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行政处理依职权行政行为

合集下载

第四章 行政行为

第四章 行政行为

瓜农:城管同志,你摔的是西瓜, 可是摔的还有俺的心啊!
结束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法律,按《行政法规制定 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 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具体名称有:条例、规定、办法等。 规章:指有权制定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的行政机关在自身职 权范围内就一般行政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法律规范。其具体名 称多用: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 行政解释:它是法律解释的一种,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它 是指有权制定法规、规章的行政机关对自己所制定的法律规 范条文的含义和具体应用的问题或自己或授权所属行政机关 进行解释。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及派出机关依法在自己的职 权范围内所制定的针对一般行政事项的文件。它属于抽象行 政行为的范畴。
结束
3、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
一是即时生效:它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效力,行政 命令大多遵循这一规则。 二是告知生效:它是指行政行为须为告知相对人后方能生效。 三是受领生效:它同告知生效的区别在于,告知后即时生效, 受领则有一段受领时间。 四是附条件生效:当行政行为的作出附有条件时,该条件达 到之时为该行政行为生效之时。
事所作出的特定处理,它只对特定对象有效, 只对业已发生的事件具有拘束力。
结束
二是以行政行为的效力范围为标准,将行政 行为分为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
• 内部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代表国家对隶属于自身 的组织、人员和财物的一种管理。 • 外部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对社会行政事务的管理。
三是以行政的主动程度为标准,将行政行为 分为依职权行政行为和依申请行政行为。
结束
第二节 行政行为的功能和形式
一、行政行为的功能
1、行政行为的社会功能 2、行政行为的法律功能

依职权行政行为

依职权行政行为

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
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
充此种药品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 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 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行政处分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分决定的,作出行 政处分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 的百分之三加处分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 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程序
告诫 确认决定 采取强制方法 代执行费用的征收
4、申诫罚〔精神罚或名誉罚〕:指向违法相对 人发出警戒,申明其有违法行为,对其名誉、 信誉等施加影响,引起其精神上警惕的行政处 罚。
行政处分法第八条
行政处分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撤消许可证、暂扣或者撤消执 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分。
二、如执行根据违法,但已过起诉期限,那么 分
别以下情况: 执行行为尚未作出,但已经过告诫,如告诫存 在违法,那么对告诫提起撤销之诉。 执行行为已经作出,执行行为存在违法〔含告 诫的违法〕,那么起诉执行行为,请求确认违
法 并赔偿。

04第四章具体行政行为概述

04第四章具体行政行为概述

第四章具体行政行为概述第一节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定义和构成具体行政行为,是我国行政法上的重要制度和行政法学上的重要概念。

行政诉讼法以国家立法形式明确提出具体行政行为后,最高人民法院在1991年和1999年对此作出过两次司法解释。

这些解释在很大程度上是从诉讼程序角度进行的,但是为阐明和发展这一制度提供了基础。

1991年的司法解释说,“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1999年的司法解释改变了表达方式,把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解释同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结合起来。

首先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法诉讼的受案范围;然后再列举提出不属于这一受案范围的六种行政行为。

1999年的解释认为,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中的行政行为,是与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有关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产生实际影响的作为和不作为。

这种意义上的行政行为,实际上包括了单方行为和双方行为。

上述解释和认识的出发点和作用,是通过解释行政行为的内涵来确定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这与行政法上具体行政行为制度的含义和作用并不完全相同。

从理论上说,具体行政行为是对有共同法律特征的一类行政措施的概括,赋予具备这些特征的行政措施以确定的法律效果,形成一个特定的法律制度。

这些共同法律特征具有构成要素的性质。

因此了解具体行政行为概念的途径,就是认识具体行政行为的基本法律特征,并且以此掌握具体行政行为的构成要素。

具体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就特定事项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作出的单方行政职权行为,是狭义的具体行政行为。

这一定义强调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单方行政职权行为。

依职权行政行为概述

依职权行政行为概述

二、行政征收的种类
(二)行政收费
山西师大管理学院
三、行政征收的原则
1、行政征收法定原则 行政征收作为依靠国家强制力无偿取 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 的行为,应遵循法律保留原则,使得行 政征收项目、行政征收范围额度、行政 征收机关、行政征收相对人、行政征收 程序都有法律上的明确依据,这是现代 行政特别是侵害行政行为所应该遵循的 原则。征收法定原则又可以具体体现为
山西师大管理学院
(二)特征
1、强制性 2、公益性 3、补偿性
山西师大管理学院
二、行政征用的宪法依据
《宪法》第10条:“国家为 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 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
山西师大管理学院
三、行政征用的范围
——极其广泛 在现实中,往往存在着行政机关以牺 牲相对人的利益为代价,不经法定程序, 不进行合理补偿就进行强制征用的情况
二、行政命令的种类 P304
(二)我国法律关于行政命令的具体规定: 《行政处罚法》第23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 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 为。”这是基于我国有关具体法律、法规的规定进 行的总括性规定。
山西师大管理学院
三、行政命令的作用
对于行政主体及时、有效地处理不 断增加的行政管理事务,适应瞬息万变 的社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山西师大管理学院
(二)特征
1、行政命令的主体是行政主体 2、行政命令是一种意思表示行为 3、行政命令是一种设定义务性行为,其实质是
对相对人赋课作为义务或不作为义务,而不 是赋予行政相对人权利 4、行政命令的实质是为行政相对人设定具体的 行为规则 5、行政命令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执行为保障 6、行政命令是依职权行政行为 7、行政命令适用特定的程序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一章:处分条例的颁布
一、国务院令颁布 1、所属的法律等级: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 我国的法律体系: 宪法、基本法、普通法、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 行政法规 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中央行政规章和地方行 政规章 2、条例构成: 总则;附则;处分种类适用、权限、程序、申诉; 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处分
第六章:行政处分的申诉
一、申诉 公务员对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 决定不服,依据国家公务员法律规定,向愿处理机关、政 府人事部门或行政监察部门提出重新处理意见和要求的行 为。 1、制度内容 申请复核——申诉——申诉受理 2、申诉方式: 申请复核;人民政府申诉;监察机关申诉 二、申诉与抗诉、起诉和上诉的区别 时间阶段不同
第三章:行政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三、行政处分的适用 1、对公务员处分的合法要件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CASE CASE:华南虎事件。 避免冤案 2、实施处分的程序 程序合法,以权利限制权力 调查;告知、陈述和申辩;作出处分决定;书、解除处分要件 1、公务员所受的是开除以外的处分 2、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 3、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 4、处分期满 有特殊贡献的可提前 五、行政处分的种类 P41 处分种类的类比
第八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
四、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工作纪律就是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遵 守的行为准则 1、判断标准:玩忽职守导致损失 2、具体表现 不依法履行职责(水污染);重大事故隐 瞒(非典);专款损失(抗洪资金)等
第八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
五、违反社会公德与职业道德的行为 1、道德和职业道德的要求 身份差异性:CASE:教师身份 社会公共性:CASE:家庭纠纷 2、违反婚姻法的规定 事实婚姻;包二奶等 CASE:社会观念的变化 社会风气,文化传统等社会结构的稳定性

依职权行政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依职权行政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依职权行政行为的种类有哪些依职权行政行为的种类有许多,在本中将详细介绍这些种类,并对每个种类进行细化说明。

以下是依职权行政行为的主要种类:一、立法行政行为立法行政行为是指国家机关或政府依法对国家制定或者修改法律、法规、规章等行为。

立法行政行为具有普遍和根本性的特征,对整个社会都有广泛的影响。

二、行政许可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特定条件下对申请人进行许可的行为。

行政许可行政行为有三要素:行政机关的许可权、申请人的申请和受许可行为的客体。

三、行政奖励行政行为行政奖励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对履行职责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的行为。

行政奖励行政行为是一种鼓励和表彰的方式,旨在提高公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四、行政处罚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的行为。

行政处罚行政行为具有惩罚性和强制性,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权威。

五、行政征收行政行为行政征收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收取财产的行为。

行政征收行政行为是国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征收的一种手段,用于满足行政机关公共事务开支的需要。

六、行政强制行政行为行政强制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利用执法手段,对违法行为或者管理上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的行为。

行政强制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和处罚性,旨在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秩序。

七、行政裁决行政行为行政裁决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对与行政行为有关争议作出决定的行为。

行政裁决行政行为的特点是具有司法性质,可以解决行政争议,维护公平和正义。

八、行政管理行政行为行政管理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对社会经济事务进行管理和调节的行为。

行政管理行政行为包括行政监督、行政指导、行政协调等,旨在优化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以上便是依职权行政行为的主要种类的详细介绍。

--------------【附件】:本无附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机关:指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特设行政机关等。

行政法第四章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法第四章具体行政行为

(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 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具体行政行为并无违法或具有裁量上 的瑕疵,而是行政组织没有全然合乎所追求的目的或不合比例, 但尚有其他合法的内容,得为较优的、较合目的的或较合理的 决定可能,或是根本放弃此一措施较为适当。
• 1、一般不当 • 2、明显不当(显失公正) • 《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3项:……(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
• 广义的有瑕疵行为包括违法行为、不当行为、 错误行为,狭义的有瑕疵行为仅指后两者。
• (一)错误的具体行政行为 • 定义:具体行政行为所表现的内容与行政机
关的意思显然不一致,比如书写错误、计算 错误、疏漏或者自动化作业错误等。 • 对于错误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无合理的 信赖基础,行政机关可随时更正,并且不论 更正的结果是否有利于相对人,不发生信赖 保护的问题。
第一节 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
• 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区别 • 1、对象 • 2、反复适用 • 3、对相对人权益的;影响 • 4、是否可诉
第一节 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
• 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 • 1、要式具体行政行为与非要式 • 2、依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和依申请
3、羁束的具体行政行为与裁量 • 4、受益的具体行政行为与负担的
A.根据甲厂的申请,某市地质矿产局可以撤销水 电局发给乙厂的采砂许可证
B.水电局应当撤Βιβλιοθήκη 给乙厂发放的采砂许可证 C.若乙厂的采砂许可证被撤销,发放许可证的水 电局应承担乙厂相应的经济损失
D.甲厂可以要求水电局赔偿因向乙厂颁发许可证 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
• 2006年第88题 • 经张某申请并缴纳了相应费用后,某县土地局和某乡政府将一
大损失的
• 撤销的后果
• (1)具体行政行为自撤销之日起溯及无效;

行政法名词解释题

行政法名词解释题

名词解释题: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法制监督关系:是作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行政监察机关等,与作为监督对象的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因前者实施法制监督而发生的关系。

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行政国:行政国是指资本主义国家为了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不得不大量增设行政机构和行政人员,以对国家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进行干预。

习惯和惯例:作为行政法法源的习惯主要指可调整一定行政关系的某种社会习惯,而惯例则通常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某钟习惯。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则。

依法行政:是指政府的一切行政行为应依法而为,受法之拘束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的名义形式国家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法主体:指行政法调整的各种行政关系的参加人——组织和个人。

行政机关委托组织:是指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的组织。

国家公务员:是指国家依法定方式任用的,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工作的,依法形式国家行政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行政行为的成立:指行政主体实施的法律行为在完成其法定程序,具备相应法定要件后正式对外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对不同的行政行为设定了不同的成立要件。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社会实施管理,依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发布的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政令。

行政立法: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定职权和法律程序制定行政法规、规章的活动。

依申请行政处理行为:或称被动性行政处理行为、消极行政处理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行政处罚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行政处罚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行政处罚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行政处罚1. 引言在行政管理领域,行政行为和行政处罚是常见的概念。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授予的职权,对特定对象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

而行政处罚则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主体采取的具体行政措施。

本文将从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行政处罚的定义、特点、程序以及相关案例等方面进行阐述。

2.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的定义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根据特定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授予的权力,对特定对象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

这种行政行为是基于特定职权的行使,具有强制性质和一定的法律效力。

3.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的特点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点:强制性:行政机关具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可以对特定对象采取强制措施,如责令停产、停业、拆除等。

具体性: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指对特定对象采取的具体行为,涉及具体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法律效力: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可以对特定对象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确定性: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应当依法确定依职权的行政行为的内容和方式,不得随意变动。

4. 依职权的行政处罚的定义依职权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主体采取的具体行政措施。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以行政权力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的一种形式,主要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5. 依职权的行政处罚的特点依职权的行政处罚具有以下特点:独立性:依职权的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独立决定的,不受其他行政机关或个人的干涉。

惩罚性: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进行的一种惩罚措施,可以采取罚款、行政拘留、吊销执照等措施。

程序性: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听证、陈述申辩等程序,确保被处罚主体享有合法权益的保护。

6.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行政处罚的程序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行政处罚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立案:行政机关在接到相关案件后,应当依法立案,并对案件进行初步调查。

行政法要点口诀汇总

行政法要点口诀汇总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1.行政法主体;2.原则:合法行政(3)、程序正当(3)、合理行政(3);3.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的设立撤销;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审批;例外1;第二章行政行为理论1.抽象行政行为(3):无地方性法规;2.规章的监督:法制机构负责处理;3.具体行政行为:一般性违法、无效(2)、有效(2);4.行政法规和规章: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第三章公务员1.处分种类(6)、期限(最长2年)、合并处分期限(最长48个月);2.复核(原作出机关)或申诉;3.不予录用和取消录用;试用期,对比聘用的试用期;4.交流的方式无挂职锻炼;第四章行政处罚2.种类(6);3.设定;5.行政处罚法和治安处罚法的比较;种类、时效、简易程序、听证程序的范围、当场收缴;6.行政拘留的相关问题:设定依据、幅度(合并最长)、不执行行政拘留的(70孕乳)、暂缓执行;7.行政处罚法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比较治安管理处罚法;参照书61页;8.派出所:被告、复议被申请人、赔偿义务机关的种类;参照书67页;第五章行政许可法1.许可的类别:一般、特许(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认可、核准、企业登记;2.行政许可的:撤回、撤销、吊销和注销;3.行政许可的典型判决:确认违法;撤销决定,责令被告重新作出新的决定;第六章行政强制法1.强制法包括:强制措施(现场笔录)和强制执行(实质和书面审理);2.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的种类;3.行政机关自己强制执行程序:催告——当事人陈述申辩——决定——送达——执行;4.强制法中,必须有先批准(紧急情况除外)和催告的步骤;5.催告的两个时间:代履行和强制执行;第七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1.信息:包括信息公开和信息更正;1.信息:不予提供(3)和不可诉(3);信息公开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告知申请人依照法律法规办理;2.证据规则:原告申请法院调取(2)和原告举证(2);3.判决:撤销并责令公开;更正判决,都有一个重新答复;20日公开或答复、延期;4.秘密:国家秘密(法定不公开)、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酌定不公开);第八章行政复议主线:行政行为——作出主体——被申请人——复议机关;有时行为主体就是被申请人;1.垂直领导:金融、海关、外汇;自己是强制执行机关:公安(国安)、海关、税务;2.被申请人:政府职能部门、各级政府、派出所、国务院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3.抽象行政行为的附带性审查:部分(只能是其它规范性文件)和有限;4.复议的申请期限(最短)和作决定期限(最长);60日;5.复议前置(2)和复议终局(2);第九章行政诉讼1.不可诉:重复处理行为、仲裁、信访、执行等;2.行政协议:协议诉讼(民诉,不依法执行协议)和行为诉讼(行政,违法变更解除协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无管理权(履行的书面决定)和有管理权(处理决定);3.地域管辖:经复议、强制措施(无拘留);4.被告:经复议分3种:维持、改变(改变结果、无效、确认违法)、不作为;第三人:原告:共同的原告(应当通知)和原被告以外的人(可以通知);5.起诉期限:知道内容不知道期限、都不知道等(1;5;20);答题方式;书214页;6.已经立案的驳回起诉:撤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起诉的、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对比:撤诉后无正当理由不能再行起诉,法院是不予立案;例外是撤诉裁定确有错误,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后,再继续审理;7.立案的程序:投诉、起诉、上诉的区别;8.原告举证(2);例外:一审不提二审提;被告在行政程序中依法要求原告提供证据,原告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反而在诉讼程序中才提供,人民法院一般不予采纳;9.一审判决的类型(7):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撤销(3同)、变更、履行、给付、确认违法(撤销的一种补充,不能撤销(2),撤销无意义(3))、确认无效(3);参照书258页;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10.行政附带民事,应当在开庭前提出;最终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第十章国家赔偿1.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的赔偿;执行程序中的赔偿;刑事赔偿义务机关;2.行政赔偿的个人追偿(2)和刑事赔偿的个人追偿(2);3.行政赔偿程序:申请——先行处理(赔偿义务机关;2个月做决定)——赔偿诉讼(3个月,举证例外(2));4.刑事赔偿范围:拘留、逮捕、无罪判有罪、不负责和不追究、暴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5.无罪判有罪的国家赔偿、不负责和不追究的人被羁押的国家赔偿;实刑和虚刑;6.刑事赔偿的义务机关:法院和非法院的程序区别;赔偿委员会(中级以上法院设立);7.赔偿标准:1)人身权:自由、健康(身体伤害(误工费)、部分、全部丧失劳动力(抚养无劳动能力人的生活费))、生命(抚养无劳动能力人的生活费);可要求精神抚慰金;2)财产权;。

第四章行政行为原理78

第四章行政行为原理78

一、抽象行政行为
(一)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 抽象行政行为 又可称为行政规范创制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 对广泛的、不特定的对象设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 为规范的活动。 王名扬先生认为:国家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管 理活动时,有时只制定抽象的规范,不对具体事情 进行处理,这种行为称为抽象的行为。 本书表述为:抽象行政行为都是指行政机关针 对不特定多数人制定的,具有普遍性约束力的行为 规则。
四个月官司讨回十元罚款
• 1996年12月14日,出亍猎奇,北京大学学生何海 波穿过北京园明园结冰的湖面,进入北京万春园高 级别墅区,被该公司保安处以罚款10元。何海波丌 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以为,“万春园公司作 为企业,无法律受权范围内的行政处分权,故该公 司仅依据其内部觃则对何海波处以罚款的行为,没 有法律根据,万春园公司对何海波的罚款应予返还; 何海波未经万春园公司答应,擅自进入该公司,影 响了该公司正常的工作次序,亦应予以批判。”法 院遂亍1997年4月16日作出判决:北京万春园有限 公司返还何海波钱10元。
• 就会导致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后果。 具体行政行为则是实现这种行为规则的行为,通 过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使抽象行政行为所设定 的某种行政法律关系模式的可能性,转化为一种
现实性,并直接导致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
或消灭。
划分的意义:
• 根据现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具体行政行 为才属亍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 案例P33<教程>:某县乡镇企业局发文行为属什么 行为?
四、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 (一)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内容 • 1、公定力: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得到所有个人不组织尊 重的法律约束力。具有对世性,丌能任意予以否定。 • 2、确定力:已生效具体行政行为对行政主体和相对人 所具有的丌受任意改变的法律效力。来源亍法的安定性 不诚信原则 • 3、拘束力:已生效具体行政行为所具有的约束和限制 行政主体和相对人行为的法律效力。(行政许可法80条) • 4、执行力: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要求行政主体和行 政相对人对其内容(已设定的权利义务)予以实现的法 律效力。是潜在亍具体行政行为内部的一种法律效力。

司法考试行政法讲义第四章具体行政行为

司法考试行政法讲义第四章具体行政行为

第一节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一、定义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执法+行政司法。

(主、权、)事实行为:不以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为目的的行政活动。

(主、)事实行为的概念在行政法中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

行政主体行使的是没有法律规定的“权力”,并进而作出一个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为,因此需要承担责任。

比如说非法拘禁、非法殴打等都属于事实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叫做法律行为。

事实行为往往没有法律依据,但是行政机关做了,影响了百姓的权利,因此都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权利必有救济。

所谓的具体行政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判断标准就是“责”,就是影响了老百姓的权利义务就需要承担责任。

具体行政行为和事实行为是行政诉讼的真正的诉讼标的。

“民告官”中的“民”指的是相对人,在复议程序里是申请人,诉讼程序中是原告,在赔偿程序中是赔偿请求人。

“官”在行政行为中是行政主体,在复议程序中是被申请人,在诉讼程序中是被告,在赔偿阶段叫做赔偿义务机关。

在立法中为什么没有事实行为的概念。

因为被广义具体行政行为所取代了,广义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事实行为。

有责就可诉。

准备性行为:程序性、阶段性行为。

(主、权)行为。

最典型的就是行政检查、行政调查。

起诉一个行政行为,这种行政行为必须是一个成熟了的、已经影响了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为。

二、分类1.依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为“依职权”是指行政主体有主动作为的义务;“依申请”是指行政主体有被动作为的义务。

比如: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有人违法,必须抓捕违法的人并对其进行处罚,如果看见了不抓捕、不处罚,那就属于不作为。

“依申请”是说必须老百姓先申请。

比如,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叫做行政许可,但是,必须是由相对人自己去申请,行政机关才能办理相关许可。

如果老百姓申请以后,符合法定许可条件,但工商局无正当理由不予许可,则构成不作为。

再比如:收容遣送是行政强制措施,是主动的、依职权的行为。

现在叫做救助,救助是行政给付,是一个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概述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概述

2.如果环保局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李某 等人对环保局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应 当受理?为什么? 3.如果造纸厂履行了原处罚决定,环保局 是否可以对造纸厂的同一行为再作出吊销 排污许可证的处罚决定?为什么?
行政法案例分析

陈玉柱是从事猪肉贩运的个体工商户。1997 年14日至18日期间,陈玉柱曾先后将46头经过兽 医卫生检疫部门检疫的生猪运到本县白驹镇食品 站屠宰。7月19日,县畜牧兽医站所属的白驹镇 兽医站工作人员在对陈玉柱的冷藏库进行检查时, 发现有15只猪没有加盖兽医卫生检疫验讫印章, 据此认定其逃避兽医卫生检疫并当场责令陈玉柱 按15头生猪数补缴检疫费150元,并依照《中国 兽医卫生处罚办法》第5条的规定,当场作出罚 款450元的处罚决定。 问题: 兽医站的行政处罚是否违法?为什么?
(2)听政程序的适用条件:1)较重的行政 处罚;2)对违法事实的认定有分歧;3)有 当事人的听政要求;4)听政必须由行政机关 组织。 (3)听政的内容。
(三)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 1、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的原则: (1)申诉不停止执行的原则; (2)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和收缴罚款的机构分 离的原则。 2、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的内容: (1)专门机构收缴罚款 (2)当场收缴罚款 (3)强制执行:1)执行措施(51条);2)强 制执行的例外。
第十章
行政处理—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1、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概述 2、行政处罚法的相关内容 3、行政强制 4、行政征收、征用与行政补偿
第一节
依职权行政行为概述
一、依职权行政行为的概念 或称主动性行政行为、积极行政行为,是指依据行政 机关所具有的法定职权,不需要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即可 作出的行政行为。 二、依职权行政行为的特征 1、法定性; 2、强制性; 3、主动性; 4、及时、迅捷性; 5、侵权救济性 三、依职权行政行为的种类 包括行政规划、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 处罚、行政强制等等。

行政行为具体知识(4)

行政行为具体知识(4)

第四节具体⾏政⾏为——依职权⾏政⾏为 ⼀、⾏政征收 (⼀)⾏政征收的概念与特征 ⾏政征收,是指⾏政主体凭借国家⾏政权,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政相对⼈强制地、⽆偿地征集⼀定数额⾦钱或实物的⾏政⾏为。

其特征为:强制性、⽆偿性、法定性。

(⼆)⾏政征收的内容与分类 ⾏政征收的内容主要有:(1)税收征收。

(2)建设资⾦征收。

(3)资源费征收。

(4)排污费征收。

(5)管理费征收。

(6)滞纳⾦征收。

以⾏政征收发⽣的根据为标准,可以分为以下三⼤类:(1)因使⽤权⽽引起的征收。

资源费、建设资⾦征收可以归⼊此类。

(2)因⾏政法上的义务⽽引起的征收。

税收、管理费的征收均可归⼊此类。

(3)因违反⾏政法的规定⽽引起的征收。

排污费、滞纳⾦的征收可归⼊此类。

(三)⾏政征收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1.⾏政征收与⾏政征⽤的区别 ⾏政征⽤是指⾏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征⽤⾏政相对⼈财产或劳务的⼀种具体⾏政⾏为。

它与⾏政征收的区别为: (1)征⽤的范围包括相对⼈的财产和提供的劳务;⽽征收只限于相对⼈的财产。

(2)征⽤是对财产暂时性的使⽤,它是使相对⼈对财产的使⽤权发⽣转移;⽽征收是对财产的永久占有,是将相对⼈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国家。

(3)征⽤具有补偿性,对相对⼈的财产是有偿地使⽤,即给予⼀定的经济补偿;⽽征收是⽆偿的。

2.⾏政征收与⾏政没收的区别 ⾏政没收,是指在相对⽅违反⾏政法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政主体依法以强制⽅式取得相对⽅财产所有权的⼀种⼀次性⾏政处罚⾏为。

它与⾏政征收的区别为: (1)⾏政征收是以相对⼈负有⾏政法上的缴纳义务为前提条件;⽽⾏政没收只能以相对⽅违反⾏政法的有关规定为前提条件。

(2)两者法律性质不同。

征收属于⼀种独⽴的⾏政⾏为;⽽没收则属于⾏政处罚⾏为的⼀种。

(3)两者在⾏为的连续性上不同。

征收只要据以征收的事实依据存在,征收⾏为可以⼀直延续下去,往往具有连续性;⽽对没收来说,对某⼀违法⾏为只能给予⼀次性没收处罚。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行政处理(二)——依职权行政行为)模拟试卷3含答案和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行政处理(二)——依职权行政行为)模拟试卷3含答案和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行政处理(二)——依职权行政行为)模拟试卷3单项选择题1.甲市无名公司未经城建部门批准而建办公大楼,在施工过程中,城建部门作出责令其停止施工的决定。

但该公司既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仍然继续施工。

对此城建部门可( )。

(B)A. 请求上级行政机关处理B.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C. 不能采取任何行为D. 再对其作出罚款决定解析:参见《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

2.海天县渔政管理站对甲超出捕捞许可证指定的范围设网捕鱼进行处罚,但宣告处罚决定书时甲不在场,县渔政管理站应( )。

(B)A. 在7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B. 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C. 在3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D. 在3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解析:参见《行政处罚法》第40条规定。

3.甲钢厂因污染环境受到环保局的以下处理:(1)责令限期治理;(2)罚款1万元;(3)赔偿受污染村民损失2万元。

其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有( )。

(B)A. 责令限期治理B. 罚款1万元C. 赔偿受污染单位损失2万元D. 拘留解析:AC错,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违法案件时,不论违法行为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或是处以何种行政处罚,都应首先要求违法行为人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责令纠正违法行为的目的是为纠正错误,以恢复被侵害的某种状态,其目的与处罚目的不同,因而不属于行政处罚。

纠正违法行为一般包括: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治理或消除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恢复合法状态、赔偿违法造成的损害等。

据此,责令限期治理、赔偿受污染单位损失2万元均属于纠正违法行为,而不是行政处罚。

4.下列行政处罚设定正确的是( )。

(D)A. 某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规定对某类行为的行为人处以警告或50元以下罚款B. 某民族自治州人大规定对某类行为可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C. 某行政法规规定对某类行为的行为人可处以行政拘留10日以下的处罚D. 郑州市人大规定对某类行为的行为人可处以暂扣营业执照的处罚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处罚的设定。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课程教学大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课程教学大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课程教学大纲课程代码: 3002213200 适用专业:法学课程类别:专业课课程性质:必修学分:4课时:68(60+8)一、课程目标本课程主要培养学生关于行政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的知识,使学生从整体上对我国行政法学的基本框架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进而使学生熟悉各种行政法律规范,提高学生运用行政法律规范进行诉讼和处理行政纠纷的能力,为学生将来能够依法行政或者依法维权奠定必要的知识和能力基础。

二、课时分配三、教学内容单元一:导论(2课时)1.教学内容[1]课程简介;[2]教材;[3]参考书目;[4]课程框架(重点);[5]学习要求;[6]课程考核(重点)。

2.课后学习无课后学习。

单元二:行政法概述(8课时)1。

教学内容[1]行政法的理念、价值和结构;[2]行政法的基本概念;[3]行政法的法源(重点;采取小组讨论法、案例教学法、情景教学法等教学方法);[4]行政法的特点;[5]行政法律关系(重点;采取小组讨论法、案例教学法、情景教学法等教学方法);[6]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重点;采取小组讨论法、案例教学法、情景教学法等教学方法);[7]行政法与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自学)。

2。

课后学习[1]不定项选择题。

从近5年司考真题中选3道关于行政法法源的不定项选择题进行改编后作为课后作业;[2]补充课后学习资源:自学行政法和行政法的历史发展。

单元三:行政法主体(10课时)1.教学内容[1]行政法主体概述;[2]行政主体(重点;采取小组讨论法、案例教学法、情景教学法等教学方法);[3]公务员(重点;采取小组讨论法、案例教学法、情景教学法等教学方法);[4]行政相对人(采取案例教学法);[5]行政法制监督主体(自学)。

2。

课后学习[1]不定项选择题。

从近5年司考真题中选5道关于行政法主体的不定项选择题进行改编后作为课后作业;[2]论述题:1道关于西方公务员之分类及其对我国的借鉴的论述题。

要求:观点明确,逻辑严谨,说理充分,层次清晰,文字通畅,不少于500字。

第四章 具体行政行为概述

第四章  具体行政行为概述

第四章具体行政行为概述•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定义和构成•具体行政行为: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1991年的司法解释)•(一)具体行政行为是外部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影响的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一般的社会成员或者社会组织所享有的权益,•如果行政行为影响到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国家机构体系内部的行政组织或者公务人员而享有的权益的,则属于¡°内部行政行为¡±•判断:• 1.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2.某工商局对该局工作人员王某经营的商店的罚款处罚• 3.某市监察局对县土地局干部钱某所做的没收违法所得的决定• 4.某区审计局对丙公司法定代表人所作的离任审计决定• 5.公务员王某向公安局申请出国探亲护照• 6.某外交官员的配偶向外交部申领外交护照•审计行为:•《审计法》第2条: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第48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护照法》护照分为普通护照、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

•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

•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五、行政处罚的原则 (一)处罚法定的原则
1.处罚设定权法定。 2.处罚主体及其职权法定。 3.被处罚行为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受罚。 4.处罚的种类、内容和程序法定。
(二)处罚公正、公开的原则
处罚公正的原则,亦称合理处罚的原则,是处罚法 定原则的必要补充。为了确保处罚公平和公正,较为有 效的方法就是坚持和贯彻处罚公开的原则:规定必须公 布,处罚程序亦必须公开。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人身罚 人身罚,亦称自由罚,是限制或剥夺违法者人身自由的 行政处罚。
1. 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 行政法律规范(特别是治安管理法律规范)的人,在 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行政拘留一般适 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规范的行为人,并且只有在使 用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违法者时才适用。
2.强制性
行政法的强制性,在依职权行政行为上得以充分 的体现,这也是行政主体所肩负的公法上的义务或职 责所决定的。
3.主观能动性
行政主体肩负着实现公共利益的重任,必须及时且积极 主动地适应行政需要,履行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所赋予的职 责。与依申请行政行为相比,依职权行政行为更具有充分重 视发挥行政主体之主观能动性的特征,行政机关的裁量权相 对较大、较广泛。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教育必须以处罚为后盾,教育不能代替处罚。 以银 行卡案为例
(四)保障相对人权利的原则 保障相对人权利的原则实质上是由保障相对人 陈述权、申辩权的原则和无救济便无处罚的原则 构成的。
(五)职能分离的原则 1.行政处罚的设定机关和实施机关应分离。 2.在较重大的行政处罚中,行政处罚的调查、检查 人员和行政处罚的决定人员应分离。 3.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和收缴罚款的机构应分离。 4.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中,应由非本案调查人员担 任听证主持人。
第二节
行政征收
一、行政征收的概念 1.行政征收的概念
所谓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 权,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向 行政相对人强制地、无偿地征集一定数额金 钱或实物的行政行为。
相关概念
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 序强制性使用相对人的财产或劳务的行政行为。
2.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的区别
4.及时、迅捷性
从现代社会瞬息万变的发展趋势来看,及时地捕捉 新的行政需要,快速地作出决策,迅捷地采取有效措施 ,是现代国家行政法所追求的目标之一。 5.侵权救济性
对依职权行政行为,各国法律一般都规定了较 完备的救济途径。
三、依职权行政行为的种类
依职权行政行为的种类很多,包括行政规划、行 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等。另外,某些行政奖励和行政给付中也呈现出较强 的依职权行政行为的特征,至于规制性行政指导、政 府采购合同的缔结等,更具有浓厚的依职权性。本章 只对行政规划、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处罚和行 政强制的问题进行探讨。
四、行政征收的作用 首先,行政征收属于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具有 管理经济并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
其次,行政征收属于经济利益的再分配,有利 于缩小贫富差别,公平负担,协调各种利益团 体和各阶层的利益。 再次,行政征收是国家实现其管理职能,满足
其财政支出需要的保障。
五、行政征收的原则 1.行政征收法定的原则 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一方所负有的作为义务事项, 行政主体决定免除特定相对人的这种作为义务,即 允许其不作为,也必须依法进行。 2.公平、公开的原则 3.及时、足额征收并尊重行政相对人财产权的原则 行政征收应通过法律设定必要的监督和救济途径。
第四章 行政处理──依职权行政行为
第一节 第二节 概述 行政征收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第三节
第四节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一节
依职权行政行为概述
一、依职权行政行为的概念 依职权行政行为,或称主动性行政行为,是指 依据行政机关所具有的法定行政权,不需要行政相 对人的申请即可作出的行政行为。
二、依职权行政行为的特征 1.法定性 首先,行政主体的职权必须由宪法和组织法予以 设定。 其次,依职权行政行为必须在职权范围内,并按 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再次,依职权行政行为的行使必须遵循严格的行 为规范。
三、行政征收的种类
1.税 亦称税收,是国家税收机关凭借其行政权力,依法无偿 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按照征税对象的不同,可分为 流转税(产品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收益(所得)税、 财产税(遗产继承税)和行为税(合同的印花税)五种。按 照税收支配权的不同,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 享税。国家通过对各种税的征管,达到调节资源分配和收入 分配与各行各业协调发展的目的。通过对中央税、地方税和 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合理分配,兼顾中央和地方的利益,有利 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的实施。 税收只能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税务机关及海关负 责征收。税收在整个国家活动中体现出“取之于民,用之于 民”的宗旨,而不是直接返还给纳税人或用于其他目的。
四、依职权行政行为的原则
1.依职权行政行为强制行政主体的主观能动 性,但必须保证行为是出于保障公民安全,维 护国家经济和社会秩序的目的。 2.依职权行政行为强调及时、迅捷性,但必须 致力于为公民的充分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 环境,不得逾越或侵犯宪法、法律所保障的贫民 基本权利和自由。
3.依职权行政行为必须遵守宪法或组织法所赋予的 权限范围,不得破坏或阻碍市场的自我调节和优化资 源配置的功能,不应过分干预本应属于市场主体的权 利,而只能在维护市场秩序,克服市场固有的缺陷方 面发挥作用,做到合法、适度,以确保市场运行的有 序性、灵活性和稳定性。
2.劳动教养-中国特色
这是对有轻微犯罪行为,但尚不够刑事处罚条件且 有劳动能力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发行的处罚措施。劳动 教养的期限为1年到三年,必要时可延长一年。 劳动教养不同于刑罚。
3.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禁止入境或出境、 限期出境。这是公安、边防、安 全机关对违反我国行政法律规范 的外国人、无国籍人采取的强令 其离开或禁止其进入中国国境的 处罚形式。
(三)行为罚 行为罚,亦称能力罚,是指限制或剥夺行政违法者 某些特定行为能力或资格的处罚。 1.责令停产停业一旦违法者在一定期限内及时纠正了违法 行为,按期履行了法定义务,仍可继续从事曾被停止的生 产经营活动,无须重新申请领取有关许可证和执照。 2.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的特点在于暂时中止, 待其改正违法行为后或经过一定期限,允许其重新享有该 权利和资格。
(六)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1.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 的行政处罚。 2.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 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予以人身 自由的处罚。 3.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 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 法折抵相应刑期;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 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处罚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四)申诫罚 申诫罚,亦称精神罚或影响声誉罚,是行政机关向违 法者发出警戒,申明其有违法行为,通过对其名誉、荣誉、 信誉等施加影响,引起其精神上的警惕,使其不再违法的 处罚形式。 1.警告对较轻的违法行为人 2.通报批评
四、行政处罚的作用 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制裁和惩处作用,有利于良 好市场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的建立。行政处罚的实施 ,还可以寓教育于惩戒之中,具有教育功能、预防违 法的功能,是一种有效的维护行政管理秩序的手段。 但是,行政处罚无法替代其他法律手段,更无法 替代道德、教育等其他手段在维持秩序方面的作用。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行政处罚是典型的侵益性行政行 为,必须为行政处罚设立一系列的制约机制和原则。
3.法定性 为了确保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违法行政征收 行为的侵害,必须确立行政征收法定的原则。这是现 代行政、特别是侵益行政行为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只 要没有法律根据,任何擅自决定征收的行为,都是侵 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都为国法所不容。
行政征收法定性具体表现在: (1)行政征收的主体是法定的。 行政征收的主体只能是行政机关。但是,在 具体的行政征收中哪一个行政机关成为某一特定 行政征收主体,则由法律予以规定。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各种税收均由国家税务 机关组织征收,关税由海关征收,交通行政机关 征收某种与交通有关的社会发展费用。根据有关 法律的授权,环保机关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 可以成为相应的社会发展费用的行政征收主体。 (2)行政征收的依据和程序是法定的。 (3)行政征收的缴纳主体也是法定的。
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的区别主要在于:
( 1 )从法律后果看,行政征收的结果是财产所有权从相对 转归国家;而行政征用的后果则是行政主体暂时取得了被征 用方财产的使用权,不发生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 2 )从行为的标的看,行政征收的标的一般仅限于财产, 而行政征用的标的除财产外还可能包括劳务; ( 3 )从能否取得补偿来看,行政征收是无偿的,而行政征 用一般应是有偿的,行政主体应当给予被征用方以相应的经 济补偿。
(二)财产罚(在我国最常用) 财产罚,是特定的行政机关或法定的其他组织强迫违法 者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或一定数量的物品,或者限制、剥夺 其某种财产权的处罚。 1.罚款是指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依法强制违反行政 法律规范的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 的金钱的处罚方式。
2.没收 是指有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依法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所 得和非法财物收归国有的处罚形式。 违法所得是指违法行为人从事非法经营等获得的利益; 非法财物是指违法者用于从事违法活动的违法工具、物品 和违禁品等。
相关概念
1.刑罚: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死 刑)和附加刑(个人财产处没和剥夺政治权利)。 2.行政处分:内部行政行为。 3.行政强制:不一定是法律否定性评价,是为公共利益 发出的。分为直接强制(直接对任、财、物进行直接强 制)和间接强制(代履行)和执行罚(加收滞纳金和加 罚))
二、行政处罚的特征 1.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主体。 2.行政处罚是针对行政相对人的制裁。 3.行政处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惩 戒和教育。 4.行政处罚是对于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的制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