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负分析测算表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说明:为方便计算和理解,案例计算和填表过程都是取整数,未精确到元至角分,纳税人填表格时,须按要求精确到元至角分。
除标注为不含税销售额的外,其他均为含税销售额。
【生活服务业案例一】G 宾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 年5 月发生以下业务:客房住宿费收入106 万元,购进桌椅、床被单等房间用品适用17%税率的增值税货物万元。
增值税申报对G 宾馆来说,在此次税负分析工作中,在界定它的营改增主行业及主征收品目时,根据《营改增试点行业明细表》,首先它属于“生活性服务业”,最后在该行业目录下找到他的对应的主行业应为“住宿业”,其对应的主征收品目应标识为“住宿服务”。
该宾馆当月的增值税申报如下:销项税额=106÷(1+6%)×6%=6(万元)进项税额=÷(1+17%)×17%=应纳税额=6-=最后填报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本月数”为6,《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9 栏“应纳税额”“一般项目”“本月数”为。
填报《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1.首先按照《营改增试点应税项目明细表》,填写“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栏,住宿服务收入应选择为“070402 住宿服务”,其对应的增值税税率为6%,营业税税率为5%。
2.按照填表说明,对每项应税项目分别填写其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本期实际扣除金额等增值税部分内容,此时注意,只有那些按照政策规定允许差额扣除的应税项目才能填写本期实际扣除额,对该企业来说,本期不存在差额扣除,应填写0,具体填写如下:3.填写按照原营业税税制计算的营业税应纳税额按照各应税项目扣除前的含税销售额减去企业填写的实际扣除金额,就是当期的应税营业额,乘以对应的营业税税率,计算出营业税应纳税额。
具体情况如下:4、整体情况最终,该企业的《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填写结果如下:【生活服务业案例二】H 酒店为外资酒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 年5 月发生以下业务:1、收入的构成如下:客房住宿费收入1060 万元,酒店餐饮收入954 万元,内部附属商场商品销售收入万元,酒吧、KTV 收入106 万元。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填写说明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填写说明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附件2《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填写说明本表中“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主表。
一、各列填写说明(一)“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根据《营改增试点应税项目明细表》所列项目代码及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项目的,应分项目填写。
(二)“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根据各项目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填写。
(三)“营业税税率”:根据各项目在原营业税税制下适用的原营业税税率填写。
(四)第1列“不含税销售额”:反映纳税人当期对应项目不含税的销售额(含即征即退项目),包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纳税人所填项目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本列应填写差额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五)第2列“销项(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根据当期对应项目不含税的销售额计算出的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简易征收)。
本列各行次=第1列对应各行次×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六)第3列“价税合计”:反映纳税人当期对应项目的价税合计数。
本列各行次=第1列对应各行次+第2列对应各行次。
(七)第4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应填写对应项目当期实际差额扣除的金额。
不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填“0”。
(八)第5列“含税销售额”: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应填写对应项目差额扣除后的含税销售额。
本列各行次=第3列对应各行次-第4列对应各行次。
(九)第6列“销项(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规定,分项目的增值税销项(应纳)税额,按以下要求填写:1.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本列各行次=第5列对应各行次÷(100%+对应行次增值税税率)×对应行次增值税税率。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部分试点纳税人增值税 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调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30号公 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税负分析和整 体运行情况分析工作方案》的通知(税总函〔2016〕202号)
自2016年6月申报期起,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从事建筑、房地产、 金融和生活服务等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办理增值税纳 税申报时,填报《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一、填报时间:从2016年6月申报期起 二、填报范围: 初步统计此次湖里区范围内需要填报测算明细表的一般纳税人有9623户 三、填报路径:与增值税纳税申报一起
一、填报要点 二、填报说明 三、填报案例
一、填报要点
1、纳税人兼营多种应税行为的,应该分项目填报《测算明细表》, 即多项应税行为分行填报对应“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及相关栏次数 据。 2、纳税人同期发生相同应税行为,适用不同计税方法的,应将不同 计税方法的销售额、差额扣除额等数据分行填报《测算明细表》。 3、纳税人同期发生相同应税行为,在原营业税政策下适用不同营业 税税率的,确定其对应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营业税税率。
反映纳税人当期对应项目的价税合计数。 本列各行次=第1列对应各行次+第2列对 应各行次
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享 受差额征税政策的,应填写对应项目当 期实际差额扣除的金额。不享受差额征 税政策的填“0”。
第5列“含税销售额”: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应填写对应项目差额扣除后的含税销 售额。 本列各行次=第3列对应各行次-第4列对应各行次
4、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且发生差额扣除额的,才能按实 际扣除额填报第4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 除金额” 5、纳税人当期发生的应税项目,按国家统一的原营业税政策规定享 受差额扣除政策的,可以填报对应行次第9列“本期属时间” “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主表。 (二)各列填写说明
增值税及所得税税负率
增值税及所得税税负率一般税负率过低往往会引起税务局的关注,可以掌握在不低于1%(商业企业 1.5%左右),各行业的税负率是不同的,具体的税负率表是:增值税税负率={[年度销项税额合计+免抵退货物销售额*应税货物实用税率-(年度进项税额合计-年度进项税额转出合计+年初留抵税额-年末留抵税额)]/[年度应税货物或劳务销售额+免抵退货物销售额]}*100%1 农副食品加工 3.502 食品饮料 4.503 纺织品(化纤) 2.254 纺织服装、皮革羽毛(绒)及制品 2.915 造纸及纸制品业 5.006 建材产品 4.987 化工产品 3.358 医药制造业 8.509 卷烟加工 12.5010 塑料制品业 3.501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5012 金属制品业 2.2013 机械交通运输设备 3.7014 电子通信设备 2.6515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3.5016 电气机械及器材 3.7017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9518 商业批发 0.9019 商业零售 2.5020 其他 3.5企业税负率计算目前一般指增值税:理论税负率:销售毛利*13%除以销售收入实际税负率:实际上交税款除以销售收入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是征收率:3%,而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税负率就不是13%或9%和6%,而是远远低于该比例,具体计算: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进项税额注:1 对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而言,应纳增值税包括了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2 通常情况下,当期应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明细账"转出未交增值税"累计数+"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累计数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外,出口货物、服务和无形资产的退税率为其适用税率。
税负率、利润计算表
说明:黄色部分不可更改,白色部分为变量,可根据实际更改(进项税率可变)。
进项税(元) 其他进项税(元) 进项税合计(元)
7540000
70000
7610000
税金附加 88000
废渣 95
管理费用 43500
销售成本合计 50994000
销项税率 销项税(元) 13.00% 6246039.82
销项税率 销项税(元) 销项税合计(元)
13.00%
218584.07 6464623.89
54292500
参数 1.13
不含税销售金额 (元)
48046460.18
废渣售价 20000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销售金额 (元)
1900000
参数 1.13
不含税销售金额 (元)
1681415.929
应纳增值税(元) 不含税销售金额合计(元)
-1145376.11
49727876.11
税负率 -2.30%
利润 -1266123.89
税负率、利润计算表
进货(吨) 1000
材料成本 50460000
进价(元) 58000
工资 214500
金额(元) 58000000
进项税率 13%
销售成本(元)
制造费用
销售费用
169000
19000
成品率 85.50%
成品 855
损耗率 5.00%
废渣率 9.50%
成品售价(元) 63500
销售金额 (元)
房地产企业税负测算表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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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0.00 0.00
0.00 0.00
审批人:
编制人:
第 1 页,共 2 页
项目整体应交 增值税税负
增值税及附加
率
0.00
#DIV/0!
项目整体应交 营业税税负
营业税及附加
率
0
5.56%
营改增税负增 营改增税负
减
增减率
0.00
#DIV/0!
第 2 页,共 2 页
房地产增值税负测算表
公司名称: 收入项目
序号 1 2 3 4
收入类型 销售不动产 不动产出租 ……
合计
编制日期:
单位:元
含税收入金额 不含税金额 适用税率 销项税额
0.00
0
0.00
0
0.00
0
0.00
0.00 0.00
0.00
0 0.00
扣除项目 序号
成本费用项目
预算或实际金额
其中:可抵扣增 值税含税金额
适用税率 进项税额
开发成本
一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二 前期工程费 三 基础设施费 四 建筑安装工程费 五 公共配套设施费 六 开发间接费用 七 不可预见费
会计经验: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说明:为方便计算和理解,案例计算和填表过程都是取整数,未精确到元至角分,纳税人填表格时,须按要求精确到元至角分。
除标注为不含税销售额的外,其他均为含税销售额。
【生活服务业案例一】
G宾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客房住宿费收入106万元,购进桌椅、床被单等房间用品适用17%税率的增值税货物11.7万元。
(一)增值税申报
对G宾馆来说,在此次税负分析工作中,在界定它的营改增主行业及主征收品目时,根据《营改增试点行业明细表》,首先它属于生活性服务业,最后在该行业目录下找到他的对应的主行业应为住宿业,其对应的主征收品目应标识为住宿服务。
该宾馆当月的增值税申报如下:
销项税额=106÷(1+6%)x6%=6(万元)
进项税额=11.7÷(1+17%)x17%=1.7(万元)
应纳税额=6-1.7=4.3(万元)。
税负测算( 自带计算公式)
印花税税负率
印花税负担率=(应纳税额 ÷计税收入)×100%
0.05%
所
得
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2017年度
4.10% 0.48% 0.32% 27.10% 0.09%
2018年度
2.58% 0.54% 0.23% 16.41% 0.06%
销售收入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单位:北京**建设有限公司
序号
事项
计算公式
2016.5-12
1
增值税税负率
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应纳增 值税/当期应税营业收入
3.95%
增值税附加占比=当期应纳
2 增值税附加 占比 增值税附加/当期应税营业
-
收入
3
企业所得税税负率
应纳所得税额/营业收入 *100%
-
4
所得税占比 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
-
5
利润总额
252,634,086
252,634,086
2018年度
应纳增值税 增值税老项目 增值税(简易) 增值税附加 所得税费用
26,162,989
6,213,754
5,370,102 ############
印花税
13,778,787
############
252,634,086
720,536
制表: 年月日
27,483,253
13,542,830
所得税费用
4,820,429
11,957,689
3,332 3,240,332
印花税
销售收入 ############# ############# #############
税负分析测算表
7
税税率或征
收率
可以看出,税负测算表中“增值税”栏次下第1—6列,与增值税附列资料(一)中第9—14列的 表格结构及填报逻辑完全一致,即最终反映的销项税额(测算表第6列)为“差额扣除后的销 项税额”,唯一的区别是,附表一是按不同税率的汇总金额,而测算表必须将其按各应税项目 进行分解(但合计金额必须与附列资料一相等)!掌握了这个诀窍,这张表就已经成功一大半 了!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二)表式说明 从表间横向结构看,该表共分为三大栏次。分别是“项目及栏次”、“增值税”、
“营业税”。换句பைடு நூலகம்说,就是希望通过合理的测算方法,直观反映出营改增试点前
后同一纳税人、同一应税营项改目,增其税实负际分缴析纳测的算增值明税细和表测算营业税之间的比较,从
而准确判定试点纳税人的税负变动情况。
营业税
原营业税税制下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差额扣除项目
应税营业 营业税应纳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 额
本期应扣 除金额
本期实际 扣除金额
期末余额
额
税额
8
9
10=8+9
11(11≤3 且11≤10)
12=10-11
13=3-11
14=13×营业 税税率
填报案例
案例1:A装修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6月份 发生以下业务:
应税项目名称 (营改增主征收品目名
称)
增值税
税率/征收 率
营业税 税率
营业 增值税 税差 差额征 额征 税标记 税标
记
040400装饰服务 040500其他建筑服务 050100贷款服务 050200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11%、3% 11%、3%
会计实务:填写《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要注意的几点内容
填写《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要注意的几点内容 5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部分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调整的公告》(2016年第30号),明确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中增加《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由从事建筑、房地产、金融或生活服务等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报,具体名单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行业税负分析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172号),纳税人在填报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填报行业: 《通知》要求全面跟踪四大行业26个小行业,及已试点行业运行情况和原增值税行业减税情况。
主要指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以及已试点的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现代服务业。
2、逻辑关系: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与主表及附表1有勾稽关系。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与主表11栏销项税额、19栏应纳税额、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存在逻辑关系,主要指附表1纳税人分税率填报销售收入,确定销售额与销项税额。
3、行业代码: 第一列:应税项目及代码名称,需要填列准确,对于不同税率不同应税行为均需分行填报。
多项应税行为分行填报,对应行业代码及名称分别填报;纳税人同期发生相同应税行为,使用不同计税方法,应将不同计税方法的销售额,差额扣除部分分行填报;应适用不同营业税税率的,需要分行填报,分别反映3%或5%税率的数据。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2016年5月1日以后新办理税务登记的试点一般纳税人,以及2016年5月1日以后首次发生四大行业业务的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填报测算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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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填报说明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填报说明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填报说明本表中“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一、各列填写说明“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根据《营改增试点应税项目明细表》所列项目代码及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项目的,应分项目填写。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根据各项目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填写。
“营业税税率”:根据各项目在原营业税税制下适用的原营业税税率填写。
第1列“不含税销售额”:反映纳税人当期对应项目不含税的销售额,包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纳税人所填项目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本列应填写差额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第2列“销项(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根据当期对应项目不含税的销售额计算出的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
本列各行次=第1列对应各行次×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第3列“价税合计”:反映纳税人当期对应项目的价税合计数。
本列各行次=第1列对应各行次+第2列对应各行次。
第4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应填写对应项目当期实际差额扣除的金额。
不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填“0”。
第5列“含税销售额”: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应填写对应项目差额扣除后的含税销售额。
本列各行次=第3列对应各行次-第4列对应各行次。
第6列“销项(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规定,分项目的增值税销项(应纳)税额,按以下要求填写:1.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本列各行次=第5列对应各行次÷(100%+对应行次增值税税率)×对应行次增值税税率。
2.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本列各行次=第5列对应各行次÷(100%+对应行次增值税征收率)×对应行次增值税征收率。
第7列“增值税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规定,测算出的对应项目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税负率测算表
进货价(含税) 税负率 100 销售价(含税) 107 税种 应交增值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堤围防护费= 印花税= 17% 税负率 17% 税额 1.02 0.07 0.03 0.02 0.09 0.03 1.26 进货价(不含税) 85.47 销售收入(不含税) 91.45 合计缴税额 进项税额 14.53 销项税额 15.55 6% 3%
企业所得税= 因不能确定费用有多少而不能计算准确数 增值税税负率= 总税负率= 1.11% 1.38% 缴税额 1.4719
说明:①此表只需填入进货价及销货价即可测算到增值税税率及应缴的各项税; ②此表计算的结果忽略了运费可抵扣进项税额带来的影响; ③此表计算的印花税忽略了销售成本,因此计算出来的印花税比实际应缴的稍大。 ④此表计算的总税率忽略了企业所得税。
3 3.42 6.42
挣
1.9481
各项税;
实际应缴的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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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计税方法: 本列各行次=第6列对应各行次。
.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二)表式说明
第7列
测算表第6列 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
主表第19栏“应 纳税额”
实际上是换算出了每个单独项目对应的增值税应纳
税额!
.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二)表式说明
营业税
原营业税税制下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差额扣除项目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填报培训
2016年6月
.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一)填报纳税人的范围 四大行业中所有的一般纳税人(包括营改增主行业 为四大行业的一般纳税人,以及营改增主行业为 “3+7” 行业兼营四大行业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 税申报时,需要同时填报《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附件4,以下称测算明细表),作为跟踪测算试点纳税 人税负变化情况的主要依据。
附表一
.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二)表式说明
一般计税方法: 本列各行次=第6列对应各行次÷《增
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 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 目”“本月数”之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 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9栏“应纳税 额”“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之 和。
13=3-11
14=13×营 业税税率
税税率或征
收率
.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二)表式说明
“应税项目代码及名 称”:根据《营改增 试点应税项目明细 表》所列项目代码 及名称填写,同时 有多个项目的,应 分项目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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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项目与税率、差额征税项目对照表
应税项目代 码(营改增 主征收品目
税税率或征
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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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税负测算表中“增值税”栏次下第1—6列,与增值税附列资料(一)中第9—14列的表 格结构及填报逻辑完全一致,即最终反映的销项税额(测算表第6列)为“差额扣除后的销项税 额”,唯一的区别是,附表一是按不同税率的汇总金额,而测算表必须将其按各应税项目进行分 解(但合计金额必须与附列资料一相等)!掌握了这个诀窍,这张表就已经成功一大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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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二)表式说明
增值税
服务、不动
扣除后
不含税销 售额
销项(应纳) 税额
价税合计
产和无形资 产扣除项目 本期实际扣
增值税应
含税销售额
销项(应纳) 税额
纳税额 (测算)
除金额
6=5÷(100
2=1×增
1 值税税率 3=1+2
4
或征收率
%+增值税
税率或征收
5=3-4 率)×增值
7
营业税
原营业税税制下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差额扣除项目
应税营业 营业税应纳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 额
本期应扣 除金额
本期实际 扣除金额
期末余额
额
税额
8
9
10=8+9
11(11≤3 且11≤10)
12=10-11
13=3-11
14=13×营 业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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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案例
案例1:A装修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6 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特别提醒:首期纳税申报,由于网报系统无自动 校验功能,可能导致测算表第7列“增值税应纳税额 (测算)”一栏不能自动带出,请纳税人尽量到税 务机关前台办理。后期网报系统升级后将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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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写营业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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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办法征 收,第7列 =第六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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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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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应税项目名称 (营改增主征收品目名
称)
增值税 税率/征收
率
营业税 税率
营业 增值税 税差 差额征 额征 税标记 税标
记
040400装饰服务 040500其他建筑服务 050100贷款服务 050200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11%、3% 11%、3% 6%、3% 6%、3%
3% Y Y
3% Y Y 5%、3% Y Y 5%、3% N Y
本期发生 额
本期应扣 除金额
本期实际 扣除金额
期末余额
应税营业额
营业税应纳 税额
应税项目代 码及名称
增值税税 率或征收
率
营业税税 率
1
2=1×增 值税税率 或征收率
3=1+2
合计
--
--
6=5÷(100
%+增值税
4
5=3-4
税率或征收 率)×增值
7
8
9
10=8+9
11(11≤3 且11≤10)
12=10-11
税款所属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增值税
营业税
项目及栏次
不含税销 销项(应纳)
售额
税额
价税合计
扣除后
原营业税税制下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 目
服务、不动产
和无形资产扣
除项目本期实 际扣除金额
含税销售额
销项(应纳) 税额
增值税应 纳税额 (测算)
期初余额
应税营业 营业税应纳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 额
本期应扣 除金额
本期实际 扣除金额
期末余额
额
税额
8
9
10=8+9
11(11≤3 且11≤10)
12=10-11
13=3-11
14=13×营 业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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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二)表式说明
按原营业税的差额口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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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二)表式说明
注意:这里测算出的增值税 和营业税都是扣除差额之后 的税额,口径是完全一致的 !
1.6月1日签订装修合同承揽本市住房装修工程,合 同规定,全部装修材料由A公司自行采购,6月15日收到 装修款111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
2.6月20日采购装修材料一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 票注明金额50000元,税额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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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填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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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错误提示:
1.第3列营业税税率未填或填写错误。 2.第7列增值税应纳税额(测算)未填写或填写错误。 3.第8列至第12列营业税差额扣除项目填写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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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二)表式说明 从表间横向结构看,该表共分为三大栏次。分别是“项目及栏次”、“增值税”、
“营业税”。换句话说,就是希望通过合理的测算方法,直观反映出营改增试点前
后同一纳税人、同一应税营项改目,增其税实负际分缴析纳测的算增值明税细和表测算营业税之间的比较,从
而准确判定试点纳税人的税负变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