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丁醇检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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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规范正丁醇检验操作,保证正丁醇的质量。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车间用正丁醇的检验。
3.责任:
质量管理科、中心化验室主任、检验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检验依据:
GB/T 6027—1998。
5.取样依据:
按《原辅料取样标准操作规程》取样。
6.内容:
6.1 外观:
无色透明液体,无可见杂质。
6.2 含量
◆仪器与设备
100ml量筒、200ml蒸馏瓶、温度计、馏程测定仪
◆操作方法
量取试样100ml,于馏程测定仪上量取115.5℃~118.5℃馏岀的体积,即含量。
◆结果判定
若测得含量不低于97.0%,则判定为符合规定;否则,判定为不符合规定。
6.3 水分
◆试剂与溶液
卡尔费休试液、无水甲醇
◆仪器与设备
电子天平、水份测定仪、移液管、微型注射器、称样管
◆操作方法
用移液管吸取10.0ml试样,按费休氏水分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操作。
◆计算
T=G×1000/V
式中:T—卡尔费休试液的水当量(g/ml)
V—滴定消耗卡尔费休试液的体积(ml)
G—水的重量(g)
水份%=(T×V/1000×G)×100%
式中:T—卡尔费休试液的水当量(g/ml)
V —滴定样品消耗卡尔费休试液的体积(ml )
G —试样的重量(g )(G =V ·d 式中V 指试样的体积、d 指试样的密度)
◆ 结果判定
若测得水份不超过0.2%,则判定为符合规定;否则,判定为不符合规定。
6.4 密度 ◆ 仪器与设备
干燥箱、比重瓶、分析天平、电热恒温水浴锅 ◆ 操作方法 ● 取洗净并干燥的比重瓶,带塞称量。
●
用新煮沸并冷却至约20℃的纯化水注满比重瓶,不得带入气泡,
装好后,立即浸入20±0.1℃的恒温水浴中,恒温20min 以上取出,用滤纸除去溢出毛细管的水,擦干后立即称量。
●
将比重瓶里的水倾出,清洗、干燥后称量。以试样代替水,同
上操作,即得试样的质量。
◆ 计算公式
密度ρ=
式中:m 1—充满比重瓶所需试样的质量(g ) m 2—充满比重瓶所需水的质量(g ) ρ0—在20℃时纯化水的密度(g/cm 3)
A -浮力校正为ρ1.v 。其中ρ1是干燥空气在20℃,760mmHg 的密度;V 是所取试样的体积(cm 3);但一般情况下,A 的影响很小,可忽略不计。
m 1+A m 2+A
×ρ0
◆ 结果判定
若测得密度在0.808~0.812g/cm 3之间,则判定为符合规定;否则,判定为不符合规定。
6.5 酸度 ◆ 仪器与设备
微量滴定管、移液管、锥型瓶 ◆ 试剂和溶液
蒸馏水、0.05mol/L 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酚酞指示液 ◆ 操作方法: ●
取25ml 乙醇于锥形瓶中,加入2~3滴酚酞指示液,用氢氧化
纳标准滴定溶液中和至微红色,移取50.0ml 试样于此锥形瓶中,混合均匀,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微红色,保持30 s 不褪色为终点。
酸度以质量百分数X 1表示(以乙酸计),按式(1)计算:
式中: c 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实际浓度,mol/L ; V 1 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用量,ml ;
V 2 ___________ 试样的体积,ml ;
Ρt t ℃时试样的密度,g/cm 3;
0.060 与1.00 ml 氢氧化钠滴定溶液[c
(NaOH )=1.000 mol/L]相当的以克表示的乙酸质量。
●
结果判定
测得结果不超过0.01%,则判定为符合规定,否则,判定为不符合规
×100 X 1=
CV 1×0.060
V 2×ρt
定。
7.文件变更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