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年限70年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年限70年到期后怎么办解决年限到期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
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对于土地,很多人都是熟悉的,不乱是农耕地还是现在大家盖房子的建设用地,其土地使用权的过得都是非常的规范的,并且根据土地性质的不同,其土地使用年限也是不同的,土地使用年限70年的情形也是其中的一种。
但是土地使用年限也是有差别的,具体的内容如何,可以到本文进行一番了解。
▲一、土地使用年限70年到期后怎么办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
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
特别是今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
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
▲二、土地使用年限计算土地使用权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约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
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长短,直接影响可利用土地并获相应土地收益的年限。
如果土地的年收益确定以后,土地的使用期限越长,土地的总收益越多,土地利用效益也越高,土地的价格也会因此提高。
因此,通过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可以消除由于使用期限不同所造成的价格上的差别。
▲三、不同类型土地的使用期限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头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
工业用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工业用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租房合同门面租赁合同租房协议书房产抵押租房违约金房产证上加名字房屋抵押房屋赠与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而工业是现代城市发展的主要因素,包括一些企业的生产车间、仓库或者其他的设施,还有公路、铁路、码头等用地都属于工业用地。
既然要使用土地,就会有使用期限的问题。
那么工业用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呢?为您解答。
一、工业用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
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
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
杭州市萧山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续期办法
杭州市萧山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续期办法(修订)为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做好我区工业用地出让续期工作,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关于全面实施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的实施意见》(萧政办发〔2007〕23号)施行前,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且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出让年限不到法定最高年限50年的工业用地项目。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准予办理续期手续,也可以租赁方式办理手续。
1.符合我区现行产业发展导向,属于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内鼓励类、允许类产业和项目的。
实际用途属于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文化服务等政策允许继续按工业用地使用的现代服务业的,由发改部门按鼓励类进行确定;实际用途属于建筑业等的,由发改部门按允许类进行确定。
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等要求的。
3.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等级为A类(鼓励发展类)或B类(允许发展类)的。
以上等级原则上为续期办理时起最近三年评价中的最低等级(下同),若三年内评价等级呈上升态势,报经区政府批准后,可重新确定适用等级。
(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准予办理短期续期手续,也可以租赁方式办理手续。
1.属于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内限制类产业和项目的;2.工业园区范围内,虽属禁止(淘汰)类产业,但被列入转型或产业提升改造项目的,由所在镇街(平台)出具意见并经经信部门认定后,可在整改期限内予以短期续期;3.实际用途与原批准的工业用途不符,或因产业调整等原因暂时空置的;4.虽不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但近期内无拆迁计划的,由所在镇街(平台)出具同意意见后,可予以短期续期;5.已列入征迁计划的宗地,暂不实施征迁的,经镇街(平台)认定后,可在征迁计划实施前给予短期续期,续期年限由镇街(平台)认定;6.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等级为C类的;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等级为D类,并征得区经信部门同意续期书面意见的;7.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
房产证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房产证⼟地使⽤权到期后怎么办?《民法典》第三百五⼗九条规定“住宅建设⽤地使⽤权期间届满的,⾃动续期。
⾮住宅建设⽤地使⽤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众所周知,我们在的时候都会接触到40年或者70年产权的房⼦。
很多⼈不清楚产权期限有什么区别。
⼀般产权期限有差异,是由房产的使⽤性质决定的。
那么,到期后怎么办?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接下来跟⼩编⼀起来了解⼀下吧!⼀、什么是⼟地使⽤年限?⼟地使⽤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国有》之⽇开始计算,即国家⾸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地使⽤权出让和转让暂⾏条例》相关规定,⼟地使⽤权出让年限按下列⽤途确定:住宅⽤地:全国统⼀执⾏的⼟地使⽤年限为70年;⼯业⽤地:全国统⼀执⾏的⼟地使⽤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化、卫⽣、体育⽤地:全国统⼀执⾏的⼟地使⽤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地:全国统⼀执⾏的⼟地使⽤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地:全国统⼀执⾏的⼟地使⽤年限为50年。
⼆、⼟地使⽤年限“缩⽔”的原因?1、开发商的项⽬建造周期过长⼟地使⽤年限的计算⽅法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地使⽤证开始计算的,如果项⽬体量过⼤,从房产规划、开发、销售到最终的交房,快则两三年,慢则五六年,甚⾄更长,有的项⽬还是分多期开发的项⽬,越靠后开发,⼟地所剩的年限越短。
房⼦最终到达者⼿中,原本的70年、50年或者40年产权年限便随之⼤⼤的“缩⽔”。
2、资⾦短缺,⼟地闲置购房时,如果遇到了⼀个资⾦实⼒不⾜的开发商,也是令⼈担忧的。
因为资⾦链条的不完善,资⾦的跟不上,不仅耽误了正在进⾏中的项⽬的开发,⼀些还未开发的地块更是会被搁置起来,不知要等到猴年马⽉。
真正开发建成后,⼟地使⽤年限便⼤打折扣。
3、多次转让,浪费年限⼀块地块可能会在开发商之间的转让,以及房屋建成之后在买家之间的转让,都会造成最后⼀个接盘的⼈⼿中房屋的⼟地使⽤年限越来越短。
三、⼟地使⽤年限到期怎么办?《》(2021年1⽉1⽇起实施)中明确规定⼟地使⽤权到期后可以⾃动续期,但并没有对续期的⼟地使⽤费⽀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
工业用地50年后怎么办
⼯业⽤地50年后怎么办⼯业⽤地50年后⼟地使⽤权到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地使⽤权续期。
住宅建设⽤地使⽤权期限届满的,⾃动续期。
续期费⽤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关于⼯业⽤地50年后怎么办的问题,下⾯店铺⼩编为您详细解答。
⼀、⼯业⽤地50年后怎么办1、⼯业⽤地50年后⼟地使⽤权到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地使⽤权续期。
2、住宅建设⽤地使⽤权期限届满的,⾃动续期。
续期费⽤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3、⾮住宅建设⽤地使⽤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五⼗九条住宅建设⽤地使⽤权期限届满的,⾃动续期。
续期费⽤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住宅建设⽤地使⽤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国有⼟地使⽤权特征1、国有⼟地使⽤权是从国家⼟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项民事权利2、国有⼟地使⽤权是相对独⽴的物权,属于⽤益物权3、国有⼟地使⽤权受法律保护法律上规定的⼟地使⽤权的年限是50年的项⽬⽤地是很多的,类似于⼯业⽤地,综合或者说其他⽤地等,都是50年的使⽤期限,现在,国家整体对⼟地使⽤权到期后的处理办法是⽐较混乱的,有些省份,基本上所有的⼟地在到期了之后都不需要办理续期,也有些省份就要和使⽤者重新签合同。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按钮咨询,或者到店铺咨询专业律师。
工业用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到期怎么办-
工业用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到期怎么办?五十年,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
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
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地区都把土地提供出来作为工业用地,达到了土地的资源配置的效果。
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不同,工业用地一般是用来建立开发区,并且建设各种各样的工厂。
不同用途的土地,他们的使用年限是不一样的。
那么,工业用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到期怎么办?小编根据这个问题写了这篇文章,供大家学习。
▲一、工业用地使用年限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所以,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工业用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一般来说,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那么工业用地使用年限到期是否也按照这个执行暂时没有出台相应的法文法规来规定到底该怎么做。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
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
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
商业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
商业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
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大家都知道,我们城市居民在购买住宅或者购买商业用地的时候购买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随意买卖的,他只归属于国家所有。
个人只能购买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
那么,如果商业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今天,365小编为您收集整理如下资料进行解答。
▲一、商业用地产权的案例深圳的国际商业大厦就是国内第一个续约土地使用权的案例。
该项目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在同一栋楼内,有20年、30年、40年、50年这四种年限不一的房产证。
最早的20年产权部分早已到期,为此,政府出台的《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指出,到期房地产,业主需继续使用该土地的,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按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延长土地使用年期,在剩余年期(国家规定的最长使用年期减去已使用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的,补缴地价数额为公告基准地价的35%,并按约定年期一次性支付。
按照该《规定》,国际商业大厦产权到期的房源,都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完成了续期,也令众多商住项目看到了续期的重要依据。
根据物权法,土地属性虽然是商业综合用地,但土地上的房屋是购房人的,未来即便商住楼产权到期,也有极大的可能像住宅那样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对商住楼进行续期。
另外,在销售中,明显发现购房人对于商住项目本身产权短的劣势并不是很在意,相反,商住楼盘价格较同区域同品质的住宅便宜,不限购不限贷的优点,反而更加吸引购房人。
▲二、土地产权和房屋产权分离到期后可续约产权要想知道房屋产权到期后怎么办,首先要了解我国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权的。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
土地使用年限30年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年限30年到期怎么办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在我国,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的土地则是归集体所有的,大家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
有的人以为自己买了一套房子。
对这个房子的使用年限就是永久的,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的,很多人并不知道土地使用年限30到期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
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
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
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
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
工业用地年限标准是多久,怎样申请工业用地
一、工业用地年限标准是多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五十年。
具体的土地使用年限还是要以出让合同的约定为准,在出让土地使用到期后,业主如不和政府重新签订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将依法收为国有。
如今的工业用地实行的是“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制度,也就是说地块的中标人或竞得人先承租土地进行建设,通过既定条件验收后,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再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出让年限也不再是统一的50年,而是结合产业生命周期,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限出让制度。
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已成为国内不少地区积极推行的新政策。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前海、珠海、上海、广州佛山、山东临沂等都有此类政策出台,打破以往工业用地出让单一的50年制,将新年限划定为20年,或10-50年不等。
工业用地弹性出让试点将按照“租赁供应为常态,出让供应为特例”的原则,区分不同产业、全面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土地供应制度。
二、怎样申请工业用地现在工业用地必须经过招标拍卖挂牌(招拍挂)出让才能取得,并坚决执行全国最低价标准。
申请人应在公告规定期限内缴纳出让公告规定的投标、竞买保证金,并根据申请人类型,持相应文件向出让人提出竞买、竞投申请。
出让人应当对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
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确认申请人的投标或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招标拍卖挂牌活动。
采用招标或拍卖方式的,取得投标或竞买资格者不得少于3个。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标拍卖挂牌活动。
招标出让的,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同时向中标人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准文件。
拍卖挂牌出让的,经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后,拍卖人或挂牌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向竞得人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准文件。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中标人、竞得人应按照《中标通知书》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深度解析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到期可以续签嘛
深度解析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到期可以续签嘛有缘千里来相见,希望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到期可以续签嘛集体用地到期有赔偿吗能很好的解决你要查找的问题!和你一起进步共同成长!✅农村土地到期可以续期吗1、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关于农民土地承包的期限:《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2、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如果承包土地的期限有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相关土地承包年限的,则可以续期;如果已经到了国家规定的期限的,则不可以续期。
对于土地承包期限的规定为: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3、农村宅地到期可以续期的【法律依据】《》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4、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土地使用年限面临到期了该如何续期不过目前如果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当事人只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续期登记手续并缴纳一定的费用即可,如果是住宅用地,则使用年限到期之后会自动续期。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法律主观: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可以申请续期。
如果是住宅建设用地,到期后则会自动续期,但需交纳续期费用。
根据2023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土地使用证50年到期怎么续期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
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想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续期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
土地使用期满后应该怎么办
土地使用期满后应该怎么办土地使用期满后应该重新提出续期申请,国土资源部门是否会批准,就要看当前有没有重大的市政工程正好需要该块土地了,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话,一般会和申请者重新签合同,但申请者也需要依法缴纳土地出让金,另外也要重新办理新的土地使用权证,日期也是重新计算的。
▲一、土地使用期满后应该怎么办?1、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记。
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2、住宅土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是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续期制度的一个重大例外,等于向社会宣告:住宅土地使用权经登记而取得,因为自动续期而长期有效。
该规定的意义在于:奠定了住宅土地使用权可以事实上长期存续的法律基础,成为本世纪以来我国重树民众创造和保有财富信心的最具价值的法律制度。
3、《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没有规定任何条件,那些主张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是有条件的观点,不论其条件宽厚(例如象征性支付土地费用)抑或苛刻,都不是在解释而是在否定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制度。
▲二、我国的土地使用年限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仓储用地50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三、我国土地使用原则是什么?(一)土地公有原则。
土地公有制是我国土地制度的基础和核心,土地管理必须遵循这一基本原则。
(二)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原则。
我国宪法规定:“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利用土地。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
土地使用证年限过期怎么办
遇到侵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土地使用证年限过期怎么办土地使用证是有年限的,比如我们的住房大多都是70年或者5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那么如果土地使用年限过了怎么办,可以自己再次进行申请吗,还是可以续期呢,赢了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土地证会过期吗《物权法》明确规定自动续期,但是续多少费用都没有明确。
这其实就是土地证会过期的,因为我们的土地年限到了是要重新出让的,重新出让是需要按照市场价来的,当然这个是所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高标准高价。
对于存量房是房龄比较老的房子来讲,土地使用年限确实是制约存量房的价格空间,如果按照土地评估价来续期,实际上就等同于重新再买房子,原来的房子相当于灭失了。
所以如何续期关系到我们存量房的价值,也是关系到千千万万的老百姓的重要资产价值。
我们现在存量房交易量不断增长,像温州存量房的交易量与新房的交易量几乎相同,所以存量房的土地续期问题现在已经出现,将来会成为一个大的问题。
如果解决不好就会带来社会问题。
一般来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仓储用地50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但是,在温州或其他城市都有出现住宅用地20年或40年的情况,这可能跟当时地方政府在实际操作中的政策有关。
二、土地证过期该怎么办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
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综上,土地证的问题还都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本文主要介绍了相关业内人士的看法和观点。
具体的土地证会不会到期以及到期该怎么办?还要依据当地的政策。
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土地使用权到期
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土地使用权到期一、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较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1、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
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政府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外,对申请续期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得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0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这就是说,国家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也无偿收回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
另外应当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如果被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都是要被无偿收回的。
如果您还有疑惑,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欢迎您进行咨询。
二、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该怎么办?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该怎么办一、商业用地使用权年限有所不同商业用地分为商场、写字楼、酒店及旅游用地等,商场用地使用权一般是40年,写字楼、酒店一般是50年,各地规定有所差异。
较终应以当地规划国地部门核发的建筑用地批准书和用地规划许可证上审批的为准。
工业用地年限是多少年?到期了该怎么办?
工业用地年限是多少年?到期了该怎么办?导语企业家在选购厂房或办公楼时不可避免要和土地打交道,也经常会听到关于农业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等这样的土地基本用语,那么,你知道工业用地指的是什么吗?使用年限是多少?到期后怎么办呢?NO.1 工业用地指的是什么?01工业用地是建设用地中的一种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土地基本术语》( GB/T19231- 2003)可知,工业用地被划归于城市建设用地中,与采矿、采砂石、盐田等地合称为工矿用地。
02工业用地有特定的指定场所根据《中国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可知,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
03工业用地的分类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可知,工业用地被划归为城市用地,是指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铁路、码头和附属道路、停车场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代码为M,它包括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三类工业用地,代码分别为M1、M2、M3。
04工业用地的编码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可知,工业用地是一级地类“土地工矿仓储用地”的下级分类,是指工业生产、产品加工制造、机械和设备修理及直接为工业生产等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编码为0601。
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是多少?1、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50年。
2、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即:使用年限=合同规定年限-已使用年限3、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民法典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民法典出让国有建设⽤地使⽤权到期怎么办国有建设⽤地的⼟地使⽤权⼀般是通过出让的⽅式取得,不同的⼟地使⽤权有不同的年限,例如住宅⽤地的⼟地使⽤权是70年,那么民法典出让国有建设⽤地使⽤权到期如何处理的?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出让国有建设⽤地使⽤权到期怎么办民法典规定,出让国有建设⽤地使⽤权到期,如果是住宅⽤地,会⾃动续期。
⾮住宅建设⽤地使⽤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七条【建设⽤地使⽤权的设⽴⽅式】设⽴建设⽤地使⽤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式。
⼯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地以及同⼀⼟地有两个以上意向⽤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式出让。
严格限制以划拨⽅式设⽴建设⽤地使⽤权。
第三百五⼗九条【建设⽤地使⽤权的续期】住宅建设⽤地使⽤权期限届满的,⾃动续期。
续期费⽤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住宅建设⽤地使⽤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地出让⾦如何计算1、有实际成交价的。
且这个价格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
那么就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
如果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话,就按全部地价40%计算。
2、在原⼟地拥有者转让⼟地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3、通过以上⽅式计算的⼟地出让⾦数额,⼟地使⽤权受让⼈有异议的,由受让⼈委托有资质的⼟地估价机构进⾏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地出让⾦。
4、划拨⼟地使⽤权成本价格占⼟地价格的最⾼⽐例不得⾼于60%,在以划拨⼟地使⽤权价格计算出让⾦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地出让⾦。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国有建设⽤地使⽤权通过出让⽅式取得的,使⽤权到期后,住宅⽤地是⾃动续期的。
2023年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续期办法
2023年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续期办法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工业用地出让续期工作,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能级,完善产业布局,督促企业规范用地,促进我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修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出让年限低于法定最高年限50年的即将到期的工业用地。
二、不予续期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续期:1.工业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未提出续期申请的;2.已被列入征地拆迁范围或影响近期规划实施的;3.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4.土地权属有争议的;5•实际用途与原批准的工业用途不符、且未经批准临时改变用途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不予续期但用地单位有使用需求的,以下情况可以租赁方式办理:1.已列入征迁计划的宗地,暂不实施征迁的;2.同一不动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内部分土地已到期或同一企业多本不动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中部分宗地已到期不予续期的。
三、续期的办理流程1.申请。
土地使用权人向规划资源分局提出续期申请。
3.联审。
续期申请受理后,由规划资源分局组织联审。
发改部门核实项目产业导向等,生态环境部门核实是否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等,经信部门核实亩产效益评定情况等,规划资源分局核实项目具体规划情况等,镇街(平台)核实是否列入近期征迁计划、是否改变土地用途等,并出具书面意见。
4.报批。
联审通过的项目,由规划资源分局报区政府审批。
5.公示。
区政府批准后,公示10日且不少于7个工作Ho6.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规划资源分局与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续期),受让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6.权属登记。
受让人申请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
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样规定的
⼟地使⽤年限是怎样规定的⼟地的使⽤往往是有着⼀定的年限设置的,⼟地使⽤年限的规定是⼗分详细的,那么,关于⼟地使⽤年限是怎样规定的您了解多少呢?⼟地使⽤年限是怎样规定的呢?今天店铺⼩编为您整理和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1、法律是如何规定⼟地使⽤年限的凡与省市规划国⼟签订《⼟地使⽤权出让合同书》的⽤地,其⼟地使⽤年限按国家规定执⾏。
即:居住⽤地七⼗年;⼯业⽤地五⼗年;教育、科技、⽂化、卫⽣、体育⽤地五⼗年;商业、旅游、娱乐⽤地四⼗年;综合⽤地或者其他⽤地五⼗年。
另外,加油站、加⽓站⽤地为⼆⼗年。
2、⼟地使⽤年限怎么算我国《城镇国有⼟地使⽤权出让和转让暂⾏条例》第12条对⼟地使⽤权出让最⾼年限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居住⽤地70年。
所以,⼀般住宅的⼟地使⽤年限为70年。
那么,对于⼆⼿房来说,应该如何计算呢?按照规定,应该根据我国⼟地的取得⽅式来分别看待。
若已购公有住房新占⼟地是以出让⽅式取得的,其⼟地使⽤年限应按原《国有⼟地使⽤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和《国有⼟地使⽤权证》规定,⽤出让年限减去已使⽤的年期计算。
若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住房的⼟地是以划拨⽅式取得的,即从该楼第⼀套房屋⾸次上市交易之⽇起核定其⼟地出让年限,其他房屋上市时,依上述办法分别计算使⽤年限,最终保证同⼀宗⼟地、同⼀栋楼的⼟地出让年限终⽌⽇相同。
其中钢混结构、砖混结构房屋,其⼟地使⽤年限最⾼不超过70年;砖⽊结构房屋,其⼟地使⽤年限最⾼不超过50年。
例如:某栋钢混结构房屋1997年竣⼯,该楼第⼀套房屋⾸次⼊市交易⽇期为1999年,其⼟地使⽤年限=70年-(1999年-1997年)=68年(2067年⽌),如该楼第⼆套房屋于2002年⼊市交易:其⼟地使⽤年限:70年-(2002年-1997年)=65年(2067年⽌)。
3、怎样查询⼆⼿房的⼟地使⽤年限(1)如果该⼆⼿房原来是按照出让的⽅式来取得的,则该房屋的⼟地证上会注明确定的使⽤年限,按照上⾯注明的为准;(2)如果该⼆⼿房原来是按照划拨⽅式来取得,则不能⽤上⾯的⽅法,因为划拨来的房屋在⼟地证是不会注明⼟地的使⽤年限的。
商业用地年限到期后的处置问题
商业⽤地年限到期后的处置问题商业⽤地年限到期后该块⼟地是如何处置的?是由国家收回,还是可以再交⼟地出让⾦继续使⽤?店铺⼩编将在下⽂中为⼤家介绍相关知识。
我国⼟地管理实⾏的是⽤途管制,按⼟地利⽤总体规划分,⼟地⽤途⼤的分类可分为农⽤地、建设⽤地和未利⽤地;建设⽤地⼜可按所有权性质分为集体建设⽤地和国有建设⽤地。
其中,国有建设⽤地的出让最⾼年限是按各地类在城市规划中的具体⽤途确定,即居住⽤地70年;⼯业⽤地50年;教育、科技、⽂化、卫⽣、体育⽤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地50年。
深圳是我国⼤陆最先试⾏⼟地有偿使⽤制度改⾰的试点城市,⾃1987年12⽉1⽇开始通过拍卖⽅式出让国有⼟地以来,到现在已经⾛过25年。
第⼀批出让的国有建设⽤地使⽤权已经接近。
根据《民法典》规定,城镇住宅⽤地出让⼟地使⽤权年限到期后,⾃动续期。
但商业等其他⽤途的出让⼟地使⽤权到期后如何处置,⾄今尚未有明确规定。
其中,因商业⽤地价值⾼,成为社会公众探讨及关⼼的焦点之⼀。
⼀、⽬前有关⼟地使⽤权到期的相关规定《国有建设⽤地使⽤权出让合同》规定,⼟地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年限届满,⼟地使⽤者需要继续使⽤⼟地的,应当⾄迟于届满前⼀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地使⽤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付⼟地使⽤权出让⾦。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地使⽤权因⼟地灭失⽽终⽌。
⼟地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年期届满,⼟地使⽤者需要继续使⽤⼟地的,应当⾄迟于届满前⼀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地使⽤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付⼟地使⽤权出让⾦。
⼟地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年限届满,⼟地使⽤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地使⽤权由国家⽆偿收回。
⼆、⽬前有关条款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存在的问题1.因多⽅⾯的原因,很多开发商出售商铺时,实际对应的⼟地使⽤年限只有30多年,甚⾄20多年,这意味着⼟地使⽤权的终⽌⽇期很快就要到了。
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期限的,目前我国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最长为70年。
尽管现在离到期还有比较长的一段时间,但是很多人都十分关心到期后房屋何去何从的问题。
那么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这个事情和老百姓利益息息相关,下面小编就简单谈下自己的看法。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期限的,目前我国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最长为70年。
尽管现在离到期还有比较长的一段时间,但是很多人都十分关心到期后房屋何去何从的问题。
那么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这个事情和老百姓利益息息相关,下面小编就简单谈下自己的看法。
▲一、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明确,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用途确定,其中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其他或综合用地50年。
从全国范围内来看,大部分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都是70年。
目前,关于住宅用地使用年限续期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虑:1、不够70年的,到期后必须都续期到70年;2、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相当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个无期限的物权,即一次取得使用,国家不必每次续期每次都收费;3、到期后经过自动续期变成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后,应当确定使用权人与国家所有权人之间的关系,可以考虑收取必要而不过高的税金,但应当经过立法机关立法决定。
▲二、土地使用权续期如何提出?1、续期申请的提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2、续期申请的审批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闲置工业土地怎么处置
闲置⼯业⼟地怎么处置通常情况下,我们国家的⼟地⾯积是⽐较⼴阔的,但是我们国家的⼈⼝也⽐较多,所以计算起来⼈均的⼟地⾯积还是⽐较少的,这个时候出现的闲置⼟地就⽐较浪费,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闲置⼟地闲置⼟地是指国有建设⽤地使⽤权⼈超过国有建设⽤地使⽤权有偿使⽤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开发⽇期满⼀年未动⼯开发的国有建设⽤地。
已动⼯开发但开发建设⽤地⾯积占应动⼯开发建设⽤地总⾯积不⾜三分之⼀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百分之⼆⼗五,中⽌开发建设满⼀年的国有建设⽤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地。
2012年5⽉,国⼟资源部公布《闲置⼟地处置办法》,加码闲置⼟地管理,⼟地闲置2年可⽆偿收回。
⼆、闲置⼯业⼟地怎么处置被认定为闲置⼟地是需要被罚款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认定为闲置⼟地:(1)⼟地使⽤权⼈超过⼟地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开发⽇期满⼀年未动⼯开发的国有建设⽤地;(2)已动⼯开发但开发建设⽤地⾯积占应动⼯开发建设⽤地总⾯积不⾜三分之⼀,并且中⽌开发建设满⼀年的国有建设⽤地;(3)已动⼯开发但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百分之⼆⼗五,并且中⽌开发建设满⼀年的国有建设⽤地。
2、“动⼯开发时间”的认定动⼯开发时间起算点应为依法取得施⼯许可证后:①需挖深基坑的项⽬,基坑开挖完毕之⽇;②使⽤桩基的项⽬,打⼊所有基础桩之⽇;③其他项⽬,地基施⼯完成三分之⼀之⽇。
3、“开发建设总⾯积”的认定(1)“应动⼯开发建设总⾯积”是指⼟地使⽤权⼈依照⼟地出让合同的约定和规划设计条件,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发建设的⼟地⾯积;(2)“开发建设的总⾯积”是指“应动⼯开发建设总⾯积”中⼟地使⽤权⼈已经进⾏实际投资开发建设的⼟地⾯积。
4、“投资额”的认定“已投资额”、“总投资额”均不含⼟地使⽤权出让价款、划拨价款和向国家缴纳的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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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一般来说,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工业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一般来说,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
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
规定。
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
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
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
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工业用地的现象越来越多,企业为了发展在多方面都需要用到土地,但是对于任何土地都是由一
定的使用年限的,对于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土地大家都不知道怎么做,其实有的是可以自动续期的,而有的需要自己申请续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