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方案

X年4月中下旬,省市移民办先后两次对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发现我区存在超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人均住房不超过25平方米”红线问题。为认真整改省市移民办反馈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建房超面积问题,顺利推进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整改工作目标

全面查找我区移民(脱贫)脱贫搬迁超面积问题,按照“从严、从细、从实”的要求,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坚决消除和解决超面积问题,确保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对象建房面积符合政策红线要求。

二、整改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领导带头。严格落实“区委书记担责、区长负责、常务副区长主抓、分管副区长一线指挥”要求,狠抓问题整改。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不遮不掩、不盖不捂、应摆尽摆”的要求,全面梳理我区移民(脱贫)搬迁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认识、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方面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分类施策、整体提升,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要坚持标本兼治。在全面推进问题整改的同时,认真剖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按照“追根溯源、根治问题”的要求,边整改问题、边建章立制,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四要坚持从严从实。严格执行政策标准和红线,按照省市有关易

地扶贫搬迁和避灾搬迁有关政策规定,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整改超标准、撞闯红线等问题,确保中省政策不折不扣落实。

三、整改范围

我区所有扶贫类搬迁对象人均建房面积突破25㎡红线问题。

四、整改措施

1.依据我区发改委、扶贫办、移民办核查完成后的移民搬迁户数据,对照核准后的家庭人口数及不动产测量面积,重新确认搬迁户新房超面积情况,对确实超面积的搬迁户采用调整搬迁对象的方式进行整改。(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国土分局、扶贫办、仁宗街办、穆寨街办、小金街办;时间期限:6月20前。)

2.我区3个集中安置点均有避灾类搬迁户,避灾户新房无面积红线约束。以街办为单位,针对集中安置点内部扶贫类搬迁对象调整后仍超面积的搬迁户,可通过与符合面积红线的地灾户置换房屋的方式进行调整。(责任单位:仁宗街办、穆寨街办、小金街办;时间期限:6月30前。)

3.针对扶贫搬迁核查中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的、不愿意拆除旧房的、或者多次做工作不愿搬迁的贫困户,在本次核查后将其剔除,确保搬迁对象精准。(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国土分局、扶贫办、仁宗街办、穆寨街办、小金街办;时间期限:6月20前。)

五、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有关街办、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移民搬迁作为头号民生工程来抓,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研判问

题,协力推进移民搬迁各项工作。

二是强化督查,抓好落实。针对我区存在的超面积问题,区政府督查室、国土分局要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存在问题尽快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各相关街办、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发挥各自职能,加强上下沟通、左右联动,形成合力,确保移民(脱贫)搬迁工作顺利推进。

全区优化企业申报政府专项资金(基金)流程专项行动方案

(最新)

为确保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市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市区推进“行政效能革命”补齐民生短板工作实施方案》(临办字〔X〕6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为确保上级和区级财政专项资金(基金)申报工作规范化,加强和规范财政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更好地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坚持规范受理、限时办结、方便企业的原则,围绕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支持和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二、主要任务和分工

(一)申请上级财政专项资金

根据上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由项目主管部门及时发布通知,征集项目按时上报,并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项目主管部门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申请区级财政专项资金

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区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编制年度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申报指南,及时发布通知,公开征集项目、评审论证、项目入库。

责任单位:项目主管部门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年11月底前

(三)财政资金项目库的日常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托管上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和区本级项目库的管理工作,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申报单位熟练项目库的操作,确保项目顺利上报。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 项目主管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优化区级各类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流程

完善区级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简化

申报资金程序。

责任单位:项目主管部门

配合单位: 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年11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全面优化企业申报政府专项资金(基金)的营商环境。

(二)广泛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微信、QQ等平台,专人负责及时发布财政专项资金有关政策法规,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相关问题。

(三)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各项目主管部门、区财政局要建立健全效能监督机制,做好我区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