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组织结构搭建
基金管理人组织形式
基金管理人组织形式
1.公司型基金管理人:包括证券公司、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以及基金专业公司等。
这些机构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基金产品为客户提供
投资管理服务,同时也参与基金的募集运作,收取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
2.合作式基金管理人:包括合资公司、合作公司等。
这些公司可以由
多个主体共同投资组建,共享资源并合作经营。
合作式基金管理人的设立
更加注重资源整合、业务拓展和风险分担。
3.社会团体基金管理人:包括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社会组织。
这些
组织通常是非盈利性的,并以促进行业发展、提升行业规范和服务会员为
宗旨。
社会团体基金管理人往往设立专门的基金投资部门,为会员提供资
金投资管理的服务。
4.公募基金公司:是指以基金业务为主营业务的金融机构,在证监会
的监管下进行基金的募集、投资管理和运作。
公募基金公司主要以公开市
场的方式发行和流通基金份额,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开放式基金产品。
5.私募基金管理人:是指非公开发行的基金管理人。
私募基金管理人
不对公众开放,只接受特定范围内的合格投资者的投资。
私募基金管理人
经办的私募基金通常规模较小,投资策略相对较为灵活。
基金管理人的组织形式会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市场环境和监管
要求而有所不同。
而在中国,基金管理人的组织形式和发展模式也在不断
演变和完善中。
随着基金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未来还可能涌现出更多种
类和形式的基金管理人。
私募基金结构化安排
私募基金结构化安排私募基金是指非对公募的基金,只向特定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约定方式进行运作的基金。
而私募基金结构化安排是指在私募基金募集资金和投资运作中,通过设计合理的结构安排,以实现投资者的预期收益、降低风险和合规要求。
私募基金结构化安排的核心目标是在保证资金安全和合规的基础上,最大化收益。
下面将从基金募集、产品设计和投资运作等角度,介绍私募基金结构化安排的主要内容。
基金募集是私募基金结构化安排的第一步。
通过制定合理的募集方案,私募基金可以吸引到合适的投资者并筹集到足够的资金。
在募集过程中,可以采取私募股权、债权融资、混合资本等多种方式来满足基金的募集需求。
此外,还可以根据不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偏好,分别设计不同的基金产品。
私募基金的产品设计是私募基金结构化安排的关键环节。
通过产品设计,可以将投资者的需求与风险收益特征进行匹配,实现最佳的风险收益平衡。
私募基金产品可以包括股权投资基金、债权投资基金、基金组合等多种形式,不同类型的基金产品在产品设计上具备不同的特点和投资策略。
例如,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风险相对较高,但潜在收益也较高。
而债权投资基金则主要投资于债权资产,风险较低,但收益相对稳定。
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是私募基金结构化安排的重要环节。
投资运作包括资金管理、投资决策、风险控制和退出机制等方面。
在资金管理方面,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对募集到的资金进行有效管理和运作。
在投资决策方面,可以通过建立专业投资团队,结合市场分析和研究等手段,指导基金的投资决策。
在风险控制方面,可以根据不同的投资策略和市场特点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如分散投资、风险评估、退出预案等。
在退出机制方面,可以通过IPO、并购、回购等方式,实现基金投资的退出和回报。
总的来说,私募基金结构化安排是通过合理设计基金募集、产品设计和投资运作等环节,以实现投资者的预期收益、降低风险和合规要求为目标的一种手段。
私募基金分类组织形式
私募基金分类组织形式私募基金是一种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并通过专业的基金管理团队进行投资运作的一种投资工具。
根据其组织形式的不同,私募基金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分类:一、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私募基金。
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运作,而有限合伙人只承担其出资额的责任。
这种组织形式具有灵活性高、管理成本低等特点,适用于小型私募基金。
二、股份有限公司制私募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制私募基金是指以股份公司形式组织的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公司的发起人,出资设立股份公司,股东通过认购股份来参与基金投资。
这种组织形式适用于大型私募基金,具有规模化、分工明确的特点。
三、信托制私募基金信托制私募基金是指以信托形式组织的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信托的受托人,由信托受益人委托管理基金资产。
这种组织形式适用于需要更加严格的监管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私募基金。
四、合同投资公司制私募基金合同投资公司制私募基金是指以合同投资公司形式组织的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签署合同,约定基金的运作方式和投资策略。
这种组织形式具有灵活性高、适应性强的特点,适用于不同类型的私募基金。
五、基金管理人制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制私募基金是指由基金管理人直接组织的私募基金。
基金管理人作为基金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基金的募集、投资和管理。
这种组织形式适用于专业化、规模较大的私募基金。
以上是私募基金按照组织形式的不同进行的分类,每种分类都有其特点和适用范围。
投资者在选择私募基金时,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适合的私募基金。
同时,也需要注意了解私募基金的投资策略、管理团队等方面的信息,以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私募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私募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一、绪论私募投资基金是一种专业的投资机构,其主要业务是为特定的投资者通过集中管理的方式投资多种资产,以获取资本收益。
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管理工作是私募基金的核心业务,是私募基金运作的关键环节。
有效的投资管理制度对私募基金的运作和投资者的利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私募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私募基金的经营活动,提升基金管理水平,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1. 合规经营。
私募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证监会的规章制度、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地经营私募基金业务。
2. 风险控制。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明确投资风险管理责任和权限,并合理规划和布局投资组合,确保投资风险可控。
3. 投资决策和执行。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独立的投资决策机构,明确投资决策的程序和规则,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
4. 投资者利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以维护投资者利益为首要任务,秉持诚信勤勉的原则,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尊重投资者的意愿,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5. 业绩报酬。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完善的业绩报酬机制,确保与基金业绩挂钩,使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利益保持一致。
6. 信息披露。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积极主动向投资者披露基金运作情况、投资组合情况、风险控制情况等相关信息,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及时性。
三、私募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的主体内容1. 投资决策程序(1)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设置和职责。
(2)投资策略和投资标准的制定和调整。
(3)投资决策的程序和流程。
(4)投资决策的授权和限制。
2. 投资组合管理(1)投资组合的构建和管理方法。
(2)投资组合的分散化和配置原则。
(3)投资组合的调整和调度机制。
3. 风险管理(1)风险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
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作为承担资金管理责任的机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以确保投资者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确保自身的合规经营。
内部控制是管理人自身独立设立目标,通过协调组织的资源,有效运用资源和风险评估,应对使目标实现的不确定因素,从而提供合理保证的一种自我约束管理模式。
内部控制是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有效运营的关键环节,它不仅仅是合规要求,更是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是非常必要的。
内部控制在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的运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帮助管理人规范自身的内部管理和运营活动,提高决策效率和准确性。
内部控制可以提高管理人的风险管理水平,降低操作风险,预防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
内部控制可以提高管理人的透明度和信誉度,加强对外交流和合作,吸引更多优质投资者。
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管理人自身设立目标、运营活动和风险管理等基础,通过合理组织、有效资源配置和风险评估,实现落实目标的不确定因素管理。
管理人应根据自身特点和业务需求,制定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及规章制度,建立内部控制体系。
需确保内部控制体系能够有效运行。
管理人应定期评估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和改进内控要求。
培训员工,增强员工内控意识,加强信息传递,促进内部沟通,确保内部控制能够有效运行。
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内部审计。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内部控制体系的信息化建设已经不可或缺。
管理人应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内控效率和准确性。
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机制,加强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
需要注重内部质量管理。
管理人应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各种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确保风险可控。
私募基金管理人章程
私募基金管理人章程一、总则为了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组织行为,保障私募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结构1.公司名称: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进行登记,并在公司名称中明确标注“私募基金管理人”。
2.公司类型: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的形式。
3.组织架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或执行监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4.职责分工: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明确各层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
三、运营原则1.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坚持合法合规、诚实守信、审慎经营的原则,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协会进行登记,并按照协会的规定报送相关信息。
3.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对投资风险进行充分揭示,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4.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评估体系,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并向投资者充分披露风险评估结果。
5.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6.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业务操作规范、风险管理有效。
7.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风险事件,防止风险扩散。
8.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完善的合规检查机制,定期对业务进行合规检查,确保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的要求。
9.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体系,保障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
10.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协会报送运营数据,接受协会的监督管理。
四、行为规范1.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2.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
私募基金自查报告
私募基金自查报告
私募基金自查报告是私募基金管理人为了规范自身运营管理、合规经营而进行的一种
内部检查,主要涵盖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组织架构、风险管理、合规运作、投资决策
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一份完整的私募基金自查报告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1. 组织架构和治理:描述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组织结构、人员配置和决策层级,包括董
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的介绍,以及决策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说明。
2. 风险管理: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控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还需要介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风控措施和应
对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
3. 合规运作: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制度和合规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包括是否遵循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提交相关报告和备案、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合规体系、是
否进行合规培训等。
4. 投资决策:介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策略和投资决策程序,包括投资目标、投资
策略和投资限制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还需要对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估。
5. 投资者权益保护: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进行评估,包括信息披露、风险警示、投资者教育和投诉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私募基金自查报告是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文件,旨在帮助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能。
同时,私募基金自查报告也是监管部门对私募基
金管理人进行审核和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
私募的组织架构
私募的组织架构
私募基金的组织架构通常会根据其投资策略、规模和管理模式等因素有所不同。
但一般来说,私募基金的组织架构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投资决策机构:这是私募基金的核心机构,通常由基金管理人或投资决策委员会担任。
他们负责制定投资策略、选择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决策以及监督投资执行情况。
投资部:投资部是负责执行投资决策的部门,包括寻找、论证和推荐投资项目,执行投资决策,跟踪和管理投资项目等。
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负责风险管理和控制,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政策、评估和管理投资风险、监控投资组合的风险状况等。
运营部:运营部负责基金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包括基金份额登记、资金清算、信息披露等。
合规部:合规部负责确保基金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制定和执行合规政策,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合规行为等。
财务部: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制定财务计划、监控财务状况、编制财务报表等。
市场部:市场部负责基金的销售和市场营销工作,包括制定营销策略、推广基金产品、与客户建立联系等。
此外,私募基金还可能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或部门,如风险管理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者关系部等,以支持基金的正常运作。
私募基金的组织架构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的组织架构是怎样的?私募基金的组织架构一、权力机构联合管理委员会。
二、决策机构投资委员会。
三、执行机构基金管理人。
四、资金监管基金托管人。
五、顾问机构风险控制委员会。
外部聘请投行、行业方面的转而又人士承担,对拟投资的项目发表独立意见。
六、资金保管托管银行。
对于私募基金,既可以是投资者的一种投资赚钱的方式,也可以是人们把闲散下来的钱,利用起来的一种理财方式。
私募基金的快速发展,并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自然有它的道理。
每个公司都有自身的组织架构,私募基金公司也不例外。
下文便是对▲私募基金的组织架构的具体介绍。
▲私募基金的组织架构▲一、权力机构联合管理委员会。
由每位基金投资人(合伙人)各自委派1名代表组成联合管理委员会,是基金的权力机构;负责批准《基金章程》《资产管理协议》《资金监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以及决定更新合伙人的加入、退伙、解散等事项。
▲二、决策机构投资委员会。
由普通合伙人授权专业的人士和有限合伙人的委派代表组成投资委员会,负责所有投资项目的决策,以及做出资金调动的指令等重大事项。
▲三、执行机构基金管理人。
负责寻找、论证项目,执行投资决策,跟踪项目管理;设计产品方案并进行基金的持续募集等。
▲四、资金监管基金托管人。
由全体合伙人共同选定的商业银行担任基金托管人,负责对基金在该行业开立的托管账户进行严格监管,并对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进行监督,保证资金不被挪用、侵占。
▲五、顾问机构风险控制委员会。
外部聘请投行、行业方面的转而又人士承担,对拟投资的项目发表独立意见。
▲六、资金保管托管银行。
注册资金以及未来募集的有限合伙人资金需要委托给银行进行客户管理。
该银行叫做托管银行。
按照资金托管协议,托管银行对基金的资金调度进行严格监管。
而在一个典型的股权基金内部,可以由以下几个部门组成:(一)风险控制部:负责整个公司运作的监管和风险管理。
(二)基金部:负责资金募集。
(三)项目部:负责考察和投资项目。
(四)后期管理服务部:负责投资项目后的服务以及退出管理。
私募基金(有限合伙)设立及运营实施方案
私募基金(有限合伙)设立及运营方案一、基金设立构想从建立有限合伙制基金的设想出发,基金的设立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和结构进行 :(一)组建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公司应由主要发起人或者其下属企业、当地较为知名的企业和未来基金的管理团队(两到三名资深专业人士构成)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最好有人民币 3000 万元,以符合国家发改委备案和享受税收优惠要求.管理公司设立后应报省级发改委备案。
投资管理公司将作为未来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管理人)和作为未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的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基金。
1、主要功能:1) 构建融资平台,根据不同投资目标,制定基金招募说明,设立不同的基金;2) 作为未来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管理人);3) 作为未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的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基金。
基金(投资)管理公司设立:按《公司法》设立注册资本:普通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股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者自然人;出资:按新修改的《公司法》 ,股东出资可认缴制;发展核心:打造具有基金运作管理能力与经验的团队。
2、寻觅投资目标,确定基金方向前提:在构建的基金管理公司融资平台基础上,寻觅投资目标,确定基金方向.考察:对拟投资目标进行尽职调查并形成可行性分析报告。
招募: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基础上确定基金规模,制定基金招募计划,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人进行募集。
设立基金:签署基金认购协议,基金设立,资金到位 (实缴或者限定期限内缴纳)。
1) 3、基金投资人:(二)设立基金1、基金规模:人民币【】亿元摆布,向特定投资人募集。
可从小规模做起,做出成绩和声誉,以有利于以后募资、设立新基金,形成长期滚动发展。
2、出资方式:建议一次性出资。
基金可采取承诺制和一次性出资。
承诺制下,投资人一般先支付 20%的认购资金,其他资金则根据普通合伙人的项目投资或者缴纳管理费通知按比例缴付。
一次性出资的,投资人则须在基金设立时一次性全额缴付认缴资金.一次性缴付的优点是保证基金资金即将到位,未来投资有资金保障;缺点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投资人可能短缺资金.也可考虑采取折中方式:企业、机构投资者采取承诺制出资,个人投资者则一次性出资。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人员设置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人员设置
私募基金管理人是负责管理和运作私募基金的专业机构。
为了确保基金的稳健运行和实现良好的投资回报,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建立完善的人员设置。
本文将介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人员设置,包括投资决策团队、风险管理团队、运营团队、销售团队和客户服务团队等方面。
一、投资决策团队
投资决策团队是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核心团队之一,负责制定投资策略、进行投资分析和决策。
该团队成员通常具有深厚的金融知识和投资经验,能够根据市场情况和基金的投资目标,制定合理的投资方案。
二、风险管理团队
风险管理团队是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监控和管理基金的风险。
该团队成员通过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进行评估和监控,确保基金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运作。
三、运营团队
运营团队负责基金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包括投资组合的配置、交易执行、清算交割等。
该团队成员需要具备扎实的金融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确保基金的顺利运作。
四、销售团队
销售团队负责推广和销售私募基金产品,吸引投资者加入。
该团队成员需要了解市场需求和投资者的偏好,制定合适的销售策略,提高基金的销售量和知名度。
五、客户服务团队
客户服务团队负责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包括解答疑问、提供投资建议、处理投诉等。
该团队成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确保投资者得到满意的服务和支持。
总之,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人员设置需要涵盖投资决策、风险管理、运营、销售和客户服务等方面。
通过建立完善的人员设置,私募基金管理人能够更好地管理和运作基金,实现良好的投资回报,并满足投资者的需求。
课程大纲《私募基金的运作模式解析》
私募基金的运作模式解析课程背景:随着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构建、新三板的分层、注册制的推出……资本市场的大门已经向社会敞开,越来越多的投资机会已经涌现,与此同时的私募股权投资成为了越来越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从2013年至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数量以每年超过200%的速度增长,而所管理资金总额也已经超过了4万亿元。
但是面对竞争越来越激烈的私募股权基金领域,如果通过科学的投资与管理运营,打造一支强大的、优质的私募基金团队?面对新的红利机遇,私募股权基金如何选择一个优质行业与优秀公司,打造成功的股权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如何搭建、怎样保障投资人利益,以及如何进行投后管理与风险控制呢?这一系列问题都是私募基金行业的必修课!本课程《私募基金的运作模式解析》以众多实际案例为基础,从宏观到微观、从战略到细节,系统性讲解私募股权基金的“募资”、“投资”、“管理”、“退出”等核心环节。
课程收益:●掌握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流程与募资方法● 透析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技巧与盈利逻辑●熟练掌握投资后对于标的企业的孵化、培育与管理运营●掌握多种私募基金退出方式●熟悉挂牌上市及并购重组全流程课程时间:2天,6时/天课程对象:私募基金投资团队、天使投资人、大型公司高级管理层课程大纲第一讲:宏观视角下的金融环境与私募基金行业一、结构性改革背景下的企业转型之路1. 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红利机遇点剖析2.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双创”、“供给侧改革”、“多层次资本市场”等核心政策对于产业经济的冲击与影响3. 传统产业转型与资本市场体系所引起的股权投资历史性机遇二、私募股权基金行业的宏观分析1. 私募股权基金的基础概念与基本知识分析2. 私募股权基金的分类、基本模式与行业分析第二讲:募——私募股权基金的资金募集一、私募股权基金SPV的运作分析1. 私募股权基金组织结构分类2. 私募股权基金SPV不同形式的优劣势分析二、募资技巧、方法与注意事项1. 募资成本与募资方式的分析2. 募资主体与募资结构对于资金募集的影响3. 募资报告书的撰写技巧4. 规避私募基金的募资陷阱与雷区第三讲:投——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环节全解析一、行业筛选与公司筛选1. ICP行业调研方法2. 典型行业商业模式梳理与解构3. 公司筛选方法与优质公司锁定4. 如何进行公司深度分析与调研二、投前核心:项目尽职调查1. 投资尽调的基本分类与方法1)财务尽调2)法务尽调3)商务尽调2. 尽职调查的基本流程1)明确尽调目标,形成尽调清单2)开展尽职调查3)进行补充尽调4)参考他方报告5)形成尽调成果3. 从六个视角分析一家公司1)天花板2)商业模式3)核心竞争力4)市场壁垒5)成长性与回报性6)安全性三、投前关键:企业估值的技巧与方法1. 公司股权估值的概念与作用2. 基于公司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1)基础资产法2)重置成本法3. 基于市场同业的价值评估方法1)同业比较法2)加权平均法4. 基于未来现金流的价值评估方法1)自由现金流FCF贴现法2)风险点收益评估法5. 基于不同估值方法的组合运用四、成功的商业投资逻辑1. 概率性思维在投资风险分析中的运用2. 实物期权思维在股权溢价中的应用3. 均值回归思维在风口分析中的运营4. 长期投资思维在投资决策中的应用五、投资条款与核心节点把控1. 投资锁定条款1)估值方法条款2)折现率锁定条款3)评估基准点确定条款4)入股形式、分期投资相关条款5)投资额度、持股比例相关条款6)退出路径约定条款2. 投资保障条款1)结构性反稀释条款2)完全棘轮反摊薄条款3)业绩承诺条款4)清算申请权5)优先清偿权6)优先受让权第四讲:管——私募基金的投后管理与股权增值一、基础性投后管理1. 合规性检视2. 落实项目交易、交割与登记3. 监管财务和法律状况4. 监督承诺履行情况5. 风险预警与处置二、增值性投后管理1. 机制调整2. 战略梳理3. 管理提升4. 行业整合5. 融资服务三、投后企业股权结构设计与股权激励1. 持股平台与控股公司2. 期股池与分红池的设计3. 岗位确定与股权激励4. 股权代持的法律效力5. 投票权转让与一致行动人协议第五讲:退——私募基金的退出策略与盈利方式解读一、退出路径分析: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下深度解读1.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条件分析2. 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分析3. 企业登录资本市场的流程解析与定位4. 如何建立企业证券化的内部团队5. 如何选择外部中介团队6. 资本市场规范性要求和解决方案二、最热门退出路径分析:并购重组与产业并购基金1. 中国并购市场现状与问题2. 由于制度不足导致的并购基金需求大爆发3. 并购基金的作用与分类4. 并购基金的核心要素5. 典型并购基金案例分享。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指引第2号——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指引第2号——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第一条为了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下简称《登记备案办法》)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出资架构应当简明、清晰、稳定,不存在层级过多、结构复杂等情形,无合理理由不得通过特殊目的载体设立两层以上的嵌套架构,不得通过设立特殊目的载体等方式规避对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的财务、诚信和专业能力等相关要求。
第三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该上市公司应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按照规定履行内部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建立业务隔离制度,防范利益冲突。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和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出具该上市公司知悉相关情况的说明材料。
第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出资行为涉及金融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其他主管部门职责的,应当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在金融机构任职的,应当出具该金融机构知悉相关情况的说明材料,并符合相关竞业禁止要求。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金融机构任职的,应当符合金融机构相关规定。
第五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不得为资产管理产品。
资产管理产品不得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主要出资人,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直接或者间接出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25%。
但省级以上政府及其授权机构出资设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除外。
第六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出资人从事冲突业务的,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权或者财产份额合计不得高于25%。
第七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主要出资人不得有《登记备案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组织架构和部门职责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组织架构和部门职责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私募基金成为投资领域的热门话题。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是私募基金的管理机构,其机构设置、职责与运作模式对于公司的有效性和投资收益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下面本文就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部门职责做一个详细介绍。
一、组织架构1.董事长/执行董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职责是负责公司的整体管理和战略决策,同时也要对投资业务和客户关系负责。
2.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是对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和日常运作负责,并与董事会紧密协作,协助董事长/执行董事管理公司的整体业务。
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公司事务、监督投资决策、执行监管要求等。
3.市场开发部市场开发部负责私募基金的市场拓展、客户关系管理、产品推广与销售等工作。
市场开发部工作人员需具有较强的市场分析和营销技能,能够通过各种渠道得到并筛选优质的投资项目。
4.投资部投资部是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核心部门,负责对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运作进行策略和具体操作的设计和执行。
其主要职责是:对资本市场和投资行业进行搜集情报,筛选投资项目,研究和评估目标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存在的风险等。
5.财务部财务部是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后勤部门,主要职责是:处理公司财务报表、财务规划,负责公司的日常开支管理、统计、预算、审核与监控等。
6.风控部风控部是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重要保障部门,负责管理公司风险控制、投资安全等事项,其主要职责是:对投资行为进行跟踪、分析和风险评估,协助投资部门进行投资决策,制定风险控制策略等。
7.法务部门法务部门负责基金管理公司的合规、法律事务等事项,其主要工作是: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制定合规策略,监督公司运营中的合规性问题,防范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等。
二、部门职责1.市场开发部职责(1)市场扩展:根据公司的市场战略,开拓自有市场和拓展新市场,建立一系列经过筛选后的有潜力的机遇。
(2)客户管理:建立客户数据库并进行分析,为投资部门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提高投资决策的精度和可靠性。
私募股权基金“募、投、管、退‘’(无动)幻灯片课件
●人事调查
◎管理层人员组合与水平
◎职工人员构成情况与工作水平
中介机构或基金内部人员完成尽职调查后,将提交尽职调查报告。决策机构将根据尽职调查
私结募果详股细权评估融本资次投资的主要风险和投资价值,做出相应决定。
20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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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正式投资协议
正式的投资协议以投资意向书为基础,但正式的协议具 有正式的法律效力。除了商业条款外,还有复杂的法律条款, 因此需要律师参与谈判。投资协议必须反映基金拟采取的投 资策略,包括进入策略和退出策略。进入策略通常采用股权 转让或增资扩股的方式。
阅股东会及董事会的会议记录。企业及法人个人征信报告情况。重点关注:
◎对重要的决定,如增资、合并或资产出售等,须多少比例以上的股东同意。
◎是否存在影响投资方的规定。
◎对特别投票权的规定和限制(如有)。
最好能结合工商调查核实相关信息。
2、了解目标企业主要财产及其所有权归属、企业对外投资及担保的情况。对于租赁资产,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 “募、投、管、退”
2018 .03 .12
第一部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概述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定义
私募股权基金是指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国际市场 上的私募股权基金主要是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并且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 熟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国内私募股权基金则偏重于风险投资和成长资本投资。
普通合伙人通过1%的出资就能支 配100%的资本,并享有20%的基金收 益,这不仅形成了资本放大的杠杆效
应,也构成了对风险投资家强大的内 在激励,
20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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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
有限合伙制基金的优点
公司制基金
有限合伙制基金
双重征税
2014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组织架构和管理流程设计报告
2014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组织架构和管理流程设计报告一、行业发展背景 (3)1、投融资体制的持续市场化是行业持续发展的保障 (3)3、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推进为行业持续提供持续推动力 (3)二、行业风险 (3)1、受宏观经济整体活跃度影响较大 (3)2、受股票市场波动及政策变化影响较大 (4)3、人才流失的风险 (4)三、商业模式 (4)1、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4)(1)募资 (5)(2)投资 (5)(3)管理 (5)(4)退出 (5)2、股权投资业务 (6)四、公司组织结构及业务流程 (6)1、公司组织结构 (6)2、部门职能 (7)(1)基金管理中心 (7)①基金研究部 (7)②基金募集部 (7)③基金运营部 (7)④财富管理部 (7)⑤综合支持部 (7)(2)投资管理中心 (8)(3)风险控制中心 (8)①财务稽核部 (8)②法务稽核部 (8)③资产管理部 (8)④稽查部 (9)(4)三基工程中心 (9)(5)投资银行中心 (9)①IPO管理部 (9)②并购业务部 (9)③市值管理部 (9)④结构化产品业务部 (10)(6)财务管理中心 (10)①集团本部财务部 (10)②深圳财务部 (10)③项目财务部 (10)④基金财务部 (11)⑤融资财务部 (11)(7)综合管理中心 (11)①总裁办 (11)②人力资源部 (11)③行政后勤部 (12)3、业务流程 (12)(1)基金募集及设立 (12)(2)项目投资 (14)(3)投后管理 (14)(4)项目退出 (14)一、行业发展背景1、投融资体制的持续市场化是行业持续发展的保障十八大报告指出,当前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国有资本的投融资主体将更多以市场化的机制运作,行政化干预将不断减少,为股权投资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3、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推进为行业持续提供持续推动力近年来,金融市场市场化改革取得较大进展,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资本项目开放、IPO注册制、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等方面稳步推进。
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组织结构搭建
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组织结构搭建一、私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组织形式(一)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私募基金主要有三种组织架构:合伙制、公司制和信托制。
1、合伙制鉴于私募基金中的投资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故实践中的合伙制基金仅限于有限合伙。
在有限合伙制模式下,基金的投资者作为合伙人参与投资,依法享有合伙企业财产权。
普通合伙人代表私募基金对外行使民事权利,并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私募基金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基金管理人的身份直接管理基金,也可以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
在实践操作中,多数私募基金采用基金管理人与普通合伙人分离的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制基金具有以下优点:(1)它不是纳税主体,其应缴的税收等同于基金投资者直接进行投资所需缴纳的税收,因此它不用缴纳资本利得税和所得税;(2)分配自由,不受公司制同股同利的限制;(3)治理结构便利,合伙制基金没有控股权之争。
2、公司制公司制基金的投资者作为股东参与基金的投资、依法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基金管理人的存在可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公司常设的董事身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公司投资管理;另一种是以外部管理公司的身份接受基金委托进行投资管理。
公司制基金的组织结构图示如下:公司制基金的优点在于:(1)投资收益可以留存继续;(2)对所有股东都是有限责任的投资形式。
但是它有明显的缺点,即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3、信托制信托制基金由基金持有人作为委托人兼受益人出资设立信托,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信托合同作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行使基金财产权并承担相应的受托人责任。
我国的《信托法》没有对受托人的资格进行规定,但是人民银行颁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任何经营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信托投资'字样,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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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组织结构搭建一、私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组织形式(一)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私募基金主要有三种组织架构:合伙制、公司制和信托制。
1、合伙制鉴于私募基金中的投资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故实践中的合伙制基金仅限于有限合伙。
在有限合伙制模式下,基金的投资者作为合伙人参与投资,依法享有合伙企业财产权。
普通合伙人代表私募基金对外行使民事权利,并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私募基金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基金管理人的身份直接管理基金,也可以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
在实践操作中,多数私募基金采用基金管理人与普通合伙人分离的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制基金具有以下优点:(1)它不是纳税主体,其应缴的税收等同于基金投资者直接进行投资所需缴纳的税收,因此它不用缴纳资本利得税和所得税;(2)分配自由,不受公司制同股同利的限制;(3)治理结构便利,合伙制基金没有控股权之争。
2、公司制公司制基金的投资者作为股东参与基金的投资、依法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基金管理人的存在可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公司常设的董事身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公司投资管理;另一种是以外部管理公司的身份接受基金委托进行投资管理。
公司制基金的组织结构图示如下:公司制基金的优点在于:(1)投资收益可以留存继续;(2)对所有股东都是有限责任的投资形式。
但是它有明显的缺点,即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3、信托制信托制基金由基金持有人作为委托人兼受益人出资设立信托,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信托合同作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行使基金财产权,并承担相应的受托人责任。
我国的《信托法》没有对受托人的资格进行规定,但是人民银行颁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任何经营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信托投资’字样,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信托制基金的组织结构图示如下:信托制基金的主要优点在于:(1)具备免税地位,等同委托人直接投资于被投资公司;信托制基金的缺点也非常明显:(1)信托资金通常一步到位,如果没有事前确定的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缺乏效率;(2)信托制基金所投资企业上市时会因股权结构存在信托,构成发行障碍。
4、不同架构的比较三种不同基金的架构之间在投资者权利方面具有不同的特点。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组织形式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
自然人不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目前国内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组织形式主要为公司和有限合伙企业。
公司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优势在于,理论上可以股改上市。
合伙企业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优势在于,避免企业所得税,分配方式较为灵活。
(三)税收比较1、公司制基金(1)基金层面(2)管理人(股东)层面:(3)其他投资者(股东)层面:2、合伙制基金(1)基金层面(2)管理人(GP)层面(3)其他投资者(LP)层面3、各地合伙制私募基金税收执行政策比较(会不时调整)注:部分地区有税收返还政策。
二、私募基金的管理模式公司制基金,可以组建内部管理团队自我管理,也可以委托其他基金管理人管理。
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团队管理基金资产的,该公司型基金在作为基金履行备案手续同时,还需作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记手续。
即,公司制基金采用自我管理模式下,私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同一公司,且需同时履行备案手续。
合伙制基金的管理人可以是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也可以委托给其他私募基金管理机构。
鉴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须是公司或合伙企业,当合伙制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自然人时,合伙制基金能否参照公司型基金将私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同一企业,现有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但实践中,存在许多类似案例,但是否符合基金协议的规定,有待商榷。
三、私募基金基本设立架构的建议(一)基金主体从国际行业实践和国内发展趋势来看,有限合伙制是基金组织形式较为合适的选择。
有限合伙制基金可以进行灵活有效的资产配置和运营管理,可以自动实现较为合理的利润分配模式,降低投资人的税赋,从而实现价值的最大化。
因此,建议设立基金时优先考虑有限合伙制。
(二)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一般采取公司制或合伙制的法律形式。
基于节税的考虑,基金管理人亦通常设立为有限合伙的形式。
基金管理人的收入类型主要是基金的管理费(通常为基金募资总额的2%)和收益分成(即carried interest,通常为基金增值部分的20%)。
对于收益分成的法律性质是属于“服务收入”还是“投资收益”存在不同的理解和做法。
为避免收益分成在基金管理人的账目上与管理费一视同仁被课以营业税,基金管理人在账目处理上必须十分清晰。
更为保守的做法是,设立两家管理企业,其中一家担任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另一家担任基金的管理人,由管理人收取管理费,由普通合伙人收取收益分成。
(三)基金管理团队1、任职资格要求(1)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特别规定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条的规定,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规定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从事私募非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2、静默期提示根据《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9]3号)中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公司不得聘用从其他公司离任未满3个月的基金经理从事投资、研究、交易等相关业务”。
根据该规定,基金经理变更就职的公募基金公司,需要有3个月的“静默期”,在这3个月内该基金经理不得在其它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从事投资、研究、交易等相关业务。
为维护基金行业的公平、公正,统一监管标准,对从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离职,转而在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基金经理实行同样3个月的“静默期”要求,即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聘用从其他公募基金公司离职未满3个月的基金经理从事投资、研究、交易等相关业务。
基金业协会将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及高管人员持续定期信息更新中予以落实。
3、基金管理团队进入私募基金的组织架构从基金的现状和趋势来看,为了打造基金管理品牌及实现风险隔离等目的,基金管理团队一般不会直接担任基金管理人(或普通合伙人),而是先设立公司或者有限合伙制的企业,由该企业担任基金的管理人(或普通合伙人)。
而且,在基金管理人层面,为避免团队成员变动带来的影响,基金管理团队通常在上面还架设一层或多层主体。
目前基金法律实务中,基金管理团队一般先成立有限公司,由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及团队成员作为有限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由该有限合伙企业担任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或者按照前述同样股权架构设立两家有限合伙企业,其中一家担任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另一家担任基金的管理人。
在上述法律架构下,基金管理团队收入的主要类型及相关税收待遇如下:(1)以有限合伙人身份从基金管理人取得的分配收入就该部分收入,其最初性质就属于管理费收入,在基金管理人分配给其合伙人时,公司形式的普通合伙人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管理团队成员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取得的收入,应当适用“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目以及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以有限合伙人身份从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取得的分配收入就该部分收入,其最初性质应属于投资收益(包括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转让收益),但目前法规政策就间接(即中间透过一层或多层合伙形式的实体)从合伙制基金取得的收入是否仍然可以遵照其最初属性确定个人所得税处理方法并无明确规定。
因此,在目前国家及地方法规政策下,该部分收入可能需全部适用“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目以及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上所述,也有观点认为,应该根据该部分收入的最初属性,分别适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例如就股权投资收益部分)或“财产转让所得”(例如就股权转让收益部分)税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私募基金的名称、经营范围1、名称和经营范围注册登记限制为落实《暂行办法》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化管理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应当包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对于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的机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不予登记。
2、兼营限制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防范利益冲突的要求,对于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的申请机构,这些业务与私募基金的属性相冲突,容易误导投资者。
为防范风险,中国基金业协会对从事与私募基金业务相冲突的上述机构将不予登记。
上述机构可以设立专门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机构后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在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同时也从事上述非私募基金业务的,应当相应建立业务隔离制度,防止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