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过程中的现实问题与优化建议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中相关问题探讨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中相关问题探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是指根据生态保护的需要,在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管理的范围内,划定并确立各类生态保护地区、生态脆弱地区和生态修复地区。
这项工作的目的是保护重要的生态系统功能区,维护生态安全,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在实际的划定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是数据不全和不准确。
准确、全面和可靠的数据是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的基础,但是由于缺乏相关数据和调查研究,很难做到科学划定红线。
涉及到水资源、土地利用、生物多样性等指标的数据采集和更新存在困难,导致划定结果可能不够准确和科学。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还面临着利益冲突和权力差异问题。
由于红线划定直接影响到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容易引发各方的争议和冲突。
一方面,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需要坚持科学性和公正性,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往往倾向于追求经济利益。
地方政府之间存在利益差异和权力竞争,也容易导致红线划定的偏差和不一致。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监管和执法难题。
划定红线只是第一步,如何有效监管和执法,防止红线内部的破坏和违法行为,是关键的问题。
由于监管力量不足、执法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和抽查难度等原因,使得红线划定工作难以得到有效的落实和执行。
加强监管和执法,提高相关部门的专业水平和监测手段,是划定工作的重要任务。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也存在一些操作上的问题。
有些地方在划定红线时存在随意性和主观性,并未严格按照生态环境质量的要求进行划定。
一些地方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宣传教育工作和生态修复工作不够重视,导致红线划定的效果不明显。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中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和专业人士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加强数据收集和研究,解决利益冲突和权力差异问题,加强监管和执法,改进操作方法和提高划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才能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的顺利实施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有效性评估与优化建议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有效性评估与优化建议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保护已经成为全球的共同关注。
为了应对环境危机,各国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希望通过的制定和实施,有效地控制和缓解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
然而,随着环保的不断推进,人们也开始关注这些的实际效果和有效性,是否真正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因此,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提出优化建议,将有助于改进措施,提升环境保护效果。
一、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性评估1.制定的背景和目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出台往往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政治、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因素。
制定的初衷通常是为了解决当下的环境问题,保护生态环境,提升人民生活质量。
因此,首先需要对的背景和目的进行评估,确定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的内容和措施生态环境保护通常包括一系列的措施和条款,包括对环境污染的治理、资源的合理利用、生态系统的保护等方面。
评估的内容和措施是否合理、有效,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是评估有效性的重要环节。
3.的执行和效果的执行和效果是评估有效性的重要指标。
的有效执行需要有相应的机制和措施,同时的效果也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积累和检验。
通过数据统计和实地调研等手段,可以评估的实际执行情况和效果,判断是否真正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4.社会和公众反馈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往往需要得到社会和公众的支持和参与。
因此,的有效性还需要考虑社会和公众的反馈情况,了解他们对的看法和评价,及时调整和改进措施。
二、生态环境保护的优化建议1.加强立法和监管要加强立法和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和监督机制。
只有依法治国,才能确保环境的有效实施和落实。
同时,还要强化环保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促使各单位和个人遵守环保法律法规。
2.加强技术支持和创新要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支持,提高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效率和水平。
推广和应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工艺,不断提升环境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为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保护提供有力支撑。
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生态环境保护是当前全球面临的重要议题之一。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口的增加,环境破坏问题日益突出,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消耗1.问题: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也不断增加。
许多企业和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利益,过度开发和消耗自然资源,导致了资源枯竭和生态破坏。
2.建议:加强自然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制定并执行有效的资源保护法律和政策。
推进绿色发展,鼓励企业采取清洁生产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二、生态系统的破坏和生物多样性的丧失1.问题:过度的开发和污染导致许多生态系统受到破坏,许多珍稀动植物物种濒临灭绝。
生物多样性的丧失给生态系统稳定性和人类的生产生活带来很大的威胁。
2.建议: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例如:建立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和恢复计划,加强对濒危物种的保护工作。
三、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1.问题:工业和交通等活动产生的大量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在没有得到有效处理的情况下直接排放到环境中,加剧了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
2.建议:加强环境污染的监测和治理,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推动绿色生产方式和清洁能源的使用。
鼓励居民采用低碳生活方式,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四、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1.问题: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和参与度不高,很多人缺乏环保意识,对环境污染问题视而不见,甚至个别人员违规行为导致环境问题的发生。
2.建议:加强环境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知和重视,培养环保意识。
加强法律和制度建设,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国际合作和治理机制不完善1.问题:环境问题往往跨越国界,需要国际合作共同应对,但当前国际环境治理机制存在缺陷,国际合作和协调程度不够,难以达到全球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2.建议: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积极参与国际环境治理事务。
国土空间规划“三线”划定面临的问题与对策建议——以合肥市为例
国土空间规划“三线”划定面临的问题与对策建议——以合肥市为例发布时间:2021-09-15T07:58:14.616Z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2021年第18期作者:吴亚伟[导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各地正在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本文结合合肥市案例,针对“三线”划定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三线”划定的创新做法和相关建议,以期对当前其他城市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三线”划定工作有所启示。
吴亚伟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安徽 230041摘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各地正在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本文结合合肥市案例,针对“三线”划定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三线”划定的创新做法和相关建议,以期对当前其他城市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三线”划定工作有所启示。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三线”;合肥市引言:国土空间规划“三线”理解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部署。
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简称“三线”)划定工作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内容。
“三线”不仅仅是表现在规划空间上的三条控制线,更重要的是形成与之相配套的管理机制和实施政策,强调各项政策在空间上的综合性和协同性。
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旨在解决过去三条控制线多头管理、交叉重叠、规则冲突等突出问题;旨在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将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旨在处理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的空间格局关系,着眼于推动经济和环境可持续与均衡发展,是美丽中国建设最根本的制度保障。
玉山县生态保护红线分析评估与优化建议
玉山县生态保护红线分析评估与优化建议摘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是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落脚点。
依据相关文件要求,玉山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是由江西省环保厅组织划定,并形成玉山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初步方案。
本文就此方案进行分析评估,并结合地方实际提出优化完善建议。
关键词:生态保护红线调整优化玉山1.评估优化的工作背景2017年2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17〕2号)中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定义,指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1)。
并作出要求2018 年年底前,省(区、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本文以保护玉山重要生态功能,构建玉山生态安全格局,维护和改善生态系统功能为目标,守住玉山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为出发点,就玉山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进行分析评估并提出优化建议。
依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的通知》(环办生态[2017]48号),江西省环保厅组织专门技术队伍,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旅游发展规划、林地保护规划、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等相关规划,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形成初步方案。
此方案经各部门反复多次征求意见,由省环保厅对各地意见进行汇总并修改,形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其中,玉山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初步方案(以下简称初步方案)定稿并下发到玉山。
根据初步方案,玉山县域面积1733平方公里,划入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0955.66公顷,占国土面积40.94%。
按照2017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分析,生态保护红线中耕地1170.50公顷(其中水田458.25公顷、水浇地42.36公顷,旱地669.88公顷),园地488.00公顷,林地67192.10公顷、草地406.66公顷,建设用地136.5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76.2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56.38公顷(其中水库水面980公顷),其他土地129.22公顷。
关于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冲突的建议和意见
关于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冲突的建议和意见在我们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红线越来越成为大家讨论的焦点。
说到生态红线,可能有些人觉得它很抽象,甚至觉得它只是个“纸上谈兵”的概念,但其实它可关系着我们每个人的未来。
你要知道,生态红线就像是给大自然画的“安全线”,一旦这条线被破坏,可能会引发一连串难以想象的后果。
可你别看它看似简单,其实其中的冲突和问题可复杂得很。
咱们得理解生态红线的真正含义。
它其实是指在某些特定区域内,必须严格保护的生态环境。
也就是说,这些地方如果破坏了,可能会导致物种灭绝、土地沙化、甚至水源枯竭,后果可不堪设想。
听起来很严肃对吧?但在实际操作中,有时这些生态红线和现实中的经济、社会发展利益发生了冲突,这就是问题的关键。
你看,咱们现在的城市化进程这么快,很多地方的经济发展都离不开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采、甚至旅游开发。
为了这些利益,很多地方都不惜跨越生态红线。
你别说,真有些地方,保护区边界都被“动过手脚”了。
自然环境可能要退让一步,开发的项目却能多赚几个亿。
唉,真的是让人矛盾重重。
我知道,有些人会说,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不应该对立,咱们应该做到“双赢”。
我也认同,但问题是,这可不是说说那么简单。
大家都知道,发展和保护需要平衡。
你说得再好,真的到了执行层面,难度就大了,尤其是那些对生态保护不够重视的地方。
在这些地方,生态红线就好像是用纸做的,轻轻一拉就能破。
开发商常常会抱怨,哦,这块地太好用啦,生态红线挡住了咱们的发展步伐。
好像那条线就是个“多余的麻烦”似的。
说到底,咱们缺少的是对自然的尊重。
你想想,保护自然真的不难,难的是如何在发展的同时,心里不忘那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初心。
现在很多地方开发搞得轰轰烈烈,环境变得面目全非。
空气不清新了,河水也浑浊了,动植物的栖息地也没了。
明明可以一边赚着钱,一边保护好这些资源,结果却弄得环境和人心都受伤。
哎,真是“欲速则不达”,急功近利的做法,往往适得其反。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环保措施改进建议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环保措施改进建议尊敬的领导:我写这份报告是为了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提出环保措施改进建议。
根据当地环保法规和要求,我将详细分析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改善环境的措施,以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一、环境影响评估报告1. 项目概述该项目为xxx,位于xxx地区,主要涉及xxx。
预计项目开展后将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利用变化、水质污染、大气污染、噪音污染等。
2. 环境影响评估方法我们采用了先进的环境影响评估方法来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包括现场调查、数据收集和分析、模型模拟等。
通过多种途径获取数据,对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3. 环境影响评估结果根据我们的评估,该项目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包括:(1)土地利用变化:项目预计需要占用一定面积的土地资源,对原有土地利用造成一定的影响。
(2)水质污染:项目涉及到xxx,可能会对周边水体的水质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
(3)大气污染:项目预计会产生一定的工业废气和尾气排放,可能对周边空气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4)噪音污染: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噪音,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一定干扰。
通过评估,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并制定相应的环保措施来减轻负面影响。
二、环保措施改进建议1. 土地资源利用改善建议针对土地利用变化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我们建议:(1)合理规划土地利用:项目建设前应充分考虑现有土地利用状况,并合理规划项目的用地,优化土地利用方式。
(2)生态恢复与补偿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中应采取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保障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
2. 水质保护措施建议针对水质污染问题,我们建议:(1)严格控制排放标准:项目必须遵守相关的环保法规,严格控制废水排放,确保水质不受影响。
(2)建立水质监测系统:项目运营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水质监测系统,对排放水进行定期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3.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议针对大气污染问题,我们建议:(1)采用清洁能源:项目建设阶段和运营阶段应尽量采用清洁能源,减少对空气质量的不良影响。
浅谈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以攀枝花市为例
浅谈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以攀枝花市为例摘要:生态保护红线的实质是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目的是建立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对生态功能保障、环境质量安全和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从而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
科学评估生态红线划定情况,合理有序的调整完善红线划定中存在的问题,能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的权威性、科学性、可执行性。
关键字:生态保护红线矛盾冲突调整一、背景生态保护红线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也存在部分交叉重叠、矛盾冲突和错划漏划等问题。
为保证红线划得清楚、落地准确、管理权威,有效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科学评估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调整完善划定成果,确保生态红线权威、科学、可执行。
在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对生态保护红线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和完善。
二、攀枝花市基本情况1.生态概况攀枝花市属于以南亚热带为基带的岛状式立体气候,具有南亚热带——北温带的多种气候类型,多种气候带热量组合适宜各气候带植物生长,形成有显著垂直地带性特点的植物和生物群落分布。
攀枝花是全国的水土保持重要区、水源涵养重要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也是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区域,处于生态调节这一生态功能一级区,兼具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土壤保持两大生态功能。
1.生态保护红线基本情况攀枝花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涉及西区、仁和区、米易县和盐边县四个县(区)。
三、工作思路有效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以及各县(区),就调整事宜征求意见,收集当前最新的基础数据作为此次评估调整依据。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方案初步确定我市的生态保护红线调整思路,并在评估过程中按照要求逐步调整优化。
四、流程方法评估调整过程主要采用ARCGIS软件,结合生态红线成果检查软件,对叠加数据实施空间分析判断和处理。
4.1基础数据评估基础数据评估搜集了包括我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遥感影像、永久基本农田、林草、矿权、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地等最新基础资料,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生态环境质量评估与改善措施
生态环境质量评估与改善措施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生态环境。
然而,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益严重,给人类的健康和生存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评估和改善环境质量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生态环境质量评估的方法和一些可行的改善措施。
首先,生态环境质量评估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之一。
评估的目的是了解环境质量的状况,确定环境问题的根源,并寻找解决方法。
评估的内容包括水质、空气质量、土壤质量、生物多样性等方面。
评估方法多种多样,可以通过采样分析、实地调查、遥感技术等手段进行。
评估结果为科学决策提供了基础,使政府、企业和公众能够制定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其次,在评估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是至关重要的。
改善措施的目标是减少或消除环境污染,恢复生态系统的功能。
具体的改善措施可以包括限制工业废气和废水的排放,提高污染物处理的效率,加强环境监测和执法力度等。
此外,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也是重要的改善措施之一。
在水质评估方面,重点关注水体的污染情况和水资源利用效率。
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但随着人口增加和工业发展,水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
针对这一问题,可以通过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用水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等措施来改善水质。
此外,加强水资源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也是非常重要的。
空气质量是另一个受到广泛关注的问题。
空气污染不仅危害了人们的健康,还对大气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
为了改善空气质量,可以采取控制工业排放、加强车辆尾气治理、减少城市扬尘等措施。
此外,推广清洁能源和低碳生活方式也是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途径。
土壤质量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土壤的污染会影响农作物的生长和生态系统的稳定。
针对土壤污染问题,可以采取增加有机肥料的使用量、加强农药和化肥的管理、推行农田污染防治措施等方法来改善土壤质量。
此外,加强土壤保护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对土壤保护的意识也是必要的。
生态保护红线调整规则
生态保护红线调整规则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保护中,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而划定的强制性空间保护区域,是生态保护的重要措施之一。
随着生态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生态保护红线的调整规则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本文将介绍生态保护红线调整规则的主要内容、制定过程、实施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一、生态保护红线调整规则的主要内容调整范围:生态保护红线的调整范围包括已经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已经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的区域。
调整程序:生态保护红线的调整程序包括以下步骤:申请调整、评估论证、审核批准、公示公告等。
调整原则:生态保护红线的调整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原则;保障公共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科学评估和动态管理的原则。
调整方式:生态保护红线的调整方式包括以下几种:缩小面积、撤销区域、迁移位置、增加区域等。
调整标准:生态保护红线的调整标准包括以下几种: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得到保持和恢复、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等。
二、制定生态保护红线调整规则的过程制定依据:制定生态保护红线调整规则的主要依据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和规范等。
制定程序:制定生态保护红线调整规则的程序包括以下步骤:收集资料、分析问题、制定方案、征求意见、审核批准等。
制定原则:制定生态保护红线调整规则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制定方法:制定生态保护红线调整规则的方法包括以下几种:专家咨询、问卷调查、实地踏勘等。
三、实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实施效果:生态保护红线调整规则的实施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促进了生态保护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二是提高了生态保护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增强了公众对生态保护的认知和支持;四是推动了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发展。
存在的问题:生态保护红线调整规则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管理体制不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和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地区,缺乏统一的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导致管理效率低下。
规划环评过程中呈现的问题及几点建议
规划环评过程中呈现的问题及几点建议环境评估是对规划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系统评价和预测的过程,其目的是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和减少。
在环境评估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并寻求解决方案。
以下是环境评估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及几点建议:一、问题:1. 缺乏科学性和客观性:环境评估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是其基础,然而在实际评估过程中,很多评估报告可能缺乏科学依据或者受到利益相关方的影响,导致评估结论不够客观和准确。
2. 数据不全面和不准确:环境评估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持,但在很多情况下,评估所依赖的数据不全面或者不准确,这将严重影响评估结论的可信度。
3. 环评过程中的不透明性:在一些环评过程中,利益相关方可能会控制信息流通,导致环评决策的不透明,增加了公众的不信任感。
4. 环评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在实际环评过程中,环保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经常会成为评估的难点,很多规划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但同时也会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这就需要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
二、建议:2. 加强数据支撑:要加强环境评估过程中的数据采集和分析工作,确保所依据的数据全面和准确,这样才能够得出客观且准确的评估结论。
3. 提高环评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环评决策应该更多地向公众开放,让公众了解评估的全过程,增加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提高信任感和可信度。
4. 综合考虑环保和经济效益:在评估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环保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促进两者的和谐发展,这也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环境评估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发展和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对待环评过程中的问题,努力寻求解决方案,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信度,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中相关问题探讨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中相关问题探讨生态保护红线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在全国范围内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重要措施。
当前,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但这一工作涉及到许多敏感的问题,需要充分讨论和明确。
首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经济发展一直是各级政府的首要任务。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经济发展过程中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
因此,需要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中明确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不能以损害经济发展为代价,应尽量避免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过于严格,导致经济发展的困难。
同时,也不能为了经济发展而牺牲生态环境,应以坚持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平衡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
其次,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需要充分考虑地区发展的差异性。
中国地域广阔,地区之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
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应依据当地资源、环境条件和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不能一刀切。
地区发展差异性也意味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的难度会更大,需要采取比较灵活的方式,既不能过于松散,也不能过于苛刻。
第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可能对一些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产生影响。
政绩考核制度是现行中国政治体制中的一个重要特点。
一些地方政府可能会担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会影响其政绩考核结果,导致政绩考核不利。
因此,需要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中对政绩考核进行考虑和平衡,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不会影响政绩考核的结果,从而保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第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需要考虑公众的参与和意见。
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需要考虑到公众的意见和态度,避免出现专家决策、政府决策等问题。
应采用公开、透明的方式,让公众参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过程,增加公众的参与度和认同度。
同时,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和责任感,推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需要依赖现有技术手段和科学研究成果。
油气田开发面临的生态保护红线及对策与建议
油气田开发面临的生态保护红线及对策与建议摘要:油气田开发工程是一项包含有钻井工程、井下作业工程、采油工程以及油气集输、储运等多种工艺的系统工程。
由于在这些系统过程中,未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可能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近年来,我国在资源和生态管理领域应用红线概念和制度,形成了能源消费红线、水资源红线、耕地红线等红线制度;而生态保护红线是继“耕地红线”之后国家层面的又一条“生命线”,必将在未来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油气田;开发;生态保护红线在当前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下,油气田开发建设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过程中暴露出的国土空间规划中三条控制线的划定和落实、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和具体化、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缺乏充分论证等问题,提出了进一步评估、梳理现有生态保护红线的范围和功能分区、区别对待,增强生态保护红线禁止情况的针对性,降低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油气生产设施退出的盲目性。
生态环境部门正在制定空前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最严厉的生态环境保护督查与问责,其中实行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是最严厉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之一。
如何破解油气勘探开发、增储扩能建设、保产提效与环境保护,特别是与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保护之间的矛盾,成为当前形势下制约油气田开发建设的瓶颈问题之一。
一、我国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
生态保护红线作为主要的环境敏感区,是生态环境保护的核心。
为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国家先后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制度。
2011 年 10 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提出了国家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在此基础上,对于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
这是我国首次提出划定生态红线。
2013 年 11 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中对于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过程中的现实问题与优化建议
摘要文章认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的目的在于解决既有方案的要素划定不尽、空间划定不实、多线冲突频现等问题。
评估调整工作在缺乏指导细则的情况下,前置于各类调查工作和国土空间主体规划,给调整工作带来现实困难,也被地方政府视作化解各类风险、争取发展权的博弈机遇。
将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既有问题通过本轮调整予以完全解决,尚有一定的难度。
文章建议,评估调整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应从细化操作性规程与完善红线制度两个方面着手。
在细化操作规程方面,应该尽快明确生态保护红线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衔接规则,明确人为活动空间的管制规则,加强对“调入”空间的指导;在制度完善方面,应加快建立生态绩效考核机制,研究出台生态保护红线价值转换机制,研究生态保护红线内的事权细化,研究制定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机制。
01引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全面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的核心内容之一。
2011 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提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作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生态保护红线”逐渐上升为国家战略。
2017 年2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要求“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2018 年年底,全国范围内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海洋生态红线基本划定完成。
本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卓有成效地锚定了我国生态保护价值最高的区域,但由于生态保护红线极高的管控精度与管控力度,这一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成果与各地的实际情况仍然存在较大的差异,也引起了一些争议。
针对这一问题,国家进一步开展了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25 号)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司生态环境部生态环保司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评估有关材料的函》,均对这一工作作出了具体的安排。
牢牢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存在问题
牢牢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存在问题一、引言生态保护是人类的共同责任,也是各国政府必须承担的重要职责。
在近几年,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各国政府对于生态保护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本文将围绕着“牢牢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存在问题”这个主题展开分析。
二、概念解释1. 生态保护红线:指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而划定的一条不能逾越的界限。
2. 生态系统:指由生物群落和其所处环境相互作用形成的一个稳定、自然的复杂系统。
3. 生物多样性:指地球上所有物种之间的差异性和变化性。
三、问题分析1.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不明确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地方并没有明确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或者是划定了但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这就导致了一些地区环境污染十分严重,破坏了当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
2. 开发建设违规一些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会违规进行开发建设活动。
这些活动往往会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导致生物多样性的减少。
3.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过于简单有些地方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时过于简单,只是将某些地区划定为“禁止开发区”,而没有更具体的规定和措施。
这就导致了一些企业可以通过各种手段来逃避监管和规范。
4. 生态保护措施不到位即使在一些地方明确了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应的规定,但是由于监管不到位或者执行力度不够,一些企业仍然可以逃避监管,并且对当地环境造成破坏。
四、解决方案1. 制定更加明确的生态保护红线政府应该制定更加明确的生态保护红线,并且要对其进行有效执行。
同时,在制定生态保护红线时要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等因素。
2. 加强监管力度政府应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要加强公众的监督和参与,让更多的人了解生态保护的重要性。
3. 建立生态保护奖惩制度政府可以建立生态保护奖惩制度,对于那些违规开发建设的企业进行处罚,并且对那些积极参与生态保护工作的企业进行奖励。
4. 加强宣传教育政府应该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让更多的人了解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
生态红线整改情况汇报
生态红线整改情况汇报近年来,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日益严重,各地纷纷提出了建立生态红线的设想,以保护重要的生态系统和生态功能区域。
作为一项重要的生态保护工作,生态红线整改工作也日益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的重视。
为了更好地推进生态红线整改工作,我将就我所在地区的生态红线整改情况进行汇报。
首先,我们对生态红线划定的区域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评估。
通过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土地利用状况的调查,我们确定了生态红线划定的范围和重点保护区域。
同时,我们也对生态红线内存在的违法建设、违规开发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为后续的整改工作奠定了基础。
其次,针对发现的问题,我们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和措施。
针对违法建设和违规开发等问题,我们采取了强制拆除、恢复生态、修复植被等措施,全面恢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对生态红线内的监测和巡查力度,确保红线内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
此外,我们还加强了对生态红线内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我们增强了公众对生态红线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
同时,我们也加强了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生态红线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
最后,我们还加强了对生态红线整改工作的督导和评估。
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我们加强了对整改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整改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同时,我们也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评估和总结,为今后的生态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和借鉴。
总的来说,生态红线整改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但我们相信,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生态红线整改工作一定能够取得实质性成果,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全面推进生态红线整改工作,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家园而努力奋斗!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生态红线整改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我们的地球更加美丽、让我们的家园更加宜居!。
当前守好生态保护红线面临的突出挑战及对策建议
当前守好生态保护红线面临的突出挑战及对策建议当前,人类社会面临的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系统性的环境污染正在破坏着地球的自然环境,给人类带来巨大的危害,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升高,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给全球气候变暖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如何在经济发展的同时,采取有效的方式维护生态环境,形成良性的循环发展,保护好地球的家园,是当前社会面临的重要且紧迫的问题。
落实环境保护红线以及确保环境安全,是当前人类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环境保护红线是环境保护政策的核心,是人类科学家们针对全球环境质量变化及环境安全问题所提出的基本指导思想,它在环境保护方面具有重要的指导性意义。
突出挑战一是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冲突。
环境保护及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当前世界宏观发展战略的核心,但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各国社会经济活动在短期内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非常显著,从而形成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冲突。
二是环境法律法规执行力不足。
由于环境污染状况的恶化,各国政府纷纷出台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是由于各国执法部门监督不到位以及法规实施的缓慢,导致环境保护的立法执行力不足,污染者仍然存在,对环境实行红线保护存在较大困难。
三是缺乏环境保护意识。
由于当前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淡薄,许多人只关注自身的立即利益,缺乏对环境的长远保护意识,因此,在实际行动中,很少有人考虑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实现环境红线保护存在障碍。
对策建议一是加强环境保护政策的制定和推进。
政府应充分重视环境保护,建立有效的环境管理体制,采取有力措施净化环境,深化环境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加强环境立法与社会参与,净化社会环境,确保环境保护红线的落实。
二是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建立有效的资源利用机制,加快节能减排,开发可持续发展型的经济,重点发展绿色经济,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
三是加强环保意识的培养。
政府应尽快开展大力的环保宣传教育,加强环保的法制教育,普及环保的技术知识,提高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以提高人们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全社会的环境可持续发展。
规划环评过程中呈现的问题及几点建议
规划环评过程中呈现的问题及几点建议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环境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护环境,规划环评过程成为重要的工作环节数。
在规划环评过程中往往呈现出一些问题,影响着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就规划环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期改善环评工作,为环境保护贡献力量。
规划环评过程中呈现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技术不足:部分地区在进行环境评估时,由于技术条件限制,难以全面掌握环境影响情况,导致评估不准确。
2. 数据不真实:一些规划环评过程中的数据可能不真实,甚至虚假造假,这严重影响了环境评估的结果。
3. 参与度不高:在环评过程中,对公众的参与程度不高,导致公众对环评结果的接受度不高。
4. 环评报告质量参差不齐:有些环评报告质量较差,存在语言不通顺,数据不清晰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提高技术条件:通过技术创新和设备更新,增加环评工作的技术力量,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准确度和全面性。
2.加强数据监管:加大数据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评数据造假行为,确保环评过程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3.加强公众参与:在规划环评过程中,应加大对公众的宣传力度,积极参与到环评工作中,提高公众对环评过程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4.提高环评报告质量:加强环评报告的质量监管,规范环评报告的撰写要求,提高环评报告的可读性和专业性。
规划环评工作是环境保护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通过加强技术条件、数据监管、公众参与和环评报告质量,可以更好地规范环评工作,保障环境保护的有效进行。
希望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规划环评工作能够更加完善,为环境保护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生态环境保护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生态环境保护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和改善,但由于全球气候异常、土壤和水体严重污染等导致的整个生态系统失衡,严重威胁着人类生存和发展。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加上起步较晚,仍面临着诸多问题,对此,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控制对策,希望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借鉴。
一、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法律不完善,生态保护缺乏法制保障。
我国目前生态环境保护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以及一些专门的资源法,其对生态保护的目的、任务、指导思想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但其只有一些广泛的规定,并没有具体的措施。
近年来,国家环保总局下发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性文件和单性法规。
但由于现行的资源法主要是针对自然环境中某一特定的要素制定的,缺乏环境保护综合管理的基本制度和措施。
没有一部完善的、统一的生态环保法规。
由于无法可依,环保部门在对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一些生态破坏事件不能得到及时和应有的处罚。
2.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认知不足,环保意识差。
1/ 5环境问题的出现,归根结底还是人们对生态环境的认识不足,人们在生产的过程中只注重与经济的生长以及提升,却忽略了环境保护的问题,对于环境保护更是缺乏足够的意识。
尤其是在农村地区,污染问题更为严重。
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相对城市来说比较落后,为了实现经济的提升,大家开始大兴农业的发展,在农业得到发展以及提升的同时,环境却遭到了严重的破坏。
部分农民在农业生产的过程中使用大量的肥料,其目的在于加速农作物的生长,但同时却对土壤环境造成了很大的破坏。
另外,人们为了增加耕地面积,开始乱砍乱伐,进而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很严重的破坏作用,严重影响生态平衡。
另外,一些废弃肥料以及废弃材料的流失严重污染了水资源,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3.执法力度不够。
执法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管理体制不顺,导致环保部门的监管作用无法发挥,主要是生态环境涉及到水利、农业、土地等多个方面,加上环保部门协调机制和管理模式规定不完善,互相争取“五权”现象严重,分管部门自我感觉处于配角地位,工作积极性不高,不能正常发挥监督权,最终造成各职能部门配合不默契,使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体性被分块划分。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中相关问题探讨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中相关问题探讨生态保护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要议题之一,对于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生态保护中,红线划定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标志着对生态环境的重视和保护措施的实施。
在实际红线划定工作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和挑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红线划定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也直接影响着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探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分析其中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以期为红线划定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一、红线划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缺乏科学依据在部分地区的红线划定工作中,存在着缺乏科学依据的情况。
有些地方的红线划定工作过于随意、主观,缺乏科学性和客观性,导致划定出的红线并不能真正起到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
这不仅是因为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也与一些地方上存在的利益纠葛、人为干预有关。
2.缺乏跨部门协调在一些地区的红线划定工作中,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和合作,导致划定出的红线并不能真正做到全面覆盖、综合保护。
各部门之间的矛盾和利益冲突,使得红线划定工作难以顺利推进,地区内的生态环境也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
3.缺乏社会参与和公众意见在一些地区的红线划定工作中,缺乏对于公众意见的广泛征求和社会参与,导致红线划定工作通常只是由政府部门主导、内部决策,没有充分考虑到当地居民的意见和需求。
这样做不仅容易引发社会矛盾,也难以做到真正的生态保护。
4.缺乏监督和评估1.缺乏科学依据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地方政府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环境科学研究水平较低,缺乏专业人才进行科学规划和划定。
2.缺乏跨部门协调的问题,主要是因为相关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导致红线划定工作无法形成统一协调的力量,也缺乏综合保护的思维。
3.缺乏社会参与和公众意见的问题,主要是因为政府对于居民意见的重视程度不够,往往只是简单的公示和告知,缺乏深入的沟通和协商。
4.缺乏监督和评估的问题,主要是因为政府部门内部的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力量,也没有建立起科学的评估标准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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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认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的目的在于解决既有方案的要素划定不尽、空间划定不实、多线冲突频现等问题。
评估调整工作在缺乏指导细则的情况下,前置于各类调查工作和国土空间主体规划,给调整工作带来现实困难,也被地方政府视作化解各类风险、争取发展权的博弈机遇。
将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既有问题通过本轮调整予以完全解决,尚有一定的难度。
文章建议,评估调整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应从细化操作性规程与完善红线制度两个方面着手。
在细化操作规程方面,应该尽快明确生态保护红线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衔接规则,明确人为活动空间的管制规则,加强对“调入”空间的指导;在制度完善方面,应加快建立生态绩效考核机制,研究出台生态保护红线价值转换机制,研究生态保护红线内的事权细化,研究制定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机制。
01引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全面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的核心内容之一。
2011 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提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作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生态保护红线”逐渐上升为国家战略。
2017 年2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要求“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2018 年年底,全国范围内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海洋生态红线基本划定完成。
本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卓有成效地锚定了我国生态保护价值最高的区域,但由于生态保护红线极高的管控精度与管控力度,这一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成果与各地的实际情况仍然存在较大的差异,也引起了一些争议。
针对这一问题,国家进一步开展了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25 号)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司生态环境部生态环保司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评估有关材料的函》,均对这一工作作出了具体的安排。
然而,由于相应的规则与机制建设并不完善,在评估调整的具体工作中,仍然出现了大量的技术问题与政策模糊地带,造成评估调整工作推进仍存在诸多疑点有待解决。
本文根据近期参与的若干地区的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总结,并对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的优化提出建议。
02生态保护红线的概念和理想模型生态保护红线包括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和海洋生态红线两部分。
陆域的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且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和纳入国家和省级的保护地禁止开发区域。
海洋生态红线是指依法在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海洋生态敏感区和海洋生态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边界线以及管理指标控制线,是海洋生态安全的底线。
海洋生态红线包含海洋生态红线区、大陆自然岸线和海岛自然岸线三部分。
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除了生态重要性的特点之外,在空间上还应该具有两个重要特点:一是生态空间的完整性。
研究表明,不同面积的生态斑块大小,对生物种群的保护作用存在显著的差异,破碎化的生态空间与完整的生态空间即便面积相等,生态价值也会大打折扣。
二是生态空间的排他性。
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与基本农田和耕地、城镇开发边界不应存在重合空间,其中,生态空间与农业空间的排他性应该受到重视(图1)。
图1 生态保护红线理想模型示意图这是由于21 世纪以来,农业面源污染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污染类型之一,农业耕作不再是人们传统印象中的“田园牧歌”式的生活方式,而是对生态环境具有一定负面影响的人类生产方式。
03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的主要背景与技术要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并非是“另起炉灶”,而是针对既有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开展的优化工作。
从实际划定成果来看,相关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3.1 发展诉求考虑较多,要素划定不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简称《指南》)对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提出的要求是,除了“位于生态空间以外或人文景观类的禁止开发区域”可不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外,其他空间均需“应划尽划”。
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的生态敏感性和生态功能重要性毋庸置疑,但由于天然的生态和景观价值,这些区域往往也是地方旅游开发的重点区域,涉及地现实的产业发展和经济效益,一旦被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各类开发建设行为将受到严格的管制和约束。
因此,在既有的红线方案中漏划、少划禁止开发区域等现象较为普遍(图2)。
图2 某地区既有生态保护红线方案漏划情况示意图地方在划定禁止开发区域的过程中,并不完全遵循“应划尽划”的原则,而是通过红线空间腾挪或者缩减禁止开发区域的方式,避免禁止开发区域被纳入红线,规避生态保护红线对此类区域的管控。
3.2 指标落实压力较大,空间划定不实国家自上而下地对生态保护红线提出了“指标管控”的要求,管控指标通过“国—省—地—县”的方式逐级分配。
然而,地方政府在落实红线指标时,或基于现有条件的限制,或基于“预留”未来发展空间的考虑,存在划定不实的情况。
以海洋生态红线中自然岸线保有率为例,国家方案中全国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得低于35%,基于这一指标要求,《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提出的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为35.03%(表1);表1 各沿海省份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指标为了共同承担国家提出的指标,浙江省下派给各地市的保有率指标基本与国家要求的35% 持平。
以宁波市为例,浙江省对宁波市自然岸线保有率的要求为35.48%,而宁波市自然岸线实际保有率仅为30.08%,这便意味着宁波市有 5.4% 的大陆自然岸线划定空间的现状为人工岸线。
尽管理论上一部分人工岸线通过生态修复也可以恢复为自然岸线,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图3)。
图3 某地区大陆自然岸线划定方案中各类岸线分布现状示意图如宁波市某地区划入大陆自然岸线的现状人工岸线,其海堤长达15.051 km,且绝大部分为标准海堤,多为保障沿海地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的海洋防灾减灾工程,通过拆除构筑物恢复为大陆自然岸线基本不现实,仅能通过海堤外侧长时间自然淤积的恢复方式,实现人工岸线向自然岸线的转变。
3.3 部门横向协调不足,多线冲突频现既有的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为环保系统牵头划定,海洋生态红线为国家海洋局牵头划定,由于两条红线划定工作的开展时间不一致(全国范围内的海洋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始于2016 年,2017 年基本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始于2017 年,2018 年年底基本划定)、技术标准不一致(最典型的是两者对陆海边界线的认定存在差异),造成陆海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冲突,既有的红线方案不乏陆海生态红线“留白”或交叉重叠的问题(图4)。
图4 陆海生态保护红线交叉重叠、海洋生态红线区划入陆域空间示意图更为突出的问题是既有的生态保护红线方案与基本农田红线交叉。
根据《指南》,“应扣除不适宜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建设用地或基本农田”,然而,现有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在大量的基本农田是普遍现象。
以某地区生态保护红线方案为例,在其137.8 km2的生态保护红线内,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达6.24 km2。
同时,既有的生态保护红线与地方交通、市政等部门的规划设施建设,也存在较大矛盾,与规划的区域性交通廊道、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等的矛盾尤为突出(图5)。
图5 既有生态保护红线方案与基本农田、规划区域性交通廊道的矛盾示意图3.4 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的要求与技术路径基于上一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中出现的问题,本轮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要求按照“多规合一”“划管结合”的总体思路,依据统筹划定“三线”的要求,对既有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进行评估,并以既有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为基础,识别矛盾冲突,明确调整规则,有针对性地提出调整方案,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划定成果权威、科学、可执行。
在具体的技术路径上,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评估有关材料的函》,生态保护红线评估须采取地方自查和国家核查相结合的方式。
地方自查应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基本情况、生态保护红线评估技术流程与方法、问题梳理、调整建议、调整后的划定结果等内容;国家核查则主要是在地方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地方自查情况进行核实,确认调整方案符合国家生态安全格局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做到“应划尽划”、科学合理。
地方自查的技术流程可分为8 个环节,重点关注3 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原有方案采纳数据的准确性;第二,“应划尽划”情况,即重要生态地区是否全部被划入红线;第三,原有方案中既有的产权与人类活动情况,为红线划定的实施管理做好准备(图6)。
图6 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流程示意图04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过程中的现实问题4.1 评估调整工作存在的技术难点4.1.1 基础数据权威性不足根据评估调整工作指南,评估调整应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海岸线修测等调查成果为基础,根据“双评价”的结论进行优化。
但现实情况是,上述数据当前均无权威结论,仍处于修改完善、实地测绘或者尚未开展的阶段,短期内无法提供审定成果。
以浙江省为例,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启动之初,海岸线修测工作仍处于实地测绘阶段,无法提供权威的的海岸线测绘成果,陆海分界线多以2016 年的海岸线调查成果为基础。
与此同时,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仍处于完善阶段,各市县仅能以2019年6 月之前提交的初步成果为基础,开展评估调整工作。
此外,大部分市县尚未开展自然保护地的调查工作,自然保护地仅能以既有的规划图件和数据梳理成果作为基础,缺乏统一坐标系的矢量成果,在数据精度和数量完整性方面均有不足。
4.1.2 支撑数据协同性不足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与评估调整均需要其他部门的大量数据来支撑。
由于调查标准、调查主体的差异,部门之间的数据往往存在矛盾,数据图斑的空间分布不一致,边界难以套合。
然而,既有的评估调整技术方案,对数据的甄选、协调缺乏相应的指导,导致在具体的红线协调过程中,数据选择成为困扰调整工作开展的一个难题。
如林业部门主导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和国土部门主导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在林地总量和空间分布上均存在矛盾,且边界套合困难。
若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为准,则无法识别“人工商品林”和“一级公益林”等协调要素的准确分布;若以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为准,又担忧其权威性不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导致调整结果不够科学。
4.1.3 空间规划依据不足生态保护红线是国土空间规划中的一个管制要素,与国土空间规划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但当前的工作态势是,部分地区的国土空间规划处于初步启动阶段或者尚未启动,局部工作进度远远快于整体工作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