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集团公司文件【2007】3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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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安集团关于规范地面单位从业人员-(最终版)

潞安集团关于规范地面单位从业人员-(最终版)

潞安集团关于标准地面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上岗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公司各相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安监总培训【2013】104号〕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的有关规定,参照集团公司煤矿证书管理方法,结合地面单位目前《培训合格证书》、《上岗证》格式不统一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上岗要求1、从事安全生产作业的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样式见附件1。

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培训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的同时,由各单位制作相应的《上岗证》,样式见附件2。

假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还从事其它岗位作业,必须进行相应岗位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

3、班组长按规定进行安全资格培训后,取得集团安监部门颁发的《班组长培训合格证书》,持《班组长培训合格便携卡》即可上岗。

假设班组长还从事其它岗位作业,必须进行相应岗位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

4、除“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包括新工人〕,在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以后,还应当接受岗位资格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二、培训考核要求1、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培训,要结合本行业特点,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要求的内容认真组织培训,重点突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事故和异常情况应急处理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并安排具备安全培训教师资格的专兼职教师授课,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自主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山西潞安集团公司王庄煤矿矿长刘克功访谈录

自主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山西潞安集团公司王庄煤矿矿长刘克功访谈录

自主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山西潞安集团公司王庄煤矿矿长刘克功访谈录康淑云【期刊名称】《中国煤炭》【年(卷),期】2007(033)010【摘要】@@ 金秋时节,从素有"中国煤炭战线一盏明灯"美誉的山西潞安集团公司王庄煤矿传来收获的喜讯:由该矿和中国矿业大学、潞安机电修造公司、集团公司租赁站等单位联合攻关的"大采高自动化综放工作面安全高效综合配套技术研究"项目,顺利通过了由中国工程院钱鸣高院士领衔的专家组的技术鉴定,整体技术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为该矿的科技兴矿战略增添了新的亮点.王庄煤矿作为我国综采放顶煤技术革命的策源地,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采煤技术的发展和自主创新,进行了许多开创性工作,成为我国煤矿技术创新、自主创新的典范.近日,本刊记者满怀欣喜地来到王庄煤矿,采访了矿长刘克功.思维缜密的他,向我们解读了该项目的诸多创新及其成效.【总页数】3页(P72-74)【作者】康淑云【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相关文献】1."铁腕"打造本质安全——记煤炭工业优秀矿长、山西焦煤汾西矿业集团公司中兴煤矿矿长蔡光顺 [J], 周琼2.矸石山综合治理绿化工程效益分析——以山西潞安集团常村煤矿、王庄煤矿矸石山为例 [J], 郝瑞娟;陈建茜3.第二届中国经济人物候选人系列报道盛名"第一矿"源自行动"第一人"——记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王庄煤矿矿长郭金刚 [J], 朱光衢4.睿智献煤海青春谱华章——记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五阳煤矿矿长刘克功 [J], 王拥军;郭宏伟5.以综采自动化带动掘进自动化以信息化数字化带动矿井工业化以采掘主导技术大突破带动矿井自主创新能力大提升——潞安集团公司王庄煤矿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二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学位论文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二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学位论文

第一章概述1公司简介: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二矿为原哈密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井采公司二井,2007年9月28日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新疆哈密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原哈煤集团组建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10月18日原哈煤集团井采公司解体,原井采公司一井成立为一矿,原井采公司二井成立为二矿。

本次生产能力核定是在2008年6月进行技术改造后,矿井各系统能力均发生产变化,且进行一年的生产验证基础上进行的。

因企业于2007年9月重组后,企业各类证照变更问题,矿井名称仍延用哈密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井采公司二井。

2矿井生产建设历程:二矿最初做为井采公司一矿的接续井设计。

1986年一矿由于多年开采形成工业广场岩体滑移,使主、副斜井井筒及工业广场建筑物均受到破坏,影响矿井后期的生产,甚至有报废的可能性。

1987年哈密矿务局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在北泉井田划出一个30万吨的井型作为一矿接续井。

1987年新疆煤炭工业厅根据七月兴城计划会议和煤炭部领导对一矿新建30万吨井型的指示精神及哈密矿务局的请求,责成新疆煤矿设计院提出北泉30万吨的方案设计。

煤炭工业厅以(87)新煤生字第580号文审批呈报煤炭工业部,经同意后,由新疆煤矿设计院做出北泉30万吨斜井初步设计,以(88)新煤基字第394号文报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经总公司批准立项,并列入1989年国家建设计划。

矿井于1989年11月1日开工建设,1991年2月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和国家能源投资公司决定调审北泉煤矿设计,经审查认为:北泉井田内煤层开采条件优越,甘肃河西走廊需煤量大,兰新铁路经复线改造后,运量增大,矿井已施工的井筒基本符合60万吨的技术要求,因此,以能投煤技(1991)96号文批准矿井设计能力由30万吨改为60万吨,新疆煤矿设计院于1991年6月完成北泉60万吨初步修改设计,设计修改后,井田境界定为:西部以F2号断层下盘4#煤层断煤交线东推2.0-2.7公里为界,北部以6#煤层露头为界,西部以F2号断层下盘4#煤层断煤交线为界并与一矿相邻,南部以4#煤层+700米底板等高线水平投影为界。

潞安集团公司调度室便函

潞安集团公司调度室便函

潞安集团公司调度室便函潞矿调便字[2010] 3号关于在全公司调度系统全面推行“以队带队”管理模式的通知集团公司所属各整合主体矿井、各整合煤矿: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提出的“以矿带矿、以队带队”工作精神,尽快实现各整合煤矿调度管理工作与集团公司调度管理工作的“全面对接、全部对口、全方位对标”,有效确保各整合煤矿调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运行。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所属各整合主体矿井、各整合煤矿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1、各矿包括集团公司各整合主体矿井、各整合煤矿及集团公司直属整合煤矿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按照集团公司调度室的统一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尽快组织成立以分管矿领导为组长的本矿井调度专业“以队带队”工作推进领导组,为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组织保障。

同时,要求各矿要将领导组设置情况报送集团公司调度室(或发送至lukuangdiaodu@邮箱)。

2、各矿包括集团公司各整合主体矿井、各整合煤矿及集团公司直属整合煤矿调度室,要尽快制定本矿井调度专业“以队带队”工作运行管理与考核办法,有效确保“以队带队”工作的稳步实施。

同时,要求各矿要将各自的运行管理与考核办法报送集团公司调度室(或发送至lukuangdiaodu@邮箱)。

3、各矿包括集团公司各整合主体矿井、各整合煤矿及集团公司直属整合煤矿调度室,要明确职责,强化分工,责成一名副主任专门负责这项工作的统一协调与部署。

同时,要将负责这项工作的副主任名单报送集团公司调度室(或发送至lukuangdiaodu@邮箱)。

二、关于对各整合主体矿井的要求1、各整合主体矿井调度室,要按照集团公司调度室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制定所属各整合煤矿调度人员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并严格按照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组织实施。

重点做好“两个培训工作”,即一方面组织所属各整合煤矿调度人员进行调度业务工作强化培训;另一方面组织所属各整合煤矿调度人员进行现场实践操作培训。

潞安集团放顶煤工作面设计审批和验收管理办法(1).

潞安集团放顶煤工作面设计审批和验收管理办法(1).

潞安集团公司文件潞矿总生安字…2014‟229号关于下发《潞安集团公司放顶煤开采工作面设计审批和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所属生产矿井及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放顶煤开采管理,更有力保障放顶煤工作面安全生产,根据晋煤安发…2014‟286号和晋煤安发…2009‟118号的精神,结合集团放顶煤开采工作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潞安集团公司放顶煤开采工作面设计审批和验收管理办法》,现予以下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潞安集团公司放顶煤开采工作面设计审批和验收管理办法》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4月29日潞安集团公司放顶煤开采工作面设计审批和验收管理办法根据《山西省放顶煤开采工作面设计审批和验收管理办法》和《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潞安集团公司放顶煤开采工作面设计审批和验收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集团公司所属山西省内采用放顶煤开采方法的生产矿井。

二、职责为进一步加强放顶煤开采工作面的管理工作,明确集团相关部门针对放顶煤开采工作职责如下:总工办: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审查放顶煤开采工作面设计,拟定审查意见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后下文批复。

生产处:负责组织业务部门人员进行放顶煤工作面的现场验收,拟定验收意见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后下文批复。

安监局:负责定期组织放顶煤开采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专项检查纳入集团公司季度安全大检查。

每半年对集团公司放顶煤开采基本情况和放顶煤工作面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向省厅上报。

总工办、生产处、安监局、调度室、通风处、瓦斯研究院、机电处、地质处、技术中心、辅助运输处等各处室负责本专业范围设计审查、现场验收、专业检查工作。

各矿要详细制定本矿放顶煤开采设计审查和现场验收工作管理办法,明确设计审查、现场验收分管领导与部门,明确各专业科室责任,制定考核办法。

管理办法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备案。

各矿每年6月10日、12月10日前对本矿放顶煤开采基本情况和放顶煤工作面管理工作进行半年总结,并报集团公司安监局。

潞安集团关于开展2014年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潞安集团关于开展2014年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潞安集团关于开展2014年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公司相关处室、公司所属生产经营单位:为贯彻山西省政府、国资委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晋煤安发…2014‟845号、晋国资发…2014‟28号)和省厅、省煤监局集中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晋煤执发…2014‟1034号、晋煤监发…2014‟164号)的要求,深刻吸取江苏昆山市“8.2”特别重大粉尘爆炸事故和安徽省东方煤矿“8.19”瓦斯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受控、在控。

集团公司决定从9月16日起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三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及时有效解决各单位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确保集团公司安全形势稳定,公司决定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组:组长:李晋平翟红副组长:王光彪徐贵孝郭贞红孙玉福刘克功王志清张万金肖亚宁洪强张丛林王观昌刘斌孙宏波黄巍吴有增唐军华集团公司董事长助理股份公司副总经理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成员: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二、工作要求1、公司各相关业务处室、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对照组织方案安排检查相关事宜。

为提高检查质量,保证检查的公平、公正,各业务处室要根据本次检查的重点,对检查评价标准进行修订。

2、所有参加本次季度大检查的正处级以上领导有事必须向集团公司总经理翟红请假。

3、公司安监一局、二局每日对变动或未参加检查人员进行统计,并在安全例会进行通报。

4、本次检查中,纪委将进行单独巡查。

对检查不严、隐瞒包庇、违规违纪等现象,一经发现将由公司巡查组依法依规依纪做出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附件:1、潞安集团2014年三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2、潞安集团2014年三季度地面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9月11日附件一潞安集团2014年三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一、检查范围、方式和车辆安排(一)检查范围1、原有生产、基建矿井(12座),分A、B两组检查,分组评分评价。

潞安集团调度管理文件

潞安集团调度管理文件

潞安集团公司文件潞矿总调劳字[2013] 9 号考核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为了进一步强化调度工作职能,加大调度考核力度,提升调度工作执行力,构建业务广泛、体系健全、层次分明、管理有序、运行高效的“大调度”管理新模式,努力促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能源品牌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结合2013年调度工作实际,特制定下发《2013年调度工作管理考核办法》,望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2013年调度工作管理考核办法》二○一三年元月六日附件:2013年调度工作管理考核办法为了充分发挥调度职能,不断强化调度工作落实力,有效提高调度工作执行力,持续提升集团公司调度管理水平,努力确保集团公司调度管理考核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

一、组织机构1、集团公司成立调度管理考核领导组组长:李晋平翟红副组长:王光彪徐贵孝王俊彦郭贞红孙玉福刘克功王志清张万金肖亚宁洪强张丛林王观昌刘斌孙宏波黄巍范世民程云张维浩成员:郑丙建柴学周刘峰李建宏毛永红刘国忠贾双春周志利卢喜山马秦贞田重阳谭鹏辉赵英利许立华杨同敏李国平郭潞兴韩红光申省斌苏海王彦凯白宏峰范文斌郝建国王东飞李宏斌闫国强李志斌刘保金张彦月李元保李卫东窦孟华杨广玉苏玉勤孙志强郭俊伟张杰杨建业张平康红生王育红王会波沈永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总调度室。

2、集团公司所属各矿(包括潞新公司)、各化工企业(包括天脊集团公司)、各发电企业、铁路运营公司要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相应的调度管理考核领导组和办公室,制定相应的调度管理考核办法,并进行工作目标分解和责任落实,形成工作联动机制,确保各项调度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具体要求(一)加强调度质量标准化建设总体要求是:各生产矿井(包括主体矿井、整合矿井、潞新公司)全部达到《潞安集团公司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精品矿井标准(新版)》;各基建矿井、技改矿井(包括李村矿井、古城矿井、整合矿井、潞新公司)总体达到《山西省信息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三开一防用途

三开一防用途

用途、适用范围矿用开关两防锁适用于矿用磁力起动器、矿用自动馈电开关、矿用手动起动器、矿用电钻变压器综合装置、矿用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检漏保护装置等矿用设备(为叙述方便,以下简称“开关”)的“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简称“两防”)”闭锁装置,也可用于其他场所的锁定。

具有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电器元件、调整整定值,防止偷盗电气元件三种功能,可从装备上消除矿用开关存在的无“两防”功能隐患,杜绝“两擅(擅自送电、擅自开盖操作)一偷(偷窃电气元件)”引发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如:2003年山西左权辽阳镇河南村办煤矿工人擅自开盖操作,造成死亡27人的事故发生。

产品优越性1、本产品不同于家用门锁及火车上的三角门锁,不是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或一个三角钥匙开所有的火车门。

而是,一个使用单位只要有一种专用锁钥及对应锁芯,就可以锁定任何本单位管理的开关,锁定后其它单位无法解锁;一般的门锁是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锁芯不能随便拆换,如果用这种锁锁定开关,一是易生锈,二是难管理。

一个队有几十或几百台设备,就需要管理几十、几百把锁,管理几百、几千把钥匙,这样使用起来十分麻烦;安装在各台开关的两防锁的锁芯,可以(用对应锁钥操作)互换使用,即:锁芯与对应锁钥是队组专门管理的,而锁体(不是锁)随开关等是通用的,每个使用队组只要用本单位的专管锁钥,就能把对应的专管锁芯拧入任何一个锁套,锁定任何一台开关;这些开关移交时,也不需要拆下锁体,仅拧下本单位的专管锁芯,接收单位锁上自己的专管锁芯即可。

火车门锁是一个三角钥匙开所有的门,而本锁是一把专用锁钥只能开安装对应锁芯的锁,打不开非对应锁芯的锁;2、本产品安装使用简单方便,不需要停产,不需要技术改造,能在使用、检修现场用常用工具安装使用在用开关上,即大部分低压开关不动电氧焊及机加工设备就能安装,高压开关在有维修资格的修配厂即可安装;3、能在潮湿、粉尘严重的场所使用,即能防锈、防粉尘堵塞;4、在处理事故等应急状态时解锁方便,即用一把密钥能打开任何锁;5、可以用于锁定各种禁止擅自开盖操作的设备盖板,如:不与隔离开关联锁的开关盖、各种接线盒盖、煤机控制箱盖板等,还可以锁定主要场所的门窗,如:变电所门、马路井盖等;6、锁钥、锁芯、锁体之间相互碰撞时,或与其它元件相互碰撞时不产生火花。

常村 第00章 总论

常村 第00章 总论

总论0.1概述常村井田位于沁水煤田东部中段,地处太行山脉中段西侧、山西省上党盆地西部,南距长治市30km,行政区划属山西省长治市郊区屯留县所辖。

矿井工业场地位于208国道(太洛线)西侧,北渔泽、南渔泽、北浒庄三个村庄之间。

常村矿井原设计生产能力4.00Mt/a,服务年限88年。

矿井于1983年11月经国家计委批准开始筹建,1985年7月破土动工,1995年9月建成投产。

2005年核定生产能力为6.00Mt/a,2005年实际生产原煤6.22 Mt。

其开拓方式为立井平开拓,开采水平+520m。

原煤具有低灰、低硫、发热量高等特点,主要产品为十四级混煤、洗块煤、喷吹煤,十四级混煤是低硫、低灰、高发热量优质动力用煤,主要用于发电行业,洗块煤具有低灰、低硫磷、热稳定性好、限下率低等特点可用于化工造气等行业,新开发的高炉喷吹煤具有低硫磷、高发热量,可磨性、燃烧性好等特点,可与无烟煤混合喷吹,也可单独喷吹,经首钢、鄂钢、武钢等试用,是很好的高炉喷吹用煤,也是优质的烧结用煤,广泛用于炼焦、喷吹、气化、水泥、陶磁、玻璃、电石等行业。

产品质量稳定可靠,1997年十四级混煤曾出口日本,受到外商好评。

2006年5月,根据常村煤矿的委托,我公司编制完成了《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公司常村煤矿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006年8月,潞安集团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对可研报告进行了审查,并形成了《常村煤矿1000万吨/年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会议纪要(【2006】45号)。

2006年9月,常村煤矿委托我公司编制《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公司常村煤矿二水平延深工程初步设计》。

为了将常村煤矿二水平延深工程初步设计工作顺利完成,常村煤矿抽调矿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二水平设计小组,结合矿井生产实际情况对二水平延深提出了自己的技术方案。

2006年11月,常村煤矿和华宇公司先后两次对设计方案进行了沟通,就设计中相互有关的技术原则达成了共识。

潞安集团关于强化矿井瓦斯等级管理的通知

潞安集团关于强化矿井瓦斯等级管理的通知

潞矿通字[2013]756号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及各矿:根据《关于潞安集团2012年度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的批复》(晋煤瓦发[2013]393号)及矿井实际瓦斯涌出情况,为强化矿井瓦斯等级管理,防止瓦斯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省厅已批复的集团公司高瓦斯矿井1、原有高瓦斯矿井五阳矿、常村矿、余吾煤业、高河能源、上庄煤业、温庄煤业、李阳煤业、一缘煤业、佳瑞煤业、阜生煤业(2012年鉴定为突出矿井)、五里堠煤业、麦捷煤业2、2012年度批复的新升级为高瓦斯的矿井王庄矿、漳村矿、郭庄煤业、司马煤业、潞宁煤业3、设计为高瓦斯的矿井李村矿、古城矿、王家庄煤业二、应按照高瓦斯矿井管理的矿根据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报告及实际生产过程中的瓦斯涌出情况,夏店矿和祥升煤业(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掘进工作面大于3m3/min)为高瓦斯矿井,华润煤业(省厅批复的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报告)为高瓦斯矿井,三座矿井应按高瓦斯矿井标准进行瓦斯管理。

三、应按照突出矿井管理的矿1、突出危险性评估及鉴定具有突出危险性的矿井3座:五阳矿(评估)、一缘煤业(鉴定)、佳瑞煤业(鉴定)。

2、瓦斯压力超过0.74MPa的矿井6座:余吾煤业、高河能源、李村矿、古城矿、佳瑞煤业、一缘煤业。

3、吨煤瓦斯含量超过8m3/t的矿井12座:五阳矿、余吾煤业、常村矿、高河能源、李村矿、佳瑞煤业、阜生煤业、五里堠煤业、一缘煤业、温庄煤业、上庄煤业、麦捷煤业。

4、发生瓦斯动力现象的矿井7座:常村矿、五阳矿、余吾煤业、高河能源、李村矿、一缘煤业、佳瑞煤业。

因此要求五阳矿、常村矿、余吾煤业、高河能源、李村矿、古城矿、温庄煤业、上庄煤业、一缘煤业、佳瑞煤业、五里堠煤业、麦捷煤业按照突出矿井管理。

四、管理要求(一)瓦斯等级管理要求1、王庄矿、漳村矿、郭庄煤业、司马煤业、潞宁煤业、李阳煤业要严格按照高瓦斯矿井要求进行管理。

潞安集团公司 “安全红线”管理规定(修订)

潞安集团公司 “安全红线”管理规定(修订)

潞安集团公司“安全红线”管理规定(修订)潞安集团公司安全红线管理规定(修订)第一条为严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提升安全工作执行力,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实现源头安全、变化安全、动态安全,确保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出现下列情况,免去矿长或厂长职务。

通用部分:1、不按规定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的。

2、被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责令停产整顿仍继续生产作业的。

3、现场出现重大隐患未按规定先撤人的。

4、发生一般及一般以上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的。

5、拒不执行调度命令的。

6、存在B级以上隐患,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期间未落实责任,导致发生事故的。

煤矿部分:1、未严格执行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等防治水规定的。

2、在隔离开采或三锁定区域外违规进行采掘活动的。

3、煤矿安全员、瓦检员、爆破员、探水工(打钻工)、监测工、主扇司机未由本矿实行统一管理的。

4、遇极端雷雨天气,未执行公司相关规定提前撤人的。

5、井下动火未经集团公司批准的。

地面单位部分:1、单体试车、联动试车未编制组织方案的。

2、消防及控制灾害系统未按设计要求安装、投用进行试生产的。

3、主要工艺和关键装置、设备、设施存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装备的。

4、未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组织项目建设的。

5、危化企业及发供电企业擅自解除安全联锁装置的。

第三条出现下列情况,免去分管安全副矿长或安全副厂长职务。

通用部分: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

2、一个季度内发现两条次重大隐患逾期未整改的。

3、有一处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防范措施、监管执行不到位的。

4、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不达100%的。

5、手指口述法、岗位作业标准化、白国周班组管理法达不到三个百分之百,且有不合格人员上岗者。

6、三个全覆盖在规定时限内不达100%的。

7、年度处灾预防、处理计划,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未按规定进行演练的。

潞安集团公司文件【2007】393号

潞安集团公司文件【2007】393号

潞安集团公司文件潞矿基投字…2007‟393号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的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项目建设管理,理顺建设管理体制,规范建筑市场及建设程序,明确管理责任,促进项目建设管理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潞安能化大集团建设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政策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以集团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为导向,通过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负责制)、招标投标制、承包合同制、工程监理制、质量监督制,实现项目建设管理统一、规范、有序、高效。

第三条项目建设管理主要目标:以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负责制)为基础,构建基本建设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各业务管理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项目建设管理体系,做到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第二章基本建设管理中心职责范围第四条基本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基建管理中心)是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司范围内建设项目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按建设性质分基本建设项目和维简建设项目(维简建设项目含维简、大修等建设项目)。

第六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建设程序办事。

除集团公司董事会、经理办公会另有规定外,列入公司年度基本建设、维简、大修等资金计划的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基建管理中心业务范围。

第七条基建管理中心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政策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明确建设管理流程,强化建设管理程序,规范建设管理行为,加强建设监管服务力度,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实现项目建设质量优、工期短、效益好。

其主要职责有:(一)基本建设项目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基本建设发展规划及管理制度;对各建设项目从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到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全方位检查、指导、协调、监督;负责建设项目的设计管理、市场准入管理、工程管理、招投标管理、“三算”…概算、预算、决(结)算‟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等;组织项目竣工预验收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验收;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调度、建设信息、业务技术培训管理;参与项目计划编制、质量认证、档案等管理。

潞安集团公司工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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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安集团公司工会文件潞矿工字〔2018〕2号关于开展集团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各基层工会:二0一七年,集团广大女职工紧紧围绕潞安发展战略和中心任务,深入开展“巾帼创新业、岗位争一流”主题竞赛活动,在提素建功、协管安全、权益维护、文明创建等活动中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广大女职工不忘初心、建功立业,集团工会决定,开展2017年度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的总结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荣誉设置集体荣誉:五一巾帼标兵岗;模范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模范工会女职工家属协管安全委员会。

个人荣誉:五一巾帼标兵、巾帼标兵、协管安全标兵、优秀女职工、优秀协管员、优秀巾帼志愿者、优秀女工干部、维护女职工权益贡献奖。

二、推荐评选条件集体荣誉(一)五一巾帼标兵岗评选条件:以车间、班组、科室为评选单位,女职工比例不少于8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

拥护党的领导,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

坚持全面发展,立足自主创新,积极开展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创新创效成绩突出、管理规范、安全和谐,在本行业、本系统中业绩突出,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在巾帼建功竞赛活动中发挥好标杆示范带动作用。

各基层单位从符合条件的车间、班组、科室中推荐1个集体参评。

(二)模范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紧紧围绕企业发展的中心,能够全面履行女职工委员会的各项职能、全面贯彻实施《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履约到位,工作规范,创造性地完成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和本级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有计划、有方案,基础资料齐全、准确。

采取有效途径,在女职工组织建设、提素建功、协管安全、权益维护和文明创建等活动中取得成绩,管理创新成效显著。

评选办法:采取单位申报,集团工会根据申报单位2017年度总体工作情况-2-和《工会女职工工作计划书》的完成情况综合评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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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安集团公司文件
潞矿基投字〔2007〕393号
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的若干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项目建设管理,理顺建设管理体制,规范建筑市场及建设程序,明确管理责任,促进项目建设管理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潞安能化大集团建设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政策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以集团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为导向,通过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负责制)、招标投标制、承包合同制、工程监理制、质量监督制,实现项目建设管理统一、规范、有序、高效。

第三条项目建设管理主要目标:以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负责制)为基础,构建基本建设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各业务管理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项目建设管理体系,做到项目管理科学
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第二章基本建设管理中心职责范围
第四条基本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基建管理中心)是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司范围内建设项目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按建设性质分基本建设项目和维简建设项目(维简建设项目含维简、大修等建设项目)。

第六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建设程序办事。

除集团公司董事会、经理办公会另有规定外,列入公司年度基本建设、维简、大修等资金计划的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基建管理中心业务范围。

第七条基建管理中心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政策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明确建设管理流程,强化建设管理程序,规范建设管理行为,加强建设监管服务力度,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实现项目建设质量优、工期短、效益好。

其主要职责有:(一)基本建设项目
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基本建设发展规划及管理制度;对各建设项目从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到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全方位检查、指导、协调、监督;负责建设项目的设计管理、市场准入管理、工程管理、招投标管理、“三算”〔概算、预算、决(结)算〕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等;组织项目竣工预验收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验收;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调度、建设信息、业务技术培训
管理;参与项目计划编制、质量认证、档案等管理。

(二)维简建设项目
负责项目市场准入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工程管理,参与“三算”管理等。

第三章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及集团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职责范围
第八条项目建设责任单位:是项目建设的实施单位,属建设责任主体。

对项目建设从前期准备到竣工验收全过程进行管理。

其主要职责有:
以质量、投资、工期三大控制管理为主体,重点负责项目可研、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相关手续报批;负责开工前“四通一平”等准备工作的落实;负责项目设计、安全、工程、设备、招投标、“三算”、合同、财务、审计、档案等工作;负责工程预验收、联合试运转等工作;负责组织各专业篇章实施、验收;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工作;负责员工培训,组织项目由基建向生产交接等工作。

第九条投融资中心:是项目建设的投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立项和投资管理。

其主要职责有:
组织报批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备案);负责对项目的建设规模、标准、投资实施控制;下达项目年度计划和调整计划;负责上报项目统计报表;基本建设项目参与“三算”会审;维简建设项目组织“三算”会审;参加招投标;参加项目进度、质量及竣工验收。

第十条总工办:是维简建设项目的设计主管部门。

其主要职责有:
负责集团公司建筑规划管理及侯堡地区的建筑规划工作;负责维简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财务处:是项目建设的财务主管部门。

其主要职责有:
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和拨款,监督检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负责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负责组织办理竣工项目的转增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质量监督站:是项目建设的质量监督部门,负责集团公司各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认证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有:负责设计、建材、结构工程的现场检测及质量、资料的临督检查;负责监督范围内单位工程质量认证;参加单位工程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

第十三条其它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建设所属业务范围内的建设管理工作。

安监、环保、档案、消防等部门负责协助完成涉及本部门业务有关篇章的编制、评审、实施、报批、验收等工作。

第四章项目建设管理
第十四条立项管理: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负责立项所需相关手续的办理;投融资中心负责项目申请报告的上报核准(备案);基建管理中心对立项所需的相关手续等工作进行总体协调管理。

第十五条设计管理:基建管理中心是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主
管部门,组织初审和报批项目初步设计,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施工图会审;总工办是维简建设项目的设计主管部门,负责维简建设项目的设计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市场准入管理: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公司范围内所有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与清出制度。

承揽集团公司范围内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符合市场准入条件。

基建管理中心将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实施动态考核,对于不符合准入要求的单位一律清退。

第十七条招投标管理:基建管理中心是集团公司工程业务招标机构,负责工程招标工作的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凡符合招标要求的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登记、备案、报送等工作;对基本建设项目所有货物、服务等招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监督。

第十八条合同管理: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承包合同制,认真贯彻落实《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要规范合同的签订程序,维护合同的严肃性。

第十九条开工管理:严格工程建设项目的开工审批制度。

由上级有关部门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开工审批按原核准单位规定执行;由集团公司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基建管理中心负责审批开工报告;基建管理中心负责管理范围内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的审批。

第二十条工程质量管理:项目建设责任单位是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

基建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工程的月度验收和不定期抽查验收,参加工程主要分部及关键部位验收:对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及隐蔽工程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对单位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第二十一条工程进度管理:基建管理中心按项目初步设计和公司年度计划,对项目工程进度进行监督管理。

根据工程月度验收情况,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月报由建设责任单位初审后,报基建管理中心审批;维简建设项目工程月报由建设责任单位初审、基建管理中心审查后,报投融资中心审批。

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三算”管理:
基本建设项目概算经建设责任单位预审、基建管理中心组织初审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批复的概算作为项目投资控制及项目建设计划的依据。

工程预、决(结)算实行会审制。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预、决(结)算经建设责任单位初审报基建管理中心,基建管理中心组织会审后,由基建管理中心终审确定工程造价;维简建设项目工程预、决(结)算经建设责任单位初审报投融资中心,投融资中心组织基建管理中心等有关单位会审后,由投融资中心终审确定工程造价。

第二十三条计划统计管理:投融资中心负责编制、下达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调整计划;负责统计报表上报。

基建管理中心参与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调整计划的编制;负责编制基本建设
项目月度计划、统计报表。

第二十四条机电设备安装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负责机电设备设计、调研、招标、合同谈判、供货、质量检验、安装、试运行、联合试运转等工作;基建管理中心负责全过程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工程监理: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通过招标择优选定具备资质条件的监理单位。

第二十六条财务管理:项目建设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合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建设资金预算编制、执行、控制和监督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按时上报各种财务报表;根据年度计划和批准的验收月报,向公司财务主管部门申请拨款并向相关项目单位拨付工程进度款及设备价款。

基建管理中心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各建设责任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竣工验收:集团公司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由基建管理中心组织项目竣工验收;上级部门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由建设责任单位编报竣工报告,经基建管理中心初审后报请上级有关部门验收。

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负责完成向生产的交接,基建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监交。

第二十八条竣工审计: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基建管理中心和
公司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对项目进行的竣工审计和项目评价,确保项目竣工审计顺利完成。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集团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各方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因措施不力、管理不到位影响项目正常进行或造成经济损失者,将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第三十条本规定解释权属集团公司。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集团公司以往下发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凡与规本定相抵触的,执行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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