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程签证、工程委托办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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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签证、工程委托办理指引
为促进合作共赢,保障合作方利益,确保必要的工程签证、工程委托顺利审批,提高审核效率,推动工程顺利开展,同时,加强签证、委托的编制、报审管理力度,控制造价,根据《恒大地产集团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恒大地产集团地区公司管理办法》《工程签证管理办法2020》等相关制度要求,结合贵州公司实际情况,现下发《贵州公司工程签证、工程委托办理指引》(下称指引),详见附件。《指引》的实施过程由综合管理部进行指导和监督。
该指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相关指引或办法与此冲突时,以本指引为准。
一、工程签证
(一)工程签证办理流程及时限要求
1、申报时限:签证事项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合同未约定应在5天内)申报签证,不及时报的视为施工单位自动放弃,工程部可不再办理签证。工程部应在签证办理时限截止前1-2天发函或工程周例会时温馨提醒相关施工单位,并留存好书面证据。
2、工程签证ERP系统办理流程:施工单位报送签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部(以下统称“工程部”)(48小时内审批完成)→综合管理部(24小时审批完成)→主管领导审批(或项目总经理)(48小时内审批完成)→盖章→返回施工单位、建设单位预决算部、工程部。
3、退单整改时限:若甲方签证意见与施工单位有分歧时,工程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意见返还施工单位,并及时登记收发台账,同时必须在返单后10天内双方协商解决完毕,并重新申报签证。
(二)工程签证单格式、填写规则及签署要求
1、签证单表格样式(线下流程原则上不用)
工程签证单均按统一格式进行填报,工程签证单的格式及版面不得随意更改。(线下)签证单一式三联:施工单位、工程部和预决算部各一联。
签证单表格样式(线上):按照工程管理系统线上流程进行。
2、签证单填写规则(工程部按以下规则对应填写签证单的相应内容)
2.1 工程名称:并入合同结算的,属合同签证,填写完整合同名称;并入委托结算的,属委托签证,填写完整委托名称。
2.2 合同编号:按照工程名称(即合同名称或委托名称)对应填写合同编号或委托编号。
2.3 签证编号:线上系统自动生成,线下的由工程部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统一编号填写。
2.4 签证类型:施工单位录入原始凭证时,工程部注意提醒并检查施工单位根据签证发生的实际情况选择签证类型,施工单位在签证单对应的类别前的“□”内画是否正确“√”;不得不选。
2.5 被转扣单位:涉及转扣时,填写被转扣单位名称;当被转扣单位较多时,须在签证单中明确各责任单位的承担比例。
2.6 、签证内容:
2.6.1签证理由及施工起止时间:按工程签证单进行填写。其中起始时间为开工时间,截止时间为验收时间,无特殊原因,签证验收时间应与工程完成时间一致。签证单必须明确签证理由,签证理由应简洁明了(相关的工作联系单和设计变更的编号可备注在对应的签证理由后),避免以“根据编号××的工作联系单或××委托书要求,已完成施工”为由办理签证。工程部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意见栏中补充说明。
2.6.2 计价项目及工程量:按照合同或委托约定的计价规则进行填报;如合同或委托中无对应计价项目的,按常规列项计量;计价项目应完整描述与计价相关的参数(如规格、型号等),工程量应计算准确。
3、签证单签署要求
3.1 签证单只作为现场工程情况的证明及工程量确认文件,签证单不确认价格。
3.2 签证项目较多,可另附工程量清单详细列明完成的施工项目及工程量,工程量清单须两名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并及时上传系统,严禁在签证单及附件资料上乱涂乱改。
3.3 各部门签署意见可以相互补充,但严禁相互矛盾。签证单上签署意见
时应明确“同意”或“不同意签证”,不能简单的签署“情况属实”或“工程量属实”而无具体意见。
3.4 签证单必须加盖监理项目部章和工程部章。
(三)签证附件资料要求
1、指令文件(必须提供):指令文件指由建设单位出具正式的工程变更单、监理通知单或由施工单位出具并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的联系单等,发给施工单位的指令文件必须由工程部负责人签发。
2、工程签证原始记录,是记录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签证项目及工程量记录凭证,签证的原始记录必须注明签证工程内容的具体位置和部位,同时须附收方图及照片标注,以满足计量、计价要求,拆改工程签证须附设计变更、拆改前后的图纸及影像资料。原始记录由施工单位当天申报,工程量需列计算式并计算准确,经两名或两名以上现场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签证工程量后当天签署完毕并上传系统,线下原始凭证返回施工单位,同时留存一份,上报工程部经理后存档。
3、转扣依据:转扣签证内容发生前,工程部须书面或以合同约定的企业邮箱通知责任施工单位,约定合理的整改时间进行整改,施工单位须3天内回复是否进行整改,若不按时回复或回复不进行整改的,工程部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从责任施工单位当期工程款中扣回,转扣具体金额以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为准。涉及转扣内容的签证单办理后,工程部必须在24小时内书面或以合同约定的企业邮箱通知被转扣施工单位(转扣具体内容、工程量、相应影像资料等)。
4、图纸:以总工室下发的图纸作为签证计量依据的,图纸复印件必须清晰并有总工室的印章,如图纸幅面太大,只能局部复印的,须由两名监理工程师在图纸复印件上签名确认,并备注清楚图纸名称、图号。
5、示意图:签证工程量较零星,应附示意图作为工程量计算的依据,示意图标注尺寸必须清晰具体,与现场实际收方丈量数据及签证单工程量计算过程相符,示意图必须由两名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6、照片:签证必须附照片进行辅助说明,照片须附水印日期,注明施工部位、具体问题等信息,能反映现场实际的施工情况,由两名监理工程师签字
确认。
7、委托类签证必须提供工程委托书(含委托审批表和报价清单)复印件、《工程开工令》及《工程竣工验收表》。
(四)各类签证办理要求
1、设计变更类:
1.1 设计变更下发后,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变更前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确认(原始记录、总工室盖章确认的设计变更单、计量所需图纸、反映工程状况变化的照片等)。
1.2 设计变更签证必须有设计部门和总工室下发的正式设计变更文件作为附件,没有正式设计变更文件的变更内容不得办理签证,部分较重大的修改或独立的增加工程必须进行验收,附上相应的验收表。设计变更类签证应同时提供设计变更通知及变更前后的图纸。零星修改无设计变更或新旧图不一致,设计部门没有单独下发变更的,提供设计部门的往来函件、会议纪要等文件作为签证依据。
2、合同内工程量确认签证办理要求:按《工程确认类签证分项表》执行。
3、土方签证办理要求:
3.1 大型土方开挖前及完成后必须绘制方格网图(包括坐标、标高及开挖边界)作为竣工结算资料,并经施工方、监理方书面确认;大型土石方工程管理详见《大型土石方工程管理办法(2017年)》。
3.2 小型土方及市政工程开工前的原地面标高测量记录以签证形式确认,小型土方、园林、园建及市政工程开工前,应先办理场地移交,移交时应明确坐标及标高,办理移交后五天内,施工单位报送工程签证,工程部按流程办理。
3.3 基坑土方开挖放坡方案、外运的运距等要先经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能施工,完成后以现场签证的形式确认,以此作为计价依据。
4、零星用工及机械台班签证办理要求:
4.1 机械台班、人工工日原始记录必须当天办理,明确每天作业的机械、人工数量、作业时间(精确到分钟)、施工部位及具体的施工内容。严禁施工完毕后,在原始记录上直接签署总机械台班数及工日数。
4.2 机械台班签证必须明确机械的规格型号及影响计价的技术参数,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