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处理场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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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送审版)

榆林市环境科技咨询服务部

二○○六年四月

绥德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承担单位:榆林市环境科技咨询服务部

法人:薛鹏程

项目负责人:谢涛

编写人员谢涛(环评)岗证字第B36170016号

杨晓红(环评)岗证字第B36170003号

高雄伟 (环评) 岗证字第B36170015号审核:李平(环评)岗证字第B36170013号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项目由来 (7)

第一节编制依据 (6)

第二节评价目的、指导思想与评价重点 (7)

第三节评价等级 (7)

第四节评价范围和重点保护目标 (8)

第五节评价因子及评价标准 (8)

第二章工程分析

第一节工程概述 (10)

第二节企业组织与劳动定员 (11)

第三节垃圾成分、产量预测及收运现状 (11)

第四节垃圾处理方案选择 (13)

第五节各处理系统污染物产生环节及防治措施 (20)

第六节拟建项目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26)

第三章环境概况

第一节自然环境概况 (46)

第二节社会经济概况 (48)

第三节环境质量概况 (48)

第四节滨州市发展总体规划简述 (48)

第四章环境空气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51)

第二节污染气象特征分析 (58)

第三节环境空气影响预测及评价 (65)

第四节卫生防护距离预测 (76)

第五节小结 (78)

第五章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第一节地下水现状监测与评价 (79)

第二节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83)

第六章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噪声现状监测与评价 (89)

第二节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89)

第七章清洁生产分析

第一节清洁生产分析内容 (94)

第二节生产工艺选择先进性和合理性分析 (94)

第三节营运期管理控制的清洁生产分析 (98)

第八章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第一节水土保持分析 (100)

第一节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00)

第九章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03)

第十章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106)

第十一章环境、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

第一节环保投资分析 (114)

第二节环境、社会与经济效益分析 (114)

第三节工程自身环保投资的经济损益和环境效益 (115)

第十二章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

第一节污染物总量控制基本原则 (117)

第二节总量控制对象 (117)

第三节垃圾处理场污染物排放情况 (117)

第四节总量控制分析 (119)

第十三章环境风险分析 (120)

第十四章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 (123)

第十五章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议

第一节环境管理计划 (125)

第二节环境监测 (126)

第十六章公众参与

第一节公众参与方式、范围及被调查人员情况 (129)

第二节公众对工程建设的观点分析 (130)

第三节公众参与调查结论 (131)

第十七章评价结论与建议

第一节评价结论 (132)

第二节对策建议 (135)

第一章总则

1、总论

1.1项目由来

绥德县位于陕西省北部,榆林市东南部,地处210、307两条国道的交汇点,神延铁路与建设中的银川—太原铁路将以绥德为中心形成十字交叉,区位优势将使素有旱码头之称的绥德成为连接陕、晋、宁、蒙四省的交通枢纽,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海拔608—1287m,全县东西宽50公里,南北长51.8公里,总面积1848平方公里。近年,绥德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充分利用绥德的区位优势、交通优势、人文优势,全面推进城市带动战略,为改善城市环境作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城镇带动战略的实施,旧城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实施,城市生产生活环境不断优化,集防洪、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环无定河滨河大道、神龙大道、学子大道、千狮大桥、永定桥构成了绥德又一最具特色的人文景观。

随着城市的改革开放,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也不断增加。原城区北部垃圾卫生填埋场已无法使用,并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了较大的污染影响,现有生活垃圾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给城区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危害。为保持城区的市容市貌,从根本上消除生活垃圾的危害,给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绥德县决定投资3206.82万元建设一处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200吨的垃圾填埋场。

该垃圾处理厂建成后,按照设计要求将全部容纳自建成之日起至2024年绥德县城区产生的全部生活垃圾,进一步提高绥德县人民生活水平,保障人民健康,保护环境,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促进环境卫生的可持续发展,为城市人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2)14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的要求,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建设单位委托,我部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榆林市环保

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该项目直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接到委托后,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要求,我部技术人员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调查与资料收集,主要工作包括自然、社会环境调查,公众参与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等,通过室内认真评价分析,编制完成了《绥德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8)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⑹、国发(1996)312号《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⑺、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年10月28日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并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⑼、《陕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3)

1.2.2技术标准、规范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93)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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