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课程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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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课程管理制度汇编
课程管理制度
目录
(1)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指导意见-------------------3 (2)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4 (3)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传统文化课程实施指导意见-----------------7 (4)中心小学课程实施评价方案-----------------------------------13 (5)中心小学课程管理及开发领导小组-----------------------------14 (6)中心小学校本课程实施方案-----------------------------------15 (7)中心小学《经典诵读》课程实施方案---------------------------19 (8)中心小学《写字教学》课程实施方案---------------------------24 (9)临沂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程安排表-------------------------------28 (10)街道中心小学课程设置一览表--------------------------------31
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指导意见
(试行)
为了落实国家三级课程管理的政策规定,指导学校认真设置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实施纲要(试行)》精神,现就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和中小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地方和学校课程的课时总数。根据国家规定和山东实际,我省将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中的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的课时和国家规定的综合实践活动(包括信息技术、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和劳动技术教育)课时统筹安排、综合使用,共占九年课时总量的16.8%,按每学年上课时间为36周计算,约为1600课时。
二、关于地方课程的范围。我省的地方课程设置民族文化、社会探究、自然探究三个领域,每个领域下分设若干个课程科目,每个课程科目一般为18或36课时。信息技术教育作为相对独立的一个科目,作为地方课程设置。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可以作为学校课程单独安排,也可以与地方课程结合安排。
三、关于地方课程的开发。省教育厅负责制定地方课程科目方案,组织地方课程的开发和学习指导书的审定,下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学习指导书目录》,负责编制《山东省地方课程选用指南》,供学校和学生选择地方课程时参考。
四、关于地方课程的设置。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要求和学校的教育资源,从《地方课程选用指南》中选择部分课程作为地方课程。学校也可以把省定的地方课程科目作为学校课程的资源库,从中选择部分课程作为学校课程。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对学校的课程设置予以指导,但不要规定学校必须选择的课程。
五、关于学校课程的开发。学校可以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实施纲要(试行)》的规定,自主开发学校课程。学校开发的课程不编教材。
教师开发的学校课程方案应经学校课程开发委员会审议通过,或委托其它学校的课程开发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六、关于学校课程的设置。学校要将本校开发的学校课程向学生公布,供学生选择;
并在学生选择的基础上,确定学校课程的设置。学校课程设置的课时总量一般不要超过地方课程。
七、关于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撤销。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地方课程进行评价,淘汰不受学生和学校欢迎的地方课程。学校也要对学校课程定期进行评价,取消不受学生欢迎的学校课程。
八、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实施。学校可以把学校课程和地方课程的课时综合使用,集中或分散开设;但必须以学年为单位,开足《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课程安排方案》规定的课时。学校要统筹考虑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关系,在新学期开学以前,提出本校新学期可供学生选择的地方课程方案,向学生和社会公布,并报学校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九、学校的课程管理。学校要对课程实行学分管理,根据课时确定合理的学分。要建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考核评价制度,通过考察或研究报告、撰写小论文、作品展示、探索过程的记录等方式对学生进行考核评价,激励学生认真研修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考核评价一般不采用考试的方式。学校要把教师组织学生研修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情况,作为对教师评价的重要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校设置和实施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的情况。列入评估督导的范围。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要求,设置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课程设置应体现义务教育的基本性质,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为学生的持续、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一、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时代要求,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
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二、课程设置的原则
1.均衡设置课程
根据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均衡设置课程,各门课程比例适当,并可按照地方、学校实际和学生的不同需求进行适应调整,保证学生和谐、全面发展;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科知识的内在逻辑,义务教育阶段九年一贯整体设置课程;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成长的需要和认知规律,根据时代发展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课程门类由低年级到高年逐渐增加。
2.加强课程的综合性
注重学生经验,加强学科渗透。各门课程都应重视学科知识、社会生活和学生经验的整合,改变课程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的现象。
设置综合课程。1-2年级设品德与生活课,3-6年级设品德与社会课,以适应儿童生活范围逐步从家庭扩展到学校、社会,经验不断丰富,社会性逐步发展;3-9年级设科学课,旨在从生活经验出发,体验探究过程,学习科学方法,发展科学精神;1-9年级设艺术课,引导学生体验、感受多种艺术,提高审美情趣。
增设综合实践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等。使学生通过亲身实践,发展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3.加强课程的选择性
国家通过制定课程标准,以保证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并划定课时比例,提供地方、学校、学生对课程选择的可能性。鼓励各地发挥创造性,办出有特色的学校。
在达到九年义务教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农村普通中学试行"绿色证书"教育,形成有农村特点的学校课程结构。城市普通中学也要逐步开设职业技术课程。
四、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的有关说明
1.表1为义务教育(1-9年级)课程设置,表2为对各年级周课时数、学年总课时数九年总课时数和各门课程课时比例的要求,每门课的课时比例有一定弹性幅度。地方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