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2部分助餐服务-北京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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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148-2017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

DB11!T~148-2017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

ICS03.080.99A 12备案号: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148—2017代替DB11/T 148-2008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Service quality specification for senior care organization2017-11-24发布2018-03-01实施发布目次前言 (2)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基本要求 (4)5 服务内容与要求 (5)6 质量控制 (16)7 服务评价与改进 (16)参考文献 (18)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11/T 148—2008《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本标准与DB11/T 148—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更改标准名称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修订了范围;——引用了最新的规范性文件;——删除了部分术语和定义;——第4章“基本要求”内容进行了补充;——第5章改为服务内容与要求,并调整了服务项目的先后顺序;——原5.2质量控制单独作为一个章节;——删除了原第6章养老服务合同评审;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养老行业协会、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绍纯、梁树、杨会英、彭嘉琳、常华、王焕杰、尚振坤、孙文平、宗博文、路玉英、倪浩、鄂勃巍、强鹏本标准所代替的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11/T 148—2002——DB11/T 148—2008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质量控制、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养老机构的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北京: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工作

北京: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工作

北京: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工作作者:暂无来源:《中国食品》 2019年第3期日前,北京市民政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城市社区,原则上每个老年餐桌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米,服务老年人口不低于2000人;农村社区,原则上500户以上的村应设置老年人餐桌,其他村可根据老年人的用餐需求和消费能力设置。

意见指出,老年餐桌可以通过老年餐集中配送中心“1+X”服务模式、养老服务机构助餐配餐服务模式、社会餐饮企业参与助餐配餐服务模式三种模式提供老年餐饮。

对于这些供餐单位,一要实行统一备案。

各区民政部门对老年餐集中配送中心、社区(村)食堂、老年餐桌进行统一备案,符合条件规定的,可备案为养老助餐服务单位。

各区民政部门及时将备案情况告知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养老助餐服务单位纳入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对已经备案的养老助餐服务单位开展随机巡查、明查暗访、抽样检测,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令改正。

二要严格规范管理。

养老助餐服务单位应实行“五公示”,即将健康证、收费标准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举报电话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养老助餐服务单位一般提供午餐服务,有条件的还可提供早、晚餐服务,年度开放时间要根据老年人就餐需求决定。

三要加强服务过程监管。

养老助餐服务单位应采取信息化手段对老年人就餐情况进行实时记录,老年人就餐情况记录作为各区进行助餐服务流量补贴的重要依据。

同时加强养老助餐服务单位诚信评价,实行诚信评价等级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严格奖罚。

对于补贴方面,意见指出,要通过“个人掏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慈善捐一点”的多方支撑、多元参与方式从长计议,拓宽资金保障渠道,让老年人愿意吃、吃得好,让企业愿运营、能运营,既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又兼顾助餐企业利益,实现助餐配餐互利共赢,可持续发展。

养老助餐服务质量规范

养老助餐服务质量规范

养老助餐服务质量规范对于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来说,养老助餐服务是提供营养餐饮,并满足日常生活需求的重要保障。

然而,由于服务质量良莠不齐,养老助餐服务行业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饮食安全和健康,我国针对养老助餐服务质量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

本文将分析并详述养老助餐服务质量规范。

一、养老助餐服务的基本要求养老助餐服务质量规范的首要目标是保障老年人的营养健康和生活质量。

为此,养老助餐服务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 菜品搭配合理:养老助餐服务提供的菜品应搭配合理,包含主食、蔬菜、肉类、水果等多种营养物质,以满足老年人所需的各类营养元素。

2. 食材优质安全:养老助餐服务应选用新鲜、优质的食材,并严格控制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食材的采购和储存应符合规定,确保食材的质量安全。

3. 烹饪规范卫生:养老助餐服务的烹饪环境要整洁,并按照相关卫生标准进行操作。

从选材、切配到烹调、摆盘都需要严格遵守卫生标准,确保菜品的安全卫生。

4. 食堂环境舒适:提供养老助餐服务的食堂应保持整洁、通风,并提供舒适的用餐环境。

座椅、餐具等用品要清洁卫生,为老年人提供舒适的用餐体验。

二、服务流程规范养老助餐服务质量规范不仅包括食品安全要求,还包括服务流程的规范。

下面是一些服务流程规范的要求:1. 老人餐前检查:工作人员应在老人用餐前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老人的身体状况适合用餐,并合理安排饮食。

2. 点餐方式:老年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点餐,餐饮单位也可以根据老人的营养需求合理安排餐食,并提供合适的推荐。

3. 食堂用餐管理:养老助餐服务应建立完善的用餐管理制度,确保老年人用餐的有序进行。

饭菜应按时送到,并为老年人提供餐具以及饮水设备。

4. 食物回收处理:工作人员应及时回收老年人用餐后的残余食物,并进行正确的处理,避免滋生细菌或引发其他健康问题。

三、服务人员素质和培训要求养老助餐服务的质量不仅取决于服务流程的规范,还与服务人员的素质和培训有着密切的关系。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助医服务北京质量技术监督局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助医服务北京质量技术监督局

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XXXXX.3—XXXX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3部分:助医服务Specification of home-based service for the elderly—Part 3:Auxiliary medical serviceXXXX-XX-XX发布XXXX-XX-XX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服务组织 (2)5 服务提供条件 (2)6 服务分类 (3)7 服务操作要求 (4)8 服务质量控制与评价 (4)9 安全与风险控制 (5)附录A(规范性附录)服务操作技术要求 (6)附录B(规范性附录)居家养老助医服务风险防范基本要点 (11)前言DB/TXXXX《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分为7个部分:——《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1部分:通则》——《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2部分:助餐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3部分:助医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4部分:助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5部分:助浴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6部分:助急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7部分:康复服务》。

本部分为DB/TXXXX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老龄产业协会。

本部分起草人:陈峥、张进平、臧美华、杨立雄、马正君、刘士明、杨立雄、蔡毅、尹杰。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3部分:助医服务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居家养老助医服务的服务组织、服务提供条件、服务分类、服务提供过程、服务质量要求、安全与风险控制、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的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街道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及入户提供的助医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助餐服务规范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助餐服务规范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助餐服务规范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逐渐成为老年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助餐服务作为其中重要的一项服务,对于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状况有着重要的意义。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助餐服务质量,需要制定一些规范。

首先,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助餐服务管理制度。

这一制度应包括助餐服务的流程、服务标准、材料采购、食品储存和处置等内容。

同时,还需要配备专门的助餐服务人员,他们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提供贴心、专业的服务。

其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保证助餐食品的品质和安全。

助餐食品的选购应根据老年人的特殊需求,选择新鲜、营养丰富、易消化的食材。

机构应与合格的供应商合作,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助餐食品的加工和烹饪应严格按照卫生标准进行,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

第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助餐服务。

老年人的饮食偏好和口味各不相同,机构应根据每位老年人的需求,提供符合其营养需求和健康状况的餐食。

同时,还应提供多样化的菜品选择,增加老年人的食欲和兴趣。

第四,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提供合理的餐食分配和营养指导。

老年人的食量和能量需求与年轻人有很大区别,机构应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活动量,合理分配营养素,确保老年人的营养均衡。

同时,还应提供相关的营养指导,教老年人如何搭配饮食,促进健康饮食习惯的养成。

第五,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注重助餐环境的舒适和温馨。

提供良好的用餐环境,包括宽敞明亮的用餐场所和舒适的餐桌椅。

在用餐期间,还应提供温暖友好的服务,与老年人进行交流,增加其生活的乐趣和幸福感。

最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定期进行助餐服务的评估和改进。

通过定期的满意度调查和反馈收集,了解老年人对助餐服务的评价和需求,及时改进不足之处,提高服务质量。

总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助餐服务规范对于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状况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合理分配餐食和提供营养指导,营造舒适温馨的用餐环境,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才能真正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帮助他们健康、幸福地生活。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部分助餐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部分助餐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部分助餐服务》————————————————————————————————作者:————————————————————————————————日期: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XXXXX.2—XXXX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2部分:助餐服务Specification of home-based service for the elderlyPart2: meal-assistance serviceXXXX-XX-XX发布XXXX-XX-XX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1 范围 02 规范性引用文件 03 术语和定义 04 服务组织 (1)5 服务提供条件 (1)6 服务分类 (2)7 服务提供过程 (3)8 服务质量要求 (5)9 安全与风险控制 (5)10 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 (6)附录A(规范性附录)助餐服务安全风险管理控制 (8)附录B(资料性附录) 吞咽功能分级与适宜餐食类型表 (10)附录C(资料性附录) 吞咽功能分级与适宜餐食类型表(不同吞咽功能适宜食物表) (14)附录D(资料性附录)助餐服务膳食类型表 (10)附录E(资料性附录)老年人基础疾病登记表 (16)附录F(资料性附录)营养风险评估-简易营养状态评估表 (10)附录G(规范性附录)老年人营养配餐中食物摄入的目标量 (19)附录H(规范性附录)老年人营养配餐中营养素摄入的目标量 (20)前言DB/TXXXX《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分为7个部分:——《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1部分:通则》——《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2部分:助餐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3部分:助医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4部分:助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5部分:助浴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6部分:助急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7部分:康复服务》。

本部分为DB/TXXXX的第2部分。

居家养老助餐服务指南-最新国标

居家养老助餐服务指南-最新国标

居家养老助餐服务指南1 范围本文件给出了居家养老助餐服务的总则、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场所和设施设备、膳食营养、安全卫生、服务提供、服务评价与改进等方面的指导性建议。

本文件适用于助餐服务机构开展居家养老助餐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9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GB 14934 消毒餐(饮)具GB/T 15566.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 20799 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T 27306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餐饮业要求GB 31621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46 速冻食品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GB 31651 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GB 316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T 35273 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 37487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 37488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8600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T 40248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5019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居家养老助餐服务 at-home meal assistance service of the elderly为居家老年人提供餐饮服务的活动。

注:通常包括送餐服务、集中就餐服务、上门烹饪服务等。

送餐服务 meal delivery service将餐食配送至老年人住所、集中就餐点、集中配送点的活动。

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1. 引言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旨在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权益。

本规范适用于北京市社区内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

2. 养老服务机构的要求2.1 养老服务机构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并按规定依法登记备案。

2.2 养老服务机构应设立健全的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确保服务的高效执行。

2.3 养老服务机构应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和满意度调查,及时改进服务水平。

2.4 养老服务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紧急救助机制,保障居家老年人的安全。

3. 养老服务人员的要求3.1 养老服务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3.2 养老服务人员应具备爱心、耐心和责任心,尊重老年人的意愿和惯。

3.3 养老服务人员应保证服务的安全和隐私,不泄露老年人的个人信息。

3.4 养老服务人员应与老年人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关系,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状况。

4. 养老服务内容4.1 居家养老服务应包括日常生活照料、健康监护、社交陪伴等方面。

4.2 具体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应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和意愿进行个性化制定。

4.3 养老服务应定期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服务内容和方式,以满足老年人的变化需求。

5. 养老服务质量评估5.1 北京市将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估指标和评估机制。

5.2 养老服务机构和人员应配合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并接受监督。

6. 备案和监管6.1 养老服务机构应及时按规定完成备案手续。

6.2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人员的监管,确保服务质量和老年人权益的保护。

7. 法律责任7.1 对于违反本规范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人员,将依法进行处罚。

7.2 老年人和其家属有权利向相关部门投诉和举报不合格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人员。

8. 附则8.1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8.2 其他相关事项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3部分助医服务-北京质量技术监督局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3部分助医服务-北京质量技术监督局

DB11/T XXXX.3—XXXXICS 点击此处添加ICS 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XXXXX.3—XXXX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3部分:助医服务Specification of home-based service for the elderly —Part 3:Auxiliary medical service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1/T XXXX.3—XXXX目次前言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服务组织 (3)5 服务提供条件 (3)6 服务分类 (4)7 服务操作要求 (5)8 服务质量控制与评价 (5)9 安全与风险控制 (6)附录A(规范性附录)服务操作技术要求 (6)附录B(规范性附录)居家养老助医服务风险防范基本要点 (12)前言DB/TXXXX《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分为7个部分:——《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1部分:通则》——《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2部分:助餐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3部分:助医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4部分:助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5部分:助浴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6部分:助急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7部分:康复服务》。

本部分为DB/TXXXX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老龄产业协会。

本部分起草人:陈峥、张进平、臧美华、杨立雄、马正君、刘士明、杨立雄、蔡毅、尹杰。

1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3部分:助医服务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居家养老助医服务的服务组织、服务提供条件、服务分类、服务提供过程、服务质量要求、安全与风险控制、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的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街道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及入户提供的助医服务。

北京: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工作

北京: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工作

北京: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工作
为推动老年人健康养老事业的发展,北京市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助餐
配餐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服务
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

一、加强服务管理,规范服务内容和标准
为确保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规范有序,意见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服务管理,指导社区
采用标准化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规范服务内容和标准。

同时,建立老年人服务工作督导
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二、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服务意识
要求服务提供者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确保配餐的菜品种类和数量符合标准,同时,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三、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模式,满足老年人不同需求
意见要求社区服务中心、老年人集中供餐点和个体供餐服务提供商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模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用餐、外送服务、打包配餐等,满足不同类型的老年人的需求。

四、完善配餐服务体系,提供周到服务
为了提供更周到的服务,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配餐服务体系,建设配送路线网络,提
高配送效率和准确性,同时要求服务提供者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老年人在特殊情况下的基
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

五、建立服务评估机制,定期进行评估
为提高服务质量,意见要求建立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的服务评估机制,对服务提供者
开展定期的服务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及时对老年人和大众的反馈进行调查和
处理。

DB11T-1598.1-2018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第1部分:通则

DB11T-1598.1-2018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第1部分:通则
5 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包括但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助餐服务; b) 助医服务; c) 助洁服务; d) 助浴服务; e) 助急服务; f) 康复服务; g) 呼叫服务; h) 精神慰藉服务。
6 服务要求
6.1 接待
6.1.1 服务组织应按承诺的开门营业时间提供服务。 6.1.2 应热情周到,耐心倾听老年人的服务诉求。
4
DB11/T 1598.1—2018
6.5.7 服务人员应按服务计划和服务规范提供服务。 6.5.8 入户服务时,服务人员应出示派工单,亮出胸卡,征得服务对象或监护人允许后按服务对象的 要求开展服务。 6.5.9 服务人员应与服务对象保持良好沟通,服务过程中应观察服务对象的状况,视情况停止服务, 采取措施。 6.5.10 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不应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可重复使用的用品应符合清洁消毒要求。 6.5.11 服务过程中,服务人员应进行服务质量的自我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未达到质量要求的, 应做好质量改进和服务补救工作。 6.5.12 服务完成后,服务人员应清洁现场。 6.5.13 服务完成后,服务人员应请服务对象或监护人对服务完成情况进行确认签字。 6.5.14 服务人员应做好服务过程中的相关记录。 6.5.15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对未达到质量要求的,应做好质量改进和服务补 救工作。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 3.1
居家养老服务 home care service for the elderly 服务组织为满足居家老年人需求所提供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活动。
4 总体要求
4.1 服务组织 4.1.1 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包括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社区/村养老服务驿站、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和 养老机构。

养老助餐点运营管理协议范本北京市养老助餐点管理规范信息采集表及需提供材料养老助餐服务补贴申领材料

养老助餐点运营管理协议范本北京市养老助餐点管理规范信息采集表及需提供材料养老助餐服务补贴申领材料

养老助餐点运营管理协议(范本)甲方(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乙方(养老助餐点):甲乙双方在相互信任、平等协商的原则基础上,就乙方承接甲方养老配送餐项目运营管理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项甲方同意将位于ς地址)的社会餐饮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单位内部食堂/老年餐桌纳入本街道(乡镇)规范运营的养老助餐点。

乙方负责养老助餐点的日常运营与管理工作。

二、运营期限自年一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运营期为年。

协议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三、业务范围1.乙方应为甲方辖区内居家养老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提供养老助餐服务,同时面向辖区其他有需求的老年人及单位开展助餐服务。

2.乙方承接甲方政府购买为老服务项目。

3.乙方承接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的服务项目。

四、工作标准1.乙方承诺在委托运营期间养老助餐点出品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及甲方认可的出品质量标准(如果两者不一致的,以较高者为准)。

2.乙方承诺对养老助餐点的管理严格按照市、区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执行,并符合地区、国家规定的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与规范(参照国家及同行业标准)。

3.乙方承诺对养老助餐点进行合理的成本控制,为老年人提供荤素搭配、营养均衡的老年餐,且每周定期更新食谱。

五、收费标准老年餐收费价格由乙方结合自身运营状况、实际助餐服务成本确定。

原则上,养老助餐点应有一至两个老年餐标准套餐,供餐价格低于同地段市场价格。

对于政府无偿提供设施建设的养老助餐点,具体收费标准由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收费价格应当低于本区域市场平均价格。

六、场地设施1.乙方负责后养老助餐点设备日常使用,加强员工培训,确保其在正常状态下运转。

2.因餐饮服务所需的水、电、供暖、污水处理及垃圾清运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工作人员对厨房用具、设备设施使用不当所造成损失的,经确认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进行维修。

4.乙方负责联系专业烟道清理公司对烟道进行清理。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北京市地方标准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北京市地方标准

北京市地方标准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ICS 03.080.99A 12备案号:22576-2008北京市地方标准DB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Elderly service institutions as quality standards2008-03-28 发布2008-07-01 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1/T 148—2008代替 DB11/T 148—2002DB11/T 148—2008目录前言.............................................................................. .II1 范围.............................................................................. .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要求.............................................................................. (3)5 服务内容与质量控制.............................................................................. ..46 养老服务合同评审.............................................................................. . (10)7 评价与改进.............................................................................. (11)参考文献.............................................................................. .. (13)DB11/T 148—2008II 前言本标准代替DB11/T 148—2002《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标准》,本标准与DB11/T 148—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更改标准名称为《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调整了标准撰写结构;—修改了前言、范围和要求;─删减了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范围的具体内容;─增加了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的选择性条款及参考文献;─引用了最新的规范性文件。

居家养老陪同烹饪餐饮服务规范

居家养老陪同烹饪餐饮服务规范

居家养老陪同烹饪餐饮服务规范
本文档旨在制定居家养老陪同烹饪餐饮服务的规范,保障服务质量,提供健康和安全的饮食环境。

1. 服务准则
1.1 服务人员应对老年人保持尊重和耐心的态度。

1.2 服务人员应在服务期间保持整洁和清洁,定期洗手并穿着清洁的工作服。

1.3 服务人员应具备基本的烹饪技能和食品安全知识,并对老年人的饮食惯有所了解。

2. 餐饮服务
2.1 服务人员应根据老年人的营养需求和饮食惯,合理搭配食材和菜品。

2.2 服务人员应保证食材的新鲜度和质量,避免使用过期或变质食品。

2.3 服务人员应烹饪方式健康,减少烹饪油和盐的使用,并避免食物过度油腻或过咸。

3. 用餐环境
3.1 服务人员应保持餐桌和用餐器具的干净整洁。

3.2 服务人员应提供舒适和安全的用餐环境,如调节合适的温度和光线。

3.3 服务人员应及时清理餐桌和用餐器具,并妥善处理食物残渣和垃圾。

4. 食品安全
4.1 服务人员应注意食品储存和处理的卫生要求,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4.2 服务人员应及时处理和报告食品安全问题,如发现食物变质或出现食物中毒症状。

4.3 服务人员应遵循当地的食品安全法规和相关标准,确保食品供应符合卫生要求。

5. 服务记录和反馈
5.1 服务人员应定期记录老年人的饮食情况和偏好,以便调整服务。

5.2 服务人员应接受老年人和家属的反馈,并及时处理可能存在的问题。

5.3 服务人员应定期向管理部门提供服务报告,包括服务质量和改进建议。

居家养老陪同烹饪餐饮服务的规范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服务的质量和实际需求的满足。

北京市养老助餐配餐服务管理规范(试行)

北京市养老助餐配餐服务管理规范(试行)

北京市养老助餐配餐服务管理规范(试行)第一部分:老年餐集中配送中心、社区食堂服务管理规范一、基本要求(一)具有合法的专业资质1.拥有独立的经营权。

具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上述证件均需到区民政或老龄部门提供复印件备案。

2.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食品安全量化等级B★★级以上。

3.有内部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4.三年内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与安全生产事故。

(二)建筑与设备设施基本条件1.厨房面积与餐厅面积相适应,建筑布局实用合理,设备设施安全、卫生、方便且性能先进,完好率保持100%,装饰、陈设美观大方。

2.无障碍设施连续可用,包括养老助餐温馨提示牌标识、有无障碍慢坡通道、防滑脚垫、座厕拉杆、楼梯扶手设备等。

3.有符合仓储条件的原材料库房。

4.餐厅和厨房之间有隔味的设施。

5.有适宜的空调或供暖等温度调节设施。

二、环境保护和安全卫生条件符合现行的消防、卫生、安全法规和标准要求配备设备设施和各种应急预案;符合《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规定的B★★级以上水平。

(一)餐厅设备设施基本条件1.接待能力不少于20人同时就餐。

2.人均餐位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

3.有配套的供老年人及特殊人群使用的桌椅、用具等。

4.有健全的老年餐供餐食品安全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检查记录制度及奖惩制度。

(二)老年餐服务标准1.供应形式方便快捷,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供应品种特色突出,提供适宜针对老年人营养健康、传统风味的优惠菜品。

3.品种口味纯正有特点,满足老年人软、烂、嫩、清淡、温度等要求。

4.有适宜的供老年和特殊人群的照明设施。

5.具备资质的服务人员管理日常接待及老年餐桌供餐服务工作并有相关记录。

6.具有营养配餐素质人员,能对菜点进行营养分析,对菜谱进行调整组合,保证老年人营养均衡。

7.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

8.提供一次性结账服务,可接受刷卡消费及养老助残专用POS机刷卡。

北京: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工作

北京: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工作

北京: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工作【摘要】本文介绍了北京市出台的一项意见,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工作。

在首先强调了加强对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的法律法规支持的重要性,其次探讨了提升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的质量标准、完善管理机制、推动创新发展以及加强监督检查的措施。

在强调北京将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水平,加大对该服务工作的投入,并更加关注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福祉。

这项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北京将加强对老年人的关怀和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助餐配餐服务,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实现社会老龄化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北京、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法律法规、质量标准、管理机制、创新发展、监督检查、提升、投入、生活质量、福祉1. 引言1.1 北京: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工作北京市政府近日出台了一项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工作。

这项政策的出台将有助于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保障他们的健康和福祉。

老年人是社会中最为脆弱的群体之一,他们的生活需要得到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北京市政府一直在努力完善老年人的福利保障体系,助餐配餐服务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通过加强对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的法律法规支持,政府可以规范相关服务机构的行为,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提升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的质量标准可以确保食品安全和营养均衡,满足老年人的不同需求。

完善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的管理机制可以提高服务的效率和透明度,方便老年人及时获得帮助。

推动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的创新发展和加强监督检查也是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

通过这些举措,北京将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水平,加大对此工作的投入,更加关注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福祉。

希望这项政策能够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生活保障,让他们享受幸福晚年生活。

2. 正文2.1 加强对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的法律法规支持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是社会的一项重要福利,为了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北京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工作。

ICS03.080.99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ICS03.080.99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ICS03.080.99A12团体标准T/DSFX 32002—2017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服务需求与资源对接管理Specification of home-Aased service for the elderlyService demand and resource docking management2017-XX-XX发布2018-XX-北京市东城区社区服务协会发布T/DSFX 32002—2017目次前言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体要求 (2)5 管理内容 (2)6 管理要求 (2)7 服务程序管理 (3)8 管理质量评估与改进 (5)附录A(资料性附录)东城区老年人需求档案 (6)附录B(资料性附录)东城区居家养老服务对接登记表 (9)参考文献 (10)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东城区社区服务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东城区社区服务协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老龄产业协会、东城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北京颐都百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臧美华、尹杰、蔡毅、汪凯、万磊、王桁、邢磊、刘冉、张元书。

I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服务需求与资源对接管理1 范围本部分提出了对社区驿站运营商的服务需求与资源对接管理的总体要求、管理内容、管理程序、管理要求、管理质量评估与改进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对社区驿站运营商根据各种老年人类別以及服务需求选择服务提供方并实现服务需求与资源对接的规范化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的,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部分。

T/DSFX 11007-2017 综合标准化指南GB/T 19012-2008 质量管理顾客满意组织处理投诉指南GB/T 28222-2011 服务标准编写通则2090119-t-4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规范MZ/T 001-2003 老年人能力评估T/DSFX 21004-2018 东城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通则T/LLX 2108-2017 《东城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服务流程管理》T/LLX.3307-2017《东城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照护标准》3 术语和定义T/DSFX 21004—2018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

北京: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工作

北京: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工作

北京: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工作近年来,我国老龄化问题日渐严重,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北京市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工作。

意见提出,各区政府要设立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中心或者采取其他形式,确保老年人能够方便、及时地享受到优质的助餐配餐服务。

同时,政府还将加强财政补贴和政策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到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工作中来。

一、建设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网络。

各级政府应当及时调查和掌握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的需求情况,建设完善的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网络。

政府还将依托现有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中心,以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二、规范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

政府加大监管力度,建立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机构的备案、管理、评估等机制,以确保老年人能够享受到安全、卫生、合理的餐饮服务。

政府还将对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机构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机构和人员的行为。

三、提高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的质量。

政府将加强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的宣传和推广,提高老年人的使用率,同时开展老年人饮食、健康、心理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让老年人更好地了解饮食知识,保障健康。

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

政府将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到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中来,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创新的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为老年人的生活提供更多元化的选择。

通过以上具体措施,北京市将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工作,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为全面建设老龄化友好型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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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XXXX.2—XXXXICS 点击此处添加ICS 号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11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XXXXX.2—XXXX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第2部分:助餐服务Specification of home-based service for the elderlyPart2: meal-assistance service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1/T XXXX.2—XXXX目次前言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服务组织 (2)5 服务提供条件 (2)6 服务分类 (3)7 服务提供过程 (4)8 服务质量要求 (5)9 安全与风险控制 (6)10 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 (6)附录A(规范性附录)助餐服务安全风险管理控制 (8)附录B(资料性附录) 吞咽功能分级与适宜餐食类型表 (10)附录C(资料性附录) 吞咽功能分级与适宜餐食类型表(不同吞咽功能适宜食物表) (14)附录D(资料性附录)助餐服务膳食类型表 (10)附录E(资料性附录)老年人基础疾病登记表 (16)附录F(资料性附录)营养风险评估-简易营养状态评估表 (10)附录G(规范性附录)老年人营养配餐中食物摄入的目标量 (19)附录H(规范性附录)老年人营养配餐中营养素摄入的目标量 (20)前言DB/TXXXX《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分为7个部分:——《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1部分:通则》——《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2部分:助餐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3部分:助医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4部分:助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5部分:助浴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6部分:助急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7部分:康复服务》。

本部分为DB/TXXXX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老龄产业协会。

本部分起草人:付萍、何梅、臧美华、杨立雄、蔡毅、尹杰、万磊、汪凯、张燕、关佳慧。

I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2部分:助餐服务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居家养老助餐服务的服务组织、服务提供条件、服务分类、服务提供过程、服务质量要求、安全与风险控制和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的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养老服务组织、餐饮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供的助餐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DB11/T XXXX.1—201X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一部分:通则3 术语和定义DB11/T XXXX.1-201X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

3.1集中就餐服务centralized dining service在指定就餐场所定时为老年人提供餐食的服务形式。

3.2送餐服务room service根据居家养老的老年人的需要,将餐食送到老年人家中的服务形式。

以及餐饮企业定时将餐食送到集中就餐场所,由服务组织进行分餐的服务形式。

3.3入户助餐服务 home meal-assistance service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定时上门,烹制菜肴、加工制作食物、协助老年人进食的服务形式。

3.4吞咽功能评估swallowing function evaluation对老年人的咀嚼和吞咽能力进行的评估。

13.5营养风险筛查nutrition risk screening采用评分的方法对老年人存在的营养缺乏的风险加以量度筛查。

3.6膳食类型 meal type食物加工的程度,分为普通饮食、软质饮食、半流质饮食、流质饮食。

3.7基本膳食basic diet为无特殊膳食限制的老年人提供的餐食。

3.8特殊疾病管理膳食special disease management diet为有特殊膳食限制的老年人提供的餐食。

3.9营养配餐服务nutrition catering services提供适合居家老年人营养需求、搭配合理的套餐服务形式。

4 服务组织4.1 应依法办理食品安全许可手续。

4.2 应按照北京地区老年人饮食习惯、营养习惯,合理制定菜品餐食食谱和配量。

4.3 应尊重老年人的民族、宗教习惯。

4.4 应配备与服务项目相符合的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

4.5 应按照工作内容设置岗位,并制定岗位责任制度。

4.6 应制定各种助餐服务的规章制度。

4.7 应对服务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专项培训。

4.8 宜为送餐服务人员投取交通意外事故责任保险及其他必要的保险。

4.9 应对助餐服务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5 服务提供条件5.1 服务人员5.1.1 应符合DB11/T XXXX.1-201X的相关要求。

5.1.2 助餐服务人员应身体健康,每年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5.1.3 从事餐食加工、制作岗位的人员需要取得厨师专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相关职业经验。

5.1.4 从事营养配餐、菜谱设计、套餐定量定价的人员需要具备公共营养师专业资格。

5.1.5 从事送餐、入户助餐工作的服务人员应持有合法身份证件。

25.2 服务环境应符合DB11/T XXXX.1-201X的相关要求。

5.3 服务设施设备5.3.1 营养配餐5.3.1.1 营养配餐企业应配备进行营养计算的计算机和食物成分数据库。

5.3.1.2 采用冷链配送的营养配餐企业应配备符合标准的冷链配送设备设施。

5.3.1.3 采用热链配送的企业应配备符合标准的保温车和保温箱等设备设施。

5.3.1.4 餐饮分类a) 普通膳食;b) 软质膳食;c) 半流质膳食;d) 流质膳食;e) 特殊疾病管理膳食。

5.3.2 集中就餐5.3.2.1 所应符合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环保等要求,通风透光良好。

5.3.2.2 应配备服务项目相符合的相关设备设施。

5.3.2.3 应配置符合老年人特点的无障碍设施,设备的安全质量性能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5.3.2.4 应配置急救药箱。

5.3.2.5 应为行动不便及使用轮椅的老年人安排特殊通道及餐座椅。

5.3.3 入户送餐5.3.3.1 应使用符合保温并能保障食品安全的设备及运输工具。

5.3.3.2 盒饭应按照GB 28050规定使用营养标签。

5.3.3.3 送餐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餐具应符合老年人需求并每餐消毒。

5.3.4 协助就餐5.3.4.1 协助老年人就餐应具备符合安全的清洗、食品烹调加工设备。

5.4 服务用品应符合DB11/T XXXX.1-201X 的相关要求。

5.5 服务合同应符合DB11/T XXXX.1-201X的相关要求。

6 服务分类6.1 营养配餐6.1.1 提供原料配送服务,同时应按需求提供营养配餐食谱及投料表。

6.1.2 按需求量提供符合营养和健康需求的原料半成品配送服务。

6.1.3 按需求量提供符合营养和健康需求的餐食成品配送服务。

36.2 集中就餐6.2.1 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提供餐食,应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制成软质饮食、半流质饮食、流质饮食。

6.2.2 服务组织在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社区老年就餐场所为老年人提供餐饮服务。

6.2.3 餐饮服务企业宜在经营场所设置固定的餐位为老年人提供餐饮服务。

6.2.4 服务组织、餐饮企业应为行动不便及使用轮椅的老年人安排特殊通道及餐座椅。

6.2.5 服务组织应在集中就餐场所配置急救药箱,紧急处理老年人噎食、呛食、呛咳以及摔倒、心脏病、脑卒中等突发疾病。

6.3 入户送餐6.3.1 餐饮服务企业根据与服务组织的约定,将餐食送到集中就餐地点,餐饮服务企业应提供食物配比说明和食品安全责任记录。

6.3.2 服务组织应按照老年人的订单负责分餐,安排专人将餐食送到老年人居住处。

6.4 协助就餐6.4.1 了解老年人的饮食习惯、促进合理膳食。

根据老年人的失能情况正确进行辅助进食。

6.4.2 宜协助老年人取舒适体位,动作轻稳、态度认真。

6.4.3 用物分类放置,用后处理得当。

7 服务提供过程7.1 基本要求应符合DB11/T XXXX.1-201X的相关要求。

7.2 服务流程7.2.1 吞咽功能与疾病情况评估7.2.1.1 应对居家老年人进行老年人基础疾病登记,《基础疾病登记表》参见附录E。

7.2.1.2 应对居家老年人进行营养风险评估,《营养风险评估-简易营养状态评估MNA-SF 表》参见附录F。

7.3 营养配餐服务流程7.3.1 应与老年人进行沟通,了解居家老年人的健康需求、心理需求和膳食需求。

7.3.2 宜根据老年人的需求设计食谱,形成营养餐食食谱和标准工艺。

7.3.3 与居家老年人确认餐食送达的时间、种类、数量以及注意事项,形成配餐订单。

7.3.4 应按照营养食谱和标准工艺,进行加工制作。

7.3.5 应在规定时间内清洁盛装,加贴营养标签,并送达老年人手中。

7.4 集中就餐服务流程7.4.1 服务组织、餐饮服务企业应将定制餐谱在机构就餐场所公示。

7.4.2 服务组织应在公布的就餐时间前备好餐食并保温;餐饮企业在营业时间内应保证固定的老年人餐位。

7.4.3 服务组织、餐饮企业负责人应经过培训后将每餐食品留样。

留样标本需要保留48小时。

47.4.4 采用分餐制时,服务组织应安排专人负责餐食分发。

服务人员分餐前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卫生手套和口罩。

7.4.5 老年人排队自主选择菜肴食品;不能排队自主选择菜肴食品的老年人,服务组织应安排人员为老年人点餐并送餐到餐桌。

7.4.6 服务组织宜安排人员巡视,随时为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提供就餐帮助。

7.4.7 及时清理餐桌、回收餐具并按要求清洗消毒。

7.4.8 机构就餐场所应及时处理地面脏污,随时保持地面清洁,防止发生危险。

7.5 入户送餐服务流程7.5.1 服务组织应公布统一的订餐电话或者网络订餐服务方式。

7.5.2 服务组织或者餐饮服务企业宜与老年人签订服务合同,按合同提供相应餐食。

7.5.3 从事送餐服务的服务组织和餐饮企业,需要指定经过培训的专人负责送餐工作。

不宜随意更换送餐人员。

7.5.4 送餐人员在送餐前应核对餐食种类和数量,确定无误后装入送餐箱或专用容器内贴好封条。

7.5.5 送餐公司提供热链配送,服务组织接餐时应检查派送单、密封条、中央温度等指标并记录。

7.5.6 服务组织、送餐人员依据订单,按时将餐食送到老年人处。

7.5.7 回收的餐盒应盛装在专用的塑料袋内取回清洁消毒。

7.5.8 送餐人员在送餐过程中不得将餐食委托他人转送、代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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