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仲裁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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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仲裁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仲裁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仲裁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项背景】: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方式,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制定本合同的仲裁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仲裁规定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争议解决。

第二章仲裁机构第三条【指定仲裁机构】: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指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双方约定的指定仲裁机构为:(填写仲裁机构名称)。

第四条【仲裁机构的职责】:指定仲裁机构负责受理和审理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正、公正的仲裁。

第三章仲裁程序第五条【仲裁申请】:当本合同各方发生争议时,任何争议一方均可向指定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仲裁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仲裁请求、争议发生的事实和理由、提供的证据材料等。

第六条【仲裁通知】:指定仲裁机构在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及时将仲裁通知书送达给各方,并告知争议解决的时间和地点。

第七条【仲裁庭成立】:指定仲裁机构根据相关规则组成仲裁庭审理争议。

仲裁庭由一名或多名仲裁员组成,其中主任仲裁员由仲裁庭选举产生。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仲裁庭审理争议时,将根据相关法律、合同约定等,进行独立、公正的裁决。

仲裁庭裁决是终局的,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仲裁程序期限】:仲裁庭应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理结束,并做出书面裁决。

第三章仲裁裁决第十条【裁决文书】:仲裁庭在审理结束后,应书面形式做出裁决,并送达各方。

裁决文书应包括以下内容:裁决结果、裁决的理由、调解意见(如有)等。

第十一条【执行裁决】:各方应按照裁决文书执行,如有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解释权】:本仲裁规定解释权归指定仲裁机构所有。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本仲裁规定不排斥各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其他争议解决方式,但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四条【生效与变更】:本仲裁规定自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生效,并具有约束力。

如需变更,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生效。

工程施工协议书中的争议解决方式与仲裁条款规定

工程施工协议书中的争议解决方式与仲裁条款规定

工程施工协议书中的争议解决方式与仲裁条款规定工程施工协议书争议解决方式与仲裁条款规定是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合作关系的重要部分。

本文将探讨工程施工协议书中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和仲裁条款规定,并分析其作用和适用条件。

一、争议解决方式1. 协商解决工程施工协议书中的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可以通过会面、电话或书面形式进行,旨在通过对话和讨论找到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

协商解决方式的优势在于可以快速解决问题,降低纠纷升级的风险。

2. 裁决解决如果在协商解决失败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由第三方裁决解决争议。

通常,施工协议书中会明确指定一个或多个独立的仲裁机构或专业机构,负责裁决相关争议。

裁决解决方式的优势在于具有专业性和中立性,可以有效地解决复杂的争议问题。

3. 诉讼解决作为最后的手段,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法院进行争议解决。

诉讼解决方式适用于争议较为复杂或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

然而,诉讼过程通常相对较长,并且涉及高成本。

因此,在选择诉讼解决之前,应尽量充分利用协商和裁决解决方式。

二、仲裁条款规定工程施工协议书中的仲裁条款规定是指明争议裁决程序和相关规则的具体条款。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仲裁条款规定:1. 仲裁委员会施工协议书中通常会约定一个具体的仲裁委员会,负责裁决争议。

仲裁委员会应该由独立、公正的仲裁人组成,具有专业性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的能力。

2. 适用法律和语言仲裁条款规定中应明确适用的法律和语言。

这有助于确保裁决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 仲裁程序仲裁条款规定中应明确仲裁程序的各个环节和具体要求。

这包括争议提交、证据交换、听证会、仲裁庭组成和裁决结果等。

仲裁程序的规定有助于确保争议的高效处理和公正裁决。

4. 裁决效力仲裁条款规定中应明确裁决结果的效力和执行程序。

这有助于确保当事人能够及时履行裁决结果,并解决争议的最终性。

总结:工程施工协议书中的争议解决方式和仲裁条款规定是为了维护合作关系和促进工程项目顺利进行而必要的。

施工中的争议解决和仲裁程序

施工中的争议解决和仲裁程序

施工中的争议解决和仲裁程序作为建设项目中不可避免的一环,施工中的争议解决和仲裁程序对于各方交流协调、维护权益至关重要。

本文将围绕施工中可能出现的争议解决过程和仲裁程序展开讨论。

一、施工中的争议解决在施工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复杂性和各方利益的不同,往往难免出现分歧和冲突。

因此,及时有效地解决争议至关重要。

1. 协商解决争议协商是解决施工争议的首选方式。

争议双方可以通过直接对话、会议讨论等方式,充分沟通,寻求共同的解决方案。

协商解决争议的优势在于快速、灵活,能够充分尊重各方的权益,增加合作共赢的机会。

2. 专家咨询当争议难以通过协商解决时,可以请来专家进行技术咨询。

技术专家能够从技术层面对争议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估,给出专业的解决方案,帮助各方解决分歧。

3. 裁决解决争议如果协商和咨询都无法解决争议,可以通过裁决的方式解决。

裁决一般由行业协会、专业机构或者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根据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争议进行判决。

裁决虽然具有确定性和强制性,但也可能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因此在选择裁决解决争议时需谨慎权衡。

二、仲裁程序仲裁是施工争议解决的一种常见方式,具有相对正式和独立的特点。

下面将介绍仲裁程序中的几个重要环节。

1. 申请仲裁当发生施工争议时,有一方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相关法律规定,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申请书。

申请书中通常需包含争议的事实、理由、证据等,以及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等。

2. 仲裁受理仲裁机构在受理仲裁申请后,将对申请书进行审查,并通知争议双方。

一般来说,仲裁机构会设立一个受理委员会,负责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争议仲裁庭的组建受理委员会在核实申请书后,将会根据双方的意见或者独立进行组建争议仲裁庭。

争议仲裁庭由一名或多名仲裁员组成,一般由有相关专业经验的专家、律师、法官等担任。

4. 仲裁听证和调解争议仲裁庭将组织听证和调解,双方可以在听证过程中提出证据、陈述意见并进行辩论。

争议仲裁庭有权力调解争议,帮助双方达成和解。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仲裁流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仲裁流程

一、仲裁申请1. 当事人协商一致,选择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方式。

2.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以下内容:(1)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2)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3)仲裁委员会的名称;(4)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3.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进行形式审查,确认符合要求后,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二、仲裁答辩1.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在法定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答辩书应载明以下内容:(1)答辩人对仲裁请求的承认或者否认;(2)答辩人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3)被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2. 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向被申请人发出答辩通知书。

三、仲裁庭组成1. 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约定或者仲裁规则,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2. 仲裁庭组成后,向当事人发出组成仲裁庭通知书。

四、证据交换与质证1. 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庭指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

2. 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应当真实、合法、充分。

3. 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庭指定的期限内对对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

五、仲裁庭调查1. 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自行调查取证。

2. 仲裁庭调查取证,应当通知当事人。

六、开庭审理1.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审理前,向当事人发出开庭通知书。

2. 当事人应当按时参加开庭审理。

3. 开庭审理时,仲裁庭可以就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询问、辩论。

七、仲裁裁决1. 仲裁庭在审理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依法查明案件事实。

2. 仲裁庭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仲裁裁决。

3. 仲裁裁决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仲裁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承担等事项。

4. 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八、仲裁裁决的执行1.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2. 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裁决,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 仲裁裁决被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筑工程施工争议仲裁协议

建筑工程施工争议仲裁协议

建筑工程施工争议仲裁协议建筑工程施工争议不可避免地会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为了解决这些争议,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建筑工程施工争议仲裁协议应运而生。

本文将探讨建筑工程施工争议仲裁协议的基本要素、优势以及如何制定有效的仲裁协议。

一、仲裁协议的基本要素建筑工程施工争议仲裁协议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约定将潜在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接受仲裁程序进行解决的协议。

在制定仲裁协议时,需要包含以下基本要素:1. 仲裁愿意:明确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方式,并承诺遵守仲裁裁决的结果。

2. 争议范围:明确定义适用的争议范围,涵盖施工合同、变更合同、支付问题、工期延误、质量争议等。

3. 仲裁机构:指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以确定争议提交的具体管辖机构。

4. 仲裁程序:对争议解决的具体程序进行规定,包括提交申请、仲裁庭组成、审理方式等。

二、建筑工程施工争议仲裁协议的优势与传统的诉讼方式相比,建筑工程施工争议仲裁协议具有以下优势:1. 灵活高效:仲裁程序相对诉讼更简洁、迅速,仲裁庭审理效率高,能够及时解决争议,避免长时间的纠纷。

2. 专业性强:仲裁庭成员多为具备建筑行业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的人士,能更好地理解和解决建筑工程争议。

3. 保密性好:仲裁裁决不公开,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商誉。

4. 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违约可强制执行。

三、制定有效的仲裁协议为制定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争议仲裁协议,应考虑以下要点:1. 清晰明确:仲裁协议应当将责任、义务和权益明确写明,避免造成解释歧义。

2. 公正中立:选择具备良好声誉和专业性的仲裁机构,确保仲裁庭成员能够公正、中立地进行审理。

3. 法律合规:仲裁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

4. 公平公正:确保当事人在制定仲裁协议过程中平等参与,避免其中一方占据优势地位。

5. 审慎考虑:在制定仲裁协议之前,应对相关风险进行评估,合理协商并达成一致。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仲裁程序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仲裁程序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仲裁程序一、仲裁协议的签订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旦发生争议,同意提交至指定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仲裁协议应当包括仲裁委员会的选择、仲裁地点、仲裁语言、适用的法律规则、仲裁员的选定方式等内容。

二、争议的提出当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根据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三、仲裁申请的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接到仲裁申请后,将对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仲裁条件。

如果符合,将正式受理案件,并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和仲裁规则等文件。

四、答辩与反诉被申请人在接到仲裁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答辩,并可以提出反诉。

双方当事人都有机会陈述事实、提供证据、表达意见。

五、仲裁庭的组成根据仲裁规则,仲裁庭可以由一名或多名仲裁员组成。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的约定,共同选定仲裁员,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六、开庭审理仲裁庭成立后,将确定开庭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质证对方证据,提出自己的证据和辩护意见。

七、裁决经过审理,仲裁庭将根据案件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书面裁决。

裁决书应当载明案件的基本情况、争议的焦点、裁决的理由和结果等内容。

八、裁决的执行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如果一方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九、仲裁的终结仲裁裁决执行完毕后,仲裁程序即告终结。

双方当事人不得再就同一争议事项提起诉讼或再次申请仲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仲裁指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仲裁指引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仲裁指引本指引是由天津仲裁委员会起草,非强制性或规范性规定,其目的是为向仲裁员在仲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提供借鉴,仅供仲裁员在仲裁工作中参考。

一、审查证明当事人(申请人、被申请人及第三人)仲裁主体资格、资质的证据(一)主体资格1、当事人应提交登记资料:年检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团法人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权限。

2、当事人名称在法律关系成立后有变更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二)主体资质1、如建设单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交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2、施工单位应提供施工企业资质证书、专业施工资质证书、进津施工许可证明。

(三)特殊适格当事人1、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被申请人提起仲裁申请。

2、实际施工人可以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申请人提起仲裁申请。

3、实际施工人可以直接以发包人、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被申请人提起仲裁申请(突破了合同当事人相对性原则)。

二、审查证明当事人之间建设工程合同关系及合同相对人的证据(一)当事人应当提供1、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合同。

2、实际施工人应提供施工资料、已付款结算凭据等。

3、建设工程属挂靠施工工程的,施工人应提供与被挂靠方签订的合同。

(二)审查合同的内容和形式1、合同项目(内容)①当事人应提供建设项目的合法性证明文件,主要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施工中的争议解决与仲裁流程

施工中的争议解决与仲裁流程

施工中的争议解决与仲裁流程当涉及到施工项目时,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引发争议。

在这种情况下,及时有效地解决争议是非常重要的。

争议解决的一种常见方式是仲裁,它提供了一种合理、公正和高效的解决方案。

本文将介绍施工中常见的争议类型,并详细解释仲裁流程。

1. 施工中的常见争议类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各种争议,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争议类型:1.1. 付款问题: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可能引发争议,包括工程进度款、尾款等。

1.2. 变更指令:当项目需要变更或修改时,委托人和承包人可能对该变更的范围、费用和时间产生不同意见。

1.3. 质量问题: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标准,可能会引发争议。

1.4. 期限问题:如项目延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可能导致争议。

1.5. 索赔问题:当一方认为对方应对某些损失或责任承担赔偿责任时,可能会提出索赔。

2. 仲裁流程仲裁是解决施工纠纷的一种有效方式,它可以提供公正、高效和专业的裁决。

以下是一般的仲裁流程:2.1. 协商解决:在启动正式仲裁程序之前,双方应努力通过协商和谈判解决争议。

2.2. 仲裁申请:如果协商无法解决争议,一方可以向相关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申请中应包括各方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2.3. 仲裁庭组建:仲裁机构会根据申请的争议类型,指定适合的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2.4. 材料交换:各方在一定的时间内向仲裁庭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辩词书等材料。

2.5. 仲裁听证:仲裁庭会召开听证会,各方可以陈述观点、提供证据,进行辩论。

2.6. 仲裁裁决:仲裁庭根据听证及相关材料,作出裁决,并通知各方。

2.7. 裁决执行:裁决生效后,各方根据裁决结果履行义务,如有必要可以在法院申请裁决强制执行。

3. 仲裁的优势和限制仲裁作为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具有以下优势:3.1. 简便高效:相较于诉讼程序,仲裁程序通常更简便高效,可以更快地解决争议。

3.2. 专业性:仲裁员一般是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争议解决过程更具技术和专业性。

建筑工程争议解决仲裁与诉讼的法律程序

建筑工程争议解决仲裁与诉讼的法律程序

建筑工程争议解决仲裁与诉讼的法律程序在建筑工程领域,争议的出现不可避免。

为了解决这些争议,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仲裁或诉讼来寻求法律程序的解决。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争议解决的仲裁和诉讼的法律程序。

一、仲裁的法律程序仲裁是一种替代性争议解决方法,将争议交由仲裁庭解决,以达到公正、有效、迅速解决争议的目的。

以下是建筑工程争议解决仲裁的法律程序:1. 仲裁协议的签订和生效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即达成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可以是事先约定的,也可以是争议发生后双方达成的。

仲裁协议生效后,双方必须按照约定的程序进行仲裁。

2. 仲裁请求的提出争议发生后,当事人需要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

仲裁请求应包括争议的事实、理由、请求和证据。

在提交仲裁请求时,当事人需要缴纳一定的仲裁费用。

3. 仲裁庭的组成和仲裁程序仲裁庭由公正、独立的仲裁员组成。

仲裁庭会按照仲裁规则进行程序管理,包括开庭、听证、辩论和调解等环节。

当事人可以通过律师代理参与仲裁程序。

4. 仲裁裁决的作出和生效经过合法程序后,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具有与法院判决同等效力,可以强制执行。

仲裁裁决一般在裁决书签发后的一定期限内生效。

二、诉讼的法律程序诉讼是建筑工程争议解决的另一种方式,即通过法院审理来解决争议。

以下是建筑工程争议解决诉讼的法律程序:1. 起诉和答辩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提出诉讼请求。

同时,被告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表述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2. 举证和质证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交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法庭会对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和审查,双方也可以对对方的证据进行质证。

3. 开庭审理和判决法院会安排开庭进行审理,双方可以进行辩论和陈述意见。

在审理结束后,法院会作出判决,解决争议。

4. 判决的执行判决书生效后,当事人需要履行判决。

如果一方不履行判决,对方可以申请执行,由法院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三、选择仲裁还是诉讼的因素在建筑工程争议解决中,当事人在选择仲裁还是诉讼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 效率和费用:仲裁相对于诉讼来说,通常更迅速和经济。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仲裁指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仲裁指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仲裁指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仲裁指引摘要本文档旨在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提供仲裁指引,帮助他们理解相关法律规定,了解仲裁程序和应注意的事项,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1. 引言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由于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同理解和态度,常常会产生纠纷。

为了高效解决这些争议,可以选择通过仲裁来解决。

本指引将从仲裁程序和注意事项两个方面进行介绍。

2. 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指仲裁的各个环节和具体操作步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仲裁机构的规定,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2.1 提交仲裁申请当事人应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

2.2 受理和立案仲裁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进行审查,核对材料和证据,并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仲裁机构将立案,并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立案通知书。

2.3 调查、举证和听证在仲裁程序中,仲裁庭会组织调查、举证和听证等环节,以了解事实、确认证据,进而作出公正的裁决。

2.4 裁决仲裁庭会根据双方的陈述、证据和适用的法律规定,作出裁决。

裁决是仲裁的最终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

3. 注意事项在进行仲裁时,双方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3.1 仲裁协议的解释和适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往往包含了相应的仲裁条款,双方当事人应该仔细阅读并确定其适用。

如果存在不明确或争议的条款,可以通过仲裁程序进行解释和确定。

3.2 证据的提供和保全在仲裁过程中,证据的提供和保全是关键环节。

双方当事人应妥善保管好相关证据,并在仲裁程序中合法地提供证据。

如果有必要,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证据保全。

3.3 法律援助和代理人选择双方当事人有权选择合适的法律援助和代理人参与仲裁。

这些专业人士可以提供法律意见、代理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并帮助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

3.4 知悉一审裁决的权利一审仲裁裁决作为仲裁的最终结果,双方当事人有权知悉、查阅和复制。

如果当事人对一审裁决不服,可以申请再审,但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建设工程合同仲裁流程

建设工程合同仲裁流程

建设工程合同仲裁流程一、仲裁协议的达成1.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明确约定仲裁委员会名称、仲裁事项、仲裁地点等。

2. 双方发生纠纷后,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约定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3. 仲裁协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二、仲裁申请1. 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的名称、住所,仲裁请求及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2. 申请人应当提交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往来函电、图纸、工程签证、付款凭证等。

3. 申请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逾期提交证据的,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接受。

三、仲裁受理1.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当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并组成仲裁庭。

3. 仲裁委员会决定不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四、仲裁审理1. 仲裁庭应当开庭审理,但当事人可以协议不开庭。

2. 开庭审理前,仲裁庭应当通知双方当事人,并告知开庭时间和地点。

3. 仲裁庭应当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质证和辩论,并进行调查取证。

4. 仲裁庭应当在审理结束后,作出裁决。

五、仲裁裁决1. 仲裁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

2. 仲裁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承担和裁决日期。

3. 仲裁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4. 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六、仲裁调解1.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

2.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调解理由、调解结果、仲裁费用的承担和调解日期。

4. 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建筑工程合同仲裁条款

建筑工程合同仲裁条款

建筑工程合同仲裁条款一、争议解决机制当建筑工程合同中的任何一方认为存在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如果协商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内(通常为30天)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二、仲裁机构及规则双方应同意选择具有权威性的仲裁机构,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并按照该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地点通常为项目所在地或者双方商定的其他地点。

三、仲裁员的选择仲裁庭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双方各选一名,第三名由已选定的两名仲裁员共同选定。

仲裁员应具备相关的法律或行业专业知识,以确保仲裁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四、语言及法律适用仲裁程序应使用中文进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仲裁庭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以及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进行裁决。

五、仲裁裁决的效力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一旦仲裁庭作出裁决,除非在特定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提起诉讼或上诉。

六、费用承担仲裁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证人费等,应由败诉方承担。

如果双方各有过错,费用可按比例分担。

七、保密条款仲裁过程中,双方及其代理人应对仲裁程序保密,除非法律要求或得到双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任何仲裁信息。

八、紧急救济措施在仲裁程序进行期间,任何一方在必要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临时性保护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进一步损害。

九、合同其他条款的独立性本仲裁条款的存在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即使仲裁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十、修改和终止本仲裁条款的任何修改都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需双方签字确认。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协议,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仲裁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仲裁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仲裁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仲裁条款
1. 仲裁机构的选择,合同中可能约定由具体的仲裁机构来进行
仲裁,比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CIETAC”)等。

也可能约定由地方仲裁委员会来进行仲裁。

2. 仲裁庭的组成,仲裁条款可能会规定仲裁庭由几名仲裁员组成,以及如何选定仲裁员的程序。

3. 仲裁地点,约定仲裁地点,即仲裁程序所在地,通常是在合
同中明确规定的。

4. 仲裁程序,包括仲裁程序的具体规定,如仲裁程序的开始、
仲裁庭的组成、证据的提交、听证程序等。

5. 仲裁裁决,规定仲裁裁决是最终的、具有约束力的,对双方
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6. 语言,约定仲裁语言,即仲裁程序中所使用的语言。

7. 仲裁费用,规定仲裁费用的承担方式,包括仲裁费、律师费、
证人费等。

总的来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仲裁条款是为了在合同履
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提供一种解决方式,以便双方能够通过仲
裁程序来解决纠纷,避免走司法诉讼的程序,节约时间和成本。


同中的仲裁条款应当明确具体,合理合法,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仲裁基本制度

建设工程仲裁基本制度

建设工程仲裁基本制度一、仲裁协议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如遇合同履行中的争议,同意提交给指定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仲裁协议应当包括仲裁事项、仲裁地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及仲裁裁决的效力等内容。

二、案件受理一旦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仲裁委员会在接到申请后,将对案件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符合条件的,将正式受理案件,并通知各方当事人。

三、组成仲裁庭根据当事人的选择或仲裁规则的规定,仲裁庭由一名或多名仲裁员组成。

仲裁员应当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确保能够公正、高效地处理案件。

四、审理程序仲裁庭将按照仲裁规则进行案件审理,包括书面审理和口头审理两个阶段。

书面审理阶段,双方当事人提交书面材料,阐述各自的立场和证据。

口头审理阶段,双方有机会当面陈述意见,进行质证和辩论。

五、证据规则在仲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有责任提供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

仲裁庭将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相关性进行审查。

六、裁决经过审理,仲裁庭将根据案件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作出裁决。

裁决书应当写明案件的基本情况、争议焦点、裁决结果及其理由。

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除非依法定程序被撤销或者不予执行。

七、执行与救济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仲裁裁决。

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同时,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裁决存在明显错误,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八、保密义务在整个仲裁过程中,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仲裁员和其他参与人员均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与案件相关的保密信息。

最高法工程合同约定仲裁

最高法工程合同约定仲裁

最高法工程合同约定仲裁【】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甲乙双方往往会因为各种原因发生争议。

为了避免争议的无限期拖延,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双方通常会在合同中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

仲裁作为一种高效、专业的争议解决机制,被广泛应用于工程合同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工程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应当明确以下几个要素:1. 仲裁的意愿:双方应当明确表示同意在发生争议时提交仲裁解决。

2. 仲裁的范围:应当具体说明哪些争议可以提交仲裁,通常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争议。

3. 仲裁机构的选择:双方应当约定具体的仲裁机构,如某地的仲裁委员会等。

4. 仲裁规则的适用:明确指出仲裁时所依据的规则,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5. 仲裁地点的确定:选择一个对双方都公平的地点进行仲裁。

6. 仲裁语言的约定:明确仲裁过程中使用的语言,通常为中文或英文。

7. 仲裁员的选择:约定选择仲裁员的方式和人数。

8. 仲裁费用的承担:明确双方如何分担仲裁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工程合同约定仲裁的范本:第XX条争议解决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________(填写具体仲裁机构名称)进行仲裁。

2. 仲裁应按照提交争议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 仲裁地点为________(填写具体地点),仲裁语言为中文/英文(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4. 甲乙双方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双方选定的仲裁员共同选定,作为首席仲裁员。

5. 关于仲裁费用,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判定,否则由败诉方承担。

若双方各有过错,则根据各自过错的程度按比例分担。

6. 仲裁期间,除涉及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工程合同仲裁顺序

工程合同仲裁顺序

工程合同仲裁顺序
工程合同仲裁通常遵循以下基本步骤:
一、签订仲裁协议
在工程合同中,双方应首先约定一旦发生争议,愿意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并明确写入合同条款。

此为启动仲裁程序的法律基础和前提条件。

二、提交仲裁申请
当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申请方需根据合同约定向指定的仲裁机构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申请书应包括争议事实、请求的仲裁事项以及相应的证据材料。

三、受理与答辩
仲裁机构在审查申请后,决定是否受理案件。

一旦受理,被申请方将收到仲裁通知,并有权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答辩,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理由。

四、组成仲裁庭
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双方的意愿,可以由单一仲裁员或多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双方可就选择仲裁员进行协商,或委托仲裁机构指定。

五、开庭审理
在准备工作完成后,仲裁庭会召开庭审,允许双方陈述案情、质证对方证据、展开辩论。

此过程是查明事实、评估证据的重要环节。

六、作出裁决
经过审理,仲裁庭会根据案件情况作出裁决。

裁决书应包含争议点的判断、裁决结果及执行的相关内容。

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且一般情况下不得上诉。

七、履行裁决
双方应依照裁决书的内容履行义务。

如果一方不自愿履行,另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整个仲裁过程中,保密性是一个重要特点。

不同于公开审判的诉讼程序,仲裁保护了涉及双方的商业秘密和隐私。

由于专业性的要求,仲裁员通常是具备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仲裁如何指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仲裁如何指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仲裁如何指引一、仲裁的主要原则和程序:1.公正、公平原则:仲裁应当遵守公正、公平的原则,仲裁庭成员应当独立、中立,并在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和法律的情况下裁决。

2.当事人自愿原则:仲裁适用于当事人自愿选择的案件,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了选择仲裁解决争议的条款。

3.争议事项明确原则:仲裁程序应当围绕具体的争议事项展开,仲裁庭应当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主张和证据,对具体的争议事项进行审理和裁决。

4.公开审理原则:仲裁庭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要求,决定是否公开审理。

公开审理能增强审判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二、如何确定仲裁庭:1.当事人一致选择: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选择仲裁庭成员,通常需要选择一名仲裁主席和多名仲裁员。

2.仲裁机构指定:当事人未能就仲裁庭成员达成一致意见时,可由仲裁机构指定仲裁庭成员。

3.独任仲裁员或合议仲裁员:仲裁庭可以由一名独任仲裁员组成,也可以由多名合议仲裁员组成。

4.仲裁庭成员的资质:仲裁庭成员应当具备相关法律和专业知识,从事过类似争议解决的工作经验。

三、仲裁程序的主要步骤:1.仲裁申请:一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2.答辩和反诉:另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辩,并有权提起反诉。

3.质证和辩论:双方当事人可以提供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

4.仲裁庭的调查和裁决:仲裁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主张和证据,进行调查和审理,并作出裁决。

5.裁决的送达和执行:仲裁庭作出的裁决应当及时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执行。

四、仲裁结果的执行:1.仲裁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仲裁结果具有与法院判决相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结果。

2.申请执行:当仲裁方未履行仲裁结果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拒不执行仲裁结果的后果:当事人未履行仲裁结果,可能会面临罚款、限制出境等处罚。

以上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仲裁的指引,包括仲裁的主要原则和程序,确定仲裁庭的方法,仲裁程序的主要步骤和仲裁结果的执行等内容。

建筑工程争议解决仲裁规则

建筑工程争议解决仲裁规则

建筑工程争议解决仲裁规则在建筑工程领域中,争议解决是一个常见而又复杂的问题。

为了解决建筑工程争议,各国普遍采用仲裁制度,以保证争议的公正、高效解决。

建筑工程争议解决仲裁规则涵盖了仲裁程序、调解与裁决的流程等。

一、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建筑工程争议解决的核心部分,它确保了争议解决的公正和高效。

一般来说,建筑工程争议仲裁程序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 申请阶段:当发生争议时,受损害的一方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成为仲裁案件的一方。

申请阶段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并支付相关费用。

2. 调查阶段:仲裁机构会根据申请方的材料以及相应证据对争议进行调查,并邀请双方提供相关证据。

3. 庭审阶段:在庭审阶段,双方可以通过律师陈述自己的观点,并提供证据。

仲裁庭会根据所得证据进行审理,并提出问题以便双方回答。

4. 裁决阶段:仲裁庭经过审理后,根据法律和事实作出裁决。

裁决通常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二、调解与裁决的流程在建筑工程争议解决中,调解和裁决是两种常见的解决方法。

调解是在争议解决过程中,由争议各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解决方案。

该解决方案需要双方同意并签署相关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裁决是仲裁庭根据调解不成功或双方均同意由仲裁庭裁决的情况下作出的最终裁决。

裁决是有权威的,双方必须接受并遵守。

三、仲裁费用和程序建筑工程争议解决仲裁规则中,仲裁费用是不可避免的一部分。

仲裁费用包括仲裁费、律师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各国的仲裁规则对费用计算有不同的规定,例如按照争议金额的比例计算。

另外,仲裁的程序也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

建筑工程争议解决仲裁规则通常会规定仲裁庭成员的选择、案件审理期限、证据提交期限等。

这些程序规定保证了仲裁的公正和高效。

结论建筑工程争议解决仲裁规则是解决建筑工程争议的有效方式。

通过仲裁程序和调解与裁决的流程,能够保证争议的公正解决。

此外,仲裁费用和程序规则也为争议解决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相关各方应当及时了解并遵守相应的仲裁规则,以确保建筑工程争议能够依法解决,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上海仲裁委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裁决指引

上海仲裁委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裁决指引

上海仲裁委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裁决指引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合同背景与目标a. 合同目的与意义①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权利与义务,确保项目顺利执行。

② 本协议适用于合同签订后的所有合同履行阶段,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

③ 双方应根据协议条款,维护双方利益,确保项目的高效实施。

④ 本协议的签订为项目实施提供法律保障,避免出现合同纠纷。

b. 项目基本情况① 本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地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预计建设周期为_________年。

③ 本协议涉及的建设工程项目预算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④ 项目的实施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标准进行。

c. 合同目标① 明确双方责任,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模糊条款。

② 通过签订本协议,保障项目质量、进度和安全。

③ 对项目各阶段的验收标准、质量要求进行详细约定。

④ 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及相关程序,确保纠纷处理高效、透明。

第二条双方权利与义务a.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① 甲方应按时支付工程款项,确保资金的按期到位。

② 甲方有权对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③ 甲方应按约定提供施工所需的相关资源与支持。

④ 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与项目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

b.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①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进度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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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仲裁指引【发布单位】天津仲裁委员【发布时间】本指引是由天津仲裁委员会起草,非强制性或规范性规定,其目的是为向仲裁员在仲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提供借鉴,仅供仲裁员在仲裁工作中参考。

一、审查证明当事人(申请人、被申请人及第三人)仲裁主体资格、资质的证据(一)主体资格1、当事人应提交登记资料:年检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团法人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权限。

2、当事人名称在法律关系成立后有变更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二)主体资质1、如建设单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交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2、施工单位应提供施工企业资质证书、专业施工资质证书、进津施工许可证明。

(三)特殊适格当事人1、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被申请人提起仲裁申请。

2、实际施工人可以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申请人提起仲裁申请。

3、实际施工人可以直接以发包人、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被申请人提起仲裁申请(突破了合同当事人相对性原则)。

二、审查证明当事人之间建设工程合同关系及合同相对人的证据(一)当事人应当提供1、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合同。

2、实际施工人应提供施工资料、已付款结算凭据等。

3、建设工程属挂靠施工工程的,施工人应提供与被挂靠方签订的合同。

(二)审查合同的内容和形式1、合同项目(内容)①当事人应提供建设项目的合法性证明文件,主要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②依法应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提供招标备案证明、中标通知书。

③施工合同备案登记证明。

2、合同的范围(形式)①除主合同外,补充合同,合同附件应提供齐全②订立了“阴阳”合同的,提供全部合同文本。

③具有总包、联建合同关系的,要提供总包合同、分包合同,以及联合施工承包合同。

④双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及修改内容不一致的,要提供全部合同文本原件。

⑤与合同争议有关的技术图纸、洽商纪录、会议纪要、设计和工程变更签证、信函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仲裁指引之二三、审查履行或完成合同的证据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施工人向发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的签收证明)。

2、工程结算书及预算书(或施工人向发包人提供工程结算报告的签收证明)。

3、工程量发生变化的签证单、图纸。

4、工程未验收亦未结算的,当事人应提供工程已投入实际使用的相应证据。

5、当前工程形象进度或施工节点。

6、工程已停、缓建的,停、缓建的具体时间。

7、有必要进行现场勘验的,进行现场勘验。

四、合同效力审查(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绝对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4、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经竣工或修复后验收不合格的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发包人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工程的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二)视为有效及不作无效处理的合同1、施工或仲裁审理中取得资质的,按有效处理。

2、有资质的劳务分包合同属有效合同。

3、肢解分包不一律按无效处理。

4、订立“阴阳”合同的,以“阳”合同即备案合同为确认工程价款的依据。

五、审查损失计算依据1、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注意约定利息过高或过低的依照合同法可以进行调整)2、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3、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①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②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③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4、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合同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应予支持,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不予支持。

但是约定的利息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不予保护。

六、工程价款纠纷1、以双方合意为首要标准合理确定工程量。

2、以工程量清单计价为主、定额计价为辅确认工程价款。

3、发包人逾期28天不答复承包人的竣工结算文件,按竣工结算文件确定工程款。

4、同一工程另行签订的合同与备案中标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根据备案中标合同确定工程款。

5、双方约定按照固定价款结算的,从其约定。

6、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7、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8、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

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七、工程价款优先受偿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经承包人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以主张工程款优先受偿。

1、主体方面一般限于与工程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之间,不包括提供技术服务的工程监理和买卖合同的供应商。

总承包人怠于行使优先权导致分包人权利受损时,实务中可以酌情考虑分包人代为行使优先受偿权。

2、客体方面承包人只能就其承包的工程、发包人未支付的工程款形式优先受偿权,包括承包人独立完成的、参与完成的或约定完成的工程,不包括承包人承建的发包人的其他建设工程款。

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及学校、医院、政府机关办公楼、道路、桥梁等公益建筑均不适用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3、受偿范围和期限,仅包括承包人因承包工程而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材料款、机械台班费、各种税费等。

利息、停窝工损失、违约金等均不属于优先受偿的范围。

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竣工之日起计算。

4、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适用限制①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对该商品房的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②数个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之间平等享有优先受偿权,不分时间先后。

③承包人能否在保全财产未被处置之前主张提前行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尚存争议。

八、质量纠纷(一)承包人的质量责任1、不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

2、未按照工程设计施工要求、施工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使用了不合格的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

3、在法定或约定的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保修的工程发生的一般质量问题。

(二)发包人的质量责任1、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有缺陷2、发包人指定提供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3、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造成的施工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4、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的部分工程质量问题,推定由发包人承担;九、工程司法鉴定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或造价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申请鉴定。

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但争议事实范围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全部事实鉴定的除外。

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提出重新鉴定应符合下列条件:1、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5、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推翻的。

但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十、合同的解除(一)发包人的解除权1、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承包人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绝修复或者无法修复的;5、承包人将承包的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1)承包方将其全部工程转给他人承包的;(2)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给他人承包的;(3)承包方将主体工程转给他人承包的;(4)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5)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行分包的。

(6)合同中未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人将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

(二)承包人的解除权1、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标准,又不予更换的;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经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

已完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结算条款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已完工验收不合格的,发包方可以请求减少支付工程款。

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应当注意,行使解除权应当书面提前通知对方,未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行使解除权的,该权利消灭;没有法定或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经对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权力消灭。

十一、参考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5、《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6、《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7、《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12、《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13、《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14、《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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