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行业务相关行政处罚案例统计资料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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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2日
违法买卖股票
国泰君安证券宋海龙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没收宋海龙违法所得23,417.40元,并处以5万元罚款,罚没款共计73,417.40元
2015年10月30日
内幕交易
某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的李某捷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33号)第三条第(三)项、第四条和第五条第(四)项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和第二百零二条
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45万元罚款
2015年6月12日
发布研报不合规
长江证券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28号)第二十二条
出具警示函
2015年6月3日
非法持股
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六部总经理戴丽君、副总经理刘兴华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五条第一款
没收违法所得624,042.78元,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市场禁入,终身不得在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2014年12月8日
虚假信息披露
平安证券、平安证券海联讯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韩长风和霍永涛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百九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项和第(四)项的规定
2015年7月27日
泄露内幕信息
中信证券医药行业首席分析师张明芳
《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
处以20万元罚款
2015年7月27日
违法买卖股票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立路营业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户经理高峰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没收违法所得165.60万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
2015年7月13日
内幕交易
东兴证券研究所电力行业研究员李根
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3倍罚款,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2015年10月30日
内幕交易
罗某阳、罗某颖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33号)第三条第(三)项、第四条和第五条第(四)项
没收其违法所得446,920.26元,处以2,540,760.78元罚款,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2014年9月28日
未及时报告会后事项
康达新材、陆企亭、陆天耘、储文斌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责令康达新材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陆企亭、陆天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储文斌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对华泰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235,275.00元,并处以54,705,825.00元罚款;对华泰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胡智及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陈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海通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653,000.00元,并处以85,959,000.00元罚款;对海通证券零售与网络金融部原任总经理丁学清及邹二海、海通证券宁波百丈东路营业部前台负责人高宏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海通证券杭州解放路营业部副总经理汪峥、海通证券宁波百丈东路营业部总经理方贤明、信息技术管理部总经理沈云明、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宋世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广发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805,135.75元,并处以20,415,407.25元罚款;对广发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王新栋、信息技术部总经理林建何、广发证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梅纪元、广发证券上海分公司电脑部主管周翔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方正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717,089.13元,并处以17,434,178.26元罚款;对方正证券信息中心负责人刘少明、网点运营部陆帆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方正证券长沙黄兴中路营业部负责人夏军、方正证券上海延安西路营业部负责人杨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浙商期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7,872.56元,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浙商期货技术运维部负责人郑杰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
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400万元,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2,867万元,并处以440万元罚款;对韩长风、霍永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认定韩长风、霍永涛为证券市场禁入者,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没收戴丽君违法所得121,879,231.81元,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没收刘兴华违法所得20,997,600元,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认定戴丽君、刘兴华为证券市场禁入者,10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2015年5月25日
非法持股
国信证券投行部李绍武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以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至第五条
2015年10月16日
内幕交易
华泰联合保荐代表人广宏毅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33号)第三条第(三)项、第四条和第五条第(四)项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倍罚款,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2015年9月11日
未审慎经营
华泰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方正证券、浙商期货
发文日期
违法违规行为
处罚对象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2016年5月3日
非法持股
国信证券投行部业务三部负责人罗先进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33号)第三条第(三)项、第四条和第五条第(四)项
没收违法所得10,799,500元,并处以11,750,000元的罚款;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没收违法所得10,216,215.19元,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市场禁入,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2015年4月15日
非法持股、职务侵占、内幕交易
招商证券投行部李黎明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一)项
违法买卖股票
国泰君安证券宋海龙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没收宋海龙违法所得23,417.40元,并处以5万元罚款,罚没款共计73,417.40元
2015年10月30日
内幕交易
某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的李某捷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33号)第三条第(三)项、第四条和第五条第(四)项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和第二百零二条
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45万元罚款
2015年6月12日
发布研报不合规
长江证券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28号)第二十二条
出具警示函
2015年6月3日
非法持股
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六部总经理戴丽君、副总经理刘兴华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五条第一款
没收违法所得624,042.78元,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市场禁入,终身不得在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2014年12月8日
虚假信息披露
平安证券、平安证券海联讯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韩长风和霍永涛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百九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项和第(四)项的规定
2015年7月27日
泄露内幕信息
中信证券医药行业首席分析师张明芳
《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
处以20万元罚款
2015年7月27日
违法买卖股票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立路营业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户经理高峰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没收违法所得165.60万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
2015年7月13日
内幕交易
东兴证券研究所电力行业研究员李根
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3倍罚款,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2015年10月30日
内幕交易
罗某阳、罗某颖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33号)第三条第(三)项、第四条和第五条第(四)项
没收其违法所得446,920.26元,处以2,540,760.78元罚款,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2014年9月28日
未及时报告会后事项
康达新材、陆企亭、陆天耘、储文斌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责令康达新材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陆企亭、陆天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储文斌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对华泰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235,275.00元,并处以54,705,825.00元罚款;对华泰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胡智及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陈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海通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653,000.00元,并处以85,959,000.00元罚款;对海通证券零售与网络金融部原任总经理丁学清及邹二海、海通证券宁波百丈东路营业部前台负责人高宏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海通证券杭州解放路营业部副总经理汪峥、海通证券宁波百丈东路营业部总经理方贤明、信息技术管理部总经理沈云明、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宋世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广发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805,135.75元,并处以20,415,407.25元罚款;对广发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王新栋、信息技术部总经理林建何、广发证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梅纪元、广发证券上海分公司电脑部主管周翔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方正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717,089.13元,并处以17,434,178.26元罚款;对方正证券信息中心负责人刘少明、网点运营部陆帆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方正证券长沙黄兴中路营业部负责人夏军、方正证券上海延安西路营业部负责人杨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浙商期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7,872.56元,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浙商期货技术运维部负责人郑杰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
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400万元,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2,867万元,并处以440万元罚款;对韩长风、霍永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认定韩长风、霍永涛为证券市场禁入者,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没收戴丽君违法所得121,879,231.81元,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没收刘兴华违法所得20,997,600元,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认定戴丽君、刘兴华为证券市场禁入者,10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2015年5月25日
非法持股
国信证券投行部李绍武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以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至第五条
2015年10月16日
内幕交易
华泰联合保荐代表人广宏毅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33号)第三条第(三)项、第四条和第五条第(四)项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倍罚款,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2015年9月11日
未审慎经营
华泰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方正证券、浙商期货
发文日期
违法违规行为
处罚对象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2016年5月3日
非法持股
国信证券投行部业务三部负责人罗先进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33号)第三条第(三)项、第四条和第五条第(四)项
没收违法所得10,799,500元,并处以11,750,000元的罚款;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没收违法所得10,216,215.19元,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市场禁入,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2015年4月15日
非法持股、职务侵占、内幕交易
招商证券投行部李黎明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