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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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考核计分分值标准

驾驶员考核计分分值标准

驾驶员考核计分分值标准
一、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20分:
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2、有严重的超速超员等违章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10分:
1.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次要责任的;
2、驾驶未按期办理保险车辆的
三、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5分:
1.驾驶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2.未配合修理人员执行车辆安全例行检查以及出站检查制度,擅自驾驶出车的;
四、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3分:
1.驾驶未按规定维护、检测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2、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或交警指挥的
五、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1分:
1.未按规定携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车证等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3.驾驶未按期进行保养维护车辆营运的
4、其他不符合操作规程的驾驶行为的。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一、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20分: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同等责任的;2.转让、出租从业资格证件的;3.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4.驾驶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5.在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事故,驾驶员未按照要求进行应急处置并报告的;6.本次诚信考核过程中发现其有弄虚作假、隐瞒相关诚信考核情况,且情节严重的。

二、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10分: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次要责任的;2.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且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3.驾驶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旅客或者货物运输车辆,从事道路旅客或者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4.驾驶无包车客运标志牌的车辆,从事客运包车经营的;5.驾驶未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从事超限运输经营活动的;6.擅自涂改、伪造、变造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7.破坏卫星定位装置、视频监控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的;8.有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

三、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5分: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且负次要责任的;2.驾驶无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车辆,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3.超越《道路运输证》上注明的经营类别或者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4.驾驶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5.驾驶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6.驾驶长途客运班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或者虚假接驳的;7.驾驶客运包车未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行驶的;8.未配合汽车客运站执行车辆安全例行检查以及出站检查制度,擅自驾驶客车出站的;9.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10.驾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11.有受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一、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20分: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同等责任的;2.转让,出租从业资格证件的;3.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4.驾驶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5.本次诚信考核过程中或者上一次诚信考核等级签注后,发现其有弄虚作假,隐瞒相关诚信考核情况,且情节严重的;6.客、货车分别超员和超限100%以上的。

二、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10分: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次要责任的;2.驾驶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道路旅客或者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3.驾驶无包车客运标志牌,包车票,包车合同的车辆,从事客运包车经营的;4.驾驶未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从事超限运输经营活动的;5.擅自涂改,伪造,变造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6.有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7.客、货车分别超员和超限80%以上,不满100%。

三、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5分: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伤1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负有同等或者次要责任的;2.驾驶无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车辆,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3.超越《道路运输证》上注明的经营类别或者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4.驾驶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5.驾驶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6.驾驶客运包车未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行驶的;7.未配合汽车客运站执行车辆安全例行检查以及出站检查制度,擅自驾驶客车出站的;8.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9.驾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10.有受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11.客、货车分别超员和超限50%以上,不满80%的。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考试题库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考试题库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考试题库注意: 1.考试题型: 单选30题, 判断25题, 论述一题(安全卡知识), 实际考试题量可能因公司不同做微调。

2.请关注本公司、本车辆承运的危险货物的特性(占有一定分值)。

3、考试试题主要以题库为主, 适当增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文件要求。

4.题库中答案仅作为参考答案。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法规(150题, 其中单项选择题80题、判断题70题、)(一)选择题1.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等级分为( C )。

A.优良、合格、不合格B.优秀、良好、基本合格、不合格C.优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2、道路运输驾驶员必须按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有关规定参加诚信考核, 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周期为( B ), 从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

A.6个月B.12个月 C、24个月3.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3分: ( B )A.超过规定时间,未签注诚信考核等级,且未达30日的;B.超过规定时间30日以上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C.驾驶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4、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行为, 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C )年内不能重新获得。

A.2年B.3年C.5年5.在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中,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的, 扣除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 C )分。

A.3B.5C.106.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自( C )起施行。

A ) 1988年8月1日B ) 2005年8月l日C ) 2002年3月15日7、施行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目的是: 为了加强对( C )的安全管理,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保护环境。

A )普通货物B )危险物C )危险化学品8、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 C )、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 必须遵守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信用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信用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信用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1.12.31•【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信用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决策部署,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我司组织对《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8〕280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道路运输驾驶员信用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信用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cn3.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综合处(100736)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30日。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2021年12月31日附件1道路运输驾驶员信用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动态管理,推进道路运输驾驶员信用体系建设,引导道路运输驾驶员依法经营,诚实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驾驶员的信用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运输驾驶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

本办法所称的信用考核,是指对道路运输驾驶员在道路运输活动中的安全生产、遵守法规和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道路运输驾驶员信用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诚实信用,文明从业,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第五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托信息化方式组织开展道路运输驾驶员信用考核,推动道路运输驾驶员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电子证件应用,实现“电子建档、数据互联、系统归集、自动评价”。

第二篇交通运输部道路驾驶员诚信考核将实行计分制

第二篇交通运输部道路驾驶员诚信考核将实行计分制

第二篇交通运输部道路驾驶员诚信考核将实行计分制
交通运输部:道路驾驶员诚信考核将实行计分制
根据交通运输部日前制定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简称《办法》),从明年(2009年)4月1日起,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实行计分制诚信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道路运输经营者录用、培训、辞退驾驶员和调整驾驶员工资、奖励的重要依据,也将作为道路运输经营者参加行业评优和申请新增运力的基本条件。

据悉,诚信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遵守法规和服务质量等内容,根据驾驶员违反诚信考核指标的情况进行计分,12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按分数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将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继续教育,甚至被吊销从业资格证件。

而作为道路运输经营者,如果一个内有超过20%的驾驶员被考核为不合格将不得参加行业评优,连续两个有超过2 0%的驾驶员被考核为不合格,一年内不得新增运力。

为保证诚信考核的有效进行,交通运输部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畅通投诉渠道,完善道路运输驾驶员数据库,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建立道路运输驾驶员信息抄告和信息共享机制。

据统计,截至2007年年底,全国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员已达1174.9万人,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总数的73.7%。

2007年,
全国72%的道路运输重大交通事故与驾驶员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知识匮乏等因素直接相关。

强化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已成为推进道路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环节。

南昌市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实施细则

南昌市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实施细则

南昌市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的动态管理〜提高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素质〜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提升道路运输服务质量〜促进我市道路运输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 》规定和省局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道路运输驾驶员〜是指已取得从业资格并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

本实施细则所称诚信考核〜是指对道路运输驾驶员在从事道路运输活动中的安全生产、遵守法规和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价。

全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的诚信考核工作〜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规〜诚实信用〜规范操作〜文明从业〜优质服务。

第五条本诚信考核办法采取驾驶员属地考核原则。

市运管处负责组织全市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具体负责完善道路运输驾驶员数据库〜建立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公共信息平台, 实施对全市道路旅客、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和, 东湖区、西湖区, 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及由本处发放的外地市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的抄送、报送、变更记录、等级签注和计分清除〜并及时将其违章计分和考核结果等信息记入台帐和录入电子档案〜建立道路运输驾驶员黑名单〜做好驾驶员继续教育、社会公告和查询服务, 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档案等工作。

各县, 区, 运管所负责具体实施在本辖区内对道路运输驾驶员的行政处罚、考核计分,异地驾驶员,包括旅客、危货,违章计分信息报送和本辖内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签注并及时将其违章计分及考核结果等信息记入台帐和录入电子档案〜建立道路运输驾驶员黑名单〜做好社会公告和查询服务, 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档案等工作。

第二章诚信考核等级与计分第六条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内容包括:, 安全生产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情况, , 遵守法规情况: 违反道路运输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情况三, 服务质量情况: 服务质量事件和有责投诉的有关情况。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交公路发〔2008〕28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现将《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动态管理,推进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体系建设,引导道路运输驾驶员依法经营,诚实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驾驶员的诚信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运输驾驶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

本办法所称的诚信考核,是指对道路运输驾驶员在道路运输活动中的安全生产、遵守法规和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诚实信用,文明从业,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第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快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完善道路运输驾驶员数据库,建立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公共信息平台。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第二章诚信考核等级与计分第七条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八条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情况;(二)遵守法规情况:违反道路运输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情况;(三)服务质量情况:服务质量事件和有责投诉的有关情况。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附件一)一、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20分: 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同等责任的;2.转让、出租从业资格证件的;3.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 4.驾驶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5.本次诚信考核过程中或者上一次诚信考核等级签注后,发现其有弄虚作假、隐瞒相关诚信考核情况,且情节严重的。

二、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10分: 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次要责任的;2.驾驶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道路旅客或者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3.驾驶无包车客运标志牌、包车票、包车合同的车辆,从事客运包车经营的;4.驾驶未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从事超限运输经营活动的;5.擅自涂改、伪造、变造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 6.有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

三、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5分: 1.驾驶无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车辆,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2.超越《道路运输证》上注明的经营类别或者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3.驾驶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4.驾驶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5.驾驶客运包车未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行驶的;6.未配合汽车客运站执行车辆安全例行检查以及出站检查制度,擅自驾驶客车出站的;7.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8.驾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9.有受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

交通部驾驶员诚信考核标准

交通部驾驶员诚信考核标准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动态管理,推进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体系建设,引导道路运输驾驶员依法经营,诚实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驾驶员的诚信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运输驾驶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

本办法所称的诚信考核,是指对道路运输驾驶员在道路运输活动中的安全生产、遵守法规和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诚实信用,文明从业,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第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快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完善道路运输驾驶员数据库,建立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公共信息平台。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第二章诚信考核等级与计分第七条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八条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情况;(二)遵守法规情况:违反道路运输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情况;(三)服务质量情况:服务质量事件和有责投诉的有关情况。

第九条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实行计分制,考核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20分,从道路运输驾驶员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

一个考核周期届满,经签注诚信考核等级后,该考核周期内的计分予以清除,不转入下一个考核周期。

根据道路运输驾驶员违反诚信考核指标的情况,一次计分的分值分别为:20分、10分、5分、3分、1分五种。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完整版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完整版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附件一)一、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20分: 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同等责任的;2.转让、出租从业资格证件的;3.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 4.驾驶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5.本次诚信考核过程中或者上一次诚信考核等级签注后,发现其有弄虚作假、隐瞒相关诚信考核情况,且情节严重的。

二、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10分: 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次要责任的;2.驾驶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道路旅客或者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3.驾驶无包车客运标志牌、包车票、包车合同的车辆,从事客运包车经营的;4.驾驶未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从事超限运输经营活动的;5.擅自涂改、伪造、变造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 6.有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

三、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5分: 1.驾驶无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车辆,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2.超越《道路运输证》上注明的经营类别或者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3.驾驶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4.驾驶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5.驾驶客运包车未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行驶的;6.未配合汽车客运站执行车辆安全例行检查以及出站检查制度,擅自驾驶客车出站的;7.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8.驾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9.有受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记分标准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记分标准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记分标准
说明:
1、所有项目的考核分,不计负分,扣完本项目规定考核分数为止。

2、交通责任事故限于考核周期内道路运输企业承担同责及同责以上、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交通责任事故率=企业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的次数/营运客车数(或营运货车数)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企业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营运客车数(或营运货车数)
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企业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导致的受伤人数/营运客车数(或营运货车数)
3、经营违章限于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反交通行业管理行政法规、规章和规定,受到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政处罚的违章行为。

经营违章率=企业被查处的违章行为的次数/营运客车数(或营运货车数)
4、服务质量的社会投诉是指道路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损害他人正当权益,旅客、货主、其他相关人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投诉,或新闻媒体对企业的服务质量事件曝光,经查属实的。

社会投诉率=服务质量投诉次数/营运客车数(或营运货车数)
5、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指道路运输企业在考核周期内获得的国家部委、省级党政机关以上单位(不含下设机构)授予的在评优创先、安全生产、文明服务、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集体荣誉称号。

6、各项考核指标的有效数据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2或3位,具体要求见每项的记分标准。

7、上述计算公式中营运客车数系指企业上年度末企业在册的营运客车总数,包括客运班车、客运包车、旅游客车,但不包括出租汽车和城市公共汽车;营运货车数系指企业上年度末企业在册的营运货车总数,包括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深圳市道路客运驾驶员诚信评价指标及分值表

深圳市道路客运驾驶员诚信评价指标及分值表
考核项
10
23
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考核项
10
24
驾驶的道路客运车辆有超载行为的。
考核项
20
25
驾驶车辆混装危险货物或者国家禁运物品的。
考核项
10
26
驾驶直通港澳运输车从事境内区间道路运输经营的。
考核项
10
27
本次评价周期内或者上一次诚信等级公布后,发现其有弄虚作假、隐瞒相关诚信信息的。
考核项
5
35
未按照规定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实时传送相关数据的。
考核项
5
36
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现场调查处理的。
考核项
5
37
驾驶未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并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的管理办法》将信息列入企业诚信评价中。
考核项
20
考核项
3
82
企业评价。
记录公司对驾驶员正面、负面的评价及信息,如爱心车队、义工等信息,只作记录不考核。
记录项
0
83
工作经历。
驾驶员从事公共交通行业的工作经历记录,只作记录不考核。
记录项
0
84
5.3其他机构诚信信息
银行信息。
共享银行信息中驾驶员诚信信息。
记录项
0
85
公安信息。
共享公安信息,不在本表格单独列举“二级指标”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按本项扣5分。
在安全驾驶、营运方面有优秀表现,受到新闻媒体或者政府部门表扬、嘉奖的。
加分项
-5
69
4.2守法先进
在守法驾驶、营运方面有优秀表现受嘉奖的。

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标准

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标准

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标准
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标准如下:
1. 驾驶员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AA级:
上一考核周期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A级及以上;
考核周期内累计记分分值为0分。

2. 驾驶员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A级:
未达到AAA级的考核条件;
上一考核周期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级及以上;
考核周期内累计记分分值未达到10分。

3. 驾驶员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级:
未达到AA级的考核条件;
考核周期内累计记分分值未达到20分。

4. 驾驶员考核周期内累计记分有20分及以上记录的,诚信考核等级为B级。

5. 新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或者初次参加诚信考核的,初始等级为A 级。

如需更多道路交通驾驶员管理的相关信息,可以查询当地公安部门官方网站获取。

资格证诚信考核计分标准

资格证诚信考核计分标准

一、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20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同等责任的转让、出租从业资格证件的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驾驶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本次诚信考核过程中或者上一次诚信考核等级签注后,发现其有弄虚作假,隐瞒相关诚信考核情况,且情节严重的二、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10分: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次要责任的2、驾驶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道路旅客或者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3、驾驶无包车客运标志牌、包车票、包车合同的车辆,从事客运包车经营的4、驾驶未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从事超限运输经营活动的5、擅自涂改、伪造、变造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6、受到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三、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5分:1、驾驶无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车辆,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2、超越《道路运输证》上注明的经营类别或者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3、驾驶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4、驾驶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路线、班次行驶的5、驾驶客运包车未按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行驶的6、未配合汽车客运站执行车辆安全例行检查以及出站检查制度,擅自驾驶客车出站的7、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8、驾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9、受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四、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3分:1、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洒的2、驾驶未按规定维护、检测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3、驾驶未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4、无正当理由超过30日以上未签注诚信考核等级的5、超过规定时间30日以上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6、有受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五、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1分:1、未按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2、未按规定随车携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从事班线客运经营活动的3、未在规定位置放置客运标志牌,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4、服务单位变更,未申请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的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和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未按规定填写行车日志的6、超过规定时间,未注签诚信考核等级,且未达到30日的7、超过规定时间,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且未达到30日的。

驾驶员继续教育、诚信考核

驾驶员继续教育、诚信考核

继续教育(查见: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周期为2年。

道路运输驾驶员在每个周期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24学时。

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以接受道路运输企业组织并经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培训为主。

不具备条件的运输企业和个体运输驾驶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由其他继续教育机构承担。

继续教育还包括以下形式:(一)经许可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二)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的网络远程继续教育;(三)经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道路运输驾驶员在诚信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达到20分应接受诚信考核教育的,按照《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诚信考核等级与计分(查见: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情况;(二)遵守法规情况:违反道路运输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情况;(三)服务质量情况:服务质量事件和有责投诉的有关情况。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实行计分制,考核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20分,从道路运输驾驶员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

一个考核周期届满,经签注诚信考核等级后,该考核周期内的计分予以清除,不转入下一个考核周期。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评定:(一)道路运输驾驶员具备以下条件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AA级:1.上一考核周期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A级及以上;2.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分值为0分。

(二)道路运输驾驶员具备以下条件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A级:1.未达到AAA级的考核条件;2.上一考核周期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级及以上;3.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分值未达到10分。

(三)道路运输驾驶员具备以下条件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级:1.未达到AA级的考核条件;2.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分值未达到20分。

道路货物运输、货运站(场)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计分标准

道路货物运输、货运站(场)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计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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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辆超限辆次每月占总车辆数10%-20%的扣5分 20%-30%扣10分,30%-50%扣20分,50%以上不得分 2、公司车辆监控管理平台每月在线率达不到90% (普通货物运输50辆以上企业)扣5分; 经 营 行 为 30分 1、超限超载率; 2、GPS在线率; 3、超速率; 4、安全检查情况; 5、经营方针目标 6、企业稳定情况 3、车辆GPS在线率达不到100%的扣5分; 4、企业年内车辆超速、疲劳驾驶超过年度平均车 辆20%的扣5分、超过40%的扣10分、超过60%的不得 分;单车月均超速、疲劳驾驶达到5次以上扣5分、 10次以上扣10分、15次以上不的分; 5、企业开展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 6、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经营方针和目标的扣1分, 年终未考核的扣2分; 7、因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从业人员上访的每次 扣3分,造成群体事件并有一定影响的不得分。 1、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部门职责的每项扣 1分; 2、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的每 项扣1分; 3、未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每层次 扣1分,未制定目标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的扣1分, 企 业 管 理 30分 安全生产管理(10分) (查看各项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年终未考核的扣2分; 4、应急预案未制定的扣2分、制定不完善的扣1分 全年应急演练只开展一次的扣3分、未开展的不得 分;单车月均超速、疲劳驾驶达到5次以上扣5分、 5、未制定安全例会和教育培训制度的每项扣2分; 6、未按规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管理人员安全例会 的每次扣2分;人员不齐而无补课记录的每次扣1分 7、GPS监控管理制度未制定的扣2分、制定不完善 扣1分,监控记录不实的扣2分,监控无记录的不得 分; 8、上级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企业未在规定期限 完成整改的扣2分,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不得分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细则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细则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细则一、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实施主体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二、诚信考核范围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包括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

三、诚信考核内容诚信考核具体对道路运输驾驶员在道路运输活动中的安全生产、遵守法规和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诚信考核等级与计分(一)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二)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内容包括:1.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情况;2.遵守法规情况:违反道路运输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情况;3.服务质量情况:服务质量事件和有责投诉的有关情况。

(三)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实行计分制,考核周期为1 2个月,满分为20分,从道路运输驾驶员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

一个考核周期届满,经签注诚信考核等级后,该考核周期内的计分予以清除,不转入下一个考核周期。

根据道路运输驾驶员违反诚信考核指标的情况,一次计分的分值分别为:20分、10分、5分、3分、1分五种。

(四)对道路运输驾驶员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处罚与计分同时执行。

道路运输驾驶员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的,计分时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五)道路运输驾驶员对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计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相应的诚信考核等级按规定予以调整。

(六)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评定:1.道路运输驾驶员具备以下条件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AA级:(1)上一考核周期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A级及以上;(2)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分值为。

分。

2.道路运输驾驶员具备以下条件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A级:(1)未达到AAA。

级的考核条件;(2)上一考核周期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级及以上;(3)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分值未达到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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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
一、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20分:
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且负同等责任的;
2.转让,出租从业资格证件的;
3.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
4.驾驶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5.本次诚信考核过程中或者上一次诚信考核等级签注后,发现其有弄虚作假,隐瞒相关诚信考核情况,且情节严重的;
6.客、货车分别超员和超限100%以上的。

二、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10分:
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次要责任的;
2.驾驶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道路旅客或者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
3.驾驶无包车客运标志牌,包车票,包车合同的车辆,从事客运包车经营的;
4.驾驶未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从事超限运输经营活动的;
5.擅自涂改,伪造,变造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
6.有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
7.客、货车分别超员和超限80%以上,不满100%。

三、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5分:
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伤1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负有同等或者次要责任的;
2.驾驶无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车辆,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
3.超越《道路运输证》上注明的经营类别或者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4.驾驶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5.驾驶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
6.驾驶客运包车未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行驶
的;
7.未配合汽车客运站执行车辆安全例行检查以及出站检查制度,擅自驾驶客车出站的;
8.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
9.驾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
10.有受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
11.客、货车分别超员和超限50%以上,不满80%的。

四、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3分:
1.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
2.驾驶未按规定维护,检测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3.驾驶未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从事道路旅客或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
4.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30日以上未签注诚信考核等级的;
5.超过规定时间30日以上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
6.有受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
7.客、货车分别超员和超限20%以上,不满50%的。

五、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1分:
1.未按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2.未按规定随车携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
3.未在规定位置放置客运标志牌,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
4.服务单位变更,未申请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的;
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和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未按规定填写行车日志的;
6.超过规定时间,未签注诚信考核等级,且未达30日的;
7.超过规定时间,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且未达30日的;
8.客、货车分别超员和超限不满2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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