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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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社会分层

•社会分层的结果是形成各种不同的社会阶层(阶级),如知识分子、工人、农民、商人、政府官员等等。

•社会分层指的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将社会成员划分为高低不同的等级和序列的过程。社会分层并非伴随社会的产生而产生的,它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才出现的历史范畴。社会分工是导致社会分层的最直接原因。

一、社会分层理论

•马克思的阶级分层理论

•韦伯的多元社会分层理论

马克思的阶级分层理论

•阶级的产生。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是私有制社会的普遍现象。•划分阶级的标准是人们在生产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主要是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以及由此决定他们在生产方式中所起的作用与领取社会财富的方式、数量等。

马克思的阶级分层理论

•阶级的内部关系。阶级内部成员具有共同的经济地位与共同的利益,他们的行为表现一致性程度较高。阶级有一个从自在到自为的发展过程。在阶级斗争中,同一阶级的成员有着共同的阶级意识;同时,阶级内部成员之间越来越紧密地联系起来,采取共同行动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阶级与阶层。每一阶级内部又分为若干阶层。各个阶层的利益、价值观和政治倾向有所不同。在社会改革和社会革命的过程中,不同阶层对革命的态度也不同。

马克思的阶级分层理论

•私有制社会中各阶级之间的关系是经济剥削与政治压迫关系,阶级斗争与阶级冲突从来就没有停止过。阶级斗争与社会革命构成社会发展的动力。

•阶级的消灭。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是社会历史上最后的两大对立阶级。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是消灭资产阶级,铲除滋生阶级与社会不平等的主要根源──私有制,建立公有制。无产阶级本身也将随历史的发展而消亡。生产力的充分发展、私有制的废除、阶级的消亡是根除社会不平等现象的前提条件。

韦伯的多元社会分层理论•韦伯提出划分社会层次结构的三重标准,即财富──经济标准,威望──社会标准,权力──政治标准。这就是个人用其经济收入来交换商品与劳务的能力,即把收入作为划分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经济标准。社会标准指个人在他所处的社会环境中所获得的声誉与尊敬。

•财富是指社会成员在经济市场上的生活机会,也就是人们在市场上以其经济收入和财富来交换商品和服务的能力,或者说满足自己需要的能力。简言之,财富实际上就是“市场购买力”,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钱袋的鼓瘪”,而不涉及在所有制中所处的地位。财富的多少反映了人们在经济领域的不平等。

•权力则是指一个人即使在遇到反对时也能实现自己意志的可能性,因此实际上是一种强制力,权力分配反映了人们在政治领域的不平等。

•声望是指一个人在其所处社会环境中所得到的声誉和尊敬。韦伯认为,声望同人们的身份有关,也同人们的知识教养、生活方式有关。

二、我国农村社会阶层变迁

•建国初期

•土改后

•人民公社时期

•改革开放后

•地主:恶霸、军阀、官僚、土豪、劣绅、破产地主、管公堂•资本家:手工业资本家、商业资本家•开明士绅

•富农:反动富农•中农:富裕中农•知识分子

•自由职业者•宗教职业者•小手工业者•小商小贩•贫农

•工人、手工工人

•贫民、游民

1、建国初期的农村社会阶层结构

•这种阶级划分本来是基于经济标准,是一种经济分层,但后来成为一种政治分层,尤其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新的社会分层直接以黑白分明的方式出现——“黑五类”(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划分子、右派分子)“红五类”(工人、贫下中农、革命干部、革命军人、革命军烈属)。

2、土改后的农村社会阶层结构

•贫雇农

•中农

•富农

•地主

中央按照列宁指出的自发的小农经济是每时每刻都生长资本主义的逻辑,认为当时情况与社会主义目标不相符合,反应过当,做出了加快农业“合作化”步伐的决定。

3、合作化公社化时期的农村社会阶层结构

从1955年到1978年,经过23年的合作化、公社化运动之后,农村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以下变化:

•普遍贫困化

•经济上绝对平等化

•农村社会差别主要存在于地区之间

•“家庭出身”成为特定的阶层划分标准

•人民公社内部,干部和社员的区别

4、改革开放后的农村社会阶层结构•农业劳动者阶层

•农民工阶层

•雇工阶层

•农民知识分子阶层

•个体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阶层

•私营企业主阶层

•乡镇企业管理者阶层

•农村管理者阶层

•龚维斌(2003)认为,陆学艺的分层标准已经不太适应中国现阶段农民分化的特点,因为20世纪90年代以后,农村和农民进一步发生了变化,例如,农民工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和私营企业主阶层发展迅速,乡镇企业管理者阶层和农业劳动者阶层减少,雇工阶层的分析不再具有实质意义,出现了一些新的职业和阶层等。

•西方学者中,对中国农民具体分化的形态研究较少,但Walder (2002)根据1996年的调查数据,将农民分为农业劳动者、非农雇工、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主、集体企业管理者、村队干部、县级干部七个阶层,与中国学者相比,县级干部的划分是较为特殊的,也许是他注意到了部分农村精英在政治上的向上流动精英在政治上的向上流动,,因此与其他阶层群体区别开来。

改革开放后,农村社会分层的另一个广泛接受的标准是收入。

宋镇修(1989)按照收入把农民分为贫困户、温饱户、宽裕户和小康户四个阶层;

与单纯的收入分层研究相比,结合职业状况的收入分层研究则更为深入。林坚等(2006)在陆学艺对农民社会阶层划分标准的基础上,以职业为基础,以不同职业农民的收入为主要依据,结合农民对不同职业的美誉度,将农民大致分为上层、中上层、中下层和下层四大类,并认为目前中国农村的社会阶层结构是一个“类金字塔”型结构,塔尖部分是私营企业主、乡镇企业管理者和农村管理者,约占总人数的9.7%,他们人数虽少,但拥有较高的收入或组织资源;金字塔的中上层是农村智力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占总人数的26.9%,他们人员庞杂、流动性较强,但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较大;金字塔的中下层是雇工和农民工,占总人数的25.3%;金字塔的底部是农业劳动者,占总人数的34.9%,这个阶层的收入和地位都相对较低;其他占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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