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欢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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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路的尽头》中的狂欢化世界

李秀娟

摘要:《路的尽头》是美国著名后现代小说家约翰·巴斯进行小说叙事实验的成功典范。小说塑造的内部世界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本文以狂欢化诗学理论为基点,试从小说情节及人物塑造两方面来分析小说内部的狂欢化世界,以及狂欢背后所折射的当时现实世界的普遍意识形态。

关键词:《路的尽头》;狂欢化;情节;人物形象

引言

《路的尽头》创作于20世纪50年代末期,继1958年发表后引起了世界文学界的广泛关注。时值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经历了战争的洗礼与浩劫之后,西方社会原有的价值观念遭受了怀疑主义、非理性主义的冲击,对人生意义的追问成为一个普遍的哲学命题。《路的尽头》即创作于这样的历史背景之下。这部作品被公认为是美国后现代小说杰出代表人物约翰·巴斯最富有黑色幽默的作品之一。无论是小说中的戏仿(Parody)、黑色幽默(Black Homor),还是微型叙事(Petit Recit)都带有明显的后现代小说特征。但是,除了独特叙事之外,这一作品中塑造的怪诞世界同样值得大家关注和思考,毕竟巴斯使用炫目、新颖的创作手法之终极目的也是力求展现社会真实。因此本文着眼于小说的内部世界,试图通过巴赫金的狂欢化理论来分析小说叙事试验背后所要展现的历史真实。

《路的尽头》这部小说情节比较简单。讲述了一个年轻人雅各布·霍纳因生病治疗需要,到一所学院任教,而后插足另一家庭,与乔·摩根以及他的妻子莱尼发生三角恋情的故事。中间的一系列匪夷所思、荒诞不羁的事件都被作者黑色幽默的笔触层层喜剧化,变成一幕幕引人发笑的闹剧,似乎就像巴赫金叙述下的狂欢。

《路的尽头》创作于20世纪50年代末期。时值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经历了战争的洗礼与浩劫之后,西方社会原有的价值观念遭受了怀疑主义、非理性主义的冲击,对人生意义的追问成为一个普遍的哲学命题。《路的尽头》即创作于这样的历史背景之下。这部小说情节比较简单。主人公雅各布·霍纳是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研究生,一个持怀疑论的虚无主义者。在毕业后(论文尚未完成),霍纳患了选择性瘫痪症,即面对诸多的可能性,他无从选择,因为在他看来,任何一种选择都是有理由的,同时又似乎没什么理由。正当他在火车站的大厅里由于面临几个可能的休假地点无法选择而身体僵直时——从前一天晚上到第二天清早——霍纳遇到了一位来历不明但自称“专治各种身体僵固症”的医生并随他来到了“康复诊所”。(引文均来自约翰·巴思(著),王艾、修芸(译):《路的尽头》[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医生以一种基于存在主义的神话疗法或角色扮演法来为霍纳治病,该疗法针对霍纳选择能力的丧失,分配给他一个角色要他认真演下去。于是雅各布·霍纳来到了威克米克的马里兰州立师范学院做语法教师。在这里,霍纳结识了同事乔·摩根和其妻伦尼。后来,霍纳和伦尼发生了性关系。不久,伦尼怀孕。由于无法确定孩子的父亲是谁,伦尼决定去做人工流产,结果在手术中意外死亡。乔·摩根被校方解雇,而霍纳在绝望中又回到“康复诊所”,或许开始新一轮的治疗,因为他仍无法承担生活中的责任、无法找到生活的真正意义。

这部作品看似荒诞不经,却充溢着哲学思辨的氛围,展现了一个虚无主义者的内心世界以及由此导致的生活悲剧。小说以调侃、幽默的笔触,通过理性和非理性、逻辑与反逻辑的对立、冲突,揭示了人生的荒诞、生命之游戏本质,凸现了存在先于本质、世界和人的处境的荒诞性以及自由选择等存在主义的基本命题,主人公雅各布·霍纳基本的怀疑主义论调和面对各种选择时的不作为态度,体现了虚无主义者的思维逻辑。书中的所谓“神话疗法”、霍纳这一人物形象的塑造及其与摩根夫妇的冲突等情节安排,都凸显出荒诞与虚无主义的哲学思想。

巴赫金是20世纪最瞩目的文论家之一,狂欢化理论又是其理论当中的核心部分。认识这一理论,我们首先需要区别三个核心概念:狂欢(carnival),狂欢式及狂欢化(carnivalization)。狂欢化理论的渊源在于狂欢节本身。狂欢是有很长历史积淀的文化现象,是平民们乔装打扮、纵情欢乐的节日。在巴赫金看来,狂欢不仅仅是一种娱乐,更重要的,它是人类充满喜剧色彩的第二生活。狂欢式是一切狂欢节中所有庆祝仪式、活动的总和,具有丰富的象征意义;当狂欢式嫁接到文学语言中,就产生了狂欢化。狂欢—狂欢式—狂欢化的发展过程事实上是巴赫金狂欢化诗学理论源于生活,又应用于文学文本的过程。当狂欢式逐渐成为一种价值观嫁接到文学文本中,就形成了狂欢化的文学世界。在文本中,狂欢式的一切范式都投射到作品中,狂欢的一些因素也发生了文学性改变,其中主要表现为,狂欢广场泛化,狂欢时间泛化,文本人物狂欢化等。本文试图通过对《路的尽头》进行文本分析,探讨小说的狂欢化情节以及狂欢化人物形象,来揭开小说叙事幕后的狂欢世界,进而更多元地理解约翰·巴斯黑色幽默下的无奈与意义消解,以及戏仿游戏背后所揭露的当时社会意识形态。

一、狂欢化故事情节

从发生学角度理解,任何故事都开始于一定的时间和地点,具备一定的事件,所以尽管小说故事情节简单,也有必要通过分析故事发生的时空背景以及事件演变特征,来探索故事中的狂欢化世界。

(一)狂欢化时间

巴赫金将时间分为两类:一类是传记式时间(biographical time),即正常的自然叙事时间,和它相反的是crisis time,也叫狂欢化时间。狂欢化时间是时间的临界和转折,这一阶段可能牵涉命运的转折、生活的改变,也可能需要作出重大决定。狂欢化时间蕴涵了嬗变和机遇,诞生与死亡的二元对立。也可以说,狂欢化时间是一切变化和形成的开始。小说《路的尽头》一开始就将主人公雅各布·霍纳置于一个转折点。他在医生的建议下,需要作一个新

的决定,是否到一个小学校当语法老师。从雅各布思考这个问题的那一刻开始,他就置身于一个狂欢化时间。他的决定将引发一系列不确定性,从而在这特定的狂欢化时间中上演命运的蝴蝶效应。这一效应不仅发生在雅各布自身身上,还发生在他即将在学校认识的摩根夫妇身上。这一临界时间成全了整部作品中三个人命运的交错,且三个人命运的狂欢也进而拉开了序幕。

(二)狂欢化空间

狂欢节中的特定场合一定是独立于官方之外的广场。巴赫金认为的广场是“指一切与广场生活有直接密切联系的东西,一切带有广场非官方性和广场自由烙印的东西”(巴赫金著,钱中文译,1998:173)。可以看出,在狂欢化理论中,类似广场的民间活动载体被泛化。任何一个可以聚集形形色色人物,并给予一定交际可能性的地方都是具有狂欢广场特征的场所。我们姑且将《路的尽头》中描述的场所分为宏观和微观两类。宏观上,小说在第二章开篇就提到他所工作的学校“sits in a great flat open field”(John Bath,1988:6)。可以看出作者特意强调了学校所在地面积的宽敞(great)和其空间的开放性(open)。这一描述看似简单,其实暗含了这一场所作为交际场合的可能性以及其含纳能力。此外,小说进一步描述道:the college is“at the southeastern edge ofthetown of Wicomico,on the Eastern Shore of Maryland”(ibid)。这里“edge”和“shore”都含有“边缘”的概念。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学校所在位置不仅是一个开阔地段而且处于两个小镇的边缘。这一边缘性位置的设计绝非偶然,它为巴斯展开雅各布等人嘲弄生活和戏谑命运提供了独立于中心和权威之外的自由空间,具有深厚的狂欢化特征。此外,道路也是狂欢化广场的一个重要变体。道路是一个充满着不期而遇的场所。在道路的每一个串联点,都存在着潜在的际遇,注定是一个充满包容力、展现世间百态的狂欢场所。而小说以“路”为题,本身就已经从宏观上直接廓清了小说世界中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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