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法律
节能减排规章制度
节能减排规章制度
是国家为了推动节能减排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行业标准。
1. 法律法规: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节能减排行为。
例如,中国《节约能源法》规定了节能减排的基本原则和措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则规定了对大气和水污染的治理和减排要求。
2. 政策措施:政府采取一系列经济、财政和行政手段来推动节能减排。
例如,制定能效标准和能效认证制度,推动企业改造和更新节能设备;推出能源税和碳排放配额交易制度,通过经济手段引导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降低排放。
3. 行业标准:制定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规范工业和建筑等领域的能耗和污染排放。
例如,国家对建筑领域制定了《建筑节能条例》,规定了建筑节能的要求和标准。
这些规章制度的实施和执行,可以促使企业和公众增强节能减排意识,引导技术创新和投资,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也能够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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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随着全球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节能成为各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
在中国,节能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能源消费结构优化、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为例,分析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探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是我国第一部综合性节能法律,于1998年颁布,2007年进行修订。
该法旨在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促进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能源供应安全,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法律法规案例分析案例一:建筑节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新建建筑应当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以下是一起因违反建筑节能标准而引发的案例:案例背景: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了一栋住宅楼,该住宅楼在建设过程中未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导致实际能耗远高于标准要求。
案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由节能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在本案中,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因未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案例二:公共机构节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厉行节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以下是一起因公共机构未履行节能义务而引发的案例:案例背景:某市某机关办公楼在投入使用后,能源消耗量逐年上升,经审计发现,该办公楼在照明、空调、热水等方面存在浪费现象。
案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共机构未履行节能义务的,由节能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在本案中,该机关办公楼因未履行节能义务,被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案例三:节能技术改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降低能源消耗。
节能降耗法律法规
现行有效的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发布1989.12.26施行1989.12.2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的国家法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新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
为配合"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动真格",环保部2014年10月发布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的4套具体办法,并在中国环境网上公开征集意见。
8种环境违法行为纳入按日计罚,按日计罚的最大处罚期限为30天。
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是当前环境问题难以解决的一个重要原因。
而"按日计罚"的最大特点,就在于重罚。
业内人士算过一笔账,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故造成严重损害,根据原来处罚的办法最多罚100万元,九牛一毛。
新环保法实施后,启动按日计罚,那可能就是每天罚900多万元。
这恐怕没有哪家企业能够承担。
但值得注意的是"按日计罚"再狠,总归是一种以经济为主的行政处罚。
遏制企业违法排污,不能光算经济账,尤其在"违法排污"和"接受处罚或停产"之间,还存在更加隐蔽的违法排污选择可能。
事实上,2013年6月19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就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14种"严重污染环境"的入刑标准。
不过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存在入刑主体的甄别以及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如何衔接的问题。
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法律
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法律1. 背景介绍随着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耗问题日益凸显,各国纷纷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推动减少能源消耗和排放的努力。
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法律的出台旨在规范能源使用和减少环境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介绍一些国家在节能减排方面的重要法律。
2. 法律一: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法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法是我国为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耗而颁布的一项重要法律。
该法律旨在促进经济转型,推动低碳发展,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该法律规定了低碳经济的目标和指标,要求各行业减少能源消耗、改善能源结构、提升技术水平等。
同时,该法律还鼓励企业发展清洁能源、推动节能技术的使用和推广,并设立相应的激励和支持政策。
3. 法律二:能源法能源法是国家在能源管理和保护方面的基本法律。
该法律规定了能源的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基本原则,明确了能源的国家管理制度和能源安全保障制度等内容。
能源法要求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加强能源管理,制定能源计划和政策,推广和应用高效节能技术和设备,促进能源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和排放。
4. 法律三: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础法律。
该法律对于国家节能减排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法律支撑和指导作用。
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行为原则,明确了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和管理制度。
该法律要求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推动节能减排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质量。
5. 法律四: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是为了推进清洁生产和资源高效利用而制定的法律。
该法律要求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加强清洁生产的宣传教育,推广清洁技术和设备的应用,促进资源的全面利用和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清洁生产促进法还规定了清洁生产评价和认证制度,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推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同发展。
6. 法律五: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是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而制定的法律。
双碳政策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严重,我国政府积极响应国际社会呼吁,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旨在推动我国绿色低碳发展。
为保障这一目标的实现,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本文将对双碳政策的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双碳政策法律规定概述(一)法律体系我国双碳政策法律规定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为双碳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
2. 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应对法》等。
3. 行政法规: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绿色低碳发展促进法》等。
4. 部门规章: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绿色低碳发展促进法实施办法》等。
5.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各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主要法律规定1. 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国家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对碳排放进行总量控制。
企业应当依法购买碳排放配额,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碳排放量削减。
2. 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制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法》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引导企业降低碳排放。
政府应当加强绿色低碳政策宣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3. 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实行双重控制,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家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污染物排放进行严格管理。
企业应当依法进行污染物排放申报,并采取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
5. 绿色金融制度《绿色金融指导意见》规定,国家鼓励金融机构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低碳领域。
三、双碳政策法律实施指南(一)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双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和公众对双碳政策的认识和理解。
(二)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健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规范市场运行,提高市场效率。
节能减排法律法规最新汇编(2011.3)
节能降耗法律法规政策汇编(部分)2011年3月目录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一、节能降耗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主席令第77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主席令第33号)3、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1号)4、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5、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0〕2643号)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371号)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8、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1]51号)9、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10、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11、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12、关于印发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2441号)13、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办〔2010〕173号14、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15、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工信部节[2010]218号)16、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10]582号)1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18、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国家质监局17号令)19、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2528号)20、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税[2009]166号)(与17重复)21、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工信部节[2010]218号)22、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国发〔2009〕38号)23、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978号)24、关于促进节能服务行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与14重复)25、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与14重复)二、循环经济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主席令第四号)2、《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3、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801号)4、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发改环资〔2010〕991号)5、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303号)6、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工信厅节[2010]192号)7、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8、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977号)9、关于印发新型干法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25号)三、清洁生产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主席令72号)2、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令16号)3、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03]100号)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太湖流域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09]104号)5、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工业和通信业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2009]461号)6、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707号)7、《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一批)简介8、《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导向目录》(第二批)9、《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三批)10、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1、包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2、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3、印染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4、制革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5、制浆造纸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6铜冶炼等5个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工信部节[2011]113号)四、资源综合利用1、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2、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3、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4、关于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48号)4、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5、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公告)6、工信部发布《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公告(工产业政策[2010]第4号)7、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的资源综合利用电厂认定管理暂行规定8、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9、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660号)五、节能评估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2010年国家发改委第6号令)2、国家节能中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2010年本)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资料汇编(征求意见稿)4、《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的若干要求》和《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编写大纲》(国家发改委第37号公告)5、关于加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135号)六、新能源1、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财建[2010]230号)2、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七、其他1、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2、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一批)3、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二批)(国家发改委公告2009年第27号)4、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三批) (2010年第33号公告)5、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应用技术导向目录(第二批)(工信部节[2011]9号)6、国家能耗限额标准(26项)目录7、有色金属工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2006—2020年)8、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9、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通知(财建[2011]61号)浙江省法律、法规、政策一、节能降耗1、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人大常委公告第9号)2、浙江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浙经贸资源[2001]268号)3、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34号)4、浙江省能源利用监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3号)5、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超限额标准用能电价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10〕39号)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63号)7、浙江省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方案8、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经贸资源〔2006〕511号)9、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0〕34号)10、浙江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浙财企〔2010〕232号)11、关于印发浙江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10〕57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0]418号)1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80号)14、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08〕42号)15、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贯彻国发〔2009〕38号文件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27号)16、浙江省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企业认定暂行办法17、浙江省超限额标准用能电价加价管理办法(浙政发[2010]39号)18、关于超能耗产品惩罚性电价加价标准的通知(浙价资〔2010〕275号)二、循环经济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0〕63号)2、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浙财建字〔2006〕158号)3、关于印发浙江省节能及工业循环经济财政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字[2008]134号)三、清洁生产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3]22号)2、关于印发《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经贸资源〔2003〕1040号)3、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暂行办法(浙经贸资源〔2005〕643号)4、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浙经贸资源〔2008〕331号)四、资源综合利用1、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浙经贸资源〔2007〕265号)2、关于我省水泥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的意见(浙经贸资源〔2003〕39号)五、节能评估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35号)2、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审查程序(试行)》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0〕575号)3、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内容及深度要求(试行)4、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0〕559号)5、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1〕101号)六、新能源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10〕59号)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09〕55号)杭州市法律、法规、政策一、节能降耗1、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杭州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杭政〔2011〕1号)2、关于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10〕276号)3、杭州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26号)4、关于印发杭州市节能奖励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83号)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资助力度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77号)二、循环经济1、关于加快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05]211号)2、杭州市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08】353号三、清洁生产1、杭州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实施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9号)四、资源综合利用1、市经委关于转发浙江省实施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杭经资源[2007]336号五、节能评估1、杭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08〕366号)2、杭州市2010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杭政办函〔2010〕11号)3、杭州市薄钢板行业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六、新能源1、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86号)2、杭州市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杭政办函〔2011〕31号)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330号)七、其他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08〕283号)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杭政办函〔2010〕258号)富阳市法律、法规、政策一、节能降耗1、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富政函[2007]109号)2、关于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工作的意见(富政函〔2006〕39 号)3、转发省发计委《关于富阳市江南片造纸企业集中供热热力规划的批复》的通知(富政办〔2004〕53号)二、循环经济1、富阳市工业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富政办〔2008〕3号)2、关于调整和完善工业经济发展扶持政策的若干意见(富政〔2006〕1号)3、关于加快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富政函[2007]110号三、清洁生产1、富阳市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办法(富政函〔2005〕73号)四、节能评估1、《富阳市2008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富政〔2008〕5号)2、关于促进富阳造纸行业转型提升的若干意见(富政〔2007〕13号)节能降耗基础知识1.能源能源亦称能量资源或能源资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节能法律法规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解读
节能法律法规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解读范本1:节能法律法规有哪些第一章节能法律法规的概述1.1 节能法律法规的定义节能法律法规指的是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旨在规范和促进能源资源的有效利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2 节能法律法规的背景介绍节能法律法规制定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第二章中国节能法律法规的分类和内容2.1 国家级节能法律法规详细介绍国家级节能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等。
2.2 地方性节能法律法规介绍各省市制定的节能法律法规,如北京市《节能减排条例》、上海市《节能减排规定》等。
一些典型的地方性节能法律法规。
第三章节能法律法规的实施与执行3.1 节能法律法规的实施机构与职责介绍国家级和地方级节能法律法规的实施机构以及各部门的职责。
3.2 节能法律法规的执行与监督详细说明节能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措施和责任。
第四章节能法律法规的效果与展望4.1 节能法律法规的效果评估评估节能法律法规实施后的效果,如节能减排效果、环境效益等。
4.2 节能法律法规的发展趋势展望未来节能法律法规的发展方向,如研究新的节能分析方法、建立更完善的监管机制等。
附件:相关的节能法律法规,包括法律全文或法规摘要。
法律名词及注释:1. 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旨在规范和促进能源资源的有效利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2. 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国家规划,制定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指导方针。
3. 节能减排条例:北京市地方性法规,旨在规范和促进北京市的节能减排工作。
-------------------------------------------------------------------------------范本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解读第一章节约能源法的概述1.1 节约能源法的定义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定义,解释其主要目的和内容。
节能减排法律法规
节能减排法律法规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引言随着全球能源消耗的增加和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各国纷纷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的节能减排法律法规。
这些法规旨在通过限制能源消耗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和减轻气候变化的影响。
在本文中,将介绍几个重要的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并进行分析和评价。
能源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能源保护法》)是中国的一项重要法律法规,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该法旨在加强能源的节约利用和优化结构,推动能源消费方式的转变。
该法规定了能源管理的目标、原则和基本制度,包括能源计量、能源审核、能效评价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该法还设立了节能减排的奖励和惩罚措施,以激励企业和个人节能减排。
《能源保护法》的实施对推动中国的节能减排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建立严格的能源管理制度和加强对能源消耗的监督,可以有效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减少能源浪费,从而降低碳排放和环境污染。
此外,该法还鼓励企业和个人开展技术创新,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和设备的应用。
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法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法是一种用于规定国家或地区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法律法规。
各国根据其自身情况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需求,制定了相应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法。
该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并采取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来实现这些目标。
这些目标通常涉及到碳排放、甲烷排放、氟化物排放等不同类型的温室气体。
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法在全球范围内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通过制定具体的减排目标,国家和地区可以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管理和监督,推动减少碳排放和气候变化的影响。
同时,这也为各行各业提供了明确的减排目标和方向,促进了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和应用。
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维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的一种法律法规。
各国通过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法,以管理和保护环境资源,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
这些法律法规通常涉及到大气、水、土壤等多个环境要素的保护和管理,并对污染物排放和排放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节能相关法律规范
第一节相关法律、法规、产业与技术政策一、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与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与国主席令第77号,2008年4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与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经2002年6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2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与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与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分总则、清洁生产的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鼓励措施、法律责任、附则6章40条,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与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与国主席令[2008]第4号);4、《中华人民共与国电力法》(2009年修正);5、《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经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的决定》修正);6、《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10年第6号令);7、《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2011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8、《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鲁政发[2009]94号);9、《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发改环资[2004]2505号);10、《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11、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1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07]39号);14、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鲁发[2007]24号);15、《山东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16、《山东省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17、《山东省清洁生产“十二五”推行规划》18、《山东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二、产业与技术政策1、《国务院关于发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2005]40号);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3、《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与环境保护技术》(国家发改委2005第65号);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指南(2006)的通知》(发改环资[2007]21号);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6、《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7、《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建科[2011]194号。
1-节能减排法律法规
2000年1
6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02年6月29日
8
《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04年—2020年)》
2004年6月30日
9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我国首个《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
2006年8月6日
14
《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2006年)》
2006年12月
15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7年8月10日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
2007年10月28日
17
《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
2007年11月17日
18
四川省节约能源条例
2001年1月1日
19
2014-2015年四川省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
2014年8月
20
四川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2007年7月20日
21
四川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2011年11月25日
2004年11月25日
10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
2005年6月27月
11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005年7月23日
12
《关于印发“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6年7月25日
13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节能减排法律法规清单
编制单位:中国水电五局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土建5标项目经理部
现行有效的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及管理要求清单
2016.05.24
21
规范性文件
关于未纳入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污染物排放控制与监管问题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
环发〔2011〕85号
2011.07.21
2011.07.21
22
规范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环办函〔2015〕389号
2015.03.18
环境保护部
环发〔2015〕4号
2015.01.09
2015.01.09
8
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报表(修订稿)》的通知
国务院国资委
国资发综合〔2011〕154号
2011.10.20
2011.10.20
9
规范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等10部委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2015〕16号
2015.03.24
2015.03.24
34
政策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2014〕69号
2014.12.27
2014.12.27
35
政策文件
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
环境保护部
环规财函〔2017〕172 号
国务院
国令第693号
2017.12.30
2018.01.01
17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国务院
国令第676号
2017.03.01
2017.03.01
18
行政法规
节能相关法律法规
节能相关法律法规节能环保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护环境、降低能源消耗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节能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一些国际和国内的重要节能法规,并探讨其对环境和经济的影响。
一、国际1.《巴黎协定》《巴黎协定》是2015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重要成果,旨在通过全球协作来控制全球气温上升在2摄氏度以内,并努力实现1.5摄氏度的目标。
该协定要求各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加强能源转型,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2.《蒙特利尔议定书》《蒙特利尔议定书》于1987年签署,旨在保护臭氧层,防止人类活动对臭氧层的破坏。
该议定书规定了全球范围内禁止使用或生产破坏臭氧层的物质,如氯氟烃等。
二、中国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节约能源法》是中国的基本节能法律法规,于2008年制定。
该法规规定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在节能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促进了能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
2.《节约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要》《节约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要》是中国政府为了提高节能环保意识和实践而制定的纲要性文件。
该纲要明确了我国发展节约型社会的目标、任务和步骤,鼓励技术创新和能源节约。
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能服务公司管理条例》该法规于2005年颁布,旨在促进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
该条例规定了节能服务公司的管理和运营要求,激励企业在节能项目中提供技术咨询、优化设计、设备更新等服务。
三、节能法规对环境和经济的影响1.保护环境节能法规的实施可以减少能源消耗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响应全球环境保护的呼吁,减缓全球气候变化并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这有助于改善空气质量,减少环境污染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的危害。
2.促进经济发展尽管节能相关法律法规会对某些行业造成一定的经济压力,但它也催生了一系列节能产业,如可再生能源、节能技术等。
这些产业的发展不仅提高了产业结构的升级,还创造了就业机会,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3.推动可持续发展节能法规的实施促进了能源的可持续利用,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
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法规盘点
2005年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监察部、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1号),《通知》指出:“积极鼓励低油耗、低排放、小排量、小型化、高动力性汽车的生产和投资。
”“积极推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的实施,从源头上控制高耗油汽车的发展。
进一步完善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技术标准,不断提高其安全、节能、环保等性能。
”2005年12月30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标准委发布《关于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的通知》(商改发〔2005〕655号),旨在推动住宿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2006年1月1日,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开始施行。
原《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6号)同时废止。
这次发布的《规定》,大力鼓励发展建筑节能新技术和产品、施工工艺、管理技术及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并详细列出了鼓励发展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8个方面: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的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节能门窗的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集中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供热采暖系统温度调控和分户热量计量技术与装置;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及设备;建筑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品;其他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技术。
这就为推动民用建筑节能工作指出了明确的发展方向。
《规定》还对建设单位、工程施工、供热单位、公共建筑所有权人、物业管理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设计单位及审查机构等都提出了实施建筑节能工作的具体要求。
同时,对不按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的单位如何给予处罚,确定了具体实施标准。
2006年2月14日,为加强政府机构(包括由公共财政支持的各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防等部门)节约资源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管局、财政部、中直管理局、总后勤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机构节约资源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284号)。
节能减排法律法规
业项目的规定。 v 应当遵守依法制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的规定。 v 停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并不得转让他
人使用的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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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法律法规
五、生产用能产品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提高用能产品设计制造技术,提高用能产品的能 源利用效率 。
通过能源消费统计工作,得出某统计期的全 社会能源利用状况,为分析能源利用水平、研究 节能潜力、节能的重点和方向、制定节能规划和 计划、实施节能宏观调控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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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法律法规
10、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
v 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界定: (1)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 (2)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000吨 以上不满1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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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节约与能源开发并举,把节能放在首位的方
针
•3 节能减排法律法规
1、节能是国家发展经济的一项长期战略方针
节能是全社会国民经济发 展 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节能可保障国民经 济 •可持续发展
•节能
•节约能源是政府宏观经 •济管理范畴
•节能可以缓解能源 •供应的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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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 项目,依法审批的机关不得批准建设 ;项目
建成后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 要求的,不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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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法律法规
3、禁止新建技术落后、耗能过高、严重 浪费能源的工业项目制度
具体的项目名录和实施办法,由国务院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节能环保法律:企业环保和节能管理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
节能环保法律:企业环保和节能管理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节能环保法律是指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中,对企业环保和节能管理做出规范和要求的一系列法律规定。
这些法律规定旨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资源,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遵守这些法律,切实履行环保和节能责任,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和节能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其中,第二十一条规定了企业必须履行环保主体责任,依法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第三十条规定了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第三十七条规定了企业应当制定环境管理规程和应急预案。
《环境保护法》的这些规定,对企业的环保和节能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强调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承担的环境保护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是我国节能管理的基本法律,对企业的节能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其中,第八条规定了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企业的节能督促检查,推动企业实施节能措施;第九条规定了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实施节能管理制度。
《节约能源法》的这些规定,强调了政府和企业在节能方面的责任分工,对企业的节能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促进了企业节能意识的提高和节能措施的实施。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是我国大气环境保护的重要法律,对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其中,第十六条规定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应当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第十七条规定了企业应当实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许可制度。
《大气污染防治法》对企业的大气环境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促进了企业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污染防治技术的应用。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是我国水环境保护的重要法律,对企业的水污染防治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能源法律法规和标准清单
国家工信部公告2012年 第14号
2012.04.06
2012.10.01
国家工信部公告2014年 第16号
2014.03.06
2014.03.06
/
2016.3.10 2016.3.14
各部门 各部门 各部门 各部门
全文 全文 全文 全文
国经贸资源[2000]1015 号
2000.10.25
2000.10.25
33
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 办法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建[2011]367号 2011.06.21 2011.06.21
34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 品的目录》(第一、二、三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 济贸易委员会令 第6号
1999.1.22
关于印发<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 35 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8
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 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
9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10 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
一、国家法律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28号
1985.09.06
1986.07.0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54号
津工信节能〔2015〕12号 2015.3.10 2015.3.10
各部门
54
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
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第三十二次会议
委员会公告第四十号
2012.5.9
节能相关法律法规介绍
节能相关法律法规介绍节能是指在能源的使用过程中,通过技术和管理手段减少能源的消耗,达到减轻环境压力、保护自然资源和减少能源消耗的目标。
为了推动节能工作的开展,许多国家都出台了一系列的节能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将主要介绍中国的节能相关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是中国的一部基础性法律,于1997年通过,并于2008年和2012年两次进行修订。
该法的主要内容包括:1. 节约能源的原则和目标:包括优先发展节能型经济、发展清洁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
2. 节能主体责任: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等主体在节能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3. 节能信息公开:要求有关部门公布节能信息和节能工作的结果。
4. 节能考核和奖惩:对节能工作的考核和奖惩进行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是中国于1995年通过的一部重要法律,是能源工作的基本法律。
该法的主要内容包括:1. 能源发展规划:规定能源发展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保证能源的供应和需求平衡。
2. 能源的优化配置:要求按照合理布局、合理开发、合理利用、合理保护的原则,进行能源的配置和利用。
3. 能源供应和消费:规定完善能源市场体系、发展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
三、工业节能条例工业节能条例是中国政府为了推动工业领域节能工作,于1999年颁布的法规。
该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1. 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装备,提高产品和工艺的能源利用率。
2. 能源管理体系和节能审核:要求企事业单位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并进行节能审核和评估。
3. 节能信息公开:要求有关部门公布节能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信息。
四、建筑节能条例建筑节能条例是为了促进建筑节能工作,于2008年颁布的法规。
该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1. 建筑节能的总体要求和原则:包括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建筑节能标准等。
2. 建筑节能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应用:鼓励使用节能建材、节能设备和节能技术。
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法规汇总(1998年01月-2009年06月)
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法规汇总节约能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重要内容,我们党和国家历来对此高度重视。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我国节能减排的政策、法规、文件逐步出台,加速了我国推进节能减排的步伐。
一、一九九八年1998年1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0号),标志着中国的节能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
“节能是国家发展经济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能工作,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推进节能技术进步,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改善能源的开发、加工转换、输送和供应,逐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国民经济向节能型发展。
国家鼓励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第二条)。
《节约能源法》的公布和实施确定了节能在中国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用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节能是国家发展经济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为中国的节能行动提供了法律保障。
为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1998年11月19日国务院发布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要求:“建设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第三条),“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条),“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五条)二、一九九九年1999年2月11日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出台了《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确定了“节能产品”的定义:指符合与该种产品有关的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标准要求,在社会使用中与同类产品或完成相同功能的产品相比,它的效率或能耗指标相当于国际先进水平或达到接近国际水平的国内先进水平。
节能减排法律法规
节能减排法律法规随着人口不断增长和工业化进程的推进,能源消耗问题越来越受到全球各方的关注。
一些国家针对能源消耗量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制定了一系列的节能减排法律法规,以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
国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方面的基础法律,从整个环境保护系统来说,文章最为全面、具有总体性。
这部法律规定了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和排放量的限制,同时要求各大企事业单位需要制定环境保护计划。
此外,该法还明确了政府环境保护职责和环保部门的权力,以及执行、监管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使其在整个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中占据了重要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是我国能源法律法规中比较基础和全面的一部,是中国第一部专门规定能源问题的法律。
该法规明确规定了国家的能源政策、环境保护要求和节能减排目标。
并规定要加快能源转型升级、推进节能减排、促进能源高效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等目标。
《节能法》《节能法》是我国能源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向社会强调了资源能源的宝贵和非再生性的特点,强调节约能源和资源。
该法规明确规定了节能的要求和标准,鼓励使用节能产品、技术和设备,同时规定了节能产品、技术和设备的优先购买政策,并对节能领域的利益相关者进行了详细的规范。
国际法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联合国在1992年的《里约公约》上签订的一份公约。
该公约的目的是通过对气候变化及其影响进行全球性的科学研究来加强对气候变化的了解,并采取适当的预防和缓解措施。
此外,公约还明确规定了各方需要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促进各种形式的能源生产、使用和节约措施的推广。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被视为国际节能减排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
《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是在1997年通过的国际公约,旨在通过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缓解包括中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在内的全球范围内的气候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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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法律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 16(法律法规)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法律。
(法律法规)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 2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3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42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 4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49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 5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6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 66(法律法规)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法律。
(法律法规)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7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 79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 8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89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 92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管理制度;第三章减量化;第四章再利用和资源化;第五章激励措施;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
(法律法规)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法律。
(法律法规)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法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
本法所称减量化,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
本法所称再利用,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产品或者经修复、翻新、再制造后继续作为产品使用,或者将废物的全部或者部分作为其他产品的部件予以使用。
本法所称资源化,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
第三条发展循环经济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方针。
第四条发展循环经济应当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和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前提下,按照减量化优先的原则实施。
在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过程中,应当保障生产安全,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防止产生再次污染。
第五条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全国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国务院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循环经济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循环经济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制定产业政策,应当符合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等规划,应当包括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容。
第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循环经济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鼓励开展循环经济宣传、教育、科学知识普及和国际合作。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责任制,采取规划、财政、投资、政府采购等措施,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第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采取措施,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提高废物的再利用和资源化水平。
第十条公民应当增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合理消费,节约资源。
国家鼓励和引导公民使用节能、节水、节材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及再生产品,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公民有权举报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行为,有权了解政府发展循环经济的信息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法律法规)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法律。
(法律法规)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法律。
第十一条国家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在循环经济发展中发挥技术指导和服务作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委托有条件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公共服务。
国家鼓励和支持中介机构、学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循环经济宣传、技术推广和咨询服务,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第二章基本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编制全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应当包括规划目标、适用范围、主要内容、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并规定资源产出率、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率等指标。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本行政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用地和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规划和调整本行政区域的产业结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本行政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用地和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第十四条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统计、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
上级人民政府根据前款规定的循环经济主要评价指标,对下级人民政府发展循环经济的状况定期进行考核,并将主要评价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十五条生产列入强制回收名录的产品或者包装物的企业,必须对废弃的产品或者包装物负责回收;对其中可以利用的,由各该生产企业负责利用;对因不具备技术经济条件而不适合利用的,由各该生产企业负责无害化处置。
对前款规定的废弃产品或者包装物,生产者委托销售者或者其他组织进行回收的,或者委托废物利用或者处置企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的,受托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负责回收或者利用、处置。
对列入强制回收名录的产品和包装物,消费者应当将废弃的产品或者包装物交给生产者或者其委托回收的销售者或者其他组织。
强制回收的产品和包装物的名录及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国家对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加工、化工、建材、建筑、造纸、印染等行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用水量超过国家规定总量的重点企业,实行能耗、水耗的重点监督管理制度。
重点能源消费单位的节能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规定执行。
重点用水单位的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循环经济统计制度,加强资源消耗、综合利用和废物产生的统计管理,并将主要统计指标定期向社会公布。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制定和完善节能、节水、节材和废物再利用、资源化等标准。
国家建立健全能源效率标识等产品资源消耗标识制度。
第三章减量化第十八条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定期发布鼓励、限制和淘汰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名录。
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列入淘汰名录的设备、材料和产品,禁止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
第十九条从事工艺、设备、产品及包装物设计,应当按照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的要求,优先选择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材料和设计方案,并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
对在拆解和处置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电器电子等产品,不得设计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
禁止在电器电子等产品中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由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设计产品包装物应当执行产品包装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第二十条工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或者适用的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制定并实施节水计划,加强节水管理,对生产用水进行全过程控制。
工业企业应当加强用水计量管理,配备和使用合格的用水计量器具,建立水耗统计和用水状况分析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水设施。
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国家鼓励和支持沿海地区进行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节约淡水资源。
(法律法规)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法律。
(法律法规)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法律。
第二十一条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使用高效节油产品。
电力、石油加工、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和建材等企业,必须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期限内,以洁净煤、石油焦、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燃料油,停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燃油发电机组和燃油锅炉。
内燃机和机动车制造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内燃机和机动车燃油经济性标准,采用节油技术,减少石油产品消耗量。
第二十二条开采矿产资源,应当统筹规划,制定合理的开发利用方案,采用合理的开采顺序、方法和选矿工艺。
采矿许可证颁发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开发利用方案中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矿山水循环利用率和土地复垦率等指标依法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颁发采矿许可证。
采矿许可证颁发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开采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
矿山企业在开采主要矿种的同时,应当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实行综合开采、合理利用;对必须同时采出而暂时不能利用的矿产以及含有有用组分的尾矿,应当采取保护措施,防止资源损失和生态破坏。
第二十三条建筑设计、建设、施工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其设计、建设、施工的建筑物及构筑物采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技术工艺和小型、轻型、再生产品。
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
国家鼓励利用无毒无害的固体废物生产建筑材料,鼓励使用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禁止损毁耕地烧砖。
在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和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粘土砖。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等主管部门应当推进土地集约利用,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者采用节水、节肥、节药的先进种植、养殖和灌溉技术,推动农业机械节能,优先发展生态农业。
在缺水地区,应当调整种植结构,优先发展节水型农业,推进雨水集蓄利用,建设和管护节水灌溉设施,提高用水效率,减少水的蒸发和漏失。
第二十五条国家机关及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带头使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节约使用办公用品。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本级国家机关等机构的用能、用水定额指标,财政部门根据该定额指标制定支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