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万吨汽油吸附脱硫招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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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万吨/年催化汽油吸附脱硫项目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洛阳隆惠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LHZB-201212001-JSJ-GCSG

招标时间: 二○一二年十二月

洛阳隆惠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Luoyang LongHui Petrocchemical Engineering Corporation LTD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 工程说明

工程名称:150万吨/年催化汽油吸附脱硫项目

工程规模:新建150万吨/年催化汽油吸附脱硫项目及配套建设系统工程。

现场条件:

1) 施工场地:四通一平已经完成,场地满足施工要求;

2) 施工用水、电:工程开工前,招标人在施工场地界区边界处提供施工用水源、施工用电源接点位置,中标单位自装经校验合格的计量表,招标人按表读数及规定的水电单价收费(具体收费办法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执行);

3) 道路已通抵拟建工程区;

4) 除工程本身所占场地外,中标单位因施工所需的仓库、场地、临时建筑等占用场地,需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向招标人申请。具体布置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中明确,并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建造的临时设施不得影响生产及工程的施工,否则造成的拆除或重建的全部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

5) 通讯、对外交通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招投标法规、规章和规定,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企业。

2. 招标方式

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

3. 招标范围

3.1本次招标的工程范围包括:

部分静置设备、管道安装工程、装置区防腐保温、脚手架搭拆工程。

3.2本次招标的标段划分为三标段:

1. 第一标段 部分静置设备、管道安装工程

1)按业主最终结算,人工调整到53元/工日,不参与取费,材、

机不调整,降点(降点不低于5%)招标。

2)按《石油化工行业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7年版),人工调

整到53元/工日,不参与取费,材、机不调整,综合费率

159.11%。以此为基础进行降点(降点不低于12.3%)招标。

3)分碳钢综合、铬钼钢综合、不锈钢综合三项(含管托支架、

地管套管、阀门等法兰安装件、吹扫打压气密),按每吋径/

元报价,报价不包含150吨以上大型吊装机械、脚手架搭拆、

无损检测、光谱、硬度、热处理以外整条管线的安装任务。

4)钢结构制作安装,按元/吨报价。报价不包含150吨以上大型

吊装机械、脚手架搭拆。

2. 第二标段 装置区防腐保温

1)按业主最终结算,人、材、机不调整,综合费率159.11%。按

业主最终结算降点(降点不低于10%)招标。

2)按《石油化工行业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7年版),人、材、

机不调整,综合费率159.11%。以此为基础进行降点(降点不

低于17.3%)招标。

3)钢结构除锈、刷漆、防腐、防火:元/吨报价,报价不包含150

吨以上大型吊装机械、脚手架搭拆。

3. 第三标段 脚手架。

以洛阳隆惠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承包范围内,按中国石油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安装工程费(1720.30万元)

为基数,按百分比计取总费用后,一次性包死。

4. 以上第一、二标段降点为综合让利,不包括水电费2%、脚手架

费。

3.3 本工程的工期按甲方项目部统筹计划为准。

4. 付款方式

本工程用于本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情况的支付,按月度支付进度款。

5. 合格的投标人

5.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能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5.2 投标人合格条件见本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5.3 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审查文件编制见附件1 。

5.4 当采用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后审文件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起报送资格后审资料。

5.5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 踏勘现场

7.1 招标人将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自己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7.3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7.4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踏勘现场,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

8. 投标预备会

8.1 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召开投标预备会(答疑会),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或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派出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投标预备会。

8.2 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

8.3 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3天,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招标人将做出澄清和解答。

8.4 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将在3日内提供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投标答疑纪要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确认通知格式见本示范文本第三部分。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11.3款规定执行。

二、招标文件

9. 招标文件的组成

9.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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