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政府间财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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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分管:在前面的基础上实行分级财政管理,
建立中央与地方两级税收征管体系,设置两套税 收征管机构,分别负责中央税与地方税的征收管 理工作。
• 注:分税制必须配合以中央对地方、上级 对下级的转移支付制度,以此来调节不同 地区之间预算财力的差距,实现公平分配 的收入原则和财权与事权的最后统一。
26
• • • • • •
特点: 1、政府间转移支付只限于政府之间。 方向由富向穷转移。 2、是无偿的支出。 3、并非政府的终极支出。 是资金使用权的转移。
27
(二)、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必要性(理论依 据) 1、地方性公共物品或服务的外溢性要求政 府转移支付。
1)地方性公共物品的受益范围可能会超出 地方政府辖区的界限,使其他地区在受益 或侵害同时并不承担任何成本或没得到任 何补偿。 2)地方性公共物品的受益范围未达到地方 政府辖区的界限,呈现出物品不足和质量 不佳问题。
全国民众,这类支出应属于中央政府。
• 2、行动原则:凡政府活动的实施是在行动上统
一规划的领域,支出属于中央政府。如需因地制宜 的领域,支出属地方政府。
• 3、技术原则:凡公共工程,其规模庞大,高技
术的项目,支出属中央;否则属地方政府。
12
• (二)财政支出划分具体做法
• 政府间支出划分应与事权划分的口径一致。
28
• •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
2、纵向和横向的财政失衡需政府转移支付 3、税收分割不足需政府转移支付。 (三)、转移支付的种类 按上级政府向下级政府转移是否定向为标准 1、选择性拨款:有条件拨款或专项拨款。 是一种具有明确资金用途规定,附有关于资 金使用的附加条件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形式。 • 2、一般性拨款:无条件拨款或非专项拨款。 是一种不附带使用条件或没有指定资金用途 的转移支付。
20
• • • • • • •
二、我国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我国是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的。 (一)、主要内容 1、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和支出划分; 2、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收入划分; 中央税务机构征收中央及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3、建立了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税收返还制 度。
21
中央政府 固定收入
• 2、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收入
23
• 1)、个别共享税的分享办法应适当调整; • 如所得税,证券交易印花税。 • 2)扩大地方税范围,将营业税和城建税完全 划归地方管理; • 3)调整中央税范围,把个人所得税完全收回 中央财政。
24
• 3、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 对地方体系中的主体税种和在全国普遍开征的,税收 • 1)中央固定的税种,一切权力应归属全国人 立法权、税种开征与停征权、税目增减及税率调整由 大及常委会。地方各级税务机构只能按税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各省级人大常委会协商确定,但在 制定税目及税率时可保持一定的弹性幅度。 条款执行,不得干预,并有义务保护中央的 财政收入。 对地方体系中小税种或区域性强的税种,税收管理权 应完全归属地方,由省级人大立法规定,报全国人大 • 2)共享的税种,一切权力应归全国人大或其 备案。 常委会与各省级常委会协商确定,以兼顾中 央与地方的利益。 • 3)地方的税种,其税收管理权应分类分级管 理。
6
• 四、俱乐部理论 • 俱乐部指的是一个由自愿聚合在一起的人们 所组成的聚合体或社群。俱乐部应向各位会 员提供公共物品或服务,但成本由会员分担 即税收。由于公共物品的边际成本为零,吸 收新的会员就能降低平均成本,但俱乐部的 扩张并不是无限制的。最终会产生拥挤效应。 俱乐部理论实质上是论证地方政府的适当规 模问题,地方政府的规模应确定在拥挤成本 即边际成本等于新成员承担税收份额所带来 的边际收益上。
• 按税源实行分率计征的方式,即由各级财政对同一 支配;2、税收寄征:上级政府对某一税基采用自己的 课税对象按不同的税率征收。 税率对同一税基课征后将这种税款发给下级政府。
• 3、分割税种:税收立法权、税目增减权及税率调整 权归属中央前提下,再来划分税收收入。
再由下级政府采用自己的税率对同一税基征税且自行
7
第二节
政府间事权财权划分
• 一、政府间事权划分 • 是政府职能在各级政府间进行分工的具体体 现,也是财权管理体制的基本内容和制度保 障。 • (一)划分的原则 • 1、受益范围原则 • 2、事权与财权相对称原则 • 一级事权必须有一级财权作保证。
8
• 3、效率原则 • 某项事务交由哪级政府办理成本最低、效率 最高。 • 4、法律规范原则 • (二)事权划分的具体做法 • 1、国防事务。
2
第一节财政分权理论
• 一、公共物品或服务理论
• 公共物品或服务的性质不同,其受益范围不同, 其提供主体也不同。 • 1、全国性公共物品或服务指那些与国家整体有关 的、各位社会成员均可享用的物品和服务,其受 益范围是全国性的。应当由中央政府来负责提供。 具有以下两方面特征:1)受益范围属整个国家缰 域之内;2)提供者为中央政府。
10
• 5、司法事务。
• 在集权的司法体制下,所有司法机关都由中央建制 并管理。 • 在分权的司法体制下,一个国家之内实行二元的司 法制度。
• 6、经济事务。
• 7、文化教育事务。
• 发展文化事业的方针、政策由中央来决策的;
11
• 二、政府间的财政支出划分
• (一)财政支出划分的原则
• 1、受益原则:凡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受益对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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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
• 分税制就是将国家的全部税种在中央和地 方之间进行划分,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 政的收入范围,以保证中央政府和地方政 府各自职能的顺利实现。实质是根据中央 和地方政府的事权确定其相应的财权,通 过税种的划分形成中央和地方的收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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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分税制概述 • 包含三层含义 • 1、分事:在各级政府间划分社会和经济管理 权,并以此为依据确定各级政府的预算支出 范围。 • 2、分税:在划分事权和支出范围的基础上, 按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在中央和地方 政府之间划分税种即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 与地方共享税。
• 立法权中央专有,行政权以中央直接管辖为主;地 方拥有的国防行政权组织地方武装力量,协助征集 兵员,负责管辖地区的国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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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外交事务。中央专门管理。
• 3、公安事务。
• 对事关国家主权的公安事务,由中央专门管 理;对于维护国家安全与秩序的主要工具警 察由中央与地方共同管辖。 • 4、内政事务。 • 中央机构的建制由中央决定,中央与地方分 别建立;地方机构的建制,由地方政府决定 并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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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是否要求下级政府提供配套资金为标准 • 1、配套性拨款:称为对称拨款,上级向下 级支付时,也要求下级拿出相应的配套资金。 • 本质是由上级和下级共同承担提供公共物品 的职责。 • 2、非配套拨款:也称非对称拨款。
• 上面四种并不是单独分立的,它们是相互联 系、互有交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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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国内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
铁银保 总缴、 金保3% 营业税 其余 铁银海油总 缴部分,其 余02-50% 03-60% 企业所得税 外企所得税 其余 02-50% 03-40%
75% 中央地方 共享收入 国内 增值税 25%
02-50% 03-60% 个人 所得税 02-50% 03-40%
第十章 政府间财政关系
内容提要
• 政府间财政关系所涉及的主要问题有政府间财 政职能的划分、政府间税收的划分和政府间转 移支付。 • 财政集权和财政分权是处理政府间财政关系的 两种基本模式,它们各具优势和劣势。 • 预算管理体制是为处理政府间财政关系而设立 的一项制度安排,是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具体承 载体。
14
•
(二)税收收入划分的方式
• 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也被称为税收分割,主要包括 分割税额、分割税率、分割税种、分割税制和混合 型五种。
• 1、分割税额
• 先统一征税,然后再将税收入的总额按照一定比例 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加以分割,又称为收入分享。 •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前的“总额分成”。
15
分割税率1、上级政府对某一税基按既定税率征税后, • 2、分割税率
• 4、分割税制:分别设立中央税和地方税两种税制, 中央和地方政府各有独立的税收体系。
• 5、混合型
16
• (三)、税收收入划分的具体做法 • 1、稳定国民经济有关及与收入再分配有关的 税种归为中央。如所得课税。 • 2、将那些税基流动性大的税种划归中央政 府。 • 3、对于那些与自然资源有关的税种如在地 区分布不均衡,归中央政府。 • 4、将进出口关税划归中央。 • 5、将那些税基流动性小的,税源分布广的 税归地方。
海洋 石油 资源税 其余
铁银保 总缴部分 城市维护 建设税 其余
证券94% 印花税 证券6% 其余
地方政府 固定收入
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 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屠宰税, 筵席税,农业税及其地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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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 • • • • 1、科学界定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范围 原因有以下问题存在 1)某些事权划分不够明确 2)某些事权在执行中错位 3)中央财力不足,中央职责上错位。
支出科目 国防 外交 货币银行 移民 待业保险 航空、铁路 工业、农业 教育、卫生 社会福利 警察 高速公路 事权(支出责任方) F F F F F F F F F F F 中央政府 资金来源(支出供应方) F F F F F F L 地方政府 F L F L F L F L F L
L 地方政府 L L L L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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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 一、政府间转移支付概述
• (一)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含义与特点 –最早提出该概念的是经济学家庇古,他在 1928年《财政学研究》中提出。 –指一个国家的各级政府彼此之间在既定的职 责范围、支出责任和税收划分框架下进行的 财政资金的相互转移。 –可以归纳为纵向和横向转移支付两种形式。
3
• 2、地方性公共物品与服务是指那些满足于某一
特定区域范围内居民的公共需要的物品和服务。应 从公共物品或服务及个人偏好角度来构建 由地方政府提供,因为不同地区的居民对一 财政分权理论的代表人物是沃伦特· 欧茨和 定的地方性公共物品偏好程度不相同,且各 查尔斯· 提布特。
地方辖区内居民数量也有差异,由此对地方 性公共物品需求量也不同。因而应由地方政 府来提供。
• 94年分税制改革以前,有定额补助、专项补助和地 方上解。 • 94着重建立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制度; • 95年起实行过渡期的转移支付办法。
• (一)分税制改革 • 除保留原体制中三项内容外,由于中央财政 收入增加,建立了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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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返还的具体办法
• 以1993年为基数,以后逐年递增,即1993年 中央将净上划中央的收入全额返还地方,94 年后,税收返还额在93年基数上逐年递增, 递增率按各地增值税和消费税平均增长率的 1:0.3系数确定.计算公式为: • 某年某地区应得中央税收返还额=上年中央对 地方的返还额× (1+该地区本年两税递增率 ×0.3)
鉴于公共物品的受益范围与提供的空间特点不同,要保证公共 物品的有效供给,客观上要求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工负责,体现 在财政管理体制上,要求中央和地方财政实行分级分权管理。
4
• 二、集权分权理论
• 一个国家,中央政府是国家利益的代表者, 地方政府是地方利益的代表者,引出了政府 的集权与分权问题。政治上的分权会引发经 济上的分权,从而引出财政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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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政府间财权划分(主要体现在税收上)
• 指的是财政收入在各级政府间的划分。
• (一)税收收入划分的原则
• 1、效率原则。以征税效率高低作为标准划分中央和 地方收入。如所得税由中央政府。土地税或财产税 归为地方税。 • 2、适应原则。以税基的宽窄作为标准划分中央和地 方收入。如印花税归为中央,房产税归为地方税。 • 3、恰当原则。以税收负担的分配是否公平为标准。 • 4、经济利益原则。以增进利益为标准。 • 如增值税、消费税归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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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财政联邦主义
• 财政联邦主义,是处理财政关系的一种规范 制度,是指各级政府为共同履行公共经济职 能,在财政职能和收支上有一定的独立性和自 主性 。 其主要内容包括不同级别政府的作 用,收支如何在各级政府间进行划分以及政府 间的补助等一系列问题,其实就是财政分权理 论。 核心问题 其核心是处理中央与地方的 财政关系,即中央与地方在财政沙锅内的集权 与分权问题.
• 3、分管:在前面的基础上实行分级财政管理,
建立中央与地方两级税收征管体系,设置两套税 收征管机构,分别负责中央税与地方税的征收管 理工作。
• 注:分税制必须配合以中央对地方、上级 对下级的转移支付制度,以此来调节不同 地区之间预算财力的差距,实现公平分配 的收入原则和财权与事权的最后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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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特点: 1、政府间转移支付只限于政府之间。 方向由富向穷转移。 2、是无偿的支出。 3、并非政府的终极支出。 是资金使用权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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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必要性(理论依 据) 1、地方性公共物品或服务的外溢性要求政 府转移支付。
1)地方性公共物品的受益范围可能会超出 地方政府辖区的界限,使其他地区在受益 或侵害同时并不承担任何成本或没得到任 何补偿。 2)地方性公共物品的受益范围未达到地方 政府辖区的界限,呈现出物品不足和质量 不佳问题。
全国民众,这类支出应属于中央政府。
• 2、行动原则:凡政府活动的实施是在行动上统
一规划的领域,支出属于中央政府。如需因地制宜 的领域,支出属地方政府。
• 3、技术原则:凡公共工程,其规模庞大,高技
术的项目,支出属中央;否则属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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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财政支出划分具体做法
• 政府间支出划分应与事权划分的口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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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
2、纵向和横向的财政失衡需政府转移支付 3、税收分割不足需政府转移支付。 (三)、转移支付的种类 按上级政府向下级政府转移是否定向为标准 1、选择性拨款:有条件拨款或专项拨款。 是一种具有明确资金用途规定,附有关于资 金使用的附加条件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形式。 • 2、一般性拨款:无条件拨款或非专项拨款。 是一种不附带使用条件或没有指定资金用途 的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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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二、我国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我国是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的。 (一)、主要内容 1、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和支出划分; 2、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收入划分; 中央税务机构征收中央及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3、建立了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税收返还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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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 固定收入
• 2、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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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个别共享税的分享办法应适当调整; • 如所得税,证券交易印花税。 • 2)扩大地方税范围,将营业税和城建税完全 划归地方管理; • 3)调整中央税范围,把个人所得税完全收回 中央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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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 对地方体系中的主体税种和在全国普遍开征的,税收 • 1)中央固定的税种,一切权力应归属全国人 立法权、税种开征与停征权、税目增减及税率调整由 大及常委会。地方各级税务机构只能按税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各省级人大常委会协商确定,但在 制定税目及税率时可保持一定的弹性幅度。 条款执行,不得干预,并有义务保护中央的 财政收入。 对地方体系中小税种或区域性强的税种,税收管理权 应完全归属地方,由省级人大立法规定,报全国人大 • 2)共享的税种,一切权力应归全国人大或其 备案。 常委会与各省级常委会协商确定,以兼顾中 央与地方的利益。 • 3)地方的税种,其税收管理权应分类分级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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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俱乐部理论 • 俱乐部指的是一个由自愿聚合在一起的人们 所组成的聚合体或社群。俱乐部应向各位会 员提供公共物品或服务,但成本由会员分担 即税收。由于公共物品的边际成本为零,吸 收新的会员就能降低平均成本,但俱乐部的 扩张并不是无限制的。最终会产生拥挤效应。 俱乐部理论实质上是论证地方政府的适当规 模问题,地方政府的规模应确定在拥挤成本 即边际成本等于新成员承担税收份额所带来 的边际收益上。
• 按税源实行分率计征的方式,即由各级财政对同一 支配;2、税收寄征:上级政府对某一税基采用自己的 课税对象按不同的税率征收。 税率对同一税基课征后将这种税款发给下级政府。
• 3、分割税种:税收立法权、税目增减权及税率调整 权归属中央前提下,再来划分税收收入。
再由下级政府采用自己的税率对同一税基征税且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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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政府间事权财权划分
• 一、政府间事权划分 • 是政府职能在各级政府间进行分工的具体体 现,也是财权管理体制的基本内容和制度保 障。 • (一)划分的原则 • 1、受益范围原则 • 2、事权与财权相对称原则 • 一级事权必须有一级财权作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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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效率原则 • 某项事务交由哪级政府办理成本最低、效率 最高。 • 4、法律规范原则 • (二)事权划分的具体做法 • 1、国防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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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财政分权理论
• 一、公共物品或服务理论
• 公共物品或服务的性质不同,其受益范围不同, 其提供主体也不同。 • 1、全国性公共物品或服务指那些与国家整体有关 的、各位社会成员均可享用的物品和服务,其受 益范围是全国性的。应当由中央政府来负责提供。 具有以下两方面特征:1)受益范围属整个国家缰 域之内;2)提供者为中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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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司法事务。
• 在集权的司法体制下,所有司法机关都由中央建制 并管理。 • 在分权的司法体制下,一个国家之内实行二元的司 法制度。
• 6、经济事务。
• 7、文化教育事务。
• 发展文化事业的方针、政策由中央来决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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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政府间的财政支出划分
• (一)财政支出划分的原则
• 1、受益原则:凡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受益对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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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
• 分税制就是将国家的全部税种在中央和地 方之间进行划分,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 政的收入范围,以保证中央政府和地方政 府各自职能的顺利实现。实质是根据中央 和地方政府的事权确定其相应的财权,通 过税种的划分形成中央和地方的收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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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分税制概述 • 包含三层含义 • 1、分事:在各级政府间划分社会和经济管理 权,并以此为依据确定各级政府的预算支出 范围。 • 2、分税:在划分事权和支出范围的基础上, 按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在中央和地方 政府之间划分税种即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 与地方共享税。
• 立法权中央专有,行政权以中央直接管辖为主;地 方拥有的国防行政权组织地方武装力量,协助征集 兵员,负责管辖地区的国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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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外交事务。中央专门管理。
• 3、公安事务。
• 对事关国家主权的公安事务,由中央专门管 理;对于维护国家安全与秩序的主要工具警 察由中央与地方共同管辖。 • 4、内政事务。 • 中央机构的建制由中央决定,中央与地方分 别建立;地方机构的建制,由地方政府决定 并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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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是否要求下级政府提供配套资金为标准 • 1、配套性拨款:称为对称拨款,上级向下 级支付时,也要求下级拿出相应的配套资金。 • 本质是由上级和下级共同承担提供公共物品 的职责。 • 2、非配套拨款:也称非对称拨款。
• 上面四种并不是单独分立的,它们是相互联 系、互有交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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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国内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
铁银保 总缴、 金保3% 营业税 其余 铁银海油总 缴部分,其 余02-50% 03-60% 企业所得税 外企所得税 其余 02-50% 03-40%
75% 中央地方 共享收入 国内 增值税 25%
02-50% 03-60% 个人 所得税 02-50% 03-40%
第十章 政府间财政关系
内容提要
• 政府间财政关系所涉及的主要问题有政府间财 政职能的划分、政府间税收的划分和政府间转 移支付。 • 财政集权和财政分权是处理政府间财政关系的 两种基本模式,它们各具优势和劣势。 • 预算管理体制是为处理政府间财政关系而设立 的一项制度安排,是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具体承 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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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税收收入划分的方式
• 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也被称为税收分割,主要包括 分割税额、分割税率、分割税种、分割税制和混合 型五种。
• 1、分割税额
• 先统一征税,然后再将税收入的总额按照一定比例 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加以分割,又称为收入分享。 •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前的“总额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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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税率1、上级政府对某一税基按既定税率征税后, • 2、分割税率
• 4、分割税制:分别设立中央税和地方税两种税制, 中央和地方政府各有独立的税收体系。
• 5、混合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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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税收收入划分的具体做法 • 1、稳定国民经济有关及与收入再分配有关的 税种归为中央。如所得课税。 • 2、将那些税基流动性大的税种划归中央政 府。 • 3、对于那些与自然资源有关的税种如在地 区分布不均衡,归中央政府。 • 4、将进出口关税划归中央。 • 5、将那些税基流动性小的,税源分布广的 税归地方。
海洋 石油 资源税 其余
铁银保 总缴部分 城市维护 建设税 其余
证券94% 印花税 证券6% 其余
地方政府 固定收入
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 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屠宰税, 筵席税,农业税及其地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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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 • • • • 1、科学界定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范围 原因有以下问题存在 1)某些事权划分不够明确 2)某些事权在执行中错位 3)中央财力不足,中央职责上错位。
支出科目 国防 外交 货币银行 移民 待业保险 航空、铁路 工业、农业 教育、卫生 社会福利 警察 高速公路 事权(支出责任方) F F F F F F F F F F F 中央政府 资金来源(支出供应方) F F F F F F L 地方政府 F L F L F L F L F L
L 地方政府 L L L L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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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 一、政府间转移支付概述
• (一)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含义与特点 –最早提出该概念的是经济学家庇古,他在 1928年《财政学研究》中提出。 –指一个国家的各级政府彼此之间在既定的职 责范围、支出责任和税收划分框架下进行的 财政资金的相互转移。 –可以归纳为纵向和横向转移支付两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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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地方性公共物品与服务是指那些满足于某一
特定区域范围内居民的公共需要的物品和服务。应 从公共物品或服务及个人偏好角度来构建 由地方政府提供,因为不同地区的居民对一 财政分权理论的代表人物是沃伦特· 欧茨和 定的地方性公共物品偏好程度不相同,且各 查尔斯· 提布特。
地方辖区内居民数量也有差异,由此对地方 性公共物品需求量也不同。因而应由地方政 府来提供。
• 94年分税制改革以前,有定额补助、专项补助和地 方上解。 • 94着重建立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制度; • 95年起实行过渡期的转移支付办法。
• (一)分税制改革 • 除保留原体制中三项内容外,由于中央财政 收入增加,建立了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制 度。
31
• 税收返还的具体办法
• 以1993年为基数,以后逐年递增,即1993年 中央将净上划中央的收入全额返还地方,94 年后,税收返还额在93年基数上逐年递增, 递增率按各地增值税和消费税平均增长率的 1:0.3系数确定.计算公式为: • 某年某地区应得中央税收返还额=上年中央对 地方的返还额× (1+该地区本年两税递增率 ×0.3)
鉴于公共物品的受益范围与提供的空间特点不同,要保证公共 物品的有效供给,客观上要求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工负责,体现 在财政管理体制上,要求中央和地方财政实行分级分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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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集权分权理论
• 一个国家,中央政府是国家利益的代表者, 地方政府是地方利益的代表者,引出了政府 的集权与分权问题。政治上的分权会引发经 济上的分权,从而引出财政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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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政府间财权划分(主要体现在税收上)
• 指的是财政收入在各级政府间的划分。
• (一)税收收入划分的原则
• 1、效率原则。以征税效率高低作为标准划分中央和 地方收入。如所得税由中央政府。土地税或财产税 归为地方税。 • 2、适应原则。以税基的宽窄作为标准划分中央和地 方收入。如印花税归为中央,房产税归为地方税。 • 3、恰当原则。以税收负担的分配是否公平为标准。 • 4、经济利益原则。以增进利益为标准。 • 如增值税、消费税归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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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财政联邦主义
• 财政联邦主义,是处理财政关系的一种规范 制度,是指各级政府为共同履行公共经济职 能,在财政职能和收支上有一定的独立性和自 主性 。 其主要内容包括不同级别政府的作 用,收支如何在各级政府间进行划分以及政府 间的补助等一系列问题,其实就是财政分权理 论。 核心问题 其核心是处理中央与地方的 财政关系,即中央与地方在财政沙锅内的集权 与分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