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给水部分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2)宿舍、旅馆等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的节水用水定额。 • 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条件、使用要求可按表1.1.14-2确定。
旅馆和医院进行初步设计时,可按表 1.1.15 综合用水量标准选定。 表 1.1.15 旅馆和医院生活综合用水量及小时变化系数 建筑物名称 旅馆 中等标准 高标准(有热水供 应) 医院、疗养院、休养所 100 病床以上 101~500 病床 500 病床以上 每一床位每 日 每一床位每 日 每一床位每 日 500~800 1000~1500 1500~2000 2.0 2.0~1.5 1.8~1.5 每一床位每 日 每一床位每 日 300~400 1000~1200 2.0 2.0~1.5 1、 包括除消 防用水及空 调设备补充 水外的其他 部分综合用 水量; 2、 医院不包 括水疗、泥 疗等设备用 水。 单位 生活用水量标准 (最高日) (L) 小时变化系数 备 注
表 3.1.10 序 号 建
宿舍、旅馆和公共建筑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 筑 物 名 称 单 位 最高日生活 用水定额(L) 小时变化 使用 系 数 时数(h) Kh 24 24 8~10 8~10 8~12 8~12 8~16 3.0~2.5 3.5~3.0 1.2~1.5 1.2~1.5 1.5~1.2 1.5~1.2 1.5~1.2
1 总 则 1.0.2 本规范适用于居住小区、公共建筑区、民用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亦适用于工业建筑生活给水 排水和厂房屋面雨水排水设计。 但设计下列工程时,还应按现行的有关专门规范 或规定执行: 1 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和胀缩土3 矿泉水疗、人防建筑; 4 工业生产给水排水; 5 建筑中水和雨水利用。
• 3.1.6 小区消防用水量和水压及火灾延续时间,应按现行 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及《高层民用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GB 50045确定。 • 3.1.7 小区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可按最高日用 水量的10%~15%计。 • 3.1.8 居住小区内的公用设施用水量,应由该设施的管理 部门提供用水量计算参数;当无重大公用设施时,不另计 用水量。 • 3.1.9 住宅的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 住宅类别、建筑标准、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等因素, 可按表3.1.9确定。 • 3.1.10 宿舍、旅馆等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 化系数, • 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条件,可按表3.1.10确定。
• 6.根据科硏测试成果,调整通气系统不同设置 条件下排水立管最大设计通水能力。并补充 自循环通气系统设计内容; • 7.根据雨水管道的设计流态,确立雨水立管 和雨水斗设计泄流量; • 8. 修改热水供应设计小时耗热量计算参数; • 9.协调补充管道直饮水系统设计参数。
• • • • • • •
• • • • •
• • • • •
注: 1、特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万及以上的城市; 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及以上,不满100万的城市; 中、小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50万的城市。 2、一区包括: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 上海、江苏、安徽、重庆; 二区包括:四川、贵州、云南、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 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宁夏、陕西、内蒙古河套以东和甘肃黄河以 东的地区; 三区包括: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河套以西和甘肃黄河以西的地 区。 3、当地主管部门对住宅生活用水标准有规定的,按当地规定执行。 4、别墅用水定额中含庭院绿化用水,汽车抹车水。 5、表中用水量为全部用水量,当采用分质供水时,有直饮水系统的, 应扣除直饮水用水定额;有杂用水系统的,应扣除杂用水定额。
• 3.1.13 汽车冲洗用水定额,应根据采用的 冲洗方式,以及车辆用途,道路路面等级 和沾污程度等确定,按表1.1.13确定。
表 1.1.13 汽车冲洗用水量定额 冲洗方式 轿车 公共汽车 载重汽车 (L/辆·次) 抹车、 微水冲洗 10~15 15~30 蒸汽冲洗 3~5 — 高压水枪冲洗 循环用水冲洗 补水 40~60 80~120 20~30 40~60
• 注: 1 除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的用水定额中含食堂用水, 其它均不含食堂用水。 • 2 除注明外,均不含员工生活用水,员工用水定额为每人每班 40~60L。 • 3 医疗建筑用水中已含医疗用水。 • 4 空调用水应另计。 • 3.1.11 建筑物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供水延续时间,供水水 压等,应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消防规范执行。 • 3.1.12 设计工业企业建筑时,管理人员的生活用水定额可取 30~50L/人· 班;车间工人的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车间性质确 定,一般宜采用(30~50)L/人· 班;用水时间宜取8h,小时 变化系数宜取2.5 ~ 1.5 。 工业企业建筑淋浴用水定额,应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 标准》GBZ1中车间的卫生特征分级确定,可采用(40~60) L/人· 次,延续供水时间宜取1h。

• • • •
本次局部修订主要内容: 1.调整生活饮用水管道防回流污染措施的适用条 件,补充由生活饮用水及生活、生产合用管道供 给回流污染高危场所和设备的防回流污染要求。 补充倒流防止器、真空破坏器的设置要求; 2.补充叠压供水、太阳能和热泵热水供应等节能 技术原则规定。 3.完善居住小区设计流量计算; 4对同层排水管道设计提出要求; 5.推荐具有防涸功能的新型地漏,禁用钟罩(扣 碗)式地漏;
3.1用水定额和水压 3.1.1 小区给水设计用水量,应根据下列用水量 确定: 1 居民生活用水量; 2 公共建筑用水量; 3 绿化用水量; 4 水景、娱乐设施用水量; 5 道路、广场用水量; 6 公用设施用水量; 7 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 8 消防用水量。 注:消防用水量仅用于校核管网计算,不计入正 常用水量。
• 2 术语、符号 • 2.1 术语 • 2.1.4 最大时用水量 maximum hourly water consumption • 最高日最大用水时段内的小时用水量。 • 2.1.4A平均时用水量 average hourly water consumption • 最高日用水时段内的平均小时用水量。 • 2.1.7A倒流防止器 backflow prevent • 一种采用止回部件组成的可防止给水管道水流倒 流的装置。 • 2.1.7B真空破坏器 vacuum breakers • 一种可导入大气压消除给水管道内水流因虹吸而 倒流的装置
注:汽车冲洗设备用水量定额有特殊要求时,其值应按产品要求确定。
节水用水定额 1)住宅生活用水的节约用水定额。根据住宅类别、建筑标准、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 域条件因素可按表 1.1.14-1 确定。
表 1.1.14-1 住宅平均日生活用水节水用水定额 节水用水定额(F/人.d) 住宅类 型 卫生器具设置 标准 特大 城市 Ⅰ 有大便器、 洗 涤盆 有大便器、 洗 脸盆、洗涤 盆 普 通 住 宅 Ⅱ 和洗衣机、 热 水器和沐浴 设 备 有大便器、 洗 脸盆、洗涤盆、 Ⅲ 洗衣机、家 用 热水机组或 集 中供应和沐 浴 设备 有大便器、 洗 脸盆、洗涤盆、 洗衣机及其 他 别墅 设备(净身 器 等) 、家用热水 机组或集中 热 水供应和沐 浴 设备、洒水栓 150-250 140-200 110-180 100-190 90-150 80-140 90-160 80-110 70-100 140-230 130-180 100-160 90-170 80-130 70-120 80-140 70-100 60-90 120-200 110-150 90-140 80-140 70-110 60-100 70-120 60-90 50-80 100-140 90-110 80-100 70-110 60-80 50-70 60-100 50-70 45-65 一区 大城市 中、小 城市 特大 城市 二区 大城 市 中、小 城市 特大 城市 三区 大城 市 中、小 城市
• 1.0.2本条是原规范条文的修改,明确了本规范的 适用范围。随着我国诸如会展区、金融区、高新 科技开发区、大学城等兴建,形成以展馆、办公 楼、教学楼等为主体,以为其配套的服务行业建 筑为辅的公建区。公建小区给排水设计属于建筑 给排水设计范畴,公建小区给排水设计亦应符合 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要求,为 此,在规范局部修订之际, 将公建小区给排水设计 主要内容列入本规范。另雨水利用已有国家标准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技术规范》GB 50400,本 规范不重复其相关内容。 • 1.0.3A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的基本要 求。当本规范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 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 2.1.13A 叠压供水 additive pressure water supply • 利用室外给水管网余压直接抽水再增压的 二次供水方式。 • 2.1.17卡套是连接(此条删除) • 2.1.18卡环式连接(此条删除) • 2.1.32 自灌self-priming • 水泵启动时水靠重力充入泵体的引水方式。
1
宿舍 I 类、II 类 III 类、IV 类 图书馆 书店 会展中心(博物馆、展览馆)
每人每日 每人每日 每人每日 员工 员工每人每班 每 m2 营业厅 员工每人每班 每 m2 营业厅
100~150 150~200 5~10 50 30~50 3~6 30~50 3~6
13 14 18
• 表3.1.10中将宿舍单列。根据工程反馈的信息,宿舍用水时间 特别集中,经收集到的论文和测试资料分析,供水不足的现象 主要集中在宿舍设置集中或相对集中的盥洗间和卫生间,并且 供水不足的原因不仅采用用水疏散型平方根法流量计算公式, 其用水定额qo、小时变化系数Kh偏小也是原因之一,为此作如 下修订: • 宿舍用水定额单列,并适当提高用水量标准和Kh值系数; • 宿舍分类按国家现行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 进行分类: • I类——博士研究生、教师和企业科技人员,每居室1人,有单 独卫生间; • II类——高等院校的硕士研究生,每居室2人,有单独卫生间; • III类——高等院校的本、专科学生,每居室(3~4)人,有相 对集中卫生间; • IV类——中等院校的学生和工厂企业的职工,每居室(6~8) 人,集中盥洗卫生间。 • 根据反馈意见在表3.1.10中增列了酒店式公寓、图书馆、书店、 会展中心的用水定额。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3(2009版) 给水部分
介绍人:赵锂 Email:zhao-lee@ Tel:68302567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第 409 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局部修订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局部修 订的条文,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3A、3.2.4、 3.2.4A、3.2.4C、3.2.5、3.2.5A、3.2.5B、3.2.5C、3.2.6、 3.2.10、3.9.14、3.9.18A、3.9.20A、3.9.24、4.2.6、4.3.3A、 4.3.4、4.3.6、4.3.6A、4.5.10A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 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刊登在我部有关网站和近 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 3.1.2 居住小区的居民生活用水量,应按小区人口和 表1.1.9的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 3.1.3 居住小区内的公共建筑用水量,应按其使用性 质、规模,采用表1.1.10中的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 3.1.4 绿化浇灌用水定额应根据气候条件、植物种类、 土壤理化性状、浇灌方式和制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当无相关资料时,小区绿化浇灌用水定额可按浇灌 面积1.0~3.0L/m2· d计算,干旱地区可酌情增加。公 共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和水景用水量按规范3.9.17、 3.9.18、3.11.2条的规定确定。 • 3.1.5 小区道路、广场的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 2.0~3.0L/m2· d计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