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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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我国企业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和伟大成就。国有企业改革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放权让利、承包租赁制等模式的实施,到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之后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标志,并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再到 2003 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国有企业初步建立起了现代企业制度,国有资产的配置逐步优化,国有经济战略调整成绩显着,形成了一批在国际竞争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企业集团,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得到了更好的发挥。与此同时,民营企业得到了史无前例的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生产力水平和生产社会化程度不高,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化程度参差不齐。社会生产力的这种低水平、多层次和不平衡的特点将长期存在。这种多层次的生产力,不同的生产社会化程度就决定了我国的生产关系具有多种层次和多种形式。生产关系方面,主要是产权关系、劳资关系和分配关系,而三者之间是有联系的。回顾企业改革三十年历程,我们在所有制结构上,实行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分配制度上,实行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经济体制上实现了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已经充分证明,坚持与生产力状况和所有制结构相适应,发挥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有利于我国经济优化结构和生产力的快速发展。
一、扩大企业自主权
我国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长期以来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由国家直接经营的管理体制。1978年开始的改革把重点放在调整国家与企业关系上,着眼于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因此,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思路与过去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比较,是一个很大的进步。通过这一阶段的改革,企业有了一定的生产自主权,开始成为独立的利益主体,企业在
生产经营、产品购销、价格、资金使用、劳资管理、机构设置、干部任免、资产处置、技改和引进项目审批及对外贸易等方面,都拥有了较多权力,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都有所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国家对企业管得过死的弊端,增强了企业的活力。但是,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思路是在计划经济的大前提下进行的,这一阶段国有企业的改革没有,也不可能动摇计划经济体制的基础。我们历来都把国有企业称为企业,但是真正的企业应该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并应以利润为经营目标。但这一阶段的改革仍是以“产品”生产者而不是以“商品”生产者为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虽然企业的所有制关系确实发生了一些变化,并且这些变化是适应生产社会化和经济管理民主化的需要,体现了职工群众主人翁地位,充分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的需要,但改革并未改变企业的全民所有制性质。
二、实行两权分离
1984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在所有权不变的条件下,生产资料所有者将经营权委托给他人使用。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由两权统一走向两权分离,即国家仍拥有企业中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企业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和独立法人。围绕着这一改革目标,从1984年底开始,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改革的指导思想就是实现两权分离,试图以此促进实现政企职责分开和国有企业向市场主体的转变。并重新确立了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即: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这一阶段对国有企业改革除了提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要求,还提出自我发展自我制约的要求。但当时实行承包制的企业既不能做到完全自主经营,更说不上能够自负盈亏,也就难以做到自我发展和自我管理。两权分离的改革仅仅是廓清了政府与国企之间的关系,而没有理顺经营者与政府及国企之间的关系。
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在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正式提出,并把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概括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国家是国有企业财产所有权的唯一主体,拥有对企业财产的最终支配权,但政府和监督机构不得直接经营或支配企业的法人财产。企业拥有独立行使的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法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国有企业在明晰企业产权关系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产权市场,可以使一定量的国有资产吸收和组织更多的社会资本,放大国有资产的产权功能,提高其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同时又能使国有企业经营受到更多国有产权的制约,以保证国有资产营运效益的提高。要做到“权责明确”,除了明确界定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及其他企业利益相关者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外,还必须使权利和责任相对应或相平衡。“政企分开”要求政府将原来与政府职能合一的企业经营职能分开后还给企业,还要求企业将原来承担的社会职能分离后交还给政府和社会。“管理科学”要求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科学化,要科学管理,就要学习、创造,引入先进的管理方式,包括国际上先进的管理方式。对于管理是否科学,要从管理成本和管理收益的比较上做出评判。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使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又经历了一次飞跃。
中国的企业改革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和丰富的经验,但改革的目标还没有完全实现,改革的任务还很重。目前已进入了攻坚阶段,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步暴露出来: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的任务还没有完成,相当一部分企业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经营机制不灵活,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债务和社会负担沉重,企业富余人员过多,生产经营艰难,经济效益低下,分配制度不科学,职工生活困难,企业的自主创新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核心技术很少,国际竞争力还很弱。与此同时,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也面临严峻挑战,它们的升级转型还刚刚开始。因此,对我国30年的企业改革进行总结,一方面可以坚定我们继续深化改革的决心和信心,另一方面,更应认识到今后深化企业改革的任务依然很重,必须加倍努力,决不能有任何松懈。
综上所述,对生产关系领域进行研究,有助于我国在生产关系方面进行创新,使生产关系更加适应和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为实现社会的更加稳定而作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