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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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智慧工地建设评价标准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智慧工地建设评价标准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智慧工地建设评价标准一、引言在当今社会,智慧城市建设正日益受到重视,而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一环,市政公用工程的智慧工地建设更是备受关注。

青岛市作为我国的重要沿海城市,其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一直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

为了提高市政公用工程的建设水平,青岛市制定了智慧工地建设评价标准,以确保工地建设的高质量、高效率和高安全性。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智慧工地建设评价标准进行全面评估和探讨,以期为读者提供深度和广度兼具的了解。

二、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智慧工地建设评价标准的内涵1. 定义和目标智慧工地建设评价标准是指针对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领域,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理念和现代化施工技术手段,对工地建设过程中的管理、环保、安全、信息化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的标准体系。

2. 核心内容(1)管理水平评价:包括项目管理、劳务管理、材料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评价,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管理工作能够科学规范地进行。

(2)环保措施评价:对工地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评价,确保施工过程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

(3)安全生产评价: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评价,以确保工人和周边居民的人身安全。

(4)信息化应用评价:评价工地建设过程中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水平,包括施工监控系统、远程协作评台等方面。

3. 目标和意义智慧工地建设评价标准的制定,旨在通过科学的评价体系,推动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向着智慧化、信息化、绿色化的方向发展,提高建设质量和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三、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智慧工地建设评价标准的定位和价值1. 评价标准的定位智慧工地建设评价标准在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的定位是非常重要的。

它不仅是对工地建设过程的综合评价,更是对市政公用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

评价标准的制定,将促使施工方在工地建设中注重管理、环保、安全和信息化等方面,确保建设过程的高质量和高效率。

2. 评价标准的价值智慧工地建设评价标准对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具有重要的价值。

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试行)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前言规程的编写组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同类标准,在广泛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职责,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安全资料组卷、卷目及维护说明,监理单位施工安全资料组卷、卷目及维护说明,施工单位施工安全资料组卷、卷目及维护说明,本规程用词说明,附录.本规程由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管理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给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南九水路2#甲,联系电话:0532—86668801,邮政编码:266000)主编单位: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主要起草人:朱吉禄、郑德斋、王志强、张建春、赵家东、林萍、张海英、吕常岭、王兰涛、谢治国、张雄、丛树宇、江梦策、江辉峰、林梅、郝同伟、唐金志主要审查人:陈卫华、李强1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1)3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职责 (1)3。

1 通用职责 (1)3.2 建设单位管理职责 (1)3。

3 监理单位管理职责 (2)3.4 施工单位管理职责 (2)4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要求 (2)4.1基本规定 (2)4.2编码要求 (2)4.3质量要求 (3)4。

4组卷要求 (3)4。

5存档要求 (3)5 建设单位施工安全资料组卷、卷目及维护说明 (4)5。

1工程概况资料(AQ—A-1) (4)5.2安全报监及施工许可手续资料(AQ—A—2) (4)5.3安全生产管理资料(AQ—A-3) (4)5。

4市政工程其他审批手续(AQ-A-4) (5)6 监理单位施工安全资料组卷、卷目及维护说明 (5)6.1监理安全内部管理用表(AQ—B—1) (5)6。

2监理安全管理用表(AQ—B-2) (5)6。

3主管部门管理用表(AQ—B—3) (6)7 施工单位施工安全资料组卷、卷目及维护说明 (6)7。

青岛市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操作细则 精品

青岛市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操作细则 精品

青岛市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操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政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确保市政工程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山东省建管局《山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等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市政工程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市政工程,是指城市道路、桥梁、涵洞、地下通道、轨道交通等的新建、改建、扩建、维修(中修以上)工程。

第三条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青岛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对全市市政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具体负责市内四区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日常管理工作。

其余各市(区)的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术语第四条本细则有关术语:(一)取样:是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抽取试样样品的过程。

(二)送检: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承检的全过程。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指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指派的取得见证员资格的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取得取样员资格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市政工程中需见证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具备市政工程检测能力的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

(四)见证人员:具备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员资格证的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五)取样人员:具备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样员(试验员)资格证的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六)委托检测:是指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委托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检测机构进行的检测。

青岛市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操作细则.1d

青岛市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操作细则.1d

青岛市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操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政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确保市政工程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山东省建管局《山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等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市政工程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市政工程,是指城市道路、桥梁、涵洞、地下通道、轨道交通等的新建、改建、扩建、维修(中修以上)工程。

第三条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青岛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对全市市政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具体负责市内四区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日常管理工作。

其余各市(区)的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术语第四条本细则有关术语:(一)取样:是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抽取试样样品的过程。

(二)送检: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承检的全过程。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指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指派的取得见证员资格的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取得取样员资格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市政工程中需见证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具备市政工程检测能力的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

(四)见证人员:具备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员资格证的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五)取样人员:具备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样员(试验员)资格证的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六)委托检测:是指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委托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检测机构进行的检测。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2005年09月15日09:05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1990年7月20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1990年8月30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1990年9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公布根据1994年10月12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的1994年 9月24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适用范围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7年8月16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的199 7年7月24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等十件地方性法规行政处罚条款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1年7月1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青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九件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发挥市政工程设施效能,保障城市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政工程设施是指:(一)城市道路:车行道、人行道、台阶坡道、广场等;(二)城市桥涵:桥梁(含立体交叉桥、人行天桥等)、过街地下通道、涵洞、隧道等;(三)城市排水设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明沟、暗渠、泵站、污水处理设施等;(四)城市防洪设施 :河道、自然排水沟、河堤、护岸、沿海堤坝、排洪道等;(五)城市道路照明设施:道路、桥涵、过街地下通道、隧道、不售票的公共绿地等处的照明设施;(六)上列市政工程设施的附属设施。

第四条市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是市人民政府对全市市政工程设施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

区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市政工程设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市政工程的建设单位,须持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向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申领施工执照。

青岛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图集

青岛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图集

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促进市政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
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 响
提高市政工程的安全性
提升市政工程的文明程度
促进市政工程的可持续发 展
提高施工安全意识:图集强调安全文明施工,有助于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 意识。
规范施工操作:图集提供了详细的施工操作规范,有助于规范施工过程。
安全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 安全培训不到位,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危险作业管理不规范,安全风险控制不力
严格遵守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施工安全性和文明程度。
,
汇报人:
01 02 03 04 05
06
Part One
Part Two
保障施工人员的生 命安全
提高工程质量与稳 定性
减少施工事故的发 生
提升城市形象与文 明程度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完备、可靠,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应急组织与职责 应急资源与装备 应急响应与处置 应急保障与恢复
Part Four
适用范围:适用于青岛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 适用对象:适用于市政工程相关从业人员、监管部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等
打开图集,选择相应的工程图纸
施工过程中,参照图集进行安全文 明施工
添加标题

青岛市政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

青岛市政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明阳路
13806398777
6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
青岛柏高市政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市山东路40号17层
0532-86660266
7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
青岛海德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市南海支路5号
0532-85621423
3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青岛市南海支路5号
0532-88257777
4
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三个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青岛城建集团
中国青岛市嘉定路15号
0532-83736600
5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城市园林绿化叁级资质
青岛登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
资质包等级
公司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方式
1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青岛第一市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青岛市北区杭州支路3号
0532—83810225
2
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青岛鑫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开发区前湾港206号
0532-86763777
8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青岛康太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市李沧区合川路28号
0532-87603928
9
建筑业总承包一级资质
青岛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市重庆南路15号
0532-66880167
10
建筑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
青岛滨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市市政基础设施(道路、桥梁)工程统一用表》(上册)课件

《青岛市市政基础设施(道路、桥梁)工程统一用表》(上册)课件

青岛市市政基础设施(道路、桥梁)工程统一用表上册青岛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二〇一六年一月一日前言为规范我市市政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和《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等相关规范要求,2012年6月,青岛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并发布了《青岛市市政基础设施(道路、桥梁)工程统一用表》(以下简称《统一用表》)。

2015年,修订小组结合有关单位近几年使用情况,在查阅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统一用表》进行了修订。

《统一用表》适用于青岛市市政道路和桥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分为上、下两册。

上册包含:第一章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基建文件管理规程、第二章工程监理资料统一用表、第三章工程施工资料统一用表第一节和第二节的A类至F类表格;下册包含:第三章工程施工资料统一用表第二节中的G 类表格。

其中第二章监理资料统一用表分为“监A”和“监B”两类表格,“监A”代表监理管理资料,“监B”代表施工监理资料;第三章施工资料统一用表A类代表工程管理用表、B类代表技术管理用表、C类代表测量记录用表、D类代表施工记录用表、E类代表施工试验检验用表、F类代表质量监督管理用表、G类代表施工质量验收用表。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1. 依据2013版监理规范,对第二章第二节工程监理资料用表进行补充和修编。

2. B类技术管理用表,新增了钢板焊接工艺评定报告书、钢筋焊接工艺试验报告书,将原H类表中样板(第一检验批)检查记录表、样板(第一检验批)复查记录表划为B类用表。

3. C类测量记录用表,新增了沉降观测记录、横坡度测量记录表。

4. D类施工记录用表,新增了混凝土试块同条件养护温度、石方路基沉降差、钢箱梁等施工记录表格。

5. G类施工质量验收用表,对市政道路和桥梁工程验收批划分方案、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表、钢箱梁制作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等表格进行了修改,新增了强夯地基、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人行道路基/基层、声屏障、沥青混凝土路面铣刨、检查井加固施工、路灯/亮化及透水基层/路面等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表。

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完整

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完整

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试行)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前言规程的编写组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同类标准,在广泛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容包括:总则,术语,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职责,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安全资料组卷、卷目及维护说明,监理单位施工安全资料组卷、卷目及维护说明,施工单位施工安全资料组卷、卷目及维护说明,本规程用词说明,附录。

本规程由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管理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给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地址:市市北区南九水路2#甲,联系:01,邮政编码:266000)主编单位: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主要起草人:朱吉禄、德斋、王志强、建春、家东、林萍、海英、吕常岭、王兰涛、治国、雄、丛树宇、江梦策、江辉峰、林梅、郝同伟、唐金志主要审查人:卫华、强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1)3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职责 (1)3.1 通用职责 (1)3.2 建设单位管理职责 (1)3.3 监理单位管理职责 (2)3.4 施工单位管理职责 (2)4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要求 (2)4.1基本规定 (2)4.2编码要求 (2)4.3质量要求 (3)4.4组卷要求 (3)4.5存档要求 (3)5 建设单位施工安全资料组卷、卷目及维护说明 (4)5.1工程概况资料(AQ-A-1) (4)5.2安全报监及施工许可手续资料(AQ-A-2) (4)5.3安全生产管理资料(AQ-A-3) (4)5.4市政工程其他审批手续(AQ-A-4) (5)6 监理单位施工安全资料组卷、卷目及维护说明 (5)6.1监理安全部管理用表(AQ-B-1) (5)6.2监理安全管理用表(AQ-B-2) (5)6.3主管部门管理用表(AQ-B-3) (6)7 施工单位施工安全资料组卷、卷目及维护说明 (6)7.1工程项目合规性管理资料(AQ-C-1) (6)7.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资料(AQ-C-2) (7)7.3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资料(AQ-C-3) (7)7.4施工组织管理资料(AQ–C–4) (7)7.5安全技术交底管理资料(AQ-C-5) (8)7.6安全检查管理资料(AQ–C–6) (8)7.7安全培训教育管理资料(AQ–C–7) (8)7.8危险源辨识与监控管理资料(AQ–C–8) (9)7.9 特殊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资料(AQ–C–9) (9)7.10安全防护与警示管理资料(AQ–C–10) (9)7.11分包管理资料(AQ–C–11) (10)7.12 消防保卫管理资料(AQ–C–12) (10)7.13职业卫生管理资料(AQ–C–13) (10)7.14 文明施工低影响管理资料(AQ–C–14) (11)7.15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管理资料(AQ–C–15) (11)7.16应急预案管理资料(AQ–C–16) (11)7.17事故处理管理资料(AQ–C–17) (11)7.18危险性施工作业管理资料(AQ–C–18) (12)8本规程用词说明 (15)8.1严格程度不同用词说明 (15)8.2引用标准执行用词说明 (15)9附录 (15)附录A《建设单位施工安全资料用表》 (15)工程概况(AQ-A-1-1) (16)安全管理人员监管台账(AQ-A-1-2) (16)合同汇总表(AQ-A-1-3) (17)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表AQ-A-2-1 (18)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方案一览表(AQ-A-2-2) (19)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审核单(AQ-A-2-3) (20)管线资料移交单(AQ-A-3-1) (21)应急预案一览表(AQ-A-3-2) (22)附录B: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用表 (23)监理规划审批表(AQ-B-1-1) (23)监理实施细则一览表(AQ-B-1-2) (25)旁站记录(AQ-B-1-3) (27)监理报告(AQ-B-1-4) (29)监理工作联系单(AQ-B-1-5) (31)监理日记(AQ-B-1-6) (32)会议纪要(AQ-B-1-7) (34)工程监理月报(AQ-B-1-8) (39)监理工作总结(AQ-B-1-9) (49)监理安全检查记录表(AQ-B-1-10) (51)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管理体系记录表(AQ-B-1-11) (53)开工报审表(AQ-B-2-1) (54)工程开工令(AQ-B-2-2) (56)安全监理通知单(AQ-B-2-3) (57)安全监理通知回复单(AQ-B-2-4) (59)工程暂停令(AQ-B-2-5) (61)工程复工令(AQ-B-2-6) (63)工程复工报审表(AQ-B-2-7) (65)安全技术交底(AQ-B-2-8) (67)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AQ-B-2-9) (69)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Q-B-2-10) (71)安全监理综合检查表(AQ-B-2-11) (73)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监理检查记录表(AQ-B-2-12) (76)安全监理专项活动登记表(AQ-B-2-13) (78)隐患整改跟踪记录汇总表(AQ-B-2-14) (79)市政工程安全整改报告(AQ-B-3-1) (80)市市政工程安全监理月报表AQ-B-3-2 (81)附录C《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用表》 (82)工程概况表(AQ–C–1–2) (82)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记录(AQ–C–3–1) (83)施工现场区域安全责任划分(AQ–C–3–2) (84)安全值班带班记录(AQ–C–3–3) (85)安全生产会议记录(AQ–C–3–4) (86)安全生产会议签到记录(AQ–C–3–5) (87)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AQ–C–4–1) (88)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AQ–C–4–2) (89)季节性施工专项方案审批表(AQ–C–4–3) (90)独立施工作业点安全管理措施审批表(AQ–C–4–4) (91)施工作业人员进场安全技术交底(AQ–C–5–1) (92)分部分项工程工序前安全技术交底(AQ-C-5–2) (93)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AQ-C-5–3) (94)工种安全技术交底(AQ-C-5–4) (95)项目安全员检查日记(AQ-C-6–1) (96)项目定期安全检查记录(AQ-C-6–2) (97)安全隐患整改(处罚)通知书(AQ-C-6–3) (98)安全隐患整改回复报告(AQ-C-6–4) (99)违章处理记录统计台帐(AQ-C-6–5) (100)施工作业人员进场三级安全教育记录(AQ-C-7–1) (101)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定期安全培训记录(AQ-C-7–2) (102)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定期安全培训考核记录(AQ-C-7–2-1) (103)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定期安全培训记录(AQ-C-7-3) (104)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定期安全培训考核记录(AQ-C-7-3-1) (105)劳务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记录(AQ–C–7–4) (106)班前安全活动记录(AQ–C–7–5) (107)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档案(AQ-C-7-6) (108)安全教育培训签到记录(AQ-C-7-7) (109)工程项目危险源清单(AQ-C-8–1) (110)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危险源公示(AQ–C–8–2) (1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表(AQ-C-8–3) (112)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AQ-C-9–1) (113)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表(AQ-C-10–1) (114)安全防护设施拆除(移动)审批表(AQ–C–10–2) (115)个体防护装备用品进场查验登记表(AQ-C-10–3) (116)个体防护装备用品发放记录(AQ-C-10–4) (117)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登记表(AQ–C–10–5) (118)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布置平面图(AQ–C–10–6) (119)分包单位作业人员实名制花名册(AQ-C-11–1) (120)施工现场消防重点部位消防设施配置台账(AQ-C-12–1) (121)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修验收记录(AQ-C-12–2) (122)动火作业审批表(AQ-C-12–3) (123)警卫人员花名册(AQ-C-12–4) (124)警卫人员值班、巡查工作记录(AQ-C-12–5) (125)来访人员及车辆登记表(AQ-C-12–6) (126)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AQ-C-13–1) (127)职业病防护设施(用品)配置发放台账(AQ-C-13–2) (128)施工噪声监测记录(AQ-C-14–1) (129)扬尘控制措施实施记录(AQ-C-14–2) (130)项目安全生产投入支出月度统计表(AQ-C-15–1) (131)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清单(AQ-C-16–1) (132)各类应急预案培训记录(AQ–C–16–2) (133)各类应急预案演练记录(AQ–C–16–3) (134)应急药品、器材、物资使用记录(AQ–C–16–4) (135)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登记表(AQ-C-17–1) (136)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快报表(AQ-C-17–2) (137)脚手架验收表(AQ-C-18-1) (138)碗扣式脚手架的验收表(AQ-C-18-1–1) (138)扣件式脚手架的验收(AQ-C-18-1–2) (140)脚手架拆除审批、监控记录(AQ–C–18–1–3) (143)基坑验收(AQ-C-18-2) (144)基坑支护验收表(AQ-C-18-2–1) (144)基坑支护沉降观测记录表(AQ-C-18-2–2) (145)基坑支护水平位移观测记录表(AQ-C-18-2–3) (146)模板验收(AQ-C-18-3) (147)高大模板工程验收表(AQ-C-18-3–1) (147)高大模板工程拆除审批监控记录(AQ-C-18-3–2) (148)临时用电(AQ-C-18-4) (14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验收表(AQ-C-18-4–1) (149)电器线路绝缘电阻测试记录(AQ-C-18-4–2) (152)临时用电接地电阻测试记录(AQ-C-18-4–3) (153)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AQ-C-18-4–4) (154)电工安装、调试、迁移、拆除工作记录(AQ-C-18-4–5) (155)电工巡检、维修工作记录(AQ-C-18-4–5) (156)起重设备(AQ–C–18–5) (157)群塔作业平面布置图(AQ–C–18–5–1) (157)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表(AQ–C–18–5–2) (158)建筑起重机械基础工程验收记录(AQ–C–18–5–3) (159)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过程记录(AQ–C–18–5–4) (160)建筑起重机械运行记录(AQ–C–18–5–5) (161)建筑起重机械定期维护检测记录(AQ–C–18–5–6) (162)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AQ–C–18–5–7) (163)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表(AQ–C–18–5–8) (169)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验收表(AQ–C–18–5–9) (171)机械设备管理(AQ–C–18–6) (173)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台账(AQ–C–18–6–1) (173)机械设备进场验收表(AQ–C–18–6–2) (174)机械设备安装验收表(AQ–C–18–6–3) (175)打桩、钻孔机械安装验收表(AQ–C–18–6–4) (176)混凝土搅拌机安装验收表(AQ–C–18–6–5) (177)焊接机械安装验收表(AQ–C–18–6–6) (178)钢筋机械安装验收表(AQ–C–18–6–7) (179)平刨、压刨安装验收表(AQ–C–18–6–8) (180)圆盘锯安装验收表(AQ–C–18–6–9) (181)拉设备安装验收表(AQ–C–18–6–10) (182)顶管设备安装验收表(AQ–C–18–6–11) (183)机械设备日常运行记录(AQ–C–18–6–12) (184)机械设备维护保养记录(AQ–C–18–6–13) (185)检查井井下作业安全防护验收表(AQ-C-18-7–1) (186)顶管作业安全防护验收表(AQ-C-18-7–3) (187)特殊部位有害气体检测记录(AQ-C-18-7–4) (188)高处作业(AQ-C-18-8) (189)高处作业防护设施安全验收表(AQ-C-18-8–1) (189)高处作业吊篮验收表(表AQ–C–18–8–2) (191)管线保护(AQ-C-18-9) (192)地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验收表(AQ-C-18-9–1) (192)附录D《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分类表》(AQ-D-1) (193)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1 总则1.1为加强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的规化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依据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程。

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图集

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图集
设备设施检查:对施工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安全文明宣传: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文明宣传标语,提高员工安全意 识 定期巡查: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措施
安全文明宣传措施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宣传标语设 置
安全教育培训与宣传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宣传栏建设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与卫生标准化:保持现场清洁, 减少扬尘和噪音污染,垃圾分类处理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化:消防设施配备齐全, 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消防意识
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标准化:员工持证上岗,定 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 能
施工结束后的安全文明管理
清理施工现场:清理垃圾、杂物,保持现场整洁
添加标题
完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 理制度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 理监督
THANK YOU
汇报人:
汇报时间:20XX/XX/XX
YOUR LOGO
添加标题
促进施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标准化管理的基本原则
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 和标准
建立健全的施工现场安全 文明标准化管理体系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施工 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 康
注重环境保护,减少施工 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实施科学管理,提高施工 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内容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文明管理
单击此处添加章节标题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概述
定义与意义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的 意义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的 定义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的 目的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的 作用
标准化管理的目的和作用
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水平

青岛市政工程起名称明细

青岛市政工程起名称明细

青岛市政工程起名称明细
青岛市政工程是青岛市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包括交通设施、给水供水、污水处理、景观绿化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它重要公共工程。

因此,青岛市政工程起名称可谓层出不穷。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青岛政工程起名称更加精妙、细腻、独特。

比如穿越里南路项目,起名为“文化小镇”;武昌顶路项目,起名为“芯城大道”;中华路和竹园路交叉口道路改造项目,起名为“梦幻凤凰山”;海南路改建工程,起名“浪漫海湾景观走廊”;青岛市郊经济新城项目,起名“绿洲未来城”等。

青岛市政工程起名称既体现出“美好青岛”的精神,又具有象征性意义,表现出科技、创新、文化、自然等多元素,反映我们的社会发展和时代文明进步。

它不仅强调融合景观、功能和自然的理念,而且更注重建筑、街区和城市景观的整体性及持久美感,从而给人以温馨、宜人的体验。

青岛市政工程的起名称体现出的精神,不仅促进了社会发展,扩展了居民生活空间,还丰富和勉励了视野和想象,增强了人们对自然、社会、人文等问题的开放式思维、探索性思维和创新思维,进而彰显出“美好青岛”的人文风貌,着力促进社会文明进步,让居民享受更加优质的生活。

青岛市市政工程碗口式钢管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青岛市市政工程碗口式钢管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青岛市市政工程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青岛市市政工程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脚手架搭设及模板支撑系统的方案评审、材质检测、搭设、预压、验收、使用、拆除及监督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1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和《碗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GB24911-2010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市政工程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材料的监督检测、方案的编制与论证、搭设与拆除、验收与使用和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第三条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配件等的使用、检验和监督管理等,除应当遵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碗扣式钢管脚手架设计应采用结构计算简图进行整体结构稳定性分析,确保架体为几何不变体,设计荷载应符合《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JJ2—2008)和《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的规定.并应考虑风荷载和混凝土振捣荷载。

第二章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配件材料、质量与检测第一节主要构配件材料要求第五条碗扣式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中规定的Q235的规定,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的规定.碗扣式钢管脚手架钢管规格参见《碗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GB24911-2010 5.4。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97修订)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97修订)

第五章道路照明设施管理
第四十二条城市路灯管理部门负责对道路照明设施进行监督和管理,保持其完好和正常、安全使用,并按时 开启和关闭路灯。
第四十三条禁止损毁道路照明设施的行为。不得任意攀登道路照明线杆、利用线杆拴挂物品;不得擅自在道路 照明设施上拉接广播线、通讯线、室内照明线及安装其他电器设备;不得擅自移动道路照明设施。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97 修订)
20xx年山东省青岛市颁布的文02 第一章总则
03 第三章排水设施管理
04 第四章防洪设施管理
05
第五章道路照明设施 管理
06 第七章附则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97修订)是一项由政府颁布的文件。
办法简介
【发布单位】山东省青岛市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7-08-16 【生效日期】1997-08-1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等十件地方性法规行政 处罚条款的决定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1997年7月24日青岛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8月16日山东省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
第三章排水设施管理
第三十二条市政养护单位和房产经营单位应按分工搞好城市排水设施的养护、维修,并保持其完好、畅通。 专用排水设施由产权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第三十三条市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水、污水分流制,实行有组织排放。 城市排水设施实行有偿使用。 第三十四条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将专用排水设施接入城市排水设施; (二)雨水管道与污水管道混接; (三)占压、掩埋、堵塞或损坏排水设施、标志; (四)圈占排水设施用地; (五)向雨水斗、检查井扫入垃圾和倾倒污水以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第三十五条沟渠两侧三米的范围内,不得占用。过去已经占用的,要逐步清除。

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图集

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图集
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33 39 39 41 43 43 44 45 46 47 47 49
2
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图集
目录
9.3 安全要求 9.4 标志标牌 10 施工现场防雷保护措施 10.1 电器设备防雷 10.2 临建设施防雷 10.3 其它设备的防雷 11 安全体验区 11.1 演示操作体验 11.2 样板展示 12 道路养护工程安全防护设施 12.1 养护维修作业前准备 12.2 作业区交通疏导布置
15.3 移动式水马
117
15.4 防撞桶、锥形帽
118
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5
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图集
目录
第四部分 低影响建设和绿色施工
120
16 低影响绿色施工
121
16.1 低影响绿色施工原则
121
16.2 方案编制
121
16.3 交通组织
122
16.4 市政管网
128
16.5 环境保护
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73 74 74 76 77 79 81 84 84 94 98
4
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图集
目录
14.4 材料管理
100
14.5 现场消
14.7 视频监控
111
15 施工围挡
112
15.1 装配式围挡
112
15.2 通透式围挡
114
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50 52 53 53 53 53 54 54 57 59 59 72
3
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图集
第三部分 文明施工标准化
13 办公及生活区管理 13.1 茶水休息室 13.2 门卫室 13.3 食堂 13.4 卫生间 13.5 办公室、工人宿舍 14 现场管理 14.1 大门 14.2 车辆冲洗装置 14.3 统一着装

青岛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

青岛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

青岛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保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的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

第二条全市在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建工程实现全覆盖。

第三条保费由建筑施工企业缴纳,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建筑施工企业已投保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其他险种,应当增加或将其调整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增强事故的预防功能。

第四条承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机构应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1.在我市设立市级分公司的财产保险机构;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承保机构最近一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50%;(具有较强的偿付水平)4.拥有良好的风险管理能力和建筑施工专业人员,能够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事故预防服务;5.能满足信息化监管要求,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化管理系统,并与市建设工程综合执法管理平台链接。

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开展承包的保险机构,应向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报告或报备。

第五条鼓励保险机构采取共保模式开展业务,工程造价大于1亿元人民币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包机构应选择2家以上保险机构组成共保体,其中出单保险机构所占份额不低于50%。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本保障范围应当包含投保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应急救援费用、事故鉴定和法律诉讼费用。

第七条责任保险中涉及人员死亡的责任事故每人死亡赔偿最低限额不低于50万元,并按不低于全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进行调整。

第八条投保建筑施工企业保险范围应当覆盖全体从业人员,既包括正式在册职工,也包括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徒工等。

因业务外包、劳务输入等方式为建筑业企业工作或提供服务的所有人员,也应将其纳入参保范围。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Qingdao Municipal Engineering Design & Research Institute CO.,LTD简介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英文缩写为QD MEDRI CO.,LTD),是具有国家市政工程咨询甲级、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建筑设计乙级、工程总承包乙级资质为一体的工程设计单位,要紧承接大中型道路、桥隧、管线综合、给水、排水、风景园林、工业与民用建筑等工程项目的咨询、设计、测绘、工程总承包和科研技术服务。

我院在实践中磨练造就了一支作风严谨、专业技术过硬、注重质量、能打硬仗的设计队伍,并培养了一批事业心强、技术精深、素养较高的中青年技术人才。

各类专业配套齐全,结构合理,技术力量雄厚,具有独立承担大中型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

我院是较早实现运算机辅助设计的单位,从1991年开始装备和开发运算机设计系统的软、硬件,通过十余年的努力,已建成运行稳固的局域网,并通过宽带网等保证了与外部的有效联系;设计、运算、绘图全部运算机化;CAD辅助设计专业软件先进,配套齐全,充分保证了设计作品的质量。

我院从1991年开始推行全面质量治理,制定了全过程的质量保证制度,2000年开始了与国际治理模式接轨的贯标工作,并通过了质量认证,质量治理工作走上科学化、程序化、高效率的治理轨道,使为客户提供科技创新、工艺合理、经济适用、满足合同要求的高质量的设计作品的承诺得到有效保证。

四十多年来,先后完成数千项都市基础设施设计与咨询项目,一批有重大阻碍的工程设计项目先后在国家、省、市获奖。

青岛市重庆路、海信、澳柯玛、福辽等立交桥工程;香港路、东海路、山东路、福州路、南京路、银川路、辽阳路等道路工程;海泊河、李村河、娄山河、张村河综合治理等环境工程;市市政工程“十五”打算及十五年规划、市中水规划、市防洪排涝规划、市区管网综合等规划工程;市区排水管网、广州路泵站、乐陵路泵站、杭州路泵站、延安路泵站等排水工程;市区山头公园、开发区江山路景观综合整治等绿化工程和浮山隧道工程;东部新城区、浮山新城区、市出口工业园、科技大学新校区、空港产业区等重大工程项目的市政配套工程设计都由我院承担完成。

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图集

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图集
主编单位: 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主要起草人:么子成 王志强 李喜振 张加翠 陈岩 周生展 张永学 韩其森 王相刚 江梦策 苟国强 主要审查人:陈卫华 李强 鲁洪强 蒋海军2 Nhomakorabea目录
第一部分 编制说明
1 总则 2 编制依据 3 专业术语
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标准化
4 洞口、临边防护及安全通道 4.1 洞口防护 4.2 临边防护 4.3 安全通道 5 加工防护棚 5.1 搭设要求 5.2 注意事项
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 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图集
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前言
为进一步规范统一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提高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推进市政工 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工作,由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牵头,组织市政行业相关企业专家,成 立编制小组,在吸收整合原《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的通知》 (青建办字〔2009〕39号)和借鉴其它城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市政工程 建设实际,对原《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图集》进行修订完善。新修订的图集对市政工 程的安全标准化、文明施工标准化等内容进行梳理和调整,并结合市政工程低影响建设和绿色施工的相 关管理要求,增加相关内容,以期使修订后的图集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本《图集》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说明、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施工标准化、低影响绿色施工等四 大部分,共16个章节。市南区、市北区和李沧区辖区内按要求组织施工的道路、桥梁、海河坝等市政工 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按照本《图集》执行,其他区市参照执行。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相关建议或 意见可反馈至我处(联系电话:86668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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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安全生产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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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价导则(道路篇)(试行)2014—01—01发布实施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发布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文件青市政管字[2013]87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价导则》 (道路、桥梁篇)(试行)的通知各区(市)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为适应青岛市政建设的发展,进一步规范市政道路、桥梁工程验收管理工作,参照市政工程国家规范、技术规程,并结合青岛市市政工程实际,我处组织编制了《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价导则》(道路、桥梁篇)(以下简称导则),现印发执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导则》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道路、桥梁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评价。

施工质量验收评价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本《导则》自2014年1月1日起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有创优计划的工程中实施,其余工程项目参照执行。

三、本《导则》由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第七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德县路23号,邮政编码:266001)。

特此通知。

2013年12月23日前言为了适应青岛市政建设的发展,保证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控制,进一步规范市政道路工程验收管理,在遵守国家规范、技术规程的基础上,结合青岛市市政工程检查项目、频率及标准,并借鉴国内外其它市市政道路工程质量评价方法,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组织编制了《青岛市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价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本《导则》主要针对于青岛市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评价。

本《导则》配合相关国家规范及技术规程实施,施工质量验收评价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导则》由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第七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德县路23号,邮政编码:266001)。

主要起草人:魏 飞 陈卫东 栾立军 曹现迎 神 进 陕冬梅张 鹏 李雯雯 王吉昌 王 萌主要审查人:陈卫华 李 强 张海波目 录1 总 则 (1)2 术语、符号及代号 (2)3 基本规定 (2)3.1评价基础 (3)3.2评价框架体系 (3)3.3评价规定 (4)3.4评价内容 (7)4 路基 (7)4.1一般规定 (8)4.2土方路基 (8)4.2.1基本要求 (8)4.2.2 质量保证资料 (9)4.2.3 外观检查 (9)4.2.4实体检查 (10)4.3石方路基 (12)4.3.1 基本要求 (12)4.3.2 质量保证资料 (12)4.3.3 外观检查 (13)4.3.4 实体检查 (14)4.4特殊土路基处治 (15)4.4.1 基本要求 (15)4.4.2 换填地基 (16)4.4.3 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 (19)4.4.4 砂桩 (19)4.4.5 碎石桩 (21)4.4.6 粉喷桩 (22)5 基层 (23)5.1一般规定 (23)5.2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碎石)基层 (23)5.2.1基本要求 (23)5.2.2 质量保证资料 (24)5.2.3 外观检查 (25)5.2.4 实体检查 (26)5.3水泥稳定土类基层 (27)5.3.1基本要求 (27)5.3.2 质量保证资料 (27)5.3.3 外观检查 (29)5.3.4 实体检查 (29)5.4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基层 (30)5.4.1基本要求 (30)5.4.2 质量保证资料 (30)5.4.3 外观检查 (31)5.4.4 实体检查 (31)5.5沥青碎石基层 (33)5.5.1 基本要求 (33)5.5.2 质量保证资料 (33)5.5.3 外观检查 (34)5.5.4 实体检查 (35)6 面层 (37)6.1一般规定 (37)6.2沥青混合料面层 (38)6.2.1基本要求 (38)6.2.2 沥青混凝土面层质量保证资料 (38)6.2.3 沥青混凝土面层外观检查 (39)6.2.4 沥青混凝土面层实体检查 (40)6.3水泥混凝土面层 (43)6.3.1基本要求 (43)6.3.2 水泥混凝土面层质量保证资料 (44)6.3.3 水泥混凝土面层外观检查 (45)6.3.4 水泥混凝土面层实体检查 (46)6.4 沥青表面处治面层 (48)6.4.1 基本要求 (48)6.4.2 沥青表面处治面层质量保证资料 (49)6.4.3 沥青表面处治面层外观检查 (50)6.4.4 沥青表面处治面层实体检查 (50)6.5铺砌式面层 (51)6.5.1基本要求 (51)6.5.2 料石面层 (52)6.5.3 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 (55)7 广场与停车场 (59)7.1一般规定 (59)7.2沥青混凝土面层 (59)7.2.1基本要求 (59)7.2.2 质量保证资料 (59)7.2.3 外观检查 (59)7.2.4 实体检查 (59)7.3水泥混凝土面层 (61)7.3.1基本要求 (61)7.3.2 质量保证资料 (61)7.3.3 外观检查 (61)7.3.4 实体检查 (61)7.4料石面层 (62)7.4.1基本要求 (62)7.4.2 质量保证资料 (62)7.4.3 外观检查 (62)7.4.4 实体检查 (62)7.5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 (63)7.5.1基本要求 (63)7.5.2 质量保证资料 (63)7.5.3 外观检查 (63)8 人行道 (65)8.1一般规定 (65)8.2料石铺砌人行道面层 (65)8.2.1基本要求 (65)8.2.2 质量保证资料 (66)8.2.3 外观检查 (66)8.2.4 实体检查 (66)8.3预制砌块铺砌人行道面层 (67)8.3.1 基本要求 (67)8.3.2 质量保证资料 (67)8.3.3 外观检查 (67)8.3.4 实体检查 (67)8.4沥青混合料铺筑人行道面层 (69)8.4.1 基本要求 (69)8.4.2 质量保证资料 (69)8.4.3 外观检查 (69)8.4.4 实体检查 (69)8.5压印混凝土面层 (70)8.5.1 基本要求 (70)8.5.2 质量保证资料 (70)8.5.3 外观检查 (71)8.5.4 实体检查 (71)8.6透水混凝土面层 (72)8.6.1 基本要求 (72)8.6.2质量保证资料 (72)8.6.3 外观检查 (73)8.6.4 实体检查 (73)9 人行地道 (75)9.1一般规定 (75)9.3外观检查 (80)9.4实体检查 (81)10 挡土墙 (83)10.1一般规定 (83)10.2现浇钢筋混凝土挡土墙 (83)10.2.1 基本要求 (83)10.2.2 质量保证资料 (83)10.2.3 外观检查 (86)10.2.4 实体检查 (87)10.3砌体挡土墙 (88)10.3.1 基本要求 (88)10.3.2 质量保证资料 (88)10.3.3 外观检查 (90)10.3.4 实体检查 (91)11 附属构筑物 (93)11.1一般规定 (93)11.2路缘石 (93)11.2.1 基本要求 (93)11.2.2 质量保证资料 (94)11.2.3 外观检查 (95)11.2.4 实体检查 (96)11.3人行道护栏 (96)11.3.1 基本要求 (96)11.3.2 质量保证资料 (97)11.3.3 外观检查 (98)11.3.4 实体检查 (98)11.4声屏障 (99)11.4.1 基本要求 (99)11.4.2 质量保证资料 (100)11.4.3 外观检查 (101)11.4.4 实体检查 (102)11.5隔离墩 (103)11.5.1 基本要求 (103)11.5.2 质量保证资料 (103)11.5.3 外观检查 (104)11.5.4 实体检查 (105)11.6防眩板 (106)11.6.1 基本要求 (106)11.6.2 质量保证资料 (106)11.6.3 外观检查 (107)11.6.4 实体检查 (107)11.7城市家具 (108)11.7.1 一般规定 (108)11.7.2 质量保证资料 (108)11.7.3 外观检查 (109)参考文献 (110)条文说明 (112)1 总 则 (114)2 术 语 (114)3 基本规定 (116)3.1 评价基础 (116)3.2 评价框架体系 (116)3.3 评价规定 (116)4 路基工程 (116)4.1 一般规定 (117)4.2 土方路基 (117)4.3 石方路基 (117)4.4 特殊路基处治 (117)5 基层 (119)5.1 一般规定 (119)5.2 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碎石)基层 (119)5.3 水泥稳定土类基层 (119)5.4 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基层 (119)5.5 沥青碎石基层 (120)6 面层 (121)6.1 一般规定 (121)6.2 沥青混合料面层 (121)6.3 水泥混凝土面层 (121)6.4 沥青表面处治层 (121)6.5 铺砌式面层 (122)7 广场与停车场 (123)7.1 一般规定 (123)7.2 沥青混凝土面层 (123)7.3 水泥混凝土面层 (123)7.4 料石面层 (123)7.5 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 (123)8 人行道 (124)8.1 一般规定 (124)8.2 料石铺砌人行道面层 (124)8.3 预制砌块铺砌人行道面层 (124)8.4 沥青混合料铺筑人行道面层 (124)8.5 压印混凝土面层 (124)8.6 透水混凝土面层 (125)9 人行地道 (126)9.1 一般规定 (126)9.2 质量保证资料 (126)9.3 外观检查 (126)9.4 实体检查 (126)10 挡土墙 (127)10.1 一般规定 (127)10.2 现浇钢筋混凝土挡土 (127)10.3 砌体挡土墙 (127)11 附属构筑物 (128)11.1 一般规定 (128)11.2 路缘石 (128)11.3 人行道护栏 (128)11.4 声屏障 (128)11.5 隔离墩 (129)11.6 防眩板 (129)11.7 城市家具 (129)1 总则1.0.1为了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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