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专利法

什么是专利法
什么是专利法

什么是专利法?

专利法是调整因发明创造的产生而引起的,发明人与使用发明的人之间,发明人与其所属单位之间,发明人与发明人之间,在支配和使用该发明创造的问题上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其实质是依照法律确认和保护发明创造的产权。

新中国的首部专利法于1984年3月12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于1985年4月1日正式实施。此后于1992年和2000年两次修正,目前实施的专利法是2000年修正的,自2001年7月1日起实施。

为什么要用专利法保护发明创造?

1.作出一项发明创造需要发明人、设计人付出创造性的脑力劳动,需要仪器设备、试验材料和辅助性劳动,即要进行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投资;

2.发明创造既然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它就可以进入交换领域,成为一种商品,它也就必然要求法律把它作为一项财产加以保护;

3.发明创造是一种生产力,当它得到推广应用后,能起到促进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的作用,产生技术上、经济上或社会上的效果,从而它要求法律把它作为财产加以保护,以促进这种商品的生产和交换,促进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

4.我国专利法承认发明创造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他们所属单位的财产,对发明创造用授予专利权的方式给予充分保护。

可以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有哪三种?

发明: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作出的富有美感的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申请专利时应该提交哪些文件?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时,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实用新型申请必须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说明书有附图的,应指定其中有代表性的一幅作为摘要附图。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申请发明专利时,如果希望加快审查流程,可以在申请时同时提交《要求提前公开声明》和《实质审查请求书》。

对希望获得费用减缓的申请者,还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亏损或事业单位经济困难的证明。

要求优先权的,应在请求书中声明,并提交优先权文件。

为什么要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申请专利?

专利申请的过程是一个复杂的法律过程,其中的很多步骤都有严格的时间要求,对涉及的文件的格式、交费标注等也有较高的要求,任何失误都有可能使专利申请失败,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同时,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不同于纯技术文件,特别是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中最重要的两个部分,它们的撰写是一项法律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其撰写好坏将会直接影响发明创造能否获得专利授权及专利申请在专利局的审批速度,权利要求书的撰写还会影响到以后专利保护范围的大小,而这只有在法庭到才能体会到。

国家知识产权局因此制定了专利代理制度,只有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并且在专利代理机构中实习满一年的,才可以担任专利代理人,因此,专利代理人一般都具有较全面的专利法律知识,一定的技术知识,熟悉专利申请的整个过程。同时,专利代理人必须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专利代理机构中工作,领取代理人工作证书,由专利代理机构对客户负责。因此,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申请专利,可以提高专利申请文件的质量,加快专利审批进度,使发明创造得到较好的保护,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什么人可以申请专利?

首先,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或设计人有权申请专利。其次,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合法受让人也可以申请专利。合法受让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由发明人或设计人自愿将其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有偿或无偿地转让给第三者;一是由于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去世,其继承人合法继承专利申请权。

在下列情况下,单位也可以成为专利申请人。第一,发明创造是由该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执行任务中完成的或主要是利用该单位的物质条件完成的。这种情况下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而非个人。第二,单位作为合法受让人,通过转让等方式取得专利申请权。

如果一项发明创造是由两个以上个人或单位共同研制完成,一般应由所有个人或单位共同申请专利。但是,有关当事人也可以在协议中另行约定。

怎样区分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完成的发明创造都是职务发明创造:⑴发明人或设计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⑵虽然与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本职工作无关,但是属于在执行本单位分配的专门任务时完成的发明创造。⑶主要依靠单位的物质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讲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人力、技术情报或技术资料等。其中的技术情报或资料,是指该单位自有的内部情报或资料,如技术档案、设计图纸和新技术信息等,对外公开的情报或资料不包括在内。而且这种对单位物质条件的利用,应当是完成发明创造所不可缺少的。所以,一项发明创造是否是职务的还应当根据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计算机软件可否申请专利?

在专利法上没有把计算机软件的申请排除在外。但是,多数国家将计算机软件,放在"版权"或制定专门的法律予以保护。我国也已通过《著作权法》,并通过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因此,单纯的计算机软件无法取得专利权。只有当软件的变化伴随着计算机的硬件也发生变化时,两者结合申请发明专利,可以获得专利权。

单纯的软件,可以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

有人诉讼你专利侵权该怎么办?

如果有人向法院起诉你侵犯了他的专利权,法院在受理后,会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根据规定,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五日内必须提交答辩状。在这段时间内,应该做下列工作:

1、立即聘请专利律师或专利代理人,调阅原告的专利文件,了解案情。

2、配合专利代理人收集材料,准备文件,在十五天的答辩期内向专利局提出专利无效请求。

3、研究起诉状内容和原告证据材料,收集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反诉证据,配合代理人撰写答辩状,一方面提供专利无效请求证据,请求法庭依法中止诉讼程序;另一方面针对原告诉状中的请求和证据,提出答辩和反诉。

一般情况下,在十五天答辩期内向专利局提出无效请求的,法庭会中止诉讼程序,等待专利局对无效请求的决定。

此后,一方面由专利代理人完成整个无效程序中的意见陈述,另一方面,研究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证据,进一步收集反证证据,等待无效决定作出后法庭的再次开庭。

委托专利代理时申请人应提供哪些材料?

一、发明名称:该名称应直接、清楚地表现发明的实质内容。

二、发明所属的技术领域,应按技术系统与专业或行业来表示。

三、本技术的历史背景与现状,引证反映与本发明创造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所检索或查阅到的现有技术资料。

四、发明的目的

五、发明内容

六、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所具有的优点、特点或积极效果,说明现有技术之缺陷。

七、说明发明创造技术内容的附图,附图不要标注尺寸,并对图中内容进行说明。

八、实施发明的最好方式,典型实例,列出各种参数与条件,有附图的对照附图加以说明。

九、如果有微生物方面的申请,应写明该微生物的特征。

当发明人提供上述材料后,专利代理人可以较快地了解该发明并完成申请文件的撰写,如果发明人难以提供全部材料,至少应提供附图和完整的技术方案,并协助代理人了解其它内容。

发明专利保护的范围和期限?

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对发明作了如下的定义:“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一般来说,专利中所说的技术方案,是指运用自然规律形成解决某种问题的技术方案,它不要求有成形的产品或者实际应用,但必须具有实用性,也就是说,根据你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实现你的发明目的。

在这个前提下,发明专利保护的范围相当宽,一般来说,我们只指出发明专利不保护的范围,其它的,只要是属于专利法的技术方案,就可以认为是在发明专利保护的范围之中。

不授予专利权的申请,除了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利益的以外,主要是指专利法第25条的内容:

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上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可见,发明专利保护的范围是很广的,相比来说,实用新型对于产品的配方、工艺、方法、用途,以及材料替换、系统、部分医疗器具、不涉及产品的线路设计等等都不予保护,而所有这些都可以申请发明专利保护。

发明专利保护的期限,从申请日起算,只要你按时缴纳年费,可以达二十年;而实用新型保护期限是10年,因此,对于一个生存周期较长的发明创造来讲,申请发明专利可以获得比实用新型专利长得多的保护时间。

发明专利申请应提交哪些材料?

一般来说,发明专利申请的提出与实用新型类似。

向专利局提出一项专利申请,通常需要提交下列文件:

1、请求书;

2、权利要求书;

3、说明书;

4、说明书附图;

5、说明书摘要;

6、摘要附图。

此外,根据情况的不同,可能还要提交:

7、费用减缓请求书;

8、专利代理委托书,等等。

当然,如果你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则所有这些工作都将由专利代理人来完成,你要做的是提供必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并协助专利代理人理解你的发明。这里常常有个误解,有人认为申请专利时对某些内容需要保密,于是对专利代理人也不讲,结果造成代理人对发明的理解不准确,而影响了专利的授权或保护,其实,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实质上根据专利代理条例的规定,存在保密义务,如果你不放心,还可以和专利代理机构另外签订保密协议,你可以和代理人商量,对某些技巧希望保密,而代理人只有在全面理解发明的基础上,才能权衡利弊,获得较合理的保护范围。

对于涉及微生物的申请,还要做下列事项:

1、在申请日前,将该微生物菌种提交专利局指定的微生物菌种保藏单位保藏;

2、在请求书中注明保藏该微生物菌种的单位名称、地址、保藏日期和编号,以及该微生物菌种的分类命名;

3、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有关微生物特征的资料;

4、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保藏单位出具的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

发明专利的审查流程

发明专利的审查中会涉及到各种问题,而造成审查流程的不同,专利代理人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处理,这里将简单谈一下常见的流程及注意问题。

一般来说,发明专利的审查过程如下(蓝色是申请人或代理人所做的):提出申请——受理通知——交申请费——初步审查——合格通知——申请日起18个月公开——提出实审请求,交实审费——实质审查(意见通知——意见陈述,可能有多次来回)——授权通知——交费——发证书。

以上是一个比较顺利的发明专利审查过程。如果在审查中发生各种变化,整个流程就会相应地发生变化。

当然,也可以在提出申请的同时,提交“提前公开请求书”和“实质审查请求书”,同时交纳实审费,则大约在申请日后6个月左右公开,并进入实质审查流程。

在这个过程中,由于通常不会象上述那么顺利,而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变化,因此,即使只从流程角度考虑,也以委托专利代理为宜。如果委托专利代理人,则申请人要做的是,决定什么时间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以及在收到实审通知书时,和代理人商量答辩中的技术问题。

发明专利的提前公开及其保护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来说,由于审查的时间较长,在进入实质审查之前,必须先进行公开,这样做的好处是:(1)有利于最新技术的迅速传播,使有关部门、单位及早了解最新技术发展动向,制定发展战略;(2)可以避免重复研究,减少研发过程中的浪费;(3)可以在他人发明的启迪下,促使新技术的更快研发;(4)任何人均可以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向专利局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以减少审查工作可能出现的差错。

对于申请人来说,由于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公众就可以得知申请的内容,有可能实施该发明,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利益,必须给予一定的保护,这就是发明专利的临时保护。由于此时发明专利申请还未经实质审查,有相当一部分最后会被驳回,考虑到公众的利益,申请人无权要求停止实施,但可以要求补偿。因此,专利法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一般的情况下,在发明专利公开后,申请人如果获悉有的单位或个人实施了他已经申请专利的发明,可以先发一个通知,说明该发明已经申请专利,要求对警告后的实施行为支付适当的费用。虽然法律上没有明确警告通知的问题,但在实践中,通常应当这样做。如果实施单位接到申请人的警告通知后,以有关发明尚未被授予专利权为理由拒绝支付适当的费用,那么,申请人可以设法保留证据,等专利授权后再索取。在专利授权后,专利权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调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可见,发明专利申请公开后,法律给予了一定的保护,这种保护是有限度的,它的最后是否有用依赖于专利的授权。

什么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EIPO)是联合国组织系统16个专门机构之一,1967年正式建立,1970年生效,总部设在日内瓦。它是专门负责管理和协调世界各国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机构,主要是维护和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尊重,鼓励发明创造沿动,推动技术的转移和文学艺术作品的传播,加强各国间的合作与发展,我国于1980年正式加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什么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巴黎公约》签署于1883年,当时只有11个国家在公约上签字,到1884年7月7日生效时也只有14个成员国,经过100多年,到1985年1月止,已发展到97个成员国,我国1985年3月19日加人巴黎公约,适用斯德哥尔摩文本。我国同时声明对公约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予以保留,不受该款约束。巴黎公约有关专利权保护的主要规定有:

(1)缔约国之间实行国民待遇,其意思为,在保护工业产权方面,公约的缔约国必须把给予本国国民的保护同样地给予其他缔约国的国民,即使对于非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只要他们在某一缔约国有住所或者有工商营业所,也应给予他们与国民相同的待遇。

(2)不同成员国对一项发明授于的专利相互独立。其意思是一个缔约国授于申请人的发明专利,是不以其他国就同一发明所授予的专利为转移的。也就是说,一个国家对一项发明授予专利,其他国家没有义务就同一发明也授予专利。

(3)成员国家之间互相给予优先权。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已经正式提出专利申请的任何人或者某权利继受人,从最早的申请日(优先权日)起,在一定时间(优先权期)内,在其他成员国提出内容相同的申请的,应当享有优先权。这意味着其成员国将该申请在第一国的申请日视为在本国递交申请的日期。

(4)实施强制许可原则。《巴黎公约》第五条规定,如果从申请日起满4年或从批准专利之日起满3年,专利权人无正当理由没有或没有充分实施其专利,专利局可以应有条件实施人请求,给予实施专利的强制许可。

什么是专利合作条约?

专利合作条约(简称为PCT)是继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之后专利领域的最重要的国际条约,是国际专利制度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该条约于1970年6月19日由35个国家在华盛顿签订。1978年6月1日开始实施,现有成员60多个,由总部设在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辖。

专利合作条约对专利申请的受理和审查标准作了国际性统一规定,在成员国的范围内,申请人只要使用一种规定的语言在一个国家提交一件国际申请,在申请中指定要取得专利保护的国家,就产生了分别向各国提交了国家专利申请的效力,条约规定的申请程序简化了申请人就同样内容的发明向多国申请专利的手续,也减少了各国专利局的重复劳动。

国际申请程序分为“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在“国际阶段”受理局受理国际申请,国际检察单位检索已有技术并提出国际检索报告。申请人要

求初步审查的,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审查发明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并提出国际初步审查报告。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要求国际初步审查的,国际申请自优先权日起20个月内进入“国家阶段”。要求了国际初步审查的,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进人”国家阶段”,在“国家阶段”各国专利局按照本国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和批准专利。

我国是1994年1月1日正式成为专利合作条约成员国的,按照条约规定,一个国家在加人条约的同时,这个国家的专利局自动成为受理局。条约还规定了成为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的条件,一个国家的专利局必须符合条件并经条约联盟大会指定才能作为国际检索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目前,中国专利局已成为PCT的受理局、国际检索的国际审查单位。中文成为PCT的工作语言,我国加入PCT,加速了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与国际接轨,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向国际标准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对我国专利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对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与各国间的科技、经济贸易往来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什么是商标?

商标是用以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在我国,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商标可用?等标记标明,其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什么人可以申请注册商标?

1.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单独或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

2. 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哪些标志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1.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文字或图形;

2. 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3. 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4. 缺乏显著特征的。

注册商标有效期有多长?

十年,从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前六个月可以办理续展手续,每次续展有效期十年。

注册商标的文字和图形是否可以分开使用?

不能。如要分开使用,必须重新办理申请注册手续或者只能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

企业名称或地址变化后能否继续使用原注册商标?

可以,但必须办理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变更手续。

注册商标能否让他人使用?

可以,但双方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备案手续。

一个企业可以注册和使用多少个商标?

没有限制。可以根据产品系列和保护需求自行决定注册商标的数量。

一个商标可以用在多少的商品/服务上?

没有限制。但是注册商标专用权仅限于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要扩大保护范围,必须重新申请注册。

注册一件商标要多长时间?

目前情况下,从申请之日起算至少需要15-18个月。

关于2017年最新专利法实施细则

关于2017年最新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大中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 第三条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国家有统一规定的科技术语的,应当采用规范词;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没有统一中文译文的,应当注明原文。 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和证明文件。 第四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日为递交日;邮戳日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出证明外,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日为递交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各种文件,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文件送交专利代理机构;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文件送交请求书中指明的联系人。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 根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直接送交的文件,以交付日为送达日。 文件送交地址不清,无法邮寄的,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满1个月,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第五条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的第一日不计算在期限内。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期限届满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第六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 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期限。 第七条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由国防专利机构受理并进行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的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及时移交国防专利机构进行审查。经国防专利机构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国防专利权的决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其受理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以外的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及时作出按照保密专利申请处理的决

工业产权法要点整理

一、专利权保护的客体 1、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 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例如对机器、设备、部件、仪器、装置、用具、材料、组合物、化合物等等作出的发明。 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作出的发明。 2、不属于发明创造的有: ·科学发现和科学理论只是人们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未知物质、现象或变化过程的认识和对其规律的总结,不是利用自然规律去能动地改造世界 ·经济活动和行政管理工作等方面的计划、规则和方法等,由于只涉及人类社会活动的规则,没有利用自然力或自然规律 ·例如下棋规则、游戏规则、汉语拼音方案、提高记忆力的方法等,由于只是指导人们判断、记忆、推理、分析的规则和方法,不具有技术内容 3、《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本身不是专利法所保护的对象,但为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而使用的仪器、器械、装置以及化学物质和组合物等,仍属于可专利的主题。非以治疗为目的方法如除臭等仍属于可专利的主题 ·不可专利的主题如:中文打字汉语拼音快速排字和检字法、中国年历星期六的色彩表示方法、中医的诊脉法、西医的X光诊断法、超声诊断法、中医的针灸、气功,西医的电疗、磁疗,以及进行外科手术的方法、为美容进行手术的方法4、世界上的伟大发明,如: ·人工合成胰岛素、人造血、卡介苗、避孕药、味精、杂交水稻(以上动植物品种都是指生产方法) ·血压计、核磁共振仪、 ·集成电路、卫星、核反应堆、原子弹 ·电影、电视系统、电子邮件 ·拉链、塑料、人造纤维 5、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如果发明创造的目的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只是不按正常方法予以应用有可能导致违反国家法律的后果,则不能因为该发明创造的滥用会违反国家法律而拒绝对此类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例如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麻醉品、镇静剂、兴奋剂,以及以娱乐为目的的游戏机、棋牌等 ·例如,一种用以防止汽车被盗的装置采用释放催眠气体的方法,使盗车者在开车时失去控制,从而便于抓获偷盗者,但是由于这种装置也会给行人造成危害,

2021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讲义:专利法

专利法 ◆专利权的特殊权属 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专利权授予的先申请原则及优先权 第九条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第二十九条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权和专利权的转让 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权的内容 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

2021年关于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说明

编号:JY-HT-06913 2021年关于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说明 Any parties with a cooperative relationship can sign a contract to protect legal right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MZYUNBO设计

2021年关于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说 明 (2001年6月26日) 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为了配合修改后的专利法的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并征求专利代理机构、专利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拟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案(送审稿)》。国务院法制办为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案(送审稿)》,又多次召开了科技部、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以及专家、学者参加的征求意见会。国务院法制办综合各有关方面意见送国务院审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草案)》已于2001年6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通过,将于2001年7月1日与修改后的专利法同日施行。我国专

利法实施细则在修订过程遵循了以下原则:一、与专利法的修改相一致;二、简化程序,与加快审查的目标一致,与方便申请人的目标一致;三、与国际趋势相协调,履行我国应尽的国际义务。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颁布是健全完善我国专利制度的又一里程碑。现将主要内容简介如下: 一、与专利法的修改相一致的修改 1.删除关于撤销程序的规定修改后的专利法取消了撤销程序,新细则也作了相应修改,删除了撤销程序的相关规定(删除了现行细则第55条、56条、57条,修改了现行细则中有关申请、审查、复审和无效中的相关条款)。 2.提高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金数额和报酬比例新细则根据修改后的专利法的精神,参照《科技进步法》、《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提高了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金的数额和报酬的比例(参见新细则第六毡ǜ媛细则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新细则第14条)

专利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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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基础知识 1、什么是专利? 专利一词,一般有三种含义,即专利权、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和专利文献,但主要是指专利权。所谓专利权就是由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据专利法授予申请人的一种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专有权。 2、什么是专利法? 专利法是调整因为发明创造的归属和实施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是国家重要的经济法规。专利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的申请和审查批准程序,专利权人的权利义务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和专利权的保护等。 3、专利权的种类? 我国专利法保护三种专利,即: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4、专利权有哪些特点? (1) 独占性: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排他性质,任何人要实施专利,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并按双方协议支付使用费,否则就是侵权。

(2) 时间性:专利权只有一定期限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就不在存在,它所保护的发明创造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专利权的期限是由专利法规定的。 (3) 地域性:一个国家授予的专利权只在授予国的本国有效,对其它国家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每个国家所授予的专利权,其效力是互相独立的。 5、什么人可以申请专利? 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或设计人有权申请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合法受让人也可以申请专利。 合法受让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由发明人或设计人自愿将其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有偿或无偿地转让给第三者;另一是由于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去世,其继承人合法继承专利申请权。 几个人共同完成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归几个人共有。 对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属于发明人、设计人所属的单位。全民所有制单位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持有,非全民所有制单位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所有。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持有和所有单位,应当根据发明创造的意义和实施以后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设计人按照其对完成发明创造所做贡献的大小,给予奖金和报酬。 6、什么是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造? 依据专利法和实施细则规定以下情况完成的发明创造都是职务发明创造:

专利基础知识 考试答案

A.一项 B.二项 C.三项 D.多项 A.饮料配方 B.半导体芯片的制作工艺 C.健身器械 D.英语音标扑克牌 A.颁发专利证书日 B.申请日 C.授权公告日 D.实质审查日 A.6个月 B.12个月 C.18个月

D.24个月 A.具有创造性 B.可能具有创造性 C.没有实用性 D.应当具有创造性 A.3个月 B.6个月 C.12个月 D.18个月 A.对产品的构造提出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B.对产品的制造方法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C.对产品的构造和形状的结合提出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D.对产品的色彩或产品的制造方法提出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A.专利合作条约 B.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C.巴黎公约 D.国外专利局 A.永动机 B.一种新型电脑芯片 C.一幢造型别致的建筑物 D.一种扑克牌的新玩法 A.发明 B.实用新型 C.外观设计 D. A.用于娱乐的游戏机 B.用于医疗的麻醉品 C.用于治疗疾病的器械 D.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A.甲发明了仿真伪钞

B . 乙发明了对糖尿病特有的治疗方法 C . 丙发现某植物新品种 D . 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 A . 自申请日起20年 B . 自申请日起10年 C . 自授权公告日起20年 D . 自授权公告日起10年 A . 最先完成该发明创造的人 B . 最先将该发明创造投入生产使用的人 C . 最先提出该专利申请的人 D . 最先公开销售该发明创造的人 A . 只有涉及产品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时 B . 只要涉及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C . 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D . 以上三项都不对 二、多选题 (共10题 ,总共40分 )

《中国专利法详解》(2011版)读书笔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读书笔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 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释: 1、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 2、鼓励发明创造 3、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 4、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条发明创造的定义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一、发明 释: 1、《专利审查指南》对“技术方案”作了如下解释: 技术方案:是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的集合。技术手段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的。 未采用技术手段解决技术问题,以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的方案,不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客体。

气味或者诸如声、光、电、磁、波等信号或者能量也不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的客体。但是利用其性质解决技术问题的,则不属于此列。 2、《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专门加入了“关于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若干规定”,其中规定: 如果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解决方案执行计算机程序的目的是解决技术问题,在计算机上运行计算机程序从而对外部或内部对象进行控制或处理所反映的是遵循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并且由此获得的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则这种解决方案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所说的技术方案,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如果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解决方案执行计算机程序的目的不是解决技术问题,或者在计算机上运行计算机程序从而对对部或内部对象进行控制或处理所反映的不是利用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或者获得的不是受自然规律约束的效果,则这种解决技术方案不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所说的技术方案,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3、所谓“积极效果”或者“有益效果”,是指通过发明创造的实施能够给公众或者社会带来益处,使发明创造具有予以实施应用的价值。多、快、好、省、方便、便宜等都能构成“积极”和“有益”效果。 4、技术特征 技术方案由技术特征组成。产品的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零件、部件、材料、器具、设备、装置的形状、结构、成分等;方法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工艺、步骤、过程以及所采用的原料、设备、工具等。各个技术特征之间的相互关系也是技术特征。 5、发明专利的技术方案分为产品技术方案和方法技术方案。 6、“新的”一词,用于界定能够获得发明专利的技术方案的性质,但不是“判断新颖性、创造性的具体审查标准”。 二、实用新型 1、实用新型只限于产品,不能是方法。 2、《专利审查指南2010》对“形状”、“构造”作了定义:

专利基本常识-基本常识大全

一、专利的基本常识 1.什么是专利?专利有哪些特性?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它是国家按专利法授予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创造成果所享有的独占、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是运用法律保护手段“跑马圈地”、独占现有市场、抢占潜在市场的有力武器。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专利具有三大特性,即独占性、时间性和地域性。 独占性:发明成果是专利权人的财产,只有专利权人才有权实施其发明成果,其他任何人实施该发明成果都须得到权利人的许可。 时间性:发明成果只在专利保护期限内受到法律保护,期限届满或专利权中途丧失,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地域性:一项发明在哪个国家获得专利,就在哪个国家受到法律保护,别国则不予保护。 2.什么是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是何时颁布实施的? 专利法是用以调整由发明创造活动而产生的智力成果所引起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专利法是一个国家知识产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3月20日公布,1985年4月1日开始实施。我国《专利法》迄今为止已经做过两次修改。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改,后于1993

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改,后于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3.《专利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它的第二次修改涉及到哪些内容? 《专利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专利法》第二次修改涉及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为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尤其是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相适应,修改后的专利法明确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申请和取得专利方面与其他经济成分享受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2)为了适应加强科技进步和创新形势的要求,按照政府鼓励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精神,对职务发明创造重新进行了合理界定,并且从法律上明确规定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完成人应当给予报酬; (3)完善专利领域的司法与行政执法,继续实行司法与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协调运作”的模式,进一步加大专利保护的力度; (4)简化、完善专利审批和维权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通过这次修改,使我国的专利法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标准相一致,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营造良好的专利法律环境; (6)对专利审批和专利管理机构提出明确要求,努力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专利工作队伍。 4.我国的专利有哪几种? 在我国,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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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专利法详解 (2008年第三次修改新专利法) 2010年整理 1

第一条【立法宗旨】 第一条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1、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而知识产权是一种关于无形财产的财产权,其保护对象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创造”。这是将其称为“知识产权”的原因。 正如任何财产权的内容、范围以及财产所有人的权利、义务要受到某些限制一样,专利权也不是一种绝对的权利。例如当一项在后专利是对他人的在前专利的某种改进时,在后专利的专利权人未经在前专利的专利权人同意,就不能实施自己的发明创造,否则就构成侵犯在先专利的行为。当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和公众的重大利益时,国家可以对该专利予以推广应用或者批准强制许可。 2、鼓励发明创造 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长期依靠奖励制度来鼓励发明创造,实行的是所谓“一家开花,百家引进”的体制,也就是发明创造做出后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都可以无偿地予以使用。在这种体制下,发明人得到的回报是获得奖状、奖章、奖金等奖励,发明人及其所在单位不能从发明创造的实施中获得经济效益,因而也就无法回收为完成发明创造所作的投资。这种状况不利于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因此,虽然国家年年拨款搞科研,年年拨款奖励发明创造,但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总不是很多。 为了更为有效地鼓励发明人多发明创造,国家必须建立一种制度,使完成发明创造的单位或者个人能够从中获得经济利益。 事实上,并非所有的发明创造都能够产生良好的技术效果和社会效果。只有取得效果的发明创造才应当得到社会的回报,这是理所当然的。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是否有价值由市场来决定,专利权是否值得保留由专利权人自己来判断。 第二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定义】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新的” 一、发明 专利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从这一定义可知,一项发明具有如下特点: (1)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 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例如对机器、设备、部件、仪器、装置、用具、材料、组合物、化合物等等作出的发明。 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作出的发明。 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种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 二、实用新型 2

新专利法详解:新颖性、创造性与实用性

第二十二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性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解释】对本条的修改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改变了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对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新颖性、创造性作出规定的逻辑结构,将其统一建立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之上。尽管“现有技术”在专利审查实践中已经成为最为常用的术语,但是《专利法》通篇却没有出现这一措辞。本次修改前的本条第二款前半部分实际上隐含了现有技术的定义,却没有冠以“现有技术”的称呼;本次修改前的本条第三款规定:“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其中采用了“已有的技术”一词,却没有对它作出定义;原《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所称已有的技术,是指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国内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即现有技术”,对现有技术作了定义,却没有

明确判断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新颖性的基础也是现有技术。这样的规定方式较为杂乱,使人难于一目了然地弄清各条款之间的关系。本次修改后的本条对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规定统一采用了现有技术的概念,第二款规定“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第三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最后在本条中增加了第五款,对现有技术进行了定义。这种结构安排和表述方式便于公众理解现有技术的概念和新颖性、创造性的标准。二是拓宽了现有技术的范围,规定为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均属于现有技术。 本次修改前的本条第二款对不同类型的现有技术规定了不同的地域范围,其中以出版物方式公开的现有技术的范围是全球性的;以使用或者其他方式公开的现有技术的范围仅限于国内。因此,对于专利申请日前在国外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均不能作为现有技术来判断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日益明显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尤其是网络技术的突飞猛进,出版物公开与非出版物公开之间的界限已经越来越模糊,将非出版物公开的现有技术限制在我国地域之内已逐渐变得没有实际意义,且缺乏可操作性。更为重要的是,对没有公开发表过,但在国外已经被公开使用过或者公开销售过的产品或者方法,只要在我国国内还没有公开使用或者销售,就可以在我国被授予专利权,这不利于鼓励真正的发明创造,提高我国授权专利的质量和水平。让国外已经能够为公众自由使用的技术在我国受到专利权的控制,会损害公众的合法利益,也不利于企业之

专利法相关法律专利代理考试知识点

Chap1 专利法 1.专利一审管辖:省级政府所在地中级法院、开放城市的中级法院(最高 法指定)、经济特区中级法院 2.专利权的共有人在无约定的情况下单独行使权利:可单独实施,可以普 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 3.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认顺序:1)损失2)侵权人得利3)参照专 利许可使用费倍数确定4)1万-100万 4.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5.指定许可的对象(推广应用):国有企事业单位、仅限发明专利。由国 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级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被指定单位需要支付使用费。6.向外国申请专利前需要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保密审查(专利法20 条)。保密审查的申请人未在4个月内收到意见通知,或者未在6个月内收到审查决定,可向外国申请。 7.二人同一专利同一天申请,协商确定,否则都驳回。 8.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局对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作出专利 权评价报告。对申请日在09年10月1日后的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可作专利权评价报告,之前的作检索报告。国知局应在收到合格的请求书和请求费后2个月内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9.对未授权公告的、已宣告全部无效的、已作出评价报告的提出专利权评 价报告请求,视为未提出。 10.强制许可由专利局批准,强制许可可以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主要提供国 内市场。 11.地方的专利管理部门不能裁决侵权赔偿的数额 12.管理专利部门的行政级别:省级、设区的市 13.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 14.职务发明可延至退休后1年内做出。 15.职务发明的奖励,应在授权公告日起3个月发放,发明不少于3000元, 实用新型和外观不少于1000元,发明、实用新型每年奖励利润的2%,外观0.2%,许可他人实施奖励许可费的10%。 16.仅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条件的发明人可与单位约定权利归发明人。 17.专利权共有方转让权力份额可以不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其他共有人优先 受让。 18.超过70岁不办法专利代理人执业证,超过65岁不能作为合伙人、股东 设立新机构。 19.专利代理人脱离专利业务1年内不得申请专利。 20.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3人发起,资金5万以上,有限责任制5人发起, 资金10万以上,设立办事机构的,应当有10名以上代理人,设立满2年以上,并通过年检。(新法已经删除资金要求,年检制度也取消,现在是年度报告公示)21.不能作为发起人的:作为另一代理机构的股东不满2年,受惩戒不满3 年。 22.合伙人应有2年以上执业经历。 23.发明完成后,共有人不可单独提申请,但可约定。

《专利法理论基础》word版

第二章专利法理论基础 学习重点和难点: 1、专利新颖性的理解和判定(第二节) 2、专利创造性的理解和判定(第二节) 3、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理解和判定(第四节) 4、专利侵权的认定(第四节) 5、专利侵权、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的联系和区别 第一节专利的基本概念 一、专利和专利权 专利(patent)是专利权(Patent Right)的简称,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习惯上,专利一词有时是指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本身,有时是指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专利文献。 专利权是一种知识产权。 专利权具有狭义的(传统的)知识产权的全部特性。 二、专利法 1、什么是专利法?

专利法(Patent Law)是调整因发明创造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专利法是一种主要的知识产权法。 2、专利法的主要内容有什么? 专利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专利法的主体: 专利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专利权的使用人、专利的利益相关人。 (2)专利法的客体: 即专利保护的对象,如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 (3)专利法的内容: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专利发明人的权利和义务、专利的利益相关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4)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包括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 (5)专利申请、审查和批准程序: 包括申请、撤回、修改、初步审查、驳回、实质审查、批准、公布、无效、复审等。 (6)专利的实施和强制许可。 (7)专利权的保护措施 (8)专利代理和代理机构 (9)涉外专利申请 (10)费用

3、专利法的实质 专利法的实质是从法律上确认发明创造是一种财产,给予保护。这种财产的财产权应属发明人(或发明人的权利继承人)享有。由于这种财产是一种无形财产,不占据一定的空间,也没有一定的形体,难于被财产权人控制,而又非常容易被其他人利用,因此对这种财产权的保护较为困难,较为特殊,需要专门立法保护,防止侵权。 三、专利制度 专利制度(patent System)是专利法律制度的简称,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即国家通过制订、实施专利法鼓励发明创造、保护发明成果,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一种法律制度。 专利制度的基本特点是: (1)法律保护: 专利制度是通过制订、实施有关法律来建立和实现的。 (2)科学审查: 对于专利申请必须依法进行严格的、科学的审查,才有可能授权,这是保证专利质量的必要条件。 (3)公开通报: 专利文件要及时、定期公开,公布专利的技术内容和发明人、所有人、这有利于传播、交流科技信息,推动科学技术发展。 (4)国际交流: 专利文献要跨越国界进行交流,专利技术可以成为无形商品通过许可贸易走向世界。

新专利法第69条的理解

.《专利法》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 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如果此产品销售的话会视为侵权吗 销售当然没问题。此种情况下属于在先使用权,销售在先使用权制造出来的产品是不侵权的。要不然制造它干啥。这种情况下,没有写在法律条文里的就不算侵权。申请日前如果已经销售的话那就可以无效此专利。我想你的意思就是申请日前没销售,申请日后才开始销售。 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这一条的意思是:只为行政审批的目的却不是为销售的,可以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或者专门为申请行政审批的单位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而不是为商业目的而销售的,不视侵权。 ‘其’是指‘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这个主体,比如A公司因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需要X产品,这时B公司进口X产品卖给A,这个其就是A公司;此时B制造、进口卖给A公司X产品,且A使用X产品仅是为了‘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需要,则,这时B的制造、进口行为为视为侵权例外行为,而B直接使用且不是前述行政审批需要目的则构成了侵权,当然,如果B也是为了‘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则属于第一种行为,也不侵权,所以在第二条便没包括‘所有使用’这一种行为。 专利权人可以禁止先使用权人停止生产吗? 《专利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即: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这里的“原有范围”指的是:专利申请日前你们厂已经制造的相同产品,或为使用相同方法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在这里就是你们厂的原材料)。换句话说,你们厂现在能做的只有两件事:1)卖完之前生产的产品;2)用完之前已经准备好的原材料。如果在上述范围之外另行采购原材料,并用与已经获得专利权保护的相同方法进行制造并销售产品的话,就构成侵犯他人的专利权了。 方法专利具有延及产品的效力,但仅仅延及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所以,对于方法专利而言,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就是非常重要的概念。 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是指依照专利方法获得的原始产品,即应用该方法的第一步到最后一步所得到的产品。如果对该得到的产品进一步进行加工使之发生变化而获得的产品就不是直接得到的产品。例如,某专利方法是制造一种耐磨性很好、主要用于制造轮胎的橡胶的方法,用该方法生产的橡胶属于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但用该橡胶制造的轮胎就不属于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

【王梨华】专利律师必看的10本书【附推荐点评】

专利律师必看的10本书 作者:王梨华专利代理人 【摘要】专利诉讼系集法律、技术、经济、商业等为一体的知识产权诉讼,对代理律师提出较高要求,想成为一名该领域的专利律师,推荐阅读如下10本书…… 前言 专利诉讼系集法律、技术、经济、商业等为一体的知识产权诉讼,对代理律师提出较高要求,特别是涉及通信、电子、机械、化工、医药等领域的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侵权纠纷,既需要具备专业的理工科技术背景,同时需要熟练掌握如何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以及专利侵权判定的若干原则,想成为一名该领域的专利律师,推荐阅读如下10本书…… Top 1 《专利审查指《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含最新的专利侵权司法解释二最新增订本

【原书介绍】 司法解释是人民法院裁判案件的重要依据。为准确适用知识产权和竞争实体法和有关程序法,正确审理知识产权和竞争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在不断总结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司法解释和有关指导性文件,由此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重要的知识产权和竞争审判制度及裁判案件的法律适用原则,对于指导各级人民法院正确审理知识产权和竞争纠纷案件,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本书收录了2001年~2016年公布的知识产权和竞争纠纷方面的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人或者相关文件起草人在文件发布后的权威解读,对于研究和解决相关问题具有重要参考作用。 【推荐理由】为什么把这本书排第一呢,实用,本书是一本工具书,是直接来源于法条,作为起步阶段可以直接引用和适用,看完本书可以基本代理专利侵权案

件了。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人或者相关文件起草人权威解读。收录的司法解释比较齐全,是一本工具书。含最高院公布的专利侵权司法解释(二)及其理解与适用、答记者问。 Top2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利侵权判定指南》理解与适用 【原书介绍】 在2001年意见的基础上,本指南重点对权利要求的解释、等同原则的适用、侵权抗辩事由等专利侵权前沿问题进行了修订,删除了部分不符合现行法律或司法政策的内容,增加了一些实践中较为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为方便法官和从事专利实务的律师、专利代理人以及从事专利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进一步了解本指南

专利法基本知识点与相关习题答案 (知识产权法)

●专利法调整对象 1)调整因确认发明创造所有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确权)2)调整因如何授予专利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授权) 3)调整因使用专利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用权) 4)调整因许可使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限权) 专利权的法律特征 1)专有性。也称垄断性。它是指同一内容的发明创造,国家只授予一项专利权。 2)地域性。地域性是由专利法的国内法性质决定的。3)时间性。规定时间的理由:一是促进有效期内尽快应用,二是技术进步快,发明创造经过一段时间会老化。4)合法性。《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2008年第三次修改(2009年10月1日施行)7个方面 1)立法宗旨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2)提高发明和实用新型标准,“绝对新颖性”; 3)提高外观设计专利的质量,规定对平面印刷品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不授予专利权; 4)取消向外国申请专利须先申请中国专利的规定。 5)据国际《生物多样性公约》,明确“遗传资源的获取或利用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授予专利权”; 6)“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可给予制造并出口专利药品到特定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多哈会议); 7)明确侵犯专利权的赔偿应包括权利人维权成本,并增加了法定赔偿的规定等。 ●专利法法渊 1.宪法。规定国家奖励技术发明创造,对从事科学、技术事业的公民的有益的创造性,给以鼓励和帮助; 2.法律。分为基本法和基本法以外的法律。前者有《民法通

则》、《刑法》等。后者为《专利法》 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有国务院颁发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等; 4.司法解释。 5.国际公约。(我国已加入《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等。上述国际公约除我国政府声明予以保留的条款以外,均为我国专利法的渊源。) 专利制度的作用 一)实现了权利人利益的最大程度的保护 二)促进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 三)促进技术信息的传播 发明专利的特点 1.发明是一项技术方案。 2.发明是一项具体的技术方案。 3.发明必须是一种新的技术方案。 4.发明对自然规律的利用而非但自然规律的发现和揭示。发明和发现的区别与联系: 区别: 一是对象不同。发现的对象是客观存在,在发现前后都已存在着;发明的对象是利用规律、通过投入研制的方案。 二是产生途径不同。发明是人类创造,发现是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 联系: 二者关系很密切,在发现基础上产生新的发明,新发明又帮助人们认识自然界的物质和规律。 发明的分类 1.按完成发明人数分独立发明和共同发明;

什么是专利法

什么是专利法? 专利法是调整因发明创造的产生而引起的,发明人与使用发明的人之间,发明人与其所属单位之间,发明人与发明人之间,在支配和使用该发明创造的问题上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其实质是依照法律确认和保护发明创造的产权。 新中国的首部专利法于1984年3月12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于1985年4月1日正式实施。此后于1992年和2000年两次修正,目前实施的专利法是2000年修正的,自2001年7月1日起实施。 为什么要用专利法保护发明创造? 1.作出一项发明创造需要发明人、设计人付出创造性的脑力劳动,需要仪器设备、试验材料和辅助性劳动,即要进行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投资; 2.发明创造既然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它就可以进入交换领域,成为一种商品,它也就必然要求法律把它作为一项财产加以保护; 3.发明创造是一种生产力,当它得到推广应用后,能起到促进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的作用,产生技术上、经济上或社会上的效果,从而它要求法律把它作为财产加以保护,以促进这种商品的生产和交换,促进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 4.我国专利法承认发明创造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他们所属单位的财产,对发明创造用授予专利权的方式给予充分保护。 可以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有哪三种? 发明: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作出的富有美感的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申请专利时应该提交哪些文件?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时,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2019年温州一般公需科目《信息管理与知识管理》模拟题

2019年温州一般公需科目《信息管理与知识管理》模拟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30小题,每小题2分) 2.知识产权的时间起点就是从科研成果正式发表和公布的时间,但有期限,就是当事人去世()周年以内权利是保全的。 A、三十 B、四十 C、五十 D、六十 3.()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A、2005年 B、2000年 C、1997年 D、1994年 4.专利申请时,如果审察员认为人类现有的技术手段不可能实现申请者所描述的结果而不给予授权,这体现了()。 A、技术性 B、实用性 C、创造性 D、新颖性 5.根据本讲,参加课题的研究策略不包括()。 A、量力而行 B、逐步击破 C、整体推进 D、有限目标 6.本讲认为,传阅保密文件一律采取()。 A、横向传递 B、纵向传递 C、登记方式 D、直传方式 7.本讲提到,高达()的终端安全事件是由于配置不当造成。 A、15% B、35% C、65% D、95%8.本讲认为知识产权制度本质特征 是()。 A、反对垄断 B、带动创业 C、激励竞争 D、鼓励创新 9.本讲指出,以下不是促进基本公共 服务均等化的是()。 A、互联网+教育 B、互联网+医疗 C、互联网+文化 D、互联网+工业 10.根据()的不同,实验可以分为 定性实验、定量实验、结构分析实验。 A、实验方式 B、实验在科研中所起 作用C、实验结果性质D、实验场所 11.本讲认为,大数据的门槛包含两 个方面,首先是数量,其次是()。 A、实时性 B、复杂性 C、结构化 D、非结构化 年9月首届()在葡萄牙里斯本召开。 大会由作为欧盟轮值主席国葡萄牙 的科学技术及高等教育部主办,由欧 洲科学基金会和美国研究诚信办公 室共同组织。 A、世界科研诚信大会 B、世界学术诚信大会 C、世界科研技术大会 D、诺贝尔颁奖大会 13.()是2001年7月15日发现的 网络蠕虫病毒,感染非常厉害,能够 将网络蠕虫、计算机病毒、木马程序 合为一体,控制你的计算机权限,为 所欲为。 A、求职信病毒 B、熊猫烧香病毒 C、红色代码病毒 D、逻辑炸弹 14.本讲提到,()是创新的基础。 A、技术 B、资本 C、人才 D、知识 15.知识产权保护中需要多方协作, ()除外。 A、普通老百姓 B、国家 C、单位 D、科研人员 17.世界知识产权日是每年的()。 A、4月23日 B、4月24日 C、4月25日 D、4月26日 年教育部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 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中采用列举的 方式将学术不端行为细化为针对所 有研究领域的()大类行为。 A、3 B、5 C、7 D、9 19.美国公民没有以下哪个证件()。 A、护照 B、驾驶证 C、身份证 D、社会保障号 20.关于学术期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学术期刊要求刊发的都是第一手 资料B、学术期刊不要求原发 C、在选择期刊时没有固定的套式 D、对论文的专业性没有限制 22.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其遭遇 的侵权程度()。 A、越大,越低 B、越大,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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