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跨境结算相关业务及操作

合集下载

关于跨境人民币业务的相关问题

关于跨境人民币业务的相关问题

关于跨境人民币业务管理的相关问题一、跨境人民币资金使用1、人民币跨境资本金及外债能否用于归还境外贷款,能否归还外币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细则的通知》(银发[2012]165号)(以下简称银发[2012]165号文)第十七条规定,外商直接投资企业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和人民币境外借款一般存款账户的人民币资金可以偿还国内外贷款。

2、人民币跨境资本金及外债是否可以做定期存款或者理财产品(如结构理财产品)根据银发[2012]165号文第十六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人民币境外借款一般存款户存放的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和金融衍生品,不得用于委托贷款,不得购买理财产品、非自用房产;对于非投资类外商投资企业,不得用于境内再投资。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的人民币资金可以转存为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存款,其他账户原则上不能用于定期存款。

3、人民币对外融资担保是否占用对外担保额度,开立人民币备用信用证是否占用对外担保额度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1]145号)(以下简称银发[2011]145号文)第五条、第六条规定,人民银行对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相关的远期信用证、海外代付、协议付款、预收延付,为客户出具境外工程承包、境外项目建设和跨境融资等人民币保函等业务不实行额度管理,但应按规定向RCPMIS系统报送相关信息。

4、短期人民币外债按照“发生额”计算总规模,是否永久占用企业的投注差根据银发[2012]165号文第二款规定,除外商投资企业境外人民币借款转增资本、境外人民币借款首次展期外,其他借款行为均应计入借款总规模。

5、境外参加行人民币同业账户内资金是否能以拆借的形式借给境内其他银行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9]212号)第三条规定,境外参加银行的同业往来账户只能用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国银行产品说明及操作流程

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国银行产品说明及操作流程
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有进出口经营权;
3.中国人民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办法》及其细则和相关管理规定中批准开展相关业务的进出口企业。
办理流程
1.企业到中国银行营业场所提交业务办理申请;
2.提供人民币计价结算贸易合同、进出口发票、进(出)口收(付)款说明及中国银行国际结算或贸易融资业务办理所需其他材料;
产品特点
1.规避汇率风险,防止外币贬值带来的损失;
2.锁定财务成本,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
3.精简流程,简化手续,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
4.丰富跨国资金调配选择,降低资金错配风险;
5.有利于企业拓展贸易领域,开拓海外市场,促进其贸易业务的持续开展。
适用客户
主要适用于有进出口贸易结算业务需求的公司客户,满足企业在使用本币结算、规避汇率风险、简化业务流程、降低交易成本、拓展海外市场等各方面的贸易需求。
3.中国银行为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手续并将业务信息报送RCPMIS系统。
跨境人民币结算
(RMB Settlement in Cross-border Trade)
产品说明
中国银行应客户申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及其细则以及相关管理规定,为企业提供各类跨境人民币结算相关产品,如各种信贷、结算、融资、担保、资金及理财产品等,目前中国银行现有的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产品均适用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流程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流程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流程1. 概述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以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进行跨境支付和结算的业务。

该业务能够降低外汇风险、减少结算成本,并提升结算效率。

本文将介绍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操作流程。

2. 申请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2.1 开设人民币账户在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之前,首先需在银行开设人民币账户。

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经银行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即可开设人民币账户。

2.2 申请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权限在开设人民币账户后,申请人还需申请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权限。

申请人需向银行提供相关材料,如公司章程、经营范围、财务状况等。

银行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授予申请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权限。

2.3 签订合作协议申请人在获得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权限后,需要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中会包含双方的权责关系、业务规定、费用结算等内容。

签订合作协议后,申请人即可正式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3. 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3.1 收集必要的交易信息在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前,申请人需要收集必要的交易信息。

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双方的身份信息、交易货物的详细情况、交易金额等。

3.2 提交结算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银行的跨境人民币结算系统或其他渠道,将结算申请提交给银行。

申请人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的交易信息和支持文件。

3.3 银行审核银行收到申请后,会进行结算申请的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质、交易合规性等方面。

如果申请符合要求,银行将继续进行后续处理;如果申请不符合要求,银行将给出理由并拒绝结算申请。

3.4 资金划付和结算经银行审核通过后,银行将根据申请人指示,进行资金划付和结算操作。

银行会将指定金额的人民币从申请人的人民币账户划付给收款方的人民币账户。

3.5 结算通知和凭证在完成资金划付和结算后,银行会向申请人发送结算通知。

结算通知中会包含结算金额、结算日期、交易摘要等信息。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一、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基本定义跨境:我国与境外各经济体之间,也即居民与非居民之间。

跨境人民币业务:用人民币开展的各类跨境业务,包括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

跨境人民币结算:用人民币结算的各类跨境业务。

按国际收支平衡表,可分为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两大类。

与外币结算最大的不同点在于不需要核销。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的企业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

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范围:以人民币进行进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一般贸易预收、预付来料加工退(赔)款、贸易从属费用等三、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式:电汇信用证托收四、基本业务操作模式基本流程1港澳清算行模式港澳地区以及内地以外的其他地区的银行(境外参加行)在中银香港/澳门中行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通过人行大额支付系统(CNAPS)清算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清算银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2代理行清算模式境外银行、境外参加行在深圳、上海、广东等试点地区分行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通过SWIFT清算CNAPS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各银行和货币市场的公共支付清算平台1境外参加银行a为境外客户(公司或金融机构)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或融资服务的境外银行b可以是外国金融机构,也可以是我海外分支机构c在境内代理行或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开有人民币清算账户如:香港地区的香港汇丰、渣打、花旗、南洋商业、集友等银行;澳门地区的澳门兴业银行等;东盟地区:越南外贸银行、印度尼西亚银行、菲律宾大众银行等2境内结算银行(又称境内参加行)a境内试点地区商业银行b需具备国际结算能力c为境内试点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或融资服务如:深圳、广东和上海地区的中行、工行、建行、招行、交行、兴业、中信等银行3境内代理银行a境内试点地区结算银行b与境外参加行签订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开户c代理境内、境外参加行办理人民币跨境清算业务d为境外参加行提供铺底资金兑换服务e为境外参加行在限额内购售人民币f为境外参加行提供人民币账户融资如:深圳、广东和上海地区的中行、工行、建行、招行、交行、兴业、中信等银行六、境内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能做a属于公布的试点名单企业b在我行开有人民币结算账户c与境外交易对手签署贸易合同约定使用人民币结算d明确清算路径e进、出口已或将采用人民币报关(特别提醒: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项下报关无需提供核销单,以免影响出口退税!企业可凭人行下发的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与海关沟通)f选择一家境内结算银行为主报告银行七、境内企业首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需要哪些材料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b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c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d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e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f企业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SWI FT 、、、1汇入汇款(含电汇、信用证、托收)需要的材料a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b涉外收入申报单c贸易合同原件、复印件d发票原件、复印件e人民币出口报关单原件、复印件(特别提醒:报关单上不能含核销单号!)汇入(港澳清算行模式)、、、、、、、、、、、、、、、、、、、、、、、、、、、、、、、/、、、、、、、、、、、、、CNAPS、、、、、、、、、、、、、、、、、、、、、、、、、、、、汇入(代理行清算模式)、、、、、、、、、、、、、、、、、、、、、、、、、、、、、、、、、、、、、、、、、、、、、、、、、、、、CNAPS、、、、、、、、、、、、、、、、、注意事项1来料加工贸易项下出口收取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30%,自收到境外人民币货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a书面情况说明b出口报关单原件、复印件c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贸易合同所在地商务部门出具)原件、复印件2预收人民币资金超合同金额25%a书面说明:实际报关时间或调整后预计报关时间b贸易合同原件、复印件3逾期未收货款(即货物出口后210天境内未收到人民币款)企业应当自到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向其结算银行填报《企业出口延期收款及存放境外申报备案表》并提交a书面说明:该笔货物未收回货款金额对应的出口报关单号b相关未收款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4出口项下人民币资金留存境外a书面说明:存放境外的人民币资金金额;开户银行、账号、用途;对应的出口报关单号等信息、SWI FT 、、2汇出汇款(含电汇、信用证、托收)需要提供的材料a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收款说明b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c贸易合同原件、复印件d发票原件、复印件e人民币进口报关单原件、复印件(特别提醒:报关单上不能含核销单号!)汇出(港澳清算行模式)、、、、、、、、、、、、、、、、、、、、、、、、CNAPS、、、、/、、、、、、、、汇出(代理行清算模式)、、、、、、、、、、、、、、、、、、、、、、、、、、、、、、、、、注意事项1预付人民币资金超合同金额25%a书面说明:实际报关时间或调整后预计报关时间b贸易合同原件、复印件九、申报1试点企业收到跨境人民币款项时,应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并于5个工作日内办理申报;试点企业对外支付人民币款项时,应在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同时办理申报。

商业银行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与实务

商业银行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与实务

商业银行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与实务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跨境贸易和投资活动日益频繁,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不断推进,商业银行跨境人民币业务逐渐成为金融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跨境人民币业务不仅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结算选择和便利,也为商业银行带来了新的业务机遇和挑战。

本文将深入探讨商业银行跨境人民币业务的相关政策和实务操作。

一、政策背景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逐渐提高。

为了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

首先,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逐步放宽了对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限制,扩大了跨境人民币业务的范围。

企业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直接投资、证券投资等领域都可以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

其次,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创新跨境人民币金融产品和服务,为企业提供多样化的金融解决方案。

例如,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跨境人民币资金池、跨境人民币债券发行等业务不断涌现。

此外,政府还建立了跨境人民币支付清算体系,提高了跨境人民币资金的清算效率和安全性。

二、跨境人民币业务的优势对于企业而言,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具有诸多优势。

降低汇率风险是其中的重要一点。

使用人民币结算可以避免因汇率波动导致的汇兑损失,提高企业财务的稳定性。

简化结算流程。

减少了货币兑换的环节,降低了结算成本和时间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拓展融资渠道。

企业可以通过跨境人民币业务获得更多的融资选择,降低融资成本。

增强国际竞争力。

在与贸易伙伴的合作中,使用人民币结算有助于提升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和话语权。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跨境人民币业务也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

增加中间业务收入。

如手续费、汇兑收益等。

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通过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银行可以更好地配置资产和负债,降低风险。

提升国际业务竞争力。

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吸引更多的客户资源。

三、实务操作(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在跨境贸易中,企业与境外交易对手签订人民币结算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向银行提交业务凭证和贸易背景资料。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流程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流程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一、清算行模式(一)定义客户将款项付到其境内结算银行后,境内结算银行将汇款指令发送到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再通过港澳清算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清算,最后才发到境外客户的结算银行。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我行试点企业(进口企业不受限制)与通过港澳清算行进行清算的境外参加银行的客户之间的跨境人民币结算。

目前我行可开展与港澳地区清算行的跨境人民币结算。

(三)操作流程1、付款业务流程①试点企业及其境外交易对手签署业务协议,约定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②我行审核客户提交的付款申请材料(货到付款项下须登录国家口岸执法系统核注相应报关单),扣划客户人民币资金后,将汇款指令发送至人行大额支付系统。

③我行通过港澳清算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清算。

④港澳清算行收到汇款指令后指示境外参加银行贷记收款人账户。

⑤我行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并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

2、收款业务流程①试点企业及其境外交易对手签署业务协议,约定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②港澳清算行根据境外参加行的汇款指令,扣划其人民币资金后,将汇款指令发送至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并通过我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清算。

③我行收到汇款指令并贷记收款人账户。

④我行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并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

二、代理行模式(一)定义境内客户将相关款项付到境内代理银行后,境外交易对手的结算银行须在境内代理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境内代理银行直接将汇款指令发到境外参加银行,汇款指令采用SWIFT国际标准格式。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我行试点企业(进口企业不受限制)与已在我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境外参加银行的客户之间的跨境人民币结算。

代理行模式的跨境人民币结算方式将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进一步推广和应用。

(三)操作流程1、付款业务流程①试点企业及其境外交易对手签署业务协议,约定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1.06.03•【文号】银发[2011]145号•【施行日期】2011.06.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货币政策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1]145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天津、沈阳、南京、济南、武汉、广州、成都分行,总行营业管理部,重庆营业管理部,呼和浩特、长春、哈尔滨、杭州、福州、南宁、海口、昆明、拉萨、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大连市、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09年7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启动以来,跨境人民币业务进展顺利。

2010年6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扩大到二十个省(区、市)。

2011年1月,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

为进一步便利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和企业开展业务,统一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第10号发布)、《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1号发布),现就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银行可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境内代理银行、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或境外机构在境内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办理跨境贸易、其他经常项目、境外直接投资、境外贷款业务和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的其他跨境投融资人民币结算业务。

境内代理银行代理境外参加银行与境内其他银行,境内结算银行与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之间需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办理跨境资金划转。

在办理经常项下人民币资金划转时,暂使用大额支付系统汇兑支付报文(CMT100)中的“60-出口贸易结算”和“62-进口贸易结算”。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指南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指南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指南目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操作指引 (3)一、报关 (3)二、结算及相关业务办理 (3)〔一〕交单及审核 (3)〔二〕人民币资金的清算和结算 (4)〔三〕国际收支申报与外债登记 (5)〔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相关的购售和融资业务 (5)〔五〕收付汇核销手续 (6)三、出口退税 (6)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注意事项 (7)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适用范围 (7)二、企业初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7)三、商业银行初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7)四、主报告银行确实定及其职责 (8)五、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 (8)六、来料加工贸易项下出口超比例收入人民币业务的办理 (8)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逾期未收货款的办理 (9)八、跨境贸易出口人民币收入留存境外的办理 (9)跨境贸易人民币业务清算须知 (10)一、参与清算银行 (10)1、境外参加银行 (10)2、境内结算银行〔又称境内参加行〕 (10)3、境内代理银行 (10)4、港澳清算银行 (11)二、清算模式 (12)1、港澳清算行模式 (12)2、代理行清算模式 (12)三、清算流程 (12)1、汇入汇款 (12)2、汇出汇款 (13)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操作指引一、报关〔一〕试点企业如符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且进出口的货物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在进出口海关申报环节,进口货物报关单“币制”栏填报“人民币”即可;出口货物报关单“币制”栏填报“人民币”,“批准文号”栏免于填报外汇核销单编号。

〔二〕试点企业可以跨地区以人民币申报出口货物,无须向海关提供外汇核销单。

二、结算及相关业务办理〔一〕交单及审核1、企业交单: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收付业务时,应如实填写《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说明》,提交证明其贸易真实性背景的单证〔合同、发票〕,并连同以下材料及国际结算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一并提交境内结算银行:对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25%的,提供相应的贸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培训课件-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银行业务流程及信息报送规范20101201

培训课件-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银行业务流程及信息报送规范20101201

非贸易真实性-银行操作规范-1
非贸易包括服务贸易及其它经常账 户交易 银行应当依据KYB、KYC以及due diligence三项展业原则要求来办理 非贸易项下的人民币结算业务:
非贸易真实性-银行操作规范-2
业务受理凭证:
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收款说明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付款说明
国际收支申报材料 商务合同、发票等能够证明该笔 交易真实性的书面文件;政府有 关部门文件,如纳入政府相关审 批范围时。
信息报送的一般性要求
信息报送的三原则:及时性、完整 性、准确性 申报号码的编制规则
比国际收支申报号码多两位,共24位。
银行机构代码的使用
与支付系统行号基本一致,从人民银行账 户系统采集基础信息:辖属关系是关键。
信息报送的种类
资金流量类
人民币跨境收入 人民币跨境支出 境外主体之间资 金划转
存量类
人民币境外债 权债务信息 各类境外账户 余额信息
对境内银行的要求
要具备相应的国际贸易结算经验和能力 要能有效区分境内外人民币资金来源 要能有效记载人民币跨境贸易收付业务 要能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方式和要求报送人民 币跨境贸易结算业务的相关信息 要依据KYC、KYB和due diligence三项展业原 则,切实履行跨境结算中的贸易真实性、交 易合规性审核之责以及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审 查之责。
货物贸易真实性-银行操作规范-4
(物流背景查核-2)
未报关时,做预收/付货款处理。
收/付款业务发生时:
25%的参考值。超过时,按《办法》和 《实施细则》办。
实际进出口发生后,银行需要从企业 处获取进/出口日期并以新增进出口日 期的方式报送给人民银行。
货物贸易真实性-银行操作规范-5
(物流背景查核-3)

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业务操作指引

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业务操作指引

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业务操作指引一、引言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跨境人民币业务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旨在为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业务提供操作指引,帮助各方合作伙伴更好地开展业务。

二、背景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币国际化的推进,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业务日益增多。

这些业务涉及企业投资、贷款、债券发行等领域,对于金融机构和企业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因此,制定一份操作指引,明确各方在跨境人民币业务中的责任和流程,具有重要意义。

三、操作指引1. 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准备工作在开展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业务之前,各方需进行一系列准备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了解相关政策法规、评估风险水平、制定业务计划、筹备必要的资金和人员等。

这些准备工作将为后续的业务操作提供有力支持。

2. 业务操作流程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业务的操作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业务洽谈、业务准备、业务实施、业务结算和业务报告。

在每个环节中,各方需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业务的顺利进行。

3. 风险管理在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业务中,风险管理至关重要。

各方应加强对风险的认识,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同时,要及时监测和评估风险,确保风险可控。

4. 合规要求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业务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各方应加强合规意识,确保业务操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要及时了解和适应法规的变化,确保业务的合规性。

5. 信息报告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业务涉及大量的信息报告工作。

各方应及时、准确地向相关部门报告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可靠性。

同时,要加强信息安全保护,防范信息泄露和滥用。

四、结语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业务的操作指引对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方应共同努力,加强合作,确保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安全、高效进行。

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跨境人民币业务将会取得更大的发展和成就!。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规范跨境人民币资本项目业务操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规范跨境人民币资本项目业务操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规范跨境人民币资本项目业务操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日期】2011.04.07•【文号】汇综发[2011]38号•【施行日期】2011.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货币政策正文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规范跨境人民币资本项目业务操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1〕3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自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开展以来,境内机构向外汇局提出了各项跨境人民币资本项目业务需求,外汇局以个案审批的方式批准了一些机构的申请。

为规范管理,推进跨境人民币资本项目业务顺利开展,现就有关操作事宜通知如下:一、跨境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业务操作境内机构(不含金融机构,下同)使用人民币开展境外直接投资的,应按照《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1号)的要求,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投资登记或变更登记以及前期费用汇出额度登记手续。

境内机构以人民币和外币混合币种开展境外直接投资的,以及将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改为以外汇形式开展境外直接投资的,应按以下要求操作:(一)前期费用汇出境内机构以人民币形式汇出前期费用的,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投资前期费用汇出的额度登记(含变更登记)。

银行应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直接投资系统)生成的额度表为境内机构办理前期费用汇出,并即时通过直接投资系统向外汇局备案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下同)。

(二)境外直接投资登记1、境内机构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登记手续。

银行应依据直接投资系统生成的可汇出人民币资金额度表,为境内机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汇款业务,并即时通过直接投资系统向外汇局备案相关信息。

2、境内机构以人民币汇回其境外投资企业发生清算、减资或其向境外机构转让股权等境外合法所得,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可汇回跨境人民币额度登记。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和完善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13]168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和完善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13]168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和完善有关政策的通知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和完善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13]168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进一步提高跨境人民币结算效率,便利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和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现就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和完善有关政策等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一)境内银行可在“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查”三原则的基础上,凭企业(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内的企业除外)提交的业务凭证或《跨境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直接办理跨境结算。

(二)企业经常项下人民币结算资金需要自动入账的,境内银行可先为其办理入账,再进行相关贸易真实性审核。

(三)鼓励境内银行开展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

境内银行可开展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

(四)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内的企业办理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时,境内银行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的函》(银办函〔2012〕381号)确定的原则,严格进行业务真实性审核。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将在本地区注册的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发送给辖区内银行内部使用。

二、关于银行卡人民币账户跨境清算业务(一)银行卡人民币账户内交易的跨行跨境清算业务,应由在境内设立的具有人民币业务资格的银行卡清算机构(以下简称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通过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或境内代理银行渠道办理。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引言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是指在国际贸易和金融交易中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的业务。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币国际化的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逐渐成为国内外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首选。

本文档旨在介绍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以便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业务。

一、开设跨境人民币账户在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之前,企业需要在合适的银行开设跨境人民币账户。

开设账户时,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并按银行要求缴纳一定的存款作为账户余额。

二、申报资金进出口1. 资金进口企业需要向中国的外汇管理部门申报资金进口,具体流程如下:1.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贸易合同、发票、报关单等。

2.将材料提交给所属外汇管理部门,填写相关申报表格。

3.外汇管理部门审核并批准申报。

4.资金进口到账后,企业可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2. 资金出口企业需要向中国的外汇管理部门申报资金出口,具体流程如下:1.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出口合同、发票、报关单等。

2.将材料提交给所属外汇管理部门,填写相关申报表格。

3.外汇管理部门审核并批准申报。

4.资金出口后,企业可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三、跨境人民币结算1. 资金清算企业在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前,需要将资金清算到跨境人民币账户中。

具体操作如下:1.通过境内银行向境外参与者发送人民币。

2.境外参与者将收到的人民币通过境外银行转账到其境外账户。

2. 结算支付完成资金清算后,企业可以开始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支付,具体流程如下:1.企业与境外参与者达成结算协议,包括付款金额、付款日期等。

2.企业通过跨境人民币账户向境外参与者支付人民币。

3.境外参与者收到人民币后,可以将其兑换成本地货币或留存为人民币。

四、注意事项在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时,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合规性: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合规性。

2.风险管理:对于资金进出口、结算支付等环节,需要进行风险管理,包括货币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论述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

论述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

论述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
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是指在跨境交易中,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和付款的一种方式。

以下是一般的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
1. 开立人民币账户:首先,买方和卖方需要在合适的银行开立人民币账户,以便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

2. 签订合同:买方和卖方需要签订具有约定条件的购销合同或服务协议,明确商品的交付条款、价款以及结算方式为人民币。

3. 提供相关文件:买方和卖方需要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如购销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单等,以便证明交易的合法性和便于银行进行结汇。

4. 银行办理结算:买方和卖方准备好相关文件后,通过各自的银行向银行提交申请,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

银行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将相应的人民币资金从买方账户划入卖方账户。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需要遵守相关的外汇管理法规和政策。

具体的办理步骤和要求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因此,建议在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前,咨询专业的金融机构或相关机构,以确保全程合规和顺利处理付款事宜。

此外,根据中国政府的外汇管理政策变化,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具体操作可能会发生调整,请在进行具体业务时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和规定。

先进口后付款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精)

先进口后付款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精)

先进口后付款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流程
1.签订以人民币为计价结算币种的合同
国内进口商
报 关以 人 民 币 3.
2.按合同交货
国外出口商
国内人民币 结算行
5、报送信息
实例讲解
江苏无锡A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进口石化产品,每年需要从中国香港 进口大量液体化工产品,年进口量通常在5000 万美元以上,通常开立提单后90天付款的美元 信用证进行结算,无出口业务,无外汇资金来 源,在海关、税务、银行等无不良记录。 2011年5月,为了规避汇率风险及减少汇兑 损失,A公司想尝试用人民币进行结算,经与 香港出口商协商,对方同意用人民币进行结算。
业务流程 1 2 3
A公司与港商签订以人民币为计价结算币种的贸易合同 A公司请中行开出提单后90天付款的人民币信用证。 中行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并转交A公司,中行对外承兑。 货物到港后,A公司以人民币向宁波海关报关。 A公司向中行提交“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说明” 等材料 中行将相关信息报送人民银行规定的管理系统RCPMIS。 付款到期日A公司通过中行对外用人民币付汇,至此业务终了。
进口业务跨境贸易人民结算 ----先进口后付款业务流程
主讲人 :范越龙
先进口后付款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流程 1
进口企业与外商签订以人民币为计价结算币种的贸易合同。
2
外商按合同交货给我国进口企业。

进口企业按合同规定及货物到港情况,以人民币向海关报关。
4 5
进口企业向银行提交“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说明”后, 由银行向外商付出人民币。首次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的还需向 银行提交《关于确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主报告银行的函》, 《企业信息登记表》。 银行按规定将向信息报送人民银行规定的管理系统RCPMIS。

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规程(试行)为促进人民币国际化和推动银行业跨境人民币业务健康有序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规程(试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基本原则1. 依法合规经营,坚持风险控制和安全管理。

2. 积极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实际贸易和投资,不得用于投机等非实际经济领域。

3. 坚持市场化运作原则,按照客户需求开展业务,保持竞争力,提高服务质量。

4. 注重合规合法合理的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推动跨境财务管理体系建设。

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机构设置银行应设立专项部门或专门的跨境人民币服务窗口,明确业务受理、审核、审批和后台处理等职责。

三、客户准入和业务开展机制1. 客户应符合以下条件:有实际经济活动、合法合规、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2. 客户需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货物、服务、资金流向等有关证明材料,同时银行应对客户的资质、真实性进行审查。

3. 行业协会等相关机构可纳入行业自律机制,建立行业标准,规范业务开展。

四、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业务管理1. 根据业务的类型和风险等级,建立相应的风控机制,对客户实施分类管理。

2. 严格按照外汇管理和金融反洗钱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核实客户身份信息和资金流向,并建立客户档案。

3. 定期开展业务风险评估和管理,及时识别和控制风险。

4.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银行应及时披露相关业务信息和风险提示。

五、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合规监管银行应严格遵守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规定和监管要求。

同时,应定期开展内部审核和自查工作,及时整改问题,确保业务合规。

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应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信息化管理银行应建立健全跨境人民币业务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业务信息流和资金流的自动化、方便和高效。

同时还应定期对系统进行漏洞测试和安全评估,确保数据安全稳定。

七、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在岗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银行应定期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方面的在岗培训,确保员工了解业务规定和操作要求。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简介及流程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简介及流程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跨境人民币业务是指以人民币计价并作为支付手段的跨境结算业务以及相关的金融服务,包括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等,对企业而言,就是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基础上以人民币进行的跨境贸易和投资;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就是在人民银行规定的政策范围内,为企业提供跨境人民币相关的结算服务。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我国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在开展进出口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时,都可以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和结算。

一、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特点及优势政策支持:跨境人民币结算政策框架确立——境内所有企业均可选择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所有出口货物贸易企业均可享受出口退税政策——以人民币进行跨境直接投资更加便利——人民币形式的对外负债(如延期付款、预收货款、银行保函等)不占用外债指标风险可控:有助于控制汇兑成本,降低企业运营风险——可以有效规避因人民币和其他外币间的汇率波动而带来的损失——人民币币值相对稳定,有利于双方锁定交易成本,获得稳定预期收益管理更优:便于境内企业进行财务安排和资金调拨,简化相关手续——明细成本核算,方便企业核算损益——凭境内企业提交的收付款指令即可在银行办理人民币资金收款入账或付款——企业可将出口人民币收入存放境外——可进行人民币贸易融资,加快资金周转二、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流程图:企业 / 企业向银行提交收付款指令 银行按规定将相关信企业提供税务要求资料,企业提供合同、发 票(任一)或跨 境人民币收 / 付款 说明在银行办理 人民币结算 银行按规企业在海企业实际报关企业提供税务要企 业 与 外 商 签 订 合 同 在海 关以 人民 币办 理进 出口 报关 息报送 R CPMIS 系统 在国税局办理出口免 退税申报/ 企业向银行提交收付款指令 定将相关 信息报送 RCPMIS 系统 关以人民 币办理进 出口报关 时间与预计报 关时间不一致 的,应通知银 行,由银行向 RCPMIS 报送 相关更新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17〕126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17〕126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17〕126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加强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保障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的安全、稳定、有效运行,现将修订后的《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

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外资银行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附件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障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平稳、有效运行,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及相关接入机构的操作和使用,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10号公布)及相关跨境人民币业务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系统,收集人民币跨境收付及相关信息,对人民币跨境收付及相关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监测及预警。

第三条依法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及相关接入机构应当接入系统,并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系统中公布并更新的《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操作和信息报送指南》及有关规定向系统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人民币跨境收付及相关业务信息。

广州分行关于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问题解答(一)

广州分行关于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问题解答(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有关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问题解答(一)一、关于试点企业的选择问题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186号)精神,试点地区的企业可依法办理进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结算。

出口货物贸易以人民币结算则实行试点企业管理制度,试点企业名单由省级人民政府向人民银行等国家六部委推荐,经审核确认后予以公布。

为满足更多出口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需求,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辖区开展广东省试点企业名单收集和推荐工作。

结算银行日常可注意收集出口结算量较大、以人民币结算意愿较高的企业,向当地人民银行推荐。

二、关于企业基本信息录入和激活问题企业基本信息录入和激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即由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来完成。

境内结算银行为企业办理第一笔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前,需在RCPMIS中查询企业基本信息是否已录入并激活。

对基本信息尚未录入和激活的企业,结算银行应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对企业作基本信息录入和激活处理。

具体程序:结算银行向人民银行报送《企业信息情况表》和《关于确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主报告银行的函》(《广东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操作指引(试行)》(广州银发〔2009〕75号)。

企业被激活后,结算银行方可为其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RCPMIS报送业务信息。

三、企业办理业务中出现报关币种和结算币种不一致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根据我分行《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进出口报关与结算币种不一致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2009005号)的规定,具体处理原则是:(1)出口方面以是否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报关为监管主线,即出口报关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纳入外汇管理部门的进出口核销管理,否则纳入人民银行的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系统进行管理;(2)进口方面以结算币种为监管主线,即进口业务以人民币付款的纳入人民银行的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否则纳入外汇管理部门的进出口核销管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进出口企业、服务贸易企业、合格投资者 可以和谁办理?
境外所有国家和地区 那些领域可以办理?
经常项目: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 资本项目:FDI ODI 报关币种不一致 除以人民币出口外币收汇不可以办理外,其余均可以办。(南银发 [2012]47号文件)
总之:在政策范国际结算。
序 号
行别
地市
南昌
赣州
吉安
上饶 宜春
抚州
九江
新余
景德镇 鹰潭 萍乡
合计
140880 148365 211413 4574 23180 18033 105581 39302
9229 8384 6859
1
中国银行
31824
93207
34231 1095 14954 16549
60543 12972
8992 1569
RQFII由200亿元增加到500亿
QFII由500亿美元增加到800亿
继香港、新加坡后,第三个 人民币离岸市场
4月11日李波司长讲话
4月18日 汇丰银行 伦敦 10亿债券
6月12日 银办函 〔2012〕381号
央行将建独立的人民币跨境支付 系统
开放出口企业黑名单
2012年全国跨境人民币结算现状
3000
跨境人民币业务好处----对客户 (人民币报关人民币结算)
政策设计 贸易真实性审核 国际收支申报要求 预收预付额度管理
核销管理 出口收汇联网核查
外债管理
人民币结算 有 有 有 无 无
只登记
外币结算 有 有 有 无 有
额度管理
跨境人民币业务好处 (人民币报关人民币结算)
对境内企业的好处
规避汇率风险,防止外币贬值带来的损失 锁定财务成本,估算企业预期收益 精简流程,简化手续,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
2010年8月16日 《银发217号》
2011年1月16日 《人民币直投》
2011年1月17日 尚福林亚洲金融坛
拓宽人民币回流渠道
对外直接投资(ODI内对外) 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
支持境内企业在香港 发人民币债
外管局
境内扩大至全国 明确地方商务部门 审批权限及审批条
贸易融资业务。
跨境人民币结算历程
境内:上海、广州、深 圳、珠海、东莞
境外:港澳、东盟
境内:增加18省、广东 全境等20个省
2009年7月3日 《办法、细则》
2010年6月17 日《扩大通知》
报关要求:人民币报 关人民币结算
范围:贸易结算
范围:扩大至经常项目
境外:所有国家地地区 三类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
1488
83
0
0
0
0
0
0
0
0
0
13
中信银行
181
0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715800 275935 203314 103036
50243 18905 17900 12397 11961
9940 8704 1642
1571 181
跨境人民币业务定义
跨境人民币结算定义要点: 谁可以办理?
14%
2500
12%
10% 2000
8%
贸易项下(亿元)
1500
资本项下(亿元)
6%
贸易项下在进出口额占比
1000 4%
500
2%
0
0%
2012年1月 2012年2月 2012年3月 2012年4月 2012年5月 2012年6月 2012年7月 2012年8月 20210212年1年09月月
2012年江西跨境人民币业务现状(万元)
《扩大范围通知》
2011年10月12日 《商资函[2011]第889号》
2011年10月13日 《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
跨境人民币结算历程
2012年2月3日 《关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取消出口企业名单限制
240月123年日 4Q月FI1I、1日 李R波QF司II长扩容讲话
人民币进出口
不存在汇率波动,可 精确核算企业成本。
进出口企业外汇账务处理
进出口企业通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外币折算汇率
会计处理----人行中间价 货币兑换----银行买入汇率和卖出汇率 汇率按会计处理区别 记账汇率----业务发生时或期初 账面汇率----已登记入账汇率,也称历史汇率
进出口企业外汇账务处理
汇兑损益 指企业记录外币业务的账户,由于记账的时间
和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折合为记账本位币的差额。 汇兑损益的确认观点
一笔交易观点 两笔交易观点
进出口企业外汇账务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6
中国民生银行
17900
0
0
0
0
0
0
0
0
0
0
7
招商银行
4390
3411
0 3194
0
0
1403
0
0
0
0
8
国家开发银行
11961
0
0
0
0
0
0
0
0
0
0
9
城市商业银行
0
0
0
0
0
0
9940
0
0
0
0
10
交通银行
1257
0
0
0
0
0
1447
6000
0
0
0
11
渣打银行
1642
0
0
0
0
0
0
0
0
0
0
12
0
2
中国建设银行
18577
22532 118910
191 7611
921
7400 19547
83 6815
728
3
中国农业银行
30638
26133
40788
95
191
524
3731
783
154
0
0
4
中国工商银行
2049
3000
17484
0
423
40
21116
0
0
0 6131
5
中国光大银行
18905
0

跨境人民币结算历程
2011年4月13日 《汇综发38号》
对外直接投资(ODI)(内对外) 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
对外直接投资(FDI)(外对内)
2011年7月3日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银发145号》
外币报关人民币
结算
2011年8月23日
人民币跨境结算相关业务及操作
目录
1 跨境人民币业务定义及现状
2 进出口企业外汇账务处理 3 跨境人民币业务出口退税办理 4 跨境人民币业务产品服务
2
跨境人民币业务定义
跨境人民币业务: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规定的政 策范围内,直接为企业提供跨境人民币的贸易和 投资等相关结算和融资服务。
简而言之:跨境人民币业 务即人民币的国际结算及
对境外企业的好处
选择币值相对稳定的人民币作结算货币,防范 汇率风险
在中国企业选择人民币结算情况下,如境外企 业作同样选择,可进一步拓展市场
使用和持有人民币,分享中国经济发展成果
进出口企业外汇账务处理 (成本核算)
外币进出口 如:通过远期结售汇
锁定汇率 大致能核算企业成本, 但由于日期不确定, 成本核算不精确。 如:不锁定汇率 根本无法核算企业成 本。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