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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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志愿者权益保障

摘要:本文对志愿者权益保障进行了思考,并就加强志愿者权益保障,从加强立法,明确志愿者法律地位,建立纠纷解决机制和赔偿机制,加强政策支撑与社会支持力度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关键词:志愿者权益保障法制

志愿服务起源于十九世纪西方国家宗教性的慈善服务,是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产物。我国志愿服务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在北京奥运会和汶川抗震救灾中掀起高潮,出现广泛参与、全民支持的局面。2010年,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的志愿者再次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然而与志愿服务快速发展不相适应的是,志愿服务活动一直被认为是一种利他性、无偿性甚至义务性行为,缺乏相应的法制和制度环境,志愿者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志愿者积极性的提高及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和和谐社会的整体推进。今年,恰逢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贵阳举办,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志愿者权益保障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对志愿者权益的保障强调及监管不够,在培训过程中,组织者更关心的是志愿者在工作岗位方面的培训;媒体、民众对志愿者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关注不够;志愿者自身对自己拥有的权益亦重视不够。加强志愿者权益保障工作刻不容缓,笔者认为我们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志愿者权益保障工作。

一、加强志愿者权益保障立法

对于我们来说,志愿者权益保障的实现是一个需要不断完善的过

程。我们正在全力构建法治国家,对志愿者权益保障也应该法制化、规范化。就以贵州为例,近年来,贵州先后开展了”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贵州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贵州省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贵州省抗凝救灾志愿者行动”、”贵州省抗震救灾志愿者行动”、”北京运会、残奥会贵州青春动力赛会志愿者行动”“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2011年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

动会志愿者行动”等大型服务项目。作为西部省区,贵州省的志愿服务事业也取得了骄人的业绩,但令人遗憾的是贵州省的志愿服务立法落在了全国绝大部分省区的后面。由于一部全国性的志愿服务立法的缺失,作为权宜之计,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志愿服务上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可以说志愿服务地方性立法缺失已经成为制约贵州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瓶颈。而贵阳市是贵州的省会,是黔中经济区崛起的发动机,也是贵州全省志愿服务发展最早,基础最好的城市,亦是全省唯一有地方性法规立法权的地级城市,理应在志愿服务立法方面做全省的表率,通过志愿服务立法,缩小差距,寻找不足,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为省级志愿服务地方性法规出台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明确志愿者法律地位,为其提供侵权免责保护

应当通过立法,明确志愿者、组织方、服务对象及其他社会成员的法律地位和关系。鼓励志愿者积极参与,促进社会对志愿者活动的理解,发挥法律规范的指引评价作用,在志愿服务活动与志愿者

本职工作之间发生冲突的时候,能够为单位和个人协调提供法律和制度上的依据。立法除规定志愿组织方与志愿者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协议的形式、内容等,包括各方权利、义务之外,还应该明确志愿服务中的风险与保障措施等。

由于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志愿者可能给服务对象、志愿者所在工作单位或组织、其他社会成员或组织造成伤害或损失,而志愿者个体是难以承担此类风险的,因此有必要免除志愿者侵权责任。如果志愿者造成被服务对象的损失时,由志愿服务组织方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志愿服务组织方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志愿者行使追偿权。

三、建立志愿服务纠纷解决机制和赔偿机制

对志愿者服务的纠纷解决可以借鉴我国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志愿者、志愿组织、接受志愿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发生争议时,首先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志愿服务争议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如调解未果,可向志愿服务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仲裁和诉讼过程中,也适用自行和解。而对于那些己经形成了事实志愿服务关系,也应该按照志愿服务合同的相关规定履行各方职责。同时鉴于志愿者及其劳动成果不被尊重的现象时有发生,应建立赔偿机制,如果服务对象及其他社会成员不尊重志愿者及其劳动成果时,如利用志愿服务资源进行营利性活动时,通过法律强制性要求其向志愿服务专项基金会或志愿组织捐款;而对于侵害志愿者人身及财

产安全者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还应给予受害者赔偿。

四、加强志愿者权益保障的政策支撑

志愿服务的发展与志愿者权益保障息息相关,在我国志愿者的相关权益得不到有力保障,与相关政策的滞后性有必然联系,为此必须加强我国志愿者权益保障的政策建设。

1.加大对志愿服务投入,保证志愿者权益保障资金

2.建立志愿服务表彰制度

3.加大志愿服务与就业挂钩力度

4.设立专门志愿者管理机构,维护志愿者权益

五、加强志愿组织建设,落实志愿者权益保障

志愿者主要是通过志愿组织参与志愿服务,志愿者权益保障相关政策出台后,志愿者权益能否真正得到保障关键还在于志愿组织。如果志愿组织缺乏对志愿者这一重要人力资源价值的认识、缺乏发展规范,志愿者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因此,加强志愿组织建设也是落实志愿者权益保障的必要条件,反之,要实现我国志愿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客观上要求必须加强志愿者权益保障。

1.营造志愿者权益保障的组织氛围

2.提高志愿者选拔标准

3. 完善志愿服务项目管理

六、加大社会支持力度,共同保障志愿者权益

志愿者权益保障需要良好的社会基础。社会支持是消解人们压力的一种重要途径,其中的社会支持,既包括志愿者所在单位、学校

也包括公众的理解与支持,与政府、志愿组织一起为创造一个尊重志愿者权益、保障志愿者权益的社会环境。

1.强化企业、学校的社会责任

企业、学校肩负着重大的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保障志愿者权益也是其应尽之职责。企业应该积极鼓励和支持其员工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同时,学校也是参与志愿服务的重要主体,各级学校要制定相关的志愿服务参与政策和奖励办法,制定学校的志愿服务法实施细则,鼓励学生参与志愿服务,定期组织学生参与社区、环保等方面的志愿服务项目中,全力保证学生安全、健康,并对学生的志愿服务行为进行一定鼓励。

2.加强公众对志愿者权益保障的支持

志愿者权益保障的实现,与公众的参与和支持是密不可分的。首先,公众应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参与志愿者权益保障专项基金的捐赠活动。其次,学会尊重志愿者及其劳动成果,给予志愿者充分宽容和信任。第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抵制或举报侵害志愿者权益的行为,确保志愿者权益保障法律政策能够得到贯彻实施。第四,家人、同事和朋友要成为志愿者的坚强后盾,他们是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力量的源泉,注重对志愿服务活动的理解,对志愿者的关心和爱护,并由此推及其他的志愿者。

参考文献:

[1]田思源:《北京奥运会与我国志愿者立法》,《法学论坛》,2007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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