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管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商管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节合同文本标准化建设

1 标准格式合同文本定义及类别

1.1 标准格式合同文本定义

标准格式合同文本是指集团商业中心根据各种业务特点,就与租户(或者合作方)的权利义务而预先拟订的、经集团法律事务部批准的、集团商业中心及各地商管公司须遵照的各类合同文本。

1.2集团商业中心编制的标准格式合同文本类别

1.2.1租赁类合同:商铺租赁合同、广告位租赁合同、商铺返租合同、商户战略联盟合作协议。

1.2.2多种经营合同:多种经营管理合同、临时促销协议、多种经营点位租赁协议。1.2.3物业服务合同:主力店物业服务合同、商铺物业服务合同、公寓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其他类物业的服务合同。

1.2.4物管服务外包业务合同:保洁委托服务合同、绿化租摆合同、电梯等各种工程维护保养合同等。

1.2.5物资采购类合同。

1.2.6管理类协议或公约:消防责任书、装修协议书、业主临时公约等。

2标准格式合同文本的编制、审定和发布

2.1标准格式合同文本的编制部门

2.1.1集团商业中心招商部负责“租赁合同类”、“多种经营合同”标准文本的编制和审核。

2.1.2集团商业中心物管部负责“物业服务合同”、“物管服务外包业务合同”、“管理类协议或公约”标准文本的编制和审核。

2.2标准格式合同文本编制后,报送集团法务部审核,经集团商业中心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向各地商管公司发布(电子文本)。

3标准格式合同文本的管理

3.1集团商业中心招商部、物管部、各地商管公司须指定专人管理经审核批准后的合同文本。

3.2对发布后的标准格式合同文本实施编号管理,确保发布标准格式合同文本版本的统一和适宜。

4标准格式合同文本的调整与补充

4.1编制部门须根据合同执行及各地商管公司反映的情况,定期审核标准格式合同文本,发现标准格式合同文本中与实际需要不符合或标准文本缺项的,定期集中修改、补充完善。

4.2修改后的合同文本发布须根据编号要求进行,防止出现新老版本混用情况。

第二节合同管理

1合同内容洽商

1.1合同谈判应由相关业务经办部门负责组织。经招标确定合作方的合同谈判,应由招标经办部门负责。

1.2所有经济合同的谈判,原则上至少有二名经办人员参与。

1.3与合同对方进行合同内容洽商后,将双方洽商的结果形成书面内容,双方领导签字确认后作为合同文本形成的依据。

2合同文本的制定

2.1各地商管公司合同文本的制定和流转控制由相应的业务主管副总经理负责组织。集团商业中心商务部负责对集团商业中心各种待办理合同文本的流转。

2.2各地商管公司与合作方签订合同前,应要求由己方草拟合同文本。

2.3若关于标准格式合同范围内的合同文本的草拟,须参照集团商业中心发布标准格式合同模板,根据双方洽商的合同内容进行修订。

2.4对集团商业中心尚未发布标准格式合同模板的,由各地商管公司自行编制,但应确保合同的内容完整、表述准确,经本公司法律顾问审核后,并将自行编制的合同文本报集团商管中心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转集团法务部审批后,方可进入合同审批程序。集团商业中心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文本纳入标准格式合同文本模板中。

2.5必须采用合同对方的合同文本时,须由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认真审核合同文本内容,发现不符合本公司利益的条款须及时交涉修正。双方确定后将合同文本报集团商业中心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转集团法务部审批后,方可进入合同审批程序。该文本未纳入集团商业中心的标准格式合同模板的,应及时将此合同文本纳入标准格式合同文本模板中。

2.6工程外包合同的制定须充分考虑质量保证及保修内容的确立和修订。

2.7物资采购合同的制定须充分考虑质量保证、保修、退换货的内容的确立和修订。

3合同报审、报批

3.1审批条件材料的准备

3.1.1各商管公司向集团商业中心进行合同报审报批前,须准备合同审批条件材料,合同审批条件材料包括:集团商业中心与此合同相关的批复文件、总经理签字的《合同决策信息一览表》等。

3.1.2总经理对《合同决策信息一览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2合同审批程序与权限

3.2.1各地商管公司合同经办人员必须按《合同办理流程及审批权限》执行公司内部的合同审批,将草拟合同及审批条件材料呈送相关授权人员审批签署。

3.2.2须上报集团商业中心审批时,将本公司相关审批人签字后的合同审批会签单及相关的合同审批条件材料传真及合同文本电子版上报集团商业中心商务部,集团商业中心商务部将合同文本打印,附上审批材料,再按《合同办理流程及审批权限》流转审批,完成相应的“签字组合”。

3.2.3集团商业中心行商务负责将各地商管公司上报的审批材料及合同文本电子版归档。

3.3合同审核批复

3.3.1集团商业中心相关部门的合同审批授权人员负有审查责任,必须就其职能范围对合同进行审查,以保证合同主要条款及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严禁批复合同文本时,未审就签字通过。

3.3.2对相关条款内容不清楚或需了解更多信息时,及时与地方商管公司经办人员沟通。须办退的合同必须注明办退原因。

3.3.3地方商管公司根据办退的合同签批内容,与合同对方交涉修正,并填写《合同会签意见落实情况表》后,再行上报。

3.3.4各地商管公司报批合同时,须预计充分的审批时间。

3.4合同附件作为合同重要的组成部分,须与主体合同文本等同上报、审批及保存。

4合同签订

4.1签订前校审

合同通过审批后,将合同文本打印成正式文稿,合同金额在五万元(含)以下的由经办人、经办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实施签订前审稿,合同金额在五万元(含)以上的由经办人、经

办部门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实施签订前审稿。

4.2签订过程控制

4.2.1须按集团规定的程序及合同签订的规范要求进行合同签订,严禁未经正式授权的委托签字行为。在签订合同时验证对方签字代表人及印章的合法代表性。

4.2.2按双方现场签字原则,若双方无法实现同时签订,原则由对方先签。若己方先签,则禁止己方签订且对方未签的合同文本外流。

5已签订合同文本的保管与借阅

5.1已签合同文本的保管与保密

5.1.1各地商管公司财务部为各种合同的保管部门。

5.1.2须采取双本保存的方法,将合同正本与复印件共同保存,若有保密数据或条款,复印件应消除保密数据或条款。

5.2已签订合同文本的借阅

5.2.1合同正本不得外借,消除保密数据或条款的复印件可由相关业务监管部门或人员借阅。

5.2.2合同复印件的借阅必须经过归口业务副总经理审批,涉及主力店及总经理确定为重要的合同,其复印件的借阅必须经过总经理审批。

5.2.3须建立合同借阅记录,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5.2.4借阅人员不得将合同转借,不得向公司外部的人员透露合同内容。

第三节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

1合同履行的相关责任

合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履行合同的主要负责人;各地商管公司总经理是本公司各种合同履行的指导及监督人;集团商业中心相关部门是各地商管公司相应业务的合同履行的监督部门。

2合同内容的传达与培训

合同履行负责人将相关合同内容传达到与之关联的部门和人员,并组织与合同业务相关的人员进行合同条款的培训。

3合同履行的检查监督

各地商管公司按相关方管理的制度对合同对方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不符合合同条款要求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给予纠正。若对方达到解除合同的条件,按非正

常的合同期内解除合同的要求执行。

4合同履行评估

4.1合同期较长且循环执行的服务分包合同(如清洁、绿化、消杀、设备保养等的合同)评估:

4.1.1评估时机

4.1.1.1每月进行定期评估。

4.1.1.2付款前进行付款评估(若为每月付款的与月评估合并)。

4.1.1.3合同到期前评估。

4.1.2评估部门:合同归口业务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

4.1.3评估结果的处理:评估结果作为业务改进分析、合同付款及合同续签与否的依据。

4.2租赁类合同及多种经营合同的执行的评估:

4.2.1评估时机:

4.2.1.1每季度进行一次定期评估。

4.2.1.2租金及其他费用收取达到预警程度时进行评估。

4.2.1.3合同对方经营管理对商业广场可能造成影响时进行评估。

4.2.1.4己方经营战略发生调整影响到合同续约时进行评估。

4.2.1.5其它需要评估的时机.。

4.2.2评估部门:集团商管中心招商部、营运部各地商管公司运营部。

4.2.3评估结果处理:作为租金定位、租户调整的依据。

4.3一次性业务合同(如工程施工合同、外墙清洗合同等)的评估:

4.3.1付款前由该业务归口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业务效果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款项支付依据。

4.3.2尾款支付前的质量保证评估(如有约定)。

4.4主力店物业服务合同的评估:

4.4.1物业管理边界发生变化时,由集团营运部组织人员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物业管理合同谈判的依据。

4.4.2对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时由不执行部分归口部门组织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双方交涉依据。

4.4.3双方对合同条款产生重大分歧时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双方交涉依据。

4.5供应商的采购合同评估:

4.5.1在以下时机,由各地商管公司财务部组织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评估:

4.5.1.1物资采购金额明显比市场高时。

4.5.1.2采购货物经常性供应不足时。

4.5.1.3采购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或供应商未按合同提供维修、退货、换货时。

4.5.2评估结果作为是否解除合同的依据.

4.6其它类别的合同参照以上合同评估时机和条件进行。

4.7所有合同执行评估均需保留相关记录。

5合同款项支付或收取

5.1合同款项支付

5.1.1须根据合同支付款项时,支付前须进行合同执行评估。合同履行监督责任人的书面检查评估意见,须作为上级签批合同款项支付申请以及财务部支付款项的前提和依据。

5.1.2付款前评估标准须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执行。

5.1.3严格执行合同中适用于质量保证的尾款(若有)延迟支付及质量问题扣款的条款内容。

5.2合同款项收取详见《租赁管理》。

第四节合同续签与解除

1合同续签

1.1外包(采购)业务合同续签条件须满足以下要求

1.1.1上个合同期间,合同双方提供的服务(物资)质量符合甚至超越集团商业中心及地方商管公司的要求,且双方合作愉快。相关依据见合同到期前评估。

1.1.2上个合同期间,客户对外包服务的满意度高于公司质量指标。

1.1.3当前外包(采购)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符合或低于市场价格。

1.2租赁及多种经营合同续签时须考虑以下条件

1.2.1上个合同期间,合同对方按时提交租金及其他费用的。

1.2.2守法经营且经营品类及档次不影响商业广场业态规划及整体品牌形象的。

1.2.3下个合同期租金符合集团商管公司期望的。

1.2.4其他要求。

1.3合同续签审批要求

合同续签报批时,须按“合同报审、报批”要求同时上报续签合同的审批条件。

2合同解除

2.1正常合同到期解除

不符合或放弃续签条件的,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对方本合同期终止合作关系,并做好代替的相关方聘请的准备工作。

2.2非正常的合同期内解除

若因一方违反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在合同期内非正常解除合同,须注意避免合同解除对商业广场经营管理的风险,并做好相关方仓促离场的应急措施。

2.3合同解除期间,须做好业务正常过渡及物资保全工作。其他合同管理工作按集团相关要求执行。

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九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完整版)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支持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签订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二)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 3、做好合同文本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使用合同文本。 4、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6、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7、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11、配合合同管理机关,共同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企业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 5、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合同管理情况。 (四)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合同分管部门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五)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5、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法人委托书”管理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程序、管理规定及责任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 (二)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总? 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doc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

式。 第十二条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1. 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 2. 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 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 有封样要求的; 5. 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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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1) 企业经营与管理2006-11-10 16:40:32 阅读45评论0字号:大中小订阅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2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3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 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4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5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 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6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 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7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8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9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10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馐、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

业务合同管理制度

业务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为明确各部门的合同管理的职责和要求,切实推进全公司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有效控制成本和规避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利益,促进企业稳定、健康的发展,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合同档案特点 合同档案除具有一般档案共性外,还具有以下的特点。 1、突出的依据凭证性 依据凭证性,是合同档案最突出也是重要的特点,意思是说依法订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以及权利义务的转让、终止、违约、责任等等,都必须完全地、唯一地依据合同档案,否则,就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于具有这一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合同档案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这点特点需要引起领导、管理部门以及档案工作者的重视。 2、时效性强 时效是一个法律术语,指时间在法律上的效力。时间本身就是一种法律事实,能够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合同法》《民法》等许多相

关法律对在合同的要约、承诺、履行以及争议解决各个不同阶段内合同的效力以及当事人各种权力、义务的存在与消灭等均有所规定,可以说时效性特征贯穿于合同始终。 3、形式与内容的规范性程序较高 合同要对当事人有法律的约束力,其自身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许可性,即对于合同本身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了特定的形式,不具备法律所要求的特定形式,该合同就不具有法律效力,视为无效合同。在诉讼中,要证明一个合同法律效力的成立,就应当以法律要求的特定形式去加以证明。而在合同档案管理工作中经常发生的“证据灭失”问题,原因正是对合同形式与内容的规范性要求不甚了解,以致在收集、保管过程中缺失了合同档案的若干组成部分,造成合同档案法律效力的部分乃至全部的丧失,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这些就是设立专人专管的重要性。 二、合同实行统一管理和存放: 1、公司行政工作部门对所有合同原件实行统一管理,各业务分公司、各部门应分别建立健全合同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

(完整版)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一、合同管理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7)、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采购人员。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法务部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纠纷的处理。 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法务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提高风险意识,控制企业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明确合同管理职责,规范合同管理流程,确保公司各项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称经济合同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签订的各类合同或协议,主要包括工程承包合同、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技术合同、委托合同等。 融资合同、保险合同、担保合同、销售合同、劳动合同适用于公司另行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 3基本原则 公司有关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与管理,必须遵守如下原则: 3.1 合理审慎原则 公司各部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对合同涉及到的项目、当事人的资信、合同生效的条件进行认真调查,同时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可行性、严密性及经济性进行审查。 3.2 统一管理原则 合同必须由公司统一对外签订,同时公司建立各项制度,对各部门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进行统一管理。 4.基本制度 公司统一对经济合同进行管理,建立如下各项制度: 4.1合同印鉴统一规范制度 公司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使用公司统一的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保管。 4.2合同档案制度 本管理办法中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由综合部统一编号建立档案进行管理。 4.3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具体负责人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本规定。如果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必须追究相应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触犯刑法的,交司法

机关依法处理。 5.合同管理职责 5.1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本规定的实施与管理。 5.2 经办部门对外洽谈拟订合同的经办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合同的真实性、合理性、可行性负有完全的责任,并负责签约对方资信资格、履约能力的审查。相关隶属部门的负责人为第一审核人,负有直接责任。 5.3公司的法务人员为第二责任人,对合同的内容、形式、文字表述合法性、有效性以及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负有主要责任。 5.4公司综合部及财务部合同管理员同为第三责任人,对合同的流转、审批程序、流转时效、各款修改定稿、用印记录、合同资料的分发、归档等负有直接责任。 5.5公司财务部经理为第四责任人,对合同的履约收支、付款方式、单据回笼等情况的监督审核负有直接责任。 5.6在权限范围内,公司总经理或由其代理人负责合同的最后审签,对该合同的最后确认负有领导责任。 5.7在权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负责合同的最后审签,对该合同的最后确认负有领导责任。 6. 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形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6.1 单笔业务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0元的(含10000元); 6.2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6.3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例如,预付款或款到发货); 6.4有封样要求的; 6.5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 6.6 频繁采购的物品,应签订一个总合同并注明估计金额,日常采购时可以以采购订单的形式确认每次采购量,采购金额等; 6.7在下列情形下,需要在事后按照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并形成最终的书面合同: 6.7.1因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未能及时签订书面合同。 6.7.2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形式确认的合同。 当事人双方协商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传真、函件和图表等书面文件,以及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投标文件,材料、设备等报价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公司商务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

管理制度-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2 精品

第三节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14条经济合同的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15条经济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2.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 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重大涉外合同。 3.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0万元的; 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4.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5.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 第16条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17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18条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1.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2.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

公司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明确销售合同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企业销售部、业务部门、各子企业及分支机构的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第2章销售格式合同编制与审批 第3条企业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 第4条企业销售格式合同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 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 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 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 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 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 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 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5条企业销售格式合同须经企业管理高层审核批准后统一印制。 第6条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销售部经理审批。 第3章销售合同审批、变更与解除 第7条销售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 应经销售经理、营销总监、总经理等具有审批权限的责任人签字后, 方可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第8条销售合同订立后,由销售部将合同正本交档案室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9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出于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原因,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时,须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若为重大合同款项的变更,须经总经理审核。 第10条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 第11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 第12条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作废。 第13条企业法律顾问负责指导销售部办理因合同变更

商务合同管理制度

商务合同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合同管理,明确合同审批权限,规范订立行为,避免失误,降低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适用本制度。 3 定义 本制度中的合同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以公司的名义依法签订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运输、经销、购销、租赁、技术、保管、仓储、委托、广告等及其他协议。 4 职责 4.1 总经办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与执行工作; 4.2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4.3 财务部负责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及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 流程

6.1.1公司对外发生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物资、设备采购、供应等经济业 务均应签定合同。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对方当事人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且法人委托人必须能对本企业负责。 6.1.2 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 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评审程序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 6.1.3 合同的谈判须经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或其他授权人,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 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6.1.4 公司实行授权委托制度,签订合同应先取得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 同; 6.1.5 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所有合同均应约定以加盖公 司公章为合同成立要件,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同时要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6.1.6签订合同时,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 法院管辖; 6.1.7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 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6.2 合同的审查批准 6.2.1 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6.2.2 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6.2.3 标的超过20万元的、投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6.2.4 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 同审批权限表审批,合同审查时应注意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 6.2.5 合同需要审查批准时应由合同提出人或合同提出部门的负责人填写《合同审批 单》(); 6.2.6 合同一旦审批签订生效,应将原件(一份)交财务部门,以便按合同条款所规定 的时间和款额收款或付款。财务部门应对出现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况及时通知企业负责人。 6.3 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6.3.1 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解除合同的,履行部门应当按照 本管理制度关于合同签订的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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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范本最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第四条、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一)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二)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三)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四)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 (五)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六)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七)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五条、合同的主体

(一)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二)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三)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六条、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业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第三章、合同的内容规定 第七条、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第八条、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数量条款 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

企业经济类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合同管理制度。 第三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合同管理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

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九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用人单位(部门)劳动政策法规的学习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劳动政策法规。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程序办理。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员工与用人单位(部门)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自用工之日起,配合公司办公室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采用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 第六条用人单位(部门)招用员工时要有具体的书面录用条件及客

观的考核标准,并告知应聘者。. 第七条用人单位招用员工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 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应聘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部门)还应查验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应聘者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应了解应聘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工作经历、劳动关系现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户籍、住址、档案状况、家庭婚姻状况、学历、健康状况、职业技能水平等信息。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由员工本人签署,签字后并在签字处加印右手食 指指印;公司办公室应验证员工签名与身份证相一致。劳动合同加盖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由公司及员工本人各保存一份。 第九条退休返聘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就其返聘期间有关报酬、福利待遇签订返聘协议。 第十条凡用人单位(部门)违反劳动合同签订规定,擅自用工,造 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及发生赔偿等连带问题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与后果给予责任人处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在遵守国家劳动政策法规的前提下, 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特点和需要按下述原则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 期限,保证管理、业务骨干队伍的相对稳定。 (一)引进的高、中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等人才,可协商签订较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经济合同管理规范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合同的立项 第一条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中,年度合同、采购合同由采购部立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物资款三方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材料供货合同由合同管理部立项;其它类合同由责任部门立项。 第二章合同的主要内容 第二条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合同主体、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②标的(货物名称、品名、规格、型号及价格);③数量及单位;④质量及验收标准;⑤价款或者报酬(结算方式);⑥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⑦违约责任;⑩解决争议的办法; ⑨廉洁条款。 第三条必须十分严谨地约定付款条款,不仅应约定付款期限,还应约定严格、周密的付款前提条件。原则上若合同约定定金(备料款或预付款)的,一般情况下,金额控制在合同总金類的15%以下。 第三章合同的送审、报批及下发 第四条合同立项部门完成合同文本后,由立项部门负责人及立项部门分管领导在合同审批表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 第五条立项部门将合同、合同审批表及合同须附带的资料原件一并报合同管理部,由其进行审核。立项部门送审合同时所附相关资料不齐全的,由立项部门补齐后再随合同一并送审。资料原件包括: 1、合同对方商务资料包括主体资格资料、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及代理权限证明等; 2、立项资料(如领导批示的报告); 3、定标资料; 4、合同文本;

5、合同涉及到的相关图纸及技术资料,且需相关部门进行技术确认。 第六条合同管理部在合同审核中,如对合同内容有异议,应及时与合同立项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取得一致意见后,形成正式合同文本并逐级报批;如大不成一致意见,合同管理部则在合同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逐级报批。 第七条合同审核合格后,由审核人员、合同管理部分管领导分别签署意见后,加盖“合同条款已审核”印章;并将合同逐级报批。 第八条公司合同审批权限: 1、年度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均需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 2、以广州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名义经办的合同,合同标的额为500万(含500万)以下的,由立项部门本项、拟草,合同管理部审核,合同管理部分管领导审阅后,报公司负责人申批即可。超过上诉审批权限的合同,需按照相关制度,逐级上报。 3、以恒大地产集团采购配送中心名义经办的合同,合同标的额100万 (含100万)以下的,由公司立项部门立项、草拟,合同管理部审核,合同管理部分管领导审阅后,报公司负责人审批即可;超过上述审批权限的合同,需按照相关制度,逐级上报。 4、三方协议和材料供货合同,由合同管理部立项,合同管理部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5、内部关联和同,报审一律须经经营中心审核后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第九条合同金额发生变更时,变更金额增加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由材料公司负责人审批,超过上述审批权限的合同,需按照相关制度,逐级上报。 第十条合同审批完成后,由合同管理部负责报档案室加盖公章,合同管理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分类编号后下发。 集团或公司领导不批准的合同文本,由合同管理部退回立项部门,立项部门根据领导批示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合同审核人需在立项部门报送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完成后,合同管理部相关责任人需在2个工作日内复印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合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工程施工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三、职责 (一)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二)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1、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2、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3、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4、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5、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6、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7、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四、合同的签订 (一)合同的主体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及所属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其他部门、机构、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二)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

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三)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10、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11、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12、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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