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业务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 1997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分类:部委规章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令1997年第2号标题: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颁布日期:1997年3月14日实施日期:1997年10月1日终止日期:类别:综合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内容: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多式联运的管理第三章多式联运单据第四章托运人责任第五章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第六章书面通知、诉讼第七章罚则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管理,促进通畅、经济、高效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发展,满足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铁道部(以下简称交通部、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水路、公路、铁路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第三条交通部、铁路部是我国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主管部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则管理本地区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铁路部门按系统管理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第四条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定义(一)“国际集装箱”,是指符合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的技术标准的集装箱。
(二)“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以下简称多式联运)”,是指按照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国际集装箱从一国境内接管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的地点。
(三)“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合同(以下简称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凭以收取运费、负责完成或组织完成国际多式联运的合同。
(四)“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单据(以下简称多式联运单据)”,是指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及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集装箱货物(以下简称货物)并负责按合同条款交付货物的单据。
该单据包括双方确认的取代纸张单据的电子数据交换信息。
(五)“国际集装箱多工联运经营人(以下简称多式联运经营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一项多式联运合同并以承运人身份承担完成此项合同责任的人。
集装箱多式联运提单PPT课件
提到“宏远轮”预定的航线可能会有恶
劣天气。该轮在预定航线上果然遇到大
风浪。3月11日,货物运抵中国港口,经
检验:该轮货舱舱盖严重锈蚀并有裂缝,
舱盖板水密橡胶衬垫老化、损坏、脱开, 第15页/共62页
• A公司索赔,B公司辩称:承运人在开船 前和开船时已克尽职责,装货前对舱盖盖 板进行了水密试验,所有货舱及舱盖板上 的橡胶衬垫处于水密柔软状态,只是在航 程中遭遇大风暴导致货物损失,属于不可 抗力,B公司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物尚未装船,承运人的责任还未开始,因此,
承运人对在码头上的货物损失不能承担赔偿责
任。
• 问题:
• 什么叫“钩至钩”责任?
第20页/共62页
第二节 集装箱提单
一、集装箱提单定义 二、集装箱提单主要条款
第21页/共62页
一、集装箱提单定义
•
集装箱提单——是集装箱货物运输下主要的货运单据,是负责集装箱运输的
单,要求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并向承运人出具
了保函。保函上注明:托运人无条件地承担船长
和船东因签发清洁提单所引起的一切损失。结果,
桶在到达汉堡时发生泄漏。承运人因签发了清洁
提单,只能赔偿收货人未能交付完好货物的损失。
在赔偿后,承运人依据保函向托运人索赔,托运
人拒绝赔偿。承运人起诉,要求托运人按照保函
赔偿其因签发清洁提单而引起的损失。 第10页/共62页
第28页/共62页
(一)承运人的责任期限
•
承运人的责任期限——是根据集装箱货物的交接方式或运输条款来
决定的,而什么样的交接方式或运输条款也就决定了承运人对货物负责的时
间或期限
•
集装箱提单将承运人的责任期限规定为:“从收到货物开始至交付货
《多式联运单证》课件
多式联运单证的案例分析和实 际应用
通过分析实际案例,我们可以了解多式联运单证在国际贸易和物流领域的实 际应用情况,式联运单证》PPT课 件
多式联运单证是一种重要的物流文件,用于规范和管理多式联运运输中的货 物流转和结算。本课件将介绍多式联运单证的定义、种类、作用、申请和使 用流程、优势和局限性,以及案例分析和实际应用。
多式联运单证的定义
多式联运单证是一种综合性的运输文件,记录了货物在多种不同运输方式中的所有环节和信息。它包括货物的 装运、运输、交接和清关等各个阶段。
多式联运单证的申请和使用流程
申请和使用多式联运单证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和程序,包括货物准备、单证填写、审核和核对、签发和分发等。 正确的流程能够确保单证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多式联运单证的优势和局限性
多式联运单证的优势包括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保证货物安全和减 少纠纷风险。然而,它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如复杂的操作流程和依赖各方的 合作。
多式联运单证的种类
多式联运单证主要包括提单、装箱单、托运单、运输合同等。每种单证都承 载着不同的功能和责任,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多式联运单证的作用
多式联运单证不仅有助于确保货物的顺利运输和交付,还有利于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减少不必要的 纠纷和风险。它是保障物流供应链协调运作的重要环节。
《远洋运输业务》笔记要点
《远洋运输业务》笔记要点第一章远洋运输特点:海上危险和国际性定义:以船舶为工具,从事本国港口与外国港口之间或者完全从事外国港口之间的货物和旅客的运输,即国与国之间的海洋运输远洋运输业及其构成:1.船舶营运业2.船舶租赁业3.海运经纪人及代理业⑴海运经济人⑵船舶代理人⑶货运代理人 4.无船承运人及多式联运经营人 5.其他与远洋运输有关的辅助行业⑴装卸业⑵理货业⑶仓储业⑷驳运业班轮运输的概念:是指船舶按事先制定的船期表在特定的航线上,以既定的挂靠港口顺序,经常地从事航线上各港间的船舶运输四定:定线,定价,定港,定时班轮运输具备的条件:1要有技术性能高,设备齐全的船舶 2.有技术和业务水平较高的船员3.有一套适于接收和交付小批量货物的货运程序班轮运输的优点:1.能及时,迅速地将货物发送和运达目的港2.特别适应零星小批量的件杂货对运输的需要3.能满足各种货物对运输的需求,并能较好地保护货物质量4.负责转运工作,有利于扩大贸易网租船运输的经营方式:1.航次租船2.定期租船3.光船租船4.包运租船爆仓怎么做?通过提前取货,降低单箱重量。
班轮运输的货运程序:揽货和订舱→装船→卸货→交付货物船期表的定义:以表格形式反映班轮航行的运营时间和线路的计划表作用:1.有利于船公司获取船期表中航线各个挂靠港的货载2.有利于船舶,港口和货物及时衔接船期表的内容:船名,航线,航次编号,始发港,中途港,终点港港口名称,到离各港时间。
货运公司海运流程:询价→报价→确认booking→向船公司订舱→船公司放S/O→拿S/O提柜→做柜→还柜→报关→放行→提供补料→付单确认→开debit note→付款→放单放货有哪种形式:电放,提单,保函国际航运业务营销渠道,客户的维护与开拓:1.打电话2.群发邮件,群发传真3.亲戚朋友 4.扫楼扫街扫厂 5.同行或国内代理 6.阿里巴巴网7.路牌广告8.户外媒体9报纸10.展销会11.专业名录公司购买电话号码国际贸易合同条款:1品质条款quality clause 2.数量条款quantity clause 3.包装条款packing clause 4.价格条款price clause 5.交付条款delivery clause 6.保险条款insurance clause 7支付条款payment clause 8.检验条款inspection clause 9.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条款班轮运输的主要货运单证一、装船单证:1.托运单(booking note,B/N),是指由托运人根据买卖合同和信用证的有关内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办理货物运输申请的书面凭证。
集装箱多式联运
集装箱多式联运集装箱多式联运 2012/6/28 1401 Am第一章集装箱多式联运概述集装箱多式联运的概念参照《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的定义:集装箱多式联运可以定义为按照集装箱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集装箱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的地点。
集装箱多式联运的特点(1)高投资(2)规模化(3)高效率(4)高协作(5)标准化(6)高质量(7)特有的营运格局集装箱多式联运的优点(1)简化托运、结算及理赔手续,节省人力、物力和有关费用 (2)缩短货物运输时间,减少库存,降低货损货差事故,提高货运质量 (3)降低运输成本,节省各种支出5)其他作用 ((4)提高运输管理水平,实现运输合理化整箱货(FCL)与拼箱货(LCL)之比较集装箱货物的组织方式(1)FCL / FCL:发货量大, 收货量大(2)FCL / LCL:发货量大, 收货量小(3)LCL / FCL:发货量小, 收货量大(4)LCL / LCL:发货量小, 收货量小第二章集装箱管理实务一、集装箱的定义与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认为集装箱是“一种运输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足够的强度,可长期反复使用;(2)适于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运送,途中转运时,箱内货物不需换装; (3)具有快速装卸和搬运的装置,特别便于从一种运输方式转移到另一种运输方式; (4)便于货物装满或卸空;(5)具有1立方米及以上的容积。
集装箱这一术语不包括车辆和一般包装。
集装箱的标记识别一)必备标记1、识别标记 COSU800563 1(1)箱主代号:四个大写的拉丁文字母表示,前三位由箱主自己规定,第四位:U—常规;J—可拆卸;Z—拖车与底盘车(2)顺序号(3)核对数字:加方框1集装箱多式联运 2012/6/28 1401 Am2、作业标记(1)额定重量和自定重量标记(2)空陆水联运集装箱标记(堆码两层,黑色标志,左上角)(3)登箱顶触电警告标记(黄色底各色三角形,扶梯处)(二)自选标记1、识别标记1)国家和地区代号,如中国用CN;美国用US ((2)尺寸和类型代号(箱型代码:45G1---1AAA型箱,通用集装箱)。
集装箱多式联运
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 ◆集装箱提单的赔偿责任限制条款一般根据 《维斯比规则》对集装箱、托盘或类似的 装运工具或包装类货物规定: ●如在提单中已载明这种工具内的货物件数 或单位数,则按载明的件数或单位数赔偿; ●否则只能作为一件赔偿; ●如这种工具为货主所有,赔偿时也作为一 件。
49
EDI与电子单证
17
(2)集装箱进出口程序 ★集装箱出口程序 订舱:出口公司根据贸易合同事先向船公司(或其代理) 办理订舱手续; 装箱单:船公司确认订舱后,签发装箱单,分送集装箱 堆场和货运站,据以安排空箱和货运交接。 发送空箱:整箱货运所需的空箱,由船公司送交发货人。 拼箱货运所需的空箱一般由货运站领取。 拼箱货装箱:集装箱货运站根据订舱单核收托运货物并 签发站场货物收据,经分类整理,然后在站内装箱。 整箱货装箱:发货人收到空箱后,自行装箱并按时运至 集装箱堆场。 集装箱货运交接:站场收据是发货人发货和船公司收货 的凭证。
20
提货:收货人凭提单连同进口许可证至集 装箱堆场办理提箱或提货手续。 整箱交:集装箱堆场根据提货单交收货 人集装箱并与货方代表办理设备交接手绪。 拆箱交:集装箱货运站凭提单交货。
21Βιβλιοθήκη 国际集装箱进出口货运程序22
23
24
集装箱进出口货运单证
国际集装箱运输单证
–在集装箱运输中,从办理货物托运手续开始, 到货物装船、卸货,直至货物交付的过程中, 都需要编制各种单证。 –是整个集装箱运输过程中有关各方责任、权利 和义务转移的凭证 –它与集装箱货物的交接、责任划分、保险、索 赔等问题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40
• 2、装箱单的主要内容
船名、航次、装卸港、发货地、交货地、集 装箱箱号、集装箱规格、铅封号、场站收 据或提单号、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及 货物名称、件数、包装、标志、重量、尺 码等。对特殊货物还需说明闪点(对危险 品)、箱内温度要求(对保温或冷藏货)、是 否检疫(需检疫货物及器材)等内容。
班轮运输业务—集装箱多式联运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基本条件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取得从事国际多式联运的资格 具备国际多式联运线路以及相应的经营网络 与自己经营的国际多式联运线路有关的实际承运人--场站经营人之间存在长期的合作
协议--具备必要的运输设备,尤其是场站设施和短途运输工具 拥有雄厚的资本 拥有符合该规则规定的国际多式联运单 具备自己所经营的国际多式联运线路的运价表
二、缩短货物运输时间,减少库存,降低货损货差事故,提高货运质量
在国际多式联运方式下,各个运输环节和各种 运输工具之间配合密切,衔接紧凑,大大减少货物 的在途停留时间。
安全
迅速
准确
降低了货物的库存量和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存成本。
三、降低运输成本,节省各种支出
多式联运可实行门到门运输,因此对货主来说,在货物交由第一承运 人以后即可取得货运单证,并据以结汇,从而提前了结汇时间。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形式 4. 修正统一责任制(可变性的统一责任制)
由《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所确立的以统一责任制为基础,以 责任限额为例外的一种责任制度。
各区段实际承运人
各区段适用的责任原则按适用该区段的法律予以确定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形式
3. 网状责任制(混合责任制)
不能判定发生在哪一区段的货物 灭失或损坏
一般视为发生在海运区段, 并按适用于该区段的法律确定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
不论货损发生在哪 一区段,托运人或收货 人既可向承运人索赔, 也可向事故发生区段的 区段承运人索赔。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经营方式
01
02
v
第9篇_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流程设计
第九章 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流程设计
STAT
9.1 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流程设计概述
一、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流程设计的概念与 内容 二、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流程设计的步骤与 影响因素
一、概述
STAT
所谓以空运为核心的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流程是指以航空运输为主 要运输工具的多式联运运作过程
短途运输 干线运输 短途运输
公路运输
机场
航空运输
机场
公路运输
产地
销地
图9-6 以空运为核心的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流程示意图
《集装箱多式联运》第三章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业务 《集装箱多式联运》第九章 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流程设计
公铁联运业务流程 基于是否拥有和经营公路拖车的不同,可将 TOFC 驮背运输业务分成以下几种情况:
铁路承运人拥有或租用拖车
STAT
货主拥有或租用拖车
公路承运人拥有或租用拖车
货运代理人作为独立经营人
《集装箱多式联运》第三章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业务 《集装箱多式联运》第九章 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流程设计
三、大陆桥运输业务流程设计
在运管理
状态管 理 信息管 理 业务管 理 辅助管 理 事故处 理
中转管理
衔接运 输计划 检查加 固包装 接受中 转货物 发送中 转商品
保险业
《集装箱多式联运》第三章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业务 《集装箱多式联运》第九章 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流程设计
二、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流程设计的 步骤与影响因素
设定总目 标
业务流程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国际集装箱货物多式联运主要业务及程序
经营人代为办理 ,也可以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委托各区段
的实际承运人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的代表进行办理。
• 货物的结关手续,主要在交货地办理 。如 果货物交货地在目的港口 ,则结关手续在港口 所在的海关进行; 如果交货地在目的国内陆地 区 ,则货物在进入该国口岸时在当地口岸办理 保税运输手续 , 由当地海关加封后继续运输至 内陆交货地 ,并在内陆交货地当地海关办理结 关手续
• (八) 办理通关结关手续
•
在国际多式联运的全程运输中 ,货物的通关手续以
及结关手续非常重要。
•
货物的通关主要包括集装箱进口国的通关手续 ,进
口国内陆的保税手续等内容 。如果在货物的多式联运过
程中还需要通过第三国 ,则应该要办理第三国的国家海
关和内陆保税等手续 , 由于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通
关保税费用均由发货人或收货人承担 ,一般由多式联运
• (三) 出口报关
•
如果多式联运是从内陆地区开始 ,应在附近的内
陆地区海关报关 ,如果是从港口开始 ,则在相应的港
口报关 , 出口报关事宜一般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办
理 ,也可委托多式联运经营人代为办理(这种情况下
加收报关手续费 ,并由发货人负责海关派员所产生的
全部费用) 。
• (四) 货物装箱并接收货物(此流程和海运 有很大不同 ,它是先报关 ,然后在海关人员监管下装箱)
• (五) 订舱并组织安排货物的运送
•
经营人在合同订立之后 ,便根据托运人的托运要
求和目的地开始制定该批货物的运输线路 ,运输方式 等运输计划内容 ,并确定各区段实际承运人并与选定 的各区段承运人签订分运合同 ,分运合同的订立可以 直接通过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分支机构或代表人与分运
集装箱运输与多式联运
1.2集装箱多式联运的特征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是运输货物从一国(地区)到另一国(地区)之间的“位移”风险。由于所承保的保险标的在整个运输过程中,无论是地理位置,还是运输工具以及操作人员等均频繁变更,使得承保标的时刻暴露在众多的自然或人为的风险之中,因此与其他财产保险相比,多式联运运输保险有着下列不同的特征。
2.2存在的问题
我国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发展状况形势喜人。但据我们所知,目前我国集装箱多式联运发展还并不完善,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问题,如在海铁联运方面,铁路的运量还不能满足港口运输的要求等等。
我国的集装箱多式联运尽管发展很快,但是2007年中国集装箱发送量仍然仅占铁路总货物发送量的2.3%,远远低于发达国家铁路占30%~50%的水平。但我想随着铁路紧张的逐步缓解,集装箱的多式联运发展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集装箱多式联运会更加完善。目前,中国铁路正逐步形成以18个集装箱物流中心,40个专门办理站构成的现代化程度高,学习能力强的集装箱场站部,规划的18个物流中心部分已经投入运营,重庆、郑州、青岛、大连、成都等5个物流中心已经开工建设,武汉、西安物流中心开工在即,其它物流中心的建设正在积极推动。此外,我们还将稳步推进双集装箱的网络建设,京沪等铁路线路已经具备开设条件,并且市场前景广阔。
第四章我国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发展应采取的策略
参考文献
摘要
集装箱运输是交通运输现代化的产物,是物流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集装箱多式联运是集装箱运输发展的高级形式,它以集装箱为运输单元,将不同的运输方式有机的组合在一起,构成连续的、综合性的一体化货物运输。通过一次托运、一次计费、一份单证、一次保险,由各运输段的承运人共同完成货物的全程运输。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各国经济贸易国际化水平的普遍提高以及工业社会向知识经济时代的转型,可以预计,不仅外贸运输,而且连同内贸运输一起都将跨入集装箱多式联运的行列之中,集装箱多式联运主导综合物流活动的时代已经到来。从集装箱运输的发展,论述到集装箱运输与国际多式联运的关系,并进一步阐明了国际多式联运的优势及对全球贸易的重要性,但是由于技术方面的原因,存在不同国家对集装箱运输有着不同的海关制度原因,集装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也存在一些障碍,这些阻碍尚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措施来扫除。
《集装箱多式联运》课件
集装箱多式联运是一种高效的物流运输模式,结合不同的运输方式,提高物 流效率,降低成本。本课件将介绍多式联运的优势、模式、流程、应用和挑 战。
什么是集装箱多式联运
集装箱多式联运是指通过集装箱,结合公路、铁路和水路等不同的运输方式,实现货物的高效运输和无缝连接。 它提供了更快、更安全、更经济的物流服务。
将货物装入集装箱并进行封箱,确保货 物的安全和完整。
运输和跟踪
通过不同的运输方式将集装箱运输到目 的地,并进行实时跟踪监控。
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应用
国际贸易
集装箱多式联运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促 进了全球货物的流通和贸易的发展。
பைடு நூலகம்
国内物流
集装箱多式联运在国内物流中广泛应用,提高了货 物运输的效率和实现了多种运输模式的衔接。
将货物从公路运输转移到铁路, 实现长途运输的快速和经济效 益。
公路-水路联运
通过公路将货物运输到港口, 然后转移到船上进行长距离水 路运输。
铁路-水路联运
将货物从铁路转移到水路,实 现铁路与内河水运的联动。
集装箱运输的流程
1
码头作业和装卸
2
在码头进行集装箱的装卸作业,包括装
卸货物、入库和出库。
3
装箱和封箱
提高物流效率
希望通过多式联运的应用,进一步提高物流效率,促进经济发展。
多式联运的挑战与解决方案
1 风险和挑战
2 协同性的提高
不同运输环节可能面临的 风险和挑战,如货物损失、 交通拥堵等。
加强各个联运模式之间的 协同配合,提高物流供应 链的整体效能。
3 信息技术的应用
借助信息技术,实现物流 信息的共享和跟踪,提高 物流的可控性和协同性。
运输实务—国际多式联运单证流转
Page 9
6/12/2018
Page 6
3、集装箱多式联运提单的制作与签发
货主栏 托运人 收货人 被通知人 对于增加的栏目 前程运输工具 收货地 海运船舶 标志和序号 箱号和铅封号 货物栏 集装箱数、件数 毛重、体积 总箱数/货物总件数 运费栏 正本提单份数 承运人栏 装货港 卸货港 交货地 运费和其它费用 预付和到付
运输栏
提 单 内 容
预付地点
付费地点
提单签发地和签发日期
承运人签名
总计预付
6/12/2018
Page 7
4、集装箱多式联运提单的批注
集装箱交接方式应显示在提单上
超龄船条款 最终目的地
按照托运人要求并入提单的条款
装卸条款
冷箱运输下温度的标明 托运人指示
有关装船日期的记载
6/12/2018
Page 8
区段运输工具(船)的实际卸货港 区段运输工具的实际交货地 区段运输工具的收货地(港)
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理 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理 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理 区段承运人或其代理 承担各自负责区段责任
Page 3
2.国际多式联运单证的流转程序
多式联运提单副本若干份
一程运单 MTO
三程运单
MTO 起运地代 理
国际多式联运的单证业务
国际多式联运单证流转
Page 1
国际多式联运单证流转
学习内容 1.多式联运单证与各区段承运人单据的区别 2.国际多式联运单证的流转程序 3.集装箱国际多式联运提单的制作与签发 4.集装箱国际多式联运提单的批注
6/12/2018
Page 2
1.多式联运单证与各区段承运人单据的区别
项目 收货地 装货港 多式联运提单 起始收货地点 一程承运船的装港 各运输区段承运人单据(提单、运单) 区段运输工具实际收货地 区段运输工具(船)的运人 通知人 收货人 签发人 责任区间
集装箱运输与多式联运
第一章国际多式联运概述一、国际多式联运的定义:(名词解释①)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
为履行单一方式货物合同所规定的货物接送业务,则不应视为国际多式联运。
(判断)二、多式联运的特例(因为他们使用不同的管理和责任制度):(判断或多选)国际海运与我国国内水运之间的水水联运我国境内大陆段铁路运输和港澳段铁路运输三、构成要件:(简答①)1.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2.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联运负责;3.至少使用两种运输方式(不包括管道运输);4.属于不同国家之间的货物运输。
四、优点:(简答②)1.统一化,简单化;“一次托运、一份合同、一次付费、一次保险”(选择)2.减少中间环节,缩短货物运输时间,降低货损货差事故,提高货运质量;“以集装箱作为主要的运输单元,保证货物安全、迅速、准确、及时地运抵目的地”3.降低运输成本,节省各种支出;“集装箱化的门到门运输”4.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实现合理化运输。
“改善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衔接工作,并在最优的路线上充分合理地组织运输”*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的性质:有偿、双务、诺成、非要式、涉他性。
*多式联运,也叫联合运输(或联运),最早见于1929年华沙公约。
(选择)*早期的定义具有两层含义:多种运输方式的联合运输;多个承运人的联合运输。
(多选)*目前,绝大多数国际公约或国内立法对国际多式联运货物的种类无限制,但采用集装箱运输的效果最好,因此,国际多式联运货物通常指集装箱货物。
(判断)但,西伯利亚大陆桥运输和我国《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仅限于国际集装箱货物。
*凡符合运输方式和承运人都是两个以上,一人负责全程,一个合同的都是国际多式联运?(判断)第二章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一、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定义:(名词解释②)MTO是指本人或通过其代表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任何人,他是当事人,而不是托运人的代理人或代表或参加多式联运的承运人的代理人或代表,并且负有履行合同的责任。
国际集装箱运输与多式联运单证
(1)避免数据的重复录入,节约办公费用。同时, 提高信息处理的准确性,降低差错率;
(2)改善企业的信息管理及数据交换水平,有助于 企业实施诸如“适时管理” 或“零库存管理” 等全新的经营战略;
(3)确保有关票据、单证的处理安全、迅速,从而 加速资金周转;
(4)提高海关、商检、卫检、动植物检疫等口岸部 门的工作效率,加快货物的验放速度。
对于多式联运单证的可转让性,我国的《国际 多式联运管理规则》也有规定。
三、多式联运单证的证据效力
多式联运单证的证据效力主要表现在它是该单 证所载明的货物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的初步证据。
多式联运单证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起到证明作 用:一是当事人本身的记载;二是有关货物状况的 记载;三是有关运输情况的记载;四是有关法律约 束方面的记载。
第一节 国际集装箱运输单证的 构成及其特点
一、国际集装箱运输单证的构成
国际集装箱运输单证系统由出口运输单证、进 口运输单证及向口岸监管部门申报所用的相关单证 等三大类构成。
进出口运输单证主要有:集装箱货物托运单、 装箱单、设备交接单、场站收据、提单、集装箱预 配清单、集装箱预配船图、集装箱实装船图、理货 报告、货物舱单、运费舱单、到货通知、提货单、 交货记录等。
项目
知识目标
了解国际集装箱运输单证的构成和特点; 掌握主要集装箱运输单证的内容与功能; 了解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的内容、转让和效力; 了解电子单证的优势和特点。
技能目标
掌握集装箱运输主要单证的功能和作用; 掌握并学会填写多式联运单证的主要内容; 掌握集装箱进出口业务流程。
引言
国际集装箱运输与多式联运单证是整个集装箱运输过程中 有关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转移的凭证,它与集装箱货物 的交接、责任划分、保险、索赔等问题有着十分密切的关 系。在此,主要就国际集装箱运输与多式联运单证的构成、 特征、功能、主要条款以及电子单证(EDI)等方面的内容 进行论述。
第三章_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业务
一、提单相关知识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3年7月1日施行第71条规定: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 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提单中载明的:
向记名人交付货物 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 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
承运人:在提单上加列批注,是保护其自身利益的一种手段; 结论:在国际贸易中,一般都规定卖方必须提供已装船的清洁提单 买方:不愿意接受不清洁提单。
4.提单的常见分类
按提单的收货人抬头分类:
记名提单—在收货人栏中具体写明收货人名称,如 “张三”、“××Co. Ltd ”; 不记名提单:又称持票人提单—“bearer”; 指示提单: — “凭指示”(to order)或 “凭某某人 指定”(to order of…)。
货物的标志。 货物的数量或重量。 货物的表面状况。
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4.提单的常见分类
按签发提单的时间是在货物装船之前还是在装船 之后:
已装船提单:是指货物装上船舶以后,由承运人签发给 托运人的提单; 备运提单:又称收货待运提单,是承运人在收到货物但 尚未把货物装上船只以前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提单。
有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在任何时间,对于已申报或者未申报的货物 进行查验。
二、我国海关对集装箱进出口货物的查验
2、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查验的地点
正常查验的地点-一般是在海关监管区、监管仓库、保税区、保
税物流港区等进行;
特殊查验的地点-因特殊原因,对经过海关批准存放在海关监管
区以外的货物(如大型设备、精密仪器、超大物品、笨重物品、危险 品等),可以在货物存放地,如工厂、仓库、安装地等,对其进行查 验。
2011年国际货代理论与实务:国际多式联运单证业务(1)
例题: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只能签发不能转让的多式联运单据。()
答案:错误。根据国际多式联运公约的规定,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可签发可转让或不可转让的多式联 运单据。
(2)多式联运提单
多数联运单证的表现形式,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格式。实践中,多式联运提单可以有各种不同的格式、名称出现,其记载的 内容和特点可能也有差别。
例题: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在集装箱货运站收货后并签发提单,意味着( )
A发货人应自行负责货物报关 B 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货物报关
C 发货人负责联系海关监装及加封 D 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制作装箱
答案:AD.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在集装箱货运站收货后并签发提单,说明货物是由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装箱,自然有其制 作装箱单,并由其负责联系海关监装及加封。作为发货人应自行负责货物的报关。
例题: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根据发货人的要求,可签发转让或不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证。()
答案:正确。国际多式联运公约中对提单所下的定义与海上运输提单的性质与作用是一致的,承运人可以签发转让多式联 运提单,也可签发不可转让多式联运提单。
2.集装箱提单与多式联运提单
(1)集装箱提单
集装箱提单是指为集装箱运输所签发的提单。它既可能是港到港的直达提单,也可能是海船转海船的转船提单或联运提 单,还可能是海上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接续完成全程运输的多式联运提单。
多式联运单证是指证明多式联运合同的单证该单证可以在适用法律的允许下以电子数据交换信息取代而且可以a以可转让方式签发或者b表明记名收货人已不可转让方式签发
一、国际多式联运单证概述 1.国际多式联运单证的概念与性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提单类型
已装船提单 已装船提单 已装船提单 收货待运提单
签发人 签发时间
海上承运人 装船后
海上承运人 装船后
海上承运人 装船后
多式联运经营 人
收货后
签发地点
装港
装港
装港
收货地
银行处理依据 UCP60020条 UCP 600号20 UCP 600号20 UCP 600号19
《集装箱多式联运》第三章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业务
• (4)多式联运提单要求至少有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如海陆、海空、陆 空、陆海等),而不要求第一程必须是海运。而海运提单必须是海运。
• (5)多式联运提单中船名、装货港、卸货港如有“预期”(INTENDED) 或类似意义的修饰词,银行可予接受,因为多式运输是从起运地至目的 地的全程运输,只要起运地和交货地符合信用证规定,海运段的船名和 装卸港口虽不确定,如信用证无特别规定,银行不予过问。
《集装箱多式联运》第三章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业务
STAT 3、多式联运提单与集装箱提单的比较
集装箱提单是指为集装箱运输所签发的提单。它既可能是港 到港的直达提单,也可能是转船提单或联运提单,还可能是 海上运输与其它运输方式接续完成全程运输的多式联运提单。 虽然习惯上常将这三种提单统称为集装箱提单,甚至认为集 装箱提单就是多式联运提单。然而,应该明确的是,由于集 装箱运输并不一定都是多式联运,因而为集装箱运输下所签 发的集装箱提单也不一定都是集装箱多式联运提单。不过, 在实务中,集装箱提单大都以“港到港或多式联运(port to port or Multimodal Transport )”为提单的“标题”,以表明 本集装箱提单兼具直达提单和多式联运提单性质,而且都在 提单中设置专门条款按“港到港”运输和多式联运分别为承 运人规定了不同的责任 。
《集装箱多式联运》第三章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业务
第三章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业务
STAT
3.1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的构成与 流转程序
3.2集装箱多式联运提单操作实务 3.3集装箱场站收据D/R与订舱操作
实务 3.4集装箱提货单与换单操作实务
《集装箱多式联运》第三章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业务
3.1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的构成与流转程序
• (2)多式联运提单证明已收妥货物负责运输,所以多为备运提单或收货 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不要求必须标明货已装船或 具体的装运船只名称,而海运而提单则须证明货已装船或已装上指定船 只。
• (3)多式联运提单的签发人是联合运输经营人,未必是承运人或承运代 理人,而海运提单必须由海运承运人签发。
托运单据 交付单据 箱管单据
多 式 联 运 经 营
人
STAT
பைடு நூலகம்
海运提单等单证 陆运单等单证
空运单等单证
海运承运 人
陆运承运 人
空运承运 人
图3-1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关联 图
《集装箱多式联运》第三章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业务
3.2集装箱多式联运提单操作实务
STAT
一、集装箱多式联运提单概述 集装箱多式联运提单的流转程序 三、集装箱多式联运提单的制作与签发 四、集装箱多式联运提单的批注 五、集装箱多式联运提单的审核与交付 六、集装箱多式联运提单的更改与重签
《集装箱多式联运》第三章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业务
STAT
2多式联运单证种类 (1)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证 (2)不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证
比较项目
物权凭证 货物收据 合同证明
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证 不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 证
是
不是
是
是
是
是
证明效力 收货人记载
承托之间为初步证据, 初步证据 对第三人为绝对证据
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理 承担全程责任 结汇与提货
各运输区段承运人单据(提单、 运单) 区段运输工具实际收货地 区段运输工具(船)的实际装货 港 区段运输工具(船)的实际卸货 港 区段运输工具的实际交货地 区段运输工具的收货地(港) 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理
《集装箱多式联运》第三章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业务
一、集装箱多式联运提单概述
STAT
1多式联运单据的概念
《联合国国际多式联运公约》对多式联运单证所下的定义是: “国际多式联运单证(Mulitmodal Transport Document—— MTD),是指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及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 物并负责按照合同条款交付货物的单证。” 1991年贸发会议/国际商会《多式运输单据规则》所下的定义是: “‘多式联运单证’是指证明多式联运合同的单证,该单证可以 在适用法律的允许下,以电子数据交换信息取代,而且可以(a) 以可转让方式签发,或者(b)表明记名收货人,以不可转让方 式签发。”
STAT
二、集装箱多式联运提单的流转程序 1、多式联运单证与各区段承运人单据的区别与
联系
项目 收货地 装货港 卸货港 交货地 签单地 托运人
通知人 收货人
签发人 责任区间 主要用途
多式联运提单 起始收货地点 一程承运船的装港 最未程承运船卸港 最终交货地点 起始收货地点 依贸易合同而定
依贸易合同而定 依贸易合同而定
STAT
一、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的构成 二、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的流转程序
《集装箱多式联运》第三章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业务
一、交付业务单证
运输单证 托运业务单证
提单类 运单类
STAT
交付业务单证
口岸监管业务单证
舱单
其它相关单证
舱图
《集装箱多式联运》第三章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业务
托
运 人
收 货 人
多式联运单 据
4、多式联运提单与直达提单、转船提单、联运提单的比较
主要内容
直达提单
转运提单
联运提单
多式联运提单
英文名称
运输方式 责任期间
Direct B/L 海 船-船
Transshipment Through B/L B/L
海/海 船—船
海/海,海/陆 等
船—船
CTB/L, MTB/L, ITB/L
海/陆,陆/海 等
记名、指示、不记名 记名
是否全套正本单据交付 是 托运人 是否凭正本单据提货 凭全套正本提单提货
是否需要托运人签字 不需要
不是
不需要(仅需要核对身 份) 需要(实际业务中有例 外)
《集装箱多式联运》第三章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业务
STAT
• 多式联运提单与海运提单的比较
(1)多式联运提单负责自收货地至交货地的运输全过程,而海运提单只负责自装运港至自的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