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农合定额病种及定额补偿标准

合集下载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2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2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保障参合人员受益水平,保证基金安全高效使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____年度新农合补偿方案调整如下:一、门诊费用补偿(一)基金分配比例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门诊服务利用率、次均费用、实际补偿比等情况,结合今年筹资标准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要求,提取可用医疗补偿资金的____%设立门诊统筹基金,实行乡村两级统筹包干使用的办法。

(二)费用补偿标准1、一般疾病补偿(1)补偿标准:不设起付线,乡、村门诊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分别为____%、____%,日补偿限额分别为____元、____元,年补偿封顶线均为____元。

(2)补偿办法:参合人员到我市乡、村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时,应主动出示《合作医疗证(卡)》申请补偿,补偿金在应交款中直接减免,与就诊缴费同步进行。

市、乡合管办不再办理一般疾病门诊补偿。

2、特殊病种补偿(1)病种范围:①慢性活动性肝炎和肝硬化失代偿期;②高血压Ⅲ期;③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以及合并感染或有心、脑、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④帕金森氏综合症;⑤慢性阻塞性肺病;⑥脑卒中后遗症;⑦冠心病或心功能不全Ⅱ级以上;⑧强直性脊柱炎;⑨风湿性关节炎;⑩类风湿性关节炎。

(2)申请办法:①凡患以上____种疾病之一的参合患者,凭就诊医院出具的《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特殊病种申请表》和所申请病种的检查、化验报告单等相关材料,到所属乡镇合管办办理申请审批手续。

②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尿毒症、重性精神病和癌症术后放(化)疗的患者,直接凭检查、化验报告单、出院记录、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等相关材料到所属乡镇合管办办理补偿申请。

(3)补偿标准:①凡符合上述特殊病种补偿条件的参合患者,在市内定点医院就诊所发生的门诊费用,设立____元门诊起付线,当年度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为____%,年限额为____元。

新 农 合 补 偿 政 策 汇 总课件

新 农 合 补 偿 政 策 汇 总课件
9、住院期间,每疗程内中医技术及物理治疗不超过4种( 含小针刀治疗),治疗时间不超过10天,不能同时联用银 针、金针、电针、温针及小针刀,各疗程间隔时间不低于 14天。中医技术及物理治疗费用每人每天限额70元(二乙 以下医疗机构)或90元(二乙及以上医疗机构)。
补偿封顶线
年度内每人累计补偿封顶线30万元( 以就诊结束时间为准)。包括门诊补偿、 住院补偿、重大疾病补偿、住院分娩及慢 性病门诊补偿。
重大疾病门诊补偿
补偿标准: 补偿时不受新农合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范围的限制,
不扣起付线。 1、儿童先心病、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再生障碍性贫
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帕金森氏病、阿兹海默病、重 症肌无力、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除外)全年门诊补偿限 额1500元,补偿比例70%;
2、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除外)、恶性肿瘤、 器官移植术后抗免疫排斥药物治疗全年门诊补偿限额 30000元,补偿比例50%
(3)90岁以上高龄老人在区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 产生的补偿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补偿时取消起 伏线,补偿比例按原标准执行。
住院补偿其他规定
5、具有农业户籍参合孕产妇,丈夫又购买了生育保险的 ,住院分娩后,先到社保报销生育险,再凭住院发票、费 用清单、社保报销凭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鲜章)到区农合中心进行补偿。累计补偿 总额不得超过其本次住院医疗费用总额。
新 农 合 补 偿 政 策 汇 总课件
新农合补偿政策
门诊补偿:
1、一般诊疗费减免 2、门(急)诊诊查费 3、门诊统筹补偿 4、大额门诊补偿 5、慢性病门诊补偿 6、重大疾病门诊补偿
住院补偿
1、起付线及补偿比例 2、单病种补偿 3、重大疾病补偿
门诊一般诊疗费

洛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洛阳市新农合特殊疾病门诊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洛卫农卫[2013]17号

洛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洛阳市新农合特殊疾病门诊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洛卫农卫[2013]17号

洛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洛阳市新农合特殊疾病门诊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洛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洛阳市新农合特殊疾病门诊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洛卫农卫〔2013〕17号)各县(市、区)卫生局,高新区、龙门园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伊滨区社会事务局,市新农合补助管理服务中心,各市管新农合定点医院:现将《洛阳市新农合特殊疾病门诊补助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做好相关管理人员培训和参合农民重大疾病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救治工作。

2013年6月7日洛阳市新农合特殊疾病门诊补助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新农合重大疾病及特殊慢性病门诊保障体系,提高农村居民特殊疾病门诊补偿水平,做好新农合重大疾病门诊救治、特殊慢性病门诊救治管理工作,根据《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指导意见(2013年版)》(豫卫农卫〔2012〕20号)、《河南省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豫卫农卫〔2012〕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新农合特殊疾病门诊救治病种及补偿标准新农合特殊疾病门诊包括:重大疾病门诊救治和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

(一)新农合重大疾病门诊救治病种1. 终末期肾病门诊血液透析、腹膜透析2. 血友病凝血因子治疗3. 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门诊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限省定5家医院)4. I型糖尿病门诊胰岛素治疗5. 甲状腺机能亢进门诊治疗6. 耐多药肺结核门诊抗结核药治疗7. 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药物治疗(二)新农合特殊慢性病门诊救治病种1. 恶性肿瘤的门诊放疗、化疗2. 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药物治疗3. 肝硬化失代偿期合并腹水的门诊基本药物治疗(三)补偿标准以上门诊救治病种,新农合按照80%的比例对政策内医疗费用予以补偿,不设起付线。

2015郸城县新农合补偿方案 (1)

2015郸城县新农合补偿方案 (1)

郸城县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率和参合人员受益水平,建立和完善新农合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有效减轻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周口市卫生局、周口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周口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指导意见(2015年版)》的通知>(周卫新农合[2014]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为主,兼顾受益面。

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大病统筹,也可适当用于小额医疗费用补助。

(二)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略有节余。

既要最大程度地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率,又要避免出现基金透支,确保基金安全。

(三)坚持便民利民宗旨。

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逐步简化报销补偿程序,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兑现。

(四)坚持合理利用卫生资源。

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补偿比例,合理分流病人,引导病人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

二、基金分配和使用(一)合理分配和使用基金新农合基金主要用于建立大病统筹基金、门诊统筹基金、家庭账户基金、大病保险基金和风险基金,不再单独设立其他基金。

2015年度个人缴费90元,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每人补助360元(以上级通知为准),合计每人450元。

其中70元作为家庭账户基金,50元作为门诊统筹基金(其中提取20元作为一般诊疗费支付资金),310元作为大病统筹基金,20元作为大病保险基金。

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与大病统筹基金可调配使用。

2015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从个人缴费90元中划出 20元纳入统筹基金,用于提高慢性病及普通门诊费用补偿比例和一般诊疗费支付标准。

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一般应不超过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总额的25%(含风险基金)。

(二)明确基金补偿范围新农合基金只能用于参合人员的医疗费用补偿。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1、应当由公共卫生项目负担的;2、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3、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4、因故意犯罪、酗酒、吸毒、自杀、自残、斗殴等造成的;5、在境外就医的;6、超出新农合报销基本药物目录、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范围的。

河南省卫生厅开展新农合住院按病种付费工作方案-印发通知正式稿

河南省卫生厅开展新农合住院按病种付费工作方案-印发通知正式稿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费用负担,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实施新农合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

现将《河南省新农合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附件河南省新农合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强化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缓解人民群众看病贵的现象,决定在我省实施新农合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范围遴选阑尾炎、腹股沟斜疝等30个病种(见附件一),在全省30家医院(见附件二)开展试点,其中三级公立医院10家、二级公立医院17家、民营医院3家。

二、指导原则1.分级定价原则。

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厅《关于扩大按病种付费试点范围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7‟2043号),对省、市、县三级医疗机构分级定价。

各试点地区可结合当地实际,适当调整市、县两级医院的执行价格,但不得高于省定价格。

2.定额包干原则。

按病种付费管理的患者住院费用实行定额包干,医院只能按该定额或低于该定额收取费用。

患者按病种支付自付金额,新农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标准拨付定点医院补助费用。

实际发生费用若超出定额,超支部分由试点医院自行承担。

3.变异控制原则。

凡第一诊断符合试点病种者一律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不纳入或中途退出者均计为变异病例。

各试点医院要严格控制变异率,省、市、县三级医院试点病种的变异率分别不得超过30%、20%、15%(变异率为第一诊断符合试点病种而因各种原因未纳入或未完成按病种付费管理的病例数与第一诊断符合试点病种总数的比值)。

4.分级监管原则。

县级新农合管理部门是本县域试点医院实施按病种付费的监管主体,负责监管试点医院是否严格执行临床路径,变异率是否超出规定范围等;省辖市卫生局负责对试点医院所在县(市)新农合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对市级试点医院实施监管;省卫生厅对省级试点医院实施监管,对全省试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河南省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2012年版(2)

河南省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2012年版(2)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新农合基金按规定比例先行支付。新农合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三)完善住院补偿规定
1、合理设置起付线和补偿比。按医院级别设置起付线和补偿比,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级别
医院范围
起付线(元)
补偿比例(%)
乡级
乡镇卫生院
100
90
县级
河南省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2012年版(2)
豫卫农卫[2011]21号
河南省卫生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
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统筹补偿方案(2012年版)》的通知
各省辖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财政局,省直管县(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财政局,各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12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在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保障水平的基础上,将乳腺癌、宫颈癌等病种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明显提高保障水平,具体补偿方案另行制定。
已实施新农合按病种付费试点的病种,要按照同级医疗机构新农合补偿政策执行。
4、鼓励和引导参合人员利用中医药服务。参合人员利用中医药服务的住院费用补偿起付线以上部分,补偿比例提高10%。中医药服务项目指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的临床治疗疾病所使用的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试行)》(豫卫农卫〔2010〕18号)明确的中医诊疗项目。
对计划内病理性产科住院分娩按疾病住院补偿标准给予补偿,新农合政策范围内费用统一扣除“降消”项目300元补偿后,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对于其他政策规定费用优惠的医疗项目,应先执行优惠政策,再对符合新农合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补偿,但上述合计补偿金额不得超过其实际住院费用。

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进一步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保障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73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原则:(一)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三)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四)各类医疗保障制度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第三条市、县、乡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参保组织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医疗服务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参保人员户籍认定,民政部门负责享受参保补贴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优抚对象身份认定。

发展改革、审计、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协助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工作。

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负责城乡居民医保的经办工作。

第四条按照“统一标准、分县运行、风险调剂”原则,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

统一标准即在省辖市范围内统一筹资政策、待遇水平,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经办规程和信息系统。

分县运行即以市本级(含市辖区,下同)、所辖县(市)为单位分别负责城乡居民医保相关工作。

风险调剂即省辖市建立风险调剂金制度。

风险调剂金从市本级、所辖县(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提取,规模保持在当年住院统筹基金总额的10%,用于市本级、所辖县(市)之间的基金风险调剂。

鼓励有条件的省辖市探索建立基金统收统支的市级统筹模式。

第二章覆盖范围第五条统一覆盖范围。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河南10月起全面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

河南10月起全面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
费用 。 新 农 合 大 病 保 险 报 销 起 付 线、 补 偿 比例 及 封 顶 线。 2 O l 4年 度 , 大 病 保 险 起 付 线 为 1 . 5万 元 , 1 . 5 ~ 5万 元 (含 5万 元 ) 部 分 按 5 0 %的 比 例 给 予 补 偿 :5万 元 ~ l 0万 元 ( 含 l 0万 元 ) 部 分 按 5 5 %的 比 例 给 予 补 偿 :i 0万 元 以 一 L 部 分 按 6 5 % 的 比 例 给 予 补 偿 。 年 度 内
河南 1 0月起全面实施新农合 大病保 险
为解决群众 “ 看 病 难 、 看 病贵 ” , 河南将在全 省范嘲 内 统 一 实 施 新 农 合 大 病 保 险 制 度 , 省 内看 病 大病 保 险 和 新 农 合 可 同 步 报 销 , 这 标 志 着 从 2 0 1 4年 度 开 始 , 河 南 的 参 合 农 民 在 新 农 合 报 销 后 , 符 合 规 定 的 自付 费 用 一 次 性 或 累 计 1 . 5 万 元 以 k的 , 都 能 获 大 病 保 险 { l } 报 销 , 保 险 金则 来 源 于 年 度 新 农 合 基 金 , 不 须 参 合 人 员 再 缴纳。 至 此 , 河 南 成 为 全 国 率 先令 = 面 开 展 新 农 合 大 病 保 险 的 省 份 。 不 仅 如 此 , 全 困 先 实 现 的 全 省 统 一 筹 资 标 准 、 出 院 即 时 结 算 报 销 , 让 即 将 实 施 的 河 南 新 农 合 大 病 保 险 更加 让 人 期 待。 新 农 合 大 病 保 险 , 是 在 新 农 合 基 本 医疗 保 障 的基 础 [ : , 对 大 病 患 者 发 生 的 高 额 医 疗 费f } j 给 予 进 一 步 保 障 的 一 项 制 度 性 安 排 , 是 基 本 医 疗 保 障 制度 的拓 展 延 伸 和 补 充 。 开腱 新 农 合 大 病 保 险 是 建 立 健 全 新 农 合 大 疾 病 保 障 机 制 的 重 要 内 容 ,足 深 化 医疗 卫 生 体制 改 建 立 多 层 次 医 疗 保 障 体 系 的 重 要 举 措 , 对 减 轻 参 合 人 员 人 病 医 疗 费 用 负 担 , 缓 解 因 病 致 贫 、 冈 病 返 贫 问 题 , 进 一 步 体现 互 助 共 济 、 促 进 社会 公平 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2 0 1 4年 在 全 省 全 面 推 行 新 农 合 大 病 保 险 工 作 , 并 实 行 省 级 统 筹 和 即 时 结 报 , 我 省 参 合 农 民 尤 其 足 重 大 疾 病 参 合 患 者 不 仪 提 前 … 年 享受 到大病保 险 补偿政 策, 而 凡 能 够 享 受 到 方 便 快 捷 的 服 务。 8月 7 日 , 国 家 卫 生 计 生 委 、 河 南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先 后 召 开 新 闻 发布 会 ,通 报 了 河 南将 于1 0月 1日 起 全 省 范 围 内 统 筹 实 施 的 新 农 合 大 病 保 险 制 度 的相 关情 况 。 新 农合 大 病 保 险 资 金 由新 农 合基 金支 付 ,不 再 额 外 向 农 筹 资 水 平 提 高 及 基 金 支 付 情 况 逐 步 提 高 大病 保 险筹 资水 平 。 “为 尽 可 能 确 保 大 病 保 险 受 益 的 公 平 性 , 以 上 年 度 农 村 居 民 人 均 纯 收 入 作 为 差 异 化 筹 资依 据,将 2 0 1 4年 度 筹 资 标 准分为 1 6元 、 l 5元 和 l 4元 五 个档 次。 ”从 2 0 1 5年起 ,根 据 上 年 度 农 民 人 均 纯 收 入 和 上 年 度 大 病 保 险 受 益 情 况 , 由省 卫 生 计 生 委 会 省 财 政 厅 分 档 确 定 各 省辖市、省 直管 县 ( 市 ) 筹资 标准 。 新 农 合 大 病 保 险 保 障 对 象 为 河 南 省 当 年 参 合 人 员 , 筹 资 时 尚 未 生 , 错 过 缴 费 时 限 而 未 能参 合 的婴 儿 , 出 生 当年 凭

部分调整定额的省级新农合按病种付费病种信息表

部分调整定额的省级新农合按病种付费病种信息表
不变
30%
含修补材料费;严格按照规范化诊疗方案,规范使用导航。
25
唇裂(≤6岁)
ZDZ154
首次整复手术治疗(含单侧、双侧)
ZLFS00332
0.4
不变
60%
0.24
不变
40%
限首次整复手术治疗,二期矫形手术新农合不予报销。
26
大肠癌伴肝转移
ZDZ1283
行血管内介入治疗(动脉灌注化疗或动脉化疗栓塞术)和局部肝转移灶微波消融治疗(单根消融针),不包括肝转移灶局部碘125粒子植入术及多根消融针的肝转移灶微波消融。
基金支付定额(万元)
调整后基金支付定额(万元)
患者自付比例(%)
医疗救助支付金额(万元)
医疗救助基金支付比例(%)
备注
1
Ⅱ型糖尿病性肾脏病
ZDZ1259
中西医结合治疗,住院日≥5天。
ZLFS01156
0.9
不变
40%
0.36
不变
60%
2
Ⅱ型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病变
ZDZ1260
中西医结合治疗,住院日≥5天。
ZDZ1157
白内障超声乳化摘除加玻璃体视网膜联合术。包含晶体费用。患者使用非球面、多焦、可调节人工晶体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
ZLFS00982
1.7
1.8
50%
0.85
0.9
50%
16
主动脉夹层动脉瘤(B型)
ZDZ1168
主动脉夹层腔内隔绝微创手术治疗。包含诊断费用及单个或多个覆膜支架费用。
ZLFS00991
内科综合治疗。限皮肤科住院患者。
ZLFS00373
0.5
不变
40%

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

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

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一、门诊补偿政策1、农民个人家庭账户人均40元。

门诊统筹人均15元,门诊统筹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60%,年度个人门诊统筹封顶线80元,可在家庭成员间调剂使用。

2、参合农民在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一律免收一般诊疗费。

非参合农民门诊就医一般诊疗费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收取(豫政办[xx]80号文件)。

一般诊疗费工程包括门诊挂号费、门诊诊查费、注射费(含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皮下输液、静脉输液、小儿头皮静脉输液所必须的注射器和一次性输液器)和药事效劳等工程费用。

在一般诊疗费之外,卫生机构不得再加收续瓶费、躺椅费、留观床位费、降温取暖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二、住院补偿政策(一)根本补偿政策 1.市内住院就医补偿政策2.市外住院就医补偿政策3.参合人员年度内在同级别医疗机构第二次及其以后住院,起付线降为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的50%;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儿童住院,补偿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根底上降低50%;参合人员在县级及以上中医院住院治疗,补偿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根底上降低100元。

对符合条件享受两项及以上起付线优惠政策的参合人员,只能享受最高级别的一项优惠政策。

4.参合人员利用中医药效劳的住院费用补偿起付线以上局部,补偿比例提高5%。

5.参合孕产妇住院平产,在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限价内定额补助300元,在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新农合定额补助450元。

对病理性产科住院分娩按疾病住院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6.参合人员经转诊至省外各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实际补偿比例过低的,可将住院医疗总费用去除起付线后,按不低于30%的比例给予保底补偿。

7.对一次性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的参合患者,新农合实行分段补偿,5万元以内(含5万元)局部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规定比例补偿,5万~8万元(含8万元)局部按80%的比例给予补偿,8万元以上局部按90%的比例给予补偿。

2016级医院新增新农合按病种付费病种及费用定额标准试行

2016级医院新增新农合按病种付费病种及费用定额标准试行
ZLFS00898
实际治疗天数*100元
50%
实际治疗天数*50元
实际治疗天数*50元
21
儿童孤独症
(<7岁)
ZDZ931
门诊康复训练。含康复综合评定、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引导式教育、手功能训练等。训练周期须≥2个月(工作日训练,训练项目日均达到5个),凭康复医疗机构门诊康复训练小结和发票,回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报销;享受儿童抢救性康复等项目补助的,项目期间的费用,不列入门诊按病种付费范围。年度累计补偿封顶0.6万元。康复医疗机构含省级医院及省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
ZLFS00009
13
70%
9.1
30%
5
恶性血液系统疾病
(>14岁)
ZDZ924
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亲缘相合)。恶性血液系统疾病含白血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淋巴瘤、骨髓瘤等,但除外慢粒(已列入重大疾病)。患者入院年龄>14岁。不含供者源费及院外配型、检测检验、运输、储存等费用。
ZLFS00008
ZLFS00898
实际治疗天数*100元
50%
实际治疗天数*50元
实际治疗天数*50元
22
股骨头坏死
ZDZ179
全髋人工关节置换术。使用陶瓷髋关节假体、双侧髋关节置换术不列入按病种付费范围,按普通住院补偿。
Z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FS00118
4.5
50%
2.25
50%
23
股骨头坏死
ZDZ179
股骨头钻孔减压术。含单侧、双侧股骨头坏死患者。
22
70%
15.4
30%
6
恶性血液系统疾病
(>14岁)
ZDZ924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2005)-豫政[2005]1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2005)-豫政[2005]1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2005)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05〕1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精神,省政府决定,2005年继续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

这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农民利益,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大举措。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二○○五年三月八日河南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精神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5〕59号)的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2005年继续实行对种粮农民(含国有农场职工,下同)直接补贴。

为切实做好直补政策落实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一、直接补贴办法2005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基本原则是“大稳定、小调整”。

(一)补贴资金总额。

2005年,全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总额仍按粮食风险基金总规模的40%计算确定。

省对市、市对县的补贴资金,维持2004年分配补贴总额不变,各地超出省核定补贴额部分由当地自筹资金解决。

河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解读共31页文档

河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解读共31页文档

(六)补偿办法
➢4.参合患者住院就医,合规自付医疗费用累
计超过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而当年未 能及时进行补偿费用结算的,须在住院次年 的6月底前到参合地或省内居住地商业保险机 构服务网点办理补偿手续。
➢7月21日,谢伏瞻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
会议,李克常务副省长、王艳玲副省长等 省政府有关领导,省发改委、财政厅、人 社厅、民政厅、审计厅、金融办及保监局 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参会人员均充分肯定、坚决拥护省政府全
面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并实行省级统筹、 即时结报的决策部署,对实施方案的主要 精神均表示赞同,基本没有提出异议。
加大病保险补偿结算及补偿数据信息管 理功能,实行大病保险即时结报或提供 “一站式”服务。
➢商业保险机构与同级新农合管理部门、
经办机构匹配相应用户权限,登录省级 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大病保险补偿 结算及信息监管。
(六)补偿办法
➢2.参合人员在省内即时结报医疗机构住院就
医,与基本医疗一起实行即时结报。
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差异化筹资依 据,将2019年度筹资标准分为16元、15元 和14元三个档次。
(二)资金筹集
➢筹资标准为16元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
鹤壁市、焦作市、许昌市、济源市、巩义市、 长垣县、汝州市
➢筹资标准为15元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
开封市、平顶山市、安阳市、濮阳市、漯河市 、三门峡市、南阳市、信阳市、商丘市、驻马 店市、邓州市、固始县、永城市、鹿邑县、新 蔡县
的婴儿,出生当年凭参合母亲身份享受新农 合大病保险补偿。
➢保障范围为参合人员在参合年度内住院累计
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
➢1.超出《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

新农合15类重特大疾病定额(限额)结算及救助标准参考方案

新农合15类重特大疾病定额(限额)结算及救助标准参考方案

新农合15类重特大疾病定额(限额)结算及救助标准参考方案附件一、1,湖北省农村儿童白血病定额结算标准及救助标准方案病种费用分组定额结算标准新农合补偿标准民政救助标准执行文件儿童急性淋第一年诱导缓6万元对普通参合患儿,对低保户、特困优1.省卫生厅、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开急性巴细胞解和巩固强化承担总费用的抚家庭患儿和农村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白血白血病70%; 孤儿,承担总费用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卫发第二年、第三每年各1万元病标危组对低保户、特困优的20%(定额) 〔2010〕50号) 年维持治疗抚家庭患儿和农定额救助不计入当2.省卫生厅、省民政厅关于确定湖北省提高急性淋第一年诱导缓8万元村孤儿,承担总费年医疗救助封顶线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首批定点救治巴细胞解和巩固强化用的80%。

计算基数医院的通知(鄂卫函〔2010〕623号) 白血病第二年、第三每年各2万元定额补偿费用不3.省卫生厅、省民政厅关于调整湖北省开展中危组年维持治疗计入患儿当年新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急性早第一年诱导缓6万元农合封顶线计算工作实施方案有关政策的通知(鄂卫发幼粒细解和巩固强化基数〔2011,59号〕胞白血第二年、第三每年各1万元4.省卫生厅、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提病年维持治疗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补充方案》的通知(鄂卫发〔2010〕65号)5.省卫生厅省民政厅关于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扩面的通知(鄂卫发〔2011〕23号)附件一、2,新农合3类重特大疾病限额结算标准及救助标准参考方案病种费用分组最高限额结算标准新农合补偿标准建议民政救助标准执行文件宫颈癌手术治疗三级医院11000元三级医院按 70%对经新农合补偿后1. 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1年补偿的个人自付费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工作的通知(卫农卫发可按不低于70%的[2011]27号) 乳腺癌手术治疗三级医院10000元比例予以救助,封2. 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开展提高顶线不低于2万元。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02•【字号】豫政办[2011]27号•【施行日期】2011.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豫政办〔2011〕27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稳运行和发展,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0〕62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要按照保障机构有效运行和健康发展、保障医务人员合理待遇的原则同步落实补偿政策,建立稳定的补偿渠道和补偿方式;同时坚持以投入换机制,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转变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发挥好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诊疗常见病、多发病的功能。

二、建立健全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

基本医疗服务主要通过医疗保障付费和个人付费补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建立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补偿;经常性收支差额由政府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补助。

各地要按照核定的编制人员数和服务工作量,参照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核定工资总额。

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

按扣除政府补助后的服务成本制定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并逐步调整到位。

新农合22种重大疾病政策解读

新农合22种重大疾病政策解读
新农合22种重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疾病及费用标准 (2013年11月11日修改)
序号 重大疾病 名称 疾病编码 编码 5300145 53001451 53001452 53001453 53001454 14 胃癌 53001455 53001456 53001457 5300146 5300147 5300148 5300149 53001491 53001492 15 结肠癌 53001493 5300150 5300151 5300152 5300153 53001531 53001532 16 直肠癌 53001533 5300154 5300155 5300156 治疗方式 胃癌(手术治疗) 胃癌(手术治疗+放疗+化疗) 胃癌(手术治疗+放疗) 胃癌(手术治疗+化疗) 胃癌(手术治疗+胃全切) 胃癌(手术治疗+胃全切+放疗+化疗) 胃癌(手术治疗+胃全切+放疗) 胃癌(手术治疗+胃全切+化疗) 胃癌(放疗+化疗) 胃癌(放疗) 胃癌(化疗) 结肠癌(手术治疗) 结肠癌(手术治疗+放疗+化疗) 结肠癌(手术治疗+放疗) 结肠癌(手术治疗+化疗) 结肠癌(放疗+化疗) 结肠癌(放疗) 结肠癌(化疗) 直肠癌(手术治疗) 直肠癌(手术治疗+放疗+化疗) 直肠癌(手术治疗+放疗) 直肠癌(手术治疗+化疗) 直肠癌(放疗+化疗) 直肠癌(放疗) 直肠癌(化疗) 包干费用 标准 (元) 30000 40000 38000 36000 40000 50000 48000 46000 10000 8000 6000 28000 38000 36000 34000 10000 8000 6000 28000 38000 36000 34000 10000 8000 6000 起 新农合基 参合患者 参合患 报销比 付 金支付标 自付 者自付 例 线 准(元) (元) 比例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22500 30000 28500 27000 30000 37500 36000 34500 7500 6000 4500 21000 28500 27000 25500 7500 6000 4500 21000 28500 27000 25500 7500 6000 4500 7500 10000 9500 9000 10000 12500 12000 11500 2500 2000 1500 7000 9500 9000 8500 2500 2000 1500 7000 9500 9000 8500 2500 2000 1500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结算方式备注

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9.08.28•【字号】豫卫农卫[2009]5号•【施行日期】2009.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卫农卫〔2009〕5号)各省辖市卫生局、财政局,有关扩权县(市)卫生局、财政局:为指导和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工作的开展,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10年版)的通知》(豫卫农卫〔2009〕4号)有关精神,现将《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指导意见(试行)逐步实施普通门诊统筹,是发展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扩大新农合受益面,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益和参合农民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10年版)》精神,为推动新农合普通门诊统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新农合门诊统筹包括普通门诊统筹(以下简称门诊统筹)、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补偿。

2010年,各省辖市要在继续完善住院统筹、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的基础上,选择乡村两级卫生服务网络比较健全、新农合管理比较规范的2-3个县(市、区)开展门诊统筹试点,鼓励各省辖市积极创造条件,整体推进,原则上省政府确定的医改试点县(市、区)要全面实行门诊统筹,以往实行门诊统筹与家庭账户相结合的县(市、区),2010年要全面过渡为门诊统筹模式。

2011年进一步扩大门诊统筹覆盖范围,力争到2012年全省所有开展新农合县(市、区)全部实行门诊统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700
1000
1400
960
1000
1700
1400
手术治疗(双侧)
2125
1250
1750
1200
1250
2125
1750
卵巢囊肿
手术治疗(单侧)
1800
1800
1800
1200
1800
1800
2000
手术治疗(双侧)
2250
2250
2250
1500
2250
2250
2500
剖宫产
剖宫产术
1600
河南省新农合定额病种及定额补偿标准
病种名称
治疗方法
全省标准(元)
开封市(元)
巩义市(元)
兰考县(元)
滑县(元)
固始县(元)
永城市(元)
子宫平滑肌瘤
手术治疗
2500
2500
2500
2100
1700
2500
2700
翼状胬肉
手术治疗(单侧)
1400
1200
1000
650
1000
1400
1200
手术治疗(双侧)
1500
750
700
1500
1700
腺样体肥大
手术治疗
15001Leabharlann 001500750
1500
1500
1300
阑尾炎(急性/慢性)
手术治疗
1700
1700
1700
1300
1400
1700
1700
双侧腹股沟疝(≤14岁)
手术治疗
1600
1600
1600
1200
900
1600
1500
双侧腹股沟疝(>14岁)
2500
2500
3750
上颌窦囊肿
手术治疗(单侧)
1300
1300
1300
600
1300
1300
1700
手术治疗(双侧)
1625
1625
1625
750
1625
1625
2125
鼻中隔偏曲
手术治疗
1300
1500
1300
600
1300
1300
1600
慢性扁桃体炎/扁桃体肥大/扁桃体增生
手术治疗
1500
1500
1100
1300
1700
1700
结肠息肉
手术治疗
1500
1500
2000
800
1500
1500
1800
慢性胆囊炎/胆囊结石伴胆囊炎
手术治疗
3100
3000
3100
2600
3100
3100
3100
输尿管结石
手术治疗(单侧)
3200
3200
3200
2200
3200
3200
3200
手术治疗(双侧)
4000
4000
4000
2750
4000
4000
4000
膀胱结石
手术治疗
2700
2500
2700
2000
2700
2700
2700
睾丸鞘膜积液
手术治疗(单侧)
1800
1400
1400
700
1800
1800
1400
手术治疗(双侧)
2100
1800
1600
1000
2100
2100
2100
乳腺纤维瘤
手术治疗(单侧)
2200
2200
手术治疗(双侧)
2900
2900
2900
2400
2400
2900
2700
内痔/混合痔
手术治疗
1000
1500
1000
700
900
1000
800
血栓性外痔
手术治疗
700
700
700
500
700
700
800
精索静脉曲张
手术治疗(单侧)
1800
1800
1800
1200
900
1800
1600
手术治疗(双侧)
2100
2100
2100
1600
2000
2100
2100
慢性肥厚性鼻炎/鼻甲肥大
手术治疗
1300
1300
1300
600
1300
1300
1600
慢性鼻窦炎/慢性化脓性鼻窦炎
手术治疗(单侧)
3500
3400
2200
1800
2000
2000
3000
手术治疗(双侧)
4375
4250
2750
2250
手术治疗(含补片)
2400
2400
2400
1800
2400
2400
2200
单侧腹股沟疝(≤14岁)
手术治疗
1300
1300
1300
700
900
1300
1300
单侧腹股沟疝(>14岁)
手术治疗(含补片)
1700
1700
1700
1100
1600
1700
1700
脐疝
手术治疗(含补片)
1700
1500
1700
1600
1600
1600
900
1600
2100
注:1、各病种治疗方法均包括内窥镜手术等各种手术方法。
2、除腹股沟疝、老年性白内障及翼状胬肉外,各病种均限≤70岁。
3、定额补偿标准高于实际住院费用时,按患者实际发生住院费用补偿。
4、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对各病种定额补偿标准进行调整的,按调整后标准执行,未调整的执行全省标准。
1750
1500
1250
812
1250
1750
1500
老年性白内障
手术治疗(单侧含晶体)
1500
1200
1500
1100
1200
1500
1500
手术治疗(双侧含晶体)
1875
1500
1875
1375
1500
1875
1875
下肢(大隐/小隐)静脉曲张
手术治疗(单侧)
2200
2400
2200
1800
150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