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设计现状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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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设计现状存在的问题
姓名:徐晖
学号:09290030229
摘要:通过对我国城市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的分析,指出了不同的专业角度必然会使得建筑师和城市规划师在从事城市设计研究中有着各自的相对局限性。并借鉴近年来国内外城市设计理论与实践研究成果,对城市设计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必要的阐述和探讨,以期对我国的城市设计工作有所促进。关键词:城市设计;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相关问题
1、城市设计的定义
城市设计又称都市设计,很多设计师和理论家对这一名词的定义都有自己独特的看法。现在普遍接受的定义是“城市设计是一种关注城市规划布局、城市面貌、城镇功能,并且尤其关注城市公共空间的一门学科”。相对于城市规划的抽象性和数据化,城市设计更具有具体性和图形化;但是,因为二十世纪中叶以后实务上的城市设计多半是为景观设计或建筑设计提供指导、参考架构,因而与具体的景观设计或建筑设计有所区别。城市设计复杂过程在于以城市的实体安排与居民的社会心理健康的相互关系为重点。通过对物质空间及景观标志的处理,创造一种物质环境,既能使居民感到愉快,又能激励其精神,并且能够带来整个城市范围内的良性发展。
2、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的比较
美国的柏列赫尔和休斯认为,城市规划应当由经济规划、社会规划、政策确定和物质规划四个方面组成,其中的经济规划、社会规划、政策确定三方面属于“规划”范畴,而物质规划则属于“设计”范畴,也即城市设计。
卡坦尼斯等人则认为“城市设计是有关城市化地区的形态学科”,林奇称城市设计是“为聚居地或其重要部分的使用、管理和形成创造可能性的艺术”,这与英国皇家城市规划学会(RTPI)对城市规划的定义有很大的相似性,即“在建成和自然环境中处理变化”。纵观英国的规划实践历程,英国早期的城市设计可以说就是城市规划。
1990年,中国城市设计北京学术讨论会提出城市设计“是城市规划的廷伸和具体化,是深化的环境设计”。]
前文曾经提到,纵观城市规划的发展过程,城市设计在总体上仍属于城市规
划的范畴,但又因各自的侧重点不同,而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差异,随着时间的推移,城市设计必将脱离城市规划而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综前所述,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比较,有如下的联系和区别。联系:①城市设计存在于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始终,既含有具体形体表达的内容,也具有分析与策划的内容,。②城市规划的方法和内容仍被城市设计所借鉴或沿用。③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均是以使城市综合环境达到最佳为最终目的。④城市设计既不是另类城市规划,也不是城市规划中的某个阶段,它必须以相应阶段的城市规划为依据。区别:①就物质空间来讲,城市规划注重对城市用地进行两维的空间安排,城市设计则注重对城市三维空间进行合理的艺术安排。②就研究内容来讲,城市规划注重研究各用地之间的关系及产生的综合效益,城市设计注重研究空间要素之间、社会要素之间、经济要素之间等诸多要素之间的关系及合理布局。③就出发点来讲,城市规划更关注城市的物质建设,城市设计更关注在物质建设的过程中人们在使用功能和精神愉悦等方面的需要。④就规划设计手段来讲,城市设计比城市规划更为丰富,不仅包含城市规划所采取的方法,还包含艺术、社会学等领域的方法。⑤就表现形式来讲,城市规划注重运用文字、图表成果进行表达,城市设计注重运用模型、效果图等直观手段进行表述。
3、城市设计与建筑设计的比较
英国著名规划家吉柏德在《市镇设计》一书中指出,从广义上讲,城市设计包括城市中单个物体的设计,即建筑设计,但必须强调,城市设计的最基本特征是将不同的物体进行联合,使之成为一个新的设计;设计者不仅必须考虑物体本身的设计,还要考虑与其他物体之间的联系。以此可以看出,建筑设计侧重于单体,城市设计侧重中群体,但不是各单体简单的罗列。
英国的芒蒂恩在1992年撰文认为,城市设计就是设计和组织相对于私人领域的城市领域(Urban realm),城市设计研究的是城市领域的设计而不是私人领域的设计,因为私人领域的设计无论在学术研究还是在实践活动中都是建筑师份内的事。由此可以看出,城市设计是针对公共领域进行的设计,而建筑设计则是针对私人领域进行的设计。
因此,城市设计与建筑设计之间可以作如下比较:①城市设计从城市整体出发,将设计对象作为城市综合环境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强调设计对象与周围环境
的和谐统一,而建筑设计主要从自身功能考虑,强调建筑的个性特征;②建筑设计注重三维建筑空间的设计,而城市设计溶入了时间维度,注重城市历史传统的延续性。③城市设计不是多个建筑的简单叠加,不是扩大化的建筑设计,从这个角度出发,可以通俗地表达为“1+1>2”。④城市设计强调功能与艺术并重,建筑设计更重视建筑自身功能的完善、结构的合理。
从以上比较可以看出,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的本质区别在于城市设计注重城市综合环境质量(即前文所说的物质环境、社会环境、经济环境、政策决策等),强调人与城市综合环境的和谐统一。
4、设计原则
按地区层面就地区土地用途规划和城市设计,与及按地盘层面就大型发展项目的初步地盘规划和设计,分类
一、城市设计
气流通意向指引。
(1) 地盘布局地盘的划分应避免既长且直的形状,否则很可能会造成单方向设计及墙壁型的楼宇布局,不利空气流通。
(2) 通风廊/风道在高密度而又炎热潮湿的城市,为改善空气流通的情况,应沿主要盛行风的方向辟设通风廊,与及增设与通风廊交接的风道,使空气能够有效地流入市区范围,从而驱散热气、废气和微尘,以及改善局部地区的气候。
通风廊应以大型空旷地带连成,例如主要道路、相连的休憩用地、美化市容地带、非建筑用地、建筑线后移地带及低矮楼宇群;贯穿高楼大厦密集的城市结构。通风廊应沿盛行风的方向伸展;在可行的情况下,应保持或引导其他天然气流,包括海洋、陆地和山谷的风,吹向已发展地区。增加市区的通风程度,应将美化市容地带、建筑线后移地带及非建筑用地连接起来,并将连接主要道路的小路扩阔,藉以构成通风廊/风道。为有效驱散废气,通风廊与风道应成直角或成一角度,并应持续伸延一段足够的距离。
(3) 街道布局的定向、模式及扩阔街道主要大街/大道应与盛行风的方向平行排列或最多成30度角,令盛行风得以进透入全区。与盛行风方向成直角的街段,应尽可能缩短,一方面可以减少空气滞留地带,另一方面亦可为市区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