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途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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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中国的行政监督体制

如何完善中国的行政监督体制

如何完善中国的行政监督体制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行政法制监督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

因此,能否确保依法行政、加强对行政机关的法制监督、建立科学合理而又行之有效的行政法制监督,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国家机关真正为人民谋福利,对完善我国的法制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行政法制监督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内部监督包括行政监察、审计监督。

外部监督包括社会监督、人大、国家机关和执政党、国家司法机关监督。

二、行政法制监督的特点:
①行政法制监督是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行政行为为对象的监督。

②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具有多样性。

③行政法制监督的范围具有广泛性。

④行政法制监督方式具有多样性。

三、行政法制监督完善要按党的十六大提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为人民利益。

行政法制监督的缺陷并不是单纯的只表现在行政法制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的欠缺,而是表现在监督体系和监督体制的不科学、不合理,监督者缺乏实质性的权力或者监督受制于监督对象。

①完善监督立法②完善行政诉讼法③加强社会监督④推行政务
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控告权⑤健全社会监督保障体系,完善保护、奖惩制度。

要完善中国行政法制监督是一个庞大的工程。

要多管齐下,结合各方面因素,才能真正提高行政法制监督效能,实现依法行政。

浅谈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浅谈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浅谈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浅谈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摘要:伴随着政府事务规模的增长与行政集权化的发展,行政权力在现代国家政治系统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建立健全行政监督体制的吁求也因此越来越强烈。

从法理上讲,在我国“议行合一”的国家政权体系中,行政机关只是立法机关的执行机构。

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行政机关发挥着非常活跃的统治和管理功能,承担着大量的行政立法、决策和执行功能。

行政机关在从事大量社会经济活动的同时,行政权也从授权立法、兼行部分准司法权、扩大自由裁量权等方面得到了实质性的扩展,表现出广泛性、主动性的特点。

因此,加大行政监督力度、改善行政监督结构、增强行政监督实效以保障行政机关准确、全面、高效地依法行政,是我国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行政监督监督制度监督机构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内外结合的行政监督体系,发挥了较为全面有效的监督功能。

但还存在一系列明显的缺陷,“漏监”、“虚监”、“难监”比比皆是。

为此,必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努力转换薄弱环节,寻求整体优化机制。

在现阶段的实践中,行政监督机制的创新与尝试已初见成效,这将成为我国行政监督发展和完善的基础。

一、目前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主要问题我国行政监督的制度化、体系化发展在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政勤政,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经济的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但是,我国现行行政监督体制仍然不够健全和完善,行政监督缺位、滞后和监督不力的问题大量存在,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

具体来看,有以下几点。

(一)行政监督体制多元无序各类行政监督体系在运行机制上缺乏应有的沟通和有机的协调,整个行政监督系统群龙无首,致使监督主体之间的相互推诿或重复监督现象严重。

这使行政监督工作难于真正落实,影响了行政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行政监督法制化程度低行政监督立法是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体制的前提和保证。

论行政监督体制的完善

论行政监督体制的完善

论行政监督体系的完善摘要:我国当代行政监督体系和西方行政监督体系的主要内容,并就两种监督体系下各自监督主体的地位和所能发挥的作用做了较详细的比较。

根据比较分析的内容,总结出了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系的一些启示。

关键词:行政监督比较完善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之一,是行政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重要机制。

行政监督在国家政治生活和行政管理中有重要作用,它通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和作风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防止官僚主义、贪污腐败等不正之风,保证行政管理活动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国家总任务和总目标的实现。

一个社会中,享有监督权力的所有主体之和构成该社会政府过程的监督体系。

健全的监督体系的存在是政府正确决策、正确执行和保持廉洁的保障。

一、当代中国的行政监督体系(一)我国现有行政监督体系的基本架构在我国,行政监督一般是指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和公民等主体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全面的监察、检查、督促和指导。

它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机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弹纠不法、增进效率、优化政府形象等方面可以起到重要作用,从而有力地推进政府行政管理的廉洁化、法治化和高效化。

目前,我国行政监督已经形成了一个以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及其行政行为为指向中心的全面的约束体系,主要包括主体体系和对象体系两个方面。

第一,从主体体系的内在构成要素看,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制由行政组织外部的异体监督和行政组织内部的同体监督两部分组成。

外部监督是指行政机关以外的权力与非权力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其中外部权力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行政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实施的行政监督;中国共产党组织作为执政党实施的行政监督。

外部非权力监督包括:人民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的行政监督;社会群众及舆论监督,主要是指各人民团体(工、青、妇等)、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以及新闻媒介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

论述我国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论述我国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论述我国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我国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行政监督的机构设置不够独立,存在利益捆绑。

目前行政监督主要由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负责,但这些机关设置在行政体系内,与被监督单位存在利益捆绑,容易造成监督不力、失职甚至受到干扰。

2. 行政监督权力分散、监督职责不清。

我国行政监督职责分散在多个机构和部门中,造成监督权力的分散和监督职责的重叠,导致监督效果不佳。

3. 行政监督法律法规落后,监督手段单一。

我国的行政监督法规尚不够完善,行政监督手段相对单一,主要依靠纪律处分和审计检查,缺乏多元化、综合化的监督手段。

为了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制度,需要采取以下几个措施:1. 建立独立的行政监督机构。

行政监督机构应独立于行政体系,避免利益捆绑,提高监督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可以考虑设立独立的行政监察委员会,负责监督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的行为。

2. 整合行政监督职责,明确监督责任。

应将各个行政监督职责整合,统一由一个机构负责,明确监督责任,减少监督权力分散和重叠的问题。

3. 完善行政监督法律法规,拓宽监督手段。

应出台行政监督的专门法律法规,明确行政监督的范围和职责,并拓宽监督手段,采取多元化、综合化的监督手段,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公众参与等。

4. 强化行政监督的力量和能力。

对行政监督机关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监督能力和水平;增加监督人员数量,确保监督力量充足;同时加强对内外部举报机制的建设,鼓励公众参与行政监督,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解决我国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维护公共利益,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谈谈如何健全和完善我国的行政法制监督体制

谈谈如何健全和完善我国的行政法制监督体制

谈谈如何健全和完善我国的行政法制监督体制我国的行政法制监督体制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机制。

健全和完善行政法制监督体制,能够有效地提高政府管理效能,防止滥用职权、保护公民权益,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下面让我们来谈谈如何健全和完善我国的行政法制监督体制。

首先,加强立法工作。

行政法制监督体制的健全需要有完善的法律依据。

应该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行政机关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其行为。

同时,要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保证法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其次,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行政法制监督体制的健全离不开有效的监督机制。

应该建立多方参与的监督机制,包括内部审计、审计机关、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等多种形式,形成合力,有效监督政府行为。

同时,要加强对监督机构的职权设定、监督程序、监督程序等方面的规范,确保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再次,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是行政法制监督的重要手段之一。

应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推动政府信息透明,让公民了解政府工作情况,参与监督。

同时,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

最后,强化法治意识。

行政法制监督体制的健全离不开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提升。

应该加强对公民的法治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让公民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敢于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要强化公民的法治监督意识,让公民成为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和监督者。

综上所述,要健全和完善我国的行政法制监督体制,需要政府、监督机构、公民等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建设一个健康、积极、透明、法治的社会环境。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愿我们的行政法制监督体制越来越健全、完善,为我国的长治久安作出更大贡献。

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11-9-17 9:07:05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毕业论文(一)行政监督的职能行政监督是国家行政系统内部由专门监督机关实施的,对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以及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廉政、勤政和执法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职能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督法》(以下简称《行政监督法》)笫2条规定:“监督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督职能的机关,依照本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行监督。

” 1、执法监督执法监督是监督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以及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种行政命令的情况进行系统监督、检查的一种职能活动。

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必须依法行政,这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关键所在,离开法律对行政权力的控制和制约,行政权力就会走向腐败,国家就无法治可言。

执法监督就是通过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对行政执法中的偏差进行纠举和调整,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惩戒,从而保障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依法行政。

执法监督在整个行政法制监督体系中有其不可替代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其特殊性表现在:?它注意对行政执法工作综合性的监督、检查,注重对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在整个执法过程的各个环节依法办事的一贯性和彻底性的监督、检查;?它既注重事前对违法违纪现象的防范,乂注意执法过程中的跟踪检查、纠偏,更注重事后的检验、考核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惩处。

执法监督,是监督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能和经常性的工作。

2、廉政监督廉政监督是监督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的各种腐败行为进行监督、纠举和惩戒的一种职能活动。

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肩负着管理各种国家事务的重任,掌握着为做好管理工作山国家授予的各种管失的案件,维护行政纪律的严肃性,规范执政行为,提高行政工作效率,从而真真切切、实实在在地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工作始终,努力做到创新、求真、务实,取得实效。

第三节 我国行政监督机制的完善

第三节  我国行政监督机制的完善
第三节 我国行政监督机制的完善
一 我国行政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 二 完善我国行政监督机制的措施
一、我国行政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监督机构内在动力不足
行政监督工作依靠监督人员来完成,
行政工作人员的自身主观能动性的影响,
所以行政监督的好坏取决于监督人员。
(二)监督体系设置不合理
尽管我国有许多行政监督机构,如纪 委、国家防腐局等,但却没有形成一个专 门致力于反腐机构。由于各个监督机构隶 属不同部门,很少有沟通交流,难于形成 合力,给腐败以致命的打击。当遇到腐败 时相互推诿。
第一,廉政公署高度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第二,“三管齐下”的治贪方略。 第三,完善而严厉的反贪立法。 第四,内外结合的监督机制。
廉政公署所获得的成绩
香港清廉指数世界排名
年份 2012 2008 2007 2001 1999 1998 1997 调查国家 176 180 180 91 99 85 52 香港排名 14 12 14 15 15 16 18
(1)健全组织机构,处理人大日常监督,保 证人大监督权落实。
(2)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和监督能力。 (3)加强人大代表的质询权、罢免权等监督 权的落实,提高制约和监督力度。 (4)改进监督方式。
(2)明确监督责任,包括责任确定机制和责任奖 惩机制。
(二)建立行政监督体系的协调机制
(1)加强监督立法,从法律上规范和明确各监 督主体的地位、职责、权限,以及监督活动范 围、方式和程序等。 (2)建立专司行政监督协调的权威机构,并赋 予其相对独立的地位和较大权威统一协调各个 监督主体对公权力的监督问题。在这个方面做 得完善的是我国的香港廉政公署。
香港廉政公署
廉政公署(ICAC)是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独立 执法机构。 于1974年2月15 日成立,以肃贪倡廉为目标, 采取防止、教育及调查三管 齐下的方式执行。

关于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现实思考

关于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现实思考

关于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现实思考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行政监督体制的完善成为了当代中国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行政监督的核心是保证政府行为的合法合规,并有效地解决民众在政务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受损问题。

本文将从完善我国行政监督的现实思考出发,探讨行政监督体制的创新与路径。

首先,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需要强调法治化。

要建立健全起草制定法律法规的程序,明确政府的边界与权限,以及行政行为的权限和责任,使其不只是单纯的组织监督,而是法律监督。

此外,要建立健全行政机关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使职权和执行机关以法律为基础,受法律制约和监督的机制,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和程序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其次,要强化行政监督的实际执行力。

行政监督不仅仅是解决纠纷和投诉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能够防患于未然,防止和预防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

因此,建立健全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体系至关重要。

行政机关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充实人员配置,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进行监督。

同时,要鼓励并依法保护各类监督平台和举报渠道的建立和运作,鼓励广大民众参与到行政监督中来,提高行政监督的广度和力度。

第三,推动信息技术在行政监督中的应用。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电子政务已成为行政监督的新方式。

通过建立电子政务平台,提供在线投诉受理、线上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功能,实现行政监督的精确化和高效化。

此外,要加强公开透明,主动公布各级政府机构的工作情况、决策过程和结果,接受各类信息监督和舆论监督。

最后,要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之间的行政监督是互相借鉴和学习的。

我们应该与国际社会加强沟通和交流,吸取先进经验和做法,适应国际行政监督的发展趋势。

总之,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是一个长期的任务。

只有通过坚持法治化、强化执行力、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加强力量建设和培养、加强国际合作等措施的综合运用,才能够为我国的行政监督提供更加科学合理和高效可行的路径。

[整理版]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整理版]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整理版]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龙学银政管学院2012级行政管理专业四川宜宾 xxxxxxx 摘要: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入,我国行政监督范围和行政权力不断扩大,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系在行政管理中的不通畅、腐败等现象逐渐凸显,同时对我国政府的行政监督能力要求更高。

因此完善行政监督体系成为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也能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论述了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从提高行政监督主体的监督能力,加强规范行政监督行为,提高行政监督行为的透明度,以及提高行政监督的思想觉悟等完善行政监督体系的措施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行政监督;行政权力;行政监督体系行政监督在广义上指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政所进行的监督。

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以及专设的行政监察、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

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的重要职能,是国家行政活动依法进行的有力保证;它是保证执行法律、法规,实现行政目标的具体行政行为。

因此,强化并完善行政监督体系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政实践,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一套符合国情的行政监督体系,并在不断地实践和改革过程中,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系在形式上是较为系统和全面的,在实践中保障了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我国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

但是,行政监督体系在发挥重大监督作用的同时,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弊端,给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来了负面的影响。

因此,研究当前我国行政监督中存在的不足以及完善的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一、我国行政监督体系现状(一)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系我国行政监督的主体是享有行政监督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为对象是作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其内容是相对方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决定、命令的情况。

浅谈如何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系_赵阳

浅谈如何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系_赵阳

浅谈如何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系赵 阳(通化市委党校 134000)【摘 要】我国经过多年的行政体制改革,完善的行政监督体系初步形成,监督功能较为全面有效的发挥出来,本文对现行行政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探讨了完善监督体系的措施,对政府行政效能的提高和勤政廉政建设,产生重要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行政监督;体制行政监督是国家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运行的必要手段。

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加以完善。

一、我国现行行政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1、缺乏独立的行政监督主体我国的《行政监察法》、《行政诉讼法》、《审计法》等为了保障行政监督活动的有效性,规定了有关行政监督主体依法独立行政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但我国的行政监督主体仍设置在同级政府部门,受到同级行政机关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双重领导,这必然影响监督主体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2、没有有效整合监督效能我国尽管已形成较为系统的多元化行政监督体系,但各政府部门内外还没有理顺各种渠道之间的关系,各监督主体的监督权限、方式、程序、范围等不够明确,导致出现监督的“交叉带”,多方插手插手一些问题;存在监督的“空白点”,特别是各部门对一些界限划分不清的问题,互相推诿、扯皮,出现无人监督状况。

这就无法形成一个分工合理、协调互动和运行高效的监督整体,监督的整体效能被削弱,缺乏监督合力。

3、监督法制建设不完善行政监督作为一种需要完善法律支撑的法制监督,监督主体执行监督职能,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有关法律为准绳。

若行政监督法规不完善,行政监督便会缺乏标准和依据,就会造成监督机关无法可依,导致监督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4、行政监督预防作用弱化行政监督的整个过程可分为事先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方式,只有全方位有机结合,才能取得较好的监督效果。

但我国行政监督方式较为单一,监督主体往往只针对工作中的已产生不良的后果进行“差错纠偏”,而忽略了行政行为发生前的预防和行政行为过程中的控制。

如何完善我国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如何完善我国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人大监督机制。人大监督是行政执法的主要监督形式,其成效关系到我国法治国家建设进程,关系到依法行政成果的维护。健全和完善人大监督机制,应该充分运用质询和询问程序,监督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行为。依法监督,应当依人大监督法对行政执法进行监督。人大监督法明确规定了各级人大的经常性监督职责,使人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有法可依,有效防止行政执法失范行为的发生。同时,贯彻实施人大监督法,有利于杜绝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等执法现象,真正提高执法者本身和监督执法者的法律素养。
人大未能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人大的监督职能是宪法、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最具权威性,但却缺乏可操作性。表现为:对于人大进行行政监督的内容和途径,立法没有作出详细规定。这种可行性规定的缺失,导致了人大监督职能的弱化,使得人大的监督功能无法有效发挥,亟待立法进一步完善。
社会舆论对行政执法监督缺乏力度。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意识淡薄。一方面,有些群众的诉求找不到合适的监督渠道,群众诉求难以得到及时处理,导致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监督逐渐失去信心。另一方面,传媒对行政执法监督也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时有偏颇,没能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我国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完善路径
构建分工明晰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要使行政执法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需要从社会各个层面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要在行政执法监督过程中将检查机制落到实处,强化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完善行政行为的责任追究制。要完善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审查与备案制度,严格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要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保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合法性,提高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意识。要完善社会协作促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倡导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增加人民群众参与行政执法监督的途径,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机制。

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思考

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思考

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思考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变革的不断深入,行政监督的重要
性日益凸显。

然而,我国行政监督体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进一
步完善。

本文将就如何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做出以下思考:
一、增强行政监督的有效性
目前我国行政监督的方式比较单一,主要是依靠政府和公检法等权力
机构进行监督。

而这些机构的监察范围和方法比较受限,难以达到全
面监督的效果。

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多种渠道建立起行政监督的体系,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以确保监督的全面性、公正性和及时性。

二、加强行政监督的透明度
行政监督的透明度是其有效性的重要保障。

为此,我们需要从制度层
面上推进行政监督的透明化,以便公众监督。

同时,也要加大对于行
政监督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于监察机制的认知度。

三、完善行政监督的法律制度建设
制定完善的法规法律是落实行政监督的关键措施之一。

未来我们需要
借助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的力量,建立标准统一、制度完备、法律有
力的监督机制。

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权益和社会的公正。

四、加强行政监督队伍建设
只有有素质过硬的监察队伍,才能把握行政监督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发挥出最大的作用。

因此,加强对行政监督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建立
健全的监督体制,完善监督机制,是必须过程。

以上思考只是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一些基础,我们需要在落实这些基础的同时,不断深入探讨行政监督的具体实践和创新,不断推动政府的管理更加科学、公正、高效。

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路径选择

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路径选择

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路径选择作者:闫乃慈来源:《青年文学家》2012年第35期摘要: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的重要职能之一,是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也是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环节。

目前我国行政监督体制趋向完善,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维护国家稳定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亟待完善。

本文主要从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现状入手,分析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路径。

关键词:行政监督体制;完善;现状;问题;路径[中图分类号]:D523.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139(2012)-26--01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的重要职能之一,是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

它在维护党的方针、政策,惩治腐败,促进廉政建设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构建完善的行政监督体制,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

经过多年的行政体制改革,目前我国行政监督体制趋向完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现行的行政监督体制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改进与完善。

一、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已形成了较完备的行政监督体制,内部行政监督与外部行政监督相结合,提高了我国行政监督的效益,在发展社会经济和维护国家稳定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行政监督体制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亟待改进。

1.行政监督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已形成了系统的行政监督体系,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没有理顺行政机关内外各监督主体的关系,各监督主体间的权限、程序、范围等不够明确,各监督主体间缺乏沟通、联系,各自为政的现象突出,致使行政监督工作存在“空白”与“重复”现象。

面对一些界限不清的疑难案件,可能会出现各监督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现象,弱化了行政监督体制的效力。

2.行政监督立法滞后为避免监督的随意性与盲目性,行政监督体制需要相应的法律作基础。

所以,健全的行政监督法律体系是发挥行政监督职能的基础,它不仅能赋予行政监督者权力,保障行政监督者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而且能规范和制约监督行为,确保监督工作正常进行。

浅析我国行政监督存在问题及完善措施

浅析我国行政监督存在问题及完善措施

浅析我国行政监督存在问题及完善措施摘要: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之一,也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行的重要机制。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到执行等各方面构建完善的行政监督体系。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内外结合的行政监督体系,发挥着较为全面有效的监督功能。

但也还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如“漏监”、“虚监”、“难监”等问题。

本文分析了我国行政监督的基本特征及健全和完善我国行政监督制度的重大意义,指出我国行政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阐述了如何加强和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

关键词:行政监督;监督主体;监督方式;行政监督立法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运行的必要手段,是实现行政管理法制化的重要保证,是防止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保证法制统一、保障公民个人自由的需要。

经过行政改革,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已逐步趋于完善,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现阶段我国行政监督主体地位不高,缺乏独立性,监督体系缺乏合力,监督效能低,监督法规不健全,缺乏可操作性,事后追惩性等,这既为行政监督的强化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也为其提出了清晰的线索和方向,即理顺监督体制、健全行政监督体系。

形成相对独立的行政监督主体,健全行政监督的法律机制。

一、行政监督的内涵监督就是监察、督促,它的主要构成要素包括监督主体、监督客体和监督内容。

在狭义上,行政监督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对政府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进行的约束、检查和督促。

在广义上,行政监督指行政监督的主体除了国家行政机关以外,还包括其它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

行政监督是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对于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政,提高政府的绩效,发挥着重大的保障作用。

因此,研究我国当前行政监督中存在的一些缺陷和不足以及完善的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完善我国行政监督的基本途径

完善我国行政监督的基本途径

作者: 张睿;宋义春;王凌松
作者机构: 白求恩医科大学!130021;长春市土地管理局!130021
出版物刊名: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页码: 64-68页
主题词: 行政监督;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国家公务员行为;行政法规
摘要: 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之一。

加强行政监督,是防止行政权运行失范的重要措施。

反对腐败,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

目前,我国行政监督存在不少缺陷和薄弱环节,主要是:行政法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自我监督乏力,专门监督机构处于从属地位;监督机制单向运行;重视监督违法违纪,忽视监督决策;监督信息不灵,缺乏开放性和透明度。

完善行政监督的主要途径是:健全行政法规;建立严密的监督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多功能全过程的社会监督网络,推进行政监督的民主化和公开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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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途径分析
摘要:行政监督是国家相关行政监督机构以及公民对国家行政工作的监督行为。

步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社会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行政监督也应该与时俱进,适应时代要求。

本文论述了行政监督的作用与意义,介绍了我国行政监督的现状,最后提出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系的指导思想和相关建议。

关键字:行政监督与时俱进思想
行政监督是国家相关行政监督机构以及公民对国家行政工作的
监督行为。

行政监督是实现国家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

历史上,政府鼓励行政监督,并严格执行行政监督职能的时期一般上都政策开明,百姓安居乐业。

而行政监督执行较差的时期则是贪官频发、社会腐化、人民生活水深火热的时期。

行政监督历来都是政府和理论界研究的热点话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的逐步完善,我国经济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以及我国的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我国政府的职能也在逐步的转变。

因此,此时的行政监督与历史上其他时期必然不一样。

研究新时期我国行政监督的方法策略,对于提高政府机关工作运行效率、提高民众对政府行为的了解、提高遵法守法的的社会风气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随着政府对行政监督重视程度的逐渐提高,研究行政监督对政府改善监督体制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一、行政监督的作用与意义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官员是由人民选
举出来的。

因此,那些所谓的政府掌权者,他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

政府官员理应保障群众的利益,同时也要保障国家利益。

行政监督作为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具有重要作用。

(一)行政监督能保障法制统一
我国现行法律在很多方面并不完善,还存在漏洞。

如在有些法律条款中我们可以看到诸如:“罚款在两千到五千之间,具体金额是情况而定”;“影响恶劣”;“影响特别恶劣”;“不得低于两千罚款”等规定。

这些规定的限制对象并不清晰,针对性并不强,结顶起来也比较模糊。

而其最终解释权归政府所有,这就给了一些官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执行行政权力的时候孰轻孰重,对于性质一样的案件判决内容却大不一样。

行政监督就需要对这类情况进行监督,使得行政行为在处理工作时尽量做到法制统一,避免出现工作因人而异的情况。

(二)监督行政权保障公民权利
政府行政行为应该反应人民的利益,并保证人民权利的实施。

我国是人民民主国家,国家的法律体现的是人民大众的利益。

实际情况中,政府的有些行为并不能反应人民的的利益,还可能侵犯人民的利益。

人民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实现。

这种行政机构若没有监督制裁方的制约,只有使其权利欲望无限膨胀,危害国家安全。

行政监督为解决这种情况提供了良好的途径,首先有专门的监督机构监督行政部门行为,公民也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反映行政机构对自己权利的侵害。

通过行政监督的制约,行政机构才能本分执行职能,
保障公民权利。

(三)行政监督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国家法律法规是国家为规范政府行为、保障公民权益、制约社会不良行为的制度规范。

在法律法规的制约调节下,各个阶层、各个行业、各类人群就有了行为规范。

法律法规规定了在社会中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允许做的,公民只有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力,从而保证了社会秩序的井然进行。

政府是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机构,法律法规的落实主要有政府行政机构来完成。

监督行政机构执行法律法规的力度与有效性如何也是行政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

对于那些消极怠工的行政部门,行政监督机构通过处罚、通告等形式勒令其及时整改,从而保障了法律法规的及时有效实施。

二、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现状
(一)行政监督主体难以行驶监督职能
从组织构建与监督框架上来说,我国行政监督体系比较健全,也能起到一定的监督威慑职能。

但是,我国行政监督体系依然存在着监督工作分工不明晰、监督主体责任不明确、缺乏专门的行政监督部门等。

由于这些条件的制约,在履行行政监督职能时,也会出现部门打架、工作难以协调的情况。

尤其是行政监督历来都被视为“肥差”,很多部门都在争夺行政监督方面的权利。

从而形成我国目前的行政监督体系较为混乱的局面。

(二)行政监督部门配置不合理
在我国进行行政监督的重要部门是党内的纪律检查机关、政府的监察机关,两个机关配合工作。

两个部门工作中即受到上级党委的领导,也受上级监察部门领导。

这种双双重领导模式在工作上已经显现出了很多弊端。

诸如由于本机党委和政府的工作目标与上级监察部门的工作目标出现相悖时,下级行政监督部门开展工作就会不知所向,工作中疲于应付各方面领导,不能全身心投入到工作当中,从而工作效果大打折扣。

(三)人大监督职能发挥有限
人大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我国宪法规定人大要对本级政府的行政监督负责。

从法律上看,人大似乎是施行行政监督最有效的部门。

实际情况是,政府和党是人大工作的上级指导部门,很多政府和党内官员的行政级别大于人大领导的级别。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政府和党内的一些约束力不强的人员妨碍人大施行行政监督,人大的工作就无法正常开展。

这种情况在显示中屡屡皆是,人大对政府的行政监督约束力也大大降低。

(四)司法机关的监督作用未完全到位
在我国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都属于司法机关,这两个部门工作中主要行驶申办权和法律监督权,从行政级别上看,与政府地位同等重要。

但实际上,这两个部门同样受政府领导,行政级别与政府略逊一筹。

并且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资有当地财政负担,当地财政也是受当地政府的领导。

最重要的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最高领导的人民由政府决定。

因此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不仅在
权力上不独立、在财力上也受制于政府,人事上更依赖于政府。

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很多情况下都无法履行期行政监督的权利。

三、完善行政监督体制的的建议
(一)健全人民代表大会体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反映我国民主的最高体制。

法律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对同级别政府工作负责。

完全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人民代表大会能充分的、没有后顾之忧的工作,需要国家制定相关配套规定。

这些规定需要建立在充分调研、征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

(二)构建权利约束机制
构建权利约束机制,需要在体制上制定约束权利滥用的一套机制,也需要对政府干部加强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权利约束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同时,约束机制的建立需要在不影响政府正常行政工作的基础上实施。

(三)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近年来,新闻媒体在社会监督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及网络越来越普及,新闻媒体承担的责任也越来越重。

近年来,很多重要事件都是在新闻媒体的监督下得以较好解决。

新闻媒体以其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传播形式多样等特点,是监督政府行政行为的一种有效方式。

通过媒体对相关事情的报道,公民对政府行为也更加了解,参与到行政监督的积极性也越高。

同时,
新闻媒体的行政监督行为,也应该建立在保障社会安定、坚持新闻报道底线、坚守媒体报道职业道德的基础上。

参考文献:
【1】房雨.《影响我国行政监督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思考》,白城师范学院学报.2004.3
【2】陈奇星.《中国公共行政监督机制现状分析与对策思考》,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3.3
【3】陈修敏.《磨砺“权力制衡”之剑—试论行政监督中的以权制权》,行政与法.2003.2
【4】乔成邦.《我国行政监督体系存在的问题及理论探析》,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4
【5】战晓华《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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