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发电项目安全评价依据

合集下载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点分析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点分析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点分析摘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一种重要的废弃物处理和能源利用方式。

该项目通过焚烧处理生活垃圾,将废弃物转化为电力,并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也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是全面分析项目在噪音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处理、土壤污染等方面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控制和应对措施。

通过对这些要点的分析,可以确保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尽量减少其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引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一种能够有效解决城市垃圾处理问题的技术,但其环境影响也不可忽视。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帮助我们全面了解该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负面影响,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重要性1.1确定环境风险环境影响评价有助于识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

通过综合考虑项目对大气、水域、土壤和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影响,可以评估可能导致的污染、废气排放、资源消耗等潜在问题,并及早采取措施进行管理和减轻潜在环境风险。

1.2保护生态系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与土地、水资源、生物多样性等自然环境紧密相连。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可以评估项目对周边生态系统的影响,识别潜在的生态破坏和对物种多样性的威胁,从而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减少对生态系统的负面影响。

1.3提高可持续性环境影响评价有助于确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可持续性。

评估项目对气候变化、资源利用、废弃物处理等方面的影响,可以推动项目在能源效率、废渣利用和电池能存储效果等方面进行改进,以提高可持续性和降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1.4可证明合规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必须遵守相关环境法律法规和厌氧菌评估要求。

通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可以提供项目的环境合规性证明,以确保项目的合法运营并履行环境责任。

1.5公众参与和透明度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可以引入公众参与和信息披露机制,使公众有机会了解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管理措施。

垃圾发电可行性评价指标体系及方法分析

垃圾发电可行性评价指标体系及方法分析

垃圾发电可行性评价指标体系及方法分析【关键词】方法,研究,评价,发电,可行性,垃垃圾是人类生产和生活活动的伴生物,有人类的活动就会有垃圾的产生。

过去人们把垃圾直接排入自然环境中,但由于环境容量的有限性,这种选择已经不合时宜。

今天,生活垃圾被很多人认为是最具开发潜力的、永不枯竭的“城市矿藏”和“放错地方的资源”。

我国的城市垃圾产量巨大,但垃圾发电产业处于起步阶段。

由于垃圾发电对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意义重大,因此对垃圾发电产业进行客观、全面、深入的可行性评价非常必要。

1城市垃圾发电项目可行性评价指标体系1.1建立指标体系的原则(1) 可靠性:各项指标的确定要有一定的现实依据,真实可靠。

(2) 整体性:全面考虑对垃圾发电项目可行性有影响的所有因素,力求指标之间能够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3) 可操作性: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指标,以便能较为及时、准确地取得相关数据。

(4)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选择课量化的指标,以保证衡量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对于一些必须进行反映,而又难以量化的指标,可以用定性指标来描述和评议。

1.2可行性指标体系的建立对垃圾发电项目可行性的影响因素繁多,根据建立指标体系的原则,综合各种因素后主要从垃圾资源条件、技术实力、环境影响和经济性四方面考虑。

(1) 垃圾资源条件垃圾资源因素因城市的不同而不同,但总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垃圾日产量、垃圾的特性指标和垃圾运输条件。

(2) 技术实力由于我国垃圾发电产业起步不久,因此技术因素是决定垃圾发电项目是否可行的重要方面。

垃圾电厂的建设水平、可靠性和人员技术水平是技术因素的三大组成部分。

(3) 环境影响总体来说,垃圾发电对改善城市卫生条件,保护环境都是有很大作用的。

但垃圾发电的环境特性也并非十全十美,其二次污染对电厂周边地区也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因此,垃圾发电的环境因素主要从总体环境效益和局部环境影响来考虑。

(4) 经济性与其他发电方式不同,由于垃圾发电对资源及环境方面的价值较高,其经济效益的重要程度便有所下降,但也是必须考虑的要素之一。

生活垃圾焚烧厂安全性评价技术导则-安全性评价细则

生活垃圾焚烧厂安全性评价技术导则-安全性评价细则

2
2.现场检查
检修记录;
道堆灰,扣本项标准分20%;
CO、烟气流量、含氧量(干态)、温
检修记录;
规程不全本项不得分;3.内容不完善或有错误,1处扣本项标准分10%4.未认真执行,1处扣本项标准分
、检修工艺规
程、制度
2.设备运行规程、检修工艺规程齐
全,内容完善,制定重大反事故措
施,并认真贯彻执行
修、缺陷报告
完整
齐全且符合机组的实际;计划检修项目齐全;避雷器的检修符合检修规程的规定
修规程或作业指导书的相关内容齐全且符合机组的实际;计划检修项目齐全,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得到处理;。

垃圾发电厂危险源辨识和评价规范

垃圾发电厂危险源辨识和评价规范

垃圾发电厂危险源辨识和评价规范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垃圾发电作为一种有效的垃圾处理方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然而,垃圾发电厂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危险源,如果不能及时、准确地进行辨识和评价,将可能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给企业和社会带来巨大的损失。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垃圾发电厂危险源辨识和评价规范,对于保障垃圾发电厂的安全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二、垃圾发电厂的主要工艺及设备垃圾发电厂通常包括垃圾接收与储存系统、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等。

其中,主要设备包括垃圾抓斗起重机、焚烧炉、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设备、灰渣输送设备等。

三、危险源辨识(一)火灾与爆炸危险源1、垃圾储存坑内的垃圾可能因自燃或其他原因引发火灾。

2、焚烧炉内的高温和燃料可能导致爆炸事故。

3、燃油、燃气储存和使用区域存在火灾和爆炸的风险。

(二)电气事故危险源1、高压电气设备如变压器、开关柜等可能发生短路、接地等故障,引发触电和火灾事故。

2、电气线路老化、破损或过载可能导致短路和火灾。

(三)机械伤害危险源1、垃圾抓斗起重机、输送带等机械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对操作人员造成挤压、切割等伤害。

2、旋转设备如风机、水泵等的传动轴、叶轮等可能对人员造成卷入伤害。

(四)中毒与窒息危险源1、垃圾在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如硫化氢、氨气等,可能导致人员中毒。

2、进入有限空间如垃圾储存坑、污水池等作业时,可能因缺氧或有毒气体积聚而导致窒息事故。

(五)高处坠落危险源1、垃圾发电厂的厂房、烟囱、冷却塔等建筑物较高,在进行检修、维护等作业时,存在高处坠落的风险。

2、楼梯、平台、扶手等防护设施不完善或损坏,也可能导致人员高处坠落。

(六)物体打击危险源1、高处的物体如工具、零部件等可能坠落,对下方人员造成物体打击伤害。

2、物料在输送、装卸过程中可能因操作不当而发生物体飞溅伤人事故。

(七)噪声与振动危险源1、风机、水泵、破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可能对操作人员的听力造成损害。

生活垃圾焚烧厂安全性评价技术导则

生活垃圾焚烧厂安全性评价技术导则

生活垃圾焚烧厂安全性评价技术导则
一、前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急剧增加,其致空气、水质、土壤的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因而给人们的健康与生态环境带来
了极大的威胁。

焚烧处理作为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一种重要方式,只要国
家有合理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就可以降低环境污染及对其影响,实现
节约资源、改善环境的双重目标。

本导则旨在提供一种基于现行国家标准
的合理、客观、可行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安全性评价方法,为城市生活
垃圾焚烧厂的安全性评价提供参考。

二、总体评价原则
1.安全性评价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环境污染、设计技术和运
行管理,焚烧厂的结构安全、消防安全、放射安全等;
2.安全性评价应考虑与运行管理水平有关的技术指标,如:运行管理
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情况等;
3.安全性评价应包括环境污染防控措施及其程度,以及排放物排放量
及其程度;
4.安全性评价应包括与安全设施有关的技术指标,如:规程的完善及
其执行情况,安全设施的设计、安装、维护以及设备的检查和维护情况等;
5.安全性评价应结合实际情况。

生活垃圾焚烧厂安全性评价技术导则

生活垃圾焚烧厂安全性评价技术导则

序号评价项目查证方法评分标准及评分办法评分分值查评得分整改措施扣分原因及存在问题责任人7000550440垃圾进场道路、栈桥901、厂区有两个出入口,做到人流、物流分开并保持通畅现场检查未实现分流,本项不得分102、厂区有垃圾车缓冲场地,避免车辆在厂外等候现场检查厂内无垃圾车缓冲场地,本项不得分10★3、进场道路定期清洗,无杂物、油污、恶臭,卸料平台栈桥接缝无渗漏,无影响进场车辆安全的因素现场检查1、进场道路未定期清洗,本项不得分:2、存在较多杂物、油污、恶臭,本项不得分 3、存在其他影响车辆安全的因素,视情况扣本项标准分50%~100%404、垃圾进场道路、栈桥满足防雨雪、防滑要求现场检查不满足要求,本项不得分10 5、有车辆进出场清洗、除臭及消毒设施现场检查不满足要求,本项不得分106、落实环境检测计划,进行定期环境检测查阅记录、报告不满足要求,本项不得分10地磅站501、垃圾计量系统、汽车衡控制系统运行正常1、现场检查;2、查阅缺陷记录、事故报告等1、无定期维护制度、检查/考核记录,本项不得分;2、系统频繁发生故障,无防范对策,本项不得分; 3、系统有不符合项,扣本项标准分50%102、汽车横定期校验查台帐、记录未定期对汽车衡进行校验,本项不得分103、进场垃圾量、运输车辆信息统计、存档资料完整查台帐、记录1、进厂垃圾量、运输车辆信息未统计、存档,本项不得分; 2、资料不完整,扣本项标准分50%104、地磅本体及其附属原件维护良好,清洁无破损锈蚀,下陷式地磅基坑排水顺畅,无杂物现场检查1、地磅本体及其附属原件破损锈蚀严重,本项不得分; 2、下陷式地磅基坑排水不畅、有杂物,扣本项标准分50%;3、地磅本体未及时清理造成散发臭气,扣本项标准分50%20垃圾卸料大厅1101、卸料大厅满足垃圾运输车辆正常运转需要,无堵车现象发生现场检查卸料大厅不能满足垃圾运输车辆正常运转需要,本项不得分102、卸料大厅设置有完善的保洁设施,卸料区有专人保洁,地面无积水、杂物; 3、卫生防疫(如防、灭蚊绳等)措施健全并执行良好1、现场检查2、查阅资料1、卫生防疫(如防、灭蚊绳等)措施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效果差,本项不得分; 2、未建立清理保洁制度或执行不力,地面积水、杂物较多,扣本项标准分50%106.1 生产设施安全评价细则6.1.1 垃圾进场、接收、储存与投料设施6.1.1.1 垃圾进场、接收及储存设施6.1.1.1.16.1.1.1.2序号评价项目查证方法评分标准及评分办法评分分值查评得分整改措施扣分原因及存在问题责任人4、卸料大厅地面做反腐处理;无腐蚀、破损、渗水现象;冲洗水、排水设施工作正常、可靠现场检查1、卸料大厅地面未做防腐处理,本项不得分; 2、存在腐蚀、破损、渗水现象、扣本项标准分40%;3、卸料大厅冲洗水、排水设施不正常,扣本项标准分30%10★5、卸料门前防撞、防坠落措施齐全有效,指示灯、警示牌及防火、防滑、事故照明等必要安全施舍齐全1、现场检查2、查阅资料1、卸料门前防撞、防坠落措施缺失,本项不得分; 2、评价周期内发生车辆及人员落入垃圾池内事故,本项不得分;3、安全标志不齐全,缺少3项以上,扣本项标准分50%; 4、车辆卸料时越过限位装置,本项不得406、制定防止危险垃圾进入垃圾池措施1、查阅资料2、现场检查1、评价周期内发生危险垃圾进入垃圾池事件,本项不得分; 2、未制定防止危险垃圾进入垃圾池措施,本项不得分107、卸料大厅除臭施舍完善,密封良好,各通道隔离门密封良好,无臭气泄漏到外界,卸料大厅配备除臭设备,除臭折本设备正常1、查阅资料2、现场检查1、卸料大厅除臭措施不完善,密封不好致臭气外泄,本项不得分; 2、未配备除臭设备或除臭设备运行不正常,扣本项标准分50℅30垃圾卸料门301、卸料门耐腐蚀、强度高、安全可靠、操作灵活1、现场检查;2、查阅缺陷记录、事故报告等1、卸料门操作异常,本项不得分; 2、卸料门存在腐蚀、破损现象,扣本项标准分50%102、卸料门大小、数量满足正常卸料要现场检查因卸料门原因造成堵车,本项不得分103、垃圾停止接受期间,卸料门关闭正常,密封效果良好,无臭气外泄现场检查1、垃圾停止接收期间,卸料门未正常关闭,本项不得分;2、密封效果差、卸料大厅有强烈臭味(即超过恶臭强度4级),扣本项标准50%10垃圾池1601、垃圾池有效容积满足正常运行需要1、现场检查2、查阅资料垃圾池容积不足影响焚烧线正常运行,不项不得分106.1.1.1.3 6.1.1.1.4序号评价项目查证方法评分标准及评分办法评分分值查评得分整改措施扣分原因及存在问题责任人★2、垃圾池保持微负压运行,一次风风口滤网定期清理,保持清洁;事故通风系统在备用状态下无臭气泄漏,臭气处理设施完善齐全,运行正常;3、卫生防疫(如防、灭蚊绳等)措施健全并执行良好1、查阅资料2、现场检查1、未能实现垃圾池微负压运行,本项不得分; 2、无停炉期间恶臭控制应急措施,本项不得分;3、卫生防疫(如防、灭蚊绳等)措施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效果差,本项不得分;4、垃圾池恶臭隔离措施不健全,扣本项标准分50%; 5、垃圾池壁有渗漏,扣本项标准分50%404、垃圾池渗沥液收集与输送设施完善并运行良好,防渗、防腐良好,无严重积水,无危及安全运行的隐患1、现场检查;2、查阅缺陷记录及运行日志1、未采取防渗、防腐措施,不想不得分; 2、垃圾池有严重积水,扣本项标准分50%10★5、人员进入垃圾池和附近构筑物作业前,进行有毒有害气体验侧,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查阅记录进入垃圾池作业未进行安全测量,或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本项不得分;406、垃圾池防自燃、防沼气爆炸、防火措施齐全,照明、事故通风、消防措施齐全,处于良好可用状态1、现场检查2、查阅资料1、评价周期内垃圾池内发生爆炸、着火事故,本项不得分; 2、垃圾池事故通风、消防、防火、照明等安全措施不符合要求,1项扣本项标准分50%207、垃圾池进料平台及垃圾池周边防人员跌落防护措施完善1、现场检查2、查阅资料1、评价周期内发生人员跌入垃圾池事件,本项不得分; 2、无防护,本项不得分; 3、措施不完善,扣本项标准分50%208、全厂停炉期间垃圾池恶臭控制应急措施健全,设施完善,运行良好1、现场检查2、查阅资料1、无应急除臭设施,本项不得分; 2、施舍运行不正常,扣本项标准分50%20垃圾投料设备701、垃圾抓斗起重机运行正常,有备用抓斗1、现场检查;2、查阅运行日志;3、查阅检修记录1、垃圾抓斗起重机运行不正常,本项不得分; 2、评价周期内发生因垃圾抓斗起重机故障导致焚烧线停运或降低出力,本项不得分 ; 3、抓斗无备用,扣本项标准分50%102、垃圾抓斗起重机制动、大、小车行程限制器、防撞器、钢丝绳、抓瓣、液压系统等正常,无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1、垃圾抓斗起重机技术登记薄;2、现场检查垃圾抓斗起重机存在缺陷,1项扣本项标准分30%206.1.1.1.5 6.1.1.2序号评价项目查证方法评分标准及评分办法评分分值查评得分整改措施扣分原因及存在问题责任人3、垃圾抓斗起重机控制室玻璃清洁、视线好、通道及构筑物密封通风良好、整洁无异味现场检查控制室存在卫生差、异味明显、玻璃脏、视线差等现象,1项扣标准分50%204、垃圾抓斗起重机按规定进行特种设备注册并定期检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定期审检查检验报告未按规定进行起重设备注册或未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未取证或未定期审核,本项不得分206.1.1.3技术管理406.1.1.3.1卸料门、卸料大厅和垃圾抓斗起重机设备运行规程内容齐全,审批程序完善并有效执行查阅运行规程和运行日志1、无运行规程,本项不得分;2、内容不完善,扣本项标准分50% ; 3、未认真执行规程扣本项标准分30%106.1.1.3.2各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健全,检修工艺规程齐全、完善,并有效执行查阅检修规程、制定、记录1、无检修工艺规程、维护和保养制度或未按制度执行,本项不得分; 2、内容不齐全不完善,扣本项标准分50%106.1.1.3.31、反事故措施内容完善;2、设计、施工验收等材料齐全查阅记录1、反事故措施内容不完善,1项扣本项标准分50%;2、设计、施工验收等材料不齐全,本项不得分106.1.1.3.4检修计划、检修记录、缺陷记录、设备台帐等齐全查阅资料资料不齐全,1项扣本项标准分30%106.1.2垃圾焚烧锅炉1450 6.1.2.1焚烧炉运行工况670焚烧炉温度60★1、炉膛温度达到850℃,烟气停留时间不低于2秒1、现场检查;2、查看相关运行数据记录;3、查阅设计规范不满足要求,本项不得分402、建立防止炉膛温度低于850℃,烟气停留时间低于2秒的预防措施,严格执行查阅相关资料1、未建立预防措施,本项不得分; 2、措施未严格执行,本项不得分;20炉膛负压控制301、焚烧炉炉膛微负压运行,压力在规定范围内1、现场检查;2、查看运行数据记录;3、查阅运行日志和制度1、统计资料不全,扣本项标准分20%~50%; 2、炉膛负压超限,1次扣本项标准分20%206.1.2.1.1 6.1.2.1.2序号评价项目查证方法评分标准及评分办法评分分值查评得分整改措施扣分原因及存在问题责任人2、建立防止炉膛压力超限运行的措施,严格执行查阅相关资料1、未建立预防措施,本项不得分;2、措施未严格执行,本项不得分;10 炉渣热灼减率301、单炉处理量200t/d 及以上的焚烧炉,炉渣灼减率不大于3%;单炉处理量;200t/d 以下的焚烧炉炉渣灼减率不大于5%1、现场检查;2、查看相关运行数据记录3、查阅设计规范不满足要求,本项不得分202、建立防止焚烧炉灼减率超标的预防措施,严格执行查阅相关资料1、未建立预防措施,本项不得分; 2、措施未严格执行,本项不得分;10 烟气含氧量20余热锅炉出口烟气含氧量大于6%,烟囱无冒白烟现象1、现场检查;2、查看相关运行数据记录3、查阅设计规范不满足要求,本项不得分20汽包水位控制801、按规定设置两种不同原理的水位检测装置,汽包就地和远传水位表定期校对,并做好记录1、现场检查;2、查运行日志3、查阅设计规范;4、查实验记录1、未设置两种不同原理的水位监测装着,本项不得分;2、未按规定定期校对,扣本项标准分50%;3、记录不齐全,不准确,扣本项标准分20%202、建立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措施,并落实查阅相关资料1、未建立防止锅炉满水和缺水事故措施,本项不得分; 2、措施不全面、不具体,扣本项标准分153、汽包水位无超限运行情况1、现场检查;2、查运行日志3、查看相关运行数据记录评价周期内汽包水位运行超限一次,扣本项标准分20%154、汽包就地水位计正常投入使用,水位计液面刻度指示清晰,事故照明良好现场检查1、汽包就地水位计不能正常投入使用,本项不得分; 2、就地水位表只是不清晰,扣本项标准分50%; 3、正常及事故照明不能正常投运,扣本项标准分50%156.1.2.1.56.1.2.1.36.1.2.1.4序号评价项目查证方法评分标准及评分办法评分分值查评得分整改措施扣分原因及存在问题责任人5、汽包就地水位远程监视(闭路电视)装置正常现场检查汽包就低水位远程监视(闭路电视)装置不正常,本项不得分15锅炉安全阀60★1、安装位置及排放量符合要求,动作正确可靠,无泄漏和影响安全的隐患1、查锅炉技术登记薄;2、查检修台帐3、现场检查;1、未建立技术登记薄,本项不得分;2、存在排放量不满足要求、动作不正确等重大安全隐患,本项不得分402、汽包、饱和蒸汽及过热蒸汽安全阀定期校验、阀门动作之正常1、查锅炉技术登记薄;2、查定期校验记录1、为定期检验,本项不得分;2、校验项目不全,记录不完整,扣本项标准分50%20压力容器401、锅炉压力容器无危及安全运行的缺陷和隐患1、查压力容器登记薄;2、查检修台帐;3、现场检查1、存在重大隐患,本项不得分; 2、无有效使用证,本项不得分202、锅炉压力容器按规定定期检验1、查压力容器技术登记薄;2、查压力容器监督定期检验记录1、为定期检验,本项不得分; 2、校验项目不全,记录不完整,扣本项标准分50%20余热锅炉清灰401、余热锅炉受热面(包括炉膛、水冷壁、蒸发器、过热器和省煤器等)无严重结焦、结渣、积灰1、查运行日志;2、查不安全记录;3、查设备台帐和检修记录;4、查实验记录1、因清灰设备操作不当或清灰设备失常,导致受热面积受损,本项不得分;2、因清灰设备不能正常投运导致余热锅炉结焦、积灰严重,导致降出力运行,视情况扣本项标准分30%~50%,造成被迫停炉,本项不得分206.1.2.1.82、焚烧余热锅炉按照规程规定定期实施清灰、除焦,记录完整查清灰记录未按规程要求进行定期清灰、除焦,本项不得分20连续和定期排污20按规定实施连排和定排1、查排污记录;2、查运行日志1、未按规程规定执行排污,无排污记录,本项不得分; 2、记录不完全,扣本项标准分30%~50%; 3、排污不符合规定,扣本项标准分50%206.1.2.1.6 6.1.2.1.7 6.1.2.1.9序号评价项目查证方法评分标准及评分办法评分分值查评得分整改措施扣分原因及存在问题责任人防余热锅炉受热面及管道泄漏事故1201、建立防止余热锅炉受热面积及管道泄漏、爆管事故的措施查阅相关资料1、未建立预防措施,本项不得分; 2、措施不完全不具体,扣本项标准分50%202、防泄漏、防爆管措施落实到规程,评价周期内无受热面及管道泄漏、爆管事故1、查非计划停运记录;2、查事故报告; 3、查不安全记录;4、查相关规程1、因爆漏吹损事故,需换受热管10根及以上,本项不得分; 2、发生泄漏、爆管事故,1次扣本项标准分50%;3、未落实防泄漏和防爆管事故措施,措施不全面不具体,扣本项标准分50%20★3、余热锅炉受热面及管道定期内外部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查检验记录1、未定期检验,本项不得分; 2、检验记录不齐全,扣本项标准分30%40★4、余热锅炉重大检修或改造后进行水压试验,合格后投入运行,并做好查试验记录1、未进行水压试验,本项不得分; 2、记录不完全,扣本项标准分50%40防余热锅炉蒸汽超温超压501、主蒸汽温度和压力在规定值范围内运行1、现场检查;2、查运行记录3、查DCS历史数据按各厂运行规程规定值统计,每超限1次扣本项标准分10%202、设有完善测温、测压表计,仪表读数正常;定期检验记录完整1、现场检查;2、查检验记录1、设备不完善,本项不得分;2、未定期检验,本项不得分;3、表计不正常或记录不齐全,扣本项标103、建立防止余热锅炉蒸汽超温、超压的措施查阅相关资料1、未建立防止蒸汽超温超压事故措施,本项不得分;2、措施不全面不具体,扣本项标准分50%104、余热锅炉减温装置运行正常现场检查装置运行异常,本项不得分10防金属超温501、受热面壁温测点完善,报警值设置正确合理;在规定值范围内运行1、现场检查;2、查壁温测点DCS历史数据;3、查非计划停运记录;4、查事故报告5、查爆管金属检验分析报告1、未建立管壁超温记录,本项不得分;2、测点缺失或指示不正确,1处扣本项标准分20%;3、未设置壁温报警值设置不正确,1处扣本项标准分20%206.1.2.1.16.1.2.1.11序号评价项目查证方法评分标准及评分办法评分分值查评得分整改措施扣分原因及存在问题责任人2、受热面壁温无超限运行现象1、查避温测点DCS历史数据;2、查非计划停运记录;3、查事故报告;4、查爆管金属检验分析报告1、金属管壁温度超允许值运行,1次扣本项标准分50%; 2、评价周期内发生超温爆管,本项不得分203、建立防止受热面金属超温措施并落实查阅相关资料1、未建立防止超温爆管事故措施,本想不得分; 2、措施不全面不具体,扣本项标准分50%10垃圾焚烧锅炉启停701、焚烧炉启动前进行炉排活动试验查阅相关资料1、发生因炉排卡涩导致启动中断被迫停炉事件,本项不得分;2、未按规定进行炉排活动试验,扣本项标准分50%202、垃圾焚烧锅炉升温或降温速率按规定进行1、检查运行记录;2、查阅机组启、停记录;3、查阅DCS历史记录升温升压或降温降压速率未按规定进行,本项不得分203、过热器及主蒸汽管道等按规程进行疏水排放1、检查运行记录;2、查阅机组启、停记录;疏水排放未按规定进行,本项不得分104、锅炉部件管壁及烟气温度在规程规定范围1、检查运行记录;2、查阅DCS历史记录壁温或烟温超限运行,本项不得分105、垃圾焚烧锅炉较长时期停置,停炉期间按规定保养查维修记录1、未进行保养,本项不得分;2、资料不齐全,扣本项标准分50%106.1.2.2主、辅设备技术状况680焚烧炉炉排及给料炉排901、炉排动作正常,无卡涩,建立防止炉排卡涩的预防和处理措施1、查阅相关资料;2、现场检查1、炉排多次卡涩,本项不得分;2、未建立防止炉排卡涩的预防和处理措施,本项不得分206.1.2.1.126.1.2.1.13序号评价项目查证方法评分标准及评分办法评分分值查评得分整改措施扣分原因及存在问题责任人2、炉排运动速度能根据垃圾焚烧情况进行调整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本项不得分103、炉排满足高温、腐蚀气体等恶劣的工作环境;年更换率不大于5%1、现场检查;2、查阅相关资料;3、查阅运行日志1、评价周期内因炉排原因导致焚烧炉停运,本项不得分;2、焚烧炉炉排不满足高温、腐蚀气体等恶劣的工作环境,本项不得分;3、炉排运行异常,炉排元件年更换率大于5%,视情况扣本项标准分30%~50%204、炉排进风孔的设置满足燃烧风量的要求现场检查炉排进风口的设计不合格,通风率低于90%,本项不得分105、焚烧炉炉排传动机构合理可靠,炉排运行平稳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本项不得分106、给料炉排满足高温、腐蚀、耐磨要求,运行调整灵活1、现场检查;2、查阅相关资料不符合要求,本项不得分20炉排液压系统401、液压站及液压缸、油管路完好,无泄漏,无危及安全运行的缺陷和隐患1、现场检查;2、查设备缺陷记录;3、查运行不安全记录存在缺陷,1项扣本项标准分50%202、液压油质定期化验查阅相关资料未定期化验,本项不得分103、冷却系统设备完好,无缺陷和隐患1、现场检查;2、查设备缺陷记录;3、查运行不安全记录存在缺陷,1项扣本项标准分50%10进料斗及溜槽501、进料斗盖板装置完好,进料斗和溜槽满足垃圾燃烧过程中烟气不外逸的要求,垃圾能够顺利下行1、现场检查;2、查设备缺陷记录;3、查运行不安全记录1、垃圾燃烧过程中有烟气外逸现象,本项不得分; 2、出现架桥现象,本项不得分; 3、盖板装置存在问题,扣本项标准分50%206.1.2.2.1 6.1.2.2.2序号评价项目查证方法评分标准及评分办法评分分值查评得分整改措施扣分原因及存在问题责任人2、给料溜槽灭火喷淋消防装置完好并定期试验。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点探析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点探析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点探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一种将生活垃圾进行燃烧处理,并将产生的热能转化为电能的设施。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其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各种影响进行系统、科学、全面的评估,以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确保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达到最佳的环境保护目标。

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需要考虑以下要点:1. 空气环境:焚烧过程会产生废气和烟尘,可能对周围的空气质量产生一定影响。

需要评估焚烧设施的排放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要求,并通过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评估焚烧过程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2. 水环境:项目可能会涉及废水处理和排放。

需要评估废水处理设施是否能够达到排放标准,并综合考虑废水对周围水体的影响,包括水体富营养化、重金属污染等。

3. 土壤环境:焚烧废渣和灰渣中可能含有重金属、有机物等有害物质,对周围土壤产生一定的污染。

需要评估焚烧过程产生废渣和灰渣的处理方式,以及对土壤的影响和防控措施。

4. 噪声和振动:焚烧设施运行时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和振动,对周围居民和生态环境造成潜在影响。

需要评估噪声和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水平,以及采取的噪音防治措施。

5. 生态环境:项目周围可能存在一定的生态环境,如植被、动物栖息地等。

需要评估焚烧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对植被生长、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影响,以及采取的保护和修复措施。

6. 社会影响:焚烧项目可能对周围居民的生活和健康产生一定影响,如空气质量、噪音等。

需要评估社区的接受度和关注点,以及采取的社会管理和风险沟通措施。

除了上述要点,还需要对项目的环境管理措施进行评估,包括废气治理、废水处理、垃圾堆放、废渣处理等方面的措施,以确保项目运营期间达到环境保护的要求。

在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各个环节和因素的相互作用,如废气治理对水环境的影响、噪声影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以进行综合评估和综合防治。

环境影响评价需要通过科学手段和数据支持,结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提出合理的评估结论和环境管理建议,以指导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实现环保与可持续发展的有机结合。

垃圾发电厂危险源辨识和评价规范

垃圾发电厂危险源辨识和评价规范

垃圾发电厂危险源辨识和评价规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产生量日益增加。

为了实现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垃圾发电厂应运而生。

然而,垃圾发电厂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危险源,如果不加以有效辨识和评价,可能会给员工的生命安全、设备的正常运行以及周边环境带来严重的威胁。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危险源辨识和评价规范,对于保障垃圾发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一、垃圾发电厂的工艺流程及主要设备垃圾发电厂的工艺流程通常包括垃圾接收与储存、焚烧、余热利用、烟气净化和灰渣处理等环节。

其中,主要设备包括垃圾抓斗起重机、焚烧炉、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设备、灰渣输送设备等。

二、危险源辨识的方法1、现场观察法安排专业人员深入垃圾发电厂的各个区域,对设备运行、操作流程、工作环境等进行实地观察,及时发现潜在的危险源。

2、安全检查表法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以往的事故经验,制定详细的安全检查表,对垃圾发电厂的各个系统、设备和作业活动进行逐一检查。

3、故障类型与影响分析法(FMEA)分析设备或系统可能出现的故障类型,评估其对系统运行和人员安全的影响,从而确定危险源。

4、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通过对工艺过程中节点的偏差进行分析,识别可能导致危险的原因和后果。

三、垃圾发电厂的主要危险源1、火灾与爆炸垃圾在储存和焚烧过程中可能会产生易燃易爆气体,如甲烷等。

此外,电气设备故障、违规动火作业等也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

2、高温烫伤焚烧炉、余热锅炉等设备运行时表面温度较高,员工在操作或巡检过程中如果接触到高温表面,容易造成烫伤。

3、中毒与窒息垃圾焚烧产生的烟气中可能含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毒有害气体,如果通风不良或防护措施不到位,可能导致人员中毒和窒息。

4、机械伤害垃圾抓斗起重机、输送带、破碎机等机械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如果防护装置缺失或失效,可能会对操作人员造成机械伤害。

垃圾发电项目安全评价依据

垃圾发电项目安全评价依据

1.2评价依据1.2.1国家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02]第70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主席令[1994]第28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主席令[1995]第60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主席令[1997]第88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1997]第91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7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6号);(8)《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01]第60号);(9)《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2007]第69号)。

1.2.2国家行政法规(1)《电力设施保护条例(98年修正)》(国务院第239号令);(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修订);(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6)《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7)《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第432号令);(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9)《使用有毒物品作业防护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10)《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国务院令第445号)。

1.2.3地方行政法规(1)《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号,2007年1月1日起施行);(2)《四川省消防条例(2002年修正)》(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5月30日通过并施行);(3)《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0号,2006年7月1日起施行);(4)《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1999年12月10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5)《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监管及评价标准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监管及评价标准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监管及评价标准一、总则1为规范XX省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监管,提高管理效率,控制污染物排放,保障公众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XX省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行、维护、监督与管理。

3焚烧厂所在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应依照本标准制定焚烧厂的监管办法。

4XX省建设厅负责省内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行业管理,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市属焚烧发电厂的运行监管工作。

5XX省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行、维护及监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运行与维护1垃圾接收与储存1.1垃圾接收1焚烧厂只能接收处理生活垃圾,非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接收处理其它垃圾,严禁危险废物、建筑渣土进入焚烧厂。

2焚烧厂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特殊垃圾时必须专门研究采用特殊措施,确保特殊垃圾的安全隔离、防止丢失、及时焚毁。

3焚烧厂接受省外垃圾,应经省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

1.2秤重垃圾运输车进出场区都必须秤重记录,各项数据、信息应详细记录存档,并按主管部门规定形成日报表和月报表,报表数据由主管部门签字确认后生效。

1.3卸料1卸料大厅应保持地面干净、整洁,保证垃圾运输车正常、有序、安全地出入卸料大厅。

2垃圾运输车卸料前必须检查车内有无携带火种,严禁将带有火种的垃圾卸入垃圾贮坑。

3垃圾运输车卸料时,应注意安全标志,防止车辆掉入垃圾池。

4作业人员应注意卫生防护和安全保护,应穿戴必要的防疫和劳保用品。

5垃圾车卸料后,卸料门应及时关闭。

1.4垃圾贮坑1保持垃圾料坑处于负压状态。

临时停炉期间必须密闭卸料门,并在贮坑内垃圾表面撒碱扼虫,同时开启强制通风除臭系统。

2禁止违禁垃圾进入垃圾贮坑,大件垃圾应破碎后进入垃圾贮坑。

3全部焚烧线停运大修时应清空垃圾贮坑,检查贮坑构筑物、排液口、车挡和卸料门等设施状况,及时保养与修复。

4应保持垃圾坑内的渗沥夜导排设施畅通,使坑内的渗沥夜及时导排出去。

1.5焚烧炉给料1焚烧炉给料设备应及时均匀地对焚烧炉供料,禁止将未拆散的捆包垃圾投送入炉。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点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点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点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面积和人口急剧增加,每年产生的城市生活垃圾迅速增长。

“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是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基本原则,填埋占用较大场地,且垃圾渗滤液对土壤和地表水产生二次污染。

目前,采用焚烧处理技术城市生活垃圾,既能够有效减少垃圾容量,焚烧后的灰渣具有水泥化活性,可以作为建材原料处置,焚烧过程中产生的高温烟气,其热能能够转变为蒸汽,用作市民供热和发电,实现了城市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效果。

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污染源分析(一)垃圾贮存未能及时加工处理的垃圾暂存于垃圾存贮池,垃圾在存贮池中发酵腐烂后渗出水分,形成垃圾渗滤液,其产量一般为垃圾量的5%~10%,其特点是臭味强,有机污染物浓度高、氨氮含量高,此外垃圾存贮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污染物主要为H2S、二硫醇等。

渗滤液中主要包含有机污染物、SS、重金属及病原菌等。

一般垃圾存贮池为密闭、负压,并用风机抽气排至焚烧炉。

(二)废气净化焚烧垃圾过程中特别是焚烧塑料制品时将产生HCl、二噁英等有毒有害气体;陪入的煤炭燃烧还会产生烟尘、NO2,SO2等空气污染物;燃烧后将产生大量炉渣固体废弃物;鼓、引风机及焚烧炉运行时产生机械噪声等都将给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因此,应加强隔音减震措施,降低噪音强度。

垃圾焚烧过程产生的气体污染物,一般治理方法为“炉内SNCR+半干式喷雾反应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治理后的气体经80m高烟囱高空排放。

烟气净化主要是对垃圾焚烧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进行处理,尽管处理后烟气中的废气污染物浓度大大降低,但是仍有少量的污染物经烟囱最终排放到环境空气中。

而且烟气中的酸性气体污染物在处理过程中与活性脱污剂反应,产生飞灰固体废弃物,另外,布袋除尘器下将产生少量灰,对此类固体废弃物治理一般为厂内就地固化。

(三)污水处理污水处理环节主要是对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进行治理,垃圾焚烧发电厂在污水处理站主要有污泥等污染物的产生,其治理对策为脱水后厂内焚烧。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点探析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点探析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点探析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一种将城市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并利用焚烧产生的热能发电的环保项目。

这种项目也不可避免地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对于这类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将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要点进行探析。

一、垃圾焚烧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垃圾焚烧产生的废气中含有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这些气体对大气环境具有一定的污染作用。

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需要对焚烧排放的废气进行监测和分析,评价其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程度,并对可能产生的污染进行预测和控制。

垃圾焚烧过程中,焚烧废渣中的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可能通过气态或固态排放进入水体,对水环境产生影响。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需要对排放的废水进行监测和分析,评价其对周边水体的污染程度,并设计相应的废水处理措施,以确保水环境不受到污染。

垃圾焚烧项目可能对周边的生物多样性产生影响。

焚烧废气中的有害物质可能影响周边的植物生长,影响植被的种类和数量。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需要对项目周边的生物多样性进行调查和评估,设计相应的保护措施,以确保生物多样性不受到严重影响。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

在评价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项目对大气、水、土壤环境的影响,以及对生物多样性和人类健康的影响,设计相应的监测和控制措施,以确保项目的环境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和减轻。

希望在未来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能够充分考虑环境影响评价的要点,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江苏省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管理考核评价标准(-初稿)俞【范本模板】

江苏省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管理考核评价标准(-初稿)俞【范本模板】
(6)擅自修改称重系统导致数据不实的,此项不得分。
现场检查;查计量系统验收、维护、运行台账。
3
计量校准
(1)按计划进行称重系统校核并向监管部门提交检测报告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2)计量系统维护制度不健全、未按时开展维护维扣1分.
原则上计划校准不少于半年一次,查验衡器检测报告、台账及维护制度。
序号
(5)发生缺水、满水,超温、超压和低温运行记录,不得分;
(6)正常运行锅炉一烟道850℃/2S区域平均温度在850℃以下的,扣2分。
(7)未设置两种及以上不同原理的水位监测装置本项不得分;未按规定作定期校对或水位表计的具体数据不齐全、记录不准确,扣1分。
(8)液压系统发生漏油故障导致停炉的,扣2分。
10
渗沥液处理
(1)存在设备腐蚀、渗漏,每项扣1分;安全文明生产极差或存在危及安全运行的重要缺陷,无沼气处理设施,均不得分。
(2)排放水质每1项每1次没有达标排放的扣2分。
(3)按环评规定由厂内处理而未设处理设施,扣5分并加扣本第3项总分的40%;按规定不在厂内处理的本项不得分。
(4)在线监测仪、流量计等设备缺失、数据失实的,每项扣1分
(2)汽轮机、发电机年累计运行时间
(3)发生汽轮机设备事故,导致焚烧炉被迫停运的
(4)发生发电机设备事故,导致焚烧炉被迫停运的
(5)发生主变设备故障,导致焚烧炉被迫停运的
2
台账管理
(1)运行台账记录齐全,真是可靠,得2分。
(2)运行台账记录不齐全,每缺一项扣0。5分。
(3)记录数据不真实不得分;无运行台账不得分。
(4)设备台账健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分
分值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垃圾焚烧发电厂安全预评价报告

垃圾焚烧发电厂安全预评价报告

垃圾焚烧发电厂安全预评价报告1. 背景本报告是针对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的安全预评价。

垃圾焚烧发电是一种常见的处理垃圾并发电的方式,但其安全性对于保护环境和保障人们的健康至关重要。

本报告旨在评估该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安全状况,并提出相关建议以确保其安全运行。

2. 评估方法安全预评价是通过对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设施、设备、操作流程以及管理体系进行综合评估的方式来获取相关信息,并基于评估结果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估。

在本次评估中,我们采用了以下评估方法:1. 文件和记录审查:对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相关文件和记录进行仔细审查,包括工艺设计文件、操作手册和历史事故记录等,以获取关键信息。

2. 现场考察:到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实地考察,对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以了解其实际状况。

3. 专家访谈:与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相关人员进行深入访谈,了解他们对安全管理的理解和实施情况。

4. 安全风险分析:基于收集到的信息和实地考察结果,对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确定潜在风险和现有风险。

3. 评估结果根据我们的评估,垃圾焚烧发电厂在以下方面存在一些安全隐患:1. 设备老化:部分设备已经使用了很长时间,存在一定的老化问题。

这可能会导致设备故障和事故的风险增加。

2. 操作规范不足:在现场考察中发现,部分操作人员对操作规范的理解不足,存在操作不规范的情况。

这可能会引发安全事故。

3. 应急响应能力不足:对应急情况的处理能力有待提升。

在演练中发现部分人员缺乏应急处置技能和经验。

4. 改进建议为了提高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安全性,我们提出以下改进建议:1. 设备更新和维护:及时对老化设备进行更换或修复,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 操作培训: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操作规范的理解和遵守程度。

3.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反应速度。

5. 结论综上所述,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安全性存在一定的隐患。

通过采取适当的改进措施,可以提高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安全性,并保障环境和人们的健康。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2评价依据1.2.1国家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02]第70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主席令[1994]第28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主席令[1995]第60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主席令[1997]第88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1997]第91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7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6号);(8)《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01]第60号);(9)《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2007]第69号)。

1.2.2国家行政法规(1)《电力设施保护条例(98年修正)》(国务院第239号令);(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修订);(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6)《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7)《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第432号令);(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9)《使用有毒物品作业防护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10)《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国务院令第445号)。

1.2.3地方行政法规(1)《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号,2007年1月1日起施行);(2)《四川省消防条例(2002年修正)》(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5月30日通过并施行);(3)《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0号,2006年7月1日起施行);(4)《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1999年12月10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5)《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

1.2.4政府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安监总应急〔2007〕34号);(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16号令);(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09]第17号);(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建标[2006]102号);(5)《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01]61号);(6)《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安生[1994]227号);(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2006]第3号令);(8)《关于切实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电监会特急发改能源[2005]1690号);(9)《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2005]第1号令);(10)《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通知》(安监管办字[2001]39号);(11)《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电监安令29号);(13)《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14)《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 1346号);(15)《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安全生产令》(电监会l号令);(16)《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电监会2号令);(17)《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电监会4号令);(18)《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5号令);(19)《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1]213号)。

1.2.5国家标准(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2)《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范》(GB50049-1994);(3)《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4)《生活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GBT18750-2008);(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7)《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8)《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10)《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GB19517-2009);(11)《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1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1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1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一部分:总则》(GB 6067.1-2010);(15)《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16)《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1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l-2010);(1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T50057-2010);(1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20)《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GBZ 2.2-2007);(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2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07);(24)《钢制压力容器》(GBl50-1998);过期(25)《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50040-1996);(2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1995);(2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29)《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30)《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31)《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4053.1-2009);(3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GB4053.2-2009);(33)《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34)《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35)《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36)《固定的空气压缩机安全规则和操作规范》(GB10892-2005);(37)《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2-2008);(38)《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08);(3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4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1.2.6行业标准、规范(1)《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2)《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DL5053-1996);(3)《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技术规程》(DL/T5032-2005);(4)《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DL/T5054-1996);(5)《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2002);(6)《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1993);(7)《电缆防火措施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DLGJl54-2000);(8)《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8-1991);(9)《电站配管》(DL/T850-2004);(10)《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程》(DL/T5035-2004);(11)《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044-2004);(12)《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技术规程》(DL/T5068-2006);(13)《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规程》(DL/T5094-1999);(14)《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DL/T5153-2002);(15)《火力发电厂热工控制系统设计规定》(DL/T5175-2003);(16)《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就地设备安装、管路及电缆设计技术规定》(DL/T5182-2004);(17)《电力系统设计导则》(DL/T950-2005);;(18)《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防雷接地设计技术规定》(DL5025-1993);(19)《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GB4272-1992);(20)《火力发电厂生活、消防给水和排水设计技术规定》(DLGJ24-1991);(21)《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技术规程》(DL/T5068-1996);(22)《交流电器装置的过电压保护与绝缘配合》(DL/T620-1997);(23)《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DL408-1991);(24)《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规定》(DL/T5094-1999);(25)《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DL/T5153-2002);(26)《火力发电厂水工设计规范》(DL/T 5339-2006);(27)《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00-2000);(28)《火力发电厂热工控制系统设计技术规范》(DL/T5175-2003);(29)《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DL5053-1996) ;(30)《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技术规程》(DL5032-2005);(31)《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32)《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572-1995)。

1.2.7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及规范(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2)《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3)《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

1.2.8其他标准及规范(1)《成都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51/T5026-2001);(2)《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电电源[2002]49号);(3)《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原国家电力公司颁布2001年修订版);(4)《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规定》(国电安运[1998]483号);(5)《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国家电网生[2003]243号);(6)《高压开关设备反事故技术措施》(发输电[1999] 72号);(7)《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617-2004);(8)《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