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货物供货合同书模板(常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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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货物供货合同书模板(常用版)
2020 goods supply contract template (common version)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2020货物供货合同书模板(常用版)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合同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编码:
签订时间:
需方业务经办人:
鉴于需方依据供方(本合供货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经审查认定供方具有向需方供货的资格,而且供方同意向需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货物,该货物将被用于可能在全世界不特定的国家销售的产品之上。供需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经供、需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1.名词定义:
原材料——指本公司为了生产产品而购买的所有直接和
间接材料,包括电子材料、五金塑料件、包装材料、辅助材料、外协加工产品等的统称。
需方——专指xxx有限公司。
供方——指为本公司提供所有原材料的厂商。
第一条基本合同
1.1完整合同: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供方向需方供货业务的基本合同和全部合同,仅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的变更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签署程序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1.3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部分除外。除非是按照以上1.2条约定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即使本合同附件双方已经签字或盖章对本合同的修改部分也无效。
1.4具体合同:双方之间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供方接受或被视为接受需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具体合同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具体合同
2.1订单的形式:供方具体供货的品名、产品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以需方的订单为准。需方每天通过传真的形式书面下达采购需求计划与采购订单。供方通过采购需求计划可对需方未来订单进行预测,提前进行供货准备,采购需求计划可根据需方实际情况变动,对需方无约束力;需方下达的订单
具有法律效力,供方应在十二小时内或需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接受需方订单,具体合同生效;若无正当理由,供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2.2交货:供方根据需方下达的订单填写送货单(从需方处购买),并严格按订单规定数量、时间准时送货。
2.3交货地:供方送货至需方所在地或需方指定地(原则上指风致公司)运费由供方承担;货物的毁损灭失责任在最终
验收合格之前由供方承担。
2.4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供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达到需方的技术要求,或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2.5订单的变更:需方认为生产需中止或订单需变更时,需以通知单形式通知供方,对变更订单的处理从方应按第2.1条规定执行,如由此造成供方的不便,双方应协商解决,原则上需避免并解决供方因此导致的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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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送货暂收
3.1需方收货条件:依以下几点
3.1.1供方在送货时到需方时所有供方每批交货时均须附出货检验报告,其检验内容必须是能保障其材料在需方产品使用中的性能、功能、装配性、使用性、外观性等符合需方的要求,交货后有任何因材料发生的品质问题均由供方负责。
3.1.2供方送货原材料的外包装明细必须有产品名称、需方型号规格、出货日期、需方订单号码、供方的出货批号、数量。
3.1.3所有供方需在每天下午16:30以前将供方所需物料送到需方仓库,超过时间仓库不予收货,并按照我公司仓库的要求将原材料放置在指定位置。
3.1.4供方在送货时需要附送货单、进料验收单,并在这两份单据上签字、盖供方公章。
第四条材料验收
4.1 材料验收标准:需方IQC进料检验的允收水准依MIL-STD-105E Ⅱ标准进行检验。胶料、五金、包材、标贴不良≤3%。电子料≤0.5%。各协力厂商送交到我公司的材料必须符合此标准,符合此标准的需方给予收货。
4.2不合格品处理: 4.2.1需方对供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在2日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要求供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进行换货,供方超过规定期限2日不取回不合格品,视为供方放弃该不合格品的所有权,需方有权扣除该批不合格品的全部款项并代供方做出报废处理,报废所得收益归需方所有。或需方对供方未在以上期限内取回的不合格品将按照每批每天100元的标准向供方收取保管费。
4.2.2供方不得将不合格品出售给第三方,或者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供方如对取回的不合格品有异议应在现场提出并提供见证性资料,否则,视同接受需方的意见。双方对供方提出的异议应进行协商解决,在供方提出该异议后五日内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供方应在七日内提交双方认可的技术权威部门进行检测并以该部门的检测意见为准。否则视同供方放弃提出的该异议及相关权利。
第五条质量保证、质量事故责任的承担及市场反馈不良
品的处理
5.1质量事故:供方原材料入厂后连续三次以上(含三次)在需方发生同样品质问题,需方品管部有权对供方进行500-2000元经济处罚。供方原材料入厂后在需方生产线发生品质
异常造成需方停线、返工、返修工时,供方需对需方的返工、返修、停线所造成的损失(含所有材料损失费用)进行赔偿。
赔偿费用=返工工时×15元/(人·小时)+其它损失费用
5.2市场反馈不良品:供方原材料因质量问题造成需方的产品在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或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丧失使用价值造成需方被索赔,供方应负责所有被索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