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后
1984年以来我国央行体制改革
1984年以来我国央行体制改革一、引言1983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
人民银行从1984年1月1日开始,不再承办工商企业信贷和城镇储蓄等专业银行的业务,成为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
二、背景:1984年前我国央行体制回顾(一)1949—1978年“大一统”中央银行体制。
“大一统”中央银行体制的形成过程是多元金融产权被整合为单一的国有金融产权的过程:中国人民银行从建立起就被赋予国家金融产权的唯一代表地位,1948年,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和西北银行的基础上建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并迅速在全国设立分支机构。
取缔在华外资银行的特权,对非国有金融产权实施国有化。
1952年后,国家对国有金融产权的实行整合。
到1956年底,中国的“大一统”中央银行体制正式形成。
(二)1979—1983年混合式中央银行体制“大一统”中央银行体制的形成具有其客观必然性。
但是,它存在着极大的弊端:其安排具有金融功能的虚无性,金融职能和业务范围萎缩等。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确立了全党工作以经济工作为重点的指导思想。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开始,中国金融体制发生变化,“大一统”中央银行体制转变为混合式中央银行体制。
混合式中央银行体制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是,由于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相对滞后和不彻底性,“大一统”中央银行体制和混合式中央银行体制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它们都具有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双重职能,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中央银行。
三、我国央行体制改革进展(1984-1998)1984年以后,市场机制的作用日益扩大,国家为了更好更有效地控制金融,便选择设立单一制中央银行体制,中国中央银行体制改革获得突破性的进展。
(一)1984—1992年单一制中央银行体制初步形成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作出《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
1984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正式成立,承担原人民银行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成为中国的中央银行。
近二十年来我国金融改革取得的成就和金融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二十年来我国金融改革取得的成就和金融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我国金融改革二十年背景概述20年来,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走过了一段漫长的路程。
从中央银行的建立,到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的分设;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出现,到证券市场的运营;从拆借市场的兴起,到期货市场的发育;从贷款规模的取消,到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等等,中国金融业取得了不小的成绩。
但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本身的要求,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金融国际化步伐加快的背景下,中国现有金融体制的弊端逐渐暴露,金融宏观调控与监管、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等方面都存在很多问题,但归纳而言,国内金融体制改革进展到现在,实际上只剩下三大重要问题需要解决,那就是投资主体多元化、利率市场化,分业与混业经营。
二、金融改革成就分析如今,金融改革历经二十载取得了相当大的的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建立了融资规模庞大、结构相对健全、竞争比较有序的金融市场体系,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型金融运行体制,金融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达到了相当程度。
金融市场体系的形成,为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构建与完善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使得市场型金融运行体制得以确立,成为推动经济、金融市场化进程的重要动力。
伴随金融市场的发展,各类经济主体的投融资渠道越来越趋于多样化,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效率大大提高,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增强。
第二,建立了以多种间接型金融调控工具为主体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
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对金融的调控,则必须摈弃计划管制,实行以金融市场为基础的间接调控,注重发挥利率、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公开市场业务等各种间接型金融调控工具的作用。
1996年,我国取消了银行的贷款规模控制,在金融调控间接化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
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利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利率对金融运行的政策调控功能也在明显强化。
除存贷款基准利率外,利率体系中的其他利率都已基本实现市场化,利率对资金稀缺和政府政策意图的反映程度大大增强。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后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1998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撤消了按行政区划设置的省级分行,成立了按经济区划设置的大区行。
一、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的内容1998年11月15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决定,对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体制实行改革,撤销省级分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九家分行。
人民银行设立的九个跨省区市分行分别是:天津分行(管辖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沈阳分行(管辖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分行(管辖上海、浙江、福建);南京分行(管辖江苏、安徽);济南分行(管辖山东、河南);武汉分行(管辖江西、湖北、湖南);广州分行(管辖广东、广西、海南);成都分行(管辖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西安分行(管辖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撤销北京分行和重庆分行,分别由总行营业管理部和总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履行所在地中央银行职责;非分行所在地省会城市由原省、市两级人民银行合并重组;非省会城市所在地级城市人民银行统一要更改名字;与此同时,在各省会设立以城市定名的监管办事处,各监管办事处直接隶属所在区域分行领导,主要承担对所在省区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之职责。
2001年起,原由分行承担的各项业务管理工作职责在人民银行总行的统一组织下,陆续划归各省会城市中心支行承担。
二、央行分支机构改革的评价大区行体制是按照经济区域设置分支机构的,与以往的按照行政区域设置分支机构相比具有明显的进步性,符合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和我国经济发展的特征。
大区行体制实施十多年来,在增强央行独立性,加强监管,以及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发挥了特有的作用,实现了设置的初衷目的。
一方面,大区行在认真研究、分析辖区内的经济金融形势的基础上,为总行制定货币政策提供了大量切合实际的建议。
另一方面,大区行监管的独立性减少了地方干预,有效的防范和化解了金融风险。
再有,相对于以前的按行政区划分分支机构的体制,大区行体制深入到基层,根据辖区内的经济金融形势提供金融服务,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机构改革中外汇局分支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民银⾏关于中国⼈民银⾏省级分⾏机构改⾰中外汇局分⽀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民银⾏上海、⼴州分⾏,各省、⾃治区、直辖市分⾏,深圳经济特区分⾏;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州分局,各省、⾃治区、直辖市分局,深圳经济特区分局:根据1998年11⽉中旬中国⼈民银⾏全国分⾏⾏长会议精神和当前外汇管理⼯作的现状,为确保中国⼈民银⾏省级分⾏机构改⾰中外汇管理⼯作的顺利进⾏,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外汇管理系统在这次机构改⾰中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鉴于当前打击逃、套汇任务⼗分繁重,为确保机构改⾰期间思想不散、⼯作不断、秩序不乱,各级原设外汇管理部门的⼲部和职⼯必须坚守岗位,加强监管,有关审批程序、数据传送渠道继续保持不变,所有职责要履⾏到1998年12⽉31⽇。
新设跨省(直辖市、⾃治区)分⾏、省会城市中⼼⽀⾏设⽴的外汇管理部门,从1999年1⽉1⽇履⾏管理职责。
⼆、在中国⼈民银⾏跨省(直辖市、⾃治区)设⽴的分⾏所在城市设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名称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在城市名)分局。
分局直接管理所在省、市外汇管理⼯作(含分⾏营业管理部的外汇业务),同时负责对辖区内外汇管理⼯作的协调和督办。
三、在中国⼈民银⾏省会城市中⼼⽀⾏所在城市设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名称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在城市名)分局。
分局直接管理所在省(区)、市的外汇管理⼯作(含省会城市中⼼⽀⾏营业管理部的外汇业务)。
四、在中国⼈民银⾏⾮省会的副省级城市中⼼⽀⾏、外汇业务量⽐较⼤的地(市)中⼼⽀⾏和县(市)⽀⾏所在地设国家外汇管理局⽀局,名称分别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在地城市名)⽀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在地名)地(市)⽀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在地名)县(市)⽀局,未设⽴⽀局的地⽅,不再新设⽀局。
五、撤销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重庆分局,在北京、重庆分别设⽴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重庆外汇管理部。
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体制改革
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体制改革作者:来源:《中国经济周刊》2016年第25期撤销省行,成立9家跨省份分行改革主要内容:撤销省行,设9个大区行1998年10月,国务院向各省、各部委批转了《人民银行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该《方案》决定撤销全国省级分行,在9个中心城市设立分行。
当年11月至12月,9家跨省份分行先后挂牌成立。
在不设分行的省会城市设立金融监管办事处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
其中,分行主要职责是对辖区内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
金融监管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分行授权对所在省金融机构实施现场检查。
省会城市中心支行除继续履行原市分行职责外,增加承担原省级分行在国库经理、支付清算、现金发行和金融统计等业务中的管理汇总工作。
改革出发点:摆脱地方政府行政干预,加强金融监管此次改革基于一个重要认识:历史上很多银行不良贷款的形成是地方政府行政干预的结果。
朱镕基多次谈及这个问题。
1997年11月,他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指出,“政银不分、政企不分,对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行政干预过多,使人民银行不能依法履行职能职责,国有商业银行不能依法行使经营自主权。
”同年12月,他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总结讲话时强调,“不是说过去金融领域出现的问题责任都在地方。
但是地方党委和政府也确实有影响,特别是市县一级的政府和党委,对银行的贷款行为有很大的影响,造成了许多不良贷款。
”1999年1月,他在中共中央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金融研究班上讲道,“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缺乏金融知识,不懂金融法律、法规,随意干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活动,把金融机构贷款当做财政的钱来花。
前些年,许多地方搞‘现场办公会’‘资金调度会’,往往都是指令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改革进程:朱镕基3次会见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促改革正式启动此次改革方向较早在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以及相关法律上明确。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都指出,“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为总行的派出机构,应积极创造条件跨行政区设置”。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管理体制重大改革的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管理体制重大改革的公告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管理体制重大改革的公告(1999年1月1日)1999年1月1日根据国务院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体制实行了重大改革,新设立的派出机构从1999年1月1日起开始履行中央银行职责。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撤销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在全国设立9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
9个分行是: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撤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分别设立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承担原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中国人民银行分行所在地城市原市分行撤销,其职责和原省级分行营业部的业务,均由新设立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承担。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授权,对辖区内金融机构(证券、保险机构除外,下同)的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辖区内金融违法违规案件。
(二)管理辖区内金融监管办理处和中心支行的人事、财务工作。
(三)管理辖区内中央银行资金、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和现金管理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业务。
(四)对辖区内经济金融形势和区域金融风险进行分析。
(五)对辖区内外汇、外债和国际收支进行管理。
(六)协调辖区内中心支行的国库经理、支付清算、现金发行和金融统计等业务。
金融体制改革
金融体制改革一、我国金融体制概述金融体制,是指一个国家通过立法确立或认可的金融形态所形成的体系或系统。
它包括一国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调控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的地位、职责分工、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机制。
金融体制是一个国家经济体制的核心部分,对经济稳定和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由于各国经济发展程度、社会制度和经济体制不同,形成了各种类型的金融体制模式。
目前,在西方发达工业化国家中,基本上都形成了在法制基础上以国家金融主管部门为监管调控中心,以商业银行和证券机构为主题,与信托、保险等其他金融机构并存,以货币、资本、保险等金融市场为枢纽的金融体制。
而我国现在采取的是以中央银行为领导,以国有专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分工协作的金融体制。
二、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20多年来,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本身的要求,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金融国际化步伐加快的背景下,中国现有金融体制的弊端逐渐暴露,金融宏观调控与监管、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等方面都存在很多问题,归纳而言,国内金融体制改革进展到现在,主要有以下问题需要解决:(一)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问题所有制方面的限制,导致了中国国有银行垄断的局面。
由于银行业之间缺乏必要的竞争,一方面导致了国有银行改革动力的不足,效率低下;另一方面,非国有银行发展滞后,难以满足非国有经济的融资要求。
因此,首先要打破所有制方面的限制,发展新的体制。
金融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发展非国有银行和非国有金融机构。
因此,必须大力发展针对非国有产业融资的非国有银行、非国有金融机构,放宽市场进入和退出“壁垒”,让那些效益良好的经济实体进入金融市场交易,让那些经营亏损、资不抵债甚至是违规经营的经济实体从金融市场上有序地退出。
(二)利率市场化的问题从中国整个价格体系来看,由于市场经济的有效导入,所有价格基本上都放开了,而惟独作为金融产品价格之源的利率没有放开,没有市场化,还是由国家指令性调整。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8]425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8]425号1998年9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已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改革方案》转发给你们,为更好地落实国办发[1998]120号文件的有关精神,保证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现将改革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要认真学习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改革方案的精神,加强对所辖地区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改革的协调和监督;要在贯彻改革总体方案要求的前提下,加快办理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撤并、设立、变更和撤销的有关手续,做好《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和《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的换发、收缴及公告等工作。
对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行和当地人民政府反映。
二、国有商业银行省(自治区)分行与所在城市分行合并后,省(自治区)分行所在城市分行的《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本、外币许可证未合并的含《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由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分行代缴;合并后的一级分行《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继续使用原省(自治区)分行许可证,如果主要负责人、营业地址发生变化,须向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分行申请变更手续,并凭人民银行省(自治区)分行批准文件及时到人民银行总行换领许可证;一级分行内设营业部在此次撤并机构中暂由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分行审批,并发放《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撤销的各国有商业银行北京市分行,其《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由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代缴。
谈谈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设置
,
。
人 民 银 行 分 支 机 构的 设 置
按 照 国 务院 的 规 定
、
,
人 民 银行 分
支 机构 的主 要 任 务 是 计划
,
,
在 人 民 银 行 总 行的 领导 下
根 据 国 家 规定 的 金 融 方针 政 策 和 国 家信 贷 指导
。
、
在 本辖 区 调 节 信 贷资 金 和 货 币 流 通
,
,
并 集 中 统 计 资料
4
5
.
进行 综 合 分 析 ; 做 好 对 专 业 银 行 的 贷 款工 作
,
管理 专 业银 行 缴 存 存 款 管 理 发 行库 管理 外 汇
、
调剂 调度 资金
.
,
调 节货 币 流 通
,
,
委 托 和 检 查 专业 银 行 实 施 现 金 管 理 和 工 资 基 金 监 督 ,
、
二
、
人 民 银 行 分支 机 构 的 设 里
职 能 出发
,
从 上 述人 民 银行 分 支 机 构 的 任 务
行分 支 机 构 的 设 置
1
.
按 照 经 济 区 划 设 置 机构 的 原 则
,
,
对人 民 银
,
我们 考 虑
,
:
、
我们 国 寥大
各省
、
市
自 治 区 又 都 是 经 济 实体
显 然 省 一 级 设 立 人 民 银行 分 行 是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6
.
管 理 金 融 市场
7
8
.
金银
、
委 托 和 检 查 专业 银行 办 理 金 银 收 兑 和 配 售业 务 ,
第二章 中国的金融体系与多层次资本市场
(4)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
20 世纪 90 年代开始发行 B 股,体现我国股票市场对外开放较早。
2002 年引入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后逐步扩大至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 (RQFII)。
2014 年 11 月 17 日,“沪港通”股票交易正式启动,2016 年 12 月 5 日, “深港通”正式启动,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不断完善。
(2)期货品种
商品期货交易品种目前已达到 49 个,主力品种为豆粕、焦炭、铁矿石、天然橡胶、螺纹钢、黄金、镍、 石油沥青、PTA 等,交易品种以工业品商品期货最为活跃,商品交易所则以上海期货交易所最为活跃。
(3)成长情况
商品期货市场的成交规模快速增长。截至 2017 年末,我国商品期货交易量已经连续 8年位居世界第一, 上海期货交易所成为全球第一大黑色金属期货市场和第二大有色金属期货市场;大连商品交易所农产品 期货年成交量超过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成为全球最大的农产品期货市场,并保持全球最大的油 脂、塑料、煤炭、铁矿石期货市场地位。
3.1984~1993 年:以中央银行为中心,国家专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分工协作的金融 体系逐步形成
1984 年 1 月 1 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其原有商业银行业务由新 成立的中国工商银行办理。
1985 年全面推行“拨改贷”政策,银行信贷代替财政拨款成为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此后又 相继成立了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十几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至此,我国建立了以中国人民银 行为中心,国家专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分工协作的金融体系。
5.黄金市场
(1)市场体系
2002 年 10 月,上海黄金交易所正式运行,标志着我国国内黄金市场的正式开放。中国黄金市场 目前初步形成了以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为主体,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商业银行柜台黄 金产品共同组成的,层次分明且各有侧重的多元市场体系。
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2023)
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2023)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国务院,国务院•【公布日期】2023.10.21•【分类】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正文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2023年10月21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2022年10月,国务院首次向全国人大报告了金融工作情况。
受国务院委托,现就2022年第四季度以来金融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金融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执行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通过的年度计划及相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金融体系,稳步推进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有力促进了我国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金融工作主要进展及成效金融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精准有力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稳步推进金融改革,持续深化对外开放,切实改进金融服务,金融行业整体稳健,金融市场平稳运行,金融风险总体可控,金融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货币政策执行情况稳健的货币政策精准有力,加强逆周期调节,发挥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广义货币(M2)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
一是加大稳健的货币政策实施力度。
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2023年以来两次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累计0.5个百分点,释放长期流动性超过1万亿元。
引导金融机构保持信贷总量适度、节奏平稳。
截至2023年9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同比增长10.3%,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同比增长9.0%,在保持物价稳定的情况下有力支持经济恢复。
第02章 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一节中国人民银行法概述一、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制定(一)立法目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1条:为了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明确其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维护金融稳定,制定本法。
(二)立法时间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决定》修正。
(三)主要内容共8章53条(原51条)。
二、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和职责(一)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条: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二)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条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主要有十三个方面。
1.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2.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3.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4.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5.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6.监督管理黄金市场;7.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8.经理国库;9.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10.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11.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12.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1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节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一、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中国人民银行设行长一人,副行长若干人。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
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行长负责制。
行长是我国中央银行的最高行政领导人,行长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主持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享有对内管理和执行银行内部事务、对外代表银行的权力。
中央银行学第一章
第三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与组织结构
一、中央银行制度的基本类型 (一)单一式中央银行制度 1、一元式中央银行制度 2、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 (二)复合式中央银行制度 (三)准中央银行制度 (四)跨国中央银行制度
美联储总部位于华盛顿特区宪法大 道的爱扣斯大厦
决定中央银行体制选择的主要因素
• 1、商品经济发展水平与信用发达程度 • 2、经济运行机制 • 3、国家月24日,黑色星期四 10月29日,道琼斯指数跌幅达22% 1932年,指数较1929年最高点下跌89%。 股指崩盘导致5500家银行倒闭。
• 美国进入持续四年的经济衰退:生产严重过剩, 物价持续下跌,失业人数猛增。86000多家企业破 产。 • 1933年罗斯福取代胡佛。提出“3R”:复兴 (RECOVER)、救济(RELIEF)、改革(REFORM)
中央银行与一般政府管理机构不同
• 1、它为政府和金融机构办理银行业务与提 供服务,有经营业务的收入。 • 2、它不是单纯凭借政治权力,而是主要运 用经济手段行使职能,分层次调控的。因此, 中央银行是代表国家进行金融控制、管理 金融的特殊金融机构。
二、中央银行的职能 (一)中央银行的基本职能 1、发行的银行 (1)中央银行集中与垄断货币发行权的意义 (2)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权的必要性 (3)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的基本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后的主 要问题
• 省级分行改革并没有明显抑制地方政府对金融的干 预。(事务需地方政府配合)
• 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效率并未较以前有较大的提 高。(银监会按行政区划设置,区域货币政策研究 较少) • 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三权之间的制衡机制受各 方面的干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合理分权问 题)
二、中央银行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一)中央银行产生的两条途径 1、由信誉好实力强大的大银行逐步演变而成 2、政府出面直接组建中央银行 (二)英格兰银行 (三)中央银行制度的发展
1979――1998年中国中央银行体制演变的历史分析
1979——1998年中国中央银行体制演变的历史分析姓名:xx指导老师:xxxx内容摘要金融体制是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中央银行体制是现代金融体制的核心。
研究二十年来中国中央银行体制的演变,有利于探索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历史过程与内在规律,有利于探索中国经济宏观调控的规律性,促进中国经济稳健运行,有利于探索进一步完善中国中央银行体制的方式和方法,1979年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开端,也是中国中央银行体制演变的开始。
1998年,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中央银行体制初步建立,中国中央银行体制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因此,1979—1998年构成牛国中央银行体制演变史上一个相对完整的阶段,本文将从经济史的角度,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和历史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1979—1998年中国中央银行体制演变的过程、原因和特征,进行整体的分析。
中央体制演变过程的分期标准,最主要的是中央银行剥离其蕴涵的商业银行职能的程度。
同时,还参照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中央银行的组织完善程度、中央银行的职能发挥程度、中央银行的监管制度的完善程度等方面。
根据以上的划分标准,笔者将新中国建立后的中国中央银行体制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49—1978年“大一统”中央银行体制。
第二阶段:1979——1983年混合式中央银行体制。
第三阶段:1984——1992年单一制中央银行体制初步确立阶段,第四阶段:1993—1998年单一制中央银行体制初步完善阶段。
“大一统”中央银行体制向现代中央银行体制演变基本完成,本文对1979年以后中国中央银行体制演变的三个阶段进行重点剖析。
第—部分1979——1984年混合式中央银行体制时期在研究1979—1984年混合式中央银行体制形成之前,让我们先对1949——1978年“大一统”中央银行体制的形成过程,做一个简单的回顾。
“大一统”中央银行体制的形成过程是多元金融产权被整合为单一的国有金融产权的过程:中国人民银行从建立起就被赋予国家金融产权的唯一代表地位,1948年,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和西北银行的基础上建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并迅速在全国设立分支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关于人民银行分支行押运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银办发[2010]216号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关于人民银行分支行押运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关于人民银行分支行押运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10年11月17日银办发[2010]216号)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现将《关于人民银行分支行押运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内实际执行。
附件:关于人民银行分支行押运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附件关于人民银行分支行押运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行基金调拨和武装押运是人民银行货币发行和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分支行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严密组织、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发行基金调拨和武装押运任务,确保了社会现金供应。
随着社会经济金融快速发展,货币发行量逐年递增,押运任务更加繁重,目前的省、地两级押运体制与业务发展不适应、资源配置与押运任务不匹配的矛盾日益突出。
针对上述问题,广州分行结合辖区实际,率先开展了押运区域化、集约化、专业化改革工作。
其他分支行也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在发行基金押运方面做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从试点情况看,推行押运改革,可以实现管理与操作相对分离,提高押运工作的专业水平;可以集中使用人、财、物资源,统一调度、统筹路线和时间安排,缩短押运行程,减少在途风险,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这些经验值得肯定和借鉴,并加以推广。
同时,先行探索押运体制改革的分支行在运行中也遇到了一些实际困难。
为进一步完善押运体制机制,解决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押运体制改革的目的和原则(一)押运体制改革的目的是通过整合和优化资源配置,逐步实现押运工作的集约化、专业化,减少环节,提高效率,降低成本,防控风险,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押运安全。
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
第一节
中央银行与政府关系的不同模式
二、中央银行与政府关系的不同模式
中央银行与政府关系的三种模式:
独立性较大。 独立性稍次。 央行直接对国会负责,可以独立制定货币政策及 独立性较小。 采取相应的措施,政府不得直接对它发布命令。 央行名义上隶属于政府,而实际上保持着较大的 代表:美国和德国 独立性。 货币政策的制定及采取的措施要经政府批准,政 代表:英格兰银行,日本银行 府有权停止、推迟中央银行决议的执行。 代表:意大利
第二节
中国人民银行与政府 的关系
第二节
中国人民银行与政府的关系
一、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对于如何从立法上保证人行的独立性问题,主 要有三种观点:
主张对国务院负责; 主张对全国人大负责; 在现行政治体制下,人行隶属于国务院或全国人大 没有实质性区别。
第二节
中国人民银行与政府的关系
一、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人行是国务院直属的具有一定独立性的机构。 表现:
行长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决定,由国家主席任免; 实行行长负责制,行长领导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 在法定权限内,人行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和履行其 他职责。
人行向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 监督。
第二节
三、人行与国家其他金融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中国金融业的监督管理,目前实行分业监管的
体制。
在具体的金融监管中,中国人民银行与三个监
管委员会有一定业务交叉。
第三节 中国人民银行分 支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重新颁发银行行别、行号标识代码和规范客户账户的通知-银发[1999]406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重新颁发银行行别、行号标识代码和规范客户账户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重新颁发银行行别、行号标识代码和规范客户账户的通知(银发[1999]406号1999年1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随着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和发展,以及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建设,现行的银行行别标识代码(GB13496—92)已不能适应需要。
为便于金融业务的信息化处理,保障支付系统的运行,适应金融管理的需要,现将新的银行行别、行号标识代码颁发你们,并就客户账号的编制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的银行行别、行号标识代码和规范的客户账号自2000年4月1日起启用,同时停止执行《银行行别和保险公司标识代码》(GB13496—92)。
二、各行应按照新的银行行别、行号标识代码和统一的版本,刻制新的银行汇票专用章,自2000年7月1日起启用,同时自该日起停止使用现行的银行汇票专用章。
三、根据新的银行行别、行号标识代码和客户账号编制要求,各行要抓紧对现有系统的改造,保障各系统与支付系统的衔接和支付结算业务的正常处理。
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附件:银行行别、行号标识代码和客户账号的编制一、银行行别标识代码银行行别标识代码采取类别编码方法,实行3位定长数字,由类别代码和顺序编码组成。
其中第一位为类别代码,用于区分不同种类的金融机构,便于金融统计数据的提取;第二、三位为顺序编码,用于标识每一家金融机构。
银行行别代码结构:X XX│││└→顺序编码└─→类别代码(一)类别代码:0—9。
中央银行学课后习题
1、为什么说中央银行的产生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答:1.关于信用货币发行问题银行券作为一种信用货币,其兑现如果得不到发行银行的保证,其信誉会大大受损,会给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混乱;分散发行,多种信用货币同时流通与“一般等价物”这一货币的本质属性产生矛盾,也给社会的生产和流通带来困难。
因此,客观上要求信用货币的发行权要走向统一,由资金雄厚且有权威性的银行发行能够在全社会流通的信用货币。
2.关于票据交换和清算问题在银行数量增加、银行业务扩大和银行间债权债务关系日益复杂的情况下,由单个或少数银行自行处理结算和清算业务,已不能满足商品经济活动和银行业务发展的要求,和在客观上要求建立一个全国统一和公正的权威性清算机构,作为金融支付体系的核心,能够快速清算银行间各种票据从而使资金顺畅流通,保证商品经济的发展。
3.关于银行的支付保证能力问题随着银行业务规模的扩大和业务活动的复杂化,银行的经营风险也是不断增加,单个银行资金调度困难和支付能力不足的情况时常发生。
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和银行以致整个金融行业的稳定,客观上需要有一家权威性机构,适当集中各银行的一部分现金准备作为后盾,在银行出现难以克服的支付困难时,集中给予必要的贷款支持,充当银行的“最后贷款人”。
4.关于金融业的稳健运行问题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银行和金融业在整个社会经济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金融运行的稳定成为整个经济稳定的重要条件。
因此,需要成立一个专门从事金融业管理、监督协调职能,且具有一定的技术能力和操作手段,在业务上与银行建立密切联系,以便于制定各项政策和规定能够通过业务活动得到贯彻实施的机构。
5.关于政府融资问题政府职能的强化增加了开支,政府融资便成为一个重要问题。
为了保证和方便政府融资发展或建立一个与政府有密切联系,能够直接或变相为政府筹资的银行机构逐步成为政府要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
1.市场经济国家为什么需要一个健全的中央银行制度1、从中央银行产生的历史背景来看。
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改革后机构运行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改革后机构运行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石真勇;覃文
【期刊名称】《山区开发》
【年(卷),期】2000(000)008
【总页数】3页(P38-40)
【作者】石真勇;覃文
【作者单位】人行湖北省秭归县支行;人行湖北省秭归县支行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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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改革后省会城市中心支行管理体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J], 骆波;麻德鹏
2.人民银行县支行科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J], 王颜超;张禄鹏
3.管理体制改革后基层人民银行如何组织开展好征信服务工作 [J], 吴焱
4.尽快建立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改革后的运行机制 [J], 陈志韬[1];王振勇[2]
5.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改革后机构运行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J], 石真勇;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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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
1998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撤消了按行政区划设置的省级分行,成立了按经济区划设置的大区行。
一、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的内容
1998年11月15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决定,对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体制实行改革,撤销省级分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九家分行。
人民银行设立的九个跨省区市分行分别是:天津分行(管辖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沈阳分行(管辖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分行(管辖上海、浙江、福建);南京分行(管辖江苏、安徽);济南分行(管辖山东、河南);武汉分行(管辖江西、湖北、湖南);广州分行(管辖广东、广西、海南);成都分行(管辖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西安分行(管辖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撤销北京分行和重庆分行,分别由总行营业管理部和总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履行所在地中央银行职责;非分行所在地省会城市由原省、市两级人民银行合并重组;非省会城市所在地级城市人民银行统一要更改名字;与此同时,在各省会设立以城市定名的监管办事处,各监管办事处直接隶属所在区域分行领导,主要承担对所在省区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之职责。
2001年起,原由分行承担的各项业务管理工作职责在人民银行总行的统一组织下,陆续划归各省会城市中心支行承担。
二、央行分支机构改革的评价
大区行体制是按照经济区域设置分支机构的,与以往的按照行政区域设置分支机构相比具有明显的进步性,符合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和我国经济发展的特征。
大区行体制实施十多年来,在增强央行独立性,加强监管,以及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发挥了特有的作用,实现了设置的初衷目的。
一方面,大区行在认真研究、分析辖区内的经济金融形势的基础上,为总行制定货币政策提供了大量切合实际的建议。
另一方面,大区行监管的独立性减少了地方干预,有效的防范和化解了金融风险。
再有,相对于以前的按行政区划分分支机构的体制,大区行体制深入到基层,根据辖区内的经济金融形势提供金融服务,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
由于设置时间匆忙,考虑不周,以及客观环境的变化,这一体制也表现出了
一些弊端,主要表现在内部组织体系混乱,分支机构定位不明,跨地区监管成本越来越高,以及区域货币政策研究不够,同时由于银监会的成立,监管职能的分离,大区行权力被弱化。
央行管理体制改革措施在实施一段时间之后,因管理环节增加而产生的问题不断暴露,遭受了央行内部人士、业内人士以及各地政府部门的普遍诟病。
到目前为止,这一改革已实施了十多年,但实际运作效果却差强人意,不仅有违制度设计者的初衷,而且滋生出一些新的问题和弊端。
三、央行分支机构改革后的主要问题
央行分支机构改革的目的是使分支机构的独立性和自主权增加。
出发点是好的,但在实施的过程中总会出现很多这样那样的问题。
1、省级分行改革并没有明显抑制地方政府对金融事务的干预,大区行在履行职责时仍然需要地方政府的配合;所以在人员的任用等方面都会掣肘有人。
没有完全的独立自主权。
2、按经济区域划分的货币政策执行和金融监管的效率并未较以前有较大的提高。
而且自银监会成立以后,按行政区域安排分支机构,使得金融监管重新恢复到原来的设置。
但仅就货币政策而言,也并未形成区域性的货币政策研究和执行。
3、三权即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之间的制衡机制虽然都有考虑到,但并没有达到很好的处理,仍然受到各方面的干预。
这实际上涉及到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转换以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合理分权问题,只要这一问题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关于三权制衡的问题就应该能迎刃而解了。
4、各大区行之间仍然有隔阂存在,不利于全国经济金融的发展。
在金融发展方面也出现了类似的“关起门来搞建设”、“各人自扫门前雪”的情况。
这也与我们改革的初衷相背离。
5、金融监管有待提高和加强。
2003年4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人民银行把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独立出来,并和证监会、保监会一起,最终形成了“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框架。
但这种新模式的现身,只消解一时的燃眉之急,却是我们不知不觉中限于监管贫困之中。
这与全球金融业混业经营大趋势背道而驰,与入世后的金融开放相背离,监管部门林立,造成金融管理关系进一步复杂化,徒增监管成本,降低监管效率,这种方法有待改进。
下一步的金
融监管体制改革,应慎重权衡,稳步推进,我们要确立新型的监管理念,构建一个统分有序、顺畅精简、廉洁高效且有必要弹性的监管机制,以此全面提升我国金融监管的水准。
四、央行分支机构改革后的发展前景
在现在经济条件下,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全球化趋势,需要强化国家的宏观调控,货币政策具有重要地位。
因此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能就是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银行监管职能分离后,我国的人民银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中央银行,它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和执行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的货币政策。
央行分支机构改革就是顺应这一发展趋势而产生的,是顺应潮流的。
但是大区行也应该根据环境的变化重新定位自己的职能,而不应该是对原有职能的简单选择与继承:一方面,在执行货币政策方面,大区行要结合经济金融发展实际,制定辖区货币信贷指导意见。
总行职能调整后,大区行要要考虑经济金融发展的地区差异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区域货币信贷指导意见。
另一方面,在维护金融稳定方面,大区行的职能应该主要定位在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辖区内的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营造良好的经济金融发展环境。
最后,在提供金融服务方面,大区行应该为辖区内的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和其他部门提供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高效服务。
总的来说,大区行体制是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只是诸多要素导致它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所以,我们应该在坚持这个大方向的前提下逐步完善,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