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18年推免研究生工作细则
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稿)
0.2
0.1
0.05
16 Jessup 国际模拟法庭竞赛
0.3
0.2
0.1
0.05
17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0.2
0.1
0.05
18 全国大学生先进制图技能与技术大赛
0.2
0.1
0.05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测绘实践创新能
19
0.2
0.1
力大赛等竞赛
0.05
国际大学群英辩论会(限 4 名主要队员,
20
2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3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4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全国特等奖 学校单列计划,直接推荐
全国特等奖 (特等奖提名)
学校单列计划,直接推荐
全国特等奖 学校单列计划,直接推荐
5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全国特等奖 学校单列计划,直接推荐
6 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
全国特等奖 学校单列计划,直接推荐
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 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被录取后,应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学校研究生院指定的报考点予以现场确 认。
(九) 具有推荐到外校推免资格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无 接收单位正式接受函的,视为自动放弃免试资格。
第十条 学院推荐的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必须是取得 学术型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直博生申请、选拔事宜见当年学校研 究生院通知。
施办法(修订稿)》中“重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分值细则”的其他科技、
文化活动获奖者或获得其他荣誉称号者,学院参照加分。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 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规 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 推荐。
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工作办法(定稿)
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本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校推免生的推荐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教育部、学校有关制度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招生单位复试。
第三条推免生推荐工作应当坚持自愿申请,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推荐工作中要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积极创新推免生遴选方法,避免唯分数论,遴选出综合素质高、综合能力强、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
鼓励校内、校际交流,鼓励学科交叉,培养复合型人才。
第五条学校设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成员为纪检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学工部、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等,负责统筹领导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
教务处负责全校推免生推荐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六条学院设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成员为分管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系主任和教师代表等,负责本院推免生推荐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在当年推免工作正式开始前,学院应当制定推免生遴选工作细则(内容应载明综合排名等遴选规则)及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送教务处备案。
重庆大学-自动化学院接收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自动化学院接收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
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接收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推荐进国家推免服务系统的2018届优秀本科生。
2.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好学,遵纪守法,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纪违法犯罪受处分处罚记录。
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入学。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名列前茅,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以及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本科通过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考试,或者参加托福网考成绩≥80分,或者雅思成绩≥
5.5。
符合推荐免试条件的申请者请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网址/tm),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选择报名志愿、查看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
录取名单以“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的最终确认结果为准。
二.申请材料。
3自动化〔2017〕03号-2018年学院推免用文件—学院红头文件
重大自…2017‟03号关于自动化学院推荐本科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奖励加分的通知根据重大校…2017‟4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时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学校鼓励学生参与学科竞赛、创新评优等活动,对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的学生参与学科竞赛、创新评优等活动获奖实行奖励加分。
学院制定自动化学院推荐本科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奖励加分政策。
本文件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原《关于自动化学院2017年推荐本科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奖励加分的通知》(自动化…2017‟02号)同时废止。
附件:重庆大学自动化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奖励分值表自动化学院2017年6月16日主题词:推免加分重庆大学自动化学院2017年6月18日发附件:重庆大学自动化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奖励分值表\\\备注说明:1.表格中1—2项中,同一竞赛多次获奖,取奖励分值最高分,不累加;不同竞赛可累加。
2.表格中1-2项中团队性竞赛项目排名前3按100%奖励分值加分,项目排名4-5按50%加分,项目排6-8按20%加分。
(中国方程式赛车大赛项目排名前5按100%奖励分值加分,项目排名6-10按50%加分,项目排名11及以后按20%加分;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由于规则变化,电磁组参赛学生4人全部按100%奖励分值加分。
)3.针对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于每年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计算成果的截止时间前,竞赛组委会下通知参加全国复测组的每位组员可按照重庆市一等奖加分,绩点加分可加0.08。
4.若每年学校相关推免文件规定计算成果的截止时间前,各类竞赛有组委会官网公布文件(需学校任可,学院认定),可按照文件上名次进行加分。
5.表格中3-4项中,多项材料可累加(其中3.4和4.2项目分别最高加5项),注意:请持有发表发明专利、学术论\文的证明材料,接受专家小组的当面提问。
关于化工学院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讨论生的说明
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基本要求化学工程学院.根据《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川大教【】号,首先由教务员计算出学生在校期间(年)所学必修课程的平均成绩并进行课程成绩排名,平均成绩的学分计算基数必须等于或大于专业教学计划前年必修课程总学分,学生所有课程成绩按第一次成绩计算.。
在必修课程成绩认定同时,要求完成教学计划前年选修课程总学分的以上;。
学生的推免资格以“学生综合成绩"排名进行认定,学院统一公示,按照推免指标依次推荐上报;。
学生综合成绩课程成绩() 科研能力()专家面试成绩()活动();课程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科研能力和专家面试成绩由XX系打分;活动由学工辅导员打分;.学生本人提交书面推免申请并附交相关能力证明材料;并签署提交材料真实符合规范;.学生本人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英语水平要求学生具有较高的外语水XX运用能力,具体执行如下标准:英语四级成绩≥分;或英语六级成绩≥分;或成绩≥分;或旧成绩≥分;或新成绩≥分;或成绩≥分;或成绩≥分;。
创新能力特别突出、科研成果特别显著、专业水平特别高者,英语要求可适当放宽。
此类学生在通过专业面试和综合考核后向学院申请,由相关学科名教授推荐、学院推免领导工作小组成员集体考核确定人选,上报学校专家组评审;。
科研能力尤其要突出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专业素养的和学术发展潜力的考核,具体细则由XX系制订,并交学院备案;。
活动由学院学生工作组根据学生参加活动情况给出成绩,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具体细则由学生工作组制订,并交学院备案;.专家面试成绩由专业名以上教授和副教授组成面试小组,XX位专家XX自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
面试项目可以包括基础理论、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自学能力、创新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
XX系推免研究生的最终结果必须经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会议讨论通过之后,方可正式公示。
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18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20%外国语+30%专业基础课+30%专业课+20%综合能力(满分100分)。
2)由学院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3)若考生的复试成绩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学校将于6月初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站上公示考生成绩。
四、复试工作监督
1)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投诉(联系电话: 023 - 65678938)。
教育部学历认证书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证书最迟于2018年6月10日前交至学院)。
申请材料请按照要求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填写打印“重庆大学2018年报考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封面,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以便审核。
2.考核流程
一、领导小组
组长:魏子栋
副组长:刘仁龙胡宝山
成员:董立春李泽全胡小华
秘书:张晓慧刘姗
二、招生指标及招生方式
我院通过“申请-考核制”进行招生,并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我院招生指标。在“先进制造”与“能源与环保”领域招收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复试安排流程
1、报到:时间:2018年5月28日上午9:00地点:虎溪校区理科楼LC215
专家推荐书(二份)、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详细摘要与目录;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承担工程项目情况、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工程创新成果与研究业绩、研究成果的陈述;
体格检查表(县Βιβλιοθήκη 级以上医院出具);2)我院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质保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化学化工学院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化学化工学院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化学化工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生实施办法》的要求,经9月13日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召开相关会议讨论,制定了今年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一、成立本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推免生工作组长:刘伟生副组长:梁永民、张浩力、景欢旺、代全顺、蒲巧生成员:张颖、刘磊、任娟二、名额分配方案我院201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共计67个。
其中13个为带名额推荐到校外单位,10个为专业学位推荐名额。
(一)学术型带名额向外单位推荐,名额共计13名。
其中,化学专业11名,应化、化工专业各1名。
具体分配如下:(二)专业学位型带名额向外单位推荐,名额不受限制,学生可自行联系。
(三)向本院各硕士点推荐学术型研究生名额分配如下(学生基数名额34人,学科建设名额10人,教授比例:34(名额)/43(教授人数)=0.791)1、研究所分配名额如下:无机化学教授8人:8×0.791=6.328 分配名额:6人;有机化学教授18人:8×0.791=14.238 分配名额:14人分析化学教授6人:8×0.791=4.746 分配名额:5人物理化学教授4人:4×0.791=3.164 分配名额:3人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教授3人:3×0.791=2.373 分配名额:2人应用化学教授2人:2×0.791=1.582 分配名额:2人化学工艺教授2人。
:2×0.791=1.582 分配名额:2人2、学科建设:功能有机分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8人;甘肃省有色金属化学与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2人。
3、学院导师名额分配:无机化学专业:刘伟生(2个名额)、唐瑜、卜伟锋、覃文武、杨正银(每位导师一个名额),邬金才、王雅雯、杨瑛(三位导师两个名额);有机化学专业:涂永强(3个名额)、翟宏斌、厍学功、王为、梁永民(每位导师两个名额),张浩力、许鹏飞、李瀛、曹小平、高坤、周波、樊春安、房建国、杨尚东、邵向锋、谢志翔每位导师一个名额);分析化学专业:王春明、陈兴国、蒲巧生、姚小军、肖建喜(每位导师一个名额);物理化学专业:李灿、马建泰、丁勇(每位导师一个名额);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柳明珠、李彦锋、刘鹏(三位导师两个名额,按照专业课成绩百分比确定);应用化学专业:黄国生、陈保华(每位导师一个名额);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严世强、李茸(每位导师一个名额)。
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17年推免生实施办法及操作细则
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17年推免生实施办法及操作细则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重大校〔2014〕268号,附件1)和,为做好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办法及操作细则。
一、推免工作小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由分管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系主任和教师代表等组成,负责组织本院推免工作的实施。
组长:魏子栋专家组:黎学明、李泽全、陈昌国、董立春、胡小华、向斌、魏顺安、季金苟、徐溢、李杨、曹渊成员:陈红梅、柴俊青、徐红、赵成兰二、推荐免试生基本条件参照《关于开展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2016〕278号)执行。
具体如下: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按期完成(前三年)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优异,名列前茅,且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托福≥550分(或网考≥80分),或雅思≥(体育、艺术类通过学校大学基础英语(1-4))。
详见《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重大校〔2014〕268号,附件1)。
三、推免名额分配按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限额以一定比例分配到各专业,并兼顾各专业差异。
四、优选条件(一)直选条件满足表1所列条件的学生,由学校单列计划,直接推荐。
各专业名额分配的通知
关于调整化学化工学院2018届本科生推名研究生
各专业名额分配的通知
根据《化学化工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化学化工学院2018届本科生推免研究生原定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
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环境工程安全工程化学特殊潜质*
7 6 3 3 1 1
*若无特殊潜质推免生推出,特殊潜质名额计入化学专业
由于在本次推免过程中化学专业、特殊潜质2个名额均无学生报名,根据《化学化工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第二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部署化学化工学院推免工作,确定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监督指导推免生实施过程,审定上报名单,受理举报、调查推免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
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结合我院往年考研率、各专业推免报名人数、推免总分以及学科发展现状,讨论后确定将原化学、特殊潜质2个推免名额分配至应用化学和安全工程2个专业各1名。
调整后的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
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环境工程安全工程
7 7 3 4
化学化工学院
2017.9.18。
2018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考研考试科目、招生人数
302 数 学二
858 化 工原理 一(含 化工原 理实 验) 101 思 想政治 理论
204 英 语二
一、复试科目:1、 外语听力、口语;2; 基础化学化工。 二、同等学力等加 试科目:1、分析化 学;2、有机化学。
302 数
/
05 化学反应工程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6 化工热力学 07 表面技术与工程 08 环境化工 09 化工环保 10 质量监督与检测
研究方向: 01 化学工程 02 化学工艺 03 生物化工 04 应用化学 05 工业催化 06 制药工程 07 材料化学工程 08 资源与环境化工
(全日制)085216 化学工程 Z31M16 (专业学位)
研究方向: 01 电化学工程 02 分离工程 03 化学工艺 04 材料化学
指导教师
考试科 目
专业备注
101 思 想政治 理论
201 英 语一
一、复试科目:1、 外语听力、口语;2、 基础化学实验。 二、同等学力等加 试科目:1、分析化 学;2、有机化学。
625 化 学综合
857 物 理化学 (含物 理化学 实验) 101 思 想政治 理论
201 英 语一
一、复试科目:1、 外语听力、口语;2、 基础化学化工。 二、同等学力等加 试科目:1、无机化 学;2、有机化学。
03 天然药物化学 04 计算机药分与分子 医药生物信息学及计量学 05 分子药物学及药代 动力学 06 微生物药物与生物 制药
626 药 学专业 基础综 合(含 药物化 学、药 物分 析)
/
2018 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考研考试科目、招生人数
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全日制)070300 化学
人数 (含推
化学化工学院接收2020年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模板】
化学化工学院接收2020年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一、学院及接收专业简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的前身是1940年创办的国立中正大学工学院化学工程系,经七十多年的发展,今天化学学科已经是**大学优势学科和优先发展学科,江西省高水平建设学科。
1984年化学学科获得学校首个有机化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5年获得化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得化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
化学学科现有化学教育、应用化学、材料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四个本科专业;拥有化学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应用化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术型工学);以及教育硕士[学科教学(化学)、科学与技术教育]、化学工程(工程硕士)三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
2014年化学学科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化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由此,化学学科构建了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所组成的完备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化学化工学院有一支充满活力,业务能力强,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在编在岗教职工总数106人,专任教师78人。
目前有学术型研究生导师72人,其中正高职称20人,副高职称38人,58人具有博士学位。
学院现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江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6个,实验室面积2.0万平方米,大型实验仪器设备90余台(套),原值8000多万元,这些为研究生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条件。
二、各专业接收名额接收保送的专业及人数如下:以上专业预计总招收人数不超过60人。
三、申请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高校2020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3.毕业时能获得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
四、申请材料1.**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本人陈述;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4.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附获奖证书复印件);5.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化学化工学院关于选拔优秀在学硕士生推荐免试
化学化工学院关于选拔优秀在学硕士生推荐免试攻读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及师生互选办法(试行稿)为做好选拔优秀在学硕士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现参照江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关于选拔优秀在学硕士生推荐免试攻读2017年博士研究生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学科布局与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具体情况,以及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经研究制定学院《选拔优秀在学硕士生推荐免试攻读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及师生互选办法》。
一、关于材料审查与考核1.报名条件必须符合学校要求。
详见学校研究生院招生网。
2.英语水平至少要达到学校要求。
以申请人提供的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为依据审查确定。
3.研究生在学期间,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者将被取消推免资格:(1)在学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2)有考试作弊、论文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3)在实验室工作期间,出现违章违纪行为者。
4.业绩计算与审核。
主要根据课程学习成绩、论文和专利、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活动等四项内容加权得到总分(详见附件《化学化工学院推免博士研究生审查考核评分细则》)。
科研成果须为本培养阶段内的成果或参与的学术研究工作,含论文、专利及课题等;中文核心期刊和SCI期刊论文,均以正式出版为准,申请人必须提供具有出版时间和页码等准确信息的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
申请人须为成果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
专利只有发明专利才计分。
以上各项成果取得的时间范围为:入学当年的9月1日至推免申请当年的10月31日。
5.按业绩总分进行排序并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分数相同时,高年级研究生优先。
二、关于师生互选1.按照学校要求,推免生要经师生互选环节来确定指导教师。
2.招生导师为列入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正在主持国家级课题的我校第一序列专职博士研究生导师。
3.每位有招生资格的教师,当年最多只能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包含自主招收、推免、统考等正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以及推免备选录取的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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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重大校〔2017〕43号)及《关于2018年推免生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由分管教学、科研、研究生、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系主任和教师代表等组成,负责组织本院推免工作的实施。
组长:魏子栋
成员:陈科、李泽全、胡小华、董立春、胡宝山、向斌、魏顺安、季金苟、李杨、曹渊、黎学明、陈昌国
工作人员:陈红梅、何巧艺、赵成兰、陶熊新
二、推免生资格基本条件
推免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 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 按期完成前三学年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或者参加托福考试成绩≥80分,或者参加雅思考试成绩≥5.5分;
4. 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在本专业前40%(重大校〔2017〕43号文件《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其余情形可不受此限制)。
三、学院推免生指标分配
按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限额以一定比例分配到各专业,并兼顾各专业差异。
四、优选条件
(一)直选条件
满足表1所列条件的学生,不占学院指标,由学校单列计划。
备注:
[1] 获奖对应等级,且排名前3;
[2]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作者署名单位为重庆大学,论文内容与学科相关,申请学生必须通过学院组织的教师和学生代表参加的公开答辩会;
[3] 专利权人为重庆大学,且在原始发明人中排名第一,专利内容与学科有关,申请学生必须通过学院组织的教师和学生代表参加的公开答辩会。
*具体细则参见《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重大校〔2017〕43号)通知附件《重庆大学本科生创新类成果列表》。
(二)奖励加分条件及办法
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创新评优、社会实践等活动成效显著,所获成果不符合表1所列直选条件的,实行加分奖励,按附件3“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分值细则”进行加分。
如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一名学生奖励总加分不得超过0.4分。
(三)其他优选条件
对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的培养潜质,且符合推免生资格基本条件第1、2、3条规定的学生,不受推免生资格基本条件中第4条“平均绩点专业排名前40%”的限制,需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考核合格方能获得初选资格。
此类学生须经本专业三名及以上教授联名书面推荐,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考核通过,考核结果、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和教授联名推荐函进行为期3天公示,无异议的,表示考核合格,纳入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初选学生名单;公示有异议的,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建议,报教务处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处理。
获得初选资格的学生,皆须参加综合成绩排名。
有突出贡献的主要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学生综合成绩由学分绩点、综合测评成绩和奖励加分构成。
综合成绩=学分绩点×0.7+综合测评成绩×0.3+奖励加分学分绩点按本实施办法附件1《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试行)》(重大校[2010]233号)计算。
综合测评成绩按本实施办法附件2《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试行)》打分。
奖励加分按本实施办法附件3《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
励分值细则(试行)》计算。
六、推免工作时间及程序
推免生选拔推荐工作时间及程序见表2。
表2 推免工作时间及程序
七、推免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 推免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涉及学院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学生的切身利益。
申请参加推免的学生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获取推免资格的同学应注意接受阶段后续工作,特别注意网上完善信息,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稳妥的填报志愿,不得随意浪费推免指标。
3. 被接受单位录取的学生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不得中途退出,否则视为违约。
4. 在推免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所提供的论文或专利不真实,或者本人未参与的,取消此类学生的推免生初选资格,并将提请校学术道德专委会按照《重庆大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重大校﹝2016﹞342号)处理。
5. 已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的;
(4)本科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的。
6. 其它未尽事宜,详见《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重大校〔2017〕43号)。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此前化学化工学院有关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相关文件停止执行。
附件1:《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试行)》(重大校[2010]233号2016年修改版);
附件2:《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试行)》;
附件3:《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加分细则(试行)》;
附件4:《重庆大学自然科学类权威、重要期刊目录(摘录化学、化工及药学)》。
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17年7月6日
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试行)
一、本办法是对《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二、成绩和学分绩点值的换算方法:
注:
1. 百分制成绩绩点转换公式:60分至90分之间,每门课程的成绩绩点=(该课程成绩-50)/10。
2. 每门课程的学分绩点=该课程的学分×该课程成绩绩点。
3. 平均学分绩点(GPA)=∑每门课程的学分绩点/∑每门课程学分。
4. 对于两级制计分课程,“合格”成绩对应绩点为3.5,“不合格” 成绩对应绩点为0。
三、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是指学生所修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是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指标,可按学期或学年进行计算,作为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所修课程指:学生在学校规定最高修业年限内所修读的,并取得教务处认可的课程。
四、本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交换生在交换期间的课程绩点以重庆大学计算绩点的公式计算为准。
相应成绩转换参照上表执行。
非交换生以教务处提供的绩点为准。
五、本办法自2016年9月开始实施。
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试行)学院综合测评采用面试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测评成绩以绩点方式计入。
1.面试
由学院按专业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各专业面试小组根据专业特色决定面试内容和方式。
面试小组根据学生讲解及回答问题情况在综合面试考核表上进行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考试
由学院综合测评专家组准备考试试卷,考试内容涵盖四大化学及化学实验内容(化工类需涵盖化工原理内容),学生在给定时间内答题,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综合测评成绩
百分制综合测评成绩= 0.5*(面试成绩+考试成绩)
综合测评绩点值=百分制综合测评成绩/20,综合测评绩点值即为综合测评成绩。
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加分细则[1](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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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奖励总加分不得超过0.4分,超过0.4分的,计0.4分;
[2] 化学、化工、药学类各种全国性竞赛是指由中国化学会、中国化工学会、教育部相关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卓越联盟组织的相关竞赛;
[3] 发表论文(仅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应与化学化工学科相关,且限于在校期间(2014年9月至2017年8月31日)发表。
能检索到DOI号的文章给予认可,仅有接收函的文章不予认可;
[4] 重要学术期刊见附件4,摘录自《重庆大学高水平学术成果(自然科学类)奖励办法(试行)》((重大校〔2017〕156号)附件1)所列化学、化工及药学类期刊;
[5] 发明专利(仅限专利权人为重庆大学且在原始发明人中排名第一)应与化学、化工及药学学科相关,且限于在校期间(2014年9月至2017年8月31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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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重庆大学自然科学类权威、重要期刊目录(摘录化学、化工及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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