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秀调研成果(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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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浙江省优秀教学论文的通知

关于评选2023年浙江省优秀教学论文的通知

关于评选2023年浙江省优秀教学论文的通知各位教师: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水平,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我校特向广大教师发出评选2023年浙江省优秀教学论文的通知。

一、评选目的:本次评选旨在鼓励广大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深入研究,促进教学方法、教学理念的创新,以及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为浙江省高等教育贡献更多的优秀教学论文。

二、评选对象:所有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都可以参加评选。

每位教师可以提交1篇自己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完成的优秀教学论文。

三、评选标准:1. 学术水平:论文必须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能够突出反映教学实践的深度和广度,或者在教学理论方面有一定的创新性;2. 实践效果:论文所提出的理论、方法或策略在教学实践中能够得到验证,对学生的研究效果有一定的积极影响;3. 文章质量:论文要求形式规范,条理清晰,语言流畅,逻辑严谨。

四、评选流程:1. 教师提交论文:每位教师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论文以电子版的形式提交至教务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2. 学院初评:学院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初步评审,初选出优秀论文;3. 校级评审:学校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学院初选出的论文进行再评审,确定最终评选结果;4. 表彰通知:评选结果将在校内公示,并向获奖教师进行表彰,同时将优秀论文推荐至浙江省教育厅参加省级评选。

五、奖励政策:1. 校级奖励:评选出的优秀教学论文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并在个人档案中进行记录;2. 浙江省级奖励:被推荐至浙江省教育厅参加省级评选的优秀论文,获奖者将获得一定的奖励和荣誉。

教师们,这是一次展示自己科研与教学成果的机会。

请大家相互鼓励,积极参与,展现我校教师的风采和实力。

希望所有参评教师都能有所收获,为浙江省高等教育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教务处2023年1月1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参与评选2010年度全省党政领导干部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参与评选2010年度全省党政领导干部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参与评选2010年度全省党政领导干部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1.06•【字号】陕发改办〔2011〕10号•【施行日期】2011.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参与评选2010年度全省党政领导干部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各处室、委属各单位: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政策研究室《关于评选2010年度全省党政领导干部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陕政研发[2010]11号)文件精神,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将开展2010年度全省党政领导干部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工作,现就我委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范围凡在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由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处级)撰写的调研报告,并且已经发表,或形成文件的,均可列入参评范围。

二、推荐条件(一)思想性强。

参评调研成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注重理论创新,反映我省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新思路、新见解、新经验。

(二)针对性强。

参评调研成果必须是结合实际、着眼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现实问题的调查研究。

(三)对策性强。

参评调研成果必须有情况、有见解,能够在科学分析和综合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性、操作性、创新性强的对策建议,对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四)文风朴实。

参评调研成果必须主题突出,层次清楚,文理顺畅,文字表达准确、鲜明、朴实。

三、具体要求(一)参评的成果必须是经过实地调查,反复研究的调研报告(领导讲话、工作汇报、理论宣传文稿、各种规划、方案均不在评选之列),篇幅应在5000字以内,按现行规范格式(每页500字,20行/页,25字/行),用A4纸打印一式16份,文章中不得署作者单位及姓名,每篇文章前必须装订参评成果简介(见附表1),并附电子版。

优秀论文评选教研活动(3篇)

优秀论文评选教研活动(3篇)

第1篇一、活动背景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教育质量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为了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激发教师的研究热情,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我校于近期开展了优秀论文评选教研活动。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评选优秀论文,激发教师研究教育教学的热情,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

二、活动目的1. 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2. 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教育教学新方法。

3. 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4. 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三、活动内容1. 论文征集(1)论文主题:围绕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方法创新、课程建设、教育技术、学生发展等方面。

(2)论文要求:内容充实、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语言规范。

2. 论文评选(1)评选方式:设立评审小组,对征集到的论文进行评审。

(2)评选标准:论文质量、创新性、实用价值、学术规范。

3. 优秀论文表彰对评选出的优秀论文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4. 优秀论文交流邀请优秀论文作者进行论文交流,分享研究成果。

四、活动组织1.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整体策划、组织与实施。

2. 设立评审小组,负责论文评选工作。

3. 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流程、时间安排等。

4. 宣传动员,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论文征集。

五、活动实施1. 论文征集阶段:通过校内公告、教师会议等形式,广泛征集教师论文。

2. 论文评选阶段:评审小组对征集到的论文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论文。

3. 优秀论文表彰阶段:对优秀论文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4. 优秀论文交流阶段:邀请优秀论文作者进行论文交流,分享研究成果。

六、活动成果1. 提高了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了教师专业成长。

2. 推动了教育教学改革,探索了教育教学新方法。

3. 促进了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营造了良好的学术氛围。

4. 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七、活动总结本次优秀论文评选教研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

通过活动,激发了教师研究教育教学的热情,提高了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推动了教育教学改革。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评选2009-2010年度全省民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评选2009-2010年度全省民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评选2009-2010年度全省民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10.11.10•【字号】鄂民政发[2010]55号•【施行日期】2010.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民政厅关于评选2009-2010年度全省民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鄂民政发〔2010〕55号)各市、州、县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根据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年初工作安排,为倡导和鼓励广大民政干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多出优秀调研成果,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省民政厅和省政策研究会决定联合开展2009-2010年度全省民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评选活动由省民政厅和省政策研究会共同举办,由省民政厅办公室具体承办。

邀请省委政研室、省委宣传部、《中国民政》、《政策》杂志社等单位的领导,组成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

二、参评对象参加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对象是:全省民政系统的集体或个人的调查研究成果。

第一作者限报1项成果。

副厅级以上领导和厅办公室干部的调查研究成果不参加评选活动。

三、申报条件1、申报成果的文体必须是调查研究报告,其他文体和纯理论研究成果不予受理;2、申报成果必须依法享有著作权;3、申报成果产生时间必须在2009年1月1日至今。

四、申报办法以市州和处室为单位,于11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向厅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的纸质和电子版:1、2009-2010年度全省民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一式2份;2、调研报告各1份;3、调研成果获奖、报刊杂志刊发、领导批示、产生年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并将上述情况备注在调研文章的文尾;4、为保证评选公平公正,厅办公室将对各地各处室报送的调研文章的文头、文中和文尾,作适当文字处理,隐去作者单位、姓名等信息,按报送顺序随即编号后,报送专家评委评选。

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方案

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方案

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方案
为了激励和表彰优秀调研人员的工作成果,展示调研工作的价值和意义,同时提高全体员工的调研意识和能力,公司决定开展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

二、参评条件:
1. 参加本次评选的调研成果必须是由本公司员工完成的,且调研时间在过去一年内完成;
2. 调研成果必须具有独创性、实用性和推广性,能够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3. 调研成果必须经过实践证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业务效益。

三、评选方式:
1. 经过初步筛选,最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2. 评选过程采取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由评审委员会对参评成果进行评定;
3. 评审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评审结果为最终结果。

四、奖项设置:
1.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2. 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
3. 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
4. 优秀奖:5名,奖金1000元。

五、参评流程:
1. 参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研成果,并填写参评表格;
2. 经过初步筛选后,由评审委员会对参评成果进行评定;
3. 最终评选结果将在公司年度表彰大会上公布并颁发奖励。

六、注意事项:
1. 参评成果必须是原创性的,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2. 参评成果必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其词或虚假宣传;
3. 参评成果必须具有实际应用价值,不得是纯理论性的调研报告。

以上是本次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方案,希望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展示自己的成果。

同时,也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注重调研工作的开展,为公司的业务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2009—2010年度全市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2009—2010年度全市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2009—2010年度全市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10•【字号】宁委办发[2011]1号•【施行日期】2011.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2009-2010年度全市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1号)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促进全市调查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提高调查研究服务决策、推动工作的水平,市委办公厅(政研室)、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将于近期对全市2009-2010年度优秀调研成果进行评选。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1、围绕宁委办发〔2009〕15号、〔2010〕16号文确定的全市重点调研课题所形成的调研成果;2、市委、市政府领导安排的专项调研课题形成的调研成果;3、市委办公厅(政研室)、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安排的其他重要课题形成的调研成果;4、各区县和市各部门、各单位自定重点课题形成的调研成果。

二、评选条件1、2009-2010年度在市委办公厅(政研室)《南京调研》、《南京调研(内参)》和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领导参阅》、《调查研究报告》上发表的调研成果;2、2009-2010 年度完成并在市级以上有关刊物(含市级内部刊物)上发表的调研成果。

3、参评成果的内容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事实准确,观点鲜明;4、选题具有战略性、超前性和针对性,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创新精神,能提出新见解、新思路、新举措,对全市、本地区和本部门科学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5、符合调研报告文体要求,内容详实,逻辑严谨,条理清晰,文字表述较好。

6、市级领导同志署名的调研报告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办法1、申报:由各区县、市各部门、各单位推荐优秀调研成果,每个单位推荐数为 3 篇(承担宁委办发〔2009〕15号、〔2010〕16 号文全市重点调研课题不计在内),统一填写申报表,并附调研成果一式5份(其中要有一份发表在有关刊物上的原件,另外 4 份不要署单位名称或作者姓名),于今年2月10日前报送市委办公厅(政研室)调研处。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经信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经信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经信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3.07•【字号】•【施行日期】2023.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信息化正文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经信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提升调研工作水平,促进优秀调研成果转化,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湖北经信答卷,经研究,拟进行2022年度全省经信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对象参评对象为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请武汉市经信局报送调研报告2-3篇,襄阳市、宜昌市经信局报送调研报告2篇,其他市州经信局、各处室报送调研报告1篇,各直属单位视情况可各报送1篇参评,每篇调研报告主要完成人员署名不超过4人。

二、申报条件(一)参评调研报告应是本单位(处室)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完成的调研报告。

(二)参评调研报告符合调研报告的体例、格式要求,一般应包括问题分析和政策措施建议等方面内容。

工作总结和年度报告等其他文体不予参评。

要求语言精练、结构清晰、表述完整,字数一般控制在5000字以内。

(三)参评调研报告应对本地区、本单位(处室)工业和信息化相关工作开展具有明显推动作用。

评选过程中将对曾获上级领导批示、被采纳转化为领导决策、在市(州)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调研报告酌情加分。

(四)参评调研报告必须依法享有著作权,且无保密要求。

三、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于3月15日前向省经信厅综合处提交下列材料:(一)调研报告电子版1份,不注明起草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版式按以下格式编排:大标题,方正大标宋简体;正文,三号仿宋;一级标题,三号黑体字;二级标题,三号楷体字;三级标题,仿宋加黑。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首届山西省公共管理领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首届山西省公共管理领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首届山西省公共管理领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2.09.25•【字号】晋人社厅函[2012]737号•【施行日期】2012.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首届山西省公共管理领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2〕737号)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公共管理领域理论研究水平与业务实践能力,加大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公共管理领域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应用力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山西省行政管理学会联合组织开展“首届山西省公共管理领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

本活动旨在关注公共管理领域的创新成果,活跃我省公共管理领域学术氛围,开发、推广公共管理领域在实践工作中形成的科研成果和基本经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评选范围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及公共管理领域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科研成果,申报材料分论文论著和科研成果两类。

第一类成果指近年内正式发表、公开出版的论文论著、译作以及工作中形成的调研报告等;第二类成果指经相关权威部门评审鉴定的科研成果。

二、提交材料要求1、参加论文评选的需提交期刊封面、目录页及全部论文页的扫描件。

2、参加论著及译著评选的需提交封面、目录扫描件及500-800字的内容摘要。

3、提交调研报告的需提交报告全文。

4、提交科研成果的,需提交鉴定报告、学术报告等。

文稿一律用Word文档格式A4纸型打印,正文用四号宋体。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交电子文档(电子邮件)和纸质文档(可邮寄)各一份,并附50-80字的作者或项目负责人简介。

申报一类成果的需作者在纸质材料上签字,申报二类成果的需在申报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事项申报时间:2012年9月15日-10月31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1.24•【字号】•【施行日期】2024.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普通高中,厅属事业单位,省教育学会: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致力建设教育强国,总结2019年至2023年我省教育科研战线所取得的优秀研究成就,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为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我厅决定开展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评奖活动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成立评审学术委员会,组织领导评审工作。

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科学院),负责评选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各市(州)教育局,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普通高中,厅属事业单位,省教育学会,负责本地区(单位、学校)范围内的成果申报、资格审查和初评工作,按照分配的名额向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参评成果。

省教育学会可直接向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参评成果。

三、为确保推荐工作按时完成,保证推荐质量,请严格按照《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附件1)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并于2024年3月18-22日上报参评成果。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曹志峰、刘军明、余昌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省教育厅综合楼411-2室,省教科院教育科研管理所贵州省教育厅2024年1月24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山西省公共管理领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山西省公共管理领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山西省公共管理领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10.09•【字号】•【施行日期】2021.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关于开展第六届山西省公共管理领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公共管理科研成果交流、推广和应用,充分调动公共管理工作者的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我省公共管理学界的理论研究水平,省人社厅决定组织开展第六届山西省公共管理领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2019年6月1日至2021年11月15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公共管理领域有一定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科研成果。

具体包括:1.公开发表的论文;2.公开出版的论(译)著;3.在工作中形成的调研报告;4.经相关权威部门评审鉴定的科研成果;5.参加2020年、2021年全国人才与人事研究论文征集活动的论文。

二、材料申报要求材料申报需填写《第六届山西省公共管理领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申报表》(见电子版报送要按上表所列材料顺序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其中原文(word 版)一律采用四号宋体、A4纸型编排。

纸质版报送要按上表所列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寄送。

其中,论(译)著和科研成果中应提供的原文(word版)可用6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替换;科研成果申报要包含鉴定报告和学术报告。

所有参评材料原件,评审结束后退还作者。

三、成果评选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坚持专家评审、择优入选的原则,届时我厅将向获奖作者和积极组织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四、其它事项征集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5日电子邮箱:******************邮编:030000地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B座0513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宣传中心)联系人:郭小峰、高凤鸣联系电话:137****3327153****3090附件:第六届山西省公共管理领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申报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10月9日。

优秀调研成果通知范文

优秀调研成果通知范文

关于评选2008年全市党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各乡镇党委、政府,市机关直属各单位:为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根据《关于评选2007年度全省党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浙委办〔2008〕51号)、《关于批转〈市委政研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乐委发〔2008〕41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08年全市党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要求1 、参评要求:调研成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材料翔实,观点鲜明,具有一定研究深度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所采纳,对深入实施“两创”总战略,扎实推进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2 、评选范围:2007年7月以来,全市党政机关(含人大和政协机关)单位和个人撰写的调研成果。

其中,副县(市)级以上领导同志的调研成果不参评;已获得温州市级以上奖励的调研成果不参评;市委政研室作为承办单位其调研成果也不参评。

3 、材料要求:参评的调研成果须形成书面材料,每篇字数不超过1万字。

调研成果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或被党委、政府有关文件采纳的,可作为附件报送。

凡不宜公开发表的内容或数据,请作者和参评单位自行删除。

二、组织工作成立市党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委政研室),并聘请上级有关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三、申报时间和程序1 、各单位初选的调研成果,于8月20日前报送市委政研室,逾期不再受理。

单个作者限报一篇。

2 、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评审前,将所有参评调研成果的篇目刊登在《乐清政研》上公示,时间为20天(从参评调研成果公示之日起计算)。

对公示的调研成果如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注明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29•【字号】扬府办发[2012]125号•【施行日期】2012.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扬府办发〔2012〕1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2011年,全市政府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一批针对性强、对实际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调研成果,在推动扬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提高政府系统调研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经申报和评选,决定对2011年度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同志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成绩;希望全市政府系统向先进学习,进一步做好调查研究工作,为建设“创新扬州、精致扬州、幸福扬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附一:县(市、区)获奖名单一等奖(3名):1、打响“三大战役” 建设秀美农村--关于仪征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调查与研究作者:仪征市政府程希2、整合资源放大优势在新起点上推进新邗江跨越发展作者:邗江区政府韩方3、坚持创新驱动引领转型发展作者:江都区政府王炳松二等奖(6名):1、空间重构资源重组优势重叠在融合提升中开创城市建设新局面--关于推进新邗江城市建设的初步思考作者:邗江区政府赵华定2、关于仪征汽车科技城建设的认识和思考作者:仪征市政府奚晨3、探寻转型发展新路径开创工业强县新局面作者:宝应县政府王庭国4、推进高邮文化兴市之见作者:高邮市政府钱富强5、加速转型促进提升全力打造三次产业共进的实力广陵作者:广陵区政府陈曦6、新邗江产业发展的新思考作者:邗江区政府潘学元三等奖(8名):1、智慧转型打造扬城核心RBD作者:邗江区政府办吴越、刁敬文2、仪征市劳动保障工作现状调查及对策思考作者:仪征市政府邵卫3、坚持四措并举推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作者:高邮市政府孙建年4、推进园区“二次创业” 构筑都市产业高地作者:广陵区政府尤在晶5、大力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加快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作者:江都区政府袁中飞6、着力破解土地瓶颈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作者:高邮市政府汤学仁7、创新思路谋出路清新市容建名城--关于仪征城区流动摊贩管理工作的调查与思考作者:仪征市政府办李明飞、蔡伟8、宝应县家装行业税收征管情况调查作者:宝应县政府办曹志刚附二:市直部门获奖名单一等奖(4名):1、扬州与镇江、泰州、盐城、淮安经济税源结构比较研究作者:市地税局徐祖跃2、建设创新型城市全力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基于AHP的提升扬州市区域创新能力研究作者:市统计局刘晓明、徐健、倪晓真、石火培3、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作者:市经信委创新型城市建设调研课题组4、扬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与预测作者:市发改委李忠盛、董兆芝、黄俊华、孙景亮、陶小军二等奖(8名):1、构建扬州制造业现代产业体系研究报告作者:市经信委制造业现代产业体系课题组2、稳规模强优化促转型--当前职业教育内涵发展的思考作者:市教育局余如进3、财政支持“幸福扬州”建设研究作者:市财政局范天恩4、扬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现状与对策研究作者:国家统计局扬州调查队刘春来、黄祥凤、张晶晶、朱力佳5、实施工业“四大战略” 推动“创新扬州”建设作者:市经信委“创新扬州”建设办公室6、大病医疗救助保险购买商业保险服务的探索与实践作者:市人社局余珽、茅启书7、扬州市残疾人立体化保障体系发展情况与对策研究作者:市残联姜春兰8、公正管理是工商行政管理的核心价值追求作者:市工商局吴永才三等奖(10名):1、扬州市创业与就业的需求分析与思考作者:市人社局臧民2、优化监管体系推动科学发展作者:市国资委朱林3、发挥区位优势、做大石化物流,打造新一轮提速发展的强大引擎作者:化工园区王庆山4、扬州市水环境现状和治理对策探讨作者:市水利局李春国5、扬州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报告作者:市人社局周晓华6、着力营造节日廉政文化努力构建清风廉洁西区--新城西区节日廉政文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作者:新城西区颜非7、举创新法破停车难--对扬州市区停车难状况调查与思考作者:市物价局潘建民8、英国、西班牙考察报告作者:市规划局汤卫华、杜乾9、扬州市工业与金融业互动互融发展分析作者:市统计局刘网华、钱利东、钱坤10、扬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报告作者:市发改委洪庆生、陈武、陈岗、陈万久鼓励奖(10名):1、论“精致扬州”建设的内涵和路径作者:市建设局高永青2、把握新形势强化“三个三” 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平稳运行作者:市审计局张俐3、打造扬州运河粮食走廊的思考作者:市粮食局李明安、周兴明4、机制: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大扩面的关键--扬州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的调研分析作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杨云5、精写“三”字篇加快构建旅游产业名城作者:市旅游局汤天波6、节能降耗成效显著面临形势依然严峻作者:市统计局游立华、范瑶7、扬州太阳能光伏产业集群发展研究作者:市发改委蒋珊、王峰、杨波、卞春宏8、新形势下构建地方税源社会化监管平台的思考作者:市地税局尹家朋9、沼气在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中的案例研究作者:戴敬、周学金、徐俊兵、朱平庆、吴俊、姜新文、陈霞10、扬州市玩具出口连续8个月保持两位数增长多措并举扬州玩具业提前入“春”作者:扬州海关郭仕桃、潘璐附三: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金融办)获奖名单一等奖(2名):1、关于加快推进“八老”更新改造的调研报告作者:雍有瑜、李建芳、房磊、周明2、2012年民生工作调研报告作者:保障和改善民生调研组二等奖(3名):1、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者:李红卫、潘晓成、魏复军、王成、吴婷2、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加快建设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作者:张彤、戴峰3、家庭服务业发展调研报告作者:周正权三等奖(4名):1、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涵育加快生态建设作者:周正权、童银春2、“中国扬州”门户网站群建设调研报告作者:苏迎春、黄玉国、韩义森、王云飚、熊浪3、坚持创新驱动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作者: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题调研组4、做大做强政府服务热线更快更好服务人民群众--关于整合12345政府服务热线电话的调研报告作者:苏迎春、宋振邦、李志勇。

关于开展2021年度XX市教育教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XX市教育教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XX市教育教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提升教师的专业研究能力,提高课题的研究质量,促进各类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为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搭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交流平台,根据郴州市教科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郴州市教育教学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和我市年度教研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21年度教育教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论文要求(一)参评范围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领域均可参评。

凡已在XX市级以上论文评选中获奖、郴州市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均不在参评之列。

(二)论文主题1.学科论文。

共27个学科类别: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道法、小学科学、小学综合;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英语;中学政治、中学历史、中学物理、中学化学、中学地理、中学生物、中学综合;中小学音乐、中小学美术、中小学体育、中小学信息技术、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

2.课题论文。

2017 年以来立项的省、市、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所取得的成果论文。

(三)论文要求1.教育教学理论研究论文、调查报告、经验总结、教育叙事、实验报告、研究报告、教学案例等均可参评。

2.参评论文应根据主题,发现新规律,提出新观点、新思路、新见解、新举措。

3.市职业中专、市特殊教育学校的论文推荐数不得超过10篇,各公办幼儿园的论文推荐数不得超过5篇,其他各单位每个学科类别论文推荐数不得超过2篇,每个省、市、县规划课题论文推荐数不得超过2篇。

4.每位作者每一类别限报一篇论文。

如果属于多人合作,署名不超过3 人。

参评论文字数原则上不超过5000 字,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2“参评论文规范格式”。

5.参评论文类别必须在首页标明学科论文或课题论文。

课题论文必须标明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

关于做好2013年少先队优秀研究成果评选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少先队优秀研究成果评选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少先队优秀研究成果评选的通知各学区少工委、小学少先队大队:为了进一步落实少先队根本任务,推进少先队队课的实施,发挥科研兴队的作用,深入探索少先队活动的规律,提高少先队活动的实效性,海淀区少工委办公室决定在全区少先队组织中开展2013年少先队优秀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研究成果评选的参评类别工作论文、活动案例、调研报告。

二、优秀研究成果评选的参评对象各学区、学校大队、中队辅导员。

三、优秀成果评选参评的内容内容包括:少先队根本任务的实施,少先队队课的试点,“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的活动开展,千优带队工作的推进,争当“四好少年”的活动,红领巾全媒体,少先队落实“北京精神”及少先队品牌建设,以及解决辅导员专业化的主要对策等。

着力研究少先队工作的新内容、新载体和新方法。

参评内容应具有鲜明的少先队特点,须是近期少先队工作研究的成果。

一般性的工作总结和工作案例不在参评之列,与少先队无关的其它德育论文和研究报告不在参评之列。

注意:工作论文和活动案例,一定遵循独立设计与实施的原则,切忌抄袭与模仿。

四、获奖条件及标准(一)优秀科研论文具备的标准1.科学性:论点鲜明正确,论据充实可靠,论证有说服力、有逻辑性。

2.创新性:内容有自已独到的见解,少先队工作研究有新的突破和新的创造。

3.应用性:研究并解决一些现实问题,对少先队实践有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4.规范性:按规范要求写作,观点阐述清晰,结构安排合理,语言使用准确。

(二)优秀活动案例具备的标准1.少先队活动课例优先评选。

2.具有清晰的目的。

写明活动发生的时间,地点,参加者和恰当的活动目标。

3.具有鲜活的内容。

时代感强,贴近队员实际,有新意,有情趣,有意义,有意思。

4.具有细化的过程。

生动诠释活动步骤,详述活动的细节,说明活动运行的途径、载体和方法。

5.具有较好的结果。

清楚记载队员在活动中的表现及变化,辅导员和队集体作用的发挥,良好的教育影响及效果。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评选2012―2013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评选2012―2013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评选2012―2013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12.02•【字号】鲁建法函[2013]38号•【施行日期】2013.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评选2012-2013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鲁建法函【2013】38号)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各行业主管局,厅机关各处室(单位):为了充分调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经研究决定,评选2012-2013年度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优秀调研成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评成果(一)参评时限:参评成果仅限于2012-2013年度撰写的调研报告。

(二)参评范围:全省县以上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干部职工撰写的调研报告。

(三)参评成果必须是调研报告或其他调研成果,文字一般在5000字左右,专著、领导讲话、总结、文件、会议材料、软课题研究、技术论文和理论文章等不列入评奖范围。

各市建委(建设局)、各行业主管局报送参评成果原则上不超过4篇。

二、参评条件调研成果评选主要依据其实际产生的效益,原则上所有获奖成果都必须不同程度地进入党委、政府决策。

共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四个级次奖项。

(一)申报一等奖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依据调研成果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2、依据调研成果,党委、政府下发了规范性文件;3、依据调研成果,党委、政府召开了专门会议;4、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调研成果作出重要批示;5、被中央级报刊(新闻媒体、内部刊物)所刊用。

(二)申报二等奖的调研成果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对调研成果作出重要批示;2、调研成果被党委、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吸收;3、调研成果被党委、政府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吸收;4、被省级报刊(新闻媒体、内部刊物)所刊用。

2022年潮阳区教学论文评比

2022年潮阳区教学论文评比

2022年潮阳区教学论文评比
《关于开展2022年潮阳区教育教学论文评比的通知》
校各处室、教研组:
为推进潮阳区学校教科研工作的开展,提高教师参与教科研活动的积极性,提升教师教科研能力和水平,总结与推广课程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促进学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经研究,决定2022年潮阳区继续开展教育教学论文评比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潮阳区全体在校教师
二、论文内容
近年来教育教学研究的成果,包括基础理论研究、调查报告、经验总结(不含教学设计)、实验报告等。

三、参评要求
1.论文应突出学科性、前瞻性、科学性、实践性。

选题富有创意,观点明确,思路清晰,对教育教学实践具有指导意义。

字数控制在3000~5000字。

2.参加优秀论文评比的作者,须保证其论文的原创性、真实性,文责自负。

一旦发现论文抄袭,将取消参评资格,并全校通报。

每位老师限送一篇论文参加评比。

凡在市级以上评比中已获奖的论文、市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不再参评。

四、评比注意事项
1、论文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5月12日
2、论文评比时间:2022年5月13日--25日
3、论文评比将聘请校外评委组成专家评比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比。

4、本次评比将设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并择优上报市教研室参加市级论文评比。

潮阳区XXXX教育学校
2022年3月7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省属企业人才工作优秀调研成果评比活动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省属企业人才工作优秀调研成果评比活动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省属企业人才工作优秀调研成果评比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5.09•【字号】陕国资发[2013]187号•【施行日期】2013.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省属企业人才工作优秀调研成果评比活动的通知(陕国资发〔2013〕187号)各省属企业,委机关各处室: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强企”战略,促进省属企业人才工作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提高企业人才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经委主要领导同意,在省属企业和委机关开展企业人才工作优秀调研成果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研论文的主题和内容。

调研主题为企业人才工作应用性对策研究,围绕省属企业改革发展实际,着眼于本企业、本行业人才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问题,重点就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进行深入调研,提出具有可操作性和应用价值的对策措施或政策建议,为企业改革发展决策服务。

二、调研论文的形式和要求。

申报的调研成果应具有科学性、创造性、典型性和可操作性,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过研究、提炼,并能在实践中发挥指导作用。

人才工作调研分为规划选题和自主选题两个类型,每户企业至少报送两篇调研成果文章,其中规划选题不少于一篇。

三、调研成果的评比和奖励。

本次活动共评选表彰优秀调研成果30个,设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15个。

对优秀调研成果将在全系统通报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并安排企业高层次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给予专项奖励。

根据获奖情况,将有关成果向上级部门推介,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

四、评比活动的时间和要求。

各企业要加强对人才工作调研的组织领导,由企业分管领导牵头,组织专门力量做好调研工作,确保课题研究质量。

优秀论文案例评选活动方案

优秀论文案例评选活动方案

优秀论文案例评选活动方案篇一:2021年论文案例评选通知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融教校名师[ 2021 ] 069号关于组织福清市第七届“名师在线”优秀教学论文、教学案例评选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教育对教师的专业素质要求愈来愈高,做“学习型教师”、“研究型教师”,是教师专业成长的发展趋势。

为了促进我市中小幼教师进一步学习新课程理论,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能力和专业理论水平,搭建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交流平台,经研究,决定开展福清市第七届“名师在线”优秀教学论文、教学案例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内容及要求:以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如:课程与教材研究、学科教学研究、教育管理研究、教育技术研究、教师教育研究、农村教育研究、学前教育研究、学校文化与特色研究、校本研究等为主要内容的科研成果均可参加评选。

1.成果形式包括: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教育(教学)研究案例。

2.要求:①立论扎实、观点新颖、针对性强。

②字数以2000——3000字为宜,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

③正式发表、出版的成果不受此限,但需提供原件。

④已在市级以上部门参评过的论文,无论是否获奖不得再次申报。

⑤参评的论文、案例杜绝抄袭。

凡是经检测,发现抄袭现象的,取消评选资格,并三年内不再接受其稿件。

二、优秀教育论文标准:1、坚持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

2、要有理论认识,并注意理论的先进性与创新意识。

3、能体现自己在实践中的思考、研究与创见,具有原创性。

4、论文提出和论述的问题对当前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和参考价值;5、论文题目简短、凝练、明确;论点集中、鲜明,论据充实、有据;文字表述规范、简洁、流畅,表达力强;论文首页有内容提要及关键词。

三、优秀教学案例的要求:1.近两年个人或集体撰写的案例。

2.教学案例内容包括:[标题]标题体现一个鲜明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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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秀调研成果(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县教育工会-教育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823-更新时间-2011-6-13
各基层教育工会: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教育工会调研工作水平,切实推动工会理论创新并指导实际工作,根据省、市教育工会的工作部署,决定开展全县教育工会优秀调研成果(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近年来我县教育系统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形成的调研报告和理论研究文章。

二、评选标准
调研报告选题围绕教育工会当前的重点工作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问题,调查深入扎实,反映情况准确客观,分析合理深刻,对策建议有针对性、创造性和可操作性,篇幅不宜过长。

论文论题有价值,密切联系工会工作实际,观点鲜明正确、有创新,论述透彻、逻辑严密、结构合理、文字简练。

三、相关要求
1、各基层教育工会如有重大调研课题,可先将课题负责人、课题名称、课题实施方案等于6月25日前报县教育工会。

2、调研成果(论文)评选以基层教育工会为参评单位。

各基层教育工会在初评的基础上,选择质量较高的1-3篇文章报送县教育工会参评。

3、报送稿件首页标明“调研报告”或“论文”。

如已取得实际效果的,请附简短文字说明,于9月30日前发:176012495@。

4、调研报告、论文每篇字数控制在8000字以内,排版格式一律使用A4型版面,按照标题、单位名称、正文顺序行文。

标题使用2号宋体,正文使用3号仿宋体排版。

文章结尾须注明执笔人、工作单位、形成时间、详细通讯地址、邮编、主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表彰推荐
此次优秀调研成果(论文)评选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届时,县教育育工会将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对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并择优向省教育工会推荐。

青田县教育工会
2011年6月13日附件:青田县教育工会优秀调研成果和论文评选参考课题
调研参考题目:
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二、农村教职工住房、医疗保障状况调查;
三、事业单位职工收入状况及问题分析;
四、影响教职工创新积极性的因素调查;
五、民办学校工会、教代会建设情况调查。

理论研究参考课题:
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制度研究;
二、工会维护职工发展权益的路径及作用研究;
三、其他关于教育系统改革发展、职工权益保护、工会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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