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政策研读武汉城投
城投相关融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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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相关融资政策
城投公司的融资政策主要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地方政府政策以及城投公司自身财务状况的影响。
近年来,国家对城投公司的融资政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加强监管,控制债务风险。
国家对城投公司的融资行为进行了严格的监管,要求城投公司加强风险管理,规范融资行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2. 推动市场化转型,增强城投公司竞争力。
国家鼓励城投公司通过市场化转型,提高自身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3. 推动资产证券化,提高融资效率。
国家鼓励城投公司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4. 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民间资本。
国家鼓励城投公司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民间资本,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和运营效率。
总体来说,国家对城投公司的融资政策是趋于严格的,但同时也鼓励城投公司通过市场化转型、资产证券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方式,提高自身竞争力和治理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
2023年城投类企业融资政策
![2023年城投类企业融资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d224b22cf4335a8102d276a20029bd64783e6204.png)
2023年城投类企业融资政策城投类企业是指由政府背景的投资主体或具有政府主导性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其主要任务是筹措资金,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融资业务。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城投类企业在促进城市建设和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推动城投类企业的发展,2023年,我国将实施一系列的融资政策,以满足其融资需求,提高企业投融资效率,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政府支持与引导2023年,政府将继续加大对城投类企业的政策支持与引导力度。
首先,将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城投类企业的融资需求。
其次,通过提供贴息贷款、减免利息等方式,降低城投类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其融资能力。
同时,政府还将加强对城投类企业的监管,防止出现金融风险,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合规。
二、债券市场的拓展城投类企业可以通过发行债券来筹措资金,满足其投融资需求。
为了进一步拓展债券市场,政府将推动发展企业债券市场与社会债券市场,丰富城投类企业发债渠道。
此外,政府还将鼓励城投类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和可持续发展债券,引导企业向环保、节能、低碳方向转型,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金融机构支持政府将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城投类企业的信贷支持,包括中长期贷款、投资性融资等多种形式。
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城投类企业的授信力度,并提供更优惠的利率和灵活的还款方式,以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
同时,政府还将培育和引导更多金融机构参与城投类企业的融资,并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确保金融风险可控。
四、加强市场化改革政府将进一步推进城投类企业市场化改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自主权和市场竞争力。
同时,政府将加强对企业内部风险控制的指导与监管,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此外,政府还将促进城投类企业与社会资本合作,引入专业化、市场化的管理机制,提升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绩效。
五、创新融资方式政府将鼓励城投类企业积极探索创新融资方式。
例如,引入产业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投项目投融资,通过公私合作、混合所有制等方式,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
开发土地资源促进城市建设---武汉城投融资路径创新
![开发土地资源促进城市建设---武汉城投融资路径创新](https://img.taocdn.com/s3/m/db6e6677ae1ffc4ffe4733687e21af45b307fe23.png)
开发土地资源促进城市建设---武汉城投融资路径创新2004年,武汉城投提出了通过土地收益平衡重大项目投资的投融资思路,并付诸实施,通过合理开发和利用城市土地资源,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取得了一定成效。
现将有关情况和主要做法介绍如下:一、思路的提出和实施情况2003年10月,时任武汉市市长李宪生率市政府代表团赴美国,城投公司主要领导陪同出访。
匹兹堡市通过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转型的经验给武汉市代表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2004年,武汉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开发建设武汉新区的战略决策,要求城投公司筹措建设资金。
由于新区开发的资金需求量大,经过反复思考和研究,武汉城投公司向市政府提出建议:把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与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结合起来,利用土地资源筹融资,利用土地收益弥补项目投资缺口,实现投资平衡。
市政府高度重视并采纳了该项建议,形成了新的投融资模式。
城投集团公司和武汉地产集团合资组建了武汉新区建设开发投资公司,作为新区开发的投融资主体,负责新区的基础设施和功能性、公益性项目建设。
经市政府同意,组建了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武汉新区分中心,作为新区的土地储备主体,负责新区土地的征转用、收购、拆迁和储备工作。
公司和土地分中心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实行一体化运化,主要负责四新片区的开发建设,面积17.43平方公里。
为加强对新区开发建设的组织领导,武汉市政府在新区建立了三位一体的组织体系,成立了决策层面的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组建了日常管理和协调层面的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形成工作合力。
几年来,新区公司和分中心累计完成投资额40多亿元,取得融资额度约100亿元。
先后启动了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近20项,新区骨干路网初现雏形。
征收腾退土地约8000余亩,完成房屋拆迁面积120余万平方米,实现经营性土地出让2762亩,另有500亩土地进入了出让程序,新区建设初见成效。
几年来,在新区开发建设的基础上,城投公司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和完善通过土地收益平衡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的方法和途径,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分步策划和运作了国际博览中心、杨春湖城市副中心和黄埔武湖新城3个土地项目,促进了项目建设和城市区域开发。
城投 相关政策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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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相关政策梳理
城投是指城市投资公司,是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的法人机构,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项目的融资、投资和管理。
下面是城投相关政策的梳理:
1.城投定位: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城投的定位是以市
场化运作为导向,注重效益和风险可控,以提高城市基础设施
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
2.资本来源:城投主要通过政府投资、债券发行、银
行贷款、股权融资等方式获取资本,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
公共服务项目。
3.政策支持:为了促进城投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
支持政策,包括降低融资成本、提供财政补贴、优惠税收政策
等。
4.投资领域:城投的主要投资领域包括交通运输、水
利水电、能源、环保、城市综合开发等。
其中,重点关注城市
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5.风险管控:城投在进行投资决策时,需要对项目进
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管理。
政府要求城投公司加强风险管理能
力,防范财务风险和信用风险。
6.监管机制:为了规范城投行为,政府设立了相应的
监管机构,对城投公司的经营和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同时,
要求城投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信息披露和报
告义务。
7.改革措施:为推动城投改革,政府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包括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投、推进市场化债转股等,以提高城投的运营效率和风险可控性。
武汉市重大投资项目进展和投资结构分析
![武汉市重大投资项目进展和投资结构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bb31670d76232f60ddccda38376baf1ffc4fe3e4.png)
武汉市重大投资项目进展和投资结构分析2009年,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武汉市经济社会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面对严重困难和挑战,武汉在逆境中从容应对、迎难而上,把化解金融危机风险、抓投资、保增长与实施“项目兴市”战略结合起来,全市投资与重大项目建设取得了明显成就。
一 2009年投资运行及重大项目进展情况2009年,在中央、省、市扩大内需一揽子政策措施的综合作用下,武汉充分发挥了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投资规模不断攀升,重大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前期项目有序推进,策划项目成效明显。
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仅用一年时间就实现了年度投资从2000亿元到3000亿元的跨越,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投资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5%。
项目投资运行有如下特征。
1.投资呈现加速增长态势2009年,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呈现加速增长态势,1~4季度分别增长17%、25%、30.2%、33.3%,全年累计完成投资3001.1亿元,同比增长33.3%,增幅创近10年来最高水平。
“十一五”前四年已累计完成投资8310亿元,提前一年时间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投资7900亿元的预期目标,预计“十一五”期间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将突破1万亿元。
在全国19个副省级以上城市中,1~11月武汉市投资总量和增幅均居第8位。
在中部六省会城市中武汉市投资总量继续保持第一,占湖北省投资总量的38.7%。
2.重大建设项目再创历史新高2009年,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137.5亿元,比上年增长45%,占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37.9%,同比提高6.7个百分点,为武汉市历史上投资最多、增幅最高、占比最高的一年。
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明显提速,按期建成或提前竣工投产59项,比上年增加28项,主要项目有武钢三硅钢、三冷轧、神龙汽车二厂三号平台技术改造、东风自主品牌乘用车、东风本田24万辆扩产、中国南车武汉车辆基地、武锅搬迁改造、武汉火车站、天兴州公铁两用长江大桥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32fb47f49d7c1c708a1284ac850ad02de800735.png)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6.27•【文号】发改企业债券〔2020〕195号•【施行日期】2020.06.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债券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通知发改企业债券〔2020〕195号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申请发行2020年优质企业债券的请示》(武城投文﹝2020﹞1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我委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同意你公司发行公司债券100亿元,所筹资金50亿元用于电力、热力、燃气、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保障性住房等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50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禁止投向负面清单领域。
本次债券注册有效期为24个月,首期发行应在12个月内完成。
二、本次债券发行应严格按照向我委指定的审核机构报送的募集说明书中相关内容实施。
三、本次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在银行间市场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发行。
本次债券上市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均可参与交易。
四、你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披露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审核机构的督促检查。
五、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你公司和主承销商应于每年4月30日前,向我委报送上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以及本年度债券本息兑付资金安排和偿付风险排查情况,并由律师事务所对项目的合规性发表法律意见。
六、你公司应做好债券资金管理,认真落实偿债保障措施,积极配合省级发展改革委做好存续期管理工作。
如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我委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及时公告,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武汉城市投资价值研究报告v2.0
![武汉城市投资价值研究报告v2.0](https://img.taocdn.com/s3/m/533f17522f60ddccda38a0e5.png)
武汉城市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华中当代区域公司2019年6月价值研究——城市篇Part1价值研究——区域板块篇Part2◆武汉概况&发展战略◆城市前世今生◆房地产市场发展周期&趋势武汉,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
受益于2004年来中部崛起战略的提出,近年发展快速——长江及其最大支流汉江横贯市内,将武汉中心城区一分为三,形成武汉三镇隔江鼎立的城市空间格局;2018年新建商品房销售20余万套,居全国第三位,销量连续8年稳居全国前三甲;随着武汉虹吸效应的不断显现,预计未来住宅销售、土地市场呈良好发展态势。
城市篇小结⏹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以武汉、长沙、南昌三大城市为中心的超特大城市群组合,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区域发展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
⏹武汉地处中国居中区位,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发达,是全国第三大教育中心,相比长沙、南昌,城市虹吸效应强,利于带动房地产发展。
武汉在长江中游城市群中的位势长江中游城市群规划武汉经济、交通、人口均处于长江中游城市群首位,2017年跻身新一线城市上海武汉成都北京广州南昌长沙昆明⏹近年来,武汉经济持续高速发展,2018年GDP 总量14847.29亿元,比上年增长8.0%,增速高全国1.4个百分点,高全省0.2个百分点。
注:市域建成区面积为2016年数据城市GDP 总量(亿元)市辖区建成区面积(km²)常住人口(万人)经济密度(亿元/km²)人均GDP(万元)人均年收入(元)人口密度(人/km²)住宅成交均价(元/㎡)武汉134104581089 1.5812.443405128212125长沙105363757920.8913.5469486709411南昌50033175460.689.33767573811202表:长江中游城市群主要城市2017年数据城市GDP 总量(亿元)市辖区建成区面积(km²)常住人口(万人)经济密度(亿元/km²)人均GDP(万元)人口密度(人/km²)武汉13410864108915.5212.461282襄阳40653005657.197.21286宜昌385719641419.689.34195⏹首位度高、经济总量大。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bf36aa1ecd1755270722192e453610661ed95ab5.png)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20•【字号】武政[2013]27号•【施行日期】2013.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武政〔2013〕2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及国家相关部委于2012年制订的配套实施细则、《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1〕3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我市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一)重要意义。
民间投资是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
全市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把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挖掘民间资本蕴藏的巨大投资潜力,切实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全市投资合理增长、结构优化、效益提高。
(二)总体思路。
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为动力,按照“非禁即入”和“公平待遇”的原则,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推动民间投资规模扩XXX 跨越发展,进一步加强服务和改善民间投资环境,积极引导民间投资参与武汉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和生态宜居武汉、文明武汉、幸福武汉,切实保证民间投资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使民间投资成为我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
(三)发展目标。
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明显拓宽,民间投资规模和水平明显提高,民间投资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通过实施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使全市民间投资增长速度高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进一步提高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
武汉市城投债发行规模实证研究
![武汉市城投债发行规模实证研究](https://img.taocdn.com/s3/m/5ab2316d27d3240c8447efd5.png)
修正前 A . 修正后A .
145 8 7 8 12 7 878
21. 52 2 2 2 9 1 21 4
35 4 32 t 28 舳 78
47 . 47 2 4 39 .1 24 4
5 8 1 938 37. 7 66 0
( ) 比例的确定 二 担保
倍 。具 体来 看 ,0 年 武汉 市需偿 还 的城投 债规模 不应 高于 21 1 2 9亿元 ,0 2年武汉市需偿还 的城投债规模不应 高于 2 5亿 1 21 7 元 ,0 3年武 汉市 需 偿还 的城 投 债 规模 不应 高 于 3 5亿元 , 21 3 2 1 武汉 市需偿 还 的城投债 规模 不 应高 于 3 5亿 元 ,0 5 0 4年 9 2 1 年武汉 市需偿 还的城投债规模不应高于 4 3亿元 。 5
1
— — 。 。—
二 、 于测度 城 投债信 用 风 险的 K 用 MV模 型
Ai +1
—
在模型构建中 ,我们将原 K V模 型中企业资产市值 这一 M 变量替换为用于担保 的地方 财政收入 , 企业资产市值 的波 动性 和资产 收益率 的均值 分别替 换为地 方财政 收入 的波动性 和地 方财政收入增长率 的均值 , 债券 到期时需要偿还 的价值 则对应 (2 1) 于到期时城投债价值 。 我们采用地方财政收入来衡量地方政府 的偿债能力 , 认为地方 财政 收入是影响城投债发行规 模的主要 因为地方财政收入 的对数 服从正态分布 , 以此时违约距 所 原因, 拟发行 的城投债 以地 方财政收入作为担保 或隐性担保来 离与预期违约率分别为 : 提高城投债 的安 全性。在实际应用 中 , 由于地方 政府必须保证 fII n{ 下 t 一 1 1 些 必要 的支 出, 中包含 已纳入 地方财政 预算 , 其 列入 城市维 肋 = — —— —— ( 3 1) x /T 护和建设 资金 ,计划 用于偿还 城投公 司间接 融资本息 的支 出 等, 因此财政收 入不可能全部 作 为城 投债 的偿 债担保 , 为担 作 p: Ⅳ 保的只能是扣除必要支 出后 的余 额 , 因此需 要确定一定 比例 的 、 / / 财政 收入作为担保 。 一 ¨ 堪甘一 三 、 汉市 城投 债 合理 发行 规模 武 假设地方财政收入服从如下随机过程 :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7c19fc96aec0975f46527d3240c844769eaa0b1.png)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3.07•【字号】•【施行日期】2022.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研究,现将《武汉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2022年3月7日武汉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府投资决策第三章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第四章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责任追究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是指使用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等。
本办法所称项目单位,包括项目(法人)自建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市场化方式委托或者经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建设单位等。
第三条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第四条政府投资资金按照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由市发改委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建立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
安排政府投资资金应当符合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并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第五条政府投资应当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
加强对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
第六条市发改委是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政府投资综合管理职责。
2023年城投公司政策梳理
![2023年城投公司政策梳理](https://img.taocdn.com/s3/m/5ce007e2294ac850ad02de80d4d8d15abe23003b.png)
2023年城投公司政策梳理一、政策背景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日益增长。
城投公司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力量,在推动城市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城投公司的发展,提升城市建设质量和效率,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
二、城投公司概述城投公司是指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任务的投融资平台。
城投公司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既为政府提供资金支持,又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
三、政策目标本政策的主要目标是规范城投公司的运作,引导其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发展,提高城市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具体目标包括:1.明确城投公司的职责和定位;2.规范城投公司的融资行为;3.推动城投公司的市场化运作;4.强化对城投公司的监督和约束。
四、政策措施为实现上述目标,相关部门制定了以下政策措施:1.制定城投公司设立、运营和退出规则;2.规范城投公司的融资行为,加强资金使用监管;3.推动城投公司与市场接轨,鼓励其参与市场竞争;4.建立城投公司绩效评价制度,强化对其运营绩效的考核和监督。
五、政策实施与监督为确保政策的贯彻执行,相关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1.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政策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2.加强对城投公司的监督检查,确保其遵守政策规定;3.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城投公司进行严肃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政策效果评估为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相关部门将定期对政策进行评估: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定期向社会公布政策评估结果七、政策调整与完善由于城市发展情况不断变化以及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为了确保政策的持续性和适应性我们将根据需要及时调整和完善政策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根据城市发展新的需求和挑战调整政策目标;根据市场变化和经济发展形势调整政策措施;根据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及时修正和完善政策规定八、未来政策展望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我们将继续关注城市发展新的趋势和变化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优化政策框架为城投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加科学和有效的指导与服务展望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政策的执行力度和完善监督机制推动城投公司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发展为建设更加繁荣美好的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以上就是我们对2023年城投公司政策的梳理与解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外来投资若干政策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外来投资若干政策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2f9d8285b8102d276a20029bd64783e09127deb.png)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外来投资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8.18•【字号】武政[2000]80号•【施行日期】2000.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外来投资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2000〕80号二OOO年八月十八日)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适应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新形势,进一步改善我市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外来投资,促进经济发展,经研究,现就进一步鼓励外来投资的若干政策通知如下:一、鼓励境内外个人、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特别是大企业(集团)、上市公司、高新技术企业来汉投资,注册设立独资、合资和合作企业(以上简称市外在汉企业),参与本市企业改革、改组、改造,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产业化,从事符合本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城市功能定位的各个产业。
凡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以上、3年内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市外在汉企业,可根据投资者的具体要求,在财政政策、规划用地、水电增容等方面,采取特事特办的方法给予重点扶持和优惠。
二、境内市外投资者采取兼并、收购等形式参与本市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的,有关审批机关可按变更登记办法办理新企业注册手续,原企业的许可证和各类专项审批文件继续有效;国有资产的交易遵循市场原则,经国资管理部门审核,其交易价格可低于评估值;原企业的用电、用水容量给予保留或带入新企业,供水、供电部门为企业办理水、电等过户手续,免收过户手续费;对原企业职工,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经济补偿后,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
三、市外在汉企业在股份制改造、债券发行、股票上市、经营资质评审、项目招投标、申办自营进出口权和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等方面与本市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四、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的市外在汉企业均可按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武汉城投公司偿债能力及其存在的风险分析
![武汉城投公司偿债能力及其存在的风险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103d6f748f9951e79b89680203d8ce2f00666501.png)
Regional Economy区域经济 2018年4月131武汉城投公司偿债能力及其存在的风险分析佳木斯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张斯琪摘 要:本文主要针对武汉城投公司偿债能力以及武汉城投公司偿债能力存在的风险进行研究分析,并对此提出几点解决措施。
关键词:武汉城投公司 偿债能力 风险 解决对策中图分类号:F83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8)04(b)-131-02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借助地方政府的信用来进行各地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虽然这种方法对我国城市化建设工作进程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导致了地方政府的债务变得越来越多。
这时一旦地方政府的债务出现违约的现象,那么将会导致我国出现主权债务危机以及金融危机。
有鉴于此,相关专家研究指出,通过建设城投公司可以有效缓解上述问题,但是由于我国城投公司刚刚建设不久,尚未发展完善,导致其中依然存在着许多还未解决的问题[1]。
对此,本文以武汉城投公司为例,浅谈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此提出几点解决措施。
1 武汉城投公司偿债能力情况1.1 武汉城投公司武汉城投公司是武汉市最大的一个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其成立于1997年,最开始是一家国有独资公司,到了2002年的时候,武汉市借鉴发达地区的经验对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通过对其进行注资使武汉城投公司进行重组,重组之后就成为了现如今的武汉城投公司。
武汉城投公司主要经营项目有城市建筑投资、承包建筑项目、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以及建筑材料、工具销售等。
武汉城投公司的职责范围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就是对武汉市政府城建资金进行管理、使用以及运作;另一个方面就是筹集武汉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资金以及偿还相关债务。
武汉市城投公司一般实施的项目都具有非经营的性质,公司主要是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好建设企业,再由建设企业来进行相关建设工作。
武汉城投公司的融资方式主要是依靠武汉市政府出资项目建设本金,然后城投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来解决项目建设需要的资金,最后通过财政拨款、项目建设完成后经营性收入以及其他收入来偿还债务。
武汉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的相关分析及研究
![武汉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的相关分析及研究](https://img.taocdn.com/s3/m/1b7a1285680203d8ce2f24ac.png)
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以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为例投资1302 周国良摘要:城市基础设施(Urban Infrastructure)是城市生存和发展所必须具备的经济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和城市中为顺利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和其他社会活动而建设的各类设施的总称。
前者一般指能源系统、给排水系统、交通系统、通信系统、环境系统、防灾系统等工程设施,后者则指行政管理、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金融保险、社会福利等社会事业设施。
当前,很多城市政府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还为此设立了“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城投公司)”,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建设、组织和资产运营。
但城市建设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资金不足问题,但政府财力非常有限。
很多城市提出了“适度负债,超前建设”的城市建设思路,导致绝大多数城投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城投公司融资能力严重透支。
因此,如何进行改革并破解城建资金瓶颈成为当下城建急需解决的问题。
按照武汉市近期建设规划,2009年将开工建设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2号线一期和4号线一期等3个项目,总投资约为273亿元,2009年内轨道交通建设投资将达39.8亿元。
而如此庞大的项目,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对于政府进行项目各种融资模式有效灵活地应用也是个相当的考验。
关键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难点;投融资模式;城市轨道交通;创新一、背景问题(一)当前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1.政府职能转变问题在目前的城市基础设施领域, 政府具有三重角色: 一是作为一般社会管理者的角色; 二是作为行业管理者的角色; 三是作为企业所有者或者说是生产者的角色。
首先, 从政企关系上看, 企业从属于政府, 没有竞争压力, 政府做了许多企业本该做的事情。
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行政垄断控制下, 隶属于政府的城市投资公司并不是真正的企业。
由于政府部门与企业有着太多的联系, 形成并固化了部门利益。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fe2c35f6cf2f0066f5335a8102d276a20029600d.png)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7.04•【字号】武政规〔2017〕20号•【施行日期】2017.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武政规〔2017〕2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经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实施项目储备根据经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各专项发展规划,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编制3年政府滚动投资计划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建立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库,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
二、健全决策机制(一)采用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等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在实行项目专家咨询评估基础上,应当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
(二)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是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各项前期工作的依据。
项目单位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组织开展可行性研究,并按照规定申请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下同)、用地预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下同)、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
(三)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政府投资项目的依据,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审批或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城建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政府投资5亿元及以下的,由项目审批部门审批;使用政府投资5亿元—10亿元的,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批准;使用政府投资10亿元及以上的,经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审核后报市长批准;特别重要的项目应当报市人民政府集体决策。
2023年城投政策梳理
![2023年城投政策梳理](https://img.taocdn.com/s3/m/5212ca59fe00bed5b9f3f90f76c66137ef064f5d.png)
2023年城投政策梳理
2023年城投政策梳理:
随着时间的推移,2023年的城投政策方向将呈现以下几个重要方面的变化:
1. 绿色可持续发展:城投将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促进低碳经济。
未来,城市投资项目将更加倾向于开展绿色能源建设、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等领域。
2. 产业转型升级:为使城市经济更具竞争力,城投将加大对产业转型和升级的支持力度。
政府将加强与企业合作,在优势产业上提供更多的投资资金,并积极引导企业进行创新、技术升级和品牌提升。
3. 社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
未来,城投将重点关注教育、医疗、老龄化和交通等领域的投资,努力提高基础设施水平和服务质量。
4. 城市品质提升:城投政策将更加注重提高城市整体品质和形象。
政府将加大对城市规划和公共空间的投入,推动景观美化、城市更新和文化建设,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5. 风险防控:在城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政府将更加注重风险防控。
加强对项目的审查和评估,提高投资回报率和风险控制能力,确保城投项目的稳定运行和长期效益。
总的来说,2023年的城投政策将更加注重绿色发展、产业升级、基础
设施建设和城市品质提升,同时加强风险防控。
这些政策的实施将为城市发展提供持续的动力和保障,促进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武汉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代建制实施细则(试行)
![武汉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代建制实施细则(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4f02d8100c22590102029dd3.png)
武汉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代建制实施细则(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武政[2005]6号)、《武汉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武政[2005]7号)等规定,提高全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效率和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所指建设项目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垃圾和污水处理、城市排水、环境卫生和城市景观建设等。
第二条武汉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建设项目代建制的管理、监督与协调。
第三条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公司)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为建设项目的责任单位,行使建设项目出资人权利和职责,具体组织实施代建制。
市城投公司设立资金结算中心,负责建设资金的收支结算和日常管理。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的代建单位,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以全部资产承担债务有限责任,接受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委托,依据有关工程建设的规定和委托代建合同,对建设项目进行专业化管理的企业。
第五条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暂对建设项目的实施阶段实行代建制,即由代建单位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对项目施工图编制、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实行代理。
二、项目前期管理第六条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按照项目分类分别由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园林局、东湖风景区管理局、市城投公司和各区建设局等单位负责组织编制并按规定程序向市建委报批,其审批程序由市建委按照武政[2005]6号文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进行。
第七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5000万元以下项目可以将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初步设计和概算,凡需省和国家审批的,报市建委审核后,报市计委审查并报批;其它项目报市建委审批后,送市计委备案。
经过审批并立项后的建设项目,由市建委列入年度城市建设计划。
武汉城投公司偿债能力及风险分析
![武汉城投公司偿债能力及风险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aec16c3aa58da0116d1749ca.png)
武汉城投公司偿债能力及风险分析2武汉城投公司简介8武汉城投公司概况武汉城投公司作为武汉市最大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全国大多数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一样,在2009年国家新一轮的经济刺激政策中进展壮大起来。
通过几年的进展,该公司在公司治理、组织架构、投融资项目的管理上试探出一套经营管理模式。
作为全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典型代表,本节从武汉城投公司的大体情形、投资项目情形和与武汉市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的关系几个方面来对武汉城投公司作概述。
大体情形武汉城投公司是1997年经武汉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从事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业务的市属国有独资公司。
2002年7月,为深化武汉市城建投融资体质的改革,借鉴发达地域的经验,拓宽融资渠道,武汉市政府通过对武汉城投公司注入资产,促使其重组,重组以后武汉城投公司成为武汉市政府融资平台。
公司注册地武汉市江岸区,注册资本39亿元。
主要经营城市建筑投资、建筑项目承包、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设备销售等。
武汉城投公司主要职责为管理、利用和运作市政府注入的或按政府要求归集的城建资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和相关债务清偿等。
其负责实施的城市建设项目主要为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具体建设方式为武汉城投公司通过招标等方式肯定项目代建单位,由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建设实施,项目建成后交付设施管理单位。
具体融资方式为武汉市财政出资帮忙武汉城投公司解决项目资本金的到位,然后武汉城投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形式解决项目所缺资金,最终以财政拨款、经营性收入和其它收入偿还银行贷款。
武汉城投公司经营领域涉及城市自来水、燃气、基建、置业和城市资源开发5个板块,其控股的18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控股比例及投资额见表2-1所示:9投资项目情形武汉城投公司作为武汉市政府最大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其项目的运作主如果依托城建计划。
城建计划每一年由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等部门与武汉城投公10 司协商拟定,经市政府办公会审定后,由上述三个部门联合发文加以明确。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汉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汉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b5c5e4e9ab00b52acfc789eb172ded630b1c9868.png)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汉市政府投资管理
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09.06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9.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汉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管理,提高政府投资质量和效益,不断扩大有效投资,我委研究起草了《武汉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回复意见请发至邮箱:2855609 ,也可以将意见寄送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江岸区沿江大道188号,邮编:430013。
信封上请注明关于政府投资管理的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1年9月21日。
附件:武汉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docx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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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进一步发挥城投公司投融资功能的建议作者:丁伯康近年来,全国各地各种类型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城建开发公司、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等政府城建平台相继成立。
这些服务于地方政府城市建设投融资的存在平台,为各地城市基础设施的开发和建设,完成了大量的融资,对各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提升本地城市形象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与此同时,这些平台积极跟随政府职能转变和我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变化,积极创新融资方式、勇于探索融资渠道、大胆进行市场化的改革实践,创造了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可借鉴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的先进经验,像通过土地出让和运作筹资方式;市政公用项目如公交、燃气、污水、自来水、垃圾处理等的BOT、TOT以及产权和股权转让融资;此外还有城建资产的资产证券化(ABS)融资方式等,都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积极的反响但是,作为跟随和推动市场经济改革的产物,目前三个投融资平台的运作也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
具体有以下一些表现形式:1、资产负债率偏高据我们的调查,目前绝大部分政府城建平台的资产负债率都在70%以上,这种资产负债结构,一方面使这些企业承担了较高的财务费用,另一方面也影响了他们为政府项目所进行的进一步融资,同时企业在推动多元化的融资创新方面也难以发挥作用。
2、财务风险较大由于所有的政府城建平台都承担了大量的政府公益性的建设项目,往往投资量大、效益产出慢。
因此这些企业的资金运行经常是捉襟见肘,处于“借新债还老债”的模式下。
这些城建平台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主要体现在资金流转风险、偿债风险和有效资产不断缩水的风险上。
只是反映出的情况有所不同。
(1)资金流转风险,它基本出现在那些没有稳定的利润来源、高投资、高负债、低投资回报的情况下,受企业资产质量和运营效率影响较大。
(2)偿债风险,主要是由于负债结构的影响,导致按期偿还银行本息出现困难,往往是“拆了东墙补西墙”,且受金融货币政策的刚性制约和影响非常大。
这主要出现在资金供给不足,负责结构不合理的企业(3)有效资产不断缩水的风险,是指企业当每年的资金收入不够偿还银行利息情况下,不断用平台的有效资产填补缺口,导致企业的有效资产不断缩水的情况。
3、后续融资压力不减这几年全国各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量日益加大,并且有一种互相攀比、愈演愈烈之势。
各地政府结合未来的“十一五”规划,均提出了大强度的城市建设投资计划,绘制的城市建设蓝图也非常宏伟,因此,对各地城建平台而言,未来的融资压力可想而知。
我们相信,各地城建投融资平台都在想方设法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寻找融资突破口,但是如果不能在城投公司的定位和运作,在城投平台的投融资机制上有所突破、有所创新,未来如此繁重的融资任务,也将难以完成的,那么要担负起政府下达的融资目标将成为一句空话。
4、国资经营和管理的压力增大各城建平台作为政府的投融资平台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平台,不仅承担代替地方政府融资的责任,还承担着庞大的城建国有资产在市场竞争中保值、增值的经营管理压力。
这也对城建平台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投融资运作能力提出了挑战,也将对各地城建国有资产的可持续经营和良性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以上这些矛盾和困难的出现,我们认为全国各地的政府投融资平台都一样。
它表现的是作为具有政府和企业双重性质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平台和投融资平台,客观上存在着在公司定位、管理体制、运作方式、多元化投融资格局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先天不足。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还没有彻底到位,有效的政府投融资体制和国有资产运行管理机制尚未形成,因此,这些矛盾和困难需要在更长的时间内、更深的层次上不断完善和解决。
对此,我们对在目前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发挥好各地城建平台的投融资功能,提出以下建议,1、在完善投融资体制方面,要领导重视,健全组织要在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上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就应当立足于政府这个层面,要打破行业界限、部门界限,抛弃小团体的利益,共同做好城市建设这个大文章,实现城建融资渠道上的开拓创新。
首先作为政府来讲,需要象重视国有企业改革一样,重视城建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和城建平台的资本运作。
我们建议,各地可以成立一个象各地改革办那样的、超脱于政府部门的市一级的联席机构,负责领导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对政府重大项目的投资和融资进行协调和推进,并负责投融资创新工作,以提高整个地区的城市资产和城市资源的运作效率。
2、在资源利用方面,要统筹规划,集中利用目前,每个城市一方面认为缺少资金、缺少资源,但是另一方面,各地对城建资产和城市资源的开发利用很低,缺少对城建资产、城市资源的统一运作和管理的主体,也难以发挥这些资源的综合效益。
如各地区上市公司资源、城市的公共物业、城市空间资源(城市广告、城市公共停车场所、场站)、城市旅游资源、包括土地资源、管线资源等。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所有城市资源的价值也将越来越大。
我们建议各地政府,对自己所在城市的资源、资产情况,要进行统一研究、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和统一运作,以发挥城建资产和城市资源的最大效益,降低其他方面的建设和融资压力。
对城建资产和城市资源进行分析、梳理,重组和整合,对发挥城市资源的综合效益十分重要。
目前,由于城市化及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建设,部分城市资源已经从公共消费转为私人消费,具备了资产属性,但是目前这些城市资源分布散乱,管理混乱,如果对此进行整体分类整合,通过市场化运作,将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3、在运作方法方面,要做到目标明确、勇于创新建议各地政府鼓励城建平台大胆进行市场化融资的实践,积极探索城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新路子。
城建平台要重点改变过分依赖银行贷款、融资渠道单一的现状,大力倡导从内部资源利用入手,在盘活存量、引进增量,创新方法、灵活手段方面下功夫,同时,把实现投融资格局多元化、方式多样化、融资定量化,作为城建平台建议发展的目标。
(1)多方式:一方面在项目融资上,要根据城建平台具体项目的特点,灵活采用BT、BOT、TOT、PPP等融资方式进行融资,另一方面可以积极运用公司融资,出售资产和股权、重组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发行信托产品、城建资产证券化融资、组建城建产业投资基金等,进行创新融资。
(2)多层次:各城建平台不仅可以在平台这个层面负债融资,还可以搭建平台下面的其他产业平台进行负债融资,可以通过下属经营性资产重组上市融资、信托融资,也可以通过成立新项目公司进行项目融资等。
(3)多渠道:各城建平台不仅可以争取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内投入,还可以积极争取预算外的投入,或政策方面的支持;不仅可以争取国内一般商业银行贷款,还可以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及国外,像亚行、世行的优惠贷款;不仅可以通过存量资产、股权进行融资,还可以通过增量引入、增资扩股进行融资等。
4、在平台运作上,要引进先进的管理体制,逐步构建城建平台的核心竞争能力城建平台的可持续发展和融资必须要有主导产业的构成、现金流和利润的支撑,通常情况下,债务融资有赖于资产规模、信誉担保和盈利能力,而项目融资、股权融资、信托融资等几乎都是建立在项目或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上。
为此,我们建议,对城投平台而言,需要对下属企业经营性、准经营性国有资产按照资产规模、协同性、赢利能力、盈利周期等进行重新整合、分类管理,并运用现代管理的企业制度加强管理,逐步构筑起自己的利润中心和“现金流”,构建起自己平台的可持续、多元化融资基础,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5、在风险防范上,要注意集约经营,风险隔离,实行“项目运作制”。
我们知道,大部分的城建平台债务都非常繁重而赢利不足。
要实现城建平台的可持续融资和可持续发展,因此需要将城建平台经营性项目与公益性项目进行风险隔离,适当提高经营性项目的赢利能力和水平。
对公益性项目要争取各种优惠政策和相应的资金投入,采取适合该类资产特征的融资方法和手段,如采用ABS(资产证券化融资)的方式融资。
对经营性的资产,要通过整合这类资产和资源,深度开发和利用这种资源,最大限度盘活和利用这部分的资产,降低平台运行风险,实现城建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
对政府新建的公益性项目,首先要争取政府在政策方面的扶持,同时要注意对这方面的项目风险进行适当隔离。
这有利于我们城建平台的长远发展,也是为了对政府提供可持续的融资支持。
6、在实际操作中,要提高对投融资操作规范性、复杂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专业咨询服务机构的作用。
从以往各地城市建设项目融资的成功经验可以看出,对不同行业、不同特点、不同阶段和不同融资要求的项目,在操作方式方法上的差异还是相当大的。
政府机构或城建融资平台,由于其人员、精力、能力和素质等方面的限制,对国家金融政策、融资工具、融资渠道等的了解和掌握方面有欠缺,对外界形势的变化和要求反映有时也不及时,如与专业的投资机构、投融资咨询机构相比,存在明显的专业能力悬殊、水平和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有时甚至造成项目很多的后遗症。
目前,一些地区的重大城市建设项目的融资和转让,均采取聘请专业直接机构担任咨询顾问的方式进行操作,提高了自身平台的资产运行效率和项目融资的成效。
如徐州市自来水公司资产转让、襄樊污水处理厂BOT融资招商、南京长江二桥TOT融资招商、南京城建污水处理费收益资产证券化融资等,均聘请我公司担任政府方的融资顾问或城投公司的常年顾问。
我公司――江苏现代资产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成立近十年。
至今已成功为全国各地五十多个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提供了投资、融资咨询和招商代理服务;为境内外近百家企业提供了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方面的服务。
为各级政府和企业提供的项目融资,金额高达200多亿元。
而象江苏现代资产投资管理顾问公司这样的专业金融服务机构,有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专业咨询资格,有近十年从事企业改制、资产重组、管理咨询和重大建设项目投融资服务等方面的业绩和经验,有30多名财务、金融、法律、投资管理等方面的咨询专家和团队,完全有能力协助各地政府和相关城建平台,做好资源整合、项目投融资咨询和代理、资本运作等方面的工作。
我们也有充分的信心和决心,为中国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为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的健康成长,为提高各城建平台的资产和资源的运作效率,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重庆城投谋划千亿金控集团上市路线图浮现1月25日,沪综指下跌118点,但有关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下称“重庆国投”)借壳的消息,刺激了ST星美(000892.SZ)、渝三峡A(000565.SZ)、西南药业(000788.SZ)、重庆路桥(600106.SH)等重庆上市公司的股价,他们纷纷就此澄清。
参加重庆市政协会议的一位委员向记者独家提供了重庆国投母公司——重庆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下称重庆城投)建设金控集团和海外上市的路线图。
重庆城投的第一步是整合旗下金融资产,再和国外金融集团合资,成为资产规模上千亿元的金控集团,并最终完成海外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