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与农村生活用水定额》编制说明-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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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与农村生活用水定额》

河南省地方标准修订说明

一、修订的目的和意义

根据《水利部关于严格用水定额管理的通知》(水资源〔2013〕268号)要求,用水定额原则上每5年至少修订1次。河南省地方标准《农业用水定额》(DB41/T958-2014)作为河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农业及农村生活用水规范化管理重要依据,自2014年发布实施以来,使全省范围内的农业及农村生活用水管理有据可依,并在农田水利、农村人畜饮水、高效农业园区等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得到广泛应用,推动了我省农业用水科学化和精准化管理水平。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水资源费改税制度的实施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尤其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已有5个年头,各地农业用水效率和节水水平都有一定提高,现有用水定额已不能适应目前和今后一定时期全省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监管等形势的要求,必须对现行定额适时进行修订。

修订《农业用水定额》,对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农业用水监管、促进农业节约用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建设节水型农业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任务来源及修订原则和依据

(一)任务来源

2018年4月河南省水利厅发布关于《河南省用水定额修订》公开招标公告,2018年5月河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中标并与河南省水利厅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2019年8月2日,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省级用水定额整改工作的通知》(办节约函〔2019〕910号)要求河南省要做好用水定额整改工作。

2019年12月23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豫市监〔2019〕309号)达了本标准的修订任务,项目编号20193120161,项目名称《农业与农村生活用水定额》。

(二)修订原则

本次《农业与农村生活用水定额》修订遵循以下原则:

1.因地制宜原则

河南省按照地理、气候特点分为共划分为四个农业灌溉一级区和八个二级区,各区农业灌溉用水定额都各不相同。因此,用水定额修订一方面要符合区域用水实际,同时体现地域特点。

2.科学性原则

用水定额的修订要采用科学的方法和程序,提出的成果既要有先进性,又要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3.可行性原则

定额水平应是在今后一定时期相应的经济、技术条件下,通过采取加强管理、革新技术和工艺等措施可以基本达到的;定额内容应能够满足取水许可审批、年度用水计划制定、行业节水水平考核、水资源规划编制等要求。

4.节约用水原则

用水定额修订要符合节约用水发展的趋势,在当地具有先进性,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

5.逐步完善的原则

用水定额使用年限为未来3~5年。随着农业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的发展,用水定额将发生变化,要适时调整或修订用水定额。

(三)修订依据

1.法律法规和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17);

(3)《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

(4)《取水许可管理办法》(2015);

(5)《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2004);

(6)《河南省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2001);

(7)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用水定额管理的通知》(水资源(2007)158号);

(8)水利部《关于严格用水定额管理的通知》(水资源(2013)268号文);

(9)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用水定额评估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函(2015)820号);

(10)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

2.规范、标准

(1)《标准化工作导则》(GB/T 1.1—2009);

(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3)《用水定额编制技术导则》(GB/T 32716—2016);

(4)《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导则》(GB/T 29404—2012);

(5)《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GB/T 50363—2018);

(6)《农村水利技术术语》(SL 56—2013);

(7)《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

(8)《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T50085—2007);

(9)《微灌工程技术规范》(GB/T50485—2009);

(10)《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20203—2017);

(11)《灌区规划规范》(GB/T50509—2009);

(12)《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

(13)《农村水利技术术语》(SL 56—2013)

3.技术资料

(1)河南省水资源调查评价,2005年;

(2)河南省统计年鉴(2015~2017年);

(3)河南省水资源公报(2015~2017);

(4)河南省水利统计年鉴(2015~2017年);

(5)河南省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报告(2006~2017年);

(6)《全国用水定额汇编(上、中、下)》(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2017年);

(7)灌溉试验成果,(2010~2017年);

(8)其他调查资料。

三、修订过程

(一)成立组织机构

定额修订涉及面广、任务量大、时间紧迫,为保证此项工作保质保量并按时完成,省水利厅成立了河南省用水定额修订领导小组和技术工作组。领导小组以水利厅水政水资源处处长为组长、厅农村水利处主管处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各省辖市和直管县水利(水务)局水政水资源与农水科科长、节水办主任组成,其职责主要负责指导和把握本次用水定额修订工作的方向,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技术工作组以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和河南省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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