吧发生火灾,25人死亡,多
人受伤。8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刘某某、
宋某某、张某(女)因对“蓝极速网吧”不满而起意报复,并 使用放火手段危害公共安全,致25人死亡,多人受伤,并使
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放火罪,后果极为

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3、量刑

未成年人、又聋又哑、盲人犯罪。
三、自然人主体的分类
(一)一般主体 指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我国 大多数的犯罪都为一般主体。 (二)特殊主体 指除符合一般主体的条件(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 外,还必须具备特定的身份才能构成犯罪的犯罪主体。
王某和蒋某逮捕侦查,后两人被无罪释放。请问:刑事责任
能力中的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本案中王 某、蒋某是否具有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
(二)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

知识和智力成熟程度:年龄、身体。 精神即人的大脑功能正常与否
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的分类
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A.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
行死刑,人民法院均顶住压力,坚决拒绝。如何理解刑事责
任的本质?应否终止对张某执行死刑?
王某、蒋某是某人民银行的金库看管员,对工作一向认真负
责。2000年8月某日夜王某值夜班,凌晨两点左右,三个歹徒
闯入金库,趁王某、蒋某不备将其人身控制,并用绳索捆住
其四肢,用毛巾塞住两人的嘴巴,使其不能动弹和报警,随 后三个歹徒将银行金库洗劫一空。检察机关以玩忽职守罪将
(3)排除死刑适用 不适用死刑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 (4)不构成一般累犯 (5)应当缓刑 (6)被判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科报告
黑龙江省农民王某2002年6月来京,结识了两名四川省蓬溪县
农民刘某、杨某,由于三人终日无所事事,兜里的钱很快就
花完了。6月15日,也是王某的18周岁生日当晚,还差10分钟
的少女张某骗至某市某地,李某将其强奸并杀害,后李、刘 搬尸藏匿于楼下车棚内。据法医鉴定:被害人张某系被厄勒 机械性窒息死亡。案件发生后,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并很快侦 破此案。两名未满14岁的涉案嫌疑人被抓捕的次日,市公安 局就作出对涉案人李某和李某收容教养决定。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14—16周岁)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