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doc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长期拥有、使用和控制的固定性质的资产,其总金额记录在企业财务报表中,以使得投资者、分析师和会计师能够更好地管理和评估企业的投资活动和财务状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是企业会计规则的基础之一,其中规定了固定资产的定义、购买和折旧的计算原则。
第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长期拥有、使用和控制的资产,并且可以用来产生收益。
固定资产不仅包括两种形式,即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而且也可以包括其他资产。
其中,固定资产是指可以被拆分或拆分使用,常见的固定资产有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车辆等;无形资产则是指无形的各种类型的财产,如专利权、商标权、特许权等;其他资产是指资产的其他形式,如货币、存款、应收账款等。
第二,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还规定了固定资产购买和折旧的计算原则。
在固定资产购买过程中,固定资产的价格和购买费用都应该正确地记录在企业财务报表中,以便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能够得到准确的结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相关规定,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可以采用平均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逐年递减法和可变折旧法等多种方法,但计算结果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相关规定,以保证企业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第三,此外,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还规定了与固定资产有关的财务报告的编制原则和内容,以便使投资者、分析师和会计师能够准确地评估企业的投资活动和财务状况。
在财务报表中,企业固定资产的账户项目应具备完整、准确和可比性,例如,在账户项目中应当包含购买价格、累计折旧额度、净值等重要账户项目。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为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会计报表的客观评估提供了重要依据。
企业在管理固定资产及报表编制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规定进行,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一.aa定责产的确认1. 资定责产是拊同时具有下WWS的存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挺供劳务,出租成俭晋管我而持有的:<3>使用**««一个合计年度.2. *足通定鹿产的瓒队条件<0与产有关的蛭济利堂很4能燃入企业I<3>谖惆定责产的成木te够可靠也计■,需要注童的雨个轲息?1>胃定责产的不也定废尸的各心第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岫以不月方式为企业提供姓济利益,琏用不同折旧军或折旧方法的,皮当分别将各也成W!分为革项39定瓷产.2) *A£件和俊修设务备出配件和修修设备i•常确认为»«,但符合周定资产定义和阈认条件的・JS当确认为IS定资产・如民用航空送■的有价启检件等.二、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固定斑产的初始计虽,指确定固定跳产的双勾成本.必应包括企业为朋建某攻胃定责产这到预定4使用状与能所发生的一切合肉的••必旻的支出.询定熨产的取得方式包括外购、自行建造、投或者投入、非贷币性交名、债务里tfi等,取得方式不月,其成本的区体确定方法也不瓜相同.(一〉外购胃定责产的成本外购固定资产的虚本,包招购买价款、相关«»».使胃定资产达到欢Efll用状客菌所发生的可归舄于诙项资产的装籍舟、安挈费和专业人员俄务费等.以1款项两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15定■产,四刍技牌各项B0定快产公充价值比例而也成本送行分配,分刖勇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分无不需安装Iffi. BB定责产tt: tttffffc应代禀18长期底付款等黄姿安装I借,在ffl:JR材料辱安馈单.交付使用:ftt. /定疑产贷:在■工程Ml:茶金业购入一台不用妄安装的设备,发廨价格w 000 76,州6税税粮8 68元,发生的ig»3次元,款攻全那付清・m. BB走费产<1 80您*J存款C1 08«3i某金业购入•台需妥安装的设备,双得的增值剧专用发票上注嘲的设备实价为50 000元,坷值税如为8 500元,宣付的正伯宾为,000元,安装设备时,馈用材W5»ffr«i SO元,的增值税改为g元.支付工责2 so元.<1>支付设备价款、税金、免物员合计”砂0元:借,在建工程©:银行存款<2> «1用安装林K, 借:在«r»W:服材料应翊费一政交增值税(进建税役转出)2“成村眼工2 80<3>设备安装完毕交付使用,确定岷定贵卢的入赃价值.1» S0*4 NM9 711 (元〉ffi :团定资产 “ ?。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持续经营而购买、使用的,预计使用年限较长的具有实体形态的资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首先,新会计准则第4号明确了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固定资产应当以取得时的成本为基础进行确认,成本包括购置价、自行修建或加工制造的费用、直接运输和安装费用等。
同时,固定资产的原值应当减去预计可取得的残值,计算出的净值进行折旧。
如果固定资产产生了组合,应当按照产生组合时各项资产的成本加权平均法进行确认。
其次,新会计准则第4号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残值进行了规定。
使用年限是指企业预计从投入使用之日起能够用于企业经营的年限。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考行业相关规定和经验,合理估计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残值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年限届满或者转让处置时的估计净残余价值。
再次,新会计准则第4号对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进行了规定。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如果经济效益已经明显下降,无法继续使用,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取得经济效益,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报废处理,并清理相应的账务。
固定资产可以进行转让,但是转让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转让后的净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最后,新会计准则第4号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进行了规定。
固定资产的成本减去预计可取得的残值后,按照使用年限平均数法、工作量法或者年均摊法进行折旧计提。
同时,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情况,定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如果发现固定资产的净值减少,应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冲销相应的账务。
总之,新会计准则第4号对固定资产的定义、确认和计量、使用年限和残值、报废与转让以及计提折旧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企业处理固定资产相关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提高了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透明度和准确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计量和确认是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重要内容之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应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进行计量,即确定该固定资产在购买或建造时的实际成本。
实际成本包括购买或建造该固定资产的直接成本(如购买价格、建设费用等)和与购买或建造该固定资产直接相关的可直接分配的间接成本(如运输费、安装费等)。
在固定资产的计量和确认过程中,还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应按照其与企业的关联程度和其使用寿命长短进行分类。
一般而言,固定资产可分为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类别。
同时,固定资产还应根据其对企业经营产生的效益进行分组,如生产性固定资产、研究开发用资产等。
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也是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重点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原则上应该进行资本化处理,即将固定资产的成本分摊到使用寿命期间,并按照一定的折旧政策进行折旧。
折旧是将固定资产的成本在其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摊销的过程。
在折旧的计算中,企业可以选择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方法进行。
固定资产还可能面临增值和减值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当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超过其账面价值时,应将其增值计入账面价值。
反之,当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进行减值计提。
这样可以保证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符,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
固定资产的审计和报告是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最后一部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审计,以确保其计量和确认过程的准确性。
审计结果将与企业其他财务信息一起,编制年度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中应包括固定资产的详细信息,如账面价值、折旧额、增值减值处理等。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是企业会计中至关重要的一项准则。
它规范了固定资产的计量、确认、审计和报告等方面,并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增值减值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遵循这一准则,可以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提高企业的财务透明度和经营效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该准则的背景是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效率和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投资和运营的规模不断扩大,固定资产的规模和重要性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固定资产,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需要制定相应的会计准则进行规范。
该准则的主要内容分为六大部分: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分类。
固定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文化设施等。
根据其使用目的和预期使用时间的长短,可以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等不同类别。
二、固定资产的计量。
固定资产应按照成本进行计量,包括购置价、自制价和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成本。
其中购置价包括购买价款、关联费用和直接相关的资产损失。
三、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摊销。
固定资产应根据使用寿命和使用效益等因素进行折旧和摊销,以反映资产的消耗和使用价值的减少。
四、固定资产的净值调整。
固定资产发生重大价值变动或经济失误时,应及时进行净值调整。
五、固定资产的处置。
固定资产在丧失使用价值、因法律规定或事实发生重大永久性的的变卖时,应报废或转为营业外支出。
六、固定资产的信息披露。
企业应根据相关规定,将固定资产的计量基础、使用寿命、折旧方法、折旧年限等信息进行披露。
该准则在企业会计实务中的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该准则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可靠性。
其次,该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的计量基础和折旧方法,有利于企业科学合理地评估固定资产的价值和耗损情况。
此外,该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处置给出了明确的规定,有利于企业合理处置固定资产,避免因固定资产的处置而给企业造成损失。
然而,该准则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该准则在固定资产的计量和折旧方法上仍然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选择性,导致不同企业之间的计量和披露结果可能存在差异。
其次,该准则在固定资产的净值调整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相对简化,缺乏具体的操作指南和规范,容易导致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的不准确和不完整。
(完整word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㈠经济林木和产役畜等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㈡矿区权益和石油、天然气矿产储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㈢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第二章确认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两个特征的有形资产:㈠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㈡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期间。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㈠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使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六条企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章初始计量第七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第八条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第九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第十条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第十二条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确定。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新会计准则第4号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规定,目的是对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计入成本、计提折旧以及处置等方面进行规范,确保企业会计处理的准确性与可比性,并为进一步推动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国际化提供依据。
新会计准则第4号首先明确了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定义。
根据准则,固定资产是企业用于经营活动、预期持有长期使用的有形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则是指为了生产农产品、林产品、鱼类产品以及其他可获得人类利益的生物物质而持有的动植物和相关的资产。
准则进一步规定了固定资产确认的要求。
据此,企业应当确认其在使用环境中有望带来经济利益并且成本可以可靠计量的固定资产,并且能够明确将来获取经济利益的相关成本。
此外,企业还需要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加以确认。
在计量方面,新会计准则第4号提出了按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选择性原则。
成本模式是指以实际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作为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初始成本,并按照成本减值法计提折旧或摊销。
公允价值模式则指以可观察的市场价格或同类交易价格作为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初始成本,并按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计量模式,并在确认时进行必要的披露。
准则还规定了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和期限。
根据准则要求,企业应当根据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采用直线法、加速折旧法或减余价值法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
此外,准则要求企业针对发生重大变动的固定资产,进行重新计提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合适的计提方法,并做好相关披露。
最后,新会计准则第4号还对固定资产的处置提出了具体要求。
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时,应当根据其作价和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进行会计处理,并将差异计入损益。
企业还应当对固定资产的报废、损耗、拆卸、出租、售出等情况进行及时的披露,并对处置所得或处置所发生的费用进行相关记录和分析。
综上所述,新会计准则第4号对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计入成本、计提折旧以及处置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为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和会计处理方面提供了准确、规范的指导。
新会计准则讲解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字体:大中小】【打印】一、固定资产的确认1.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2.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需要注意的两个问题:1)固定资产的不同组成部分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2)备品配件和维修设备备品配件和维修设备通常确认为存货,但符合固定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如民用航空运输的高价周转件等。
二、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指确定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
成本应包括企业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
固定资产的取得方式包括外购、自行建造、投资者投入、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等,取得方式不同,其成本的具体确定方法也不尽相同。
(一)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分录:不需安装: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长期应付款等需要安装:借: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原材料等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例1:某企业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发票价格50 000元,增值税税额8 500元,发生的运费2 500元,款项全部付清。
借:固定资产61 000贷:银行存款61 000例2:某企业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买价为50 000元,增值税额为8 500元,支付的运输费为1 000元,安装设备时,领用材料物资价值1 500元,购进该批材料时支付的增值税额为255元,支付工资2 500元。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企业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系统的管理,并在财务报表中按照规定的会计政策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1. 固定资产的确认企业在确认固定资产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的确认时点通常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2.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应当按照成本进行,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安装费等直接费用。
如果固定资产是自建的,则其成本包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
3. 固定资产的折旧固定资产应当在其使用寿命内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计提折旧。
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法、产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预期使用情况和使用效益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并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4.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应当区分为资本化支出和费用化支出。
资本化支出应当增加固定资产的成本,而费用化支出则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通常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5. 固定资产的减值企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在利润表中确认减值损失。
6. 固定资产的处置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出售、报废、捐赠等形式。
处置固定资产时,应当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的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 固定资产的披露企业在财务报表中披露固定资产信息时,应当包括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以及固定资产的分类和使用寿命等信息。
此外,还应当披露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预计残值以及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等。
通过以上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旨在确保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ASBE4)是指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对于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进行规范的准则。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是指为保持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和有效寿命,而进行的较大规模的修理、翻新和更新等支出。
下面将从定义、会计处理、核算方法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等方面对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进行详细介绍。
一、定义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是指为了保持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和有效寿命,而进行的较大规模的修理、翻新和更新等支出。
大修理支出通常要经过一定的计划和审批程序,是一项较为重要的资本支出。
二、会计处理1.资本化处理: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可以选择资本化处理。
具体来说,将大修理支出加入到相关固定资产账户中,形成修理后的新账面原价,并按照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进行计提折旧。
这种处理方式可以确保修理支出的成本能够逐年摊销,并通过计提折旧反映在企业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中。
2.费用化处理:如果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不满足资本化的条件,或者其金额相对较小,企业可以选择费用化处理。
具体来说,将修理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中,不再进行资本化处理。
这种处理方式适用于修理支出金额较小且难以分清资本化和费用化的情况,能够更好地反映当期的经济状况。
三、核算方法1.确定大修理支出:企业需要依据相关保养和修理计划,对资产的大修理支出进行合理评估和预估。
这涉及到对资产的技术状况、修理周期以及维护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大修理的时间和费用。
2.资本化金额的确定: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大修理支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资本化的金额。
一般来说,资本化金额应包括直接与修理有关的支出,如人工费、材料费、设备租赁费等,并排除与已计提折旧无关的因素,如拆迁补偿、地下水位降低所致的费用等。
3.资本化所需时间的确定:对于资本化处理的大修理支出,需要根据修理的实际情况确定资本化所需时间。
一般来说,大修理支出所需时间应与资产的修理周期相一致,即修理后享受到的正常使用寿命。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价值稳定或增加,并在日常经营中不进行交易的物质资产。
该会计准则的实施,旨在规范企业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
下面将从固定资产的定义、会计处理、评估、披露等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固定资产的定义: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经营活动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或超过一般生产周期,以及价值不易快速变现或易于变现但企业内部使用的物质资产。
其次,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购置、确认、计量、摊销与处置等。
购置固定资产时,应按照实际交易金额核算,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杂费、安装费等。
固定资产应在取得时确认,并同时确认相关项目的累积折旧。
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按照成本核算原则,将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固定资产还需要计提折旧,折旧费用应在企业会计年度内摊销到相关费用项目中。
固定资产的处置则分为出售、报废及捐赠等方式,会计处理要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固定资产净收益或损失。
第三,固定资产的评估: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对固定资产评估提出了一些要求。
首次确认固定资产时,应根据成本原则计量。
后续会计期间对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应根据成本模式或重置模式进行。
重置模式适用于固定资产价值存在明显下降的情况,需要重新进行计量。
对于受损的固定资产,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在企业合并或购并时,涉及固定资产评估的,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最后,固定资产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规定了对固定资产的披露内容。
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的种类及数量、固定资产的目录表以及重要固定资产的计量基础和计量政策等。
此外,还需要披露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折旧期限及折旧方法,以及固定资产可能存在的限制、质押和担保等情况。
总结来说,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对于企业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有助于保障固定资产的准确反映及会计信息的透明度。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准则4号》)发布於2013年4月1日,主要针对企业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核算进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准则4号》的宗旨是建立企业严格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固定资产的使用方式,同时确保企业核算符合国家有关财务核算法规要求。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长久持有的非商品,可以为企业提供服务或获取收入的资产,包括可固定使用的设备、电子设备、车辆、工程、设施、房屋及其他可供长期使用的资产,或任何其他以总账(未考虑折旧)金额大于人民币十万元(含税)登记为固定资产的物品。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企业对固定资产使用和核算,以及企业必须且能够在报表中确认价值的其他资产,如合同所有权和许可证获取权。
但本准则不适用于不具有划分价值并不能够确认价值的其他资产,如无形资产。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申购、投资、使用和核算第四条企业对不同固定资产进行类别划分,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登记并申报正确完整的条目,以及对本年度新增的固定资产及二次折旧等进行报告要求。
第五条企业应当实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建立一套完整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依据法律法规、核算准则和企业内部规定,实行绩效评估、监控和管理过程。
第六条企业应处理固定资产的申购和使用,同时保护固定资产正确合法高效地运用。
固定资产的申请、装置和使用,有关单位或部门必须核算清楚,执行完整而有效的记账处理方法,有效地跟踪所有固定资产的采购、折新和使用记录。
第七条企业对于新增固定资产,必须按照核算法定手续,交付价款后,应将购入资产入账,实施监控并进行管理。
第八条企业应当保存固定资产的收支凭证薄,明确记载固定资产使用的贷方和借方,清楚地列明发生的时间、金额,以及支出的项目及用途。
第三章折旧方法第九条企业采用国家规定的用途分类核算法,将固定资产的成本拆分为原值和累计折旧,并据此计算折旧率;计提折旧时分两层累进,即原值当期计提全部折旧,累计折旧计提折旧从新增折旧累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读.doc
《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解读鲁阳《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及信息披露要求,属于准则体系中的具体准则。
类似于《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
一、内容《固定资产准则》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1、制定目的——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2、适用范围——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
但下列存货除外:①投资性房地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注释: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建筑物的后续计量,仍适用《固定资产准则》。
投资性建筑物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该建筑物的公允价值不能够持续可靠取得;二是该建筑物的公允价值虽然能够持续可靠取得,但企业仍决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②生产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 号——生物资产》)。
另外,下列固定资产的计量也不适用该准则: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②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③企业合并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④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⑤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7 号——借款费用》);⑥固定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
第二章确认:3、固定资产定义——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①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②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4、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概念——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5、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符合固定资产定义,并同时满足,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以下简称《准则》)是指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准则》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并取代了原有的企业会计准则第非金融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固定资产会计处理办法》。
《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计量方法以及披露要求,帮助企业进行固定资产的准确核算和分析。
《准则》首先明确了什么是固定资产。
《准则》定义固定资产为企业预期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租赁或出租给他人使用,并在企业预期持有一年以上的物质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
《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并在采集期间的原值中包括购置成本、运输成本、直接安装成本等。
《准则》要求企业在取得固定资产时确立合理的固定资产账簿,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和分类登记,并制定固定资产的年度折旧方法。
企业应当根据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期使用量进行折旧计算,以合理反映资产的消耗程度。
折旧计算应当考虑到固定资产的预计剩余价值,这意味着企业在计提折旧时需要预估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后可能的市场价值。
根据《准则》,企业除了计提折旧外,还应当进行资产减值测试。
资产减值是指当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回收金额时,企业需要将固定资产减记至可回收金额。
《准则》要求企业在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将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净额应记录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中。
《准则》还要求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及时调整其账面价值。
当固定资产发生重大变动时,如增值、重置、报废时,企业应当及时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提折旧的方法。
除了上述会计处理方法,企业还应当按照《准则》要求进行固定资产的披露。
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明确披露固定资产的名称、账面价值、计提折旧的方法、期末减值准备、重大修理和维护费用以及在建工程等信息。
总之,《准则》通过明确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披露要求,确保了企业在固定资产方面的准确核算和分析。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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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财会[2006]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第二章确认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六条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章初始计量第七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第八条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第九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工作量法——直线法工作量法是依照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净残值率〕÷估量总工作量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3〕双倍余额递减法——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形下,用直线法折旧率的双倍去乘固定资产在每一会计期间开始时的账面净值,运算各期折旧额的折旧方法。
年折旧率=2÷估量使用年限×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月折旧率注意:使用这一方法,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要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估量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估量净残值〕÷2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承前例采纳双倍余额递减法各年计提折旧如下表〔4〕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法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这种方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扣除估量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来运算每年折旧额,那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估量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估量净残值〕×月折旧率承前例采纳年数总和法各年计提折旧如下表3.折旧的调整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估量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需要调整的属于会计估量变更,不需要追溯调整。
4.账务处理企业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借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治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
〔二〕固定资产的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那么第8 号——资产减值»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依照资产减值准那么确定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缺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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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定资产的确认1.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2.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需要注意的两个问题:1)固定资产的不同组成部分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2)备品配件和维修设备备品配件和维修设备通常确认为存货,但符合固定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如民用航空运输的高价周转件等。
二、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指确定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
成本应包括企业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
固定资产的取得方式包括外购、自行建造、投资者投入、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等,取得方式不同,其成本的具体确定方法也不尽相同。
(一)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分录:不需安装: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长期应付款等需要安装:借: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原材料等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例1:某企业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发票价格50 000元,增值税税额8 500元,发生的运费2 500元,款项全部付清。
借:固定资产61 000贷:银行存款61 000例2:某企业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买价为50 000元,增值税额为8 500元,支付的运输费为1 000元,安装设备时,领用材料物资价值1 500元,购进该批材料时支付的增值税额为255元,支付工资2 500元。
(1)支付设备价款、税金、运输费合计59 500元:借:在建工程59 500贷:银行存款59 500(2)领用安装材料,支付工资等费用:借:在建工程 4 255贷:原材料 1 5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55应付职工薪酬 2 500(3)设备安装完毕交付使用,确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59 500+4 255=63 755(元)借:固定资产63 755贷:在建工程63 755【解释】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等)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等)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所以,上面的【例题1】根据新的规定,处理为:借:固定资产 52 5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 500贷:银行存款61 000【例题2】根据新的规定,处理为:(1)支付设备价款、运输费合计51 500元:借:在建工程51 5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 500贷:银行存款59 500(2)领用安装材料,支付工资等费用:借:在建工程 4 000贷:原材料 1 500应付职工薪酬 2 500(3)设备安装完毕交付使用,确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51 500+4 000=55 500(元)借:固定资产55 500贷:在建工程55 500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例3:假定A公司2007年1月1日从C公司购入N型机器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该机器已收到。
购货合同约定,N型机器的总价款为1 000万元,分3年支付, 2007年12月31日支付500万元,2008年12月31日支付300万元, 2009年12月31日支付200万元。
假定A公司3年期银行借款年利率为6%。
第一步,计算总价款的现值(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500/(1+6%)+300/(1+6%)2+200/(1+6%)3=471.70+267.00+167.92=906.62(万元)第二步,确定总价款与现值的差额(未确认融资费用)1 000-906.62=93.38(万元)第三步,编制会计分录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906.62未确认融资费用93.38贷:长期应付款 1 000(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应予以资本化的固定资产借款费用、交纳的相关税金以及应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等。
例4:某企业自行建造仓库一座,购入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200 000元,支付的增值税额为34 000元,实际领用工程物资(含增值税)210 600元,剩余物资转作企业存货;另外还领用了企业生产用的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30 000元,应转出的增值税为5 100元;分配工程人员工资50 000元,企业辅助生产车间为工程提供有关劳务支出10 000元,工程完工交付使用。
①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借:工程物资234 000贷:银行存款234 000②工程领用物资:借:在建工程-- 仓库210 600贷:工程物资210 600③工程领用原材料:借:在建工程--仓库35 100贷:原材料3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 100④分配工程人员工资:借:在建工程--仓库50 000贷:应付职工薪酬50 000⑤辅助生产车间为工程提供的劳务支出:借:在建工程--仓库10 000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10 000⑥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借:固定资产305 700贷:在建工程----- 仓库305 700(三)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例5: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投入的固定资产一台,乙公司记录的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为100 000元,已提折旧10 000元;甲公司接受投资时,双方同意按原固定资产的净值确认投资额。
有关会计分录如下:借:固定资产90 000贷:实收资本/股本90 000(四)其他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的成本1.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应按租赁准则确定的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租赁期届满,企业取得该项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将该项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例6: 2007年12月1日,北方公司与中华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
租赁标的物:塑钢机。
起租日:2008年1月1日。
租赁期: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共36个月。
租金支付:自租赁开始日每隔6个月于月末支付租金150 000元。
机器在2008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700 000元。
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为7%(6个月利率)。
该机器的估计使用寿命为5年,期满无残值。
承租人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租赁期届满时,北方公司享有优惠购买该机器的选择权,购买价为100元,估计该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为80 000元。
假设该项租赁资产不需安装。
北方公司2007年11月20日因租赁交易向某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20 000元。
1.计算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租赁资产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各期租金之和+行使优惠购买选择权支付的金额=150 000×6+100=900 100(元)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每期租金150 000元的年金现值=150 000×PA(6,7%)优惠购买选择权行使价100元的复利现值=100×PV(6,7%)现值合计=150 000×4.767+100×0.666=715 116.6(元)>700 000元根据本准则规定的孰低原则,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应为资产公允价值700 000元。
2.计算未确认融资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900 100-700 000=200 100(元)3.租赁资产最终的入账价值=资产公允价值700 000+初始直接费用20 000=720 000(元)会计分录:2008年1月1日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720 000未确认融资费用200 100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900 100银行存款20 000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符合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应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和日常修理费用,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对于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可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例7:某企业对生产线进行扩建。
该生产线原价为1 000万元,已提折旧300万元。
扩建生产线时发生扩建支出800万元(假设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同时在扩建时处理废料发生变价收入50万元。
借:在建工程700累计折旧300贷:固定资产 1 000借:在建工程800贷:银行存款800借:银行存款50贷:在建工程50借:固定资产 1 450贷:在建工程 1 4503.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予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合理摊销。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确定。
(五)弃置费用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