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德国行政程序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四章为公法契约, 规定了公法契约的形式与内容、签订 与解除、效力等;
Page 30
章节内容
第五章为特别程序, 规定了正式程序、听证程序和计划程 序等; 第六章为法律救济程序, 规定了适用行政法院法和诉愿程 序; 第七章为荣誉职务和委员会, 规定了荣誉职务与委员会的 权利与义务; 第八章为终结规定, 主要规定宗教共同体不适用本法, 国 防事务不适用听证程序及若干过渡条款。
Page 10
德国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内容
(二)行政程序
非形式化的程序是指未经法律特别规定而由行政 当局依据一般原则使用的程序。
Page 11
德国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内容
(二)行政程序
《联邦行政程序法》第十条规定,如果法律对于 程序没有特别的规定,行政当局可以根据需要采 取任何方式活动。
Page 31
谢谢观赏

第二节 委员会
Page 25
目录
第八章 结束规定(也称附则) 第94条(乡镇任务的委托) 第95条(国防事务的特别规定) 第96条(程序的过渡) 第97条(经行政法院法修改) 第98条(经联邦远程道路法修改) 第99条(经联邦公害防治法修改) 第100条(州法的规范) 第101条(市州条款) 第102条(柏林条款)(已失去意义) 第103条(生效)
(三)行政救济
因不服行政行为的权利救济,《联邦行政程序法》 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应当适用《联邦行 政法院法》和该法施行法的有关规定。
Page 14
德国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内容
(三)行政救济
这里所说《联邦行政法院法》的规定,是指《联 邦行政法院法》第二章第八节的复议程序。即时 如果公民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合目的 性)提出审查申请,行政机关应当按照《联邦行 政法院法》规定的复议程序进行复议。
联邦德国行政程序法
——问题1
目录
《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内容
《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的目录
《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章节内容
Page 2
目录
《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内容
《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的目录
Page 3
德国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二)行政程序 (三)权利救济程序
章节内容
德国行政程序法的立法架构是程序与实体并存型。德国 《行政程序法》的结构由八章组成:
第一章规定了适用范围、土地管辖和职务上的协助; 第二章为行政程序的一般规定, 包括程序范围、当事人、 证据、听证和回避等制度; 第三章为行政处分, 规定了行政处分的意义、形式、内容、 效力、时效等;
Page 7
德国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内容
(二)行政程序
德国行政程序可以分为形式化和非形式化两大类。
Page 8
德国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内容
(二)行政程序
《联邦行政程序法》第五章第一节对正式程序做 了规定。正式行政程序是以听证为特征的行政程 序。核心要求是:行政当局在作出裁决前,除法 律规定的情形外,应当进行言辞辩论。行政当局 在全面评估正式程序的各种结果后作出裁决。
Page 9
德国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内容 (二)行政程序
正式程序的适用和提起有两个条件:
第一,法律的规定。即只有当特别法规定适用正式程 序,才能依《联邦行政程序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正式程序依当事人申请提起。没有当事人的申 请,行政机关不得依职权开始正式程序。计划确定程序是 正式行政程序在计划确定中的运用,仍然以听证为核心内 容。它是为了解决因对象的特殊性而设置的专门程序。计 划确定程序的适用对象,主要是占用公共空间的公用计划。


第二节 期间,期日,恢复原状
第三节 官方认证
Page 20
目录 第三章 行政行为 第一节 行政行为的形成


第二节 行政行为的确定力
第三节 行政行为的时效
Page 21
目录 第四章 公法合同 第54条(公法合同的合法性) 第55条(和解合同) 第56条(交换合同) 第57条(书面方式) 第58条(第三人与行政机关之同意) 第59条(公法合同的无效) 第60条(特殊情况下合同的调整及解除) 第61条(即时强制执行的接受) 第62条(补充适用的规定)
Page 6
德国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第三,特定行政领域的排除。根据《联邦行政程 序法》第2 条的规定,一些行政领域被完全排除。 如:财政行政;刑事追诉、违反秩序的追诉和处 罚;在德国的仲裁机关进行仲裁;负担平衡的权 利等。被排除的原因一般都是因为适用特别法, 如排除财政行政适用《联邦行政程序法》是因为 财政行政的程序适用税收法。
Page 15
以上主要参考来源:
杨柳青:德国行政程序法[J].法制与社会,2010,26:172.
Page 16
目录
《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内容
《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的目录
Page 17
目录
目录
联邦德国行政程序法
(1976年5月25日通过,根据1998年5月1日颁布文本翻译) 注:对于没有分节的章列出具体条目
Page 18
目录 第一章 适用范围、地域管辖、职务协助 第1条(适用范围)


第2条(适用之例外)
第3条(地域管辖权) 第4条(职务协助) 第5条(职务协助的条件及限制) 第6条(机关的选择)


第7条(职务协助的实施)
第8条(职务协助的费用)
Page 19
目录 第二章 行政程序一般规定 第一节 行政程序基本原则
Page 12
德国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内容
(二)行政程序 但是要受到两种限制:
第一,行政当局对活动方式的选择要符合行 政程序法关于非刑式化程序的原则要求,即建议 原则和符合目的原则。

第二,应当适用并遵守《联邦行政程序法》 第二章“行政程序一般规定”以及补充规定。
Page 13
德国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内容
Page 4
德国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第一,联邦行政程序法原则上适用于联邦行政机
关及各州行政机关执行联邦法律的公法行为。联 邦行政程序法第1 条和第2 条对此作了规定。
Page 5
德国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第二,州行政机关执行州法律的情形。《联邦行 政程序法》第1 条第3 款规定:“如果公法行政 活动受到州的行政程序法规范,州对联邦法律执 行不适用本法”。
Page 22
目录 第五章 特别程序分类 第一节 要式行政程序


第一a节 许可程序的加快
第二节 确定规划程序
Page 23
目录 第六章 法律救济程序 第79条(针对行政行为的法律救济)

第80条(前置程序中费用的偿还)
Page 24
目录 第七章 名誉职务的工作,委员会 第一节 名誉职务的工作
Page 26
目录
以上参考来源:
(德)施密特-阿斯曼等:《德国行政法读本》,高等教 育出版社,2007年11月0版
源自文库
Page 27
目录
《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内容
《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的目录
《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章节内容
Page 28
章节内容
可参考“基本内容”中的介绍
Page 29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