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连锁药店管理制度规范样式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连锁药店的管理行为,保障药店的运营安全和药品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连锁药店,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岗位职责一、连锁药店经理(一)负责药店的整体运营管理,包括药品采购、库存管理、销售管理等工作。
(二)制定药店的工作计划和销售目标,并监督员工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与药品生产企业和供应商的联系,确保药店的药品供应和质量。
(四)负责组织药店员工的日常培训和管理。
(五)处理药店的客户投诉和纠纷,确保客户满意度。
二、连锁药店店员(一)负责药品的收发货和库存管理,确保库存数量和质量的准确性。
(二)负责药品销售,提供良好的服务,保护客户的权益。
(三)遵守药品销售许可证的相关规定,不得销售未经许可的药品。
(四)严格执行药品质量管理制度,避免销售过期或假冒伪劣药品。
(五)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态度。
第三章药品采购管理一、药品采购需严格按照药品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采购的药品真实、合法、安全。
二、药品采购需按照公司规定的供应商名录进行,不得从非合作供应商采购药品。
三、采购药品的相关票据和文件必须完整,包括购货凭证、验收单、质量合格证明等。
四、药品采购需要履行三方对账,分别为供应商提供的账单、公司内部账单和药店自己的账单。
第四章库存管理一、药品库存需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量与实际相符。
二、库存药品应按照药品特性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检索方便和避免交叉感染。
三、过期或者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必须及时淘汰和报废,不得销售或继续存放。
四、库存药品的上下架需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和有效期。
第五章销售管理一、药店销售必须严格按照药品销售许可证的有关规定进行,不得销售未经许可的药品。
二、销售药品需告知客户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不得隐瞒或误导客户。
三、销售过程中需保护客户隐私,不得泄露客户个人信息。
四、销售药品需提供正规的发票,并及时注册销售信息。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总则为规范连锁药店的管理行为,保障员工的权益,提升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架构连锁药店设立总部管理机构和各分店,总部管理机构负责对分店进行统一监督和指导。
三、员工权限及职责1.经理:负责店铺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调配、销售业绩分析、库存管理等,必须具备相关管理经验。
2.店员:负责前台服务和商品的推销,对顾客提供咨询和解答,必须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销售技巧。
四、基本工作要求1.严禁短缺销售行为,坚决杜绝假药、劣药以及过期药品的销售。
2.严禁逃避金融监管,如虚假账目、洗钱等行为。
3.员工应保持个人卫生,如长发必须系整齐,指甲应修剪干净等。
五、工作时间及休假1.员工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上班时间为早上9点至晚上6点,中午休息1个小时。
2.员工享有带薪年假、病假和婚假权利,具体根据劳动法规定进行安排。
3.员工应提前请假并经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连续请假不得超过3天。
六、员工福利1.员工享有基本工资和提成制度,提成标准按个人销售业绩和店铺销售业绩综合考核。
2.员工享有法定社会保险和福利,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3.员工享有职业培训和职业晋升机会,公司鼓励员工通过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知识。
七、违规行为处理1.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将进行相应的警告、扣除奖金、停职、辞退等处理。
2.对于违法行为,将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公司将建立举报渠道,对于涉嫌违法违规的举报将进行核实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八、附则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需经总部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执行。
本规章制度为药店的重要管理规范,员工及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责任。
以上所述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是一个范例,具体连锁药店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2023年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2023年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____年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连锁药店的经营活动,保障广大顾客的合法权益,提高药店的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连锁药店及其员工。
第三条连锁药店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和违法经营活动。
第四条连锁药店应依法经营,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五条连锁药店应依据市场需求和管理需要,制定并及时更新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药品销售管理第六条连锁药店不得销售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
第七条连锁药店应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执行药品销售。
第八条连锁药店销售处方药品,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核实顾客的处方合法有效,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九条连锁药店应确保药品储存设施符合卫生要求,遵守药品储存管理规定,保证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第十条连锁药店应设置药师和药店管理员,保障药品销售过程中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服务质量管理第十一条连锁药店应提供优质的服务,为顾客提供药品咨询、健康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十二条连锁药店应加强员工的专业培训,提高员工的药学知识水平和专业素质。
第十三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的顾客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顾客的问题和投诉。
第十四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的药品追溯机制,保证药品的来源可追溯,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连锁药店应定期组织检查,督促各门店遵守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连锁药店应加强药品销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证药品不被偷窃或非法销售。
第十七条连锁药店应确保门店设施的安全,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第十八条连锁药店应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盘点,核实库存数量和质量。
第十九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制度,加强门店的安全防范。
第二十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安全监控系统,记录门店内部和外部的活动情况。
第五章社会责任第二十一条连锁药店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二篇)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范文1. 签到制度1.1 所有员工都必须按时签到,准时到岗。
1.2 员工应当在每天的上班时间开始前15分钟内完成签到手续。
1.3 迟到达15分钟以上的员工将被扣除当天的工资。
2. 工作时间制度2.1 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按照排班表执行。
2.2 员工应当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不能私自离开工作岗位。
2.3 超时工作需提前请示上级,并经批准方可执行。
3. 规范着装制度3.1 员工工作时应穿着统一的服装。
3.2 员工服装要整洁干净,不得有污渍和破损。
3.3 禁止穿着太过暴露或不雅观的服装上班。
4. 安全生产制度4.1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工作。
4.2 禁止私自更改设备设置或擅自管理设备。
4.3 发现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维修或处理。
5. 客户服务制度5.1 员工应尊重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5.2 禁止对客户进行不礼貌的语言或行为。
5.3 员工应积极解答客户的问题,并提供相关建议。
6. 商品管理制度6.1 员工应按照商品陈列规范进行陈列和整理。
6.2 禁止私自调换商品位置,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调整。
6.3 对于陈列不当或损坏的商品,应及时汇报上级并做好记录。
7. 个人财产保管制度7.1 员工应妥善保管个人财产,自行负责。
7.2 不得将个人财物带入工作区域,并定期清点核对。
7.3 若发生个人财产丢失,应立即报告上级并配合调查。
8. 福利待遇制度8.1 员工按时领取工资,并签署领取单据。
8.2 公司提供一定的员工福利,如节假日福利、年度奖金等。
8.3 具体福利待遇根据员工职位和表现另行规定。
9. 纪律考勤制度9.1 禁止私自请假、早退或旷工。
9.2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9.3 员工请假需提前向上级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请假单。
10. 奖惩制度10.1 出现岗位失职、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10.2 表现优秀的员工将获得嘉奖和晋升机会。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连锁药店的规范运营和管理,保障顾客权益和公共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连锁药店,包括直营店和加盟店。
第三条连锁药店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医药行业的行业准则和道德标准。
第四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确保药店的正常运营和服务品质。
第五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和考核机制,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六条连锁药店应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合作,共同推进药店管理的规范化。
第七条连锁药店应加强药品进销存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药品管理第八条连锁药店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和处方审核等程序。
第九条连锁药店应建立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有效期和质量。
第十条连锁药店应建立药品销售记录和处方审核记录,以便追溯和监管。
第十一条连锁药店应定期组织药品库存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三章服务管理第十二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的服务流程,确保顾客的需求得到及时的满足。
第十三条连锁药店应提供专业的药品指导和咨询服务,确保顾客正确使用药品。
第十四条连锁药店应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提供药品配送和配方服务。
第十五条连锁药店应加强与顾客的沟通与交流,及时解决顾客的投诉和意见。
第十六条连锁药店应建立顾客服务满意度评估机制,提高服务品质和顾客满意度。
第十七条连锁药店应进行员工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药店的安全和顾客的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连锁药店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和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第二十条连锁药店应建立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药店的日常运营和顾客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连锁药店应建立紧急救援机制,确保药店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业绩考核第二十二条连锁药店应建立科学的业绩考核机制,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和提高业绩。
第二十三条连锁药店应定期评估和奖励优秀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连锁药店的管理,加强药品安全工作,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连锁药店是指在不同地区设立的若干家同一公司或品牌的药店,独立运营,但受总公司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连锁药店应具有相应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依法经营药品业务。
第四条连锁药店的管理责任,按照总公司与分店的层级划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第五条总公司是连锁药店的最高管理机构,具有决策、指导和监督分店运营的职能。
第六条分店是连锁药店的经营单位,负责具体的业务运营。
第七条总公司的职责包括: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质量;制定经营策略,指导分店的销售活动;收集分店的运营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估;负责员工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分店的职责包括:执行总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销售目标;完成药品采购计划;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组织员工培训和考核;及时上报运营数据和销售报告。
第三章药品经营管理第十条药品采购应按照总公司的要求进行,确保药品的正规渠道,合理价格,安全质量。
第十一条药品库存必须进行分类管理,保证药品的清晰可查和有效期的监控。
对即将过期的药品,应及时处理或报备上级部门。
第十二条药店销售的处方药必须遵循医生开方,患者依方购药的原则,不得私自销售处方药。
第十三条药品购销必须开具发票,凭借发票进行购销记录和结算,不得使用假发票或无发票进行交易。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四条连锁药店的员工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
第十五条连锁药店应加强员工的培训,提高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不定期进行考核,确保员工的业务素质。
第十六条连锁药店应制定员工轮岗制度,保证有适当的员工轮岗和休假,避免疲劳工作和人员空缺。
第五章安全与纪律第十七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安全防护制度,确保药品的安全储存和使用,防范火灾和窃盗等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连锁药店应加强内部纪律和秩序,禁止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等违纪行为。
对于工作失误或过失招致的损失,将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连锁药店管理制度范文
连锁药店管理制度范文连锁药店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连锁药店的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内部管理,维护连锁药店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连锁药店是指连锁经营的药品零售企业,以药品的销售为主要经营方式,兼营非处方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
第三条连锁药店应遵循国家的药品管理相关规定,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维护顾客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连锁药店的组织架构第四条连锁药店应设立总部和分支机构,总部负责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和经营策略,分支机构负责具体的运营工作。
第五条连锁药店总部应包括以下部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采购部、销售部、市场部、质量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客服部等。
第六条连锁药店的分支机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多个门店,并设置药师、收银员、导购员等岗位。
第三章连锁药店的岗位职责第七条连锁药店总部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和福利待遇的管理。
第八条连锁药店总部的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资金储备和报表的编制。
第九条连锁药店总部的采购部门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商品的采购工作。
第十条连锁药店总部的销售部门负责制定销售策略、推广活动,并监督门店的销售工作。
第十一条连锁药店总部的市场部门负责市场调研、竞争分析和市场营销策划。
第十二条连锁药店总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连锁药店总部的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第十五条连锁药店总部的客服部门负责顾客投诉处理和顾客关系维护。
第十六条连锁药店分支机构的药师负责开具处方药品、指导和咨询顾客。
第十七条连锁药店分支机构的收银员负责收银结算工作。
第十八条连锁药店分支机构的导购员负责销售非处方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商品。
第四章连锁药店的运营管理第十九条连锁药店应按照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规定,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安全、准确、及时供应。
第二十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的可追溯性和可控性。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范文(4篇)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连锁药店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连锁药店的员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连锁药店的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依法合规经营。
第四条连锁药店应当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规,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
第五条连锁药店应当加强员工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六条连锁药店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完善员工评价和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七条连锁药店应当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程序,及时解决客户的问题和意见。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连锁药店的组织机构包括总部、分店和药房。
第九条总部是连锁药店的决策中心,负责制定经营计划、管理政策和制度,协调各分店的运营。
第十条分店是总部的下属单位,负责具体的经营工作和管理任务,按照总部的指示执行。
第十一条药房是连锁药店的基本单位,负责销售药品和提供药咨询服务。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十二条总部的职责包括:1. 制定和实施经营计划;2. 管理各分店的运营和业绩;3. 监督分店的人员配置和药品管理;4. 提供技术咨询和培训支持。
第十三条分店的职责包括:1. 负责实施总部的决策和要求;2. 组织实施销售计划和促销活动;3. 管理药房的运营和员工的工作;4. 指导和培训药房的员工。
第十四条药房的职责包括:1. 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和标准,妥善管理药品的采购、销售和存储;2. 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和合理的药品价格;3. 提供专业的药咨询和指导服务;4. 维护药房的卫生和安全。
第十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职责,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和员工的积极性。
第十六条各级员工应当根据工作职责和权限,认真履行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七条连锁药店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包括药品采购、销售、库存管理和药咨询等环节,并按照流程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药品采购应当按照国家药品采购政策和标准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理价格。
药品零售连锁管理制度模板
药品零售连锁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2. 旨在规范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经营行为,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权益。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1.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药品质量管理机构,负责药品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
2. 分支机构应设立药品质量监督岗位,负责本机构的药品质量监督。
三、药品采购与验收1. 企业应建立严格的药品采购制度,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2. 对采购的药品进行严格的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药品的外包装、标签、说明书、批准文号等。
四、药品储存与保管1. 药品应储存在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的环境中,确保药品质量。
2. 定期对储存条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的稳定性。
五、药品销售与服务1. 企业应建立药品销售管理制度,规范销售流程,确保消费者能够安全、便捷地购买药品。
2. 提供药品咨询服务,帮助消费者正确理解药品信息,合理使用药品。
六、药品追溯与召回1. 建立药品追溯体系,确保药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踪。
2. 制定药品召回制度,一旦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
七、质量信息与不良反应监测1. 建立药品质量信息收集和处理机制,及时收集药品质量相关信息。
2. 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八、员工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员工进行药品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
2. 对员工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药品管理知识和能力。
九、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1. 企业应定期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2.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注意,这是一个简化的模板,具体实施时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和加强连锁药店的管理,并确保药店的正常运营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所有连锁药店的管理和运营。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旗下所有连锁药店,包括公司直营和加盟连锁药店。
第三条基本原则连锁药店的管理和运营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管理的规定,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药店的合法经营和药品质量安全。
2.服务至上: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优质的药品和健康咨询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和期望,增强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3.团队协作:鼓励药店团队间的积极合作和信息共享,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工作效率和综合竞争力。
4.责任追究: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责任和义务,强化管理和监督,确保管理规范和秩序良好。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岗位设置第四条组织架构连锁药店的组织架构应根据经营规模和业务需求合理确定,一般包括总部、区域经营中心和药店三个层级。
1.总部:负责公司的整体运营管理、战略决策和政策制定等工作。
2.区域经营中心:负责所辖区域范围内药店的运营管理、人员培训和业绩考核等工作。
3.药店:负责具体的销售和服务工作,包括药品销售、医嘱解读、咨询服务和药品库存管理等。
第五条岗位设置为了保证药店的正常运营和服务质量,各级药店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以下基本岗位:1.药店经理:负责药店的整体管理和运营工作,包括人员管理、营销策划和业绩考核等。
2.药师:负责药店的药品销售和医嘱解读工作,必须持有有效的执业药师证书。
3.药店技术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入库和库存管理工作,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可从事医嘱解读工作。
4.药店销售员:负责药品的销售和咨询服务工作,需要具备良好的销售技巧和服务意识。
第三章管理标准第六条药品采购管理1.连锁药店药品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优先选择正规药品生产企业和供应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模版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模版一、总则1. 为了规范连锁药店的经营行为,保障顾客权益,确保药品销售及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2. 连锁药店必须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定期进行自查自纠,严禁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3. 连锁药店应加强药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态度,保障良好的用药环境。
二、组织结构和管理职责1. 连锁药店设有总部管理和各个分店。
2. 总部管理职责:(1)制定和完善运营策略,统一规划和管理连锁药店的发展。
(2)负责药品采购、库存管理和价格调控,确保药品供应充足、质量可靠且价格合理。
(3)指导和监督各分店的日常运营工作,确保分店的合规运营。
(4)负责员工培训和绩效考核,确保员工的岗位技能和服务质量。
3. 分店管理职责:(1)按照总部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遵守有关药品销售的法律法规。
(2)负责前台药品销售和顾客服务工作,保证顾客的需求得到满足。
(3)定期对分店进行清洁消毒,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4)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时间,确保分店正常运营。
三、药品销售管理1. 连锁药店必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且保持有效。
2. 连锁药店不得销售未经批准上市的药品,不得超出药品批准范围销售药品。
3. 药品销售时必须查验顾客提供的有效处方或要求顾客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4. 售出处方药品,必须明确告知顾客用药方法和注意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
5. 药品过期、变质等情况应立即下架并报告总部,确保不对顾客造成损害。
四、员工管理1. 连锁药店应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和规范操作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2. 员工必须保证工作时服装整洁干净,佩戴厨师帽和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3. 连锁药店应建立良好的员工考核制度,对岗位表现进行定期评价和奖惩。
4. 员工离职时必须进行离职交接和资料交接,确保工作连续性和业务顺畅。
五、卫生安全管理1. 连锁药店必须保持店内环境清洁,定期进行消毒,确保药品销售区域卫生安全。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4篇)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连锁药店的管理工作,规范员工的行为规范,保障员工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连锁药店的员工,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连锁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宣传教育制度,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连锁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执行和监督机制,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五条连锁药店应当根据员工的能力和特长,确定各岗位的职责,并在入职时向员工进行明确说明。
第六条员工应当按照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七条连锁药店应当定期评估岗位职责,并根据评估结果,合理调整并完善岗位职责。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八条员工应当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如确因事不能正常上班,需提前请假,并经过批准。
第九条员工应当按照工作安排做好本职工作,不得擅自更改工作内容或者无故推诿责任。
第十条连锁药店应当建立考勤制度,并对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估。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服从上级的命令和指示,不得违抗或者抵触。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能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十三条员工应当尊重公司的财产,妥善保管工作用品和设备,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上报。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四条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员工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不得对顾客或同事进行侮辱、欺凌等行为。
第十六条员工应当遵守连锁药店的文明用语规定,禁止使用低俗或有损连锁药店形象的言辞。
第十七条员工应当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得在工作区域堆放垃圾或乱扔废弃物。
第十八条员工应当遵守连锁药店的安全制度,不得在工作中从事违规操作或者危害安全的行为。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九条连锁药店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奖励制度,对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提高绩效的员工进行奖励。
第二十条员工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职、违反规章制度、违法违规行为,连续超过三次即可受到相应的惩罚。
零售连锁药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
零售连锁药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样式(试行)目录1、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2、药品陈列管理制度3、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4、拆零药品管理制度5、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6、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7、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8、服务质量管理规范9、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10、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11、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12、门店负责人岗位职责13、质量负责人职责14、营业员岗位职责15、质量验收职责16、养护检查职责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一、门店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从加盟连锁公司或受公司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货。
二、门店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三、门店在接受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的药品时,应对药品质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按送货凭证的相关项目对照实物,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等进行核对,做到票货相符。
四、验收时如发现有货与单不符,包装破损,质量异常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销售和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退货通知后,再作退货处理。
五、验收进口药品,应有加盖连锁公司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药品应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六、药品验收合格,质管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上“验收合格”字样并签名或盖章。
七、药品购进票据应按顺序分月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药品陈列管理管理制度一、门店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符合药品陈列环境和存放条件,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二、门店应配备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如:温湿度计,空调或风扇等。
三、陈列药品应遵循药品分类管理的原则,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并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摆放。
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四、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陈列方式。
五、危险品不应陈列,确需要陈列时,只能陈列空包装。
连锁药店门店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连锁药店门店管理,提高员工素质,保障药品质量,确保顾客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连锁药店所有门店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培训第四条门店员工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招聘到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员工。
第五条门店员工需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药品知识、服务规范、职业道德等。
第六条员工培训结束后,需通过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三章工作职责与权限第七条门店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八条门店员工应负责药品的销售、咨询、退换货等工作。
第九条门店员工应确保药品质量,不得销售过期、失效、假冒伪劣药品。
第十条门店员工应维护店容店貌,保持工作场所整洁。
第十一条门店员工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管理。
第四章服务规范第十二条门店员工应树立“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理念,为顾客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第十三条门店员工在接待顾客时,应主动询问需求,耐心解答疑问。
第十四条门店员工在销售药品时,应向顾客详细介绍药品性能、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
第十五条门店员工应保持微笑服务,态度和蔼,语言文明。
第十六条门店员工应妥善处理顾客投诉,及时解决顾客问题。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七条门店员工表现优秀者,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门店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处罚。
第十九条门店员工在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公司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日常管理第二十条门店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二十一条门店员工应爱护公共财产,不得随意损坏或浪费。
第二十二条门店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不得在店内吸烟、饮酒、大声喧哗。
第二十三条门店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药品连锁公司门店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连锁公司门店管理,规范门店运营,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门店,包括直营店、加盟店和合作店。
第三条门店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质量为本;2. 顾客至上,服务第一;3. 依法经营,诚信为本;4.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门店基本要求第四条门店设施要求:1. 门店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2. 门店应设置独立的药品陈列区,保证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规定;3. 门店应配备必要的药品温湿度控制设备,确保药品质量;4. 门店应设有药品验收、储存、销售、退换货等操作区域。
第五条门店人员要求:1. 门店负责人应具备药品管理相关知识,熟悉药品法律法规;2. 门店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持有相关岗位资格证书;3. 门店员工应定期接受药品知识、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4. 门店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第六条门店服务要求:1. 门店应提供热情、周到、专业的服务;2. 门店应确保药品信息准确,解答顾客疑问;3. 门店应遵守药品销售规定,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药品;4. 门店应严格执行退换货制度,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七条药品采购:1. 门店应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货商处采购药品;2. 门店采购药品应严格执行采购审批制度,确保药品质量;3. 门店应建立药品采购台账,详细记录采购信息。
第八条药品验收:1. 门店应设立验收员,负责药品验收工作;2. 验收员应按照规定对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3. 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库储存。
第九条药品储存:1. 门店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储存,确保药品质量;2. 门店应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确保温湿度适宜;3. 门店应定期清理过期、变质药品,防止过期药品流入市场。
第十条药品销售:1. 门店应严格按照药品销售规定进行销售,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药品;2. 门店应确保药品信息准确,不得虚假宣传;3. 门店应建立销售台账,详细记录销售信息。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5篇)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文件名称:药品购进管理制度编号:G01起草部门:质管组起草人:审阅人:批准人:起草日期:批准日期:执行日期:版本号:变更记录:变更原因:(1)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4)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
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5)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6)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7)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内容。
(8)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____次。
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9)不得向药品经营者采购超范围经营的药品。
文件名称:检查验收管理制度编号:G02起草部门:质管组起草人:审阅人:批准人:起草日期:批准日期:执行日期:版本号:变更记录:变更原因:(1)质量管理部门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药品入库验收程序,以防假劣药品进入仓库,切实保证入库药品质量好,数量准确。
(2)企业必须设专职验收员,检查验收人员应经营专业或岗位培训,由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且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篇一」1、目的:为规范药品养护环节的管理,保证陈列、储存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适用于本企业陈列、储存药品的质量管理。
4、职责人:药品养护人员5、内容:5.1、坚持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药品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陈列药品的安全有效。
5.2、质量负责人负责对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处理药品养护工作中的质量问题。
5.3、养护人员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对温湿度进行记录。
5.4、作好药品效期管理工作,三月内近效期药品按月填写效期催报表。
5.5、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有效控制,不合格药品必须存入不合格药品专区,作出明显标志。
5.6、负责对保管、养护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确保正常运行、使用。
5.7、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有问题的药品,应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
5.8、及时分析养护信息,并上报质量负责人。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篇二」1.目的:明确药品陈列要求,规范药品分类摆放。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 药品的陈列管理。
4.责任人: 质量管理员、营业员。
5.内容5.1在零售店堂内陈列药品的质量和包装符合规定。
质量不合格药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得陈列。
5.2零售药品应严格按药品的分类原则,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进行陈列,摆放应做到:5.2.1药品与非药品必须分开,非药品设专柜陈列;5.2.2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摆放,分柜陈列;5.2.3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摆放;5.2.4药品名称相近容易混淆的药品分开摆放;5.2.5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并有警示语,非处方药的货柜上应有醒目的专有标识;5.2.6对要求低温贮藏的药品应陈列摆放具有可视条件的冷藏柜中。
5.3危险品不应陈列,如因需要必须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
54药品陈列整齐,美观,类别标签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连锁药店管理制度门店
连锁药店管理制度门店药房管理制度目录一、日常管理考核制度二、卖场员工奖罚制度三、门店现场管理制度四、门店卫生管理制度五、门店商品陈列管理制度六、意外事件的防范与处理七、总结语一、日常管理考核制度1.店容店貌(5S管理----整理、整顿、清扫、清洁、修养)1)门口、外坪每日清扫,每周二、五进行大扫除,招牌外玻璃墙每月清洗一次。
2)自选架、处方柜、落地门窗、玻璃柜、橱窗、楼道、盛物器具、称量工具、收银机、电脑、操作台面、空调、饮水机、灭火器、冰箱、企划吊牌、灯箱等均保持整齐干净,无明显灰尘、水迹、蛛网,垃圾桶随满随倒;无刺激性或难闻气味。
3)清洁卫生工具定位摆放,不摆在店堂明显位置。
雨天备好防滑明显标识,摆放脚塌垫,上班时间灯光明亮,如有电器运作不良在当日检修或更换。
4)营业场所内无私人物品或用品。
5)员工不能在营业场所内用餐、吃东西、或未经允许外出。
6)健康称、饮水机等设备应定置摆放。
7)店内广告悬挂物应整齐、干净、到期一天内拆除。
2.员工仪容仪表1)服饰:上班时间着工装,穿黑色皮鞋,戴工牌,工作服干净整齐无皱折,纽扣扣严无脱落,衣袖、裤脚不得翻卷、挽起,男员工上衣扎入裤内,皮鞋干净,鞋带齐整,工牌完全清晰,工牌挂带结头藏衣领下,上班时间不得在场内或未经允许接听手机。
2)仪表:个人卫生良好,男员工头发整齐干净,不留长发、蓄长须,不染彩色头发,女员工化淡妆,长发需盘起,不留长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
不佩带首饰,不染彩色头发。
3)站姿:挺胸收腹,目光平视顾客,面带微笑。
4)精神状态:精神饱满,身姿挺拔,不依靠或趴在货架,柜台,或手插口袋、撑腰、抱胸,不在卖场挖耳朵、掏鼻孔、打哈欠、扎堆聊天,更不得坐在货架和柜上。
5)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3.商品陈列卫生1)按规定分类摆放,商品陈列整齐、丰满、干净,不得空位置。
2)标签价码对应,价格一致。
商品标码破旧应及时更换,商品摆放一律顶靠前排,名称正面朝外,横竖统一,每种商品间隙适中,易于取放,打码时不可盖住商品名、商标、规格,及功能主治等,打码面朝外,并放在统一位置。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连锁药店的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连锁药店经营的企业和连锁药店分支机构。
第三条连锁药店应当遵循合法、合规、诚信、公平的原则,依法经营,提高药品质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连锁药店的管理应当实行统一标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品牌、统一信息系统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连锁药店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连锁药店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连锁药店的设立与变更第六条设立连锁药店应当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药品经营企业条件,并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七条设立连锁药店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二)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三)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和药学技术人员;(四)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储存、运输设施;(五)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连锁药店变更经营范围、经营地址、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章药品采购与配送第九条连锁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制度,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生产或者经营企业采购药品。
第十条连锁药店应当建立药品供应商评估和淘汰机制,对药品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信誉等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供应商。
第十一条连锁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配送制度,确保药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四章药品销售与储存第十二条连锁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销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销售的相关规定,不得经营假药、劣药。
第十三条连锁药店销售药品,应当准确无误,并做好药品的记录和追溯工作。
第十四条连锁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保证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药品质量要求。
新版零售药店管理制度
新版零售药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零售药店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零售药店,包括连锁药店、单体药店等。
第三条零售药店应当依法经营,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四条零售药店可以销售国家允许的非处方药品和中药饮片等医药保健品,不得销售处方药品。
第五条零售药店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药品储存条件和保质期管理要求,保证药品质量。
第六条零售药店可以提供包括用药咨询、用药指导、用法用量等在内的服务,但不得从事诊疗活动。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零售药店应当配备专业的药剂师和药品管理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八条零售药店的员工应当具备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状态,不得在工作期间饮酒、吸烟或使用其他药物。
第九条零售药店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岗前和在职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四章药品管理第十条零售药店应当建立严格的药品采购流程,确保从合法渠道采购的药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第十一条零售药店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存储和保管制度,确保药品储存条件和药品保质期符合国家要求。
第十二条零售药店应当建立药品销售台账和报废登记制度,定期进行盘点,并按规定报送相关监管部门。
第五章服务管理第十三条零售药店应当提供规范、满意的药品咨询和服务,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十四条零售药店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做好消费者投诉接待工作,并及时解决消费者的问题。
第十五条零售药店应当定期进行顾客满意度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改进服务质量,提高顾客满意度。
第六章经营合规第十六条零售药店应当遵守相关行业规范,不得从事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七条零售药店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标识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保证合法经营。
第十八条零售药店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经营档案和相关证照,并定期自检,确保经营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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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连锁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目录1、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2、药品陈列管理制度3、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4、拆零药品管理制度5、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6、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7、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8、服务质量管理规范9、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10、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11、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12、门店负责人岗位职责13、质量负责人职责14、营业员岗位职责15、质量验收职责16、养护检查职责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一、门店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从加盟连锁公司或受公司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货。
二、门店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三、门店在接受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的药品时,应对药品质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按送货凭证的相关项目对照实物,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等进行核对,做到票货相符。
四、验收时如发现有货与单不符,包装破损,质量异常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销售和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退货通知后,再作退货处理。
五、验收进口药品,应有加盖连锁公司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药品应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六、药品验收合格,质管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上“验收合格”字样并签名或盖章。
七、药品购进票据应按顺序分月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药品陈列管理管理制度一、门店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符合药品陈列环境和存放条件,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二、门店应配备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如:温湿度计,空调或风扇等。
三、陈列药品应遵循药品分类管理的原则,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并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摆放。
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四、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陈列方式。
五、危险品不应陈列,确需要陈列时,只能陈列空包装。
六、门店须设置拆零药品专柜,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
七、每月应对药品陈列的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一、门店在销售药品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制度,向顾客正确介绍药品的功能、用途、使用方法、禁忌等内容,给予合理用药指导,不得采用虚假和夸大的方式误导顾客。
二、药品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进行销售。
三、过期失效、破损、污染、裂片或花斑、泛糖泛油、霉烂变质、风化潮解、虫蛀鼠咬等不合格药品严禁上柜销售。
四、处方药须凭医师处方调配或销售。
审方员应对处方内容进行审核,处方审核完毕审方员应在处方上签字。
处方调配或销售完毕,调配或销售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并向顾客交代服用方法、用药禁忌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处方调配程序一般分审方、计价、调配、复核和给药。
五、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审方员应当拒绝调配或销售。
如顾客确需,须经原处方医师更改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
六、销售处方药应收集处方并分月或季装订成册,顾客不愿留存处方,应按要求作好处方药销售记录。
收集留存的处方和处方药销售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两年。
七、药品销售应按规定出具销售凭证。
拆零药品管理制度一、药品在拆零前,销售人员应仔细查看药品的包装、合格证明和其他标示以及药品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注明的内容,并检查药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严禁将不合格药品拆零出售。
拆零药品保留原包装和原标签,严禁拆零药品用其它无标示的容器盛装。
二、拆零药品应陈列在拆零药品专柜,按贮存要求摆放整齐,瓶盖要随时旋紧,以防受潮变质。
拆零药品专柜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拆零药品销售使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
分零使用的药匙(至少两支.)应装入防尘、防污染的容器中。
拆零用具应整齐摆放。
四、药品拆零装袋,不得用手直接触摸药片或其它剂型药品,应使用药匙取药装入药袋,并在服药袋上标明品名、规格、服法、每日、每次剂量和药品有效期等,以保证病患者用药安全。
五、拆零销售的药品应做好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效期、拆零日期和最后销售完日期记录,经办人应签字或盖章。
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一、门店每月应定时对店堂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
大型门店对陈列的药品可每季度按“三、三、四”循环的原则进行养护检查,小型药店可每月对陈列药品全部进行养护检查。
如实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二、被列为重点品种的药品和拆零药品,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养护检查,对药品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效期、厂家、养护结论等情况如实记录。
三、经营需低温冷藏的药品的门店,应配置相应的冷藏设备,将需低温冷藏的药品存放其中,并做好温湿度记录。
四、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筛选,凉晒,熏蒸等方法进行养护。
五、门店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对店内的温湿度情况进行检测,并按时记录。
温湿度达临界点或超标时,应采取通风除湿、降温等措施,以保证陈列药品质量和安全。
温湿度监测及调控记录簿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一、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并对质量进行验收,做好验收签字。
二、中药材、中药饮片购进票据应按购进时间顺序单独分月(季)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三、门店必须配置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所需的设备。
各类设备应清洁卫生,计量器应秤戥准确。
四、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到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事故。
装斗人员应填写装斗复核记录。
五、中药饮片斗前应张贴统一印制的药品正名正字标识。
六、中药饮片应凭医师处方配方销售,按照审方、计价、开票、配方、核对、发药的程序进行操作。
七、中药配方处方应收集留存并分月装订成册。
顾客不愿留存处方,应按要求作好配方销售记录。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门店店堂前的招牌应完好、整洁。
店堂内地面、墙壁、顶棚无积尘,无污染物,无蜘蛛网,无碎屑剥落。
店堂内的清洁应按时打扫,并随时保持货柜、货架、各类商品和各种用具的清洁和卫生。
二、药品货柜上安装的柜门应完好,取用商品后应及时关好,以防止异物、灰尘、老鼠或其它动物进入造成药品和其它商品污染。
三、门店所有人员要注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修指甲、勤洗手,工作服应勤洗勤换,保持整洁。
四、门店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健康检查资料要保管两年以上,留存备查。
五、凡发现员工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应及时调离接触药品的岗位。
服务质量管理规范一、门店工作人员应树立为顾客服务、对顾客负责的思想,将“顾客至上、信誉第一”作为企业经营的宗旨。
二、门店每天营业前应整理好店堂卫生,并备齐商品。
店堂内应做到货柜货架整洁整齐、标志醒目、货签到位。
三、门店员工上岗时应着装统一,整齐清洁,佩带胸卡,微笑迎客,站立服务,有举止端庄、文明的形象和良好的服务环境。
四、营业员接待顾客时应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态度和蔼,使顾客能充分感受到得到优质服务的满足和愉悦。
五、计价、收款应准确,找补的零钱要礼貌地交给顾客,并叮嘱顾客当面点清。
六、门店应设咨询台,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七、门店应将服务公约上墙,公布监督电话,设有“顾客意见簿”,认真对待顾客投诉并及时处理。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是国家加强药品管理,指导合理用药的依据,公司各部门及连锁门店有责任和义务主动做好该项工作。
二、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指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三、当有顾客反映在本店购用药品后出现不良反应的情况时,当班接待的工作人员应认真聆听顾客的叙述,详细询问顾客相关情况,如属药品未标明的不良反应现象,应将收集的信息填写《不良反应记录表》,并及时报告连锁公司质管部门,由公司质管部门核实情况后报告当地药监局。
四、一般不良反应可在24小时内以填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的形式报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如收到较为严重和严重的不良反应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待事情处理后,补填报《药品不良反应记录表》五、门店遇到顾客反映的不良反应事件时,工作人员应劝告顾客立即停药,视情况对顾客进行合理的解释,比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规劝顾客或患者立即到医院处理。
不合格药品和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一、对药监局和公司质量管理部门通知的不合格药品,门店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下柜,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存放处,并按通知的要求退回配送中心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二、对配送中心配送的药品,门店验收员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予拒收,并立即报告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经质量管理部门同意后退回配送中心由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三、门店在销售和养护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下柜,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存放处,并查找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药品扩散化。
四、对于顾客退回的不合格品,由门店质管员确认后放入不合格药品存放处。
五、对有效期在6个月(可自定时限)以内的近效期药品应及时销售。
临效期时限应下架停售,并按不合格药品处理。
六、近效期药品为重点养护检查药品,应每月养护检查并有记录。
七、因各种原因产生的不合格药品,均应作好不合格药品登记和处理记录。
不合格药品处理应退回公司总部由质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一、为保证连锁门店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保证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公司与连锁门店共同定期对门店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工作进行考核。
二、连锁门店应认真学习掌握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程序规范操作要求,强化质量管理各项日常记录。
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三、公司与门店每半年全面开展一次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工作。
检查考核主要内容即:1、门店硬件建设状况;2、以公司制度为标准,检查考核门店执行各项制度的记录资料簿。
四、在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中,公司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可行和有效的改进措施,门店应认真落实,改进落实情况应做好记录。
门店负责人岗位职责一、熟悉《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法制观念,对本药房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二、全面负责本店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创造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使之与经营质量要求和经营规模相适应,努力营造安全、舒适的购物环境,提升药品经营企业形象。
三、为质管员作好本店质量管理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和提供强有力支持,保证质管人员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支持其合理意见和要求。
四、组织员工学习和执行好药品经营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门店质量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员工的专业服务水平。
五、检查督促质量管理制度,岗位履责,工作操作程序的执行落实情况。
六、重视顾客对药品或其它商品质量的投诉,对顾客的意见或建议给予及时答复。
质量负责人职责一、质量负责人应熟悉和了解与药品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和掌握GSP条款和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