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资及招投标实施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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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及招投标实施管理办法
二〇二〇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一条适用范围 (3)
第二条基本任务 (3)
第三条基本原则 (4)
第二章项目的前期准备及审批 (5)
第四条项目的立项(建议书)与年度建设项目计划审批 (5)
第五条项目的初步设计、工程概预算与项目投资计划 (7)
第六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审批 (8)
第三章项目的实施 (10)
第八条项目实施分工 (10)
第九条项目的招标 (11)
第十条合同的签定与执行 (13)
第十一条土建工程的现场签证与设计变更管理 (14)
第十二条土建工程款的给付 (15)
第十三条工艺设备的采购管理 (16)
第四章项目决算的编报、审计及工程验收 (17)
第十四条土建工程决算报送程序及应报送的资料 (17)
第十五条项目土建工程决算编报的时间要求 (17)
第十六条土建工程决算的审计 (17)
第十七条土建工程的验收 (18)
第十八条工艺设备等的验收 (18)
工艺装备等的验收 (19)
第五章项目档案管理及投资后评价 (19)
第十九条工程档案管理 (19)
第二十条建设工程的投资后评价 (19)
解释: (20)
XXX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及招投标实施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建设项目投资及招投标实施管理,强化建设项目的科学决策,完善建设项目招投标流程规定,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及公司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计划内新建、改(扩)建、维修项目及在年度运营过程中经公司董事会特别批准的新增上述各类建设项目。
股份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董事、相关高管人员组成,负责公司建设项目的审查和审批工作。
第二条基本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的各项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公司建设项目投资审批程序及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3、制定公司年度建设项目计划;
4、按规定编报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及初步设计等文件;
5、规范使用项目建设资金,保证工程用款;
6、按规定编报工程概算、预(结)决算及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7、加强工程概预(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监督,努力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8、加强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9、搞好项目完工后的经济效益考核分析工作;
10、投资一定要符合企业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第三条基本原则
1、程序化原则
公司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变更、审计及验收等均需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操作规程。
2、“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概(预)算总投资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以下类同)或单项工程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均要采取邀请或公开招标或按政府项目批文要求的招标方式的办法确定施工、监理单位及设备供应商。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采取化整为零的办法进行项目建设。对总投资在300万元以下或单项工程投资在1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可采取灵活的招标方式确定施工、监理单位及设备供应商。
3、专业化原则
除概(预)算总投资在10万元以下的维修、改造类土建项目可以按授权体系规定由各事业部组织实施外,公司所有项目建设都需集中归口由工程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各相关部门、事业部配合参与管理。建设项目(含新产品)所用生产线、设备、模具、检具、工具等(以下简称工艺装备),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采购部,工程部、总工程师室、研究所、财务部、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实施。公司成立项目组,明确项目组组织机构,人员构成,以及专业分工,项目组负责进行项目建设日常管理以及专业化管理。
整个建设项目由工程部负责前期相关手续办理及协调并实施。公司应按规定确立项目负责人并成立项目组配备相关人员实施全过程管理。
4、时间服从质量原则
项目的论证、实施过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特别是项目的可研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充分与否,关系到项目的成败与投资额的大小,因此在项目的论证、实施过程中不能以牺牲项目质量(含项目准备工作质量)来追求时间进度,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审批、科学组织实施。
5、先进性原则
为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新上项目原则上至少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一定要选择成熟的先进工艺,既要先进又要成熟,二者缺一不可,对低档或中等偏下水平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
6、投资效益最大化原则
项目的投资回报率不得低于集团公司规定的最低标准15%。
第二章项目的前期准备及审批
第四条项目的立项(建议书)与年度建设项目计划审批
项目建议书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总体设想,是项目立项的主要依据。根据产品研发、质量提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产能等实际情况和市场竞争的需要,本着一慢三快的策略(投资决策要慢,要慎重,要周密;决策之后,实施要快,投产要快,收回投资要快)和公司技术改造“三十二字方针”(依据市场,适度规模;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快速投产;公司决策,工厂实施),由相关部门编写下一年度建设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经公司内部评审并批准后,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管理职责权限对项目建议书进行专业分析并形成初步综合的评审意见后,汇总上报董事会进行立项审批,董事会在每年12月底前对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批,经批准可以立项的项目,由公司下达下一年度建设项目计划(该计划为初步控制数,不是确定数)。
对于未列入年度建设项目计划而各事业部根据市场和经营需求新增建设项目,由相关部门编写项目建议书,经内部评审并批准后,由相关职能部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